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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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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直隸池州府青陽縣
出生戊寅年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江氏,贈孺人;繼娶鄭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方新(1518年—?),字德新,號定溪,直隸池州府青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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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科(1549年)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二百零一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四年五月選授江西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嘉靖四十五年,巡按陝西,上疏論邊政弊端,請求皇帝宜隨事自責,痛加修省,明世宗怒,被斥為民。明穆宗嗣位,復除江西道御史。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升湖廣按察司僉事,二年十月官至湖廣參議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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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方志高;祖父方永康;父方仁,監生。前母孫氏;何氏[3]。兄方棻、方懋(舉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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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