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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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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佳
大明金华府知府
籍贯直隶庐州府无为州
出生九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陈氏
出身
  •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刘汝佳(1564年—1615年),无美,别号紫芝湖广庐州府无为州(今安徽芜湖市无为市)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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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二甲第六名进士 [1],选授工部主事,上书言兵事,触犯权贵,引疾归里,后官复原职。升员外郎、都水司郎中,出任金华知府,因忤权贵,被罢黜。归里半年,忧愤而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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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刘婺州集》二十四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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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琛,七品散官。祖父刘镗,封承德郎刑部贵州司主事。父刘嵩,监生。母邢氏。永感下。兄汝庄(监生)、汝勤(训导)、汝重。弟汝桂。

从父刘仑,官湖广巡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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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刘汝佳,紫芝,诗二房,辛未九月十八日生,无为人,戊子乡二十五名,会二百三十七名,二甲六名,户部政,八月授工部主事,管验试厅,己酉养病。壬子补主事,癸丑升员外,管街道,升郎中。甲寅升金华知府。祖镗,封刑部贵州司主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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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广通志》
  • 嘉庆《无为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