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大城市列表
特大城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體系中城市分類之一。2014年11月,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不包括鎮區和鄉村)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1]。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23年10月公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全國共有特大城市9個[2],分別為西安、鄭州、南京、濟南、合肥、瀋陽、青島、長沙、蘇州;其中西安和鄭州也是國家中心城市。
歷史
[編輯]2014年3月16日,國務院出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3][4],將市轄區常住總人口超過500萬的城市定義為特大城市,100—500萬的城市定義為大城市。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13年底,按市轄區(現行行政區劃口徑)常住總人口計算,中國大陸有特大城市17座,其中2000萬以上1座,1000—2000萬6座[5],500—1000萬10座。
先前,根據中國已廢止的《都市計畫法》,在中國大陸,市轄區非農業戶籍人口或城鎮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其中超過200萬的為超大城市),50—100萬為大城市,20—50萬為中等城市,10—20萬為小城市,不滿10萬的為城鎮。但由於《都市計畫法》已經於2008年1月1日廢止,該標準也失去了法律依據。
列表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4年11月發布的《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該通知所定義的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過去一些被歸為特大城市的城市,因其城區總人口超過1000萬人,現被歸為超大城市。
排名 | 城市 | 所屬省市 | 城區常住人口(萬人) | 級別 |
---|---|---|---|---|
1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475 | 超大城市 |
2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912 | |
3 | 深圳市 | 廣東省 | 1766 | |
4 | 重慶市 | 重慶市 | 1617 | |
5 | 廣州市 | 廣東省 | 1369 | |
6 | 成都市 | 四川省 | 1257 | |
7 | 天津市 | 天津市 | 1160 | |
8 | 東莞市 | 廣東省 | 1082 | |
9 | 武漢市 | 湖北省 | 1080 | |
10 | 杭州市 | 浙江省 | 1002 | |
11 | 南京市 | 江蘇省 | 854 | 特大城市 |
12 | 西安市 | 陝西省 | 770 | |
13 | 鄭州市 | 河南省 | 766 | |
14 | 濟南市 | 山東省 | 662 | |
15 | 合肥市 | 安徽省 | 650 | |
16 | 瀋陽市 | 遼寧省 | 600 | |
17 | 青島市 | 山東省 | 583 | |
18 | 長沙市 | 湖南省 | 520 | |
19 | 蘇州市 | 江蘇省 | 500 |
主要城市分布圖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中央政府入口網站
- ^ 2.0 2.1 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023-10-13 [2023-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4).
- ^ 存档副本. [2014-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9).
- ^ www.njdpc.gov.cn/jcck/ztzl/201403/P020140329344413706462.docx
- ^ 根據《2013年武漢統計公報》,武漢市轄區常住人口已超1000萬 http://news.163.com/13/0304/04/8P3JBVA600014AED.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來源
[編輯]- 書籍
- 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 《中国2010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中國統計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037-66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