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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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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
大明陽曲縣知縣
籍貫陝西漢中府南鄭縣
出生十一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湯氏
親屬(子)李學易、李學詩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佩(1512年—?),字子玉,號崑岡,陝西漢中府南鄭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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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四川內江知縣,起復補陽曲縣。擢升南京刑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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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八;祖父李成;父李志和。嫡母尚氏;生母張氏[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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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用康
明朝內江縣知縣
嘉靖年間
繼任:
陳雲桂
前任:
辛自修
明朝陽曲縣知縣
嘉靖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繼任:
李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