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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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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應元
大明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字號字子春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范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唐應元(1544年—?),字子春,號敬弦,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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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三名,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湖广黄冈知县,改任教授,卒于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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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唐澄;祖父唐昊;父唐鳳翔,母孫氏;繼母嚴氏。重庆下。弟起元、體元[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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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賈應璧
明朝黄冈县知县
1571年—1573年
繼任:
羅應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