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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09年1-6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有關無理封禁和回退

過去一直和個別幾個管理員不咬弦,常被冠以「不當內容」、「攻擊別人」、「編輯戰」等無凌兩可的理由將我封禁,而管理員在封禁前後又不多在討論頁提出其見解,對用戶來說根本不知所云,最後一次是被管理員「菲姑」在2008年9月封禁至2009年9月,本人自問不是一個破壞者,可能只是在編輯立場和管理員有別,是否就因為觸動到個別管理員的神經就要受到這種程度的懲罰?個別管理員因為自己的立場而將異己封禁,未知你們對此又有何見解?眼見維基太多管理員是針對人而非針對事,一如「維基垃圾管理員」所說,「維基百科是由社群協作,旨在令全人類自由免費取得人類知識的總和,而且管理員是實現社群共識的人員,沒有甚麼大不了。雖然管理員是義工,(除了讓一些愛好權力的人作自我安慰外)並無任何報酬,但偉大工程的協調者原則上非泛泛之輩可擔任。管理員應有基本的明理之心,比方說,自己不知道的事就不要說自己知道,尤其是關於他們所守護的社群共識。倘若手執整頓秩序之權柄的管理員,明明不知道社群共識,但以為自己知道,甚至對遵守社群共識的維基人作出攻擊,這就是讓無能之輩越俎代庖,危害維基百科的發展。」

被問題管理員打壓這些事並非只發生在我身上,被問題管理員打壓這些事並非只發生在我身上,其他網友身上的也多,難道你們又不去正視?我知道有一些人是會利用耶經以自己的看法去解讀,繼而批判別人如何有罪云云,想不到在維基也會有人口口聲聲自己不過是「引用方針」,但封禁的理由卻從不見交代,那是不是代表管理員可以「不用言明,連藉口都可以省下」就可以排除他的異己?

對於個別問題管理員我有以下疑問︰ 1.管理員是否要視一般用戶/維基人為次其一等,所以從來不願意溝通/或覺得沒有溝通必要? 2.管理員是否沒有使用討論頁的必要,封禁、回退可以隨其觀點而其觀點是不用公開? 3.管理員是基於甚麼去做封禁回退動作,老是說自己是跟方針行事,只覺得你們說了等如沒說 4.如果用戶都是循方針去編輯,受到管理員的無理/粗心大意回退,用戶是否只會有冤無路訴?

還是我們應該去信維基創辦人吉米先生投訴?然而這樣做就和維基所謂的自由相違背,一些管理員的泥古不化也,就如「維基垃圾管理員」所說,他們根本是在窒礙維基發展,你們也只是一直在幫倒忙(試想這種幾個人操控的局面可否讓人有捐助的理由?),但這裡好歹也非「一些愛好權力的人作自我安慰」的平台,請不要將這裡騎劫成自己的私人花園。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0.6.54.25對話貢獻)於2009年1月1日 (四) 05:50加入。

个别维基管理员的确存在着严重的官僚思想,无视修改者的修改理由和维基关于回退和封禁的条款,任意横行,以“莫须有”的理由擅自进行删除或封禁,同时对修改者的质疑邮件不予理睬,这是严重违反吉米先生的初衷的,也有悖于自由百科的理念。 维基是一个开放的百科全书,每一个维基人都应该做到自律,才能让她健康成长,一旦官僚思想占据了维基管理团队,那么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Wikixiangtan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12:50 (UTC)

繞過封禁的定義探討

本人曾眼見妙詩人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將教會黑暗面回退並封禁異已,就此事本人也有搞程序循電郵申訴,但無人對此回應,如遇以上「不得要領」的情況,作為用戶應如何是好?承上題,如管理員本身不欲與民溝通(不去討論頁、對話頁留言給他他不回應、刪文、回退用戶間之溝通等等),而是採取單方高壓的手段,作為用戶既沒自辯的空間,管理員之間也可能交換從自己主觀出發的「罪犯情報」,並將用戶標籤,對於用戶來說就很不公平,封禁錯、回退錯的例子已經比比皆是。如果管理員的封禁手段在合理和合法性都成疑的,所謂的繞過留言的指控就理應不成立,有管理員指繞過封禁會加長封禁時間,然而,在這個情況,老是將問題歸於用戶,是否對用戶/維基人來說是不公平?

管理員是由用戶選出來,因此請不要理解錯誤,你們不是向我或任何一個用戶去交代,而是跟廣大用戶交代。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0.6.54.25對話貢獻)於2009年1月1日 (四) 06:06加入。

中文维基的很多网页和内容不能被搜索引擎收录

管理员你好,刚才偶然发现一个中文wiki系统的不小的问题。很多条目只有一个语言的版本可以被搜索引擎发现。譬如,以色列的条目是http://zh1.bitforum.be.eu.org/wiki/%E4%BB%A5%E8%89%B2%E5%88%97 (是繁体的),而他的对应简体条目是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E4%BB%A5%E8%89%B2%E5%88%97&variant=zh-cn 但是,http://zh1.bitforum.be.eu.org/robots.txt 标明 所有 http://zh1.bitforum.be.eu.org/w/ 开头的网页都不允许搜索引擎发现:

User-agent: * Disallow: /w/

所以,在g.cn和baidu.com上面搜(以色列 site:zh1.bitforum.be.eu.org), 得到的链接都是繁体中文的,很难读。

类似的,新浪的条目是简体中文的:http://zh1.bitforum.be.eu.org/wiki/%E6%96%B0%E6%B5%AA,但是他的繁体版也不能被搜到: 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E6%96%B0%E6%B5%AA&variant=zh-hk


--Wweiji (留言) 2009年1月10日 (六) 06:10 (UTC)

秘密(小说)被禁止创建

为什么?秘密是东野圭吾所著的小说,有什么不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ホプ對話貢獻)於2009年1月17日 (六) 00:34加入。

消歧义没有空格,所以不能创建。请试一下秘密_(小说)。--KEGNS 2009年1月16日 (五) 16:38 (UTC)

图片不能显示

维基资源共享上的图片Cardcaptor Sakura vol1 cover.jpg不能在百变小樱条目上显示,望帮助!ホプ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0:43 (UTC)

因為您所列出的圖片是位於英文維基,並非維基資源共享,所以才無法顯示。-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8日 (日) 11:20 (UTC)

提交刪除討論或速刪 新條目

維基管理員您好!在維基百科裡的(陸寄居蟹)一文,當中有聯結香港陸蟹研究室,由於此研究室是在教導人民如何飼養野生59.115.23.249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2:25 (UTC)動物陸寄居蟹作為寵物,希望能夠取消此連結http://www.tonycoenobita.com/,因為以造成越來越多人民在飼養了,香港動物愛心協也曾經連結過,但是造成反效果也取消連接,在此提醒板大管理員。 請取消此連結:: 香港陸蟹研究室 http://www.tonycoenobita.com/

謝謝您

维护人员素质不高

关于Wiki的一些认识

1、别人任意删改的自由

Wiki 规定:您的贡献内容绝不能侵犯任何著作权,同时请附上可供查证的参考来源。点击保存本页后,即表示您同意把贡献依GFDL授权释出。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文章被其它用户自由编辑或转载,请不要提交。

2、很难使用图片(尤其是在世人物)

除非你自己拍摄、制作的。维基百科版权方针允许他人商业应用维基的内容,这是合理使用所不能预期的。

3、维护者动辄使用模板破坏页面

除非“百科全书”文体,引证必须来自出版物,不许有自己的评论,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做到,许多被视为标准的条目其实也是问题一大堆。

4、维护者随意封禁

维护者可以根据个人判断认为条目是否吻合维基风格,并且不理睬编辑者的辩护,只有他们可以攻击编辑者,反之则不行,如果你继续留言申诉,往往会遭致封禁。

5、一些意见

维基的自由是要打上引号的,除非你是维护者,不要试图成为编辑者,更不要为其提供资金上的赞助,当然,需要的时候用一下倒也无妨。

Wikicn2009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5:56 (UTC)

劳烦行政员处理机器人请求

Wikipedia:机器人/申请中有不少应该可以自动批准的机器人申请,以及数个已经初步得到共识的申请。希望行政员可以视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授予权限—Ben.MQ 2009年1月26日 (一) 06:13 (UTC)

香港仔條目持續被匿名IP破壞

香港仔條目持續被匿名IP:219.79.117.121 惡意破壞,刪除與黃竹坑相關的内容,為免再被該IP破壞,建議管理員將其禁封。--安哥爾摩亞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07:00 (UTC)

請管理員幫忙保護中華民國(台灣)曾經的將軍頁面

請管理員幫忙保護中華民國(台灣)曾經的將軍頁面 為桂永清,曾經的海軍司令,最近一值有人增添不實的言論與攻擊 並封鎖Darkmoon0715 用戶的編輯,因為他修改的內容原因,有言論攻擊、汙辱中華民國之將軍言論 臺灣人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2:10 (UTC)

侮辱阿……要我放手很簡單阿,證明我所保護的過去編寫內容是假或是錯的就可以了。這篇原本可不是我寫的,但是除了用詞偏激了點以外都是史實,就是因為都是史實所以我才放棄修改想等有能力以更客觀言論來進行修正的人,但是沒想到來的卻是一個想閉起眼睛無視史實的人,如果桂永清的尊嚴真有那麼偉大就解釋一下我在修改欄裡提問的問題嘛—Darkmoon0715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4:57 (UTC)

Category:朝鲜半岛历史

我不會Category:朝鲜半岛历史合併到Category:朝鮮半島歷史那樣處理。請幫助一下。--隼鷹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07:18 (UTC)

建議創新!

長年來都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定要"資料來源",因為一定要資料來源所以有些不想做出"資料來源"的人去創立了一個不需要資料來源的香港網路大典,可是本小姐觀察很久,維基百科沒有改變的跡象,我認為維基百科應該要開放一個Wikipedia:專題研究區,讓大家進行研究,只要有心都可以進行研究,順便再找你們網站的創辦人,去協商,進行廣告交易,應該讓維基百科右側或左側一近來就可以看到廣告,順便在開放讓廣告商"進駐",如此一來維基百科應該就可以勝過其他網站了,因為百度百科他們可以有專題研究,資料來源有些條目可以是自己的部落格或者是某些論壇得到,這是維基百科所無法完成的。--Wikia976010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8:43 (UTC)

不太理解,讓讀者能看廣告的好處在那?進行研究不也是要資料來源嗎?如果資料來源如果是論壇或部落格,那有比維基百科本身可靠嗎?--ffaarr (talk) 2009年2月8日 (日) 12:31 (UTC)

含有人身攻击的条目

请对此条目“刘柏年”采取行动: 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E5%8A%89%E6%9F%8F%E5%B9%B4&variant=zh-cn 以下是从该条目中摘录的其中一段: 其实,爱国会已经变成了中梵关系的一颗毒瘤。因为爱国会打压教会,教会没法去做更多事情,比如呼吁反对堕胎,婚外情等伤风败俗的事情,可以说,没有天主教站住的国家没有舆论上的正义,人们必须关注社会伦理的大问题。甚至,天主教可以指责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还原老百姓一个公道。然而因为爱国会的打压,天主教不但不能主持正义,甚至自保都困难。爱国会名为爱国,实际上刘柏年就是头号卖国贼。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礼物對話貢獻)於 2009年2月10日 (二) 22:48加入。

我将歐洲國家列表移动到欧洲国家和地区列表,可为什么原来的标题变成那种页面了?请求修正。—わたしはYUIが好きです! 2009年2月16日 (一) 21:41 (UTC)

台北松山機場:不當回退及不當保護

這一兩年來,台北松山機場條目只要對於其負面影響作修改就會被回退及保護(都是某些ID在做這件事),但是此條目有相當的問題確需要更改。

  1. 錯別字:回退及保護的版本有明顯的贅字。
  2. 引用濟日報社論及砍除失效連結應視為正常編輯,但連這部分都回退。
  3. 更改過後的版本顯然比原來的版本更合邏輯、更為清晰,這些人竟以「主觀意識」為由回退及保護。

由理由1,2可見回退者及鎖文者很明顯的沒有仔細檢視內容、濫用回退及鎖文的權力,而他們對修改內容包括「主觀意識」的指控也非合理指控。

118.168.30.135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05:26 (UTC)匿名者

请至Talk:台北松山機場与不同意您编辑的人讨论。--KEGNS 2009年2月17日 (二) 06:24 (UTC)

請不要踢皮球,改編的理由在該處已經說了,不管改寫時再怎麼斟酌內容,這些人都講不聽只會跳針「主觀意識」然後回退。 118.168.30.135 (留言)匿名者

抗議維基人Shizhao多次故意提出刪除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之要求

該條目已有明確的新聞報導和相關紀錄,這亦都是在香港確實發生過的事件,並不能以知名度或顯著性來決定該條目是否存廢。本人現正對維基人Shizhao(又名「百無一用是書生」)對該條目進行不合理之刪除請求,正式提出抗議,並於此開始討論,請有關人士(包括Shizhao及所有曾經編輯的維基人)在此討論。謝謝--Ronin KahO (留言) 2009年2月23日 (一) 06:18 (UTC)

看來這裡的管理員默許他這種不合理行為—PY Yick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04:15 (UTC)

提出条目存废讨论是每个注册用户都有的权力,只要没有违反一些例行的规定就不应受到阻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24日 (二) 07:21 (UTC)

欠缺中立性的條目

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條目嚴重欠缺中立性。 例如:「是對宗教右翼團體高調干預政治,反對保護同性戀家戶,和要求從嚴制訂淫審條例等做法,表達強烈抗議。」、「以上種種原因,引來一眾網民不滿,認為宗教右派騎劫民意,以宗教之名,行專權之實。」、「蘇穎智收皮」、「明光社食蕉」和「蔡志森無恥」等較激烈的口號。 「有網友更在事前製作短片,力數宗教右派過去的霸權行為,呼籲大家走出來參與這次遊行。」均是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欠缺中立性的。 希望管理員幫助改善 --218.103.126.133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3:11 (UTC)

您自行改善即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3日 (二) 15:02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Bencmq(留言)2009年3月1日 (日) 05:4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Ws227的封禁行为

上周,管理员User:Ws227以“屡次在讨论中挑衅他人”为理由将我封禁五天,我在封禁期间曾经通过email试图与之联系,询问具体“挑衅”所指,Ws227一如既往的不予理睬。封禁结束后,我在其用户页屡次留言,要求其解释究竟“屡次”“挑衅”的内容具体是什么,迄今唯一的回答在我的对话页User Talk:Msuker#回應,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拒不回答这个最简单的事实性问题。现在我就其行为,提出以下质疑,希望其他管理员及用户讨论量察。

第一,上次Ws227封禁我是缘于改名前的User:JackyCheung在我的对话页大放阙词,然后我在方针页提出其人身攻击。作为管理员,Ws227在半小时内以三种不同借口四次封禁我,并且完全没有根据的诬蔑我“无故删除条目内容”“屡次挑衅他人”等,并且出现了先封禁后去其他用户那里了解情况的“奇闻”。虽然他之后曾经在方针页道歉,但是显然并未吸取盲目草率封禁的教训。此次事件,他又以“屡次挑衅他人”为由封禁我,而至今却始终不愿意指出到底哪一句发言是挑衅,哪几句发言是“屡次挑衅”。先不说我曾经给其发了不下五六封email,从无任何回应,直至封禁期结束,连续在对话页留言才换来了这么几句解释。

第二,上次Ws227的草率封禁至少还知道把发生争议的双方,即我和User:JackyCheung一起封禁。而本次封禁,他却选择无视JackyCheung的言论,单独封禁我,还振振有词的指称我“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相关的言论目前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3月#小小条目的争议。本来完全是就事论事的讨论,结果完全事不关己的User:JackyCheung加入之后的第一句话如下:

看過這兩個條目,可以見到編者是一位極度不負責任的編輯

请问从“两个条目”,得出一个维基编辑“极度不负责任”,是不是“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此后,该用户继续在讨论中针对我个人,并且叫嚣“既对事又对人”,公开挑衅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的方针规定。但是管理员Ws227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尽管我多次email和留言,但是始终如石沉大海。

第三,作为有如此“历史”的管理员,是否应该在此事的处理上回避?在Ws227封禁我之前,该讨论至少已经在方针页持续了整整五天以上,其间发表讨论相关观点的管理员就不止一个,没有任何人提出过挑衅的问题,更何况“屡次挑衅”。作为上次诬蔑我“删除条目内容”等的管理员,作为上次错误处理我和User:JackyCheung之间争议的管理员,作为上次被我在方针页公开质问的管理员,是否应该懂得“瓜田李下”的道理,给其口口声声维护的“维基秩序”最起码的形式上的公正公平?维基这么多管理员,非Ws227不能处理此事?再者,每逢JackyCheung主动针对我,我在方针页指出其行为,管理员Ws227就要为之出头封禁我,是什么意思?

综上,一个简单直接的事实性问题,“屡次挑衅”指的是哪几句发言?此外,三个原则性、立场性、公正性的质疑。

附上原先的简明历史,来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2月#有關User:Msuker及User:JackyCheung被封禁一事

标题

反观管理员Ws227,在20分钟内变换三种借口四次对我进行封禁。第一次,理由是“无故删除条目内容”。我删除了哪个条目什么内容?如果没有,这种无中生有的指责是什么性质?我马上email他,他可能自觉理亏,马上改成“屡次进行挑衅”。我再email,请指出挑衅行为,难道在方针页举报其他用户对我人身攻击算“挑衅”?他再次更改封禁理由,说我“屡次扰乱维基秩序”。我之后多次email,询问到底扰乱了什么秩序,无果。
后面的事情才叫有趣。我email Shizhao解释情况,Shizhao 解封,6分钟后WS227第四次封禁我,理由仍然是“屡次扰乱维基秩序”。然后他在User talk:Shizhao留言如下:

User:Msuker曾多次挑起事端,擾亂社群秩序,屢勸不改,已引起多人不滿,這次封禁三天應不為過,若不封禁會令互助客棧無日安寧,請尊重本人決定--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5 (UTC)

封禁是针对破坏的,不是针对持不同政见者的。--Wing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8 (UTC)
他的問題已不是不同政見的問題,而是故意挑起事端且態度欠佳,已經是擾亂維基的秩序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09 (UTC)
Msuker的問題已經持續多月,由今年五月開始就一直用挑釁的語氣與不同維基人爭執,而不少人都有跟他溝通過,但他依然沒有改善,若不制止恐怕社群的混亂情況會越來越嚴重--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13 (UTC)
封禁期已經由五天減至三天了--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2:55 (UTC)


振振有词,然后无视我多个要求回复和解释email,转而到我的用户页留言。

請注意討論態度 看見你經常與其他用戶爭執,並且經常發表挑釁言論,以後請注意發言,否則會被封禁--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3:33 (UTC)


最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事情发生了大约四、五个小时之后,他去User talk:Πrate留言:

關於User:Msuker的言論 印象中User:Msuker經常發表挑釁性質言論,並與多名維基人爭執,請問詳細情況如何?有相關連結嗎?--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6:59 (UTC)

哈,原来他连到底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就执意封禁,还叫其他管理员“尊重”他的决定?尊重什么决定?凭“印象”的胡乱决定?

我上线,发现别人在我的用户页人身攻击,始作俑者还是连续两次因为人身攻击我被封禁的用户,我没有任何其它过激举动,只不过删除了我用户页的人身攻击内容,然后直接在本方针页反映情况。所有言论都在上面,请各位自己去看。挑衅了什么,又扰乱了维基什么秩序?维基的秩序应该是怎么样的?像WS227这样闪烁其词20分钟找三个不同借口维护秩序?

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23:34 (UTC)

也許嚴人寬己是人的天性,鄭家富如是,民主黨如是,你也是。自己做錯事不認,還要譴責罰你的人,你不如接管這裡,把我和Ws227等針對你的人永遠封禁好了—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2009年2月27日 (五) 04:37 (UTC)
谁做错还不知道呢,否则何必在此讨论。现在我要求Ws227最起码解释我的“错误”在哪些发言,以及为什么他就可以不尊重最起码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这个要求不过分吧?还有,我从不主动针对任何人,从来只就事论事,不会因为某些人在与自己关心的条目完全不相关的话题上发言就特别来劲。不像你公开叫嚣针对我,显然无视对事不对人的方针。—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7:51 (UTC)
就隨便你怎說,現在就像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般,因為人家錯,自己的錯就可以合理化。那人家執法時未見到初一有問題,十五有問題,罰十五有何問題?初一不是沒錯,只是他幸運而已。但你的申訴就像因為初一錯,所以十五就不會有錯,而十五被罰就賴地硬,這是顛倒是非的想法—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2009年2月27日 (五) 09:54 (UTC)
在同一起争议中,处理一方而对于另一方的行为视而不见,本身就已经有违公平,是显而易见的选择性失明。任何人的此类“幸运”就是公正公平原则的大不幸。更何况,有如此光鲜的历史在,又如何让人相信这里面只是“幸运”这么简单?—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9:58 (UTC)
大家到衝紅燈,為何只是你被逮而我沒逮?是的,你只是倒楣而已。一句倒楣就把自己的是非模糊化,你現在申訴就像這樣了。另外,「不像你公开叫嚣针对我,显然无视对事不对人的方针。」這句請問是否算是人身攻擊?—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2009年2月27日 (五) 10:05 (UTC)

你不如接管這裡,把我和Ws227等針對你的人永遠封禁好了

你自己说的针对我。—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10:40 (UTC)

完全站在Msuker一边。—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27日 (五) 05:03 (UTC)

以上发言在管理员意见页发表了数日,Ws227仍然不愿回答最简单的事实性问题,到底哪几句话是“屡次挑衅”,现在搬到互助客栈来请各位讨论管理员如此处事是否合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5:50 (UTC)

(:)回應,與其在這裡去埋怨,倒不如去維護一下條目,少說話多做事對大家,對維基都是好的。—AT 2009年2月28日 (六) 16:29 (UTC)
如果在管理员操作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不提出质疑的结果是默许一个任由个别管理员肆意妄为的环境,对维基也是好的?—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6:33 (UTC)
我仔細看了一下這次封禁的經過,我覺得不論之前的歷史(我覺得不論是針對管理員和用戶,過去的事不應和這次的事牽扯在一起看),這次的封禁是不適當的。封禁的目的應該是防止持續破壞而不是懲罰。就算msuker當天的發言有不恰當之處,但之後也並沒有什麼持續動作,而是仍然是在作正常的條目編輯。我覺得看不出有需要封禁的理由。我覺得這種情況即使要作封禁,最起碼應該再作一次明確的正式警告。--ffaarr (talk) 2009年3月1日 (日) 03:45 (UTC)
Ws227在我的对话页唯一的宝贵留言:

之前也不是沒人警告過你,但你還是繼續不文明行為,請問你有真正檢討自己的言論嗎?

你认为他有没有把“过去”的事牵扯在一起呢?—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6:46 (UTC)

别说什么事前警告了,直到现在连事后说明都没有。到底哪一句话是“挑衅”,哪几句话是“屡次挑衅”,很难启齿?—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8:18 (UTC)
不如把方针这页关了比较快……——03|OR 2009年3月1日 (日) 04:04 (UTC)
互助客栈/方针页的本意是针对现有和计划中的方针指引进行讨论的。希望阁下不要把这里当作是其他内容的讨论场—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05:14 (UTC)
请问封禁是不是按照方针指引操作的?一个现有方针在执行中的严重问题是不是方针的相关方面?—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6:44 (UTC)
请问管理员封禁操作是不是按照方针指引,诸如Wikipedia:封禁方针来进行的?如果在操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是不是现存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不是有资格在本页面讨论?我发起的这个讨论在管理员意见页数日,似乎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所以转发到这里,请问为什么不可以?—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1:19 (UTC)
難道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就只討論與方針無關的投訴嗎??現在方針頁已經有你要「伸冤」的連結,別人想知道「Ws227的封禁行为」自然會按入去,大家不重視你的「冤情」的話,即使給你放到首頁也不見得有用,你實在用不著佔兩個頁面討論,方針頁實在有很多討論比你的私人恩怨重要。--219.79.182.218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1:58 (UTC)
到目前为止您都只是针对Ws277的更具方针实施封禁的行为进行控诉,没有和方针本身扯上任何关系。有空去en:WP:VPP看看那边讨论的什么内容吧。方针页讨论的应该是对方针的修改、提议、讨论以及实施情况,与单一事件没有关系—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12:11 (UTC)
单一事件没有关系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3月#Yacht何時當選行政員?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3月#什么叫做共识? 都分别提出了什么方针修改、提议、讨论以及实施情况?而不是单一事件呢?存在了这么多天了,阁下怎么不移动呢?还看英文维基呢,英文维基有管理员如此无视要求提供封禁理由解释的请求的吗?—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2:28 (UTC)
维基百科的人际关系学始终都在BOX里操作。维基不是养家糊口的工作,难免让人在心里对维基产生“游戏”的感觉,这是匿名制的网络无法避免的。将维基当成是游戏,或是让自己的行为作为用权力支配他人的模拟体验,这些都无可避免。关键是维基竟然不改革,罢免管理员的标准宽的出奇。普通用户会因为做出一些可能不当的小事而被封禁。管理员则需要“屡次”犯错才能罢免。在此打个比方,我若是管理员,便几个月做一次弄权的事情过过官瘾,这样自然无人可以说我“屡次”。我不知道是中国人或者说是华人的人际关系哲学在维基上的表现呢?还是维基的体制有问题。维基的几位管理员从去年就没来了,为了不被罢免,现在他们陆陆续续象征性的登录下维基,这时就会有替他们辩护的声音--“XX管理员已于XX日期参与编辑”。提出罢免的人更是没有几个人。不敢得罪人的心态被我们CHINESE在洋人创办的维基上“发扬光大”。我不想批判国民性,如果我们有更严格的机械化制度,再加上不记名的投票,这样维基会比现在好得多。--雾月 2009年3月1日 (日) 10:04 (UTC)
这点提得很好。实际情况是,我曾经在三个月前于互助客栈公开质疑Ws227的行为,当时他主动道歉,于是我也将内容作了折叠处理,不再追究,善意的以为就此了结。三个月后又发生了什么,上面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就算不能判定此次至今无任何明确解释的封禁操作是“打击报复”,我想从公正公平、中立客观的角度来说,至少不能排除这一嫌疑吧?维基的其他管理员和社群对此又有何想法?—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1:08 (UTC)
糾正一下,Ws227是女性。—Zhxy 519(联系) 2009年3月1日 (日) 12:45 (UTC)
纠正?这里有人说错了吗?唯一的错误只是将代词弄错。维基百科不是社交聚会,无论男女,犯了错都要道歉。(*)提醒的是,我初来此处,不知道事情详情,故不敢妄评对错。不过如果对方是女性,Msuker先生是不是要绅士一点呢?--雾月 2009年3月1日 (日) 14:53 (UTC)
针对Msuker对Ws227称“他”而纠正。—Zhxy 519(联系) 2009年3月1日 (日) 15:17 (UTC)
如果ws227小姐不是恶意,那就原谅她吧(当然,如果是她错了的话)。--雾月 2009年3月1日 (日) 15:39 (UTC)

在维基,禁封必须给出理由,若没正确理由就禁封,那就是滥用管理员的禁封权力,如此管理员需要被罢免。建议Msuker仔细研究ws227小姐到底有没有烂权,若有建议提出罢免。上次ws227小姐已承认自己错,但之后却又有类似行为,这会令人怀疑是故意甚至恶意的,我觉得ws227小姐必须要说清楚。--真實事求是() 2009年3月1日 (日) 17:11 (UTC)

所以我已经重复了很多次:到底哪一句话是挑衅,哪几句话是屡次挑衅?这么简单直接的问题,都不愿意回答,与是男是女有任何关系吗?—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06:41 (UTC)
维基管理员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禁封人,就像现实中警察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留人一样,毫无疑问是烂权行为。烂权的警察,无论是男警或女警,只要是法治国家,一定会被撤职查办。现在男女平等,男人做错事要承当,女人做错事也要承当,这事情与性别没有关系,不过上面Zhxy 519似乎只是纠正“他”为“她”而已。
维基人万万不可以容忍管理员任意禁封人,这已经触犯了维基正常操作的底线,若姑息这种行为,中文维基将进一步堕落。请Ws227小姐做出回应,若不,建议Msuker仔细研究整理后提出解任要求,理由就是“滥用管理员的禁封权力”,无论能否通过,都能把事实看得更清楚。例如了解到底为何她这样有恃无恐?--真實事求是() 2009年3月3日 (二) 12:36 (UTC)
的确不能容忍,但是如果真的提出罢免,搞不好会成为目标。还是不要得罪人为好。维基现在和台湾媒体有一拼。--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3:06 (UTC)
請各位看看Msuker多月以來於互助客棧的表現吧,也許一兩句說話看起來無傷大雅,但請你們站在跟他討論那些對象的立場看,他經常用一些游走邊緣的方式激起對方的怒意,於是對方忍不住就說了些違規的言論而被封禁,而他一直以來卻因為沒有直接違規而平安無事,一直恃著管理員對他寬容而屢次用這種方式挑釁,所以我才對他從嚴處理。法理情三者孰輕孰重,人人見解不同,但我覺得不是那樣僵化地單憑有沒有直接違規去決定封禁時間,有些人有多次不文明行為也應該受到封禁,而因為受到挑釁而出言不遜的,也已經有人封禁過了,在沒有持續破壞的情況下,就不應把封禁視為懲罰手段。但Msuker多月以來都是不斷以不文明的行為去挑釁他人,互助客棧不少爭執越吵越烈都是因為他的態度所致,為了讓互助客棧恢復討論交流的原意,有需要封禁Msuker,以免情況繼續惡化--Ws227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3:33 (UTC)
规则就是机械化的,若他真的没有直接违规,那就没有理由封禁,否则维基的管理将沦为人治。--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3:43 (UTC)
换句话说,你并不能指出我哪一句话挑衅了任何人?但是又是凭你的印象,于是就封禁?
至于到底是谁挑衅,你去看看谁先发言谁再介入的还不明显吗。
我的第一次发言:

最近与某用户就小小条目模板的使用发生争议,诸如周挺、阎嵩这样的条目已经有模板提供了球员效力的历史等信息,我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在正文中重复什么来达到字数标准。如果只是为了达标,任何人只要粘贴+复制都可以完成,但是对于条目质量没有任何帮助,对于读者来说也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显得百科信息重复,排版混乱。从实际编辑的角度,职业球员能够提供生平等信息已经足够作为条目存在,更何况是连英文版都已经有了很久的中国国家队球员,不知道盲目而且不听劝阻的挂一个自动提删的小小条目对于条目质量和百科水准有什么裨益。请社群商议,给个定论。

User:JackyCheung在讨论进行一天多以后的第一次发言:

看過這兩個條目,可以見到編者是一位極度不負責任的編輯.先不論字數的問題,就單單論內容.條目竟然連英文版也比中文版詳細,何來質量?連外國人寫的條目也被中國人長!!!質?好笑!

谁以不文明的行为去挑衅他人,谁使得争执越吵越烈,到底是谁的态度问题,自有公论。—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3:57 (UTC)
如果真的不能解决问题,Msuker可以去提出罢免管理员ws227小姐,照这样争下去也争不出什么结果,还使得本页变得N长...就目前来看,ws227小姐似乎并没有具体理由封禁Msuker。--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4:05 (UTC)

Ws227理论浅析

请看上面的“辩解”的重点:

法理情三者孰輕孰重,人人見解不同,但我覺得不是那樣僵化地單憑有沒有直接違規去決定封禁時間

换句话说,Ws227做事是以理、情为主的,贬低“法”的地位。但是各位仔细看了前因后果之后,觉得其行为是以理为基础的吗?如果法、理都没有地位了,那么根据其自己的理论,剩下的是什么呢?哦,是情。什么情呢?继续拜读。

請各位看看Msuker多月以來於互助客棧的表現吧,也許一兩句說話看起來無傷大雅,但請你們站在跟他討論那些對象的立場看,他經常用一些游走邊緣的方式激起對方的怒意,於是對方忍不住就說了些違規的言論而被封禁,而他一直以來卻因為沒有直接違規而平安無事,一直恃著管理員對他寬容而屢次用這種方式挑釁,所以我才對他從嚴處理。

我想用“敌意”两字来形容Ws227对我的感情不为过吧?至少我看不出字里行间的善意,不知其他每天擅长善意推定的用户能不能启发一下,这里面有没有善意。

我怎么看来看去都是对于所有与我争论的人的善意呢?他们骂人,是我挑衅所致?那我邀请他直接出来骂人的?User:JackyCheung参与讨论的第一句话就在上面,我用精神力还是黑魔法远隔重洋挑衅他出来直接人身攻击的?凡是与我争论的,都是好人,都善意推定,于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也毫不奇怪了。

对了,我如何得罪了Ws227呢?想来想去,从来没有过条目上的争议啊。哦,想起来了,三个月前我在互助客栈公开质疑其错误的封禁行为,直接导致其在社群面前公开道歉,这管理员大人的面子往哪里搁呢?

于是乎,回到上面的问题,为什么维基这么多管理员,非Ws227要封禁我呢?为什么每次我举报User:JackyCheung对于我的人身攻击,Ws227就要跳出来封禁我呢?

管理员看某用户不顺眼,即使没有违反规则,一样封禁。管理员看谁顺心,即使明确违反规则,一样听之任之。如果某些用户的违规行为正好能够被管理员用于打击异己,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煽风点火已经算积无量德矣,岂有不利用之理?

维基的用户们、管理员们、行政员们,这就是中文维基的现状、就是中文维基的目标吗?—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23 (UTC)

虽然在下的这些话没有做到对事不对人,但仍然希望讲一讲:Msuker兄在Meta曾经利用方言直接对与其发生争执的用户进行人身攻击。我并不是以此来为Ws227或者JACKY辩护,而是希望提醒您一句,人无完人,大家都有冲动的时候。编辑战天天有,为何几乎只见阁下与他人发生严重的矛盾并时常牵涉到封禁?不说谁对谁错,只是希望阁下在与他人发生争执之前,冷静想一想,即使理在您,是否也可以退一步海阔天空—Ben.MQ 2009年3月3日 (二) 14:27 (UTC)
这句话说得很好。那么请问一下,至今为止因为与我发生争执而被封禁的人一共有多少个呢?如果有三个、五个,我首先自我检讨,怎么样?如果只有一个呢?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36 (UTC)
另注,我在meta用上海话骂一个冒充上海人还在我的用户页叫嚣指称我撒谎的中文盲,以说明其根本看不懂上海话。至今没有想出更加简单有效的方法。—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42 (UTC)
[1],除JALK外,您还涉嫌与百乐兔、JN治愈系的小琛儿User:Altt311争执。合计5名用户。—Zhxy 519(联系) 2009年3月3日 (二) 16:33 (UTC)
争执的内容是“小小条目”模板的适用范围,有什么不妥?互助客栈本来就是给用户讨论、“争执”百科相关事宜的,当年争“先到先得”“香港译名”之类,争了几星期好几万字呢,但是似乎没有任何人说过任何针对个人人身而不是讨论话题的内容。你认为现在这其他四名用户里面有任何人的行为应该被封禁吗?如果没有,和上面Bencmq说的“时常牵涉到封禁”有什么关系?—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9:06 (UTC)
马后炮一下:Msuker如果你讨论的时候能做到对事不对人,而其他人(包括我自己)也能在最初出现相互针对他人的指责时出面阻止且阻止得当的话,事态绝不会像这样发展。出现这种情况并不能把责任都推到他人身上,你Msuker有责任,Ws227有责任,与你争吵的那些维基人有责任,当老好人不愿出面阻止的人(包括我在内)都有责任。与其指责他人,不如都出来说说自己的不足,相互理解、体谅,别把一部百科全书搞得火药味这么浓。—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3日 (二) 17:54 (UTC)
到底是谁第一个针对个人,我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树欲静而风不止。请问过去几个月内,我有针对过改名换姓的User:JackyCheung吗,或者其他任何用户吗?他不跳出来,我连此人改名都不知道。一个与之完全无关的讨论,他跳出来骂人,有“积怨”的管理员“乘机”封禁,好样的!—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9:06 (UTC)
其实还有一点,可以很好的回应Philip你的观点。如果我真的是对人不对事的,有Ws227这样的时时刻刻以维基秩序为念的管理员在,为什么至今连一句像样的指证我“挑衅”“针对个人”的话都举不出来呢?—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9:11 (UTC)
还有,火药味很浓,这个提法很好。大家来闻闻Ws227管理员的发言里面的味道:

之前也不是沒人警告過你,但你還是繼續不文明行為,請問你有真正檢討自己的言論嗎?

請各位看看Msuker多月以來於互助客棧的表現吧,也許一兩句說話看起來無傷大雅,但請你們站在跟他討論那些對象的立場看,他經常用一些游走邊緣的方式激起對方的怒意,於是對方忍不住就說了些違規的言論而被封禁,而他一直以來卻因為沒有直接違規而平安無事,一直恃著管理員對他寬容而屢次用這種方式挑釁,所以我才對他從嚴處理。

我没有像伟大的管理员Ws227一样检讨,我平安无事,实在是让某些人恨得牙痒痒,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哦。—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9:21 (UTC)


呵呵,请管理员Ws227大人立即退一步海阔天空,请辞管理员职位,以作交代,减少争论,而不是由受害者海阔天空!--218.28.58.86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35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涉及政治且於討論無關,亦只會令討論離題萬丈,維基不是政見發表場,已由Wong128hk於2009年3月3日 (二) 14:4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奇怪?留言被管理员移走了?打个比方也可说是离题万丈,那你叫我怎说?这个比方有错吗?要不然你够资格你替我说了,免得又被删(你们管理员说的话一句顶万句,够权威了吧?)--218.28.58.86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52 (UTC)
删我留言的是管理员,那个标示叫我去向管理员反映?请问有别的人比管理员更大权吗?这个标示简直是废话--218.28.58.86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54 (UTC)
上面的IP党,您的话换不来对您政治立场的同情和支持。维基和中共无关。我想对Msuker说,如果您真的希望做个了解而不是打嘴仗,您就提出罢免吧,让大家来论断对错(虽然不一定所有人都敢论断)。--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4:56 (UTC)
谁叫你替我解释我的政治立场了?原来打个比方也不行吗?那你替我打个更好的比方,ip用户不懂啊,请--218.28.58.86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59 (UTC)
我并没有解释您的政治立场,但是维基百科不是政治宣传场所,您不可以在此随意谈论与本话题无关的东西。而且您的话在谁看来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希望您不要把政治不满发泄在维基百科和维基管理员的身上。--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5:04 (UTC)
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而不是“自由的百科全书”,我们的首要目的是写百科全书,而不是推广自由。因此请将您的言论限制在有利于写百科全书的方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3日 (二) 15:12 (UTC)
貌似阁下未能理解维基的方针,这里的自由是编辑自由,并非政治自由。--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5:16 (UTC)

這是看人挑擔不吃力的風涼話。

對百楽兎的惡意假定。

請注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你並不比我強,沒有資格要求我加強什麼能力。

你肯定你比百楽兎更強,更有資格拒絕維基對小小條目的要求。

小小條目和可查證有什麼關係?胡說八道呢。

User:JALK的惡言相向,別人對你惡言有罪,你以牙還牙是沒罪。

但是某些編者盲目試圖自動提刪明顯有價值和符合質量的條目,難道真的都是機器人?

我已經說過,我認為我創建的不是小小條目,或者至少不適合自動提刪。所以,你的建議不會被採納。

這不但是對編輯而且是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的挑釁,此類提刪條目全部均合符小小條目對提刪的要求,唯其個人並不承認及不對其行為負責任。

再重複一句,我做事輪不到你指手畫腳。—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20:08 (UTC)

User:About123的純粹謾罵,與討論議題完全無任何關係。
另外缺乏個人反省是很明顯的,對於絕大多數的共識「小小條目定義仍有可討論空間」拒諸門外獨行己見,對於User:Altt311要求將模板內容寫進正文、User:About123要求將趕及擴充而符合小小條目的文章在沙盒進行整理均拒絕並以輪不到你指手畫腳之類的言論多次對包括百楽兎在內的幾位維基人進行挑釁。其實這種對於維基無益的秋後算帳根本一點都不想花時間,但既然User:Msuker是那麼的需要證據,那麼枯且找一些出來讓你難過一點,不過你再說甚麼、再解釋甚麼也不會再理你了,把這種時間花在條目上有用得多。

如果你對一個觀點沒有什麼以響應,最好不要反對別人的觀點,或者承認你的反對只是出於一時衝動或者個人品味不同。

出自維基百科:禮儀,這是贈你的。--122.100.229.191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11:55 (UTC)
你要讨论小小条目的模板的适用范围,敬请去互助客栈相关讨论。我认为某些人对于小小条目的使用有盲目性,而这种盲目性是违背维基精神和方针的,这是我的观点。请注意,维基从来没有说过不允许质疑方针,相反,影响条目质量的方针就是应该质疑的。
至于我或者任何其他用户如何编写条目,是否要提高什么能力,很明显轮不到任何用户指手画脚。我明确告诉你,你没有资格指示我怎么做,并不是谩骂,而是陈述事实,而且是对于维基礼仪来说很重要的事实。普通用户,诸如争论中与我持不同意见的Altt311,是怎么解读这一事实性声明的,已经有很明显的体现:

只重覆一句:在沙盒寫好再放出來的話,沒人會理你三十天寫還是三個月寫,有空寫還是沒空寫,也不會有人給你掛任何模板,既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2月16日 (一) 19:30 (UTC)

再重复一句,我做事轮不到你指手画脚。—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6日 (一) 20:08 (UTC)

沒錯,維基百科是一個平等的平台,一個人不能命令其他人做事。所以,閣下叫人去關心一下閣下的條目,其他人也不需要一定要隨閣下的想法走。更何況大家自己也有自己關心的條目。
我再重申一次:「信息框的設立是為了提供一個介面歸納顯示統一類別的事物的條目的主要資料。」那些內容原本就應該要在條目正文中出現的,出現的內容就算不是全部,也佔了大部分。在正文寫不出更詳細的內容也算了,列表也可以吧?怎麼還要倒過來要別人削足適履?
此壞先例一開,使用長模板的諸如那些鐵路車輛條目、戰鬥艦條目不又貼一個模版就完事?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誰人提出的方法才會導致條目質素下降。—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16:18 (UTC)

我再次重复一遍,维基任何用户都没有资格、没有权力要求别人编写条目必须使用沙盒,必须将infobox如何如何。维基用户以提高条目质量为目的的编辑,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轮不到任何其他人指手画脚。这些话有错误吗?谁认为这是谩骂的?倒是这位IP用户,把显然不是“谩骂”的事实性陈述,污蔑为“谩骂”,请问其“善意推定”又在哪里?还礼仪呢!—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13:55 (UTC)
我想大家還是願諒他吧,他根本不懂得分辨甚麼是客氣地陳述,甚麼是帶有挑釁、謾罵成分的陳述,正所謂不知者不罪,你們看在他不懂分辨甚麼是客氣有禮,甚麼是挑釁謾罵的份上,可憐一下他不要再叫他自省了,他根本沒有錯,錯是錯在維基和維基人要講禮儀。--202.86.190.69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19:55 (UTC)
IP用户开口便要求大家“原谅”我,“可怜”我,是否属于非善意推定、人身攻击,请管理员考虑。—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07:58 (UTC)
我反对向上面这样的挖苦和讽刺语气。贡献维基完全是出于个人的意愿,这不是一种义务,只是一种权利。如果使用这种挖苦语气,毫无意义,若是被挖苦者觉得自尊受到伤害,他就会离开,没有几天就能恢复。维基呢,从此少了一个维基人,也少了很多可能的贡献。--R' 2009年3月7日 (六) 00:36 (UTC)
什么人扮演什么角色,再清楚不过。有个管理员起头,后面的跟班还不与时俱进?—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07:56 (UTC)
还是冷静一些吧,想想为什么来维基的,是为了贡献知识,不是为了占一席之地。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保持一个恬淡的心态,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R' 2009年3月7日 (六) 14:02 (UTC)

雖然這篇討論頗長,不過:

  1. 查看了Ws227的發言次數,發覺他只是發言過一次,簡單解釋幾句了事,單單看這一點已經不對,有用戶對你的裁決作出質疑,你卻不以為然,不嘗試盡力解釋,以消取疑慮,不論封禁對錯,這種態度已經不對;
  2. 另外就是有管理員也認為是次封禁不合理,我覺得你下次也不肯定封禁行動不會有爭議就不應該封禁;
  3. 封禁前沒有發出警告或預勸;
  4. 最後封禁只是防止重大或持續破壞,而不是懲罰別人。

封禁應該是最後的手段,如非必要也不應使用,這類的投訴已不是第一次,不恰當的封禁亦會趕走新來者,我覺得應該是時候檢討封禁政策。—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5:39 (UTC)

  • 這位Msuker太自以為是了,別人對他作出勸告,他卻回敬別人「我做事輪不到你指手畫腳」,這種行為合理嗎?Ws227管理員真的那麼有空和這位維基人爭論不休嗎?那麼管理事務就做不了啦。Ws227以一段簡單的文字概括了對於這位維基人的封禁原因,個人認為非常合理,因為不是每個人也是那麼有空的,寧願省回時間去寫條目或者管理一下事務,總比這樣不斷浪費時間好。— 2009年3月14日 (六) 02:26 (UTC)
你参与原讨论的第一句话在上面历历在目,居然还好意思说“合理”。—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07:46 (UTC)

被封禁用戶撰文批評維基和管理員

被封禁用戶 DAI ADORU user:Crazy daisuke在封禁期間撰文批評維基百科和管理員妙詩人。 這做法有否違規呢 ? 出處: 香港獨立媒體網《從維基百科、雅虎知識看宗教霸權》Yahoo Blog《從維基百科、雅虎知識看宗教霸權》 --221.126.228.48 (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06:18 (UTC)

他在其他地方的發言與維基百科沒有關係。-Advisory 2009年3月2日 (一) 06:24 (UTC)
他在那里发言是他的言论自由,和维基无关。--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4:17 (UTC)
在其他网站对维基百科用户进行人身攻击也可能导致在维基百科被封禁,见en:Wikipedia:Harassment#Off-wiki harassment。--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4:22 (UTC)
该用户没有进行人身攻击,另本讨论是否未牵涉到管理员?若没有将移动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Ben.MQ 2009年3月3日 (二) 14:30 (UTC)
被封禁用戶在封禁期間撰文抨擊維基百科,並對管理員妙詩人作人身攻擊。 --221.127.199.121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15 (UTC)
此人不過是以一大堆的批評來掩飾自己的問題,事實上此人的編輯手法的確是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3月3日 (二) 14:55 (UTC)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在别处的发言吧,而且该用户没有进行人身攻击。他在别处便不是维基人,和维基没有关系。--H2O 2009年3月3日 (二) 15:06 (UTC)
被封禁用戶在封禁期間撰文抨擊維基百科,並對管理員妙詩人作人身攻擊,和维基有直接关係。 被封禁用戶在封禁期間理應服從管理員的決定。 假如他不滿被封禁,可以在维基框架內解決問題。 在非維基地方對維基人作人身攻擊情況比在維基地方作人身攻擊更嚴重。 不知現行的方針有否應付此情況,或要修改現行方針。 --221.127.199.121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11 (UTC)
沒有刑事管轄權 :P —不知所 2009年3月3日 (二) 17:39 (UTC)
DAI ADORU user:Crazy daisuke此等行徑已有前科。 他曾在香港網絡大典(用戶名稱是 Sam2009)的維基百科有關管理員妙詩人的編輯爭議 妙詩人香港維基人的網上糾紛等條目作人身攻擊。 --221.127.199.121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36 (UTC)
只能夠說,香港有言論自由,只要不犯法,不進行誹謗令被批評者(包括我)名譽受損,他也有自由去撰文批評。當然,立論是否正確,是否站得住腳,就留讀者自己判斷了。無論如何,謝謝你的告知,我還以為他只在自己的 blog 發文呢。—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9年3月3日 (二) 17:37 (UTC)
雖然妙詩人 Happy Musician抵受到此等網絡欺凌行為。 問題是此風不可長。 況且,維基百科用戶年齡範圍很廣闊。 有些心靈脆弱或年幼的用戶可能抵受不了而去做傻事。 韓國女星崔真實就是因日益嚴重的網絡欺凌而自殺,所以不可不防,值得大家討論。 --221.127.199.121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53 (UTC)
我看還是算了吧,他根本就不能面對維基百科的社群,最多只能在其它地方搞無聊的小動作。--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3月4日 (三) 08:19 (UTC)
很久沒來互助客棧,沒想到發生此事件,先向妙詩人 Happy Musician慰問一番。我想告訴您妙詩人,他人之小動作對我們而言全無意義,這人有什麼目的,想必大家心裡有數,而我最蔑視這種行為,給予強烈譴責,除非他光明正大跟我們論理,否則他的行為只是侮辱自己。—Iflwlou [ M {  2009年3月5日 (四) 17:44 (UTC)


有關新竹高中的資料被刪除

今天發現,新竹高中的許多資料被刪除。

經查詢過後,竟然是管理員所進行的動作。

為什麼?

身為管理員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將歷屆來竹中校友們辛苦編輯的資料,刪光(很抱歉我對維基並不熟,如果他真的有這個權限的話恕我不知道。)

理由更是讓我無法接受:刪掉無謂與不中立內容~維基百科不是拿來寫教師教學評量的

我相信,就算其中有參雜著個人意見,但那敏感話題有關嗎? 跟政治、時事那些爭議話題有關嗎? 有爭議捯必要刪除嗎?

我們在敘述的,只是一個個老師的特質,一個個社團的特色。

難道,這是管理員說刪除就可以刪除的?

我不能苟同。

我對於維基的觀念一向都是:自由,開放、自治。

一則則辛苦資料,一行行文字,都是歷代學長校友、或是現在的竹中學生,所辛苦編輯而成。

在一下子看到,全部被刪除,如果是您,您會作何感想?

看到自己辛苦編輯的東西,不

,不只是辛苦編輯,這是我們的學校所擁有的東西!

被一瞬間刪光,理由還是如此的古怪。

這叫身為竹中生的我,如何不氣憤,如何不難過?

我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indancecat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17日 (二) 23:16加入。

首先,刪除內容的人雖然是管理員,但任何人都有刪內容的權限,而且刪除者有在討論頁說明較詳細的理由。其次被刪的內容都還可以在編輯歷史中找到而不是憑空消失,如果要作恢復、個人備分或轉到其他站也沒問題。
再來,這個刪除我基本上是贊同。(不過覺得有部分社團介紹內容我覺得可以保留一部分不用全刪)維基百科自由開放沒錯,倒是沒聽過自治。自由開放是原則,任何人有在遵守方針的前提之下增加內容的自由,但不要忘了同樣在遵守方針的前提下也有刪除內容的自由。而且,自由只是手段,最終的目標是寫一部「百科」而不是其他。

維基百科的目的是寫一部百科而不是校園資訊交流。維基百科的內容是要給全中文世界而不是給竹中生看的。(內容更不會是竹中所擁有的)因此我認為那些主觀性很強的老師和部分社團介紹並不適合出現在百科的內容之中。也許如果有個「新竹高中wiki」或「台灣中學生wiki」「台灣校園資訊wiki」之類的站,我想也許適合放那些內容。(目前想到已有的站像是台灣教育維基學校wiki 或者覺得不適合也可以在wikia再申請一個更適合的。

至於這邊竹中條目的細節可以再討論。覺得其中真的合適作為百科條目的內容可以再加回去。不過我認為被刪的部分大部分是不適合。當然不是說我認為不適合就一定不適合,你可以去問更多的維基人,最後要如何是可以讓更多人一起來討論決定--ffaarr (talk) 2009年3月17日 (二) 15:40 (UTC)

首先,我可以很肯定,你並沒有真正了解維基百科是什麼。

一則則辛苦資料,一行行文字,都是歷代學長校友、或是現在的竹中學生,所辛苦編輯而成。 在一下子看到,全部被刪除,如果是您,您會作何感想?

很可惜,在維基百科裡,所以人都可以任意刪改你編寫的內容(同樣的,所有人也都可以幫忙你回復被某人刪改的內容),因此在維基百科裡很講究共識(<==弄成藍色就是要你去點點看、讀一讀),自從新竹中學條目被提出品質低落的質疑後,前前後後少說上百個維基人去看過該條目,那麼,為什麼沒人幫你回復,都是清一色的刪除?當多數人的共識是刪除時,你就該反過頭來看看自己寫的東西為什麼會被大多數人反對,而不是跳出來質疑別人刪除你寫的內容。

看到自己辛苦編輯的東西,不,不只是辛苦編輯,這是我們的學校所擁有的東西! 被一瞬間刪光,理由還是如此的古怪。這叫身為竹中生的我,如何不氣憤,如何不難過?

讓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好了,哪天你打開大英百科全書,翻到牛津大學,結果裡面竟然記載工友叫XXX、校狗叫OOO、某系系主任外號叫BIG DADDY,你會有什麼感想?覺得大英百科很炫?還是覺得作者在胡搞瞎搞?

讓這些內容留在一個以百科全書為目標的網站中,只會讓看到這些內容的讀者質疑這本百科全書品質低下,居然收集這種內容。沒錯,這些逸事是你們學校所擁有的東西,所以非常歡迎你去架設網站記錄這些點點滴滴,但是維基百科並非貴校擁有的,以創辦人吉米的說法來說,維基百科是屬於全人類的。那麼,我是不是也能說:屬於我們的維基百科被添加這些古怪的內容,這叫身為維基人的我,如何不氣憤,如何不難過?--Morrigan (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00:50 (UTC)


謝謝您,我了解了。

不好意思昨天有點太衝動的發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indanceca對話貢獻)於在2009年3月18日 (三) 20:40加入。

抗议“T.A 白河“不负责任行为!!!!

请问"T.A 白河"为何删除Lifestyle China,我们是所写内容的拥有者,并已经发授权信去permissions@wikimedia.org。

请问你知道什么叫做OTRS pending,

为什么没有人查看授权信? 同样的内容,英文版一天就批好了 中文版WIKI太令人失望了,管理员素质很参差!!!

不去做应该做的事情 就这么轻易删除别人辛辛苦苦添加的文章!!!

怎么会这样 强烈抗议“T.A 白河“不负责任的行为!!!!! Polyu.aldl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8:40 (UTC)

中文维基百科不是收录英文文章的地方,非中文的内容在一周内未有改善同样会被快速删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0日 (五) 16:41 (UTC)


可笑,任何的辯解都無補於中文版WIKI管理員素質參差的事實.效率低而沒有統一的準則,刪了以後才來千方百計找其他理由,可悲... Polyu.aldl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08:32 (UTC)


我覺得白河在刪除的時候應該是沒注意到你寄授權信這件事(畢竟討論主要是在你的討論頁討論這事),而每天有這麼多個侵權條目,管理員不可能一個一個去查說該作者有沒有去網站要求授權。他也只是按照規定,定期將刪除討論區中隔了一週沒人提出異議的條目刪除而已。如果能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該條目的討論區,說明一下你已經寄授權信了,就應該不會有這樣的誤會了。

--ffaarr (talk) 2009年3月23日 (一) 12:01 (UTC)

如果你的條目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你可以申請恢復條目。 希望幫到你 ! —Yym1997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00:38 (UTC)

建議屏壁下列關鍵字

條目名關鍵字:QQ937801979

外部連結:www.qianshuba.cn

最近半年來不停在維基百科廣告破壞--Morrigan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02:35 (UTC)

完成--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4日 (二) 03:17 (UTC)

设计繁琐

维基百科网页,结构复杂,要求繁琐,不好理解,难以操作。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k4677對話 貢獻)於2009年3月24日 (二) 15:51加入的。

主页访问的时候报错

Webpage error details

User Agent: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8.0; Windows NT 6.1; WOW64; Trident/4.0; SLCC2; .NET CLR 2.0.50727; .NET CLR 3.5.30729; .NET CLR 3.0.30729; Media Center PC 6.0) Timestamp: Wed, 25 Mar 2009 14:44:04 UTC


Message: 'getElementsByTagName(...).0.style' is null or not an object Line: 773 Char: 4 Code: 0 URI: 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action=raw&gen=js&useskin=monobook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121.26.134.114對話 貢獻)於2009年3月25日 (三) 23:48加入的。

增加或調整小作品標籤

新條目

之前我有詢問過如果我要修改藝人資料,但卻被列為可能侵犯版權的資料
後來貴單位有人回答是"要將網站內容以GFDL方式釋出版權" 不知道這應該要怎麼使用?
還是說我將要修改的藝人資料給貴單位,由貴單位修改?
有mail給你們,可是一直都沒收到回信 我應該如何與貴單位聯繫呢?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Dsong對話 貢獻)於2009年4月2日 (四) 19:27加入的。

小周的维基攻略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請詳細閱讀--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1:53 (UTC)

提交侵權刪除

  有關「侵犯版權」一事,見參考。本人是「http://love-chingye.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_13.html」 的作者。所上傳的文稿並沒有侵犯版權。若文稿可用,則用;不可用請刪之。

  個人主觀意見。中文Wiki的管理員,不論是管理、禮貌、客觀判斷,都不比英文Wiki的管理員來得好。我發覺很多的文檔、內容評論都很主觀的,恕我不把例子寫出來。我讀過你們的很多回應,你們的「客觀判斷」的態度是「我們有百多個管理員,不可能全部都會判斷錯誤的」,你們已絕對認為你們這一群人是絕對正確的。你們的理論很似「政治上的杸票」:絕大多數選民選出來的政員都是理想的,而客觀的事實只有「失望」兩個字。我不認為全數人認為正確的就是絕對正確的。正如哥白尼對地球的發現。也許,你們有超高深的學識、知識,但我從不認為這些會對人、事、物的判斷是絕對正確的。但你們為主,我為客,我實是不應該多言的。

  請你們當我的評論是「個人主觀意見」,請不必回應,這只是浪費你們的時間,而事情很多時候只是越描越黑的。再說,Wiki中文的用戶,也會判斷我所說的是否正確,實不會影響到你們的「形像」。做人問心無愧就好,事總有兩面,請不必理會一個「廢人說廢話」的人。

  謝謝。

參考:http://zh1.bitforum.be.eu.org/wiki/Wikipedia:每日提升小小作品競賽/2009年4月3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Dsong對話 貢獻)於2009年4月8日13:02 (UTC+8)加入的。

新條目.操作性(搜索)

有相關功能可以把此篇當成無聊性文章刪除


維基百科的內容大多以第三者立場寫法編寫.以搜索功能也大多能搜索到相關性內容 不過:如果以討論頁來搜索會得到 沒有找到匹配頁面題目


如果通過別處連結可找到以下解答

這是一個討論頁,請遵守討論頁指導方針: (一)最新的意見置於頁面最底。(二)請記住用「~*4」簽名。(三)發言須與本百科之寫作或改進有關。(四)文明用語,尊重自己與他人,恪守維基禮儀。 如果需要更多的用戶參與討論,請在相關章節的頂部加上{{indiscussion|5}}。

我想如果增加可以搜尋到相關性解釋的搜索器會使本站使用起來更方便以及 在感覺到與本站規則不符時.可以找到本站解釋加以規避--奇想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14:22 (UTC)

Wcam乱删除知识类的百科词条,而且还删除讨论区的留言,管理员可以胡来?

意见:Wcam删除了我添加的nescrow 这个知识类的词条,他说百度百科有了,然后就以侵权为由,删除这个词条。后来我按照要求在讨论区发表了内容,马上被管理员删除,没违规的,凭什么删除?

我在讨论区的留言:一个知识类的词条都被删除,还说侵权,侵谁的权?还有,说内容一样,内容当然一样,因为就是这样解释的,那是不是,cctv这个词条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意思,百度百科也是这样解释的,那在维基百科按照你们的规定,就不能一样,叫“中国中央电视台”就侵权了,要叫“维基电视台”就对了?而且几个百科都有这个词条,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387949.htm, 互动百科: http://www.hudong.com/wiki/nescrow 如果按照这样解释来说,那“email”这个词条也侵权也该删除,因为百度百科也有http://baike.baidu.com/view/4178.htm ,只要百度百科有的,请维基百科都删除了,要不都是侵权。如果这都算侵权,那我就把所有百度百科有的,提交到维基百科要求删除,因为侵权。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22.212.81.15對話 貢獻)於2009年4月22日 (三) 17:37加入的。

是要看发表的先后顺序的。参见User:XiaoZhou/小周的维基攻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4月22日 (三) 10:27 (UTC)

请不要默认所有维基用户都很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

最近的Sinology事件,以及很多维基百科用户与管理员冲突的事件,很多时候是因为管理员依照某个维基百科方针行事,而事实上该用户很可能并不了解这些方针,并认为管理员滥权。各位管理员在对新用户的条目执行操作,尤其是可能伤害新手的操作时,能不能在用户的讨论页贴一个相关方针的链接,并请用户认真阅读,让用户更加了解维基百科的管理政策,知道管理员只是按章办事,而不是简单地说“这个条目的知名度有问题”?不是所有的新手都很清楚维基百科的方针,也并不是每个用户都会很仔细地去读欢迎辞里面的几个链接。恳请各位管理员多从新手角度着想,遇到明显不了解维基百科方针的用户时要耐心地多作解释,这样才能做到WP:不要伤害新手

这种事情已经在维基百科出现得太多,我真心希望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 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3日 (日) 06:16 (UTC)

记住,甚至会有一些人根本不了解维基百科的代码写法就开始编辑,因为他们以前用的编辑器都是WYSIWYG(所见即所得)的。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3日 (日) 06:19 (UTC)

管理员那么多,建议以后减少全保护页面的数量

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15:53 (UTC)

我不认为活跃的管理员够多。而且现在讨论页及{{editprotected}}完全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Ben.MQ 2009年5月11日 (一) 05:54 (UTC)
主要的原因是若在一个条目发生严重编辑战,管理员为了阻止编辑战,绝大部分情况下除了保护外,只有封禁可走。—Ben.MQ 2009年5月12日 (二) 09:13 (UTC)

投訴用戶sameboat

九龍站條目不問理由回退他人的編輯,無視別人意見和沒有善意推定,刪去別人在他自己的對話頁留言,莫視對話溝通,別人的編輯有問題,基於維基的框架,大家應該善用討論頁指出問題讓大家尋求共識,回退別人而不留下原因是非常不禮貌的破壞行為。17yoboy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7:01 (UTC)

(!)意見sameboat應該不是管理員,另外sameboat的修改亦很正常,因為該句子的語氣不太像百科。而除非是人身攻擊,一般情況下刪去別人在自己的對話頁留言是不禮貌的。—*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5月15日 (五) 16:48 (UTC)

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Sameboat&diff=10056881&oldid=10056819 這是我給他的留言記錄,我想我的留言是很客氣的,請大家主持公道好了17yoboy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2:00 (UTC)

“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包括此处)申诉的做法,将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可能导致封禁时间被延长。”

冤枉啊!

这是极不人道的:

  1. 身为维基的管理员不应通过一个还处在Policy-en的为达成共识的方案对申诉者延长封禁;
  2. 纵使Wikipedia:傀儡成为正式方针,WP:MJ里面也只是禁止“滥用”傀儡,而“绕过封禁”为自己申诉不属于其列;
  3. 再退一步,纵使有了方针禁止“绕过封禁”为自己申诉,延长封禁也是不当用权,因为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里明明写着“谨记Hanlon法则”。
  4. 再退一步,就算管理员有这个权力,延长封禁者在封禁别人的时候想过“可封禁只有唯一一个目的,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绝不应用来惩罚用户。”这一方针吗?

维基给管理员的权力过大,缺乏对管理员的申诉机制,甚至公然禁止申诉管理员(3RR里明目张胆地写着:“请注意,按照惯例,公开地揭发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并不合适”)。——虞海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03:59 (UTC)

某程度上,好像這句已沒用,現在很多認為自己被錯封的用戶都用較早前開通的合乎「法則」的申訴渠道——其用戶討論頁。誠然,閣下這種質疑就絕非今時今日才有,沒記錯的話,也有管理員在 Skype 上的管理員討論室中提出過質疑。本人就記得曾經有用戶這樣解釋︰一個有機制的地方,沒有犯人需要越獄叫上訴,即便覺得自己被冤枉,他只需在獄中提出上訴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有人被冤枉,他逃獄,他是否就沒錯呢?至於,此等引言您覺得合理否,就靠您們自己判斷了。不過,我自己有少許補充,就是既然現在已有方便的申訴機制,有必要再繞過封禁喊上訴嗎?從前,未開放此渠道,本人或會認為此句有所問題,現在本人則不認為此有問題了。—J.Wong 2009年5月19日 (二) 05:52 (UTC)
既然已没用,就不该写在这里唬人:
  1. 维基里尽是一些已再使用而未被通过方针(如{{Policy-en}}的3RR),“引诱”新手不去管它而待其上钩后再将其封禁;
  2. 维基里尽是一些未被使用而明确提出的“方针”(如上面的“请注意:”),专门唬人,信手不敢触碰而“老油条”们却随意践踏(如“WP:破坏”中的“违反中立的观点”和“固执己见”不是破坏),使多少人满怀希望而来却最终对维基彻底失望;
  3. “某程度上,好像這句已沒用”:如果有人因此被延长封禁,你能为此负责吗?
  4. 如果长期保留“已再使用而未被通过的方针”和“未再使用而已被写入地方针”,维基将变成“新手克星”,到那时,我们就只能用“虚伪”一词来形容维基百科了。
  5. “如果有人被冤枉,他逃獄,他是否就沒錯呢?”:1.封禁是监禁吗?2.如果有人被冤枉,他逃獄,他就一定有錯吗?从S-21集中营逃出来的呢?
  6. “一個有機制的地方”和“現在已有方便的申訴機制”:如果修改自己的用户讨论页并加入{{封禁申诉}}后没人理或开始有人理后来管理员烦了就不理了(或管理员回复一次后,用户再次针对回复申诉,而被管理员当作“处理完成”的——这总是避免不了的),怎么申诉?
——虞海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04 (UTC)

为什么Gzdavidwong在封禁我的时候连我对自己的用户讨论页的编辑权限都封掉?mr 2009年5月23日 (六) 07:08 (UTC)

Ws227 Wing 两个管理员的严重违规行为

整个事件的经过基本上记录在我的用户讨论页,有兴趣的可以去看,在这里我只简述一下重点,供社群讨论如此管理员的如此行为。管理员Philip依据在Talk:六四事件中的一次发言,以“屡次人身攻击”为理由,将我封禁三个月。我认为该发言根本不是人身攻击,于是通过用户讨论页提出申诉,经过与管理员J Wong的多次交流,最终说服J Wong 和Alberth两位联合将我解禁。解禁后几小时,管理员User:Ws227以复检为由,重新封禁我,但是其依据竟然是:一次、出现在元维基的、没有引起任何争议的、半年以前的我的发言。我以中文维基管理员无权处理非中文维基事件为理由再次申诉,行政员User:Wing拒绝,并且大言凿凿:“当然有权力”,并且威胁永久封禁。

大致事件如此,具体当事的两个管理员的行为可以如下分析。

Ws227:

  1. 做为之前曾经五次错误封禁我的管理员(四次是其自己承认错误的,第五次正好在本页面顶端,各位可以自己看看当时的讨论和共识,包括行政员ffaarr的意见等),此人在我与J Wong申诉交流中曾经到我的用户页出言不逊,威胁我“不要得寸进尺”,试图要我放弃与愿意讲道理的管理员们继续交流。之后在我说服了其他管理员之后,Ws227立刻再次将我封禁。这种行为,已经明显出现了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在编辑战或冲突中,使用管理员权利,没有主动回避”的情节。
  2. 其实际的封禁行为,理由可笑,违规明显,属于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威胁封禁)”。

Wing:

  1. 作为中文维基为数不多的行政员之一,User:Wing在最早Philip将我封禁的第一时间就在互助客栈方针页对我发表无端指责(“多次人身攻击”),并且第一次威胁永久封禁。
  2. Wikipedia:封禁方针明确声明:“以上應已囊括几乎所有封禁情況,除非維基社群达成共識或其他正式方针中另有规定,否則在其他情況下不應封禁。管理员决不允许在爭議中封禁反對者以取得優勢”。在Ws227明显超越中文维基管理员权限,以元维基半年前根本没有被认定为人身攻击的发言封禁中文维基用户的情况下,Wing全然无视维基社群以共识为基础的准则,大言不惭的维护Ws227:“当然有权力”。属于行政员纵容甚至怂恿管理员越权,并且是以损害用户正当利益为前提。
  3. 发表这些言论的同时,Wing第二次威胁永久封禁,无视我两次对其提出的要求其解释“永久封禁”的根据的正当质疑。第二次出现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不合理的封禁用户(或者威胁封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想没有一个以中文维基前途、声誉为重的用户,希望看到这里成为任何管理员可以自行授权、违背方针、互相纵容、打击异己的场所。如上行为,应该如何解读与处理,敬请社群讨论。—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7:45 (UTC)

看来我要去提Wikipedia:车轮战为方针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20日 (三) 13:06 (UTC)
你需要一塊鏡—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2009年5月20日 (三) 15:53 (UTC)
上面第一次关于Ws227的讨论中已经说了:什么人扮演什么角色,再清楚不过。各位看看上面这位在两次类似讨论中积极参与发表的言论与讨论内容的相关性、针对性,很多事情也就不言而喻了。-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07:41 (UTC)
( ✓ )同意楼上所说。这个人我从未在互助客栈及大小投票中看到过,反而在这里那么多话。--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22日 (五) 11:24 (UTC)
本來我打算只用「廢話」兩字來回應你整段「申訴」,現在我給你六個字,已經對你非常慷慨了。你只不過因為這兩人做過對你一利的事就大造文章,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搪塞。現在多過三個管理員(再加無數其他用戶)都覺得你有人身攻擊,你難辭其咎。你敢罷免兩人的話,你會令自己難看。—華德禹@曼聯奪六冠(睇波?)\~

你敢罷免兩人的話,你會令自己難看。

我敢不敢?这是敢的问题?提出罢免任何管理员是任何用户的正当权力,你这种威胁是什么性质?是不是以后政府可以说:“你敢举报某官员,你会令自己难看”?—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7:36 (UTC)

这句话把某些丑恶的、势力的嘴脸给绘出来了…… --mr 2009年5月23日 (六) 07:41 (UTC)
現在不是我令你難看,而是你自己令你自己難看。你把我任何規勸都當成是「威脅」,教精你就當我恐嚇你,你最後自食其果,只能說是活該。還有,我只是一個普通用戶,除了自己外我代表不了誰。我倒不像曾蔭權般,妄稱自己代表香港人呢。—華德禹@曼聯奪五冠(睇波?) 2009年5月24日 (日) 02:30 (UTC)

我想在维基当自己受到其他用户先行的不冷静评论时,先做的应该是通过管理员等指出对方的行为。自己直接以牙还牙乃至更过激的回应可能会适得其反。—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2日 (五) 15:51 (UTC)

給Msuker,可不可以麻煩你不要在那興風作浪了,有沒有人身攻擊大家去查你的紀錄就知道了,自已好好檢討自已吧。建議管理者將此人長期封禁(他極需要冷靜)以免再有用戶受害。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20.133.249.203對話 貢獻)於2009年5月22日 (五) 22:41加入的。

Wiki的编辑记录又不能隐藏,你不要口口声声记录,给个链接不就完了。—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7:36 (UTC)

Msuker大概是目前最不受歡迎的維基人,每次只要有爭論,他發言的言論總是令人相當不堪,而且對人態度也很惡劣,甚至利用人身攻擊來修辱對方,相信不少人都領教過吧。此人從來就不曾檢討過自已,只是一昧的指責他人,被封禁後也未見行為有所改善,不改其作風。建議管理者可增加對Msuker封禁期限,以免此人繼續危害維基百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59.127.149.118對話 貢獻)於2009年5月22日 (五) 22:59(UTC)加入的。

第一请您在发言后签名。第二在没有任何正式结论之前,请不要这样公开的攻击Msuker。—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3日 (六) 02:18 (UTC)
请指出我哪一次进行过人身攻击!我问了公开诬蔑我的行政员User:Wing六次,到现在他还没有告诉我呢。没有证据的诬蔑,居然还好意思评价“对人态度”。你的态度如何?—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7:36 (UTC)
Msuker,我毫不質疑您有針對上面IP發言進行反駁的權力。但我建議您注意措辭:一,“好意思”這樣明顯帶有情緒化的詞語恐怕無助於解決問題,請避免使用;二,您可以認為wing的發言是“污蔑”,但在wing沒有提交證據乃至道歉之前,他的發言和行為在社群裡應該暫時不能視為“公開污蔑”,用“指責”可能更好。如果您有其它意見,希望您盡可能用平和的語氣表達。—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3日 (六) 09:54 (UTC)
路过的,看到了插一句。仁兄你就别生气了,现在不封你的算了。自己以后注意点,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可能你认为没什么的,但管理员就认为有问题了。做一个快乐的维基编辑者我们并不是为管理员编辑的。我们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从我们编辑的词条中获益,至于管理员也就那回事儿了。说实话我对那个wing的印象也不好,但是随他去吧。记着,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做个快乐的知识传播者。--风之清扬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3:53 (UTC)
一句话回应一下:这是Ws227第六次违规或者错误封禁我,我想这已经过了不去理他的程度了吧。—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8:32 (UTC)

建议先去两位管理员讨论页通知一下,如果仍然拒不答复的话可以考虑罢免。—Choij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05:13 (UTC)

Wing在一个pagedown的范围内积极发言,有必要通知什么。我对于很多个人讨论页过敏,容易打喷嚏。—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08:53 (UTC)

我想陷入僵局的可能性甚大……彼此間存在雞對鴨講及無回應的情況,這些應該不會有助於問題解決。—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4日 (日) 14:15 (UTC)

管理员应该对自己的删除/撤销动作加上简单的编辑说明

以下内容来自 mr 2009年5月23日 (六) 07:01 (UTC) :

现在有些管理员在进行删除/撤销动作时不作任何说明,也不在讨论页中留下讨论,这种行为的一个例子可以参见胡文海页面在09年5月22日的编辑历史,(注:引用本例对事不对人,只是为了说明一种现象)。我认为管理员不作任何说明就直接删除大段内容或撤销版本,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不尊重他人劳动的行为!

事实上,不仅仅是管理员,任何人在对已有内容进行删除/撤销动作时不加任何解释说明(例外——撤销自己编辑的内容可以不加解释),都是一种不合适的行为,我建议wikipedia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作版本撤销时应该至少留下一行理由,哪怕理由是“我是管理员我就要删掉你的编辑,怎么?不服气?”(本段讨论如有需要可转移到wikipedia方针等其它相关的页面)

btw: 本例中的内容并不涉及侵犯版权的问题,但确实可能不符合“维基不是原始资料库”的原则。Anyway,删除前要加以说明,而不是事后找理由。

另外,关于滥用封禁

此外,管理员Gzdavidwong直到封禁我的时候才告知是“添加侵犯版权的内容”,而且不加以讨论就判定为“侵犯版权”,这种行为过于专断。诚然,我不小心在user:Gzdavidwong而不是user_talk:Gzdavidwong上留言,但这也是因为我的user:marion就自己当作留言簿使用的,(我并不清楚其他人如何定义留言簿,我一直以为user:marion是“我”-“你”之间对话的留言簿,而user_talk:marion是第三方评价处。)即使我在user:Gzdavidwong留言冒犯了管理员Gzdavidwong,由此封禁也是在滥用权力!至少,Gzdavidwong应该根据当事人回避的原则要求其他管理员来处理此事。--mr 2009年5月23日 (六) 07:20 (UTC) 的发言结束。

mr您好,这件事我和Gzdavidwong谈过了。这个过程不是他操作的,而是有另一位用户使用了他的用户权力(他在电脑上登录,但是临时走开了,被另一名用户利用)错误操作导致的。对于这件事情Gzdavidwong和我均表示非常抱歉。--Wing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8:50 (UTC)

我也对没搞清楚该在哪个页面留言表示很抱歉,不过我想讨论的重点不是这个问题,主要是想讨论前面说的“管理员乃至普通用户均应该在撤销版本时留下编辑理由”,也不是针对某一个两个管理员的,而是针对一种行为习惯,为了让wikipedia的编辑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融洽而不是对立。--mr 2009年5月23日 (六) 09:59 (UTC)

完全同意。--Wing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1:51 (UTC)

幫助文檔的鏈接問題

http://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常见问题解答&variant=zh-cn 頁面中“……如果你在这里没有找到你想了解的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去帮助页面查找相关问题的帮助,或者去互助客栈问其他的维基人,他们非常乐意去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幫助”指向的鏈接有問題。 --Yylyyl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5:32 (UTC)

完成--Advisory 2009年5月28日 (四) 16:16 (UTC)

对大陆管理员建议

Ben.MQ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说我“无理取闹”???六四事件是一个严肃的事件而流血的事件,它严重于汶川地震,因为据官方那个说法,这是自然原因造成。而六四事件是人为杀戮。我想维基百科应该专门纪念这件事的20周年。Ben.MQ看我做过破坏,我想他是把我当作“人民民主专制”里的“敌人”了。我想让大陆管理员看我以前写的一篇文章:

“人民民主專制”聽上去是矛盾的,但解釋起來“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制”看似說得過去。這也禁不起仔細考量,在文化大革命當中,把所有和自己觀點不同的人都當作“敵人”,也算“民主”了?“人民民主專制”不是民主,因為有了“敵人”的定義。那麽,假如對敵人也民主,社會難道不會亂嗎?我認為,“敵人”畢竟是少數。畢竟敵人是少數,正確的選擇不會被對少數的敵人民主所改變。就算有一天,不明真相的群眾們被少數的敵人所利用了,選了一個錯誤的選擇。但下次選舉,人民們就不再聽敵人的話了,而換正確的選擇。

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16:41 (UTC)

各位管理員對以上發言可以聽之任之,在其有破壞嫌疑時依有關規則處理即可。—Zhxy 519(联系) 2009年6月1日 (一) 02:58 (UTC)

你对大陆管理员提出什么建议?要说就说明白,别打谜语—Ben.MQ 2009年6月1日 (一) 03:19 (UTC)
不要人民民主专制。—Wmrwiki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0:58 (UTC)
人民民主专政都会写错?小朋友,先学好了再来吧。——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1日 (一) 15:29 (UTC)

是人民民主专政,不是“专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21.10.76.178對話 貢獻)於2009年6月8日 (一) 12:16加入的。

我希望各位管理員以此為戒——第一,以年齡為由無視其他人的言論違背維基百科的宗旨;第二,上面其中某些人的行為更是不文明的。所有不適當的議題和不適當的行為都應該被制止的,而管理員更不應該如上面某些人一般有不文明的行為。—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08:10 (UTC)

其实就一句话,想建立特殊页面就发起投票,投票表决可是非常民主的方式!当然其结果也可能被你视为民主专制/民主专政/民主暴力,但是无论如何,它是民主的。mr 2009年7月6日 (一) 15:13 (UTC)

你们是怎么想的??

我在查看台湾艺人罗志祥资料时发现你们注明其国籍竟然是中华民国!请问有这个国家吗??!!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请你们立即修改 这实在是对我们中国的极大藐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22.134.251.216對話 貢獻)加入的。

台湾(中华民国)实际上完全独立自治,维基百科是中立的百科全书,请参见中華民國。实际点来讲,罗志祥持有的护照显然是中华民国护照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Ben.MQ 2009年6月11日 (四) 07:26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请问有这个国家吗??!!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JerryofWong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06:49 (UTC)
严肃一点,别闹……—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7:58 (UTC)

投訴助理編輯Camphora

此人侵犯了我的編輯自主權。—Pierce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06:33 (UTC)

此人不是管理员。另外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说,怎么让别人帮您解决?—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6:34 (UTC)

那麼我加回投訴他的理由了:我在自己編寫的條目中增加英文維基百科的鏈接是為了方便人們觀看,而他就刪掉這些內容了。—Pierce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6:16 (UTC)

在有中文条目的情况下加入英文条目的连接本是不合适的,惯例如此。—Ben.MQ 2009年6月14日 (日) 02:23 (UTC)

但問題是這裏沒有寫明啊。—Pierce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09:25 (UTC)

其實很多地方,不只這裡,也有自己的慣例。當然,慣例有好也有壞,不過有點您需要明白是沒有必要什麼也明文規定。要是這樣,大家所有的空間只會越來越少。如閣下不肯定,閣下可先問一下別人後再作編輯。不過慣例就是大家默許的事情,所以閣下只要稍微觀察一下,就可知道。—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9:50 (UTC)

關於刪除共享資源已有圖片

請各位管理員在刪除共享資源已有圖片前留意一下共享資源的圖片名稱是否跟這裡的完全一致(請留意大小楷,如.jpg與.JPG會被視為不同的檔案)。如名稱不一致且有條目引用的,需前往該頁面改正,不然會導致斷鏈,謝謝各位留意。—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6:08 (UTC)

管理员公告板

目前管理员公告板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尤其是管理员之间的交流往往在维基之外进行。在下以为应当利用公告板,使当地将部分不是非常紧急的讨论转移到维基上,这样可以增加透明度,也便于他人了解参与—Ben.MQ 2009年6月18日 (四) 15:44 (UTC)

这两位滥用职权,对与其持相同意见的编辑进行偏袒而对与其持不同意见的人进行封禁。建议撤销两人的管理员资格。

User:Georgezhao多次对好太王一文进行破坏,将“好太王”该成“好大王”。[2][3]。我将其提交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这两位的处理竟然是认为这是正常的编辑。

User:蘇州宇文宙武曾在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指控User:AueakUser:Elknz是我的傀儡。与此同时IP218.94.93.254开始在这两个用户和其它一些用户的主页上放傀儡模板。(注:这些用户没进行任何破坏,而且已经INACTIVE很长时间了)我向User:蘇州宇文宙武和这个IP用户进行了澄清。但该用户仍然继续进行破坏。于是我将该IP用户提交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 这两位没有对该IP用户进行任何惩罚。本人曾试图与User:Mokaw解决相关争议并在他的讨论页留言。User:Georgezhao在我留言后,迅速地在Mokaw的页面回答我对Mokaw的问题。这使我感得这两个用户为同一人,我于是在Mokaw的页面加上傀儡模板以希望管理员核查其IP。本人此举应该是帮助管理员维护秩序。我拷贝的是IP218.94.93.254所用的同一模板,但遭到长达1周封禁。这明显是管理员滥用职权。虽然有2人用刻薄的语言告诉我我无权使用该模板(其中的一个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但他们都不是管理员而且也没有拿出维基明确的相关规定。让我很难相信他们是正确的。由于有人先前使用该模板,我当时没有仔细阅读模板内容。仅因我错误使用了一次模板,就将我封禁1周。这是毫无道理的。在我被封禁之前,管理员从来没有告诉我我有什么操作错误。我封禁申诉期间,用户:Advisory多次在其它管理员处理之前,处理我的申述。甚至在我要求他不要处理我的封禁申诉的情况下,该人仍然对我的申述进行封禁。

另外用户:Advisory在CHECKUSER的结论仅是POSSIBLE(连LIKELY都不是)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封禁如下没有进行任何破坏的INACTIVE用户分类:KEIM的維基用戶分身。完成违背STEWARD的意见。KEI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14:10 (UTC)

第一个是编辑争议Talk:好太王。第二个什么意思?不知所云。何谓“我拷贝的是IP218.94.93.254所用的同一模板但遭到长达1周封禁。”?什么模板?拷贝到哪里?--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4:31 (UTC)
另外不要把“申诉”改为“申述”。--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4:31 (UTC)
MokawGeorgezhao是同一人?查查贡献就知道基本不可能。另外违反监管员的意见不成立,即使是“Unlikely”都是可以封禁的,监管员只提供一个CU的结果。--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4:53 (UTC)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错误强行认定傀儡。并没有说你没有放模板的权利。不要偷换概念。另外在阁下的用户讨论页里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留言。--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5:12 (UTC)
达师兄,这位KEIM先生善于删除别人的留言以毁灭证据,我已经恢复了,管理员对于他的答复都在上面,大家看了就一目了然。奉劝KEIM先生,你使用傀儡破坏并多次删除别人的编辑且屡教不改,此类行为已经昭然若揭,再这样闹下去只会对你自己不利。——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4日 (三) 00:53 (UTC)
他又删除了。大家可以看这里。——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4日 (三) 00:55 (UTC)
你说的傀儡都是INACTIVE的用户,INACTIVE的用户怎么会破坏。真是颠倒黑白。KEIM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00:59 (UTC)
确实有些傀儡用户不活跃了,但以前的所作所为都证明是你的傀儡,以前没被封不代表不是你的傀儡。元维基和管理员都已经认定了,你就不要再装清白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4日 (三) 01:03 (UTC)
CHECKUSER 并没有确定,只是说存在可能。KEIM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01:25 (UTC)
先不说傀儡的事情,但你多次扰乱破坏别人编辑是事实,也因此被封,你的以上指控管理员都已经回复过你了,你有胆量将管理员的回复恢复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4日 (三) 01:52 (UTC)
要说的都已经说过了,就在你的对话页上,不再重述,另外你过度使用傀儡就是不合适,不管是不是破坏--Advisory 2009年6月24日 (三) 08:09 (UTC)

早期的未处理的回复

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包括此处)申诉的做法,将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可能导致封禁时间被延长。”[錨點失效]中有了新回复,请注意,谢谢!——虞海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0:52 (UTC)

關於小小作品的管制

我在建立條目時發現這個管制 我建立的條目是經濟學相關的概念名詞 而這些概念是可以在50字內說清楚的 如需求定律:當其他因素不變,價格與需求量成反比關係

能否考慮對經濟學的小小作品的管制作出調整甚至取消?

可以說得更清楚一些啊,如果很難擴充的話也可以參考英文版本補充。--ffaarr (talk) 2009年6月28日 (日) 13:16 (UTC)

本人再次投诉User:Advisory滥用职权。 Template:朝鲜王朝君主一文的格式遭到User: 蘇州宇文宙武多次破坏,使“正祖”一词被分割在上下两行。[4][5][6]。本人对此破坏回退了3次,但遭到User:Advisory的封禁。而对于破坏者User: 蘇州宇文宙武User:Advisory则没有采取任何行为。本人的回退是针对破坏,而且回退没有超过3次,也没有任何人警告或举报我违反回退不过三。User: 蘇州宇文宙武进行了与我相同数目的回退, User:Advisory没有对其采取任何行为。这是明显的滥用职权。KEIM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3:04 (UTC)

是非曲折,岂容你颠倒黑白?KEIM被封禁后申诉牵扯到了我,我已经做了澄清[7],根本不是我在破坏,管理员也已经回复了他[8],拒绝解封他,而他非但不听,反而删除管理员和我的回复继续申诉[9],不知意欲何为?他删除别人的留言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一点也不尊重别人,肆意删除自己不满意的内容,想干什么?大家都有目共睹,被删除的留言都留在历史里,想毁灭证据是办不到的。在我看来,KEIM这种行为封禁多久都不为过。——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29日 (一) 02:2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