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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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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伦
大明
籍贯山东登州府蓬莱县军籍
出生天顺四年庚辰十二月二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孙氏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赵秉伦(1460年—16世纪),宗道山东成都府蓬莱县军藉,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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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伦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授陕西咸宁知县,上级称其有卓异三十六事,入朝试任监察御史。弘治十八年(1505年)实授云南道监察御史[1]

孝宗驾崩,赵秉伦提出送终大事下应该延迟查访,新政应该严肃,又弹劾朝臣哭丧不庄重,纠正勋戚侵占土地,上奏后都一一获施行,不久因为父丧回乡[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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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赵思恭;祖赵悦,卫经历;父赵庆,县主簿;母徐氏。具庆下。兄秉彝、秉衷、秉仁(贡士)、弟秉常、秉理[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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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四》:(弘治十八年五月己丑)实授试监察御史赵秉伦、王济、王润、甯杲、陈文试、沙鹏、高良弼、许赞、郭东山、林奇、韩廉、张彧、潘镗、熊卓、周伦、李廷光、姜佐、马昊、吴漳、李璞、邵清为监察御史,秉伦、济、润云南道,杲、文试浙江道,鹏、良弼湖广道,赞、东山陜西道,奇廉、彧广东道,镗、卓四川道,伦、廷光山东道,佐、昊广西道,漳、璞江西道,清山西道。
  2. ^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三十九·进士》:宏治 赵秉伦 乙卯举人,己未(进士),授陕西咸宁知县,共称其卓异三十六事,行取御史;孝庙宾天,首建议以送终大事延访,初政皆宜严肃,劾近臣哭临亵慢之罪,纠正勋戚侵田,条奏边务,悉见施行,祀乡贤祠、忠孝祠。
  3. ^ 康熙《蓬莱县志·卷五》:赵秉伦 字宗道,进士,知陕西咸宁,当道称其卓异三十六事,征拜御史,孝庙宾天,首建议以送终大事延访,初政皆宜严肃,劾诸近臣哭临亵慢之罪,纠正勋戚侵田,条奏边务,悉见施行,以父艰去,立朝不满三载风裁赫然。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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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三十九·进士
  • 康熙《蓬莱县志》·卷五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四
官衔
前任:
梁璞
明朝咸宁县知县
弘治年间
继任:
赵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