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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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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被刪模板可以參照快龍兄的刪除日誌

Template:香港已消失公共屋邨 Template:香港公共房屋 Template:香港公共屋邨 Template:香港已拆卸公共屋邨 Template:觀塘區公共屋邨 Template:元朗區居屋屋苑 Template:沙田區公共屋邨 Template:離島區公共屋邨 Template:東區公共屋邨 Template:葵青區公共屋邨 Template:西貢區公共屋邨 Template:深水埗區公共屋邨 Template:黃大仙區公共屋邨 Template:九龍城區公共屋邨 Template:元朗區公共屋邨 Template:屯門區公共屋邨 Template:北區公共屋邨 Template:離島區居屋屋苑

所有XX區公共屋邨或居屋屋苑模板應復原

  • 覆核理由:模板已存在多年,非常方便讀者連接區內的公共房屋。相反分類版面欠人性化。--Wpcpey留言) 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8 (UTC)—Wpcpey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8 (UTC)
    • 香港公共房屋模板能方便查閱者點閱其他同區公屋條目,更可收錄未有條目之新公屋,這是分類頁無法做到的;而且香港公共房屋模板收錄之公屋不會有窮不盡所有條目之問題,更不會有因為無法全部收錄而有機會出現之中立性及原創研究問題。所以AT頁面存廢討論提出之刪除理據提刪所有XX區公共屋邨或居屋屋苑模板,全部已經有分類代替,關連度不足以建成模板,部分亦只有少數項目。完全不合理。而AT也沒有依足提刪程序列出所有要求刪除之模板、掛上刪除模板及通知有關作者,提刪不符程序,難以服眾。—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18日 (二) 17:24 (UTC)
  • 其他管理員判定前也可以參考相關討論再下決定,謝謝。順便ping一下刪除模板的@Kuailong:。—AT 2016年10月23日 (日) 18:34 (UTC)

事隔已1個多月,為何還未有人處理?--Wpcpey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08:29 (UTC)

想問管理員們是否一直「拖字缺」?其他就兩星期已解決。這個就兩個月卻沒有聲氣。300多個頁面沒有此模版的確對讀者做成不便。真的對這裡愈來愈失望。--Wpcpey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0:04 (UTC)

@Tvb10data:其實也就幾個管理員在看這個頁面,一個手都數的過來。本人對香港公共屋邨不甚熟悉,閣下可以找熟悉香港條目的管理員來決定。--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4 (UTC)
熟悉香港條目的已經不關心這𥚃了,更何況管理員?--Wpcpey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2:22 (UTC)
提刪和執行刪除的管理員,沒有恢復的道德責任嗎?(提外話,對於No1lovesu在青年新政、支那、余若海等條目上的破壞,竟無人阻止和維護,甚至任由他意人身攻擊包括我的其他編輯者,我對維基百科簡直心灰如死。)Tvb10data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2:27 (UTC)
人身攻擊請提報WP:VIP。——꧁༺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2017年1月1日 (日) 06:11 (UTC)
樓上指的人是我,有興趣想知道這個一直在裝受害者、四處抹黑他人的人有多無恥以及想知道真相是怎麼一回事的人可以看看本人的個人頁面。--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4:51 (UTC)

user:Wpcpeyuser:Baycrestuser:Kuailonguser:Dreamlineruser:Tvb10data[[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 全部復還。--Techyan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17:11 (UTC)

用了3個月時間,終於解決了基本問題,感謝Techyan復還了部份。

原來還有以下未復還: Template:南區公共屋邨 Template:南區居屋屋苑 Template:中西區公共屋邨 Template:東區居屋屋苑 Template:油尖旺區公共屋邨 Template:油尖旺區居屋屋苑 Template:深水埗區居屋屋苑 Template:九龍城區居屋屋苑 Template:黃大仙區居屋屋苑 Template:觀塘區居屋屋苑 Template:西貢區居屋屋苑 Template:葵青區居屋屋苑 Template:荃灣區公共屋邨 Template:荃灣區居屋屋苑 Template:屯門區居屋屋苑 Template:香港居屋屋苑 Template:北區居屋屋苑 Template:大埔區居屋屋苑 Template:大埔區公共屋邨 Template:沙田區居屋屋苑 Template:離島區公共屋邨 Template:離島區居屋屋苑

但能不能夠自動讓300多個頁面重新出現該模版呢?要人手還原恐怕一個月都完成不了。--Wpcpey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1:43 (UTC)

@Wpcpey:全部復還。如果有其他模板還請列出。可以使用WP:AWB來幫助把模板加回頁面。--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03:48 (UTC)

[1]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s72對話貢獻)加入。

刪除。—AT 2017年1月3日 (二) 17:50 (UTC)

事隔已半個多月,為何還未有人處理?Nissangeniss留言2016年12月30日 (五) 03:52 (UTC)

(!)意見@Nissangeniss您給出的兩個來源皆不符合Wikipedia:關注度指引的要求,第一個來源只是順帶提及,未有有效介紹世紀蓮站。第二個來源是廣州地鐵官方網站,未獨立於主題實體。--寫字板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05:35 (UTC)

另外可否提示說明解惑,為何會被判定WP:G11,謝~—Artejune留言2016年12月15日 (四) 17:32 (UTC)

  • 原條目存在明顯不適合百科書寫方式的內容,以及大量瑣碎列表。若要新建條目,請問有沒有證明該人物獨立關注度的依據,例如EP,個人專輯,電影主演等?--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2:43 (UTC)
    • @DreamLiner 請求重撰新建條目符合百科要求。
      • 維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對於作曲家、流行歌曲作家、劇本家或填詞家:曾經為符合以上知名度條件的歌手、音樂團體或有知名度的音樂劇作詞或作曲,或詞曲曾被符合知名度條件的歌手或音樂團體採用。《我想我需要時間》有符合知名度條件SpeXial採用演唱。個人單獨活動在一個超過半小時的全國廣播中廣流行網娛樂E世代介紹個人演藝生涯、個人未來活動。個人演唱會有多方獨立的可靠來源有效述及該活動足夠反映關注度的內容主要涉及演唱者信息、歌迷的回饋反映等。
      • 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布,觀眾不少於5,000人。黃少谷雖非飾演主角但演出重要配角且作品在台灣、大陸、香港、新加波、馬來西亞、日本皆有播映。--(補簽名)Artejune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2:00 (UTC)
人物的演唱會等沒有脫離因樂團本身而帶來的關注度,非獨立關注度。而重要配角的電影,能否舉出一兩例?--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9 (UTC)
@DreamLiner來源介紹詳述個人作品演出無樂團相關內容,不能以來源介紹其身份為樂團主唱就認定為因樂團本身而帶來的關注度而忽略個人關注度引起的來源介紹 [18] [19],且忽略個人參與全國廣播中廣流行網娛樂E世代節目所必需具備個人關注度
那只能說明其他人物條目能否獨立存在,有必要全部檢查一遍。還是請閣下例舉該人物獨立於強辯樂團的關注度。--天天 (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03:04 (UTC)
@DreamLiner已提出個人獨立於團體外的活動及來源,只是不被你認同。你認可的EP、個人專輯、電影主演關注度,無法提出。

自己去恢復就行了。連個hangon都不掛怪我刪掉咯?隨便挑一個出來掛上都能很明顯地看出來。批量回退jimmybot的加的CSD模板,bot又不會立刻加回去。--Techyan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6:16 (UTC)

我不可能短時間內寫個新的bot的,總是先修鏈接,然後批量移除{{d}}模板。添加{{hangon}}我的bot沒這功能。現在我得用我可憐的C折騰一個批量恢復的bot出來了。--Antigng留言2017年1月6日 (五) 16:20 (UTC)

硫酸法鈦白粉生產技術創新這本書是我自己編寫,我是該書的作者本人。百度百科中該條目下的內容取自書中,也是我的原話;但在WIKI中,我還是修改了它。如需提供證明,請列舉所需證明的條款—115.214.173.128留言2017年1月7日 (六) 00: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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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這家公司整個網址都是英文,可是很多國際留學生由於剛來美國,語言不通需要幫助時,想查這家公司的資料都看不懂。創建此詞條是為了幫助學生能瞭解一些基本信息。近幾年來,這家美國教育諮詢公司長期幫助很多在海外讀書的學生,其中他們對國際留學生的幫助是在他們受到不公平對待時,無條件幫這群異國他鄉的孩子打官司,和生活學業上的幫助。如果有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請您告知,謝謝!—CAGUS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6:02 (UTC)
    無此條目。-Mys_721tx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6:03 (UTC)
(!)意見維基百科Special:上傳文件維基共享資源commons:Special:Upload不支援Xls檔案格式,建議轉成PDF其他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支援的檔案格式--林勇智 2016年12月26日 (一) 05:38 (UTC)
過去沒有此問題。不要那現在的規則來規範過去的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26日 (一) 06:38 (UTC)
@Cwek:通過電郵把這兩個文件給您發過去,然後您再自行轉存外部網盤等如何?或者,我將其轉為 .ods 格式再傳上來。--Techyan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16:59 (UTC)
過去的文件原位保留則可,本身也沒有違反版權要求,現在兩種做法都是多此一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4日 (三) 08:20 (UTC)
@Cwek:原位保留與存廢討論提出的理據相矛盾。--Techyan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15:43 (UTC)
擇日我可以將其導出為 PDF 然後上傳到 commons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4日 (三) 15:52 (UTC)

@Cwek:已經上傳至commons。File:Statistics for wikipedia in top four languages and chinese language.pdfFile:Statistics for wikipedia in top ten languages.pdf。如有必要,可引用這兩個 pdf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8日 (日) 06:54 (UTC)

@TechyanD2513850:已於維基共享資源開啟討論,歡迎表達意見。臺灣杉 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7年1月11日 (三) 07:2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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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Although it is currently used by one page, but it is copied from English Wiki page, which reference by many pages. If this page is deleted, then the new editor would find migration problem. When other editor face "template not found" error, they may just delete the reference. Which would decrease the quality of the topic. It maybe wrong with the content not being localized. But for the sake of promoting people from giving reference (when they move the content from the english page to chinese page), I would support keeping this template.—Winston留言2016年11月25日 (五) 03:45 (UTC)
  • 請指出使用該模板的一個頁面。--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01:56 (UTC)
  • Currently there is only one page is using it. But if more people moving content then it would be more people using this. You can also check the usage in English wiki page. Then you would know keeping this template would help people not deleting reference (because the template doesn't exist) while they have trouble migrating from English page. Also I don't think the usefulness of the template be quantified by the number of page it is being used because the content migration can't be enhanced. Winston留言2016年12月24日 (六) 23:28 (UTC)
哪一個頁面?--天天 (留言) 2016年12月29日 (四) 19:35 (UTC)
駁回 駁回:逾二週未回覆。如有新理據請再次提交覆核。-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2:41 (UTC)

14.0.157.141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4:39 (UTC)

不是現代漢語內容,不予恢復。--1=0歡迎維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1月18日 (三) 05:34 (UTC)

並於日文維基百科發現有該檔案格式的刪除討論,結果是因為該檔案不再被使用而刪除:

由於之前被刪除的2個檔案,皆為紀錄聚會報告,而不是無用檔案;且目前發現有2個語言的維基百科有此檔案,因此本人判斷,檔案格式的問題應該不是刪除的理由,特要求復原此2個檔案,並向國際社群請求協助,將這些XLS的檔案移交到維基共享資源。並對於原檔案持有者表達歉意。—臺灣杉 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7年1月11日 (三) 06:59 (UTC)

  • 微軟二零零六年已經公布開放規格承諾書,而且軟件使用應該純粹受限於使用條款,除非另行開發同類軟件並以xls為檔案格式,否則實在難以明白何以純粹使用軟件作承載之用會侵犯檔案格式之版權。鑒之,決翻原決,唯兩者已轉為PDF且再上傳,已再無必要復還,結。--J.Wong 2017年1月20日 (五) 15:41 (UTC)
原文已在廣佛地鐵所有,只是確認需要恢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君,明白,君可副拆車組介紹。是否需要復還既刪內容?--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7:52 (UTC)
我認為需要復還既刪內容。--寫字板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12:28 (UTC)
Cwek君、寫字板君,條目名仍為「廣佛地鐵DKZ29型電動車組」?但此名未見來源或「廣佛地鐵」有所提及……--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12:40 (UTC)
[115][116]有所提及。--寫字板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14:25 (UTC)
所以這條鐵路只有用這種機組?--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16:09 (UTC)
還有使用廣佛線二期列車。--寫字板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2:33 (UTC)
明白,已復還,並副拆該文。--J.Wong 2017年1月22日 (日) 06:17 (UTC)

請指出"涉及廣告宣傳"部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kalam對話貢獻)於2017年1月26日 (木) 16:23‎加入。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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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兩票投票保留,沒有人投票刪除,應要保留.任何颱風只要被升格到輕度颱風(熱帶風暴)就會被媒體關注。先前投入颱風專題2年的時間,所有升格成輕度颱風(熱帶風暴)的氣旋建條目都沒有人有異議,而熱帶性低氣壓若見條目就會遭到提刪,本人至今都認為僅有熱帶性低氣壓缺乏關注度,升格成輕度颱風(熱帶風暴)的氣旋都會有關注度,這是至少3年來的共識。—my6B super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4:20 (UTC)
  • (○)保留同意。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4:23 (UTC)
  • (×)刪除:單以已有的內容、影響來說,放在風季總覽裡面就足夠了,根本沒有必要單純成條目。--7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30 (UTC)
  • 考慮到氣旋達到相當級別,亦有橫過沖繩等地,其潛在來源不容忽視。《關注度指引》亦表明該指引不限制內容,其關注度不應從條目內容判斷。鑒之,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1月28日 (六) 10:4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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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兩票投票保留,沒有人投票刪除,應要保留.任何颱風只要被升格到輕度颱風(熱帶風暴)就會被媒體關注。先前投入颱風專題2年的時間,所有升格成輕度颱風(熱帶風暴)的氣旋建條目都沒有人有異議,而熱帶性低氣壓若見條目就會遭到提刪,本人至今都認為僅有熱帶性低氣壓缺乏關注度,升格成輕度颱風(熱帶風暴)的氣旋都會有關注度,這是至少3年來的共識。—my6B super留言
  • (○)保留同意。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4:22 (UTC)
  • (:)回應 未見有任何共識「升格成輕度颱風(熱帶風暴)的氣旋都會有關注度」;請就個別條目提交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04:37 (UTC)
  • 呈請所言不無道理。指引要求必須有來源,呈請則在描述普遍而言,氣旋級別達到相當程度就普遍得到媒體報導及大眾關注。如此,亦就符合指引要求。英文版關注度指引提到應該考慮是否有潛在來源證明關注度,而且來源亦非必須載於文內。而此做法,中文維基亦一直奉行。尋之於網上,其來源可謂海量。故就不要求呈請提交來源,並翻原決,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17:22 (UTC)
    • 所謂海量可能只是因為採用了同一名字而已。都是一些例行報道較多,亦未造成實質影響和傷亡。—AT 2017年1月27日 (五) 17:31 (UTC)
    • 本人只搜颱風康森,已尋得不少可靠來源。《關注度指引‧非霎時》乃響應《收錄準則‧禁新聞報導》而設。《收錄準則》所禁止者為突發事件,其影響僅在暫時,並且短暫。《關注度指引》亦有相類提述。颱風由形成到消散,短則數日,長則數週,實在難以形容為突發、暫時及短暫。就算無造成人命財產傷亡,不過傳媒若然有所報導,則已可顯示社會上下對颱風會否吹襲有所關注。何況此風曾近距離略過北海道,豈會無任何影響?--J.Wong 2017年1月28日 (六) 10:26 (UTC)
  • (×)刪除:單以已有的內容、影響來說,放在風季總覽裡面就足夠了,根本沒有必要單純成條目。--7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0:30 (UTC)
  • 同7。如我上述所說,上面的來源都只是例行報道,並無有關影響的報道,而關於北海道可能受到影響也是沒有任何報道,可見實際上影響甚微或是說不值得報道。颱風類條目與其他條目不同,有風季條目可以綜述各颱風,因此無實質傷亡報告或影響,只是颱風形成、路徑等等的話,放在風季內已經足夠,個人認為無需特設條目。—AT 2017年1月28日 (六) 15:37 (UTC)
  • 存在影響。往後有類似情形,請嘗試使用「台風x号」,調整對應的新聞發佈年份,或能將Google的搜尋語言改為日文以搜尋更多日文報導。這裡有一個影響的例子[118]。--—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1月28日 (六) 18:10 (UTC)

因此任何颱風只要被升格到輕度颱風(熱帶風暴)就會被媒體關注。my6B super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1:46 (UTC)

蝎虎有被傳媒關注。[142][143][144]Morgan Siu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0:19 (UTC)

  • 刪除記錄中有一條記錄:2017-01-29T23:09:39 Techyan(讨论 | 贡献)删除页面北京科技大学度学院 (G8:先删除查看解除白纸保护状态)
WP:快速刪除方針#G8沒有這種理由。—John Doe 120talk2017年1月30日 (一) 04:59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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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並不符合WP:G10之規範:「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一人(對條目內容無實際修改的除外;提請須出於善意,及附有合理原因)。」前情提要:當時的DYK評選


以上。—-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6:30 (UTC)

@AT:,如同上述,被刪除的條目編輯歷史較早,麻煩管理員恢復條目以便合併,謝謝。七月鴨 (呱呱) 2017年1月29日 (日) 14:13 (UTC)
[149]---AT 2017年2月2日 (四) 07:53 (UTC)
以上是她主演的一套電影《心語‧蜜碼》的出品團體的網頁上的介紹,但我懷疑該「電影」是否有作商業播放,找不到公映消息。--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08:07 (UTC)
那是微電影,不會上大銀幕吧。—AT 2017年2月2日 (四) 17:53 (UTC)
那即是人物關注度的電影主角也不符--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24 (UTC)
有紀錄片和多篇訪問,個人認為已經滿足關注度。這篇是刊於信報的訪問(雖然也是教會關係)、—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32 (UTC)
這不是信報的訪問,而是教會購買信報版位作的宣傳性報導,就如某些機構周年紀念訪問其主席的文章一樣。--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38 (UTC)
我也只是說刊於信報而已,看得出也是教會關係的訪問。待其他管理員判斷。—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40 (UTC)
更正,這好像甚至不是信報。--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8:48 (UTC)
最上方有寫。—AT 2017年2月2日 (四) 18:51 (UTC)
不了解上方的信報是否指信報。--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9:10 (UTC)
另是否這裡的所有人都能合關注度?[150]--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9:14 (UTC)
我人不在香港無法查證是否是那個信報。另外,上面我也有說道有其他訪問和紀錄片,並不是只以這個來源來主張有關注度。—AT 2017年2月2日 (四) 19:18 (UTC)
此信報並非彼信報,不過未見此來源不符《關注度指引》之處。--J.Wong 2017年2月3日 (五) 09:14 (UTC)
(!)意見此人之所有來源均屬教會媒體傳教見證,對於其中立性存疑。--Nivekin請留言 2017年2月3日 (五) 17:34 (UTC)
除非該來源乃其所屬教會或該教會關聯機構所發布,否則恕未見有違《關注度指引》之處。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續前所決。--J.Wong 2017年2月9日 (四) 11:06 (UTC)
已恢復。-- Stang 119 2017年2月10日 (五) 06:51 (UTC)
  • 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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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1/24,12月19日在討論並無共識的情況下被管理員刪除。發表明確意見者共兩人,一支持一反對。應以無共識結束,管理員不應擅自刪除。—Sgsg留言2016年12月23日 (五) 12:42 (UTC)
  • 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要求社群介入討論。用戶可用維持原決、發還至相關存廢討論、或推翻原決並代之以其他操作(唯須列明其他操作為何)表達自己意見。討論期限二週,望諸位踴躍提出意見以形成共識。-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1:24 (UTC)
    • 感謝您依照方針進行的回應。這才是尚無共識的情況下適合採取的措施。鑒於本條目並非必須刪除的條目,爲解決矛盾,我建議如有意見可通過加掛{{Expand}}模板的方法加以解決,提刪用戶若有進一步建議或想法,都歡迎和我私下深入探討。大家都是熱愛維基的老用戶,都盼維基越辦越好。Sgsg留言2017年1月12日 (四) 11:54 (UTC)
  • (:)回應 只見「萬壽路南延」報導,其他以蘆東路為主體的只見官方公告。(社群介入就只在這裡不用發回存廢討論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月17日 (二) 02:44 (UTC)
  • 誠如Nivekin君所言,現時文內所附來源均在介紹「萬壽路南延」而非「蘆東路」。「萬壽路南延」並完全等於「蘆東路」,而《關注度指引》明言關注度無可上伸下承,是故「蘆東路」無法承接「萬壽路南延」關注度。《關注度指引》亦表明來源須獨立於主題,是故政府公告無法受納。現亟建議Sgsg君尋取獨立來源,闡明「蘆東路」有其獨立關注度。Nivekin君,要求介入本意在要求社群加入本處討論,以覓取共識,惜此處缺乏關注。謹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6:39 (UTC)
    • 「萬壽路南延」是工程項目名稱,不是道路的正式名稱,工程完工後已正式將該條道路命名為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我不懂這有什麼難理解的?難道非得先創建一個「萬壽路南延」條目,然後按正式命名再拆分成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三個條目,才能通過?如果只為這條道路命名了一個名字,恐怕絕沒有人會說這道路跟工程是兩碼事吧,那麼命名三個名字,怎麼就會有道路跟工程無關的奇談怪論?豐園路、豐科路是僅限於「萬壽路南延」工程內的路段,關注度無人質疑。而蘆東路不僅限於「萬壽路南延」工程內,而且還是北京市和大興區兩級政府的重點建設道路,列入北京市城南行動計劃,其關注度是豐園路、豐科路不可比擬的(均見參考文獻)。如果您一定要將「萬壽路南延」和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人為割裂開並對比關注度的話,那也是蘆東路的關注度超過「萬壽路南延」和豐園路、豐科路,而不是反之。Sgsg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另外不要濫用《關注度指引》。所謂來源須獨立於主題,其目的是為防止維基淪為某些機構和個人的自我宣傳。請問本條目哪裡涉及自我宣傳了?究竟是「三上三下六機動車道」是自我宣傳,還是此路「位於北京市大興區」是自我宣傳?本條目全部來源均完全符合維基對二手來源的規定。即便是對一手來源或單一來源,根據維基的規定都並未禁止,而是可以謹慎使用。所謂「無法受納」,恐怕僅可視為您個人的誤解,而並不符合維基的規定。Sgsg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存廢覆核方針》明訂文文相異,各有獨特之處,嚴禁牽連。其餘路段如何,不在此討論範圍。或者,如果需要,本人亦不介意掛個關注度模板。
    • 《關注度指引》所列準則旨在協助判斷該主題是否受關注及值得建立,而既然該指引已明言要求二手來源及必須排除新聞稿等來源,以證明該主題受到關注,着實未見有可議之處。如閣下認為此指引有問題,建議動議至互助客棧,修改相關條款。此前,閣下必須證明此主題值作例外
    • 既然受到傳媒大眾所關注者為工程項目「萬壽路南延」,何以不可建立條目「萬壽路南延」去介紹整個項目三個路段,而必須拆分?閣下如認為此類分割有任何問題,建議閣下動議去互助客棧,挑戰此項規定,相信會有很多樂團迷感謝你。年中有不少樂團成員無法得到獨立條目介紹,而必須併入樂團條目之內。同樣,閣下挑戰成功之前,請證明此文值作例外。
    • 切記本頁乃用於覆核存廢決定,而非用於覆核方針指引是否妥當。存廢決定必須符合既定方針及指引。謹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9:40 (UTC)
    • 莫名其妙。您究竟讀沒讀過之前的討論及提刪理由?提刪者的提刪理由是「有效介紹」,而不是您所說的「獨立於主題實體」。除了您之外,也並沒有任何人認為「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一條是問題。您如果想對原討論發言,也應圍繞「有效介紹」這一問題進行有效表態。更何況本次討論針對的是管理員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對原討論的錯誤處理,不符合維基的規定,您應當就該程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發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討論。原討論已經以無共識結束了。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3:00 (UTC)
    • 另外所謂「新聞稿」是指分發給新聞傳媒(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電視網絡)、通訊社)以起宣傳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條目來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謂的「新聞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只是該路的施工進度報告、規劃及招標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釋有關概念,然後對自己幻想出來的問題痛批一氣,竊以為很不可取。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3:10 (UTC)
    • 此外,作為處理存廢覆核請求的管理員,您的發言究竟是以普通用戶的身份,還是以管理員身份引導輿論?本次討論至今並沒有任何普通用戶參與,作為管理員請避嫌。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6:56 (UTC)

討論期限二週已結束,由於無其他意見支持保留,且反對保留者之意見已逾三日未有任何支持保留之意見做有效反駁,故維持原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00:20 (UTC)

  • 這個處理不合規定。按照《存廢覆核方針》,本條目已為管理員提交至第5項「要求介入」,根據該項的規定,「期屆以後,管理員應依照共識執行結果,結束提案。如果要求介入討論以後,依舊未達共識,則應以無共識結束提案。」本次介入討論顯系未達共識,依照規定「應以無共識結束提案」,而不是由管理員擅自決定。Sgsg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7:52 (UTC)
    • 請注意,Wikipedia:什麼是共識:「共識不是全票通過」、「如果堅持一致通過,會讓一些少數意見阻滯討論進程」,本次討論除了您一人之外,並無任何其他意見支持保留,且有多名用戶(包含管理員與非管理員)表態反對保留,故顯已達共識。另外提醒參與討論之用戶注意WP:AGFWP:CIVIL,對事不對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0:34 (UTC)
    • 請注意,維基百科:共識:本次討論僅有四個用戶和管理員發言,其中Nivekin是提刪者,根據規定其意見不計算在內,AT、J.Wong是管理員,AT是本次覆核請求被針對的管理員且未參與討論,僅有管理員J.Wong一個人發表了意見。根據維基百科:共識,「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請問管理員J.Wong一個人何以代表「絕大多數」?何以他的意見就是共識,而我的意見就不是?根據《存廢覆核方針》第5項「要求介入」之規定,參與介入討論的用戶應就「1維持原決、2發還、3轉介、4推翻」四項提出意見。本次討論中,僅有的兩位發表意見者中,一位管理員支持1維持原決,一位普通用戶支持4推翻。而您卻在顯無共識的情況下徑行依據那位管理員的意見而決定1維持原決。請問他管理員的意見憑什麼比我普通用戶的意見高一等?本次討論明明是兩個意見一對一,憑什麼支持他而反對我?更何況他作為負責存廢覆核請求的管理員,難道不應當迴避?請嚴格依照《存廢覆核方針》行事。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2:43 (UTC)
  • 那就請回應本人上列之要求,一是提交連結證明關注度,一是證明此文值作例外,一是就動議至互助客棧修改指引,此案結論如何,如狀況有所更動,閣下都可以再提交至本頁。無謂糾纏就請適可而止。--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19 (UTC)
    • 不要因為是管理員就將自己的意見凌駕於普通用戶之上。您不能既參加討論,又同時決定如何處理。根據方針,管理員應避免對自己參加的討論提出處理意見。您違規了。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BTW,就算本頁無共識也是延續其原來狀態,即係刪除。就不要誤會好了,這裡無共識不是存廢討論的無共識,不會令此文恢復。--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26 (UTC)
    • 這不合規定。要是這樣的話幹嗎還規定「無共識應以無共識結束」,那應當規定「無共識即維持原決」。請注意:維持原決僅僅是有共識下的四個選項之一。維基百科對無共識結束的規定很清楚,這是對爭議較大的問題留待社群討論解決以便形成共識的法定方式。進入介入討論也說明此問題爭議較大,應留給社群充分討論。關於介入討論的規定並未賦予管理員超出社群共識的裁量權。Sgsg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無人說過無共識等於維持原決,本人在上面是說無共識等於維持原狀。既然一開始提上來就是刪除,那是次無共識自然就是維持刪除。存廢討論一開始是存在,無共識自然繼續維持其存在。有什麼需要討論?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玩這樣的文字遊戲有意思嗎?維持原決不就是維持原狀不變的意思嗎,這誰不曉得?存廢覆核方針里說得很明白,維持原決只在一種情況下可能,即社群在介入討論中達成一個維持原決的共識。如果沒有共識,管理員根本就不能維持原決(同樣也不能發還、轉介、推翻),而是要將頁面送交無共識結束。從該方針的邏輯上說,介入討論無共識,說明爭議問題較大,送交無共識結束是為了給社群進一步深入討論以便達成共識的機會,這是由社群決定的事,決定權在社群。這裡根本就沒有給管理員從中裁量得出其他結論的權力。作為管理員不應阻礙方針實施,擅自剝奪整個社群的決定權。Sgsg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2:54 (UTC)
    • 不是本人意見凌駕於其他用戶意見,是既定共識必須遵守。你要麼就去挑戰指引,要麼就交出連結,要麼就要求例外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如無新論點,本次為最後回應,亦呼籲其他用戶停止回應,此案將會存檔。完。--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您究竟是管理員還是普通用戶?如果您作為普通用戶參加討論,那麼您無權對您參加的討論作出處理決定!如果您是管理員,那麼您並沒有參加討論,您在上面的所有留言都不計入討論中。如果您是在參加討論,就請按照普通用戶的行為方式行事,和別人平等相待,不要顯示出任何大權在握式的行為,你沒權力因為不合你的意思就堵別人的嘴。Sgsg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2:15 (UTC)
      • 剛剛發現處理條目頁面並宣布「討論已完,復刪」的竟然是J.Wong。請問誰給你權力處理了?維基百科:管理員明文規定「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你自己參加了討論,又自己作出處理,這是明目張胆的越權行為!嚴正警告你不要欺人太甚,並立即恢復該頁面!Sgs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7:15 (UTC)
      • 好一句欺人太甚呀,阿用戶閣下,此文復還僅為臨時,既然已判決為無共識,維持原決,此文再留於此,才是你口中的越權。坦白地說,提案上來的,十之八九,不也是想復還,按一下鍵即成,本人何以要在此與用戶閣下來個糾纏不清。閣下不妨翻閱一下存檔,看看有多少個存檔有此等篇幅。閣下要繼續糾纏不清下去,悉隨尊便,反正浪費的時間不是我的。指引就是指引,關注度指引其實已經非常清楚,不跟從,本人才是越權。指引之下,可以做的,本人都已經說了一遍了。亦不差在再說這一次,要是你真的如此緊張這篇文的存廢,就考慮一下接下來你到底應該怎樣做吧。一、提交來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二、講述此文何以應該成為例外,理應不受關注度指引規限;三、中文維基百科指引方針向來滯後,翻查英文版等同名方針指引,查閱可有修改空間;四、就有爭議條款提請互助客棧方針區,發起討論,爭取共識,修改指引方針或標註解釋;五、既然上面已證明「萬壽路南延」是有關注度,建立萬壽路南延,統合三路及各樣工程資料。若然資料詳盡,屆時還可以嘗試挑戰「優良」。篇幅過長時,就可以拆分子條目。此等提議上面亦有提過,不過閣下又何嘗認真回應,如此,又是否欺人太甚?如果還是想糾纏下去,浪費時間的話,請便。--J.Wong 2017年1月29日 (日) 16:47 (UTC)
      • 現在您覺得「糾纏不清」,怪委屈似的,這您能怨誰?您自己要是模範守法,又有誰願意費這力氣跟您「糾纏不清」,讓您這樣不高興?再次提醒您,作為參加了討論的用戶,您無權插手處理任何有關事項!自己嚴重違法,不但不知悔改,還居然在這裡說三道四,真不知道您還有什麼顏面繼續當管理員。一方面充當用戶參加討論,另一方面轉頭又扮起管理員親自上陣,打壓其他用戶。看來維基真是個無法無天的好地方!您瞪大眼睛好好看看,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規定里說「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根本就沒區分是不是臨時頁面。您不但在討論里堅決要求刪除,就連您上面這條留言還在大聲疾呼刪除,這真是恰好坐實了您故意違法!謝謝您這麼坦白,我喜歡您這種直率的性格。Sgsg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 另外也謝謝您終於不再耍弄文字遊戲,承認了本次判決是「無共識,維持原決」,這我也不敢不承認。在這一點上咱們已達成共識,我也認為本次判決是「無共識,維持原決」。Sgsg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 無共識,維持原決。另請雙方注意WP:CIVILWP:AGF。-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1:57 (UTC)
    • 您是興奮過度了嗎?我們的共識是同樣認為您在上面作出的處理決定實際上是「無共識,維持原決」,即在「無共識」的情況下決定「維持原決」,而並不是您在作出處理決定時自稱的所謂依據「共識」「維持原決」。但J.Wong的意見是這種「無共識即維持原決」是合法的,而我在以上已明確表示這種決定明顯不合法。然而不論如何,我們都同樣認為本次討論「無共識」,而您在作出處理決定的時候明確表示您的決定是基於本次討論的所謂「共識」,而且此後您還為您這種處理作出了積極辯解。現在我們都認為本次討論無共識,那麼您作為管理員,當然應當承認自己上面依照所謂「共識」作出的處理決定是非法的。而且更令人高興的是,就連您自己如今都已承認「無共識」了,真是太好了!您以後再也不能用什麼共識來為您的錯誤處理辯解了。至於「無共識」下是否可以「維持原決」,這正是以上我和管理員J.Wong持有相反意見的地方,存廢覆核方針明定「維持原決」只能是在有共識的情況下作出,「無共識」便要送交無共識結束。顯然您作出的「無共識,維持原決」是嚴重違反方針規定的錯誤決定,請您趕緊糾正錯誤吧!Sgsg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6:25 (UTC)
  • 另外管理員J.Wong君,復還頁面的事還請勞駕動動手,做錯了沒關係,誰不會犯錯誤呢?只要能認真改正錯誤,您在我心目中還是一位好管理員的。Sgsg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6:54 (UTC)
    • 請不要糾結票數。解決一件事情的終極方法,就是阻止事情發生。如果存在來源能夠佐證這個條目的關注度,就不必在有無共識上進行這種單方面要求的討論,您可以直接創建這個條目不需經過任何討論,所以請放下爭執,放下成見,連存廢討論的「共識」也放下,我們在這裡是為了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不是來糾結這種東西的。您可相信您的編輯是有意義的?您可相信您的編輯充實了維基百科?您可相信您的條目具有實質的關注度?那就證明它!在這裡用自己的手把條目的內容取回,證明您的編輯是有意義的,證明您的編輯充實了維基百科,證明您的條目具有實質的關注度!而不是浪費原本能用來令管理員好好糾正自己的時間來做這種事情。--—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User:R96340/關注度不足博物館/蘆東路:來,請拿回去吧。這是屬於您的東西。我相信您可以證明它值得作為充實維基百科的一步而繼續存在。--—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嗨,R君早晨好!您是從哪裡飛來的神人喲?條目原有的內容我早就保存了,確實不需勞煩您再通過您的用戶頁重複提供,非常感謝您的好意。我和管理員救地球君以及管理員J.Wong君正在就該條目的處理問題保持溝通交流,已經取得了不小的進展。希望兩位管理員及早按照方針規定,各自糾正錯誤,以便問題順利解決。條目千千萬,單獨一個條目的死活又何其微不足道、不足掛齒。哪一個維基的老編輯沒有被提刪的經歷?唯管理員應認真遵守各項方針規定,嚴格按照方針規定辦事,才能令人心服口服。Sgsg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9:05 (UTC)
    • 若是如此,那就別在這裡吧,這裡是存廢覆核請求,不是給他們發訊息的地方(可以讓兩人同時關注很方便,可是別在這裡),讓存檔變得如此之長將對查閱造成困擾。期待維基百科的質量能有新的進展。--—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我是關注度不足博物館的成立者,職責是收集具有一定質量程度,但在關注度上發生問題的條目內容。往後也請多多指教。--—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感謝您的熱情參與!惟您也覺得此討論有些長,而管理員現已撤銷全部處理決定,待其他第三方管理員處理,所以此事似還請留給管理員與我直接交流處理為佳,不然局面或更加複雜。我已了解您提供原文內容的善意和熱情,並很欽佩您辛勤且很有價值的工作,如有對原文內容的需要,我會再和您聯繫。Sgsg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本人之第二次判斷乃為對雙方共識之誤解,因此撤銷。本人誤解雙方皆欲以「無共識,維持原決」作結,故作該判斷。然而對於應如何將本案作結雙方基於對規則之認識不同而有不同之意見,本人不宜偏廢一方,因此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員判斷。然而如果雙方能達成共識是最好的。以上。-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02:57 (UTC)
    • 感謝您善於傾聽、勇於修正,經過不斷交流和溝通,我感到您確實是一位有水平的管理員。應當指出的是,這從來都不是我和J.Wong兩個人之間的事,而是處理本次介入討論的管理員應如何遵照方針結束本次介入討論。J.Wong的事是關於他混淆自身普通用戶與管理員身份的問題,和您的問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您現已撤銷第一次及第二次處理決定,改為無結論狀態,並「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員判斷」,我也認為這可能會是個好的選擇。我很樂意配合其他第三方管理員積極處理。另請明確指出您交由處理的其他第三方管理員是哪位管理員,不然以下若出現好幾位管理員,其身份以及權責恐難區分。再次感謝管理員救地球君!Sgsg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抱歉無法指定管理員,畢竟大家都只是志願者,我並不能規定誰來處理。不過權責區分的問題,其實只要該名願意且有時間處理的管理員說明清楚即可,應無大問題。-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1:44 (UTC)
      • 感謝您的說明,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也就是說需要等待有意願處理的管理員前來處理,但何時會來尚不確定,也可能會需要一段時間。既然是這樣,那麼可能最近我會較少關注本頁。希望接手的管理員前來時,請務必來我的留言頁通知我,以便重新開始交流。不要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悄悄作出處理喲。非常感謝!也再次感謝管理員救地球君,辛苦啦。Sgsg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9:53 (UTC)
  • 難得終於見到閣下正式回應了本人根據《關注度指引》的論點。「莫名其妙。您究竟讀沒讀過之前的討論及提刪理由?提刪者的提刪理由是「有效介紹」,而不是您所說的「獨立於主題實體」。除了您之外,也並沒有任何人認為「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一條是問題。您如果想對原討論發言,也應圍繞「有效介紹」這一問題進行有效表態。更何況本次討論針對的是管理員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對原討論的錯誤處理,不符合維基的規定,您應當就該程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發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討論。原討論已經以無共識結束了。另外所謂「新聞稿」是指分發給新聞傳媒(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電視網絡)、通訊社)以起宣傳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條目來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謂的「新聞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只是該路的施工進度報告、規劃及招標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釋有關概念,然後對自己幻想出來的問題痛批一氣,竊以為很不可取。」其實我真的想問你一句,你究竟有沒有看清楚關注度指引的要求?《關注度指引》︰「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接着就已經有數個小節詳細解釋此句之中的關鍵字眼。除了有效介紹,來源獨立與否,都是關注度指引的要求。這點非常清楚。該等報告及新聞稿全部出自政府部門,怎會符合關注度指引獨立於主題的要求?你自己都曉得說「政府文件」了。其他獨立於政府的媒體報導就通通介紹「萬壽路南延」。如此,沒有一個管理員可以推翻存廢討論議決而復還此頁。現在和平君撤回決定,本人就坦白一句,本人從來不認為此案需要社群介入。正如之前所講,關注度指引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上面所謂的「討論」是否無共識,本人毫不在乎,本人所在乎者是此文所經歷的存廢程序是否妥當,存廢決定是否合符指引。如果本人介入得太早,以致閣下有所誤會,本人謹此致歉。如果真的要討論,本人希望環繞此文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2月3日 (五) 08:3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2月14日 (二) 04:58 (UTC)
其他來源 隨便一搜就有。多日沒關注,今日發現鬧劇竟然還沒收場,wiki-zh還要鬧哪樣?——忱鸞留言? 2017年2月16日 (四) 04:29 (UTC)

以下是其他宗教在wiki的連接。 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ki/%E4%B8%80%E8%B2%AB%E9%81%93—125.227.216.91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0:47 (UTC)

一貫道法鼓山念法真教天帝教這些在wiki頁面也是一樣的寫法,為什麼他們能這樣寫呢?他們也是有教義、創立歷程和參考文獻。我所使用的文獻是經證實的。如慶北大學所提供的資料。 如果要換版面寫請您協助指引。—125.227.216.91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8:52 (UTC)

「認知科學是一門僅約二十歲的綜合科學,它包括了生物學、心理學、細胞學、大腦學、遺傳學、進化論、語言學、電腦人工智慧學等等學門領域,其目標在探討人類生命、精神方面的問題,例如,資訊如何經由感官輸入,如何處理,如何儲存與運用,及與遺傳、進化的關系等等問題,在此學者並發現: 1. 從一九三年代起被廣泛釆用的科學方法邏輯實證法,僅有局部的應用價值,對認知科學而言,不僅不適用,甚至有其重大缺失。客觀的觀測既不可靠,主觀的臆測又不能釆用,而所謂的直觀 intuition 又不容易界定,於是找尋適當能被接受的科學方法,便成了新的問題。 2. 經由過去五年學界與高僧們多次的學術座談,科學家發現,居然有一個不為西方科學家所知,而卻是極老的學門領域,具有多種系統化的方法,及運用經由禪定的訓練產生更為深刻的直觀,來開發人類的心智,開發人類的內心世界。」以上是節錄自"心智科學"一書由陳履安先生所寫的序。

當今很多現象已經無法由單一的基礎科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所涵蓋,所以需要各種綜合學門交替運用來解決問題,心智科學是在認知科學的基礎上,運用藏傳佛教對心與意識的特有方法,來達到這類目的。

廿世紀70年代,哈佛醫學院的Dr. Herbert Benson對一些西藏喇嘛的"拙火"修行感到好奇,進而促成1979年一群醫學、心理學教授到印度進行各種研究,而實驗的結果與討論,分成幾次座談的方式記錄下來,整理成"MondsScience: An East-West Dialogue" 及 "Gentle Bridges"兩本英文著作,之後在台灣由眾生出版社發行中文版本,分別為"心智科學" 及 "揭開心智的奧祕"兩書,此為"心智科學"一辭的由來。

藏人對心、意識這方面事物的研究稱為「內觀學」,類似西方的心理學,但是最大的不同點在於:藏傳佛教對於意識這個部份有非常嚴謹的理論以及對自我的訓練,強調對意識的研究必須經由自身的實驗才能得到證實。藉由哈佛等西方名校教授的研究實驗,這種古老的東方技巧逐漸被西方世界所接受,靜坐(Meditation)即是最廣泛的例子。近來人工智慧、機器人成為熱門話題,人類是否會被機器人取代,就看機器人何時會有"意識"(conscious),因此弄清楚人類意識的來龍去脈變得非常重要。我之所以想寫這篇主要是因為越來越多學校都設有心智科學相關科系,這類大專院校對人類的腦波、意識、心、神經系統、甚至虛擬實境、人工智慧領域進行各種研究,也獲得豐碩的成果,但是好像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對"心智科學"做出詳細的解說,因此才提出此文。


補充說明:

1.本人念的是物理系,對近代物理(Modern Physics)稍有涉略,最新的雙狹縫實驗、量子糾纏,實驗結果似乎跟實驗者的意識(心智)有很大關連。

2.前述的兩本英文書是哈佛大學教授跟達賴喇嘛的對話,如果事涉敏感我可理解,但請告知如何修改。

3.關於多方來源我並沒有確實的資料,但是歐美相繼推動的腦科學計畫"BRAIN Initiative" & "Human Brain Project" 不知是否可以算的上?

4."心智科學"非我個人見解,也非我的原創研究,至於關注度我無法提共資料。

5.另外想請教,如果此文改放在維基教課書是否適當?因為我先前貼在那邊的也都被刪除了。 sjho留言2017年2月16日 (四) 18:38 (UTC)

竟然顯示不出來, 囧rz...-—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25日 (六) 08:53 (UTC)
這是零寬空格的一個重新導向頁。標題就是零寬空格本身--—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25日 (六) 08:55 (UTC)

現時參與維基的人已經少,你的觀點只會趕走有心貢獻維基的人。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4: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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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有文獻這樣使用。中立性不是刪除重定向的理由,見WP:R。另外可以參見en:WP:RNEUTRAL:"Just as article titles using non-neutral language are permitted in some circumstances, so are redirects. Because redirects are less visible to readers, more latitude is allowed in their names. Perceived lack of neutrality in redirect names is therefore not a sufficient reason for their deletion."—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07:11 (UTC)
    • 根據WP:VAND的定義,VAND是指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的完整性與正確性。既然重定向方針不要求重定向標題保持中立,那麼如何認定匿名用戶是出於危害維基百科正確性的目的而做出此編輯的呢?是故,明顯不符合G3之要求。--Antigng留言
    • 此重定向既有來源支持,而且亦不符合破壞定義及「破壞性重定向」一段,遂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2月28日 (二) 10:27 (UTC)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6日 (日) 01:05 (UTC)

--Wpcpey留言2017年2月27日 (一) 10:53 (UTC)

只用了一天就駁回保留?對編者公平嗎? 《100毛》開網台惡搞無綫新聞此連結已有效介紹。起初是決定保留的。維基百科愈來愈令人心淡--Wpcpey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2:37 (UTC)

我在這個模板創立後又另外創立一個模板,但名字一樣,我創立了一個較新的模板(最新版),但過幾天卻不見了,只剩下原本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籃球愛好者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1日 (水) 13:47‎ (UTC)加入。

I made this page by mistake. Can you delete it.—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aggielt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1日 (三) 12:47‎加入。

如題,模板無法編輯,若需編輯,就自動建立新的模板。

請細閱《關注度指引》段二,以悉何為所需來源。--J.Wong 2017年2月24日 (五) 08: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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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央視國際視頻通訊有限公司是CGTN旗下通訊社,稿源是CGTN NEWS,已經簽約國際上100多家媒體,和美聯社,路透社有着新聞交換協定,不需要用維基百科宣傳自己,我只是把維基百科不完全的頁面補上去,因為關於CGTN和CCTV的條目大多非專業媒體人士編輯,所以有疏漏,但這不代表這些被疏漏的信息不存在。詳情請見CGTN官網說明和相關鏈接,另請參見新華網關於「中國國際電視台(中國環球電視網)」內組織架構的新聞: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30/c_1120224224.htm ,還有CGTN官網右下角的相關鏈接https://www.cgtn.com/ http://cctvplus.com/—CCTVNEWSCONTENT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07:27 (UTC)
  • 有鑒於遣詞用字有違中立客觀,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是次刪除符合《快速刪除方針》,遂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3月7日 (二) 08:43 (UTC)
  • [339]見到民福陣線的投票意向:不投梁振英,其他人選未有意向,不排除白票。可見民福陣線反對梁振英連任
  • [340]可證明上文所述,換特首為民心所向

民福陣線發言人、任職社工20年的賴仁彪解釋,今屆因與其餘5個團體協調出選,希望能全取60席,會再討論會否綑綁式票投同一特首候選人,但他表明「民福陣線」反對梁振英連任,認為換特首是民心所向

  • [341]民福陣線設立的YouTube Channel,引言有這樣的一段話:

香港需要甚麼?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社會撕裂;説好了的普選,以人大 8.31 落閘;舉世矚目的雨傘運動, 強權以催淚彈、警棍及檢控回應 。

貧窮、長期輪候公屋及劏房家庭,有增無減 !全民退休保障 ,走數!福利規劃 ,無期!整筆過撥款 ,禍患蔓延!劍橋之後,還有康橋!輪候院舍,是生前死後!

可見民福陣線認為梁振英上任以來引來市民不滿,社會撕裂日漸增加

  • [342]2011年「民福60」時期開設的博客,引言有云:

我們希望這是最後一屆(註:此處是指2012年香港特首選舉)的小圈子的特首選舉,我們有需要、有機會也有責任,揀選一位有魄力、有勇氣,懷抱民主、公義和關愛等核心價值的特首,帶領香港落實全面普選,縮減貧富差距,令經濟增長帶來公平的社會發展,與公民社會建立積極的夥伴關係。

  • 狀態:   復還歷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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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先恢復原來的頁面、將其不留重定向地移動到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下方,並重新創建原本的重定向頁面。如此一來就能夠保留歷史記錄。

我只是希望能確認這麼做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夠這麼做的話,我願意放棄關注度不足博物館的想法。——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3月7日 (二) 15:20 (UTC)

閣下可參考Bluedeck做法。--J.Wong 2017年3月8日 (三) 14:27 (UTC)
Special:Permalink/43594363,請自取。另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1/20明顯無刪除共識,因此我將將其歷史版本復還。-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加入維基Telegram群 2017年3月13日 (一) 0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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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本頁面意為用來紀念,但實際上不帶任何宣傳、宣揚的字眼,若有宣揚字彙出現,願意依規定做修改,因教授已逝世,

本頁面的創見並不會有任何學生、廠商招攬的效益 由於教授在液晶、高分子屆有相關知名度才創立本頁面,並會附上教授的著作等資訊佐證。 惟資料龐大,不可能一夕之間完成編輯至盡善盡美,請給予一段時間補充資料。—Combaga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01:37 (UTC)

@Brianiris:1. 請提供已被刪除的頁面的標題:2. 如閣下其實是想提報破壞事件,應到WP:VIP提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7年3月18日 (六) 0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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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為台灣搖滾樂團信樂團鍵盤手,屬於公眾人物。在網站上也有許多資料可查詢,想幫他把資料再維基理紀錄的更完整,為何會被刪除,煩請覆核—ETBFU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02:55 (UTC)
  • 版權審核以後,管理員認為再無侵權疑問,於是乎移至主條目空間。唯另一位管理員認為是廣告,於是乎快速刪除。翻查既刪,確實猶如廣告,符合《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重撰此文。首段應避免點列。此人出道十五年,內文則應客觀並確切地反映其經歷。條目並不應單純羅列其作品。--J.Wong 2017年3月20日 (一) 06:30 (UTC)

已把相關討論加入互助客棧,歡迎參與討論。——Morgan Siu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13:19 (UTC)

Daiquping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09:15 (UTC)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3月26日 (日) 12:36 (UTC)

2017年3月30日 08:42:23—昏暗槐花留言2017年3月26日 (日) 19:49 (UTC)

commons:Category:Ruhollah Khomeini有大量自由版權作品可用(包括該人不同年齡時期的肖像照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29日 (三) 11:45 (UTC)

以及媒體報導1: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1714 媒體報導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61129/55973271 顏怡平Facebook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ipyen.tw/ 三立華劇-只為你停留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SETJustForYou/?fref=ts

             全部以資訊傳達為主,而非以廣告宣傳為目的
             此外,其他間徵信社(台達徵信社、安心專業徵信社)似乎沒有這樣的問題?—Liidda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5: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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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之前已做修正,也與管理員通過書信,確認已無侵權或版權問題,但還是被快速刪除。管理員請我在重寫。附上最後與管理員的通信內容,請查核。

Emi Lee君台鑒︰ 此文經過版權審核以後,管理員認為再無侵權問題,於是乎就將新稿移往主名字空間。豈料之後,有另一位管理員認為是廣告,符合《快速刪除方針》[1],那就速刪了。閣下可以再次創建,不過建立之前,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勿於首段點列。文中提到其出道十五年,然而簡介只有四句。請客觀而確切地反映及介紹其經歷。—ETBFU留言2017年3月29日 (三) 08: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