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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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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

考量所收到的合理社羣意見後,將盡快擬定正式提案版本,此處的社羣諮詢先行關閉。SANMOSA SPQR 2021年2月8日 (一) 07:31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標題為:Wikipedia:國際關係專題/條目指引

方案一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條目名稱 ==

以下規則是為完善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而設計,而非將其替代。簡而言之,應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通用度相近時官方名稱優先。鑑於華語各地區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請參閱:Wikipedia:命名常規

=== 具體兩國關係條目命名 ===

  • 使用「<國名甲>與<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如「」。
  • 使用「<國號甲>與<國號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的特定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特定政權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關係為主,如「」。
  • 使用「<國號甲>與<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作為甲對外關係史條目的拓展條目,如條目中國家乙僅涉及一個政權,應移動至「<國號甲>與<國號乙>關係」命名。
    • 不建議使用「<國名乙>與<國號甲>關係」的格式命名條目。

=== 國家與國際組織關係條目命名 ===

  • 使用「<國名甲>與<國際組織名乙>」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與其加入或曾經加入的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條目,如「中國與聯合國」。
  • 使用「<國號甲>與<國際組織名乙>」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的特定政權與其加入或曾經加入的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條目,如「」。
  • 使用「<國名甲>與<國際組織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與其從未未加入的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條目,如「」。
  • 使用「<國號甲>與<國際組織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的特定政權與其從未未加入的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條目,如「中華民國與歐洲聯盟關係」。

暫時想到的內容,大家討論一下--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1:57 (UTC)

方案二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條目名稱 ==

以下規則是為完善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而設計,而非將其替代。簡而言之,應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通用度相近時官方名稱優先。鑑於華語各地區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請參閱:Wikipedia:命名常規

=== 兩個實體之間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的基本原則 ===

  • 本文所謂「實體」包括但不限於:某國的特定行政區劃或人文區劃(以下簡稱地方),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以下稱國家),由多國組成的世界分區或多國集合(以下稱多國集合),區域性或全球性國際組織等;
  • 兩個實體之間用「與」作為連接詞;
  • 成員國或地區與其加入或曾經加入的國際組織的關係,地方、國家與其所在多國集合的關係,條目命名不加「關係」為後綴,其他條目均加「關係」為後綴。
  • 條目命名中雙方的先後順序,按照以下順序確定:
    • 地方<國家<世界分區、多國集合和國際組織,區域性國際組織<全球性國際組織;
    • 以國名代表一個國家的各個時期,以國號代表該國的特定政權,命名先後順序上國號先於國名;
    • 同等級雙邊關係中,中文地區先於其他地區;
    • 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創建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

方案一過於囉嗦,重新整理為方案二。--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7:11 (UTC)

我有一個提議:將方案一「具體兩國關係條目命名」和「國家與國際組織關係條目命名」的內容當成方案二「兩個實體之間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的基本原則」的例子,以便理解,但表達方式可能要更改。另外,我建議這部分應升格為子命名常規,具方針格。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4:21 (UTC)
我先寫一個草稿出來: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1:49 (UTC)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4:05 (UTC)
同意您的建議,閣下先改吧直接--苞米(☎)💴 2021年1月4日 (一) 06:30 (UTC)

@Baomi:你現在意思是以政權為主做拆分嗎?假如我要寫德國,那是德國與xx國關係,還是要寫德意志共和國與xx國關係,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與xx國關係--嗎?德國政權官方名稱並不一樣,比如早期德意志共和國是German Republic,現在德國的官方政權名稱是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見 [1]但是他們都是德國German,就像一台車子換人開,所以如果寫成「德國與聯合國」的關係這種的算很正常吧,難道都要用政權不同分開,也太累了吧懶惰的一條魚留言2021年1月10日 (日) 08:32 (UTC)

說白了,就是如果雙方或某方是國家或地區,不理雙方關係等級如何,雙方或某方是不是有限承認國家,一律改作「XX與XX關係」而不再用「XX-XX關係」;某方如果是一個組織,就一律改作「XX與XX」,對吧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32 (UTC)

草案中,建議加上例子。--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08:49 (UTC)
  • (-)傾向反對國際組織的部分,也用「某某與某某關係」不好嗎?又,若這樣做區別,和當初建交國家用「-」、未建交國家用「與」一樣,有分類原創研究的嫌疑。「中國與聯合國」這類標題是歷史遺留,不應反套用至其他條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4日 (一) 10:25 (UTC)
    • 就是因為之前中國相關的外交條目出了爭議,結果其他沒有爭議的外交條目也要一起改。數百個外交模板也因為你們一改指引,也要一起改,真是苦了做模板維護的用戶。只能說英維做法行之有效,無謂大改。--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4日 (一) 10:46 (UTC)
@Ericliu1912Comrade John:已增補實例。在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開了A、B、C三個版本:A是Baomi原版,B是國/地與組織關係全部加「關係」後綴,C是國/地與組織關係全部不加「關係」後綴。(個人傾向C)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02 (UTC)
另增列「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命名」、「兩地關係條目命名」兩部,還請覆查。@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1:39 (UTC)

我覺得「XX與XX關係」的前後兩方應該是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關係的,因此不應存在「中國與東亞關係」、「葡萄牙與葡語國家關係」之類的命名。所以支持全部不加「關係」,或者僅前後兩方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關係的加「關係」,如「中華民國與歐洲聯盟關係」--苞米(☎)💴 2021年1月5日 (二) 10:11 (UTC)

「XX與XX關係」本身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關係,這是為了舍難取易,使用英維命名法去命名外交條目,國家先後次序取決於國家的英文字母,這反而是公允的做法。--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5日 (二) 10:37 (UTC)
不認同完全照搬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有時候這樣命名並不符合實際用語習慣。(其實國家先後次序取決於國家的英文字母根本不是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如「en:Roman–Iranian relations」,即使論及「Italy」,字母順序仍然後於「Iran」。)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4 (UTC)
如果大家沒意見,我日內會搬運方案C過去方針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13:58 (UTC)
  • 支持方案B。反對任何關於標題的原創研究。中國這個國家與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的關係,當然叫做「中國與聯合國(的)關係」,不然要叫做什麼?另外,近期本地在討論要用「-」還是「與」的事情還沒定案,換個角度想,「-」和「與」等價,「中國與聯合國」事實上相當於「中國-聯合國」(換成英維場合就是「China–United Nations」),那relation的意思都沒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5日 (二) 14:18 (UTC)
    @Ericliu1912:我認為Baomi的「不應存在『中國與東亞關係』、『葡萄牙與葡語國家關係』之類的命名」論點合理,我請求你就此點的回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3 (UTC)
「東亞」、「葡語國家」都是鬆散的分類或地域概念,而聯合國是正式的國際組織,並不只是一堆國家集合起來的「統稱」,其自身也有獨立於各國運作的組織架構,我不認為描述一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作為一個實體的關係涉及什麼「包不包含」的問題。而且說真的,標題這種事沒必要搞那麼複雜吧,還去原創研究「有沒有包含」的差別,死摳字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6日 (三) 03:45 (UTC)
@Baomi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5:57 (UTC)
(個人意見:「-」和「與」不完全等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1:35 (UTC)
上面說到同等級雙邊關係中,中文地區先於其他地區;那麼新加坡和中國的關係,應該是新加坡在前還是中國在前?非中文地區的又誰在前誰在後?比如葡萄牙和英國的關係,哪個在前哪個在後?我不太清楚在國際關係和外交當中,是如何務實處理這個問題的?我們能否參照?
此外,像「地方<國家<世界分區、多國集合和國際組織,區域性國際組織<全球性國際組織;」的約定,如此約定的依據是什麼?可有可靠來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1:57 (UTC)
@Shizhao:(1)「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創建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走「先到先得」規則。(2)大概是沿襲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英文上的一般處理),另一方面這也是中文維基百科相關條目現時的處理方法。成文規則除了可以是推翻既有不成文規則的合理依據,也可以是對既有不成文規則的總結,就這點而言,這次的情況是後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00 (UTC)
問題在於先到先得用在這裡是否恰當?還是沒人說在相關領域中學術上和務實上是否存在類似的慣例或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6日 (三) 06:47 (UTC)
@Shizhao:如果是英文的話,基本上是用英文字母排序,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中文慣常將「中國」置前。大部分雙邊關係條目無關「中國」,依「先到先得」規則其實等同於維持現時的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7:07 (UTC)
但是反套到中文似乎不太行得通,意思是 ? 是否搞筆劃多少決定順序才行得通 ? 英文字母排序,是簡易、公允而廣泛應用的做法,無謂大改。建議只改「中國」相關條目。話說「-」和「與」,其他用戶的意見是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6日 (三) 08:09 (UTC)
(本案若通過,應暫緩實施,直至社群就雙邊關係條目使用連字元的問題得出共識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6日 (三) 10:02 (UTC)
對於連接詞我支持統一為同一個格式,在「與」和「-」,傾向於用「與」,更符合中文習慣。--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4 (UTC)
@Comrade John:「中美關係」常用於「美中關係」,但字母排序上「美國」(A)先於「中國」(C)。這種情況下不能反套。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5 (UTC)
所以建議只改「中國」相關條目,其他非「中國」相關,一律不改。--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07:42 (UTC)
就是這樣才萬萬不可。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8:05 (UTC)
美國(US)字母排序是U不是A。——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7日 (四) 10:52 (UTC)
那我換阿富汗為例好了,阿富汗肯定是A。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32 (UTC)

建議對連接詞、次序、是否要有「關係」分開討論。--苞米(☎)💴 2021年1月6日 (三) 13:19 (UTC)

@Baomi: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適宜轉方針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48 (UTC)
@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14:42 (UTC)
我認為,雙方是國家的外交條目的命名次序根本不存在爭議,反正現時不成文做法是「中國」行先,其寫入草案,這不是區別對待是甚麼 ? 既然「中國」可以行先,為甚麼其他雙方是國家的外交條目的命名次序不可以一律以英文字母排序,並寫入草案 ? 大家區別對待,公平。--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7日 (四) 18:03 (UTC)
@Comrade John:有爭議。「美日」、「美韓」抑或「日美」、「韓美」?「英澳」抑或「澳英」?英文字母排序的話支持後者,但中文常用習慣的話支持前者。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3:22 (UTC)
不針對上面這些簡稱,就針對「中X」,耍得一手好雙標。——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4 (UTC)
我請你發言時尊重其他人。我上面的發言一直都是在説國家排列順序,我完全不明白為何會有人會想到完全另一邊不相干的事情?(好,是我沒解釋清楚,現在我在下面解釋了,請你收回這句與實情不符的留言。)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3 (UTC)

說明一下國際關係概念

抱歉開一新段,但是這裡要說明一下X-Y關係。這套內容只適用於現時存在的國家/地區/跨國組織等等。反正這是一套概念,自然會有例外(不外乎是簡稱的諧音問題)。


*在某個語言除非已經出現問題性的稱呼或有不好的含義,否則將不會修改*

首先:如果是兩個實體使用同一套文字系統(語言)(包括英文)的話,兩個實體在任何*語言先後次序是根隨該系統的排序分出先後次序。 (例如:中國-新加坡關係)(兩國均使用中文為官方語言)

當如果: 其中一個國家(X)使用英文(為官方語言)而另一國家(Y)使用其他文字系統(C)為官方語言的時候,在英文及非C語言時,兩國關係的描述為X-Y關係,而C語言則是Y-X關係。(US-China relations / 中美關係)

而又當:

兩國官方語言皆非英文且不相同(X國用Y語言而Z國用A語言),則於Y語言的關係描述為X-Z關係而A語言則描述為Z-X關係。在其他語言時,則以兩國的英文排序為準

(法國-印尼關係/France-Indonesia relations)


就那樣,所以基本上中國為先的原因只是因為命名慣例而已。--1233 T / C 2021年1月29日 (五) 06:33 (UTC)

社群意見諮詢

由於上面的討論對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用詞問題無解,我認為有必要尋求更廣泛的社群意見。我這裏會開幾個問題,尋求大家的回答。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6 (UTC) 以下是社群意見諮詢的問題:

  1. 你認為兩個實體(「實體」的定義見此;下同)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該使用甚麼字詞或標點符號連接?【例如:用「-」(全形)連接、用「-」(半形)連接、用「與」作為連接詞、用「和」作為連接詞、用「及」作為連接詞;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2. 你認為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兩個國家的先後排序應依從甚麼規則?【例如: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依據國家名稱中文筆劃排序、中文圈國家置前、其他的特定優先順序、完全跟隨先到先得原則;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3. 你認為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4. 你認為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33 (UTC)

@BaomiEricliu1912Comrade JohnShizhaoKoala009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0 (UTC)
加ping三個:@BillytanghhTp0910人人生來平等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42 (UTC)
我主力編輯和管理外交模板的,所以:
  1. 一律用「-」(全形),現有使用「與」的,一律轉用「-」,不知道為甚麼當年有「雙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認國家就用「與」」這個不成文規定。
  2. 中國行先,其他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
  3. 不加上「關係」二字。
  4. 不加上「關係」二字。--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49 (UTC)
  • 1.用「與」,「及」和「和」都稍有歧義,「和」在加入「的」時才可行,連接號感覺很難輸入(只能複製粘貼)、不常見。2.情感上中文圈習慣順序優先,中立性+情感層面中文筆劃優先,絕對中立角度標準英文名字母排序,先到先得感覺不妥、最無奈且最混亂的選擇。3和4,例子太多沒看懂,個人認為不必強求「關係」,沒有這二字更容易撰寫全面的概述性條目,必要時再拆分。--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8:55 (UTC)
我自己也做一個樣板好了,不過我下面的回應確實都是我自己的真實意見,也讓大家參考一下:
  1. 優先推薦用「與」作為連接詞,不過只要是和「與」同義的單字連接詞我認為都可以,只要最後有一個統一樣式就可以。
  2. 我自己留意到的常用語習慣是:中>英>美>法>德>日>韓>俄>荷(第一組)、中>英>美>法>德>意>奧>匈(第二組)、中>英>美>墨>加(第三組)、中>英>美>澳>紐>印(第四組)。我建議應該參照實際常用排序進行排序的規定,例如上述四組。如果不可行的話,僅規定中文圈優先也可以,但感覺可能會和常用名稱有一定程度的偏離。其他情況下用英文字母排序。
  3. 個人推薦C版本。
  4. 個人推薦C版本。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7 (UTC)
一、一律用「-」;二、沒啥意見,但希望最終方案不要過度原創研究;三、國際關係條目,無論兩造是國家還是國際組織,一律以「關係」結尾,沒有必要對國際組織差別對待。「中國與聯合國」這類標題是歷史殘留,應予修正。四、目前還沒看過這類條目出現,暫不予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09 (UTC)
僅回答1、2:
  1. 建議統一使用「-」(全形);
  2. 全部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以世界政區索引所列的英文簡稱為準),停止「中國」先行的「中國中心」做法。中文圈國家置前亦不可取,這只是將現行的「中國中心」變成「中文圈中心」而已。部分用戶不可以因為自己是(或自認為是)中國人而堅持所有「XX-中國關係」以「中國」行先。
以上。--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0日 (三) 09:11 (UTC)
(!)意見:太複雜,沒看懂。首先請解釋一下是否廢除「中X關係」的命名,再請解釋一下「中國-X關係」條目中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國歷史上所有政權。另,如果不以中國當先而以國家名稱英文字母順序排列,那麼我必然反對到底。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不以中國為先那請去其他百科,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0日 (三) 11:23 (UTC)
@蘇州宇文宙武:(1)這次擬議確實是打算廢除「中X關係」的簡稱式命名。(2)「中國-X關係」條目中「中國」指的中國歷史上所有政權,請自行點入草案頁面。若草案通過,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另一國關係的條目應行移動標題。(3)注意:中文維基百科有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編者,馬來西亞和新加坡肯定不屬於任何意義上的「中國」,請留意閣下的發言的地域中心問題,以及對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編者的冒犯的可能性。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反對以常用語進行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
@痛心疾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8 (UTC)
(-)反對,雖然目前沒有統一但未必就要統一。我也極度厭惡篡改共識的做法。更反對裹挾共識故意形成兩個中國的腔調。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1:40 (UTC)
提案頁的連結我都給了,請你自己先看一次提案,不要沒看提案就來擾亂社群討論,還有這提案一開始是Baomi提出的,我不相信他有如此用心。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4:43 (UTC)
  • 根據自身習慣建議,
  1. 一律使用「-」。
  2. 中國在前(畢竟習慣查詢先打中國),其他按先到先得。
  3. 全部以「關係」作結。
  4. 同Eric,還尚未遇見這種條目,不做評論。--人人生來平等歡慶維基百科廿周歲✨ 2021年1月20日 (三) 12:38 (UTC)
  • 僅代表我自己現在的意見,僅
  1. 統一就好,現行的「-」和「與」統一為一個就可以。
  2. 中文中有明顯順序偏好的應當遵從(比如中國優先),其他先到先得。
  3. 暫時沒想好
  4. 暫時沒想好--苞米(☎)💴 2021年1月20日 (三) 13:10 (UTC)
  • 我建議:
  1. 用「與」連結(這裡是中維、按搜尋習慣),但不反對「-」。
  2. 兩岸四地的一律在前(同上),其他的倒沒意見,看得懂就好。
  3. 加「關係」,中國與聯合國應比照加「關係」。
  4. 加「關係」,同類型條目名稱應一致。--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3:22 (UTC)
  • 首先,我需要指出,我對蘇州宇文宙武抱有同樣的疑問。「中國-××關係」條目中,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國歷史上所有政權?個人實際上傾向於後者。
    其次,在沒有類似爭議的條目中,我建議
  1. 以「-」或「與」連接,現時實際建交是「-」,未建交則為「與」。
  2. 兩國(地區)間關係以英文或拼音首字序排列;國家(地區)與國際組織關係則是成員國(地區)在前、國際組織在後。
  3. 全部以關係二字作結。--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3:34 (UTC)
  • (!)意見:上面提到「中國」的範圍問題,在「序文」中加以說明即可(現在就是。且既然是「中國」,那一定是包括歷朝歷代)。但兩岸已有各自的雙邊關係條目,「中國」宜只收錄「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否則條目內容與時間序會過於繁雜,也容易造成意識形態的編輯戰。--Tp091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4:01 (UTC)
中國先行會有地域中心的問題,頂多當作默契,絕對不適合寫進方針裡面。我有個提議,不妨參考分類的排序方式,以國名的中文羅馬拼音為排序,這樣至少有一個中立客觀的標準。(雖然我覺得先到先得就好了,爭論這個真的很浪費社群能量,而且之後還要一一去改)---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15:46 (UTC)
中不是z嗎,這樣中字輩國家會幾乎全部排在後面⋯⋯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1日 (四) 01:38 (UTC)
@Ericliu1912:誰擺在前後怎麼說都不應該是前提,避免地域中心原則才應該是前提。不然用建國或復國時間排序也可以阿(雖然很難認定),只要能夠提出一個客觀的標準即可。---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2:06 (UTC)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無論是英文字母排序、中文筆劃排序、漢語羅馬字排序,以至您提到的建國/復國時間我覺得都可以,總之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而並非不分青紅皂白地堅持一律以「中國」行先。您的意見比起上方某些堅持「中國」行先的用戶要好得多。--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05:12 (UTC)

(!)意見:國家先後排序要是採用中文筆劃排序或漢語羅馬字或漢語拼音或Sanmosa排序的,建議製成全世界百多個國家的筆劃數量、漢語羅馬字、漢語拼音和該排序方式的列表,讓人快速查閱。在我看來,英文字母排序,簡易、廣泛使用且行之有效,其他排序方法與英文字母排序相比,難懂、少人使用,而且效能存疑,徒增混亂。--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08:59 (UTC)

同意。最好當然是按英文字母排序。--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1日 (四) 10:44 (UTC)
如果英文首字母排序,全稱時還好,簡稱可能與很多人習慣不同,難免令人聯想有先後之選。如「美國-中國關係」,「美中關係」、「日中關係」,香港與美國關係以美關係港台關係。--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11:16 (UTC)
不好意思,既然上面已經有人回應了要廢除「中X關係」條目命名,卻不針對「美X關係」之類的簡稱條目,那我只能表示(-)反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2日 (五) 10:51 (UTC)
@Walter GrassrootBaomi痛心疾首人人生来平等Tp0910:各位不要浪費時間了,既然上面有人耍雙標,那麼我覺得沒什麼好談的,就維持現狀挺好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1 (UTC)
附議。--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2日 (五) 11:03 (UTC)
@蘇州宇文宙武痛心疾首:不好意思,沒説清楚,是所有簡稱都會停用,不是只有「中」相關的。草案如果通過的話,效力如此。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4:10 (UTC)
停用簡稱沒有道理,依然反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6 (UTC)
我在下面已經非常清楚解釋使用簡稱會引發的問題與你的論點的謬誤所在了,我不會再重複解釋。如果你繼續選擇視而不見,那我也沒辦法,反正「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我會自己判斷意見的正確性與合理性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4 (UTC)

建議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討論,都捆綁着不好判斷。--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

@蘇州宇文宙武:蘇州君有點過度解釋了,也對討論帶有太多自訂的前提了,這樣討論只會激化,可能很難有實質進展。我覺得這個討論從頭到尾都很清楚,就是要統一雙邊關係的命名,所以只要通過了,不論「中X關係」、「美X關係」都會修改,Sanmosa君會那樣回單純只是因為你這樣問。「非中國行先必定反對到底,因為這是中文維基百科」這個前提更是不太合理,畢竟不管怎麼說我們都有一個「避免地域中心」的方針在上頭,編者和讀者也不是全部都來自中國,而且英文版也沒有「英語系國家」行先的作法[2]。在討論時,最好還是先確定哪些是必須遵守的前提(例如方針、五大支柱),哪些是個人的意向(例如「中國優先」、「中文地區優先」),才有討論的空間,否則大家都帶著自訂的前提來討論,基本上就是不可能會有結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21 (UTC)
@Koala0090:我沒有過度解釋,反而是Sanmosa上躥下跳,沒事找事,你沒看到他在客棧各個版面遇見一點小問題就要為社群立規矩?哪兒那麼多規矩?現有的規則方針完全可以應付,新立規矩完全是浪費社群資源,其真實想法是什麼大家心裡都有一桿秤,我就不多說了。至於我所說的「非中國行先必定反對到底,因為這是中文維基百科」這個前提是因為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國先行為主,完全符合命名常規的第一條「最常用名稱」原則,所以這不是什麼不合理的前提,對於使用簡體名稱同樣如此。打個比方,「中美關係」的使用在中文世界絕對比「中國-美國關係」「美國-中國關係」或「中國與美國關係」等常用得多,但你們制定的這個規則卻要廢除「中美關係」的用法,或者把美國放在中國前面,你們自己覺得合理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
  1. 「在中文世界,必然是以中國先行為主」可能事實如此,但即使最終採用常用用法作為原則,我自己認為「中國行先」這種明顯有地域中心疑慮的仍然不應該寫在方針中,頂多個案處理。因為「避免地域中心」這個前提,本來就會犧牲一些常用用法。例如在中國,也許大家都知道「黨」就是代表「中國共產黨」,「我國」、「祖國」的用法也很常用,在維基百科就是不應該直接這樣使用,更不可以直接將他定入方針中。
  2. 至於需不需要這些法規的問題,隨著雙邊關係的條目增加,我認為也是時候討論一下統一格式了。統一後的格式可能相對來說沒那麼常用,但利用重定向的方式也可以彌補搜尋上的困難,倒是不用太擔心。
  3. 也不必一直說「你們」,我並沒有參與過過這個政策的制定,只能說有發表過幾次自己的看法罷了。只要結果符合方針,我沒有太多意見。
---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49 (UTC)
我沒說「中國先行」要寫入規則,我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因為按照現行規則執行下的事實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規定行文,並不規定條目命名,條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規」為唯一標準,這個問題我早就說過,在此不再贅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
(1)這一點都不是「小問題」。現在的命名和條目性質類別會產生「中國」代表的爭議(因為相關國際關係條目的性質未有被清楚界定:究竟是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兩個國家的特定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還是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根據WP:PB,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界定各類國際關係條目的性質,並且按照其性質厘定其應使用的命名。(2)我認為你這個理由總結成「常用語優先」似乎比較好一些,像DavidHuai1999的意見應該是跟你差不多的,但是我個人反而是很認同他的見解的。(3)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立一個新的子命名常規。在實際執行上,子命名常規的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就如同子關注度指引的優先性高於通用關注度指引),所以如果另有共識認為不應在特定領域使用簡稱,那適用於相關領域的子命名常規可以作出相反的規定,並取代母命名常規在相關範圍的效力,因此「停用簡稱不符合命名常規」在此並不是合理的反對理由。蘇州宇文宙武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4 (UTC)
第一,請不要再@我,我不喜歡你@我。第二,相關問題我在下面和之前已經反覆闡述低唱,重複問題不再贅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2 (UTC)
很好,原來我們兩個都分別向對方放狠話了。雖然這不是我樂見的,但這也是我預期之內的結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6 (UTC)

關於連接詞/符號

對於連接詞較為沒有爭議,現整理大家的意見如下,

方案 支持或傾向該方案者
一律用「-」 Comrade JohnEric LiuCRHK128人人生來平等Koala0090
一律用「與」 YFdyh000SanmosaTp0910
兩者均可,但要統一 Baomi
「-」或「與」 痛心疾首

我覺得可以先把這個給定一下。--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7 (UTC)

同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9:06 (UTC)

鑑於現狀是就使用了「-」和「與」兩種連接方式,而且也沒有誰特別提出非要使用「和」、「及」、「-」、「—」等方式,以下討論就限於「-」和「與」應該沒有問題。上面有人提到「-」不方便輸入的缺點和「與」更符合中文習慣的優點,請@Comrade JohnEricliu1912CRHK128人人生來平等也說一下,傾向「-」的理由?--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3:42 (UTC)

我是編輯、管理外交模板的。現行大部份外交條目是用「-」的。改行「與」,涉及大量移動和修改,令我的工作量大增。對於模板,尤其是藍鏈,是不容許有重定向的。除了大量的工作量,我看不出整個統一命名常規的提案有甚麼好處。--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2 (UTC)
國家外交模板有207個,內有很多「-」的藍綠鏈和歷史遺留,因為中國爭議而要全改 ? 請體諒一下模板編輯者的辛酸。--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3:58 (UTC)
講白了,任何一個大改,對模板的影響是巨大的,請各位三思。--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10 (UTC)
@Comrade John:約翰君,我原本就是這個意思,維持現狀挺好的,沒有必要浪費社群精力。尤其是在中國相關國際關係條目已經有了之前的共識的情況下,重新立規則那是瞎折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0 (UTC)
沒有,在我之前的檢查下,之前根本沒有所謂的「共識」,這完全只是單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3 (UTC)
當初討論得出現在的共識時你並不在,不會因為你現在反對而推翻當初的共識。——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6 (UTC)
Template 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邊關係相關的條目名稱的統一問題那裏到最後只有投票,然後那個方案還要是沒有通過的,因此當時的相關操作我認為並不可能具備任何共識,而只是單方面的操作。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8 (UTC)
這就是不成文規定的岀現。雖不知道為甚麼當年有「雙方或某方是未建交或有限承認國家就用「與」」等不成文規定,但不成文規定反而更似共識。--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5:25 (UTC)
與此同時規定不是一成不變的。雖然知道「-」的使用經過討論、長期存在,但個人不認可它的使用具有明顯優勢和廣泛共識,可能是個權宜之計。--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8:06 (UTC)

除了閣下說的現狀的問題,還有其他原因嗎?--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14:13 (UTC)

「-」在外交條目周圍都是,利於複製貼上。只能說做模板和做條目是兩個世界,誰也說服不了誰。--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34 (UTC)
那如果用「與」的話,那我豈不是連輸入時複製貼上的功夫都能省去嗎(假設我完全打字)?而且即使是複製貼上,論整個條目名的話,複製貼上兩者的功夫其實是一樣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5 (UTC)
是的,一樣的,只是做的功夫是否在閣下身上而已……--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4:57 (UTC)
提交BOT工作不就行了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0 (UTC)
@Baomi:我想來個小表態:雖然我個人非常推薦使用「與」,但是我個人並不反對統一成「-」,以照顧部分國家名稱比較complex的國家。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41 (UTC)
那就國名中帶有「與」(或者也考慮其他連接詞,如「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千里達及托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與」,視為本次討論的共識。但已創建的條目暫時先不處理,等機器人或者其他途徑解決了模板問題再處理,未來新建條目已此次共識為準。不知各位意下如何?--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32 (UTC)
我現在能不能提議就此點再從長計議?因為我一開始是沒有考慮到國名用詞的問題的。我建議重新ping建議一律用「與」且未有就國名用詞的問題一點回應的用戶重新檢視其意見。另一方面,我看到現在的情況變成建議一律用「-」的用戶比較多,結論可能會有所更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12 (UTC)
「那就國名中帶有「與」(或者也考慮其他連接詞,如「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用「-」,其他一律用「與」,視為本次討論的共識。」,這使得命名更複雜的同時,且可能帶有原創研究。要麼一律用「-」,要麼一律用「與」。--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07 (UTC)
@YFdyh000Comrade JohnSanmosa人人生來平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公務/官員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為例,官方並不避諱,此前的條目命名「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係」也不避諱,兩國間的連接詞與國家專名中的連接詞一樣,要不我們就統一用「與」,怎麼樣--苞米(☎)💴 2021年1月31日 (日) 13:41 (UTC)
我的意見是不要大改。如有用戶堅持該不成文規定,我也無所謂。--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13:52 (UTC)

關於簡稱

@Baomi:我覺得應該先討論簡稱問題,因為簡稱是最常用的,停用簡稱不符合命名常規。——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3:29 (UTC)
我是支持完全停用簡稱的(可以當成重定向或消歧義)。如果按照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的設定,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兩個國家的特定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三者是不同的,理論上可以分立子條目,在分立子條目以前,「中X關係」會是重定向,在分立子條目以後,由於會產生「中國」代表的爭議,根據WP:PB,「中X關係」應為消歧義。另一方面,子命名常規的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所以如果另有共識認為不應在特定領域使用簡稱,那適用於相關領域的子命名常規可以作出相反的規定,並取代母命名常規在相關範圍的效力,因此「停用簡稱不符合命名常規」在此並不是合理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42 (UTC)
這個問題我之前早就說過了,在命名常規修改之前,任何命名不應越過第一條「使用最常用名稱」原則,我已經不想重複了。你如果要越過這條原則,那不好意思,我只能反對到底,沒有商量。如果這個問題談不妥,那我不介意完全反對全部提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
不,你現在無疑就是意圖把「使用常用名稱」與「防止歧義」這兩個互不衝突的命名原則塑造對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4:59 (UTC)
「使用常用名稱」與「防止歧義」本來就有先後,對立時以前者為準,不然就不會有這麼多主條目消歧義的方式。你就不要沒事找事來碰瓷了,在我這裡行不通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1月23日 (六) 15:07 (UTC)
不,在我理解中兩者是相等地位的,不存在誰先誰後。先後的判別已經由「命名原則」與「主要命名慣例」等屬性給予。新版命名常規通過時我也還在討論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15:12 (UTC)

先後順序

就上述社群意見諮詢的問題,問題1已經有匯總表在上方,所以不另行列出。以下是問題2、3、4的匯總表: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15 (UTC)

@Sanmosa:問題2和之後的兩個問題相關性不大,我把您的留言拆分了一下段落,如果覺得不合適請回退--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4 (UTC)
這個拆分我覺得可以,先感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8 (UTC)
  • 問題2:你認為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兩個國家的先後排序應依從甚麼規則?【例如:依據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依據國家名稱中文筆劃排序、中文圈國家置前、其他的特定優先順序、完全跟隨先到先得原則;實際回應不限以上選項】
處理方法\情境 (a) (b)
(I) Comrade JohnYFdyh000(情感上)、Sanmosa蘇州宇文宙武人人生來平等BaomiTp0910DavidHuai1999 (不適用)
(II) Sanmosa[1]Baomi[2]DavidHuai1999[3]
(III) YFdyh000(絕對中立角度)、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觀排序依據即可,未必要是英文字首) Comrade JohnYFdyh000CRHK128痛心疾首Temp3600Koala0090(只要有客觀排序依據即可)
(IV) Koala0090 Koala0090
情境:
(a):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
(b):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
處理方法:
(I):「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
(II):依照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
(III):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
(IV):先到先得

參考資料

  1. ^ 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其情況如同(III)。
  2. ^ 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其情況如同(IV)。
  3. ^ 未説明如果中文用語中並無如此常用排序時情況如何。
  • 以下是對問題2的回答情況的總結:大多數用戶同意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較多用戶同意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因此,建議在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前提下,容許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而其他情況下一概取決於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
  • (!)意見:理論上(I)絕對違反WP:BIAS,不應該列為選項,就算最後決定使用「常用名稱」作為排序而導致一樣的結果,也不可以因此明文這樣書寫。----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05:43 (UTC)
    @Koala0090CRHK128:然而在情境(a)之下,若依照處理方法(II)(即依照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其效果等同於依照處理方法(I),差異在於出發點不同,因此在考慮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前提下,我認為明文確定「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並非不可行,但必須同時在條文中説明此舉單純是出於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緣故,而不是地緣政治因素的緣故,我相信這樣已經足夠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
    如果條文寫明「中國-XX關係」的命名排序是僅出於常用語排序及中文慣性的話,那我也會支持的(雖然我個人而言始終對「中國」先行有保留就是了)。-- CRHK128  無限連任 2021年1月27日 (三) 12:22 (UTC)
    如果你們聲稱的「常用原則」具有客觀性,且有信心根據此原則能夠達到「中國先行」這件事情,為什麼還需要畫蛇添足地,加上可能違反方針的語句呢?先聲明我並不反對使用常用命名,但我認為(I)的內容寫進明文極度不妥,單純(II)難道不能接受嗎?--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7日 (三) 15:15 (UTC)
    @Koala0090:問題在於社羣更傾向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慮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因此技術上不能完全應用(II),也因此必須要特別限定(I/II)的適用範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5:14 (UTC)
    @Sanmosa
    1. 「社羣更傾向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應依照國家名稱英文字母排序,而不考慮中文用語中的常用排序」我目前還沒有看到這個共識。
    2. 「因此技術上不能完全應用(II)」 恩,閣下不是已經將兩個狀況分開了嗎?如果採用(II)就是使用中文常用排序,採用(III)才是英文排序呀。確實現實中要比較哪個用語較為常用,比起英文字首排序不容易,但絕對不是前述的理由造成這個結果。---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55 (UTC)
    @Koala0090:(1)現時社羣的傾向是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用(I/II),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用(III),上面的表格已有顯示。(2)我先前對你的留言的理解是無論是否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都用(II),所以有上面這樣的反應。我這裏的提議是參照社羣的傾向而為之,而在如此情況下,由於提議在未來將會以條文的方式呈現,因此有必要考慮條文的行文,而我認為我並無辦法在參照社羣的傾向撰寫條文時,同時保持條文的明確性和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的具體用詞處理,因此我只能通過在條文中加入額外説明,以同時保持條文的明確性和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你可以嘗試自己參照現時社羣的傾向(上表)擬一個條文的腹稿,看看有沒有可能在完全不提及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的具體用詞處理(即「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的情況下寫得通順且清晰準確。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8:35 (UTC)
    首先,將中國相關條目分開處理絕對違反地域中心原則,要不就全部通用常用名稱,要不就是全部使用字母排列。另外目前兩派的意見基本上還在統計中,難謂有所共識,但我認為該釐清的前提還是得弄清楚,避免違反其他方針。
    閣下會覺得要擬出一個同時滿足「中國先行」,又要不違反地域中心方針的條文很困難,我想原因您也心知肚明,因為中國先行的前提本身就是違反方針的。--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33 (UTC)
    @Koala0090:問題在於我的提案也要對社羣有交待,如果提案和社羣主流意見偏差太大,提案很難過,某些有心用戶又會誣陷我「偽造共識」。我個人當然仍然希望完全用(II),然而我並無如此能力說服社羣如此為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30 (UTC)
    @Sanmosa: 首先,目前參與討論的用戶並沒有多到足夠代表社群意見,如果是事實性修訂或不違反方針可能無妨,但現在的狀況是有高度違反方針的疑慮,這樣的參與人數顯然代表性不足。再者上面主張「中國先行」的用戶,也表示是根據常用原則。例如持此意見最力的蘇州也表示「我沒說「中國先行」要寫入規則,我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因為按照現行規則執行下的事實就是如此。「避免地域中心」只規定行文,並不規定條目命名,條目命名一向以「命名常規」為唯一標準」,毋需將(I)寫入規則,「中國先行」乃是(II)的執行結果,因此您所理解的社群意見可能與您所想的並不相同。--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4:47 (UTC)
    @Koala0090:你上面有提到「將中國相關條目分開處理絕對違反地域中心原則」,然而有一定數量的用戶都有此主張(上面有2個),雖然不多,但我已不可能視為「極少數意見」。「這樣的參與人數顯然代表性不足」,那究竟這討論要多少人參與?據方針指出,富有成果的討論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躍參與者間進行的,我想這裏參與的用戶已不只10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14:56 (UTC)
    @Sanmosa
    1.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這是「極少數意見」,是閣下在前面的發言認定這是「社群傾向」,我從上面的留言完全看不出來這樣的傾向。閣下將這邊所有討論者人數加總更是詭異的做法,假設十個人參與某場討論,其中三個人支持A議案,三個人支持B提案且反對A案,三個人支持C提案,剩下一人做其他論述,你卻說A是「社群傾向」,因為「有10人參與此討論」,這邏輯說得通嗎?
    2. 即使再多人提案支持某一個提案,也應當是在遵守先前方針的前提下,除非社群共識決定推翻先前的方針。
    3. 你迴避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對方並未堅持要明文方針裡面寫入「中國先行」的做法,而是要求以「常用名稱」作為命名,上面蘇州都說過了。--Koala009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16:20 (UTC)
    (1)因為我發現社羣有傾向分開處理的情形,所以我將兩種情形分開,而在兩種情形下較多人支持的處理方法則為社群在兩種情形下分別的傾向。我認為你的類比不當。(2)既然是立同格的方針,我認為要做到這點(直接稱之不受避免地域中心所限)且得到社羣支持,又或是以解釋文句自圓其說,解釋其如何符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這點我會考慮在正式提案中體現。我至今仍認為如此明言並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只要能解釋本心和箇中原因即可。(3)我不是在說蘇州宇文宙武。有一定數量的用戶也表態支持「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但並未有說明背後原因,我認為不能直接假設他們是在「要求以『常用名稱』作為命名」。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23:40 (UTC)
  • (!)意見:中文用語中的涉及的常用排序一般常見於簡稱如「中日」「朝韓」「印巴」「巴以」「美俄」「美澳」「英法」等,對於全稱是「印度與巴基斯坦」還是「巴基斯坦與印度」並無特別偏好的樣子。--苞米(☎)💴 2021年1月27日 (三) 08:49 (UTC)
    @Baomi:但是我也觀察到一點: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即使並非簡稱,在一般中文處理上仍然有「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的情形。你説的這點我認為可能頂多只適用於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情形(我自己的感覺是在並列兩個國家的時候,不論是否直接提及兩國關係,不論是否應用簡稱,一般中文用語中仍然有一個常用排序,因此我個人其實是不太同意這點的看法的,不過考慮到中文圈內的不同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情形,我先不全盤否定)。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12:06 (UTC)

涉國際組織等是否加關係

  • 問題3:你認為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加「關係」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來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關係」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傾向,不絕對)、Sanmosa(傾向,不絕對)
  • 問題4:你認為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是否應該(在特定情況下)加上「關係」二字?【其中三種情況見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所列出的A、B、C版本;實際回應不限該三個版本】
加「關係」二字 Ericliu1912人人生來平等Tp0910痛心疾首
不加「關係」二字 Comrade JohnYFdyh000(傾向,不絕對)、Sanmosa(傾向,不絕對)
  • 以下是對問題3、4的回答情況的總結:
  • 問題3:較多用戶同意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應該加上「關係」二字(無論任何情況)。因此,建議如無後續其他進一步的意見,應就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用方案B。
  • 問題4:較多用戶同意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中,條目名的最後應該加上「關係」二字(無論任何情況)。因此,建議如無後續其他進一步的意見,應就兩個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應用方案B。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7日 (三) 04:25 (UTC)
不贊成對此討論結果表以「較多用戶」。不反對依此選定方案,但結論也應是「社群傾向」而非「共識」。--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6:19 (UTC)
(?)疑問不加「關係」一詞真的符合中文語境嗎?——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1月29日 (五) 00:29 (UTC)
+1,我認為不加關係兩個字很難符合中文語境。--14522021年2月7日 (日) 03:44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我覺得還好啊。用簡稱肯定要加,如「中美關係」。如果條目只寫外交關係不寫文化、經濟等經貿關係,則加「關係」。如果這樣加劇了條目格式的不統一,我沒辦法,我傾向「國際關係」條目兼容並包、較大時分拆。--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7日 (日) 03: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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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

以新提案取代:
以新提案取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03:5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先前的社羣諮詢,現根據在其中所得到的所有合理意見擬定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並擬作方針通過。SANMOSA SPQR 2021年2月8日 (一) 07:41 (UTC)

@Comrade JohnEricliu1912:前者是我看漏,已更正。後者而言,根據先前的社羣諮詢的結果,在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時,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排序中,在常用語排序優先以及中文使用慣性的前提下,「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另外,有用戶指出直接明文寫明「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會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因此兩個主權國家/有限承認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的條目的命名排序難以區分為涉及與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兩種情況處理。考量到在條文實際效果中,如果條目命名上不做到「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先行,會引來更大規模的社群反對聲音,因此我只能作出如此取捨。另一方面,擬議條文是「同等級雙邊關係中,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如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則以英文國名字母順序確定」,考量到在不涉及「中國」與代表「中國」的(歷史)政權的情況下,中文一般並無特定常用排列順序,因此最終的結果也是以英文國名字母順序確定。綜以上,就後者而言,由於實際應用效果相同,我不認為我有錯誤總結共識。SANMOSA SPQR 2021年2月9日 (二) 00:06 (UTC)
現已無反對意見,依WP:7DAYS公示7日。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2:18 (UTC)
@Comrade JohnEricliu1912:邀請明確意見。個人對「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且方針性質傾向反對,中日關係應當改成中國-日本關係嗎。其他條款未研究,懷疑是否已有足夠共識。--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5日 (四) 03:12 (UTC)
@YFdyh000:要移動,移動後原名稱要改為消歧義,否則會產生歧義。另外此命名常規意在統一所有兩個實體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命名,以避免原創研究問題(一些用「-」,一些用「與」,一些用簡稱,完全沒有使用準則,即使有,也是原創研究,而且也沒有完全落實執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4 (UTC)
(-)傾向反對公示。儘管我個人是贊成移動之後消歧義的,但本地社群的共識似乎並不普遍贊同所謂「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的規定,強硬推動並無好處。亦即,多數朋友並不會同意將中日關係移動至中國-日本關係。考慮到常用名稱原則,較好的方法應是在中日關係條目直接做消歧義。中日關係悠久,各政權時期皆有其重要性,相信是足以做平等消歧義的。此處順道提出一個方案,1971年以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其「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雙邊關係條目採用平等消歧義,1971年以後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其「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雙邊關係條目則採用主從消歧義,按慣例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為中華民國,兼顧兩岸勢力消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28日 (日) 15:22 (UTC)
@Ericliu1912:我的具體想法是: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使用「<國號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一個國家特定政權甲與另一個國家乙的多個政權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作為甲對外關係史條目的拓展條目。「中某關係」類條目在此規則下通常會演變成三個並立的條目。另一方面,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也適用於非「中某關係」類條目,如「英美關係」也會更名為「英國-美國關係」。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意在確立條目命名一致性,使條目命名格式變成只有一種,易於讓新用戶適從。假設我是一個有志於國際關係條目的新用戶,現時的暫行做法很明顯會讓我不清楚要怎樣命名國際關係條目:有些國際關係條目不能用簡稱,有些國際關係條目能用簡稱但又不用,有些國際關係條目能用簡稱而且也用了,我根本不能掌握使用和不使用簡稱的時機。這和之前Ericliu1912你表示國際關係條目一些用「-」,一些用「與」的使用準則不但是原創研究,而且也沒有完全落實執行的情況是完全一致的,我可以斷言這兩件事是同一個問題。另一方面,不以簡稱命名條目的規定也意在減少條目命名的地域中心傾向,例如「中朝關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是完全等同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僅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邦交),但只有中國大陸的人才會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簡稱為「朝」,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的人只會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簡稱為「北韓」,但條目名稱在如此情況下也難以設定轉換,結果導致條目命名偏向中國大陸,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的人造成(行文理解上)不友善的情況。擬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的大原則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地域中心,而且避免地域中心也是中文維基百科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針,我個人留意到不贊同「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的規定的留言都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有不同程度的忽視,而且也並非多數意見,根據共識方針,我認為相關意見不應該納入共識考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06:08 (UTC)
@Ericliu1912:不好意思,想問一下有沒有後續回應。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4日 (四) 09:49 (UTC)
粗略地看了一下社群意見徵詢,感覺大多數參與者都不太支持將「中美關係」一類的十分常用的簡稱移動至目前提議的名稱(雖然這樣可以易於辨識且防止歧義),個人認為應該(僅)允許將一些十分常用的簡稱代替「<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名稱,畢竟如果簡稱過於常用,完全禁用還是有違WP:COMMONNAME的。——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3月4日 (四) 12:05 (UTC)
@BlackShadowG:(1)你自己也說了:有歧義。另一個問題是要避免地域中心和默認海峽兩岸主權。(2)我自己是看不出「蒙俄關係」有多常用。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4日 (四) 14:26 (UTC)
1. 刻意使用不常用的全稱可能反而不中立。2. 所以它不是十分常用的簡稱。--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44 (UTC)
@YFdyh000:然而條目的命名一致性仍然是需要確保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
@Sanmosa:讀者和編者的觀感才是首要的,一致性是為協作和中立性服務。這不是代碼,不需要強一致性。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條目在,美國不也沒命名美利堅合眾國嗎,國家條目因常用原則命名不一致了,國家關係命名為何要追求絕對一致。--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5:59 (UTC)
@YFdyh000:我在上面已經說明過不確保條目命名一致性對讀者的負面影響。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03 (UTC)
────────────────────────────────────────────────────────────────────────────────────────────────────@Sanmosa:沒有看到清晰的理由、缺乏共識,產生歧義是常用詞本身的問題或者雞蛋挑骨頭,用頂注和序言就可解決,如中國條目。使用全稱對讀者和編寫有更大的影響,比如中日關係可能要改成一個消歧義,將若干條目並列表述,這倒不一定是不好的(更「中立」),但可能是反習慣的,並可能引來更多問題和爭議編輯。如果是重定向+主題目消歧義,條目名改不改甚至不重要,字詞轉換的T參數也可完成——如果共識允許。--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19 (UTC)
@YFdyh000:我和你對讀者觀感的理解有很大程度的偏差,但我非常肯定我說的事情在現實上發生。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32 (UTC)
(!)抗議:有些人看到「中國」哪怕是「中國江蘇」就「有默認兩岸四地主權歸屬的問題」,和「一看到白胳膊,就想到全裸體,一想到全裸體,就會想到生殖器,一想到生殖器,就想到性交,一想到性交,就想到雜交」有什麼區別?實在搞不懂這是啥邏輯。之前W:CS4D就是這麼帶病通過的,現在還想再搞一次麼?中立,中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2A04:6F00:1:0:0:0:0:10A9留言2021年3月4日 (四) 14:37 (UTC)
請問你是以何憑據認定「中國」僅指代某特定政權,以及其他政權對相關地方的主權主張非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5:45 (UTC)
我覺得他在講維基中的,中國某地要改成中國大陸某地,以及台灣某某改成中華民國某某,等另有深意的編輯吧。--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6:02 (UTC)
前者(甚至由「中國??」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理的,因為表述中國大陸相關政區時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系統,而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系統的表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系統的表述對應不上,因此使用「中國??」必然會產生默認「中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後者通常而言是不合理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時主張的臺灣行政區劃系統和現時中華民國的臺灣行政區劃系統完全一樣,基本上就是照搬,所以不存在默認臺灣主權的問題(但如果說的是金門、馬祖以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等相關島嶼的相關條目的話,後者是合理的,因為相關地方並非一般意義上的「臺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5日 (五) 06:16 (UTC)
YFdyh000上面就是這種「另有深意」編輯的愛好者。我覺得上面的所謂邏輯完美地成為了魯迅先生批判的靶子,某人一定是波卡的愛好者吧,畢竟在他們眼裡,露了胳膊就相當於說可以公開全裸多人運動,寫了「中國上海」就等於在說「台灣是中國的」。所謂強盜邏輯不過如此吧。—147.78.177.12留言2021年3月6日 (六) 09:53 (UTC)
請先閱讀《WP: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並避免宣揚地域偏見、降低討論質量且無助於形成共識的發言。——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3月6日 (六) 15:41 (UTC)
由於上方的討論被可疑的有心人士擾亂,因此相關意見不應該納入共識考量,而考慮到對此提案的其他未解決的反對意見均有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情況存在,我估計相關意見可能也受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所影響,故亦應排除於共識考量之外。為排除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的影響,原有公示作廢,並基於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的規定,自即日起重新公示此案7日(討論已滿月)。如相關可疑的有心人士疑似再度出現,我會直接作提報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45 (UTC)
@YFdyh000:對不起,我插句話,如果有以下類似的情況,算不算破壞條目?A國稱B國只能用政權稱呼自己,並且稱某政權是白痴國。B國該政權官方曾經對這名詞反駁並且認為是不好的,寫外交文書給A國抗議,並且說明一下。但是A國說我怎麼叫是我的事,還不只自己使用還推薦給其他國也叫B國白痴國。B國此政權相關的百科條目有人把B國該政權詞條都改叫白痴國,理由是A國都這麼用,還把詞條中政權名稱或國家都改成白痴國,這樣算不算是惡搞😑--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07 (UTC)
看起來很難懂。名從主人、常用度,以及地區詞轉換(基於討論共識,比如COVID-19的地區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7日 (日) 07:13 (UTC)
@YFdyh000:謝謝你的回應,我提到的意思有人說加拿大與英國首相說伊斯蘭是達伊沙,把伊斯蘭改成達伊沙國,要大家這樣說等等的理由就改掉名字,或改掉事件名稱,其他還有像@SAN提到的情況,比如清朝官方曾向日本抗議稱自己清國(見:日本外務省-外交文書-大藏省へ移管ニ關スル件37號第4卷226-245頁。)也有清朝士大夫抗議:「今日本稱我國曰清國,清字實朝名,而非國名也」可是日本不甩他們,然後到了中華民國時又說是支那共和國,被官方抗議了也不理會。然後現在有人就說日本這樣寫,就把原有統統改掉,大概就是類似情況的惡搞——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57 (UTC)
我大概理解你的意思,但結論和YFdyh000一樣。你說的情況在現實上有兩個例子:(1)「南韓/北韓」之於「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但「南韓/北韓」本身不具備「『白痴』國」所具備的侮辱性,而且在(中國大陸以外)民間已極為常用,強行全文替換為「韓國/朝鮮」反而會衍生(中國大陸以外)讀者的理解問題,因此全文本身使用「南韓/北韓」不能視為「惡搞」(但如果本來使用的是「韓國/朝鮮」,然後全文替換為「南韓/北韓」,就屬於地區詞破壞;反之亦然)。(2)「達伊沙」之於「伊斯蘭國」(但嚴格上不能算國家)。「達伊沙」本身確然具備「『白痴』國」所具備的侮辱性,而且不具備全局常用性,因此全文本身使用/替換為「達伊沙」應當視為「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06:03 (UTC)
@浪子魚:上面我說的是國家通稱的情況。一般上,我們會依照國家對其正式完整國號的表達偏好表達該國家的正式完整國號,因此如果你說的是國家正式完整國號(而非國家通稱)的情況的話,那就毫無疑問必定是「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一個非常現實的歷史例子是:中華民國剛建立時,中華民國的通稱是「中國」,完整國號是「中華民國」,然而當時日本將中華民國的國號(不是國家通稱)寫為「支那共和國」,中華民國曾就此表示抗議,但未獲理會。因此全文本身使用/將全文中的「中華民國」替換為「支那共和國」應當視為「惡搞」(在維基百科,更精確的用詞是「破壞」)。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06:13 (UTC)
哦哦,對對,我舉例就是類似這個意思,編輯摘要A國都這麼用,所以他也要這樣寫😑—浪子魚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6:08 (UTC)
不好意思,過年基本沒上維基,現在才有時間。但過完年一看,原來這個毫無共識的議題居然趁我不在繼續強行在推進,而且新的方案不單單沒有考慮到反對方(包括我)的不同意見,反而完全排除反對方的意見,居然已經在公示了。所以我不得不表示(!)抗議(-)強烈反對。至於反對理由,我在之前的討論中已經明確說明了,在此不再贅述。若推進方繼續無視反對方意見並欲強行通過,我不排除請求管理層介入。其他話就不多說了,耗子尾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3月8日 (一) 08:09 (UTC)
基本上現行提案能遷就的都遷就了,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真的不能違反,所以我只能排除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了。這話我也不是第一次說了,之前也說過了,你無視是你的事,排除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是依共識方針的規定(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而行,我不相信管理員會無視共識方針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共識不代表完全如自己所願(於我而言,有不少的規定也如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提案也不是這個,我都是考量過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後才提這案。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的思維,那中文維基百科豈不是一條規矩也不能定下來?如果你繼續堅持無視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的主張,並意圖請求管理員為你的不正當的主張護航,那如我上方所言,我會直接作提報處理。如果有需要,我會附上先前取得的行政員意見供大家作參考。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05 (UTC)
有點長,簡化一下好了:新立的方針不能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所以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意見不是「正當合理的意見」,不能納入共識考量。這是大原則,不能變更。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23 (UTC)
那我也簡化一下好了:所有違反「命名常規」方針的「共識」不是真正的共識。這是大原則,不能變更。如果你繼續堅持無視命名常規方針規定的主張,我也會直接作提報處理,你可以試試,看管理層是支持你的主張還是支持我的。你以為你是誰?行了,話不投機,多說無益。等所謂的「公示」結束以後,再見真招吧。你應該祈求這次不會像上次那樣無視共識強行移動被回退的事情再次發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3月8日 (一) 12:44 (UTC)
我究竟說了多少次了,子命名常規的適用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這和關注度指引同出一轍。你的立論本身早已被社羣否定。我已經將你提報到ANM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23:40 (UTC)
你能代表社群嗎?那我等着管理層的處理呵呵。——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3月9日 (二) 04:13 (UTC)
我只知道共識並不要求一致意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05:56 (UTC)
  • 我希望提案人不要無視其他維基人關於簡稱標題的意見。社群共識理當重於一切,而共識並不要求一致意見,並不代表可以為此任意忽視某些意見。即使我個人的立場是支持不使用簡稱為標題的,但若提案人繼續強行推動修訂,我將堅決(-)反對提案。明明知道其他政治議題爭議很大,先單純處理連字元的問題不行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9日 (二) 13:22 (UTC)
    • 另外,若有空的話,希望提案人列出需要更動的頁面清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9日 (二) 13:29 (UTC)
    • @Ericliu1912:(1)我已經多次指出在此類標題應用簡稱有違防止歧義的要求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難道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羣可以制定一個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即使真的有人這樣做,那個方針即使獲得多少的社羣成員支持,也會自動歸於無效,因為它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因此,我並不可能制定一個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即使這樣做可能會獲得許多社羣成員的支持)。共識要求接納、聽取的是正當合理的意見,如果我明知在方針中容許某種做法(於此例而言,是明文允許簡稱式標題)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但仍然為之,我實際上是在違反共識方針的規定,所以我並不認同我是在「任意」忽視意見。(2)退一步來說,即使我不在擬議方針條文處理簡稱式標題的事情,由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仍有制限,條文實際上仍會產生不允許使用簡稱式標題的效果,因此我技術上不可能「單純處理連字元的問題」。公示停多久我沒關係,但擬議方針條文絕不可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五大支柱留給我的底綫,希望各位明白。(3)我會盡快列出使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考慮使用隱藏分類的方式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9日 (二) 23:41 (UTC)
@Ericliu1912:我有點累了,我覺得現在這擬議條文就只剩下簡稱式標題那件事情有一些爭論點了。我想請你能不能先替我歸納一些贊同與不贊同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理由,這樣可能討論的走向會比較好一些,我考慮在看過各方理由以後再做一次社群調查。3的那件事情我會照樣處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0日 (三) 10:49 (UTC)
分類我暫時開在Category:使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這裏,接下來會繼續補。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2日 (五) 14:57 (UTC)
  • 很高興看到目前的爭議僅剩下「是否允許使用簡稱」的問題了,而這個問題似乎很具有爭議性,但標題中「—」和「與」的濫用問題卻是需要儘快解決,因此我覺得可以參考之前WP:CC19命名爭議的處理方式,先公示其餘條文,簡稱問題先押後討論(甚至有可能需要開啟投票)。——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3月13日 (六) 09:18 (UTC)
    但我仍然認為應明確不允許簡稱式標題。(1)首先,簡稱式標題有悖於現行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這裏先不說「中」的問題)簡稱式標題的用字選取對部分地區的用戶不友善(中文維基百科一大堆「朝X關係」、「X朝關係」條目,但自始至終就只有中國大陸用戶使用,中國大陸以外的用戶的用詞習慣完全沒被尊重,簡稱式標題的轉換亦不便利;其他對部分地區的用戶不友善的例子有「老X關係」、「X老關係」等,恕不一一列舉)。(2)其次,簡稱式標題並不「易於識別」:大部分應用簡稱式標題的國際關係條目均牽涉至少一個不會常常以單字簡稱稱呼的國家,讀者看到以後往往要多用幾秒的時間消化標題的含義(「古」是甚麼?「白」是甚麼?「不」是甚麼?「岡」是甚麼?「牙」又是甚麼?你能一看到就立即有答案嗎?),有違命名常規的要求。(3)部分用戶聲稱簡稱式標題是依據命名常規的「使用常用名稱」要求而行,然而有好一些使用簡稱式標題並不會構成歧義的國際關係條目並未有應用簡稱式標題,在我看來應用簡稱式標題其實就是愛用不用的情況,和命名常規的「使用常用名稱」要求根本完全無關。我大可以再重來公示程序,我的底綫就是五大支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1:37 (UTC)
    不反對那些「老/白/不/…」改重定向。所以「日美台」等相對無爭議的簡稱呢。「簡稱式標題」應該不涉及美國、日本等非全稱吧。@Sanmosa:所以中日關係的序言和章節您打算怎麼改?--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1:56 (UTC)
    (1)如果改一半不改一半,仍然回到我上面說到的3(愛用不用的情況)。這和統一連接符/詞的事情的本質完全一樣。(2)「簡稱式標題」不涉及「美國」、「日本」等詞,「簡稱式標題」的「簡稱」指單字簡稱。(3)(這例子有夠具體)中日關係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中日關係史需要重組,以切合「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的定義。做法很可能是:將關係歷史集中在關係史條目,關係史條目改稱「中國-日本關係」;原「中日關係」條目現時主要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的外交關係(有些人說甚麼中國歷史不能割裂,這條目反而自己割裂了起來),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關係」;原「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條目現時主要敍述中華民國和日本的外交關係,改稱「中華民國-日本關係」;後二者的條目內容改以兩特定政權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關係為主。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2:15 (UTC)
    個人反對用方針將「用與不用」一刀切強制解決,這與連接詞的情況不太相同(或者說連接詞更容易統一),個人預期按各條目現狀和編排難度使用適合的名稱。如果有人能將條目拆分好、沒獲反對,再談分寫。--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2:26 (UTC)
    (1)沒辦法不一刀切。無法界定何謂「常用」的單字簡稱,一個單字簡稱是否「常用」在不同地方可能都會完全不同(我不敢斷言哪些是所有地方都「常用」的),最終還是回到愛用不用的情況。(2)那條目本來就已經三分了,而它三分的狀態並不是我先前的操作。我的提議操作就是把內容放到適合的位置而已。(3)就我看來,使用簡稱式標題的主張(無論基於任何理由)某程度上本來就是一種地域性偏見,對其他地區的用戶非常不友善(至少從「易於識別」和簡稱式標題的用字選取而言),是對其他地區的用戶的不尊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3:58 (UTC)
    強制更名勢必影響部分條目中的時間線,可能引發割裂感、無謂工作量和原創研究。比如中美關係拆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開頭怎麼寫大清與美國關係(可能要單列條目,小作品)、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可能要總結寫在「背景」章節。以及大概需要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與美國關係之類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4:39 (UTC)
    @YFdyh000:(1)「中國-XX關係」(未指明特定政權)和「中X關係」是完全的同義詞,假設單純將「中X關係」移動至「中國-XX關係」(注意:後者是擬議條文所允許的),是不會產生「影響條目中的時間線」、「引發割裂感」、「原創研究」的問題的,而我不認為對其他地區的用戶的尊重屬於「無謂工作量」。(2)上面我已經指出中日關係屬於非常具體的一個例子,它本來已經是三分,所以才有進行三分式重整的基礎。其他條目如果本來已經是三分,自然可以比照進行三分式重整,但如果本來並非三分,就要視乎其自身情況考量要怎樣分、分多少。舉個例:中朝關係完全不用分,北韓和PRC的關係並非承繼自北韓和ROC的關係,無任何歷史交集,直接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即可(擬議方針:「如條目中國家乙僅涉及一個政權,應移動至『<國號甲>-<國號乙>關係』命名」),也不可能產生「影響條目中的時間線」、「引發割裂感」、「原創研究」。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5:01 (UTC)
    這種同義的移動、名稱格式統一,我覺得意義不大,只是將歧義不明顯但常用的名稱改成固定格式的無歧義/較完整名稱。華語人士會有人將中/美/日等常用國家名縮寫理解成其他含義嗎(如中東/美洲/尼日利亞?),恐怕完全不需要避免,蹩腳的統一感覺不是很習慣。方針留例外也沒什麼的,方針不是死規定。中朝關係如果內容與南朝鮮(韓國)沒多大關係,更名明確不反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5:23 (UTC)
    @YFdyh000:「中西關係」,「西」是甚麼?你說的情況確實是會發生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6:54 (UTC)
    1.如上所述,我不希望一律全改,而是希望對個案有討論和豁免。2.中西關係我贊成改,因不是特別常見的簡稱,不排除其他領域的歧義(比如中西方[3][4]),不過從許多可靠來源(「中西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來說,簡稱「中西關係」在重要場合是有使用率的。--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07 (UTC)
    @YFdyh000:(1)社羣中每個人的期望都不同,我已經嘗試取得最大的平衡,我也要考慮完全不同意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用戶的意見,他們也不在少數。他們有些還要求不強制「中」置首,現行擬議條文以常用排序的理由確立「中」置首的辦法,迴避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影響,對他們而言已是很大的讓步,我不認為他們會同意在對方完全不讓步的情況下一讓再讓,畢竟妥協本身還是要雙方都讓步的。我一向是看實務提案的,這已經是我能達致的最大平衡了。(2)這使用率恐怕僅限中國大陸,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中國大陸的用戶。我自己看下去還是會先疑惑「西」說的是「西班牙」抑或「西方」,最後還是要靠上文下理推斷,我甚至認為這重新導向(不是我改重新導向的)應該改成消歧義。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8:07 (UTC)
    單純的平衡,不一定解決問題。沒看到充分討論和意見,訂方針過於嚴格沒好處,共識不足就不要強求。中西關係做重定向(主題目消歧義)或消歧義我都沒意見,只要有人誠心改進條目,而不是單純按偏好修改格式。--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8:41 (UTC)
    @YFdyh000:我是看過先前討論後才這樣說的。我覺得至少也要給不同意使用簡稱式標題的用戶一些尊重,不然我認為他們以後會覺得「共識」的決策過程根本不會尊重他們的意見,而只會偏向(或一味遷就)特定用戶。之前他們的反應已經很激烈,我不認為有必要令他們產生更激烈的反應,這對社群和諧毫無幫助,也不是顧全大局的表現,畢竟現擬議條文也不是打算做全盤推倒。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08:51 (UTC)
重行公示7日。此方案已經是當時討論雙方之間能達到的最大的平衡,希望各位能以大局為重,不要再要求訂立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條文,不然我就只能向全體社群求助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08:28 (UTC)
(-)反對 無法接受強制性條文。請勿公示共識不足的條文來強求共識。應先完成相關條目的更名討論(或清晰列舉於討論),而不是以方針共識為名推行更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09:58 (UTC)
那我轉向全體社群求助好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

幾個問題想問大家

  1. 單字簡稱式標題(即「XY關係」格式的標題)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嗎?
  2. 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是可以做的事嗎?
  3. 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條文有效嗎?

以上,請大家解答。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0 (UTC)

@YFdyh000BlackShadowGEricliu1912:已取消所有(先前進行中的)公示。我認為先搞清楚這幾個問題比較重要,不然的話根本甚麽事情也做不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4 (UTC)
另外再邀請@Koala0090人人生來平等來解答問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19 (UTC)
甚麼事情也做不了,有時反而是一件好事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28 (UTC)
為什麼堅持要在提案中綁定簡稱問題?為什麼不考慮分段通過,而是要逼迫社群一次接受所有修訂?顯然目前的提案並不能取得廣泛共識,無論換多少種角度詢問,都只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21日 (日) 10:35 (UTC)
@Ericliu1912:因為不處理可能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我不可能制定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條文,否則整個方針都會歸於無效。確保提案不會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以及確保討論不會走向出現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條文的情況都是我認為我作為提案人應該具備的責任。現在我竟然還能讓主張訂立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新方針條文的意見影響討論,已經算是我失職了。後面兩個問題的答案相信我不用問,大家都知道答案吧,所以還是回到上面第一個問題:單字簡稱式標題(即「XY關係」格式的標題)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嗎?你能把單字簡稱式標題解釋到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嗎?如果能的話,我當成我的疑惑得到澄清,我可以不處理單字簡稱式標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8 (UTC)
五大支柱裏頭就有一條叫做「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您堅持按方針辦事,無視社群意見,在我看來是有些過於「墨守成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21日 (日) 10:52 (UTC)
然而WP:5P2也是五大支柱的其中一條。請問五大支柱可以有例外嗎?WP:5P5説的是「請您大膽但不要輕率地去編輯、移動或修改條目」,在我看來在明知有相關方針的情形下無視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可能性是輕率的表現。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56 (UTC)
WP:IAR:「如果你打算忽略某些規則,請做好被質疑或感到需要質疑時的解釋」。上面你應該是在叫我IAR,但是我做不到IAR所需要給予的合理解釋。如果你認為這是可以IAR的事情的話,你應該想到合理解釋,那請你進行解釋工作好了,我好有個下台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1:03 (UTC)
如果符合常用原則,我認為符合,相信世界上絕大多數地方不將中日關係解讀作中東與日本關係;「中」的定義和處理是另一議題,且可「主題目」處理,不能以此代表所有簡稱標題。先問是不是,再議「違反」程度。如果嚴格要求,相信所有非全名公司簡稱、品牌名、簡稱重定向、主題目消歧義等,均是「地域中心」的簡稱標題。--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37 (UTC)
@YFdyh000:既然這裏是社群調查,相信你不介意我追問吧。「『中』的定義和處理是另一議題,且可『主題目』處理」,那就「中」字國際關係條目標題進行「主題目」處理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嗎?如果不符合的話,那我制定一個容許單字簡稱式標題的方針其實還是無異於引導用戶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制定方針時要排除引導用戶違反其他方針的可能性。我真希望有人能把單字簡稱式標題解釋到符合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這樣我就不用煩那麽久了,我真的心很累。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0:48 (UTC)
@Sanmosa:如懷疑不符合,請各案議,至少不是所有簡稱都會不符合。地域中心也不只是其中的「常見的地域中心例子」,不是萬能的理由,不使用的地區(不論大小)也要尊重多數地區的常用度。--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1:11 (UTC)
「至少不是所有簡稱都會不符合」?現時PRC和ROC與其他國家的外交關係的條目都全部建立了,容我反問:真的有符合的情形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1:14 (UTC)
我看了一下分類:中國與亞洲國家關係,就當前情況,建議您在條目探討開題,列明各項要怎麼更名(及是否保留重定向),然後公示。沒有反對的可移動,有反對的另議。還有簡稱分類的情況。如果普遍通過並移動,再考慮是否立方針,方針先行可能太早,執行會遇到很多問題和反對。中日關係是否要消歧義或者主題目消歧義,暫時也猶豫了,竟然還有中非共和國,可能要涉及到消歧義頁用法的議題。--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1:26 (UTC)
@YFdyh000:現在的討論情況不太適合轉介,自己的心力也不足,這事情可能要勞煩其他人了。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1:30 (UTC)
Sanmosa,不是次次方針修訂都會成功通過,明明此方針修訂很快會被存檔,閣下又將其浮上水面,是否不想其不了了之 ?-- 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0:55 (UTC)
@Comrade John:難道我連想得到一個解答的權利也沒有嗎?我知道這案子依原樣通過的可能性很低,但我至少也要知道社群為何寧可冒著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風險,也要求訂立一個違反五大支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方針,我實在是完全想不明白。我最後可能真的會另提一案,但是我還是很好奇這幾個問題的答案,還有社群的取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1日 (日) 11:0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更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

現擬將更新版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作方針通過,草案內容會盡快更新。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03:52 (UTC)

草案內容已在2021年3月25日 (四) 04:01 (UTC)更新,並增補特殊情況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04:01 (UTC)
草案已在2021年3月26日 (五) 09:21 (UTC)進一步更新。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6日 (五) 09:22 (UTC)
@YFdyh000:麻煩你過來發表一下意見了,不然我到時公示又會被其他有心人士中傷。這版的草案大體上鼓勵採用原草案所規範的格式(通過限制「特殊情況」的適用情形),但以「特殊情況」(暫時)容許已採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的條目繼續採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避免對現狀進行太大的更動。至於一些具體條目是不是要移動,「特殊情況」指明可以發起移動請求,或在互助客棧討論。之前我曾經做過幾次被回退的移動,如果這版草案通過的話,這幾個移動我仍不考慮重新來(但其中一個我會考慮提出移動請求)。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6日 (五) 09:21 (UTC)
@Sanmosa:抱歉,我目前無意研究和推進該草案。雖然您可公示並擬作方針通過,但如果後續執行發生異議,我認為就需對細節重新討論/表態,WP:7DAYS公示不能代表共識,討論才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00:04 (UTC)
沒人來討論,通過了又說要重來,這是甚麼討論循環?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7日 (六) 04:57 (UTC)
方針設立要基於共識,而如果沒人討論、只有提案人/少數意見,應當是「無共識」或者部分共識,不是任何內容公示多少日就產生「共識」了,希望能提案時明白這點以及7DAYS的本意。您得考慮是否有人關心這份議案、理解其內容,以及不關心客棧但精通相關內容的編者是否已了解到相關變更和實際影響。--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05:07 (UTC)
我認為7DAYS的本意已被曲解,否則我上面也不會提對7DAYS的修正案。我清楚7DAYS(和客棧討論)的本意是甚麼,不然我直接等7日然後公示就好了,用不著ping人來討論。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7日 (六) 05:19 (UTC)
我請另外一個人過來好了。@Ericliu1912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7日 (六) 04:57 (UTC)
我再多請一個人來好了:@Koala0090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日 (四) 03:18 (UTC)

建議在兩岸四地用語格式手冊中添加一段內容

通過:
Sanmosa版通過。版面格式暫不予調整。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1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標題為:建議在兩岸四地用于格式手冊中添加一段內容

問題背景 基於外交方面的規則,目前各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大使館都叫「駐華大使館」,因此根據名從主人等原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也都以此為標題。
我的解決方法 為避免有人在不了解相關背景的情況下將條目標題或正文內容等改為「X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大使館」,建議在兩岸四地用于格式手冊中關於「華」用法的章節里添加關於外國駐華大使館名稱相關的內容,例文如下:

對於各國目前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大使館及其現任工作人員,應當稱為「X國駐華/駐中國大使館/大使/參贊等」,在條目標題中應當稱為「X國駐華大使館/大使/參贊等」(因為「駐華」更為常用),而不應使用「駐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駐中華民國」等表述方式,這是基於以下原因:
*根據外交理論,世界各國的建交對象為「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是被這些國家承認為代表「中國」的政權;
*根據名從主人的原則,目前所有駐北京台北的大使館的名稱都是「X國駐華/中國大使館」
南京北京等地的使館舊址的命名不受此限制,可參照命名常規進行命名。

經過修訂之後的版本如下:

PS:基於現在的版本,我還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識的改動(主要是改進表述方式、添加實例等,但會維持原文的本意不變),也歡迎各位閱讀後發表意見,謝謝!

--侧耳倾听 2021年9月18日 (六) 15:47 (UTC)


是否同時容許「X國駐中國大使館/大使/參贊」等用法?見[5]。另不認同否定使用「駐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駐中華民國」等表述方式,見[6]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0日 (一) 05:23 (UTC)
對哦,這個也是可以的。--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0日 (一) 17:38 (UTC)
此論述有社群支持「兩個中國」的態度,是否違反「不預設任何政治立場」的原則?個人認為「名從主人」已經是一個很好的解釋。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8:17 (UTC)
此句:「在條目正文中可以稱為「X國駐華/駐中國大使館/大使/參贊等」」中的「/」若解作「或」,即中華民國可以代表目前的中國?Jasonloi1997留言2021年9月20日 (一) 18:31 (UTC)
確實,名從主人已經足夠解釋了,其他解釋有些畫蛇添足。--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1日 (二) 07:50 (UTC)
(-)反對「在條目標題中應當稱為」部分,條目命名不是格式手冊的管制範圍,應就此另立子命名常規或建立命名一致性決議。我認為應明確表明在條目正文中,「駐華」、「駐中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駐中華民國」在語境適合的情況下均可使用。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0日 (一) 23:42 (UTC)
那就先不討論條目標題的事情,畢竟目前而言標題也確實都是「駐華」,沒什麼爭議,但是實際上這類名稱問題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命名常規里地內容,反之亦然,不可能完全隔離開的。如果真的要避免歧義,可以標明該大使館是在北京還是台北。--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1日 (二) 07:52 (UTC)
(-)反對所謂「基於現在的版本,我還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識的改動」一句。知會上方參與們@Temp3600Matt SmithJasonloi1997Sanmosa:,Whisper of the heart將你們對於「基於現在的版本,我還希望能做一些不涉及社群共識的改動」一句視為無異議,因此逕自改動指引五次,也堅稱不需經過公示。-- 2021年9月29日 (三) 03:01 (UTC)
你就不用ping我了,當初是我要他轉交來VPP的,當然還是得感謝你的操作。我的意思是只要不要在格式手冊處理應該是命名常規處理的東西,還有不禁止「駐中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駐中華民國」的使用,那我不反對新加的條文,但原有部分的表述方式的修改我還是有疑慮。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9日 (三) 05:41 (UTC)
我的疑慮是其人開啟「駐華」討論,後頭只使用小篇幅提及「個人反映社群共識」的編輯版本,且提及個人「反映社群共識」的編輯版本是使用「歷史修訂連結」,而不是使用「編輯差異」或{{比較條文}}供人參閱,完全把審視指引被更動的地方的義務丟在參與討論者身上,另外要嘛兩者一起談、一起修訂,否則就該分開提案,從沒見過如此瑕疵的提案與後續行為,還自認不需經過公示。-- 2021年9月29日 (三) 06:13 (UTC)
對于格式修改,本來就是一句話就能說清楚的事情,也沒有任何規定要求必須放出差異鏈接,想看差異的人多點一下鼠標就可以了,並不麻煩,所以我不覺得我的提案有瑕疵,相應的參與者也沒有處於被動的位置。--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06:42 (UTC)
願意使用Template:Editnotices/Group/Wikipedia:互助客棧上半部將「駐華」以「問題背景」和「我的解決方案」列出,卻不願意把「個人反映社群共識」的編輯版本使用Template:Editnotices/Group/Wikipedia:互助客棧上半部或下半部的{{比較條文}},又把查閱編輯差異的責任丟給參與討論者,想看編輯差異就多點一下滑鼠?以一位第三方的觀點來看,這個提案存在瑕疵、使參與者處於被動的位置。-- 2021年9月29日 (三) 07:13 (UTC)
因為第二個議題用一句話外帶一個鏈接就可以講明白了,互助客棧方針板塊里沒有使用{{比較條文}}的討論還是不少的,但他們依舊能把問題說清楚,就挺好。--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9日 (三) 14:20 (UTC)
這就表示你完全沒有重視第二個提案。-- 2021年9月30日 (四) 00:12 (UTC)
  • 痾我沒想參於這個議題但是我對於沒有公示,我覺得這很誇張。WP:共識明明寫道「為了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以及得悉改動,如果在互助客棧中被提出的提案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在7日內沒有新留言;或
    2.至少討論達30日,
    該提案只要取得共識便可公示,為期至少7日。公示期間若無異議,則提案算作通過;如果有新意見,請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存檔後如果要重新提出公示的話,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公示可以更多人可以注意到這項提案,如果有人有更好的方案或示原有參於者沒發現的問題就可以提出來再做討論。~~Sid~~ 2021年9月30日 (四) 15:08 (UTC)
(?)疑問-這樣會不會違反維基百科 對兩岸主權立場中立 的原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日 (六) 02:26 (UTC)
@Wetrace:可以視為專有名詞的case處理(例如「中國共產黨」是專有名詞),所以我的看法是應該沒有這個問題。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4日 (一) 10:54 (UTC)

Sanmosa版

我還是另提一案好了:
現行條文

使用「中國」一詞

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歧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等。

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若有歧義,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例如,在描述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而應以「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

  • 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1971年後的中華民國;
  • 以下情況仍不允許使用置頂宣告:
    • 條目講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包括政府機構、行政區劃、法律法規、外交等(政治運動除外);
    • 條目講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或多次提到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條目主體與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太大聯繫,或條目敘述中很少提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 如相關國籍名稱並不使用「中國」一詞,條目中敍述國籍的內容亦不得使用「中國」一詞。

此外:

  • 可採用「中國大陸」、「臺灣」等稱呼,規避使用「中國」一詞(詳見下方相關段落),惟條目中敍述國籍的內容除外;
  • 可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北京(政府)」、「中華民國政府」/「臺北(政府)」等稱呼,規避使用「中國政府」一詞。為避免歧義,在使用相關簡稱規避時須注意下方兩點:
    • 同段落或條目中同階的名稱格式需統一,且不能只有一方使用簡稱,以免同段落中因同階僅一方使用簡稱,導致該方被誤認為另一方的下級。
    • 同段落或條目中,如位階較高者已使用簡稱,則該段高階簡稱後的下一階就不可使用簡稱,以免同段落中因較高階者使用簡稱,導致該方被誤認與另一方同階。
  • 若「中國」一詞位於專有名詞內,則應維持該專有名詞不變。如:「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中國廣播公司」和「中國石油」等。

……

使用「中」、「華」等簡稱

由於「」、「」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華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中,應儘量避免直接以「中」、「華」二字作為直接代稱,而應明確指出所描述的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二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如「反送中運動」等。

提議條文

使用「中國」一詞

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歧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等。

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若有歧義,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例如,在描述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而應以「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

  • 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1971年後的中華民國;
  • 以下情況仍不允許使用置頂宣告:
    • 條目講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包括政府機構、行政區劃、法律法規、外交等(政治運動除外);
    • 條目講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或多次提到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條目主體與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太大聯繫,或條目敘述中很少提到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 如相關國籍名稱並不使用「中國」一詞,條目中敍述國籍的內容亦不得使用「中國」一詞。

此外:

  • 可採用「中國大陸」、「臺灣」等稱呼,規避使用「中國」一詞(詳見下方相關段落),惟條目中敍述國籍的內容除外;
  • 可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北京(政府)」、「中華民國政府」/「臺北(政府)」等稱呼,規避使用「中國政府」一詞。為避免歧義,在使用相關簡稱規避時須注意下方兩點:
    • 同段落或條目中同階的名稱格式需統一,且不能只有一方使用簡稱,以免同段落中因同階僅一方使用簡稱,導致該方被誤認為另一方的下級。
    • 同段落或條目中,如位階較高者已使用簡稱,則該段高階簡稱後的下一階就不可使用簡稱,以免同段落中因較高階者使用簡稱,導致該方被誤認與另一方同階。
  • 若「中國」一詞位於專有名詞內,則應維持該專有名詞不變。如:「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中國廣播公司」和「中國石油」等。

雖有以上規定,惟在不產生歧義的前提下,各國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外交代表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以「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為外交上使用的名稱,仍可基於名從主人稱呼為「駐中國」。如使用「駐中國」會產生歧義,則仍應使用「駐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駐中華民國」稱呼之。

……

使用「中」、「華」等簡稱

由於「」、「」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華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中,應儘量避免直接以「中」、「華」二字作為直接代稱,而應明確指出所描述的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二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以下情況例外:

  • 「中」、「華」等簡稱於專有名詞中出現,如「反送中運動」等;
  • 各國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外交代表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以「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為外交上使用的名稱,在不產生歧義的前提下,仍可基於名從主人稱呼為「駐華」。如使用「駐華」會產生歧義,則仍應使用「駐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駐中華民國」稱呼之。

以上。就條目命名規範的部分,新寫了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外交代表機構命名,建議作為章節方針通過。@Temp3600Matt SmithJasonloi1997寒吉Ericliu1912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4日 (一) 11:42 (UTC)

沒人有異議的話,我就送去公示7日了,反正我這提案不調整版面格式(寒吉反對調整版面格式),然後就只剩我一個人反對原案了,我沒理由自己反對自己的提案吧。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2日 (二) 14:56 (UTC)
我也覺得這樣挺好,格式修訂的問題先擱置一段時間吧。--侧耳倾听 2021年10月16日 (六) 04:12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升格為本站格式指引

如題。此草案先前因某些原因未得通過,但此前經過大量討論,已有一些初步共識。現舊案重提,望能得到通過。

我個人是認爲基本上沒有什麽值得更改的了。故先表態(+)支持

另允許我由衷感謝Sanmosa君等人的先前討論,才能讓現在的討論環境相對輕鬆些。--WMLO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5:55 (UTC)

基本上支持此草案;個人一直以來皆反對用連接號(字)原創研究辨別國際關係性質之命名方法。不過同時要提醒,相關議題之主要爭議不在於統一所使用之連接號(字),而在於具體要用什麼連接號(字)。過往社群對此似乎難以形成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31日 (六) 15:00 (UTC)
副知草案撰寫者@Sanmosa君。其實依2021年1月23日的排序調查,社群多數傾向使用「-」字符。這點也是爲了照顧到模板編輯者的精力。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00:38 (UTC)
我覺得「兩個實體之間用全形『-』連接號作為連接符號」這條如果有爭議的話,確實是可以詳細討論一下的。之前對方案的堅決反對聲音主要來自中華極端主義者,除此與連接號問題外的其他事項我都有妥善處理。Sanmosa Je sers 2023年1月1日 (日) 01:35 (UTC)
@Ericliu1912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連接號(字)的選擇主要需要考慮中文語法、模板編輯與國名翻譯三點。從(書面)中文語法考慮的話,「和」、「與」、「及」可能會比較適合;從模板編輯考慮的話,沿用全形「-」連接號可以減少麻煩;從國名翻譯考慮的話,由於存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這類現存國家與「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這類已不存在國家的名字,這導致了在命名牽涉這種國家的外交關係的條目的時候,用「和」字作連接字會引申斷句問題。所以如果真要就連接號(字)的問題詳細討論的話,三個可行的方案分別會是沿用全形「-」連接號、用「與」字作連接字,以及用「及」字作連接字。我對於到底要用哪個連接號(字)沒太大的意見。Sanmosa Je sers 2023年1月1日 (日) 01:44 (UTC)
還是(+)傾向支持使用「-」的符號。首在指引通過及訂立之前,本站諸多已經用很多「-」符號。況如Sanmosa君所言「和」「與」「及」斷句問題還是會有引起歧義之爭的顧慮;又或者視情況允許三個一併使用——但這顯然會有統一格式的問題。總的來説,使用「-」是最爲簡單的辦法。畢竟我們的方針也不是不允許使用這類標點符號。
--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23:31 (UTC)
臺灣不怎麼用「和」,反倒是會用「與」及「及」,例如「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及「千里達及托巴哥」;所以如果說「和」有問題,那「與」及「及」肯定也都有問題。其實大陸當局使用的「同」亦可說是一種選擇,但因為通常要搭配「的」來使用(例如「中國同俄羅斯的關係」),仍稍顯累贅。故個人建議全面統一用「-」,歧義應該最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2日 (一) 02:29 (UTC)
  • 不是很理解中華民國(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要怎樣操作。Ghren🐦🕛 2023年1月1日 (日) 04:53 (UTC)
    @Ghren:簡而言之,此頁面將國家分爲特定政權歷史文化區域通名的兩個概念,進而規定:
    1. 特定政權對特定政權(如:中華民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
    2. 歷史區域對特定政權(中國-蘇聯關係
    3. 歷史區域對歷史區域(中國-俄羅斯關係史)。
    其中,中國(含)是歷史文化區域國家通名,俄羅斯(含基輔羅斯帝俄蘇聯)也是;而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蘇聯則是特定政權。只要搞清這點,便可操作。雖然可預見工程繁雜(包含拆分、重寫等),但至少有個基準,且羅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此外,條目中,針對兩岸特定政權之外交,則應使用全稱而非簡寫(見Mos:兩岸#中國一詞的使用、中一詞的簡寫使用)否則有違維基百科對兩岸複雜情形之沉默立場。--WMLO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23:58 (UTC)
    我個人基本上還是傾向套用消歧義的思路,走實用路線。例如說,考慮到俄羅斯沒什麼必要消歧義且較「俄羅斯聯邦」常用(現存國家,與帝國及蘇俄時期不同),與他國搭配時一般而言就不用再特地加上「聯邦」二字。最需要消歧義的則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存多數「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條目實際上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個人認為確有調整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2日 (一) 02:33 (UTC)
    那「中華民國」是特定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特定政權,難道就要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民國關係」這種將基於現狀而將這種政治上沒有人使用的觀點搬上來維基百科用?當「中華民國」和「俄羅斯聯邦」兩者都不承認他們展開國和國之間的關係(我不清楚中華民國內宣實際上是怎樣的),事實上他們也不是展開國與國的關係,那為什麼非得說「中華民國 - 俄羅斯聯邦」間有關係。--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4:46 (UTC)
    首先對Eric君消歧義頁面處理表示贊成。台灣海峽兩岸關係這類通用且依據先到先得的例子可爲您解惑。中華民國與俄羅斯聯邦不承認之間正式的關係,不代表他們之間沒有關係。這裏的國家關係,不會因爲一方承不承認其性質進而改變。而且也得考慮到歷史性,比如委內瑞拉與美國,會因兩國斷交,從而否定之前的關係的存在麽?--WMLO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5:03 (UTC)
    所以整個頁面都沒有規定這種情況,解什麼惑呢?草案頁是公開的,您不能假設我沒有看到頁面啊。那不是還有WP:命名一致性嘛。
    「中華民國與俄羅斯聯邦不承認之間正式的關係,不代表他們之間沒有關係。」是的,那就是民間上的關係,經濟上的關係,地方和國家上的關係。WP:PB說要盡可能描述客觀事實,那事實就是沒有「中華民國 - 俄羅斯聯邦關係」,俄羅斯以國家與地方關係展開這段關係,而台灣也以國家與地方關係展開這段關係。「美國-委內瑞拉關係」斷交了,那就是沒有外交關係,但也是國家和國家層面上的關係,而不是國家與地方關係。日本、朝鮮兩者從未正式建立關係,那日本有認為過朝鮮不是一個國家嘛。「日朝首腦會談」的時候,他們是怎樣展開關係的?兩者情況根本不同。--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5:43 (UTC)
    又或者是按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存檔17#關於WP:命名常規與WP:POV的衝突來說,WP:POV中所指的描述性術語指的是「是指那些非專有名詞類的條目標題」(Shizhao),那這些關係有些是非專有名詞,有些是專有名詞。中美關係是專有名詞,印度-斯洛伐克關係不是專有名詞,是我原創出來的標題。兩者的規範我想應該不同。
    又另外,「台俄關係」是常用名稱。中國、俄羅斯相關來源姑且暫不列,台灣來說:
    [7]: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更大力推進台俄關係,大量的學術研究機構與民間團體參與對俄經貿與科技文化合作。
    [8]:蘇聯解體俄羅斯取代其國際地位後,中華民國在臺灣與俄羅斯聯邦再度積極展開經貿文化交流(這時期以下簡稱臺俄關係),雙方互設經貿文化協調委員會,將臺俄關係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9](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也向訪賓提出想法及建議,期盼台灣與俄羅斯關係能進一步提昇及改善。
    連中華民國當局都使用「台灣與俄羅斯關係」,我想像不了「台灣 - 俄羅斯聯邦」關係會存在什麼中立性的問題,又或者地域中心的問題。而歷史性的問題,也可以參照上邊第二個來源解決。如果雙方的政權沒有變動,那就不更名。--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7:12 (UTC)
有一注釋寫道「一般以世界政區索引的排序為準」,這一條目是以ISO 3166為準,還是以條目中的收錄標準為準。--東風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3:32 (UTC)
@Easterlies:按「按英文字母排序的國家和地區列表」章節的排序為準(等同於按英文字母排序為準),因此一個能即時判斷排序而不看列表參考的方法是直接找國名的英文來比對。如有需要,我不反對將表述直接調整為「按英文字母排序為準」。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5日 (四) 11:45 (UTC)
我的看法是選擇一個非維基百科的,比較具有權威的參考標準,因為我是對這個條目的內容和收錄標準有所懷疑的,比如ISO網站並未收錄部分爭議領土(如科索沃,索馬里蘭等),同時該條目內容與ISO上內容也有矛盾之處,比如條目中寫道朝鮮英文簡稱為「North Korea」,而ISO網站給出的是「Korea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韓國同理。--東風留言2023年1月5日 (四) 13:28 (UTC)
@Easterlies:有點尷尬,因為一些政治因素的緣故,一些國際標準是不中立的,例如ISO標準就把台灣叫成「中國台灣省」(如果我真的用這種方式來命名條目的話,我在這裏死一萬次也不夠),而我也沒辦法找到一個權威而不失中立性的參考標準,所以就只好直接按英文字母排序為準了。要不我就真直接將表述調整為「按英文字母排序為準」好了,反正世界政區索引的排序也沒多少人真的會打開進去看。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5:04 (UTC)
「英文字母排序」也會有用常用簡稱還是標準全稱的爭議,比如朝鮮的常用簡稱North Korea、標準全稱DPRK,英維按N排序;美國的常用簡稱America / US、標準全稱USA,英維按U排序。--東風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3:48 (UTC)
@Easterlies:那還是暫時照搬條目的排序吧,畢竟實在是找不到更好的安排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7日 (二) 12:51 (UTC)
我傾向按「Congo,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C)、「Congo, Republic of the」(C)、「Korea,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Korea, North」(K)、「Korea, Republic of/Korea, South」(K)這樣的方式排序。美國按「United States」(U)。--紺野夢人 2023年1月17日 (二) 13:46 (UTC)
@Yumeto:這個排法又是來自哪個標準?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8日 (三) 03:38 (UTC)
這樣的排法可能欠缺標準,畢竟按剛果及韓國的例子來看,美國應該以「America, United States of」(A)進行排序。可能還是以某種非本站原創之國際標準來排序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18日 (三) 08:46 (UTC)
類似ISO 3166,但部分細節不同。--東風留言2023年1月18日 (三) 11:26 (UTC)
@EasterliesYumetoEricliu1912:我考慮再三以後,我認為直接移除「就國家而言,一般以世界政區索引的排序為準」的註釋更為妥當(現已移除),原因是我的提議條文寫的是「如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則以英文國名、地方名或組織名字母順序確定」,但我在「定義」部分指明「國名」等義於國家通稱,也就是説擁有著相同的國名(國家通稱)的兩個國家的雙邊關係的條目名字裏兩國的排序實際上並不在擬議規則的規範範圍內,而我記憶中除了南北韓以外,就只有兩個剛果是這樣的情況,我覺得沒必要為了兩個條目與4個國家而特地花時間討論一個我們根本不需要的國號排序標準出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49 (UTC)
  • (-)傾向反對很對具體細節還沒有充分討論,比如「「海峽兩岸關係」條目為以上規則的例外」一條放在《兩國關係條目命名》段落不合適,相當於默認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不符合維基百科在兩岸關係上的立場,建議刪除或放在其他更合適的地方。「國家與多國集合」、「國家與地方關係」、「兩地方關係」均可能涉及一方屬於另一方,為其子集的情況,應與兩者互不隸屬有區分才好。--苞米(☎)💴 2023年1月5日 (四) 23:20 (UTC)
    @Baomi:(1)我在「釋義」的部分有特別説明「『國家』與『地方』的界定與描述當依循事實論述」,而事實上中國大陸與臺灣現時確實是由兩個互不隸屬的政權/主權實體(不考慮是否獲廣泛承認,僅考慮是否事實上獨立於彼此)統治,因此「『海峽兩岸關係』條目為以上規則的例外」一條放在「兩國關係條目命名」的部分較為合適。我想到的其他比較複雜的情形包括塞爾維亞與科索沃、格魯吉亞與阿布哈茲、格魯吉亞與南奧塞梯、阿塞拜疆與阿爾察赫、摩爾多瓦與德涅斯特河沿岸,以及索馬里與索馬里蘭,以上提及的這麽多組關係之中,後者都是不獲廣泛承認但主張且事實上獨立的政權,如果強行當成前者與其所屬地區的關係的條目來寫的話很明顯會引申出很多不必要的問題。(2)【A】現時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關係的條目並不限定該國家須不屬於該多國集合/國際組織,而且該國家屬於該多國集合/國際組織但仍有該國家與該多國集合/國際組織關係的條目的情況並不罕見,因此「國家與多國集合/國際組織關係」的情形雖然確實可能涉及一方屬於另一方的情形,但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現在的習慣確實是不區分兩種情形,因此為免擾民,我也決定不在規則上區分兩種情形。【B】「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命名」的部分我有特別註明「僅適用於事實上不屬於某國家的地方與該國家的關係條目」,因此你提到的問題並不存在。【C】「兩地方關係」確實有可能涉及一方屬於另一方,我可以加一個限定規則指定規則只適用於兩地方互不隸屬的情形。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6日 (五) 01:40 (UTC)
    我對於兩岸關係相關方針指引修訂後中文維基百科在兩岸關係上的立場的理解如下:(1)中文維基百科對所有爭議政權與領土一概優先以事實論述進行描述,事實論述如與法理論述衝突,事實論述在任何時候均具備優位性,及(2)以事實論述進行描述在任何情況下均不等價於對任何主權聲張進行表態。因此,雖然方針草案基於事實論述將海峽兩岸關係條目的例外規則放置於「兩國關係條目命名」的部分,但這不代表方針草案於對任何主權聲張進行表態。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6日 (五) 01:48 (UTC)
話說,考慮到此頁面之範圍,或應更名作「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雙邊關係)」為宜。這樣也可以連帶迴避不少「國際」用詞相關爭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8日 (日) 21:28 (UTC)
@Ericliu1912:用「英屬香港-葡屬澳門關係」來想的話,確實好像有點不太算「國際」關係,我同意移動,但頁面被移動保護了(章節方針),所以需要管理員代為移動,並在移動後修正{{Wikipedia policies and guidelines}}的連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4:59 (UTC)
可以。您們隨便走走程序。--Ghren🐦🕚 2023年1月12日 (四) 15:33 (UTC)
需要注釋何為雙邊,否則人際關係等也會納入。此外,美加墨等關係會否因此從受限到不受限?--Gohan 2023年1月16日 (一) 03:09 (UTC)
@神秘悟饭:我感覺不需要,只要方針頁的引言有足夠説明即可(還是說這就是你説的「注釋」?),之前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也是一樣的情況(這名字甚至是我提議的)。美加墨等關係(如果真能寫成條目的話)本來就不受限,因為我當時草擬的條文寫的是「兩個實體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命名當遵照以下基本原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7日 (二) 12:50 (UTC)
若有引言説明,不成問題。--Gohan 2023年1月18日 (三) 14:28 (UTC)
還是按常識。另外從命名常規本身的內容應該也可以輕易看出定義對象,不需要望文(標題)生義而糾結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18日 (三) 08:46 (UTC)
@Ericliu1912:我考慮了一下,由於zhwiki的對應專題頁面的名字是「國際關係專題」,我還是覺得維持現名為宜,畢竟以後還有可能加入一些非雙邊關係的相關規定,如果沒其他意見的話,由於這裏都討論達30日了,我就直接走公示程序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30日 (一) 05:21 (UTC)
有鑑於討論已逾月,且所有意見均獲處理,現公示WP: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7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31日 (二) 04:09 (UTC)
沒有人回覆過我半言隻語。請允許我反對此案。--Ghren🐦🕛 2023年1月31日 (二) 04:15 (UTC)
@Ghren:我覺得你説的東西與提案本身沒有實質衝突,畢竟草案條文裏有説「『國家』與『地方』的界定與描述當依循事實論述」,我不認為草案存在任何妨礙維基百科用戶建立「臺灣-俄羅斯關係」或「臺灣-俄羅斯聯邦關係」之類的條目的條文。另外,你第一次看到的版本應該是被Baomi移除了「『海峽兩岸關係』條目為以上規則的例外」這句話的版本,我後來回退了那個移除操作。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方針主張的是「「國家」與「地方」的界定與描述當依循事實論述」,我的主張是「兩個實體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命名依據雙方發展的事實論述」,兩者是衝突的。比如說,您現在方針將「海峽兩岸關係」描述為兩國關係,這是建基於「「國家」與「地方」的界定與描述當依循事實論述」,假如依據我的主張,據我有限的認知,無論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自覺地將其描述為兩個地區的關係,那應該是「中國大陸與台灣關係」,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關係」(不考慮方針中的是但書)。您「依據事實論述」的事實放錯位置了。WP:PB說的是「參採法理論述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但在上方採取中、台任何一方的論述,都是同一個結果,根本沒有後邊一大堆的問題。然後您的方案就要硬是要走WP:PB後邊的內容。--Ghren🐦🕕 2023年2月3日 (五) 10:45 (UTC)
@Ghren:剛才把「『海峽兩岸關係』條目為以上規則的例外」這句話的位置移動了一下,你看看這樣處理行不行。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7:50 (UTC)
移動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方針本身沒有考慮我的意見。--Ghren🐦🕒 2023年2月4日 (六) 07:57 (UTC)
@Ghren:那容許我問你一個問題:塞爾維亞與科索沃之間的關係「依據雙方發展的事實論述」是怎樣的關係?你的回答能讓我更好地重新考慮草案的部分用詞。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26 (UTC)
簡單來說就是雙方怎樣叫這段關係,第三方的國家、媒體怎樣叫這段關係,那您維就依着他們叫就好。塞爾維亞與科索沃之間發生什麼我大致清楚,但是他們以怎樣的用語展開關係我真的不知道。聯合國就用科索沃和塞爾維亞關係啊。--Ghren🐦🕙 2023年2月4日 (六) 14:54 (UTC)
@Ghren:行,我再依你說的調整,你給我的理由確實合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5:58 (UTC)
可以接受。另外「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如條目中國家甲與國家乙均僅涉及一個政權,應移動至「<國號甲>-<國號乙>關係」命名。(如:「中國-俄羅斯關係」)」這一節,那「中俄關係」應該是重定向至「中國-俄羅斯關係」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呢?--Ghren🐦🕑 2023年2月5日 (日) 06:56 (UTC)
@Ghren:那我覺得需要先判斷俄羅斯帝國(沙俄)和蘇聯是否俄羅斯歷史的一部分,而就這個問題而言,答案明顯為「是」,因此「中俄關係」應該重新導向至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的條目「中國-俄羅斯關係」。我的意見是條目「中俄關係史」應更名為「中國-俄羅斯關係」,而重新導向頁面「中俄關係」則應修改其重新導向目標。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5日 (日) 08:15 (UTC)
按您的做法很容易將連入修壞。比如說「中美關係」連入的實際上都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間的關係,這樣更改入連入只怕是有違編者日常加入遧結之直覺。總之嘛,雖然此案沒有規定,我認為不宜更改這些重定向。而且,編者在移動條目的時候,也應該注意不要修壞各種連入。Ghren🐦🕖 2023年2月7日 (二) 11:15 (UTC)
基本(+)支持。--Gohan 2023年2月1日 (三) 06:45 (UTC)
(!)意見:排序以該地首都/主要城市地理位置排好了,先寫經度較東的,像港澳而非澳港,夠中立;兩者間連號/字只要是半形就反對。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1月31日 (二) 20:24 (UTC)
有東半球、東亞或西太平洋中心之嫌。--Gohan 2023年2月1日 (三) 06:23 (UTC)
如果拿英文字母來排不就變拉丁字中心、歐美文化中心、A字中心之嫌?——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1日 (三) 18:12 (UTC)
地域中心與字母中心不在同一層次,嚴重得多,後者沒有真正的時空中心。--Gohan 2023年2月3日 (五) 01:07 (UTC)
有,拉丁字是歐美產物不是華夏產物,很多非印歐語系的語言都用拉丁字寫出來不代表拉丁字不是歐美文化中心主義的一部份,而是代表歐美文化污染了那些地方的本土文化,中文才是華夏產物,有華式排序不用而用歐式排序就是歐美中心主義。大中華地區在東半球而將地名按東至西來排只是參考本土文化而已,沒什麼問題,北至南等其它按地理特徵來排的排法一樣,居西的歐美國家如果喜歡也可以在他們語言的維基百科按西至東來排。--——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4日 (六) 14:29 (UTC)
能不能不要在這裏搞中華極端主義,你這樣做跟英語地氈學院英語Académie de la Carpette anglaise沒分別。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6:15 (UTC)
什麼極端了,我只是離題了幾句來解釋排序不一定要用歐式思維而已,就算世上只有中文也可以排序。
況且我是宣揚本土,他們是鼓吹崇洋媚外,你這例子似乎不太適合用來反駁我。--——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4日 (六) 16:40 (UTC)
英語地氈學院是法國的一個推廣法語的組織,著名於頒發地氈給他們認為的「法語叛徒」,就法國而言,這完全不是「崇洋媚外」,而且還真能算是「宣揚本土」,你能不能不要在未經考證的情況下給出false statement?而且中文維基百科也不是「宣揚本土」的地方,你這種言論是想置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於何地?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16:55 (UTC)

英語地氈學院是法國的一個推廣法語的組織,著名於頒發地氈給他們認為的「法語叛徒」,就法國而言,這完全不是「崇洋媚外」,而且還真能算是「宣揚本土」,你能不能不要在未經考證的情況下給出false statement?

對不起呢,我看不出該頁描述的組織原來是曲線(反語)撐法文。

而且中文維基百科也不是「宣揚本土」的地方,你這種言論是想置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於何地?

原來提出、建議用中式不用歐式排法等同宣揚本土,笑4(笑死)。(節刪)
另外我這{{quote|原句}}有沒有用錯?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5日 (日) 14:49 (UTC)
這裏單純是把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給歸納了而已,而且大量模板也沿襲了這個習慣,我認為另外制定一個新的排列規則並不現實。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異議:先後順序仍未明確,未表明是按照「國名、地方名或組織名字母」的官方全稱還是常用簡稱,且部分國際組織常用簡稱並非英語(如FIFA為法語)。--東風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4:46 (UTC)
@Easterlies:就國家而言,由於我寫的是「英文國名」,而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國名與國號對「國名」有定義,「國名」的解釋應參考該處。我參考了一下一些國際組織之間的國際關係條目,我認為像你提到的FIFA之類的那種國際組織並不屬於國際關係專題的範疇,而落入國際關係專題範疇的國際組織應該也沒有「常用簡稱並非英語」的情況。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17 (UTC)
而且,因為中文維基百科的這類國際關係條目的命名本身也很取決於英文維基百科的對應條目的命名,我個人的意見是以英文維基百科的對應條目的命名中的順序作準,但我沒辦法直接把這點寫進方針。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20 (UTC)
另外其實也有一點可以説,就是像FIFA這種組織,雖然它的縮寫是來自法文的,但英文環境裏基本上不會另取一個縮寫,因此我覺得不能因為那個縮寫不是直接來自英文而拒絕認定那個縮寫是英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3日 (五) 00:24 (UTC)
個人不建議強行規定頁面分類排序。當然,還是可以提供一種或幾種常見的排序方法作為建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4日 (六) 08:04 (UTC)
@Ericliu1912:我其實也只是把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給歸納了而已,而且我也不覺得會有其他人使用其他的排序方法。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11 (UTC)
我知道,只是覺得沒有必要將其作為強制規範而已,尤其本站對於分類排序毫無章法,國際關係專題不應該自己先「向前衝」。此外,雖然我自己也會使用英文排序,不過對於這套方法是不是最佳解,個人亦持懷疑態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4日 (六) 08:18 (UTC)
@Ericliu1912:或許不是最優解,但就目前而言是最能避免麻煩的解。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4日 (六) 08:28 (UTC)
還是那句話,不要管太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4日 (六) 08:40 (UTC)
目前來看命名規範爭議頗多,我個人建議ISO代碼,不過為避免活躍編輯的額外工作量和各種中心的問題也可以不設強制要求,由條目創建者自行決定。方針內可列出推薦排序方式(ISO代碼、國名英文字母等)但不強求。另外(-)反對捍粵者的提議。如果要上升至歐美文化中心的話那本初子午線是以格倫敦的林威治天文台為準,經度豈不也是歐美文化中心?而且如果要用中式排序法的話可以看看北京奧運會的做法,按漢字筆畫排序,但這個方法一方面有各地國名和繁簡不一的問題,另外也會涉及到幾內亞中心[開玩笑的]--加州德魯伊培訓中心駐維基百科大使Let's go Aggies! 2023年2月10日 (五) 00:25 (UTC)
(+)傾向支持漢字筆畫排序,但我也覺得應包括其作為推薦排序方式而不強制。--——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10日 (五) 16:07 (UTC)
記得之前類似討論中有人提出了基於 ISO 3166 的排序方法,我個人根據該想法製作了一個表格。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2月9日 (四) 10:15 (UTC)
  • (-)傾向反對現行版本依然是一堆難以下咽的文字,感覺幾乎沒有多少人會認真順利的讀完。(!)意見個人認為在建一個新條目時,在認真查閱了各地用詞差異後,如果均不產生明顯的指向型歧義的情況下,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這樣才方便後續鏈接鏈入。例如愛中關係的愛和中均有指向性的歧義,但是愛愛關係在中文語境的國際關係學中就無論如何都是☞指🇪🇪愛沙尼亞和🇮🇪愛爾蘭之間的關係,這種情況下用什麼連接詞都是毫無意義增加工作量和編輯者定向錯誤的概率。我也反對有人動不動喜歡拿先到先得來說事。——虹色 2023年2月19日 (日) 02:28 (UTC)
    其實我個人只主張統一連接號,其他任何改動都不在個人預期內,但這指引包裹提案內容太繁雜,恐怕難以取得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19日 (日) 16:16 (UTC)
    還是覺得連接詞比連接號更友好,對於新手來說,很多條目都特別容易誤用標點符號和連接號。--遊客中心 2023年2月20日 (一) 06:20 (UTC)
    只要能夠統一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0日 (一) 09:36 (UTC)

「A地-B地關係」是不是該用短橫線?

此話題無關「一字線的符號選擇」,故另開一節。許多「A地-B地關係」條目標題用的是一字線,方針草案《WP: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談及有關內容也用的是一字線,但是竊以為應該用短橫線。按我對GB/T 15834-2011的理解,連接號只有表示「起止」時才該用一字線,而「A地-B地關係」中的連接號並不表示起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上有些類似情況也用了一字線[dash 1]。然而竊以為,國家標準與外交部網站不同的時候,參照前者會更合適,故仍應使用短橫線。--愛維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3月14日 (二) 21:19 (UTC)

MOS:連接號1-4中複合名詞用短橫線的指引規定似乎已經與WP: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的方針部分衝突之前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升為格式指引的提案中已經有編者討論,但看來毫無進展。@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anmosaEricliu1912虹色分子:故ping曾參與討論的各位編者,希望能引起重視。--PexEric 💬|📝 2023年3月18日 (六) 12:50 (UTC)
@PexEric(*)提醒WP: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的方針部分並不涉及連接號。只有「外交代表機構命名」一節是方針,涉及連接號的是其他章節。--愛維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3月19日 (日) 09:21 (UTC)
抱歉,是我眼瞎了。那看來可以直接修正。--PexEric 💬|📝 2023年3月19日 (日) 09:38 (UTC)
但是看起來很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19日 (日) 09:58 (UTC)
如果你說的短橫線是半形那種我就(-)反對。中文文章就應為美觀起見按全形格式統一用全形標點。--——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3月22日 (三) 14:10 (UTC)

這個問題其實很複雜,我在「一字線的符號選擇」提案里其實有意迴避了這個問題。其實按照中國的舊標準GB/T 15834―1995,這種情況無疑應該使用一字線。在新標準中,這個問題被過度簡化成「複合名詞」(compound noun)。但按照語義理解這裡的雙邊關係是兩個實體名詞之間的聯繫,不能簡單看成一個詞,英文中用 en dash 而不是 hyphen 連接,表示「A和B的關係」而不是一種「名為A-B的關係」。--InstantNull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07:51 (UTC)

看了一下GB/T 15834―1995,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同情況下符號的長短。例中的秦嶺-淮河線也可以理解成表示起止,和新標準不矛盾;en:Qinling–Huaihe Line也是用em dash。我認為還是應參新標準用短橫線,不知道其他地區是否有類似標準。--PexEric 💬|📝 2023年3月20日 (一) 15:10 (UTC)
U+002D(連字暨減號,-)比半字短,顯示效果不好。此外,w3c中短橫線推薦的 en dash(U+2013,–)。另像 牛頓-寇次公式感覺換成U+002D也是感覺短。--Kethyga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8:25 (UTC)
大家,能不能留意一下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大陸維基百科」,中國大陸的那些國標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地區統統都不適用,因此為了中國大陸的那些國標有所變化而去動這些旁支末節的東西對於中國大陸以外的人來説毫無意義。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3月28日 (二) 12:10 (UTC)
@Sanmosa:真是抱歉!要是一開始我意識到了不要地域中心,就不會提出這個討論串了。這樣常用的方針您提醒之後我才想起來,實在不應該。——愛維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4月3日 (一) 16:30 (UTC)
其實倒也不是這樣。畢竟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官方標準是很有權威的,也可能成為常用情況,不一定不能適用。只是此處除了考量官方標準,還要考量視覺效果及其他地區使用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4日 (二) 08:28 (UTC)
所以不依靠大陸的國標,當其他地區不去定標準的時候,我們也只能依國標啊。而且台灣也有標準啊。--Ghren🐦🕚 2023年4月7日 (五) 15:03 (UTC)
倒也不是這樣説。我的理解是如果一個地區不去定標準的話,那個地區就是沒有標準,他們想用什麽符號就用什麽符號。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9日 (日) 06:09 (UTC)

再擬設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原標題為:再擬議立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為方針

撤回:
考慮到我最近實在是沒有精力關注這個提案的事情了,我暫且收回提案,這裏的討論就留待未來參考之用。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2日 (三) 06:2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鑒於前次討論中提及的所有合理異議已獲解決,這裏再一次重新提議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立為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20 (UTC)

這裏對於(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未獲解決,但個人認為不甚合理的異議進行回應:
  • 捍粵者在被永久封鎖前多度發表中華極端主義言行,在前次討論中已有一次且因而被警告,前次討論中的其他用戶亦普遍不認可其見解,因此基於社羣的主流意向不接納其意見。
  • 有關頁面分類排序的部分,由於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因此「排序毫無章法」一説並非實情。再者,將既有的排列習慣成文化並不會干擾現有的條目命名習慣,這算不上甚麽「向前衝」,而這也與WT:共識#共識建立的遞進步驟的提議會干擾社羣成員參與討論的習慣有本質上的不同。
  • 「一堆難以下咽的文字」之説需要額外的客觀舉證,否則無異於單純的謾駡。「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易於識別的要求,比如該意見舉出的「愛愛關係」例子雖然語義上確實僅可能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兩國之間的關係,但一般讀者不太可能在第一時間判斷到「愛愛關係」一詞中提到的兩個國家名稱的縮寫分別指愛沙尼亞與愛爾蘭。
以上。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14:46 (UTC)
(+)支持:我一向反對國際關係條目名用「單字簡稱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0:41 (UTC)
不知何時能進到「深水區」,例如中英關係中美關係,目前部分已更改,例如中日關係→中國—日本關係、中俄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另外在Wikipedia:命名常規#易於識別中提到:「條目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目主題有一定認識者應該能夠識別條目主題為何。」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應該能夠識別了,更何況對於沒有一定認識者,所以才更不能用「單字簡稱式」。--Tp0910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2:29 (UTC)
但是傳統的這幾個國家(英、美、德、日、俄…)確實單字常用,如果檢索Google Scholar的話,scholar:中英關係有相當數量的結果,還有日語維基百科也用的ja:日英関係,如此限制單字使用可能違反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可能也原創研究,真的會有人寫書命名《中國—日本關係史》嗎,可能除了中文維基百科之外很少有人用。--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0日 (六) 23:48 (UTC)
所以有個Wikipedia: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 #特殊情況。但對於已經更名的條目而言,又存在著不一致了。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02:42 (UTC)
雙邊關係同樣,不只是歷史。個人反對已經有可靠來源、且常用的情況下去原創。即使對於美日關係美國國務院都直接用美日外交關係大事記(日維用ja:日米関係)。本來單字也是中文(漢字文化圈)的習慣。類似的甲午中日戰爭中文會有人說甲午中國—日本戰爭嗎?--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1:51 (UTC)
實體與實體之間的關係是全面的、廣泛的,與純粹的歷史還是有所不同,所以我說「或許雙邊關係史的命名可以例外」,例如甲午戰爭、國共內戰……,當然不會傻到改為甲午中國—日本戰爭、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內戰,而且這些也不是目前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中所明確定義的實體(地方、國家、多國集團、國際組織)。日美關係於日前已改為日本—美國關係。--Tp0910留言2024年4月21日 (日) 13:01 (UTC)
@Kethyga我們可以規定僅在此類條目之標題命名上使用此種格式,但內文大可照用簡稱,其餘衍生條目亦不必更易,我認為這並不妨礙全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1日 (日) 14:33 (UTC)
@Ericliu1912還是想提一下我這裏提議定為方針的是命名常規,命名常規本即不管束內文用詞。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1 (UTC)
那得取決於您維當「條目標題」是啥玩意,想帶出啥作用。《中國大百科全書》要求「XX,又稱YY」的時候,不要用「YY」作主語的。我想是百科全書出於詞典,有不宜更改描述主題的習慣;或者規範性的問題。不過我想這種情況不包括簡稱。另外,如Kethyga上邊所說的,「中國—日本關係」既不見使用,那您維「中國—日本關係,簡稱中日關係」這種表達方式就是錯的,根本不存在這樣的全稱。--Ghren🐦🕛 2024年4月27日 (六) 16:00 (UTC)
這樣會背離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1日 (日) 23:55 (UTC)
一致性弱於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個人反對在已有常用詞的情況下原創和使用不常用的規定。真有中文讀者看不懂中日關係指的是什麼,「可識別性及避免產生歧義」哪裡有問題,台灣學者蔣永敬近百年中日關係論文集》,個人檢索台灣的華藝學術「中日關係」1700多條,「中國日本關係」4條,可以說「中日關係」絕對常用,「中國日本關係」幾乎沒人用。
此外,個人想提醒下之前訂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冊/朝鮮半島用語(必然會涉及到條目命名問題),其中新加坡、馬來西亞不用或少用「朝鮮」、-「南韓」, Sanmosa基於港台常用"南韓"將韓國改為南韓,不知道是否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本來「南韓」就已經是基於地域中心的用詞,雖然可能是地區常用詞。
不要制定一個沒人用的規則,回來還得修復。--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12 (UTC)
@Kethyga(1)然而子命名常規在執行上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而且「子命名常規本來就是為(在專題下)達致命名一致性而設的」這點依然成立。(2)上一個指控(注意我的用詞是「指控」而非「提出憂慮」)地區詞地域中心的人是釘釘,社羣當時已經駁斥過不只一次了,我想我應該用不著在這裏重新抄送當時的駁斥。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23:54 (UTC)
子命名優先的前提是該規定合理,維基百科還有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要求,使用實際不用或很少使用的名稱顯然不合理,個人簡單看了中英幾個方針還沒有哪些方針命名明顯去違反常用名稱原則的。本來使用常用名稱,如果讀者(不管什麼程度的)去搜索能找到很多結果,現在很少的結果,是說中文世界對於該項議題沒有研究嗎?
朝韓的命名問題即使是現實世界的地域中心,依然是基於地域中心的,可能和編輯無關,另外還沒解決新加坡、馬來西亞的問題。--Kethyga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5:56 (UTC)
依我看,釘釘所提出來的問題和Kethyga提出來的問題完全是兩回事。可能您需要重新看一看他的留言。--Ghren🐦🕑 2024年4月23日 (二) 06:10 (UTC)
就算如此,這個問題也與國際關係命名常規無關,這頂多只能算是轉換組設置的問題,這問題已經在走RFC流程了,如果繼續在這裏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屬於FORUMSHOPPING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01 (UTC)
問一下朝鮮半島南北關係這一標題根據草案要求應該怎麼修改?--東風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05 (UTC)
當成一般的兩國關係條目來命名,畢竟兩國都相互承認對方的存在了。假如不考慮「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的條件的話,一個是「Korea, North」,一個是「Korea, South」,我預期的寫法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如果把「命名先後順序按照中文常用語序確定」也納入考量,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關係」或「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都是可能的選項。不過,我也不是沒考慮把朝鮮半島南北關係也納入例外,這點我認為並非不能討論。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8:22 (UTC)
不同意如此改。朝鮮半島情勢有其歷史及政治因素。若有德國、越南類似條目同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38 (UTC)
那我也把它納入例外就是了,這點我倒是持開放意見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07 (UTC)
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04:20 (UTC)
@魔琴考慮到現時的排序習慣就是以英文字母為準,個人認為英文字母已經足夠好,而且國際關係命名常規影響的條目眾多,如果其規定與現時的排序習慣不相同,將對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維護造成重大負擔。再者,既然你聲稱「一定有比用英文字母更好的排序方法」,那請你提出具體的排序方法。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5日 (四) 07:03 (UTC)
個人更傾向於按ISO 3166或者衍生方案排,畢竟3166就能解決絕大部分政區的排序問題。不過如果推行不了的話建議在手冊用「暫遵從英文……」留以後再議(等到雙邊關係全部建立完了就不需要議了)。反正規定直接寫按其他語言排序總是感覺怪怪的,偷偷摸摸的好[開玩笑的]。本來想問土耳其是按Turkey還是Türkiye,不過好像沒差,就沒必要費心思擔心這個了。開腦洞的話,各地中文名不一樣其實也可以排的,有差異的按照最前面就好了:譬如象牙海岸和科特迪瓦,按拼音/注音排都是科特迪瓦靠前,就按科特迪瓦排,我覺得是沒問題的。當然,如果拼音/注音不行還可以用Unicode、康熙甚至說文(逐漸離譜),但是都太麻煩了,不實用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4月25日 (四) 19:49 (UTC)
反對從ISO,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這我上次已經提過了。不傾向於寫成「暫遵從英文……」,中文維基百科的永久暫行辦法已經夠多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6日 (五) 05:44 (UTC)
台灣有自己的代碼啊,倒不如說歧視其他的科索沃、索馬里蘭之屬(不過至少科索沃可以用RS-KM)。再說了這類情況特殊處理也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啊。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4月30日 (二) 07:05 (UTC)
@魔琴這本來確實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但要真跟了ISO的話,那就真成維基百科的問題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9 (UTC)
用ISO排序,台灣一樣是排到「T」的地方啊。表面上照搬根本不會有什麼問題。--Ghren🐦🕒 2024年5月12日 (日) 07:52 (UTC)
我擔心的是一旦在這裏引入了ISO,那其他地方勢必也會要求同樣引入ISO,這裏ISO沒構成對臺灣的歧視不代表在其他地方ISO同樣不會構成對臺灣的歧視,因此我不能開這個頭。ISO就是個Pandora's box。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14:19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公元紀年就有ISO 8601,WikiProject:紋章及旗幟/旗幟模板ISO 3166-1 alpha-3,ISO本來就是不可迴避的。另外,難道目前國際組織、體育賽事的「台澎金馬」「中華台北」也因為歧視而不能用了嗎?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1日 (二) 07:46 (UTC)
不是理想的狀況,而且之前好像也不是沒有人提過要去動這件事情,但我現在不打算動。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9:17 (UTC)
(+)傾向支持。◯澳關係、中◯關係之流名稱根本不符合通用的命名常規的防止歧義、易於識別兩大原則,早應更正,僅僅在常用一個原則上勝出並不符合命名常規文意。本案算是在國際關係上加以明確。至於「無特定中文常用語序」情形的排序,英文字母最爲簡便;若爲免所謂「英文」中心,可考慮頁面ID為奇數則順序、偶數則倒序,或者相反;事件條目國際反應章節亦可採用此法。--— Gohan 2024年4月26日 (五) 03:50 (UTC)
可能還需考慮中文六地用字差別,不過出於減少鏈入成本的因素,我還是傾向支持對一些絕對不會產生歧義的簡稱,允許使用簡稱,或者靠創建重定向的方式減少鏈入成本。--重慶軌交18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23:33 (UTC)
提案並不禁止,甚至某程度上鼓勵建立重新導向。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17日 (五) 06:24 (UTC)
我也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如上所說大國關係一般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09:45 (UTC)
我的草案也好像沒有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吧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26日 (五) 10:19 (UTC)
「實體名不得使用單字簡稱,以提高可識別性及避免產生歧義。」還有下面不也說現行的只是臨時措施,在未來也應該逐步廢除?還是我理解錯了?--某人 2024年4月26日 (五) 22:28 (UTC)
「特殊情況」的規定可以override「基本原則」的規定。「特殊情況」的規定雖然屬於臨時措施,但未來具體應該如何逐步廢除還需要另外的社羣共識,至少我看不到短期內廢除「特殊情況」的規定的可能性。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4月30日 (二) 03:10 (UTC)
既然已經有人將中日關係移動到了中國—日本關係,就說明這條限制性「臨時」規則會誤用。使用一字線(「—」)屬於外語中心主義的譯名。類似的話,是否可以將彭定康改為克里斯·帕滕(Chris Patten)--Kethyga留言2024年4月30日 (二) 03:30 (UTC)
@Kethyga這不屬於誤用,草案本質上就是discourage單字標題的,「特殊情況」只是不要求使用單字簡稱的條目名必須全部改用非單字簡稱。不贊同「外語中心主義」的論調,我已經提過了「提案只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進行歸納」,連接詞或符號到底該用甚麽在現階段討論並不適合,這樣只會妨礙共識形成的進程。彭定康的情況不同,外交關係與人物不是同一回事,而且「彭定康」屬於當時香港的官方譯名,有名從主人規則背書,然而外交關係作為「稱不上有『擁有者』的情事」,被名從主人規則所認為不能適用名從主人規則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3:58 (UTC)
按您的標準,類似的條目日俄戰爭會變成日本—俄國戰爭英日同盟會變成英國—日本同盟,然而Anglo-Japanese Alliance在香港教育局推薦的英漢詞彙和中國大陸百科全書都是也是英日同盟[10]。既然你認為名從主人,那首爾政權也不應該按照地區詞改用「南韓」,也不清楚為什麼一個堅持使用常用名稱,而另外一個卻要限制使用常用名稱。此外您限制使用常用名稱,還有原創研究之嫌。--Kethyga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02 (UTC)
外交關係與戰爭、外交同盟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我認為不能稱之為「類似的條目」,而且就算這真能算「類似的條目」,我的草案目前規範的只有外交關係條目,你這裏如此外延曲解了我的草案,故而是不適當的。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日 (三) 16:04 (UTC)
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發表原創或初級研究 ,例如提出新理論及解法、原創意念、自創定義或詞語等。」--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00:40 (UTC)
我倒是認為你這種不適當的外延才是真正的原創研究。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21 (UTC)
涉及到維基方針就不正面回答。
您自己說的「使用『國際關係』一名是考慮到日後社群有可能會打算為其他國際關係專題下的條目的命名作規範」,當然是類似條目和合理的擴展。--Kethyga留言2024年5月3日 (五) 11:49 (UTC)
我下方有提過我調整了草案用詞了,就現時的草案用詞而言,你説的並不成立。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3日 (五) 13:40 (UTC)
目前討論中存在的分歧還比較多,比如部分單字關係實際上更為常用、南北(東西)朝鮮/德國/越南此類命名問題、排序問題,還有我自己認為的草案內容舉例問題,如草案中的中國—俄羅斯關係實際上為重定向,不宜作為前邊論述給出的條目例子,還有後續提到的多個紅鏈應該以本地現有的條目為例,如果沒有,可能的理由是這種標題事實上在本站非常不適用。還有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就是文中提到的「國家與地方關係」以及「兩地方關係」是否適用於標題「國際」一詞,如果僅取狹義的「國」與「國」之意,草案標題可能需要改成「雙邊」之類。因此,在討論達成比較圓滿的共識之前,暫不支持輕易公示及通過。--東風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7:10 (UTC)
@Easterlies
  1. 國際關係命名常規主要是想要確立命名一致性,並確保條目名稱符合防止歧義與易於識別的要求,而且現存大部分的外交關係條目都使用「XX—YY關係」的格式,我這裏也只是把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排列習慣歸納起來而已。
  2. 你説的「舉例問題」我不認為是問題,紅色連結的出現也有可能意味著到現在還沒有人建立該條目,或是該等類型的條目本身不宜建立,然而我沒看到社羣有達成過任何類似後者的共識(就國際關係專題層面而言)。至於中國—俄羅斯關係的情形,我認為現狀是不適合的。
  3. 使用「國際關係」一名是考慮到日後社羣有可能會打算為其他國際關係專題下的條目的命名作規範,這時候新規範可以直接寫入WP: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而無須另立頁面。
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09:35 (UTC)
方針指引命名可以寫「國際關係」(取國際關係專題之意),但實務上涉及條目多是雙邊關係條目(也包含非國家之地區或國際組織間關係),所以內文用「雙邊關係」較為清晰,也可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日 (四) 12:31 (UTC)
內文用字調整了,然而「省去計較國家地區地位的多餘麻煩」卻不見得。比如「任何情況下均不當使用『<國名/國號乙>—<地方(特定時期)甲>關係』的格式命名條目」這條條文就限制了國家與地方關係條目的命名中,地方必須置前。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2日 (四) 13:27 (UTC)
目前的草案有對中國大陸—香港關係作規定嗎。--東風留言2024年5月5日 (日) 02:58 (UTC)
@Easterlies由「兩地方關係條目命名」章節規範,而且現時的命名是符合該擬議規範的,倒也不用更動條目名稱了。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0:38 (UTC)
WP:7DAYS,互助客棧的提案在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故現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0日 (一) 05:10 (UTC)
(-)反對,原因如上: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現行方案完全禁止在方針通過後建立單字標題 (「在(方針通過當日)起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亦不適用此特殊情況。」)--某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02:58 (UTC)
@Tp0910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3:16 (UTC)
目前的條文已列「其他情況根據編輯者建立的情況「先到先得」或經包括創建者在內的編輯者討論達成共識後移動。」、「在(方針通過當日)前建立的兩國關係條目如已採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在同時具備相當可識別性及不產生歧義的前提下可暫時續用單字簡稱式條目名。……如任何用戶……可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互助客棧討論。」說明了若要更名須經討論,一定程度保障了原條目名稱的權益。且「大國」雙邊關係條目大多已建立,若擔心,可以在這些條文成為正式方針前,趕快建立單字簡稱式條目,「先到先得」佔據有利位置。如果後來有人發起移動請求或交付客棧討論,經充分討論或投票後只要多數人同意那也是民意的展現。--Tp0910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16:06 (UTC)
目前條文只保障方針通過前的單字標題可以暫時繼續存在。先不說這個「暫時」我已經非常反對,現在更是在通過後完全禁止單字標題。所以你要我現在在七天內建立所有兩國關係條目?我上面已經說得非常清楚我強烈反對一刀切禁用單字標題--某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20:31 (UTC)
我是被召喚來的。暫時可短可長,如果無人提及,甚至可無限下去,這本身就是留有餘地的一種彈性。我沒有要你建立所有雙邊關係條目,而是看見此留言的所有人,語意不精準遺憾造成誤解,就算要建立,也是「大國」雙邊關係,因為才符合你說的「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我隨便看了一下,大國雙邊關係大多已建立條目,其他尚未建立的就看如何界定「大國」一詞。--Tp0910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21:24 (UTC)
有一點需要提及的是如何界定「大國」一詞有機會引申原創研究問題,因此如果要求必須為「大國」開特例,除了有很大的機會會違反五大支柱外,也有相當大的機會會構成地域歧視。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8 (UTC)
那就不要用大國作為標準,常用名稱就擺在這裏。現在的提案反而違反常用名稱--某人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4 (UTC)
WP:命名常規#命名原則和慣例中「使用常用名稱」、「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是並列的,此外也有特別説明「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因為「使用常用名稱」的緣故而捨棄「易於識別」與「防止歧義」並不符合命名常規的觀點。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0 (UTC)
非也。「防止歧義」的目的是「條目名稱應該避免存在不同的義項,當多個不同的義項都寫有條目時,應按照消歧義的要求調整條目名稱。」那些「大國」(這樣用自然不好,但暫時沒更好的說法,歸根還是回到「常用名稱」上)如何達到出現「歧義」?而且「中俄關係」已達「易於識別」標準,這只是很簡單的片語,中學生刊物都會有吧[11]。中學生的層次我想應該遠低於「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的人吧。不清楚您們拿出說事有什麼作用。--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20:43 (UTC)
比如「中」字的用法因為違背了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緣故而不符合「防止歧義」的要求,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大量「中X關係」的條目都是如此情形(雖説「中國-XX關係」也有同樣問題,但「中」甚至不一定指「中國」,因此問題更為嚴重)。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4日 (五) 22:31 (UTC)
您這個問題已經在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國際關係)#國際關係條目命名常規討論過了,當時沒有共識。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如果您有意重啟相關討論,不如總結一些您認為還沒得到妥善回應的合理爭議點出來,讓我和社群回應才是。尤其是「中X關係」雖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三種可行的解讀方式(MOS:中提到的另外兩種在此似不可行,未見問題更嚴重之說,過去也似未曾論及,不知此論何出,只見您說「「中國-XX關係」(未指明特定政權)和「中X關係」是完全的同義詞」[ 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國際關係)#c-Sanmosa-2021-03-14T05:01:00.000Z-YFdyh000-2021-03-14T04:39:00.000Z ]),而「中X關係」應該寫「中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條目框架的問題,實際上歧義項只有兩種。而且考慮使用情況,似以主從為佳,當然更好是考慮實際使用情況(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_(國際關係)#c-YFdyh000-2021-03-21T11:11:00.000Z-Sanmosa-2021-03-21T10:48:00.000Z)。另外,關於「易於識別」的討論還沒有回應。--Ghren🐦🕙 2024年5月28日 (二) 02:35 (UTC)
「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不是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理由,社羣不能在不打算修改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情況下得出一個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共識,在此前提下,我應該把所有無視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全部視為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所以「當時沒有共識」這個結論在我看來也是無效的),我現在自己選擇延長公示期7日,而非直接宣告提案通過,已經算是給一直拒絕遵守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意見面子了。「易於識別」的事情我在下方提過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8日 (二) 04:09 (UTC)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而且「您這樣回應質疑的方式太空泛,也缺乏效率」這一句根本不是在要「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而是要您加速共識推進過程。很明顯您在曲解我的意思。--Ghren🐦🕑 2024年5月28日 (二) 06:10 (UTC)
「社群已經給出避免違反地域中心方案了」,但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我說的「社羣公然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規定」是我對這裏的討論情況的理解,你這裏把這樣兩句關係不大的說話強行聯繫在一起才是在曲解他人的意思。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8日 (二) 06:44 (UTC)
我也來個補充意見吧:我在2024年4月20日 (六) 02:41 (UTC)的留言(也就是提案時的留言)裏已經提到過「能使用最簡稱呼就使用最簡稱呼」有機會違背易於識別的要求,另一方面當時的留言沒提及但之前的討論有提及的是依照「大國關係單字壓倒性比全名更常用」的方式來命名條目在部分情況下會違背避免地域中心與防止歧義的要求,然而這裏主張繼續容許建立含單字簡稱的雙邊關係條目名稱的意見一律把這兩個問題給無視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2日 (三) 10:35 (UTC)
常用名稱和防止歧義兩者同等,且如果是壓倒性常用我不認為有違反防止歧義。一些詞如「英」「美」根本甚至根本沒有第二個「義」可以歧,除非你把這個英國也扯進來。你倒是跟我說那個正常人會看到「中美關係」會想到第二個意思?一開始說的「愛愛關係」根本是偽命題。你有沒有找到那怕一個來源使用這個簡稱?--某人 2024年5月23日 (四) 07:13 (UTC)
你這裏説的話要是真反映在條目裏的話就是地域中心了,而且你還是沒有正面回應「易於識別」的問題,「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都應該能夠識別」反映了「對於國際關係有一定認識者並不必然能夠識別」以及「對於國際關係沒有太多認識者能夠識別的可能性較低」,如果你主張這兩種情形不是你口中的「正常人」的表現的話,那你恐怕會誤中大量的副車。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09:14 (UTC)
(-)反對公式,個人不認為僅僅回應就算達成了共識。除非社群認為以上不同意見均是純粹擾亂。--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1日 (二) 04:08 (UTC)
「個人不認為」不能override方針規定,我也只是依規辦事而已。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4:51 (UTC)
「除非發表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者同意在計算公示期的開始時間時可排除其影響」,「公示期間若有正當合理的新意見,公示期應中止,而相關意見應經協商處理」,對於不同意見未進行「協商處理」。限制單字的做法明顯違反使用中文常用名稱的基本原則。--Kethyga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9:59 (UTC)
你説的這點我在上面已經回應了。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10:09 (UTC)
所以往後還能不能用單字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5日 (六) 10:30 (UTC)
新建立的條目不能,既有條目如果未曾用過非單字標題的,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的要求就可以繼續沿用。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5日 (六) 12:50 (UTC)
既然沒辦法一步到位,急着變成一個「半吊子」方針也不是好事,後面還會因為這個特殊情況的存廢繼續撕扯,況且目前主要存在的爭議就在這點,不如妥善解決一勞永逸。--東風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
你説的辦法無法實現,因為總有人認為使用單字標題這種有問題的做法是沒問題的(比如上面那兩位,假如100年後他們還在世的話,他們在100年後的意見恐怕還是跟現在一樣),他們完全不把避免地域中心規定與上面提到的單字標題的弊端當成一回事。做得了一些事情總比連一些事情也做不了來得好,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真正地一勞永逸的。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
延長公示期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7日 (一) 23:12 (UTC)
我是覺得比起抽象辯論,不如正反雙方舉一些現實中的具體使用案例(至於「愛愛關係」、「中中關係」這種根本不會有幾個人用的就別拿出來扯了)。本人認為,只要不違反「防止歧義」原則要求,仍可以用單字標題,實際上這種命名通常也更符合「常用名稱」原則。只有遇到多國首字同名,才需要消歧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2:44 (UTC)
這條文主要是想處理「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的,這類命名的危害在此前的幾次討論中已經有提到過了,然而單獨把「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抽出來特事特辦並不合適(這樣的話需要特事特辦的條目會反而成為大多數),因此最適合的處理只能夠是統一規定。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
希望可以重新說明。另外兩岸雙邊關係條目命名一向特殊,多數條目實際上處於「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奇怪情況。雖說總是用了包含國史上中外關係來解釋,但其實很牽強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21:52 (UTC)
「中X關係」(和「中國-XX關係」)的潛在歧義體現於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另一方面,你所提到的「中國」與「中華民國」並列的情況在我看來相當於暗示或明示「中華民國」不是合法政權,我也認同你所説的維持現狀的理由牽強。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9日 (三) 23:36 (UTC)
要不各退一步:規範禁止「如沒有在可靠學術來源中使用單字簡稱者,不得建立單字標題;反之則不在此限。」此外現在單字標題不設日落條款:若他日有共識廢除則到時再議,現在明顯無共識。-某人 2024年6月2日 (日) 10:30 (UTC)
你這「讓步」空間不太夠啊,怎麼總體上看和你之前所主張的東西幾近一樣?再者,這仍然並非真正能避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則的方案,避免地域中心規則不是社羣能隨意拿來讓步的東西。雖說共識有時牽涉到妥協,但這不代表社羣能為了妥協而隨意違反方針指引。老實說,我當初弄這「特殊情況」已經是我能夠作出的最大的讓步了,不然我本來是打算直接廢除所有的單字標題。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22:38 (UTC)
提議本意是好的,但奈何影響面太廣了。我建議「AAA-BBB關係」只強制用於兩國邊界「AAA-BBB如何如何」先推用於兩國邊界(比如Category:德荷邊界應改為Category:德國-荷蘭邊界),其他情況看常用度。--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2日 (日) 17:18 (UTC)
你這提議的東西怎麼和這提案本來提議的內容毫無關係?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22:39 (UTC)
我的意思是改動「AAA-BBB關係」影響太大,慎動,不妨先從「AAA-BBB邊界」這種易處入手試水。--BigBullfrog𓆏2024年6月3日 (一) 04:00 (UTC)
我說的話仍然成立,這提案本來就不是打算處理你說的那些「易處理」的條目的。再者,如我在2024年5月29日 (三) 04:38 (UTC)的留言所言,「中X關係」佔「XY關係」型標題的大多數,我不認為這影響真的如你所聲稱的「太大」。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3日 (一) 08:09 (UTC)
再行延長公示期7日。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3日 (一) 10:03 (UTC)
建議暫停公示回歸討論,目前看一次一次延長並不會確立共識。--東風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6:42 (UTC)
你至少也得先讓我看看我是否能得到其他人的回應才說這話。而且,我個人並不認為個別用戶對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的無視可以合理地作為干擾共識形成的因素。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6 (UTC)
有持續爭議的一刀切和命名統一性,恕我反對。感覺目前討論的程度是個用戶論述,無明顯共識。--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5:48 (UTC)
@YFdyh000那你倒是跟我説説其他主張反對意見的人的見解如何不違反避免地域中心規定,只要你的解釋合理,我倒不是不能考慮不繼續推進提案,然而上面其他主張反對意見的人自己完全無法做到這事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8日 (六) 23:06 (UTC)
不完全理解提問,按我的理解作答。如果簡稱在大中華圈的大部分地區常用,我不覺得須要顧及地域中心而強行全稱,包括少數地區可地區詞。比如兩岸關係,外國人說我們的兩岸是別的兩岸,所以命名違背了地域中心?--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2:07 (UTC)
@YFdyh000「簡稱在大中華圈的大部分地區常用」這種説法很危險,因為以面積計中國大陸本身就是「大中華圈的大部分地區」,這本身已經產生了地域中心問題。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9日 (日) 04:03 (UTC)
必須注意的是,我指地區數量而非面積人口等因素。極少數受眾「可能」存在的問題不該用來影響常用性原則,如避免地球中心。--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6:11 (UTC)
@YFdyh000「地區數量」這種解法還好。「極少數」這個詞語需要慎用,失實地稱呼某部分受眾為「極少數」會產生排擠問題(另外「外國人」這個詞語也需要慎用,這裏是一個語言的維基百科,而不是一個地域的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規定當初最主要處理的就是海峽兩岸四地的用語問題,現在中國的代表權的爭議實際上仍然存在,因此維基百科應該忠實地表述現在中國的代表權存在爭議的情況,然而現在簡稱的使用情況顯然不能做到這點,而且其表述的觀點顯然偏向PRC,這不符合維基百科力求準確的原則,而「力求準確」這點在WP:5P1WP:5P2均有提到,可見現時欠準確地使用簡稱的情況是嚴重背離五大支柱的。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3:15 (UTC)
我指那些強辯以中立為名去原創名稱的,或者少數派利益為由綁架大眾的。您說「中」字的問題,但如果背離常用稱呼(例如官方稱呼)而選擇某種獨特用詞,未嘗不是非中立的。--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4:10 (UTC)
然而國號不算得不是(任何意義上的)「官方稱呼」,以國號作稱呼本身能忠實地表述相關的狀況,這樣説來你説的「未嘗不是非中立的」在我的提案裏確實是從定義上完全不成立了。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5:10 (UTC)
他所說的原創是不是您在「國號」的原創,而是說您在整個「XX關係」中命名上的原創。--Ghren🐦🕚 2024年6月9日 (日) 15:22 (UTC)
這種解法就更沒有道理了。根據我對WP:命名常規#名從主人的理解,現行命名常規應該是不認為雙邊外交關係屬於有「擁有者」的情事的,如果拿這個來指控我原創研究的話,那就相當於輕率指控兼公然踐踏現行方針了。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9日 (日) 15:40 (UTC)
上方討論沒有提到「名從主人」,不知道您提來做什麼。他上方說「但如果背離常用稱呼(例如官方稱呼)」的重點依然在常用名稱上,而不是「名從主人」上。這無非就是當年和您說過的「台灣與俄羅斯關係」還是「中華民國與俄羅斯關係」的問題,常用的是前者而非後者,俄台兩方也接受這個用詞,引致這個用詞的使用率較高。背離常用稱呼(前者)而使用獨特用詞(後者)是不中立的。--Ghren🐦🕒 2024年6月10日 (一) 07:02 (UTC)
不接受這種解釋。我提「名從主人」是為了說明雙邊外交關係不存在所謂的「官方稱呼」,因此從根本上不能構成原創研究。你這種解法實際上是在原創「獨特用詞」的定義。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7:42 (UTC)
再延長公示期7日,我倒要看看還有沒有人想繼續「正當化」不遵守避免地域中心的理由。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7:45 (UTC)
不知此事與「避免地域中心」原則有什麼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0日 (一) 08:45 (UTC)
我好像已經在上面解釋過了?你12日前才問過類似的問題。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08:58 (UTC)
他說中國代表權問題。但我覺得,以地域中心和消歧義為由,甚至原創全名,勝過常用性,可能是欠妥的。 應中立的表現現實中的使用情況。--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2:05 (UTC)
我並沒有禁止重新導向,保留重新導向已經最大限度地處理了使用單字簡稱的條目標題的常用性問題。此外,我在上方也提過雙邊外交關係不存在所謂的「官方稱呼」,因此從根本上不能構成原創研究的事情,否則按照這種理解,現時所有的雙邊外交關係條目的名稱一概都是原創研究,但顯然這種認定是完全不合理的。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3:02 (UTC)
不覺得外交關係條目須特別保障命名統一,並擔憂這種習俗不當蔓延造成原創冗餘命名。舉例,中美開頭的條目,是否都有歧義,官方認可或普遍使用的簡稱或全稱是什麼。中美航線是歧義較多的,但中美貿易戰要改名嗎,中美撞機、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等等該全稱化嗎。--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0日 (一) 13:46 (UTC)
(前)我已經説明了這事情不存在所謂的「官方稱呼」以及從根本上不能構成原創研究了,能不能不要一直聲稱這樣做屬於「原創」?(後)這點我跟Kethyga在5月3日時已經討論過了,答案是不會。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0日 (一) 15:21 (UTC)
從零開始創造一個外界不使用的命名方式本質上就是原創研究。這點跟你維長期以來給沒有譯名的外語條目硬給他塞一個新譯名的陋習異曲同工--某人 2024年6月10日 (一) 23:06 (UTC)
既如此,還請你先尋求廢除你口中的「陋習」的共識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00:50 (UTC)
若是將「中某關係」或「中國—某國關係」統一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這種的話,那我沒有意見。只要保留主從消歧義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1日 (二) 06:58 (UTC)
是的,重新導向一般會保留。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07:31 (UTC)
中澳關係中英關係等涉及歷代怎麼辦。是否涵蓋中日關係史,似乎會含。官方名稱是簡稱的條約等要全名化?--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26 (UTC)
(前)草案是這樣說的:「使用『<國名甲>—<國名乙>關係』的格式命名具體兩個國家之間的雙邊外交關係條目,條目內容以兩國各個時期的關係歷史為主」,這種情況下我傾向於分拆重組條目,但最基本的處理應該是更名為諸如「中國—英國關係」之類的。以「關係史」命名的條目也應該以「<國名甲>—<國名乙>關係」(注意不是「<國名甲>—<國名乙>關係史」)的格式重新命名。(後)2024年6月10日 (一) 15:21 (UTC)的留言已經提到答案是「不會」。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16:33 (UTC)

這樣説吧,我現在的情況就相當於一怒之下怒了一下,我實在沒有舌戰羣儒的精力了,而我也自問沒有強行宣告這個提案通過的決心與意願(不然我也用不着多次延長公示期,我直接宣告所有反對意見都不是合理的意見不就行了,我有幾度真的想過這樣做的,但我最終選擇了不這樣做)。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3日 (四) 07: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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