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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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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常規是維基百科關於確定條目標題的指導方針。本方針的主體分為命名原則和慣例命名爭議的處理技術要求三部分,並附有各專門領域對於命名的具體規定命名慣例部分雖然是社群長期以來約定俗成,並且獲得共識成文的做法,應該對絕大多數條目有效;但它在特定的情況下可能不適用。技術要求部分則對所有條目的標題都有效。因方針不完善而出現條目命名爭議時,應按照命名爭議的處理一節所列的方式處理。如果條目所屬的專門領域存在具體命名規定,應遵照該規定執行,而不再按照命名慣例的要求確定名稱;但這些條目仍需遵守技術要求一節的規定。

本方針僅規範條目的命名。分類、模板、草稿等其他命名空間的頁面可參照適用本方針;個別領域的規定中可能包含規範其他命名空間的內容,應遵照執行。條目命名空間下的消歧義頁重新導向的命名慣例與本方針多有衝突,但本方針中的技術要求一節應遵照執行。

總的來說,所有條目命名都應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時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連結到這些條目。編者只要在命名和連結時遵循一致的約定,就可以簡單地將連結引到正確的條目中。

若當條目標題(名稱)存在命名爭議時,應在該條目中加入{{命名}}模板來提醒用戶,並在其討論頁進行討論來取得共識後,再考量是否維持原狀或更名移動)至最適合的標題。

命名原則和慣例

本節描述對於條目命名的原則和主要慣例,以及遇慣例間衝突、各地用字、用語不同時的處理原則。

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有使用異體字的情況時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各地有不同譯名者則以上述基礎以先到先得處理。條目命名的地區詞轉換亦按以上方法處理(按地區詞所屬地域,如適用)。

命名原則

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

使用中文

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標題通常是中文標題;惟若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至於個別專題下之條目之命名,如有對應子方針,則應以該子方針指引之規則為優先。

使用常用名稱

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

易於識別

條目標題應該易於識別,尤其是對於條目主題有一定認識者應該能夠識別條目主題為何。

防止歧義

條目名稱應該避免存在不同的義項。當多個不同的義項都寫有條目時,應按照消歧義的要求調整條目名稱。

主要命名慣例

除上述命名原則之外,尚有以下主要命名慣例,一般情況下應遵守這些慣例:

使用全稱

請儘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除非這個名稱只有它使用,且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且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間只使用這個名稱;儘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縮寫,除非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例如「蘇聯」、「IBM」等。

有些名稱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習慣用簡稱或俗稱,而這一簡稱(俗稱)對其它地方、領域的人來說可能就不認識或不熟悉。如果您來自這些習慣使用簡稱(俗稱)的地域或群體,請在條目命名時格外注意使用全稱(官方名稱)。例如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就比「臺中一中」要好,儘管來自臺中的讀者大多都明白「臺中一中」的意思。然而,僅僅使用「一中」這兩個字作為命名則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名從主人

如果一個條目所述的主體——人、物或可謂有「擁有者」之事,其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出現此主體的中文名稱,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

  • 以下為適合使用「名從主人」來命名的情況:
    1. 機構組織公司等:如果該機構、組織、公司或其上級機構、組織、公司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其中文名稱,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如東南亞國家聯盟微軟
    2. 品牌商標產品作品典禮展會賽事獎項可謂有「擁有者」的事物:如果擁有該事物的機構、組織、公司或個人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其中文名稱,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如百事可樂。而稱不上有「擁有者」的情事,無從適用、不應適用「名從主人」,例如現象、行爲、爭端、衝突、災禍、風俗、影響等。
    3. 國家地方等:如果代表該國或該地的政府或其上級政府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其中文名稱(主權有爭議者除外,先到先得為主),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如首爾
    4. 人物:如果其個人發表的作品,或其認可的中文官方資料中出現他本人的中文姓名或譯名,以該中文姓名或譯名來命名,如陸克文
  • 以下為「名從主人」僅起參考作用的情況:
    1. 人物:其所工作或隸屬的機構、組織、公司的中文資料中他的中文姓名或譯名,「名從主人」對此僅起參考作用。
    2. 可謂有「擁有者」的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日文越南文韓文等中文之外的文字資料出現該事物的日文漢字越南文漢字韓文漢字等專有的名稱,「名從主人」對此僅起參考作用,如「阿倍仲麿」等。其中,有關翻譯請參見維基百科:漢字文化圈語言專有名詞的中譯規則維基百科:日語專有名詞的中譯原則;惟此二草案並未達成共識。

如果適用「名從主人」的條目主體的擁有者或代表者變更此主體的中文名稱,而且更名後出現的可靠來源已經普遍使用此新名稱,那麼條目應該變更至此新名稱。

其他命名慣例

命名一致性

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註 1]部分專題已經設定適用於該專題的子命名常規,並已在其中包含對該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的規範。其他條目的命名的格式由社群討論商定,並應立為子命名常規,否則應在《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頁面予以記載。

先到先得

各地區的用詞習慣不盡相同,命名時常出現有衝突的情形。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圈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根據用戶設定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且應當在首段、資訊框序言其他段落或首章節註明所有這些名稱[註 2](如果是單純異體字所產生的命名差異,則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

然而條目的標題只能選取一個,因此應維持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所採用的標題(須符合本方針其他命名規則),而其他命名方式都重新導向到這個標題上。

但是,若存在符合名從主人慣例的名稱(不包含純粹繁簡差異),且其在至少一處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名稱時,條目標題應當使用該名稱,上述「先到先得」的規則不適用。

使用外文命名時的專門要求

一般而言,條目名稱應被翻譯成中文。只有當外文詞在中文可靠來源中被廣泛使用時,或缺乏中文可靠來源且確實難以翻譯時,才應使用外文作為條目名稱。

如果一個條目需要使用英文等其他語言命名時,在建立頁面的時候,需要遵守下面的規則。

羅馬化

條目名稱應儘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對於非拉丁字母的語言應使用拉丁字母轉寫。但是,如果條目描述的是字元或語言文字現象等直接依賴於文字的主題,或其中的非拉丁字元被用作符號(如β衰變中的「β」等希臘字母),可使用原文作為標題。

羅馬化時,應使用在社群取得共識的方案;如果社群未對相應語言羅馬化方案達成共識,應採用該語言的標準羅馬化方案。相關資訊見Wikipedia:命名常規/羅馬化

如有充足的中文來源描述條目主題,應使用這些來源中的寫法;即使這種寫法不符合上述關於羅馬化的規定,也應採用。

使用小寫

條目名稱中的外文大小寫應符合該語言通常行文的規範,不應全部大寫。如對於英文詞而言,除專有名詞、部分縮寫等總是大寫的詞以外,首字母以外不應使用大寫。部分語言在羅馬化後沒有對於大小寫的規範,此時參照英文的規則處理。

根據中文維基百科的系統設定,所有條目名稱的首字母自動大寫。對於首字母總是小寫的特定詞語(如iPhone),需在條目中加入{{Lowercase}}模板。參見Wikipedia:命名常規 (技術限制)

使用單數

除非總是使用複數的名詞,否則要用單數。

重新導向形容詞到名詞

西文的形容詞應該重新導向到名詞。

縮寫中不應使用點來分隔

如「MAME」不應寫成「M.A.M.E」。

命名爭議的處理

由於本方針不盡完善,不同編者間常出現對於命名的爭議。此時,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 如果:
    1. 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
    2. 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命名方針達成共識。
  • 則:
    1. 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
    2. 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特別地,對於原創譯名的條目,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 如果:
    1. 命名中,在可靠來源沒有中文譯名,或可靠來源的中文譯名均不符合命名方針時,可以根據工具書或其他可靠來源譯出中文譯名。當循此道翻譯標題產生爭議並發生此等標題間之移動戰,且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命名方針達成共識時;
  • 則:
    1. 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原文名稱;
    2. 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技術要求

繁簡統一

維基百科目前接受使用繁體中文簡體中文的命名,但一個條目的名稱必須統一字型(全部使用繁體字或全部使用簡體字,不可繁簡混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可以接受的名稱,而不許使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國」這樣的繁簡混雜的名稱。這一慣例適用於條目名稱,對於條目內容,可以同時存在繁體和簡體。

不要使用條目的名稱來表示條目的層次

比如「中國歷史」既可屬於「中國」,又可屬於「歷史」,所以不要使用「中國/歷史」這種方式命名頁面(這種方式叫做子頁面,以前曾經在條目中採用過,現在已經不在條目中使用了,不過可以在用戶頁和討論頁使用)。使用「中國歷史」即可。

括號的使用

用作消歧義的括號,請使用半形括號「(」「)」作為標題中的括號,括號前有一個半形空格。如:倫敦 (加拿大)

對於全形括號的使用仍有待達成共識。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技術限制,花括號({ })、方括號([ ])、尖括號(< >)之半形形式均不允許出現在頁面標題中。此類符號若不得不使用,只能使用全形符號。參見下節特殊符號

連接號的使用

中文維基百科允許兩種連接號的使用,一種是一字線「—」(U+2014),另一種是短橫線「-」(U+002D),詳見MOS:連接號

特殊符號

一些特殊符號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後會出現問題。例如你不能使用半形的直管符號(|),和的符號(&),花括號({ }),方括號([ ]),井號(#)作為條目的名稱。請考慮是否可以不使用這些符號,如果一定要使用,請改用全形符號,並在條目頂端加入-{T|正確的標題}-[註 3]。如果還是不能正常顯示,可使用{{Wrongtitle}}模板加以說明。

長度限制

標題長度被限制為255位元組。而一個常用漢字的UTF-8編碼大約需要佔用3個位元組,所以漢字使用UTF-8編碼存入後,大約只能存入255÷3=85個漢字或更少。

具體命名

交通工具名稱

請使用最常見且不混淆的名稱,在可以辨識,沒有歧義的前提下,遵循百科條目名稱的簡潔性原則,不用加暱稱。最後加入「號」字及交通工具種類,例如「小鷹號航空母艦」、「庫爾斯克號核子潛艇」等。

公司行號

慣例:一般情況下條目名稱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狀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像是「微軟」與「沃爾瑪」。請注意「公司」、「國際」、「集團」、「工業」與任何類似字樣都不是法律狀態,當商務往來時才需要完整敘述。

但當有消歧義的需要出現,仍可考慮加上「公司」字樣以做出區別,例子:「大同公司」、「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臺灣鐵路公司」。

歷史名稱及人名

年份

使用年份時應當在年份後加上「年」字,避免與其他數字混淆。公元前應該在年份前加「前」字。例如「386年」和「前386年」,而不是簡單的「386」,「前386」。

語言(包括程式語言和自然語言)

慣例:所有會和其他條目重名的程式語言,都應當在後面加上「語言」,如「C語言」、「J語言」。而其他程式語言,如「VBScript」和「JavaScript」,就不必使用「語言」。

而自然語言則直接使用最常見的名稱,例如「漢語」、「英語」、「法語」或「日語」。

地名

當存在有多個同名地名時:使用國家名稱作為消歧義關鍵詞;如若在同一國家有同名地名,則使用能夠區分的最上級行政區劃名作為消歧義關鍵詞。採用地名作為消歧義關鍵詞的其他條目,如固定設施、機構、人物等,也應按上述方法選擇消歧義關鍵詞。(註:原則上消歧義關鍵詞還應符合兩岸用語要求,但現時社群對消歧義關鍵詞的具體選擇尚無共識。)例如:「海得拉巴 (印度)」和「海得拉巴 (巴基斯坦)」等。(關於消歧義的技術規定請參見「括號的使用」一節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

中國大陸(不含香港、澳門)、臺灣、日本、朝鮮半島與越南的行政區劃條目的命名需要加上通名[註 4],以全稱來命名[註 5],而避免僅用專名[註 6]來命名,惟全稱不帶通名的情況例外[註 7]。就中國大陸(不含香港、澳門)而言,除行政區劃條目自身以外,涵蓋某一行政區劃全境內情況的條目、模板、分類等,其命名均應採用行政區劃全稱,如「廣東省行政區劃」、「山東省經濟」、「Category:北京市建築物」等,而不應使用「廣東行政區劃」、「山東經濟」、「Category:北京建築物」等來命名。

非中文人名

一般使用最常用且不和其他人混淆的中文譯名,然後重新導向其他譯名到該譯名。同時,可以在維基數據中列出不同的中文譯名。

注意如果要使用名字間隔號,請用「·」(&#183;)而不是「.」(&#65294;)「‧」(&#8231;)「•」(&#8226;)「・」(&#65381;)。(參閱:間隔號的輸入方法

對於各地對同一外語名稱有不同的譯法,請參看以上中文用詞差異的處理:先到先得部份。

書名號

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條目名稱不帶書名號。但在條目內部書名號正常使用。

化學

與化學相關的條目應遵從Wikipedia:命名常規 (化學)的規範。

動漫和電子遊戲作品

由於動漫、電子遊戲(含日系ACG)系條目存在大量外語作品,而維基條目通常應以中文命名,惟由於此類作品往往不只有一個中文譯名,故條目標題對作品的譯名應使用優先次序最高的譯名。一般而言若有官方譯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且該譯名經常被使用則優先作為條目名,詳細情況請參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的規則。

錢幣學

錢幣學相關條目命名規則可參考Wikipedia:錢幣學條目指引

子頁面一覽

註釋

  1. ^ 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也算作一致。
  2. ^ 社群對於這些名稱,可否在必要時使用註腳存在分歧[錨點失效]
  3. ^ 若標題涉及簡繁差異及/或地區差異,應加入相應的字詞轉換。
  4. ^ 如「省」、「市」、「縣」等。
  5. ^ 如「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焉耆回族自治縣」、「海淀區」(中國大陸)、「基隆市」、「雲林縣」(臺灣)、「愛知縣」、「水戶市」、「永田町」、「新宿二丁目」(日本)、「濟州特別自治道」、「南浦市」(朝鮮半島)、「芹苴市」、「越安市社」(越南)等。
  6. ^ 如「內蒙古」、「山東」、「焉耆」、「海淀」(中國大陸)、「基隆」、「雲林」(臺灣)、「愛知」、「水戶」、「永田」、「新宿二」(日本)、「濟州」、「南浦」(朝鮮半島)、「芹苴」、「越安」(越南)等。
  7. ^ 日本部分町丁日語町丁的全稱不帶通名「町」字,如霞關,此情況下該等町丁名稱的末端不得附「町」字,如霞關不得被稱作「霞關町」。日本的大字小字在單獨稱呼時不帶通名,如沖繩縣石垣市大字登野城在單獨稱呼時作「登野城」而非「大字登野城」。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