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区
康(藏语:ཁམས,威利转写:khams,藏语拼音:Kam),又译康区或喀木,是源自藏族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地区,常与卫藏和安多地区并列。范围大致相当于现今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市、那曲市东部(聂荣、巴青、索县、比如、嘉黎五县)、林芝市东部(察隅、波密、墨脱三县),青海省的玉树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
安多与康区形成更大的地区,在吐蕃王朝时期称为多康(藏语:མདོ་ཁམས,威利转写:mDo Khams),又译朵甘斯、朵甘,意思是汇合的区域,又称多朵(Do-Toe);在元朝称为朵甘思。
康区主要的居民称康巴(藏语:ཁམས་པ,威利转写:khams pa),通用藏语康方言。
行政区划史
[编辑]元朝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这一地区,隶属于宣政院。明朝设朵甘行都司。
清朝征服青藏高原后,雍正帝对大藏区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将康区分拆,以打箭炉(今康定)为界,西部归达赖喇嘛管辖,东部划归汉地。其中理塘、巴塘、察雅、昌都划归四川,中甸(今香格里拉市)划归云南。这一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基本定型并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康区设立西康省,但西康省的西部被西藏噶厦政府实际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早期,曾设立西康省和昌都地区,后来皆撤销,西康省并入四川省;昌都地区并入西藏自治区,现为地级昌都市。
人口和民族
[编辑]康巴人
[编辑]康巴人内部有着众多不同文化和不同自称或他称的族群,如“木雅”、“布巴”、“鱼通”、“却域”、“扎巴”、“普米”、“纳木日”、“鲁汝”等等。四川藏族由于建国初期民族划分原因,把嘉绒族合并到藏族群体当中,所以形成了今天的四川藏族,实际上西藏的藏族与所谓的“四川藏族”这两个群体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四川康巴藏族人与西藏卫藏地区的藏人在体质结构上具有明显不同。四川康巴藏族人的身材高大,鼻梁高长;西藏的藏族人特点是短头型、面孔宽、身材矮[1]。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王秀玉:〈清末川康战事:川西藏区改土归流的前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A. Gruschke: The Cultural Monuments of Tibet’s Outer Provinces: Kham, 2 vols., Bangkok 2004 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