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费兆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费兆元(?—1628年),字元祯,号台简。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十月初一日生,治诗经。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乙未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四名,廷试二甲第二十四名进士,兵部观政,二十四年丁父忧,二十七年四月授刑部陕西司主事[1]升本司员外郎,三十一年七月与工部都水司主事马从龙主考陕西乡试。出为湖广荆州府知府,四十年十二月调任江西南康府,进广东副使,调福建副使,四十六年十一月升本省水利道右参政,改湖广参政,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升福建按察使、分巡建南[2],二年四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三年九月升山东左布政使,六年闰六月升光禄寺卿,七年八月叙殿工恩,升一级。崇祯继位,七年十一月升刑部右侍郎,十二月升左侍郎,崇祯元年卒,赐祭葬。

家族

[编辑]

曾祖费愚,知县。祖费学礼。父费日章,庠生。母俞氏。严侍下。娶戴氏,继娶陈氏、吴氏。子世淐、世泽。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2.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天启元年二月癸卯 以云南右布政使施尔志为本省左布政使,湖广参政费兆元为福建按察使分巡建南。
  • 《乌程县志》
官衔
前任:
徐时进
明朝荆州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胡世赏
前任:
傅道唯
明朝南康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袁懋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