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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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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大明太常寺卿
籍贯直隶歙县
字号字用章,号含初
出生嘉靖甲子十二月初十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程氏,继娶殷氏
亲属(子)岳生、娄生
出身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洪世俊,字用章,号含初直隶徽州府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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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第三十一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八十五名,廷试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进士,吏部观政,本年十二月授福建同安县知县,三十五年七月考选,擢礼部主事[1],力请福王之国。历升礼部郎中,四十三年六月升任福建参政,四十六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2]。光宗继位,泰昌元年(1620年)七月升陕西右布政使[3],红夷入寇,力保圭屿,储火药御之,寇不为患。天启二年(1622年)四月转山东左布政[4],平白莲教有功,三年三月升太常寺卿管少卿事[5],卒赠兵部右侍郎[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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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洪宇。祖父洪瑺。父洪本。母张氏。严侍下。从弟洪辅圣(举人);洪文衡(吏部考功司主事);洪佐圣(辛丑进士);洪翼圣(丁酉经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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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选,外分部司者翟师雍、游汉龙、秦道显、饶景晖、黄汝亨、马性敦、汪元功、魏成忠、冀述、夏禹英、洪世俊、徐如翰等十二人。
  2.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升福建参政洪世俊为按察使。
  3. ^ 泰昌元年七月,升陕西按察使董光宏为江西右布政,四川按察使周著为本省右布政,福建按察使洪世俊为陕西右布政。
  4. ^ 天启二年四月,升陕西右布政洪世俊为山东布政使司左布政,山东按察司副使潘文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福建按察司按察使费兆元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布政。
  5. ^ 天启三年三月,升山东左布政使洪世俊为太常寺卿管少卿事。
  6. ^ 《江南通志》
  • 《明史》
官衔
前任:
曾如海
明朝同安县知县
1595年-1601年
继任:
王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