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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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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大明太常寺卿
籍貫直隸歙縣
字號字用章,號含初
出生嘉靖甲子十二月初十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程氏,繼娶殷氏
親屬(子)嶽生、婁生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洪世俊,字用章,號含初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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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八十五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進士,吏部觀政,本年十二月授福建同安縣知縣,三十五年七月考選,擢禮部主事[1],力請福王之國。歷升禮部郎中,四十三年六月升任福建參政,四十六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2]。光宗繼位,泰昌元年(1620年)七月升陝西右布政使[3],紅夷入寇,力保圭嶼,儲火藥御之,寇不為患。天啓二年(1622年)四月轉山東左布政[4],平白蓮教有功,三年三月升太常寺卿管少卿事[5],卒贈兵部右侍郎[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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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洪宇。祖父洪瑺。父洪本。母張氏。嚴侍下。從弟洪輔聖(舉人);洪文衡(吏部考功司主事);洪佐聖(辛丑進士);洪翼聖(丁酉經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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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選,外分部司者翟師雍、游漢龍、秦道顯、饒景暉、黃汝亨、馬性敦、汪元功、魏成忠、冀述、夏禹英、洪世俊、徐如翰等十二人。
  2. ^ 萬曆四十六年十二月,升福建參政洪世俊為按察使。
  3. ^ 泰昌元年七月,升陝西按察使董光宏為江西右布政,四川按察使周著為本省右布政,福建按察使洪世俊為陝西右布政。
  4. ^ 天啟二年四月,升陝西右布政洪世俊為山東布政使司左布政,山東按察司副使潘文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福建按察司按察使費兆元為廣東布政使司右布政。
  5. ^ 天啟三年三月,升山東左布政使洪世俊為太常寺卿管少卿事。
  6. ^ 《江南通志》
  • 《明史》
官銜
前任:
曾如海
明朝同安縣知縣
1595年-1601年
繼任:
王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