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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虞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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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虞夔(?—1649年),和廷,山西平陽府平陸縣[1]末政治、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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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虞夔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西乡试第三名举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進士,刑部观政,三年授大理評事,七年升兵部职方司主事,崇祯元年升本司郎中,負責犒宣軍隊;四年外任陕西参议,升本省副使。八年起补原职,分守關中。十二年升宁夏道參政,制裁宗藩。十三年升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擊敗入侵安定皇太極入侵,並因功加左副都御史[1]

北京失陷,李虞夔家居不出。永曆二年(清順治五年,1648年)冬,姜瓖大同反正,鄉官萬練王維垣劉遷等人舉兵響應;李虞夔和兒子李弘乘勢起兵,收復潼關蒲州解州。永曆三年(1649年)十二月,清兵到達平陸,山寨失守,李弘跳崖而死,子李文球遭擒殺。李虞夔逃到陝西,躲在女婿王自簡家中,不久被執,不屈而死[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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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傳第二十五》:李虞夔,字和廷,平陸人。天啟二年進士。歷大理評事、兵部主事、郎中,犒宣大軍。出為關中參政,裁抑宗藩。擢僉都御史,巡撫寧夏。韃虜黃台吉部入侵安定,大破之。以綏輯功,加左副都御史。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傳第二十五》:北京陷,家居不出。永曆二年冬,姜瓖反正大同,諸在籍鄉官萬練、王維垣、劉遷等皆舉兵應之。虞夔偕子弘乘勢起兵,復潼關,蒲、解二州。三年十二月,清兵至平陸,山寨不守,弘投崖死,子文球執死。虞夔走陝西,匿婿王自簡家。跡得之,皆不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