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可賓(16世紀—17世紀),字禎卿,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馮可賓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湖州推官。四年(1624年)時長興縣有盜賊殺害知縣石有恒,人民以為會發生屠殺,相繼逃走,而代理知縣卻閉城自守,人民更加恐懼;他奉召安撫當地民眾,打開六道城門,再拘捕兇徒、招撫流民,於是長興再次喧鬧[3]。
弘光年間,馮可賓自兵科給事中陞任太常寺少卿[1],後事不詳。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馮可賓,字楨卿,益都人。天啟二年進士。授湖州推官。長興盜殺知縣石有恒,捕治一株連。自兵科給事中陞太嘗少卿。
- ^ 咸豐《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選舉表》:(萬曆)四十六年戊午(舉人)……馮可賓 見進士,皆同上(益都人)
-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五十一·名宦六》:馮可賓 《長興縣志》 字禎卿,山東益州人,天啟壬戌進士。授湖州推官,甲子元旦盗殺長興知縣,愚民妄疑有屠勦之舉,奔竄出境;時無正官,攝事者寡識,閉城自守,民益驚恐。可賓奉檄安撫,傳諭六門洞開,聽民出入,書榜安輯,蒞縣捕治兇徒,擒獲畧盡,一無株連;招徠流亡,旬日間熙攘如故。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 咸豐《青州府志》·卷十六下·選舉表
- 四庫全書《浙江通志》·卷一百五十一·名宦六
官衔
|
前任: 劉共忠
|
明朝湖州府推官 1622年-崇禎年間
|
繼任: 胡守恆
|
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29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