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1602年—?),字宪度,號符玉,江西吉安府吉水县白竹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二十岁中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1]。初授和平县令,宏貌若处子,而布政立法,不动声色,条理有绪,颂声四起。调归善县令,邑虽繁剧,无异治和平时。罢计钱,却供应,清契税,蠲火耗,搜弊剔蠹,兴利除害,民为位祝之。以卓异上闻,入觐,丁忧还里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