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守忠,字葵仲,號二酉,湖广宝庆府邵阳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广鄉試舉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通政司观政,五年(1625年)授大理寺左评事[1],崇祯三年(1630年)考选,擢福建道御史,管理十库,差巡视南城,崇祯四年疏劾考功郎中程国祥通贿,国祥疏辩。帝褒以清执,下都察院核奏,事得白,守忠坐褫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