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4年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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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條目,沒有廣告—鎖螺絲(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9:41 (UTC)
- 您好,我很抱歉您的條目被刪除,由於您所編輯的條目過短加上屬於廣告內容,這並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因此無法同意您的請求。--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0月1日 (三) 05: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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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用途。—Hibiki 14(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1:42 (UTC)
- 請問可有其他理據?--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2:55 (UTC)
- 候覆良久,仍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05: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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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DRV與管理員@Aoke1989:是否執行共識有關,在英文維基百科,按照慣例,這種情況事先是要與當事管理員交流的,但是此管理員只在夜間出沒,因而本人直接DRV。—114.81.255.41(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05:08 (UTC)
- (+)支持:大量報導--M940504(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01:00 (UTC)
- 在執行刪除動作時,這個條目已經提交近一年了,這幾個來源都明確表明這部電影將在2013年上映,而至刪除條目為止(2014年7月),它仍未上映。指引(不是方針)中有這樣一句話,過去拍攝而沒有完成或未發佈的電影也不應擁有獨立條目,除非這項失敗具有足夠的關注度。而這部電影不管是將上映還是已經失敗,自2013年9月後就沒有了消息,也沒有可靠來源(電影指引中可靠來源的界定,不是方針)的有效介紹。參考了討論和指引的內容後,我決定刪除了這個條目。--Aoke1989(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6:38 (UTC)
- "2013年9月後就沒有了消息,也沒有可靠來源(電影指引中可靠來源的界定,不是方針)的有效介紹"不足為奇,見WP:NTEMP"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被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0:34 (UTC)
- 有鑒於存廢議之中,反方所列來源均符《關注度通用指引》,又關注度不止於一時,而《關注度(電影)》亦非指引,未經廣泛討論及認可,唯其內容匱乏,則恕難奉還,有請重撰。--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06: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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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員, 我們是"通解紅樓夢"和百度百科的詞條"通解紅樓夢"的作者, 而且已經授權在百度百科, 望請重新審核我們在維基百科建的詞條"通解紅樓夢", 切望能儘快恢復, 您多費心了, 謝謝!—64.231.5.213(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02:17 (UTC)
- 駁回,該文有違《收錄準則.無廣告》。--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09: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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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愛奇藝影業」詞條僅供視頻及電影屆同仁參考影業動態使用,旨在補充2014年中國互聯網視頻行業與電影行業的融合發展情況。信息並不涉及任何廣告及個人宣傳,請審核大人審閱,參考連結新聞動態:http://www.iqiyi.com/common/20140724/dfd3f9ac8871778e.html 以及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4213844.htm?fr=aladdin 十分感謝!—HeYang 2014年9月29日 (一) 03:39 (UTC)
- 駁回,刪除合符《快速刪除守則.G11款》。--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0: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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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3][4][5]--114.81.255.3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18 (UTC)—114.81.255.3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18 (UTC)
- 上列來源,或未符《關注度指引》,或已否納於存廢議,遂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0: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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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恢復為最後一個標記為侵權版本的頁面,原頁面疑似在侵權刪除後被原頁面創建者移動入temp版本,我認為此行為應該由管理員執行而非創建者自己。—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30日 (二) 00:50 (UTC)
- 已理。--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0: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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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實為此條目的原始提刪人180.155.69.97,在此過程中似乎犯了錯:未考慮已有來源[6]和[7],因而覺得有必要送交WP:DRV。@Nivekin:@Aoke1989:@SiuMai:—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6 (UTC)
- 存廢議正方已清楚講述違則之處,而上列兩個來源亦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遂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05:50 (UTC)
- (?)疑問,@Wong128hk:第二個來源不符WP:GNG中的哪一點?--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1:19 (UTC)
- 並未有深入介紹組織。--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1: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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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首先,AfD中無刪除共識。其次,關閉管理員在關閉時未給出刪除理由。與之交流後發現,他是看到我放在條目討論頁的英文維基百科存廢討論結果才作的決定。但是英文維基百科的存廢討論是2010年發生的,且當時並沒有任何人尋找中文來源。為此,我還去英文維基百科進行了DRV,但因為無人參與,沒有成功。([8])—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4:46 (UTC)
- 存廢議當中已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1:32 (UTC)
- (※)注意@Wong128hk:Talk:Roundtable研究所及其網絡也應當恢復--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1:40 (UTC)
- 已還。--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13:2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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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裏面說可以要回來的—Baixyy(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22:40 (UTC)
- 「要回來」是想恢復還是想要原始碼?確為廣告宣傳,速刪無誤。--Kuailong™ 2014年10月3日 (五) 16: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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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curriculum的對應應為 「教程」而非「課程」--試圖編輯「課程」發現詞條無法改變,試圖添加新詞條「教程」,獲得已刪除提示,並給出建議到這里尋求解釋再添加—ElleShould(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16:49 (UTC)
- 原刪除無誤,刪除記錄並不影響重建條目。--Kuailong™ 2014年10月3日 (五) 16: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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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愛斯克語在中國已經存有一定的影響力,隨意刪除的行為不符合百科全書的行為歸范 -->—115.148.249.155(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9:21 (UTC)
- 未完成:無此規範。-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2:1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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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為什麼要刪除?我還沒有新增完全的資料說…@@…是有什麼地方 違反規定了?可以明確告訴,需要什麼資料才不會被刪呢?—Asky1982(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19:24 (UTC)
- 確實僅有模板,符《快速刪除守則》。鑒於閣下未有足夠時間改善文章,現考慮暫予復還,以供擴展,唯此文曾經提刪,理由為缺乏關注度,現請提交來源或援據證明此人符合《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以免徒然。--J.W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1:52 (UTC)
不好意思…請問要怎提交來源?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ky1982(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26日 (五) 21:13加入。
- 請列於此。--J.W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2:3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10月5日 (日) 09: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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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並沒有條目與此內容相同,而且Da De Dum(我失戀)為陳慧琳第五張廣東專輯,絕對有必要開一個新條目去作簡介及記錄用途。—Kc913(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2:23 (UTC)
- 見Da De Dum (我失戀)。--J.Wong 2014年10月5日 (日) 12:09 (UTC)
- (!)意見:若括號為標題的一部分,而非消歧義之用途,那麼條目就應該移動至此標題。可參見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HYH.124(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15:55 (UTC)
- 既遷並還。--J.W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0: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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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政黨顏色模板,請恢復並移動至Template:Party meta/color/Christian Democratic People's Party of Switzerland(請在移動時選擇也移動其討論頁!)。不過在移動之後請保留原名稱為重定向,機械人不會對重定向提刪。—HYH.124(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15:48 (UTC)
- 等等,請恢復然後移動,原名稱不留重定向。--HYH.124(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02:51 (UTC)
- 既還並遷。--J.W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1: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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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更多傾向於保留,卻被Shizhao刪除,故請求複覈。—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4年 2014年9月27日 (六) 10:48 (UTC)
- (+)支持作出此評論"為一個已經有條目的東西再專門留一個刪除的胡話我覺得不太好。"的人似乎根本不知前因後果。當時我在現場,也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實是某用戶寫了一個開飛機,被提交AfD,結果是刪除加重定向。內容則被轉移至"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開飛機,此做法未有違背方針/指引 --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13:22 (UTC)
- 有請書生兄解釋刪除原因以資決定。--J.Wong 2014年10月2日 (四) 07:49 (UTC)
- 未看出有保留的理由。從討論上看,"為一個已經有條目的東西再專門留一個刪除的胡話我覺得不太好。"我覺得很有說服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8日 (三) 01:53 (UTC)
- 未見復還之由;既然經存廢議而刪,而無共識遷之於「維基百科」空間,則今刪之亦實無誤。--J.Wong 2014年10月8日 (三) 03:1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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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編輯的內容都是參考於正規媒體,內容是真實的>—Gdgqjy(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03:18 (UTC)
- 刪除理由是廣告宣傳,不是真實性。--Kuail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04:3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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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條目,內容還沒有進行調整完—Tristan.ng(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02:15 (UTC)
- 那請直接重建無廣告宣傳內容的條目,目前內容速刪無誤。--Kuail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04:4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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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這條目是有參考文獻的:罐內調色技術—威力無比(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01:39 (UTC)
- 即使不是宣傳也是侵權,請閱讀維基百科相關規則。--Kuail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04:4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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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發佈的罐內調色技術,並沒有廣告成分吧。至少沒有誰從中獲取什麼得益。我只是分享一下這個技術而已。維基百科不是接納各方面的知識文檔文章嗎?如果是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修改的吧!—威力無比(留言) 2014年10月9日 (四) 01: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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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普惠體檢——編輯——這裏只是針對普惠體檢的簡單介紹以及路線的提示,旨在為網名提供方便~煩請管理員覆審.謝謝O(∩_∩)O~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nl036(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8日 (三) 15:28加入。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05:2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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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劇己開拍, 稍前己補充參考[9]—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10月8日 (三) 14:49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05:2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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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劇己開拍, 稍前己補充參考[10]—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10月9日 (四) 18:14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10: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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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哪裏像機器翻譯了,內容也只是還有很多沒補充完>123.192.224.175(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08:16 (UTC)
- 刪除理由是明顯且拙劣的機器翻譯。123.192.224.175(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08:16 (UTC)
- 文句不通,亟需改善,速刪無誤。--J.W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10:34 (UTC)
- 把原來的內容重新整理可以麼。123.192.224.175(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12: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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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刪除理由是什麼呢? 我所編輯的均為真實客觀,並非廣告性質,沒有想要打廣告—Wxn081804(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00:53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11日 (六) 07: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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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為什麼要刪除?我還沒有新增完全的資料。是有什麼地方違反規定了?可以明確告訴,需要什麼資料才不會被刪呢?謝謝!—Happy Life Quotes(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01:40 (UTC)
- 語調欠中立,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10月11日 (六) 08:19 (UTC)
- 狀態: 發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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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洲總站是珠海市的主要建築,也是珠海市首個公共運輸交匯處,建於1979年。之前未能給出第三方介紹,現附上於此:《廣東省珠海市地名志》(1989年出版)第175頁。若能通過,我即刻修改參考引用。—xinzi2010 (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16:47 (UTC)
- 鑒有新據未經評核,現發還再議以交社群評議。--J.Wong 2014年10月12日 (日) 02: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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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希望能夠將該頁面的內容及編輯歷史移至User:siiftun1857/2ndUser/OldPage/Template:User siiftun1857。
說俗點就是留份拷貝。
--The M&S Talk!•貢獻•Email•現在進行時ℳ 2014年10月12日 (日) 02:34 (UTC) - 存廢議與者所言有理,遂翻原決並遷之於用戶子頁。--J.Wong 2014年10月12日 (日) 02: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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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提名Siyuwj成為管理員的條目,應開放給大家投票。 – 333-blue(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1:34 (UTC)
- 查無此頁,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4年10月12日 (日) 02:37 (UTC)
- 閣下當事先徵得對方同意始作提名,現既為受薦者提刪,則可視為反對提名,乃駁回所請。另,請修改段落時小心以免不慎刪除他人留言。--J.Wong 2014年10月12日 (日) 08:4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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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對於「生平」一段疑似侵權質疑。—Zangbianxuegu(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4:43 (UTC)
- 該段亦雷同或類近於網上其他文章,實有侵權之嫌,遂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12日 (日) 08: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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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實驗樓是一個2014年才上線的網站,希望能覆核—隨心123(留言) 2014年10月14日 (二) 03:26 (UTC)
- 該條目為廣告條目,這與是否新上線無關。Bluedeck 2014年10月14日 (二) 04: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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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 "科學偵探團"係在台灣地區已播出兩個月的兒童教育科學節目,且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013年度補助製作之高清電視節目,為提供華人地區電視觀眾了解此節目動態及內容簡述,故建立本條目,申請覆核,希望能重新呈現本節目之介紹頁面了,謝謝!
前述相關證明資料:http://www.bamid.gov.tw/BAMID/Code/NewListContent1.aspx?id=fb36bb8d-842c-4d1c-876a-c20fec38a12c
官方網站:http://www.my-cartoon.com.tw/sciencedetective—118.163.149.49(留言) 2014年10月9日 (四) 03:28 (UTC)
- 請援其他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10月10日 (五) 10:24 (UTC)
新聞報導: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348&docid=102883179
節目預告影片即超過千人點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g4pr0UoDpw&list=UU4l1NM5gzb-XeziRX4fCrtw
FB粉絲團約1400人 https://www.facebook.com/sciencedetective
請問以上是否足夠證明關注度,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63.149.49(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4日 (二) 11:55加入。
- 請勿提交預告,無論文章抑或短片。FACEBOOK並非可靠來源。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14日 (二) 04:3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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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已經刪減很多累贅的部份,只是簡述他於無線電視的演出,並加入參考資料。(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19:41 (UTC)
- (:)回應閣下撰寫的條目已經列明來源,但存在兩個問題。第一,來源的質量沒有保證。維基百科的參考來源必須具有事實校驗過程,而且必須與主題無明顯的利益衝突。只有這樣條目才能真正做到WP:V和WP:NPOV 。第二個方面我不直接說明,而是舉個例子:
- 假設你要寫一篇關於百老匯大廈的條目。你找到一張地圖,經過觀察然後寫到:"百老匯大廈,位於上海市虹口區黃浦路坐標**,距離外白渡橋**。"然後你覺得內容不夠,於是又寫到:"距離外白渡橋**,距離俄國領事館**,佔地面積**,……"然後你當然可以得到一篇足夠篇幅的條目。然而,如果我也有相同的一張地圖,也想按照你的方式寫一篇文章,我則會寫"高**,距離黃浦公園**,與蘇州河最短距離**,與黃浦江最短距離**……"完全不一樣!不同的人,用相同的方法,參考同一來源……這說明寫法有問題。事實上地圖並沒有介紹百老匯大廈,只是標註了一下而已。這種編寫方法涉及發掘有限介紹背後的內容,也正如你所看到的,每個人發掘的結果完全不同 。在維基百科,這種行為屬於原創研究,當然是不允許的。那麼怎樣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很簡單,如果你有這個來源。它詳細地介紹了百老匯大廈。所以你和我讀懂這篇文章後,寫出的條目不會有多大差別。
- 回到正題。閣下找到的部分來源是介紹某部電影,然後標明袁鎮業出演**。同樣道理,你查找這幾部電影,我查找那幾部電影,結果我們寫的條目完全不一樣。我們需要一些來源,直接而詳細地介紹袁鎮業的事業,才能保證條目不淪為原創研究。
- 我曾經嘗試過尋找來源改善條目。首先,作為娛樂圈中人,不太可能有線下/紙質來源。於是我查找了百度新聞,非常抱歉,什麼都沒有。總之,我不支持這一覆核,如果閣下在來源方面有突破性的發現,請及時列於此處 。@Cat Chan88:--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13:19 (UTC)
- 回到正題。閣下找到的部分來源是介紹某部電影,然後標明袁鎮業出演**。同樣道理,你查找這幾部電影,我查找那幾部電影,結果我們寫的條目完全不一樣。我們需要一些來源,直接而詳細地介紹袁鎮業的事業,才能保證條目不淪為原創研究。
- 假設你要寫一篇關於百老匯大廈的條目。你找到一張地圖,經過觀察然後寫到:"百老匯大廈,位於上海市虹口區黃浦路坐標**,距離外白渡橋**。"然後你覺得內容不夠,於是又寫到:"距離外白渡橋**,距離俄國領事館**,佔地面積**,……"然後你當然可以得到一篇足夠篇幅的條目。然而,如果我也有相同的一張地圖,也想按照你的方式寫一篇文章,我則會寫"高**,距離黃浦公園**,與蘇州河最短距離**,與黃浦江最短距離**……"完全不一樣!不同的人,用相同的方法,參考同一來源……這說明寫法有問題。事實上地圖並沒有介紹百老匯大廈,只是標註了一下而已。這種編寫方法涉及發掘有限介紹背後的內容,也正如你所看到的,每個人發掘的結果完全不同 。在維基百科,這種行為屬於原創研究,當然是不允許的。那麼怎樣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很簡單,如果你有這個來源。它詳細地介紹了百老匯大廈。所以你和我讀懂這篇文章後,寫出的條目不會有多大差別。
- 呈請須遞交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4年10月5日 (日) 12:0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10月14日 (二) 04: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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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公司的客觀介紹,無任何誇大之事,按照維基「自由的百科全書」精神,不應被刪除。—Ts19811101(留言) 2014年10月15日 (三) 01:51 (UTC)
- 未完成:廣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0月15日 (三) 01: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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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只是介紹此機構,為何說是因爲宣傳而刪除?請問如何介紹才不是宣傳?謝謝!—VitoTong(留言) 2014年10月15日 (三) 05:45 (UTC)
- 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駁回。--J.Wo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22:25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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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只是介紹此機構,為何說是因爲宣傳而刪除?請問如何介紹才不是宣傳?謝謝!—VitoTong(留言) 2014年10月15日 (三) 05:47 (UTC)
重複。--J.Wo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22: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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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覆核理由 --以下補充資料希望能證明本條目之關注度,期盼管理員能夠給予申訴之機會,請過目:
*詳細播出時段請參考節目表連結:http://tgc.ebc.net.tw/2009/?c=12420507200931#GUIDE
http://mod.cht.com.tw/channel/epginfo.php?chid=018
*本節目最近一次播出列名(10/12)台灣 AGB Neilsen收視率調查全頻道第41名,依統計方式約超過15萬觀眾同時收看。
台灣艾傑比尼爾森媒體研究公司
節目明細排名表-所有4歲以上個人(擷取部分資料)
日 期:2014/10/12 星期日 時段:02:00~25:59 地區:臺灣全省 總人口數值('000):22091
1 綜藝大集合 FTV 20:00-22:00 4.06 41 科學偵探團 YOYO 18:28-18:58 0.64
2 超級紅人榜 SANLI 18:29-19:59 2.76 42 民視無線晚間新聞 FTV 17:58-18:29 0.63
3 中視新聞全球報導 CTV 18:57-20:00 1.96 43 LINE TOWN麻吉樂園 YOYO 18:58-19:58 0.62
4 航海王20 TTV 18:27-18:57 1.88 44 1600世間情 SANLI 15:59-18:29 0.61
5 台視晚間新聞 TTV 18:57-20:00 1.83 45 天才衝衝衝 ETTV 18:00-20:01 0.61
>—Paulke58(留言) 2014年10月16日 (四) 04:20 (UTC)
- 請參考《關注度指引》提交合適來源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10月16日 (四) 05:3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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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過去自請刪除用戶頁,現請求恢復全部版本為可見—紅茶往事(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02: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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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其他的九龍巴士路線都有其頁面,為何此線卻刪除了?—Yaviky(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14:47 (UTC)
- 此文經存廢議而刪,請提交來源以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10月11日 (六) 06:55 (UTC)
- 香港巴士大典有描述。[11]
另附上粵語維基的相同條目。[12] —Yaviky(留言) 2014年10月14日 (五) 17:31 (UTC)
- 非可靠來源。--J.Wo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14:04 (UTC)
- 那麼這兩個呢?[13][14] —Yaviky(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13:30 (UTC)
- 本人在維基百科右上方搜尋「九龍巴士」,已出現很多路線的條目。為甚麼很多路線都有其條目,偏偏這8號線卻被刪去呢?—Yaviky(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13:51 (UTC)
- 非可靠來源,駁回所請。本方針有定︰切記文文相異,每頁均有獨特之處。請勿牽連類比。--J.Wong 2014年10月17日 (五) 14: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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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敝人建立新條目並編撰此人名之資料,該人名為台灣配音員,並有附上相關來源資料網站以供查證,之後敝人所編輯之資料被提出存廢討論並通過,發現敝人所編輯之該人名已有他人建立新條目的紀錄但被提出存廢討論數次,且之後都是由同一位管理人所刪除,理由均為「曾經依存廢討論被刪除的重建內容」,造訪該名管理人的使用者頁面發現用戶框紀載着「痛恨中文配音」,不知是否因此而刻意遭到刪除,敝人自認在該頁面所編輯資料完全屬實並無愧於心,在此想提出存廢覆核請求。—Maccha(留言) 2014年10月14日 (二) 14:58 (UTC)
- 紀錄核畢,未見問題及偏袒之處。君須提交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22:22 (UTC)
- 後方連結為台灣配音資料庫,以此做為資料來源供查證,還煩請過目,並也在此向您道謝。http://www.taiwan-cv.com/cgi-bin/wiki.cgi?wikion=%B6%BE%A6%E3%AA%B4Maccha(留言) 2014年10月16日 (四) 14:32 (UTC)
- 未符《人物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17日 (五) 15: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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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被刪除的理由是「廣告詞條」,請問下是該詞條下方的外部連結嗎(該連結是唯一的詞條說明,並且我已發版權郵件)?詞條內容並無相關廣告內容,請覆審。謝謝。—Hoter112(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09:09 (UTC)
- 駁回,速刪無誤。--J.Wong 2014年10月17日 (五) 15: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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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不是廣告內容,這本雜誌是中國電子科技大學官方發行的非盈利性質的學術期刊。該期刊已經發行很多年了,並非是為了宣傳才添加到維基百科上的。—Mhxiaoshenyou(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13:57 (UTC)
- 速刪無誤,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17日 (五) 15:34 (UTC)
- 狀態: 結
其一,論廣告及宣傳,本人不解,何為廣告?何為宣傳?本人自問內容未有提及隻字廣告宣傳,廣告宣傳何來?
其二,至於關注度指引,本人更是一頭霧水、不解此惑。已依照指示加入 資料來源 一項,其實亦不過原着已矣。縱觀其他書籍之頁面,乃亦如是,更使本人不知所措。
其三,本人極懷疑要求刪除此頁之人未曾讀過此頁,更懷疑管理員有否在決定刪除本頁以前曾略讀本頁。
其四,本文字字乃本人所作,本人決不幹抄襲此等可恥之極之事,敬莫辱我人格。 Antique aster dawn(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4:25 (UTC)Antique aster dawn—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tique aster dawn(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7日 (五) 16:43 (UTC)加入。
- 一、鑒於既刪內容未為廣告,無違於《快速刪除守則》,乃還。
- 二、《關注度指引》有定其程序,現值提案候善。期屆則會再判斷是否交付存廢議,然則閣下亦會再有七日時間說服社群此文確有其關注度,符前述指引。存廢討論完結以後,仍有不滿,請循《存廢覆核方針》遞案於此。
- 三及四、茲不予置評。
- 以上。--J.Wong 2014年10月18日 (六) 06:44 (UTC)
感謝回覆,本人在提交此案前其實還未熟悉維基守則用法等,只因三番四次被要求改善云云,在五內如焚又不知所措之下急急提交此案。在別人之指導下方明白此乃操之過急之舉,因此已經速速刪除此條目,不知閣下如何得見?
另外,關於關注度指引,有人已替本人編輯頁面,不知所謂關注度指引是否就是如此?望可得覆。
Antique aster dawn(留言) 2014年10月18日 (六) 14:25 (UTC)Antique aster dawn
- 前一個問題,未明所以,恕無法回應。閣下須知,《關注度指引》所重者,乃條目主題有否得到其他來源深入講述、介紹,而非文章內容多寡豐陋。該指引亦已詳細講述所須來源為何,請期屆之前補充所須來源。--J.Wong 2014年10月18日 (六) 15:2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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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劇己開拍, 稍前己補充參考[15]—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13:24 (UTC)
- 駁回,存廢議主刪方所言有理,須援其他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10月11日 (六) 06:50 (UTC)
- 重新整理可以麼? 因該劇己拍攝完成, 編輯員不用時間重新創建. --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10:22 (UTC)
- 請參閱《關注度指引》,以了解所需來源。--J.Wong 2014年10月11日 (六) 16:3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10月21日 (二) 08:1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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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修改內文,請覆核,謝謝!—Chrisoffice(留言) 2014年10月20日 (一) 06:03 (UTC)
- 《關注度指引》有定其程序,該文仍值提案候善,恕無可受理。--J.Wong 2014年10月21日 (二) 08: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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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財富500強公司en:Schlumberger,且原條目質量尚可,並非無故宣傳。恢復後會予以改善。—Zuohaocheng(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04:03 (UTC)
- 確為廣告,恕難效勞,有請重撰。--J.Wong 2014年10月21日 (二) 08:38 (UTC)
- 狀態: 改判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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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關注度!!----[16][17][18][19][20][21][22]—147.8.16.237(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05:23 (UTC)
- 討論未周而妄置結論,乃翻原決,並改處無共識。--J.Wong 2014年10月21日 (二) 08: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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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在香港大學間影響力很大的系列講座活動,希望予以審核通過,如果是因為創建用戶名的問題,請問是否改過用戶名後可以創建了呢?—竹林探月(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09:11 (UTC)
- 無關乎創建者名稱,而在其宣傳之意有違《收錄準則》。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21日 (二) 10:0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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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故被刪,條目內已列兩個參考,又有多個語言版本,缺乏關注的指控不成立,而且又沒有掛關注度模板,由提刪至刪除只有半天的時間,沒有在當天的頁面提刪[23],提刪時亦沒有知會原創人。—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23日 (四) 01:26 (UTC)
- 已經恢復。抱歉。另,是10月16日提刪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23日 (四) 03:32 (UTC)
- 條目10月22日早上建立,同日下午被提刪到10月16日的頁面。--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23日 (四) 04:2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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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什麼紅嶺創投的可以,我們就不行?—Imoney809(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08:06 (UTC)
- 駁回,廣告有違《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10月23日 (四) 19: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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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乃由官方設立的頁面,並無侵權內容。為何被刪除?—Shubon(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08:01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24日 (五) 16:0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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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現時香港本土出版並在市面販售(OK、7-11便利店、各報攤)的唯一一本動漫資訊雜誌,創刊於2004年,已有逾11年歷史,並突破300期,現時售價為18元,是香港動漫歷史的重要一頁。related links: 1.http://www.crossmedia.com.hk/ 2.https://www.facebook.com/aniwave.com.hk?ref=stream&fref=nf —Silvercosmos(留言) 2014年10月25日 (六) 14:42 (UTC)
- 查無紀錄,恕無可效勞,結。--J.Wong 2014年10月26日 (日) 02: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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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世界自由民主聯盟有歷史知名度/關注度和一定重要性,其存廢投票涉及已遭永久封禁之中國傀儡分身大戶,該刪除顯非共識。—WildCursive(留言) 2014年10月25日 (六) 15:17 (UTC)
- 駁回,該文確為廣告,無關乎其關注度,其中有傀儡亦無改結果。--J.Wong 2014年10月26日 (日) 03: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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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先創建條目引用所謂侵權文章非常簡短,之前已向添加有關標記的同事提出是會更進添加出處連結並可增加書籍資料避免來源單一,可惜本人誤報申告未有得到重視。感謝有關同事高效盡職打理事務,希望百忙中可以留意到有關條目的特殊情況,同時希望不要迴避溝通,謹望允許恢復條目顯示方便更進改善以符合既定原則和程序,謝謝。—約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22日 (三) 02:30 (UTC)
- 確為侵權,駁回。--J.Wong 2014年10月23日 (四) 19:16 (UTC)
- 粗陋認為如此高效未有添加必要的標示公告給予恰當編輯緩衝便快速屏蔽條目是反常的做法,並不利於健全發展充實本站資源,始終希望解釋創建不足2日便迅速採用冷藏這樣的處理時間是否避開了本站運作許多合理必要的商議等編輯程序,謹望重新考慮有關操作是否合理,謝謝--約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24日 (五) 01:47 (UTC)
- 《維基百科》素奉《共享創意.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協議》而行,內容皆可自由取用,唯須引據。襲摹他作,違悖宗旨,必須匿去,交予審核。自交付審核之日起,有七日辯解及重撰,誠未見不足之處。--J.Wong 2014年10月24日 (五) 16:00 (UTC)
- 那麼可否告知一般什麼情況下可以主動為懷疑侵權條目添加侵權告示,可以說明一下有關的警示方針嗎--約克客(留言) 2014年10月26日 (日) 04:0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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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演出《隋唐英雄 3&4》的主角歐陽飛燕。—8045889a(留言) 2014年10月25日 (六) 16:33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10月26日 (日) 04:4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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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為北京大學下屬學院,不知原版本哪有侵權行為,故詢問新建該詞條是否可行。—Niznfox(留言) 2014年10月25日 (六) 18:49 (UTC)
- 可以,唯請參閱各方針指引,以免向隅再度。--J.Wong 2014年10月26日 (日) 04:4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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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票聚寶一詞是近期剛剛上線且真實存在的網站名稱,其介紹真實有效,沒有任何誇大,或是廣告宣傳,沒有留網站網址作為廣告引入流量,隨着網站的進一步完善,未來此詞條未來的百科搜索量必將大幅攀升,對於真實存在的名詞應當予以收錄—Piaojubao(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4:03 (UTC)
- 閣下賬戶名,加上網站上線才幾天的事實,判定為宣傳並無問題。--Kuailong™ 2014年10月27日 (一) 06: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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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由官方提供企業介紹,創建詞條並對詞條進行描述。—Geminifc(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3:08 (UTC)
- 這就叫做廣告宣傳。--Kuailong™ 2014年10月27日 (一) 06: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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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現時香港本土出版並在市面販售(OK、7-11便利店、各報攤)的唯一一本動漫資訊雜誌,創刊於2004年,已有逾11年歷史,並突破300期,現時售價為18元,是香港動漫歷史的重要一頁。related links: 1.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ki/%E5%8B%95%E6%BC%AB%E7%8B%82%E7%86%B1 2.http://www.crossmedia.com.hk/ 3.https://www.facebook.com/aniwave.com.hk?ref=stream&fref=nf—Silvercosmos(留言) 2014年10月26日 (日) 03:54 (UTC)
- 請提供連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10月26日 (日) 04:50 (UTC)
關注度連結related links補充﹕ A.有關該雜誌有份參與舉辦之活動﹕1.http://www.hkdea.org/ict2008/review_c.html 傳媒夥伴(頁面右下角) 2.http://www.cuhkacs.org/9/0305.html 活動贊助(內文結尾) B.動漫同人相關﹕1.https://zh-hk.facebook.com/SakurahimeCosplayer/photos/a.374262485967991.84758.373117329415840/671833899544180/ 2.http://www.cwhk.org/php/CwCompetition.php?cw_id=33&type=1page§ion=result 3.http://column.hkdoujin.com/?p=594 4.http://www.tinykylie.com/forum/redirect.php?tid=8147&goto=lastpost 5.https://zh-tw.facebook.com/castaly.cannamirai/posts/408138212619960 6.http://maidya.blogspot.hk/2013/01/ani-wave.html C.讀者在youtube介紹該雜誌的影片﹕1.http://www.youtube.com/watch?v=rQmaF8jSm_A 2.http://www.youtube.com/watch?v=MD243PjH8sI 3.http://www.youtube.com/watch?v=PczfGTSK7oM 4.http://www.youtube.com/watch?v=NxuYx1Urb90 5.http://www.youtube.com/watch?v=5ayiYvHQK0c D.有關該雜誌的查詢﹕1.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82900839 2.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10603533 3.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7040203694 4.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100904951 5.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091003594 E.其他﹕1.http://tieba.baidu.com/p/2258103509 2.http://tw.24reader.com/search?searchKey=aniwave 3.http://www.oldcake.net/viewthread.php?tid=21541&page=1 4.http://bloodandsteel-acg.blogspot.hk/2012/05/ani-wave.html 5.http://www.makotow.com/%E3%80%8Aani-wave%E3%80%8B%E5%8D%81%E5%91%A8%E5%B9%B4%E8%A8%98%E5%BF%B5/ 6.http://www.shadowzo.com/%E5%8F%AA%E8%83%BD%E6%B4%BB%E4%B8%80%E5%80%8B%E7%9A%84%E5%B8%82%E5%A0%B4%EF%BC%9F-%E2%94%80-%E9%96%92%E8%AB%87%E9%A6%99%E6%B8%AF%E6%9C%AC%E5%9C%9F%E5%8B%95%E7%95%AB%E9%9B%9C%E8%AA%8C/ 7.http://www.puzzleanimation.com/internationnews.html (國際新聞2012) 8.http://www.ail.com.hk/ajfhk.html 9.http://www.17t17p.com/thread-832709-1-1.html
- (:)回應:好像所有都不是有效介紹。--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27日 (一) 07:23 (UTC)
- (:)回應:其實雜誌公司的facebook link:https://zh-tw.facebook.com/aniwave.com.hk 有真實圖片顯示雜誌已出版至328期並具11年歷史之久,足以證明雜誌具有一定的關注度,並且該facebook上亦有4656個讚,同時該雜誌公司亦設有網頁,即使該雜誌「並非非常熱門」,也「不等於是冷門」,本身條目的提刪理據就不充分,ISSN也不是雜誌必須具備的,雖然那批連結只是一些不同團體或個人相關,但也顯示出網絡上有不同層面的人士在關注討論該雜誌,故希望可將條目恢復成可編輯。--—Silvercosmos(留言) 2014年10月26日 (日) 07:50 (UTC)
- 均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亦未見值予斟酌之處。--J.Wong 2014年10月27日 (一) 12: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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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僅僅是剛開始對這個新條目的簡單敘述,還沒來得編輯完整就保存,懷疑誤刪除,請幫忙檢查下,謝謝!—Csnapmade(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1:32 (UTC)
- 廣告貌,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27日 (一) 13:4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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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萬達院線,即「萬達電影院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隸屬於萬達集團。】這也屬於廣告宣傳嗎?那你看現有的「萬達集團」詞條不是更甚?這個描述是非常客觀的,怎麼會涉及廣告宣傳?—Geminifc(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08:25 (UTC)
- 重複,結。--J.Wong 2014年10月29日 (三) 13:1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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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個人恢復用戶頁—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佔領中環(留言) 我要真普選 Asdfugil留言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2014年10月29日 (三) 13:08 (UTC)
- 復還,請考慮清楚再提刪。--J.Wong 2014年10月29日 (三) 13: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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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有內容均為VIRGLASS官方內容,有權威媒體報道佐證,請覆核,謝謝!—Cnx56(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5:34 (UTC)
- 拒絕,內容為宣傳的文稿,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只接受客觀介紹的內容。--Aoke1989(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13: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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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正常人物介紹,未帶有任何商業性質,未連接任何個人可更改網頁或內容,所有內容屬實且具有考證證據,可提供該人物所有生平及獲獎證明。內容沒有任何廣告成分,都是已知所獲獎項,有獎項年鑑印製版本和獎項官方網站的在線展覽。 沒有連接入任何個人可更改的網站和內容,內容僅包括部分生平和獲獎內容,所連接項目均沒有任何聯繫方式。 內容完整、真實、有效。作品在國內少被報道,但在國際各頂級獎項皆被認可。—Artemis521(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8:22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1日 (六) 02: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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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何人可涼茶頁面的編輯是純屬於教育大衆之用意,必無宣傳的用意存在。—Plusdeaf(留言) 2014年10月31日 (五) 09:39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1日 (六) 03: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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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 TF家族頁面的資料均為官方資料 2. 家族和成員資料屬簡介性質,並非廣告 3. 資料內原有廣告意思的句子經已刪除,並不在頁面上存在—Vincent500060(留言) 2014年10月30日 (四) 07:01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0月31日 (五) 10:07 (UTC)
- 請問管理員憑甚麼判定此專頁為廣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Vincent500060(對話|貢獻)於 2014年11月3日 (一) 14:32 (UTC)加入。
- 內容欠中立,遣詞欠客觀。--J.Wong 2014年11月3日 (一) 07:13 (UTC)
- 請問是頁面哪個部份欠中立?麻煩管理員告知好讓我能改進一下 謝謝喔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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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詳細告知存廢理由,以便進一步修改—以思之遠(留言) 2014年11月3日 (一) 08:19 (UTC)
- 非有效存廢覆核請求。--廣雅 范★ 2014年11月3日 (一) 08: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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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開始時無參考和來源(存廢討論理由:「無任何參考或來源、疑不是真實的事」);存廢討論進行投票時,列出了參考文獻,此條目仍然遭刪除。 – 333-blue(留言) 2014年11月2日 (日) 08:50 (UTC)
- 來源非可靠。--J.Wong 2014年11月3日 (一) 08:49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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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快速刪除及存廢均未給出正當理由,請管理員將你們的操作理由告知—以思之遠(留言) 2014年11月3日 (一) 08:41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4年11月3日 (一) 08:5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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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不明白為何此條目會被刪除,這並非同人而是官方發行的小說,而且刪除的時候並沒告知我理由,只是單純通知。—Keith Law 2014年11月3日 (一) 02:53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agax(對話|貢獻)加入。
- 請參閱《關注度指引》。--J.Wong 2014年11月3日 (一) 09:0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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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演出《笑傲江湖》的主角任盈盈、《女醫神Doctor X》的主角城之內博美等要角。—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4日 (二) 04:24 (UTC)
- 符上述指引,復還。--J.Wong 2014年11月4日 (二) 09:2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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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加入TVB配音組兩年,已經配過好多要角。—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4日 (二) 04:29 (UTC)
- 復還,請盡快補充內容。--J.Wong 2014年11月4日 (二) 09:3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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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知名的科技園、軟件園開發商,關注度足夠;雖條目創建者動機從疑,然而條目內容尚有改善的空間,不至於G11—DukeAnt(留言) 2014年11月4日 (二) 16:35 (UTC)
- 呈請所言有理,唯末段有廣告之虞,乃復還,並削去末段,以符《刪除守則》。--J.Wong 2014年11月5日 (三) 09: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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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人物符合WP:BIO在世的人中倒數第三項 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 本人提交的第一個頁面 兩次提交可能第一次屬於編輯內容不符合規定 但此次確為客觀描述 希望為以後即將編寫提交的其他同類型人物藝術家、攝影師、設計師頁面找到可提交的方法 看了中文的所有設計師、建築師的頁面後 參考「陳幼堅」「馬岩松」「徐冰」等頁面謹慎措辭 儘量使用相同的敘述方式 並無羅列成就 為敘述內容增添了時間和地點描述 只留下了部分有參考的內容 並為現有的敘述增添了可考的公共網頁官方網站固定版本不可更改內容的參考連結 所有連結均無廣告成分 並無個人網頁—Artemis(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03:42 (UTC)
- 仍過於側重其成就,建議多講述其作品或風格,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5日 (三) 09:3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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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重新編輯,以符合客觀公正原則。—Geminifc(留言) 2014年10月28日 (二) 03:02 (UTC)
- 正值存廢議,擱置待竣。--J.Wong 2014年10月29日 (三) 13:15 (UTC)
- afd保留。--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5日 (三) 16:12 (UTC)
- 復還其史。--J.Wong 2014年11月5日 (三) 17: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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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缺少的條目被不合理刪除—Hanchan0801(留言) 2014年11月6日 (四) 02:14 (UTC)
- 無合理理由。--廣雅 范★ 2014年11月6日 (四) 04: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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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只是把公司進行了介紹,沒有任何售賣信息—Jasonsad(留言) 2014年11月6日 (四) 06:5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6日 (四) 15: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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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由於添加內容導致出現快速刪除,並且原詞條內容均出自媒體,無任何廣告成分。—Lingering2002(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3:19 (UTC)
- 有違《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7日 (五) 08:5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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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本詞條參照的是「騰訊QQ」的寫法,為什麼他們可以這樣寫,「親信」卻不可以這樣寫? 2.根據「騰訊QQ」的寫法,關於「親信」產品的發展歷史,不是幾分鐘內就可以完成的。未來不僅僅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還會有「親信」應用的成長歷史,難道不可以放入維基百科嗎?所以希望監督者有些耐性。—Itpromise(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0:11 (UTC)
- 未完成:抄襲。-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16: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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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已解釋「微笑行動中國基金」沒有抄襲ABC Pathways School網站內容,不明白為什麼內容要被快速刪除,望維基編輯能指出問題所在,以便跟進,謝!—OSCMM(留言) 2014年10月31日 (五) 01:28 (UTC)
- 仍值版權審核,擱置待續。--J.Wong 2014年11月1日 (六) 02:45 (UTC)
- 確為侵權,駁回。--J.Wong 2014年11月9日 (日) 04: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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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文於 [24]刪除。新版本與舊版本無太多差異,所列來源最多是twitter或出版商的新聞稿。不應當取消速刪。--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6:01 (UTC)—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16:01 (UTC)
- 相異甚多,《快速刪除守則》款G5未為適用,駁回。欲削之則須重啟程序。--J.Wong 2014年11月9日 (日) 04: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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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故事告訴了許多人們要愛護樹木。—222.85.83.34(留言) 2014年11月9日 (日) 02:22 (UTC)
- 這個請求告訴了許多編者要閱讀方針。--廣雅 范★ 2014年11月9日 (日) 05:5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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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 這首歌曲的頁面的資料均為官方資料,符合維基百科對歌曲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創建頁面要求 2.歌曲資料屬簡介性質,並非廣告 3. 資料內原有廣告意思的句子經已刪除,並不在頁面上存在 4.有來自主流媒體的參考連結—123.66.159.95(留言) 2014年11月8日 (六) 20:4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復還。--J.Wong 2014年11月9日 (日) 05:5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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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那為什麼要刪除它?—222.85.83.34(留言) 2014年11月9日 (日) 11:08 (UTC)
- 未完成:那為什麼不自己看刪除理由?-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1月9日 (日) 17:0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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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明白為什麼內容要被快速刪除—Wennie Wang(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6:44 (UTC)
- 疑似廣告或宣傳。Deletion review只處理有理有據的請求,"不明白為什麼內容要被快速刪除"顯然不屬於這一範疇。--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8:13 (UTC)
- 狀態: 無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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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這是一個正規宣化正確信仰的資訊—昊天玉鳳宮(留言) 2014年11月10日 (一) 04:46 (UTC)
- 第一,無日誌,可能名稱有誤。第二,無合法理由。--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10日 (一) 07:31 (UTC)
- 請IP用戶不要扮作管理員處理覆核申請好嗎?下同……--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2日 (三) 06:52 (UTC)
- 明顯有違DRV方針的請求何必管理員處理?--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13 (UTC)
- 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方針似乎沒有賦予非管理員處理的權力。--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29 (UTC)
- 就像AfD中撤回提刪,轉交侵權,誰都可以處理。任何管理員如有異議,隨時可以翻案。
- 要覆核你的覆核處理?這個太麻煩了吧!請管理員幫忙解釋一下……--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39 (UTC)
- 就像AfD中撤回提刪,轉交侵權,誰都可以處理。任何管理員如有異議,隨時可以翻案。
- 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方針似乎沒有賦予非管理員處理的權力。--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29 (UTC)
- 建議閣下留言講述該當如何處理,狀態欄則請勿更改。此處有異於存廢討論,存廢討論多少有其他用戶參與討論或留言,此處則幾為單對單,鮮有討論,落取決定則易惹非議,切慎取。--J.Wong 2014年11月12日 (三) 08:5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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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覆核理由:響應國內外各界朋友、商人的需要,開通個關於公司的簡介,以便大家網上了解和編輯。由衷地懇求管理員能通過該頁面,非常感謝!祝您工作順利,事業有成!—Omilai2014(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8:52 (UTC)
- 現時並未被刪除。--廣雅 范★ 2014年11月12日 (三) 09: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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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本公司在ios平台上開發的娛樂產品,內容均來自公司網站,其他百科上的詞條資料也為本公司所創建,絕非侵權行為。謝謝。~~~~~~~點跡筆森—點跡筆森(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03:25 (UTC)
- 致另一個用戶:請複查是否為廣告宣傳。--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08:18 (UTC)
- 侵權確認。--廣雅 范★ 2014年11月14日 (五) 03:0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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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宣傳,原因:1.本企業為中國500強,中國馳名商標,主導產品推土機銷量全球第一,具有很高知名度。2.類比諸如徐工集團等企業類目,比他們內容要少得多。—Yezixia(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04:57 (UTC)
- 非DRV請求,已轉移至討論頁面。--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08:23 (UTC)
- (?)疑問:IP用戶幫忙覆核過程是沒問題,但不應該修改「狀態」欄吧,最後下判斷操作的,最少該有管理員資格才能讓人信服,減少爭議吧?-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14日 (五) 01:31 (UTC)
- 本條目覆核時未刪除,因而沒有爭議地無效。上面一條有爭議的就沒有更改。--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4日 (五) 01:58 (UTC)
- 不管看起來有沒有爭議,還是覺得這裏每條申請的操作該由管理員進行,而非管理員最多只提供意見。由非管理員進行操作的話會延伸許多不必要的問題-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14日 (五) 04:09 (UTC)
- 名不正,言不順,熱心的IP用戶何不申請成為管理員。--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4日 (五) 08:36 (UTC)
- 對於需要管理員複查的頁面其均未處理,處理的要麼是未被刪除就存廢覆核的頁面,要麼就是沒有有效覆核理由的頁面,再者就是沒有刪除日誌的頁面。這種類型的請求即使由管理員處理其結果也是一樣的。--廣雅 范★ 2014年11月14日 (五) 09:27 (UTC)
- 名不正,言不順,熱心的IP用戶何不申請成為管理員。--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1月14日 (五) 08:36 (UTC)
- 不管看起來有沒有爭議,還是覺得這裏每條申請的操作該由管理員進行,而非管理員最多只提供意見。由非管理員進行操作的話會延伸許多不必要的問題-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14日 (五) 04: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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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明白為什麼刪除,編輯詞條中立,沒有討好誰,怎說是廣告?我也不是該網站工作人員,參考資料也是引用第三方的,實在打擊貢獻/完善詞條動力—Leng960(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六) 03:56 (UTC)
- 確為廣告宣傳,外加侵權。維基百科不參考百度百科等網站。--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16日 (日) 07:35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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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詞是論壇文化 網絡用語 不明白刪除的理由—110.249.133.150(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03:40 (UTC)
- 理由為破壞。--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05:0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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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係公設法人非營利機構,且無侵權之虞,請求覆核—Csd88(留言) 2014年11月20日 (四) 07:55 (UTC)
- (:)回應理由為廣告宣傳,並非侵權。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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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沒有這個故事,而是你不知道。—101.254.193.28(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09:36 (UTC)
- 不是沒有這個方針,而是您沒看。--廣雅 范★ 2014年11月21日 (五) 09:38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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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你花了我的心機—113.254.34.75(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0:24 (UTC)
- 勿曉得儂到底要做啥。--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4:33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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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你是垃圾!—113.254.34.75(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1:00 (UTC)
- 瞎七搭八。--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4:37 (UTC)
- 狀態: 擾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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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是垃圾!不准刪除!—113.254.34.75(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1:06 (UTC)
- 罵人有啥用場呢?--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4:40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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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求將被刪除的資料Mail到我的信箱,想試着將內容併入相關章節只剩紅鍵的「機動戰士宇宙世紀紀元企業列表」。謝謝!—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6:53 (UTC)
- [25]。--Mewaqua(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7:10 (UTC)
- 感謝User:Mewaqua,連結的資料應該夠我用了,請管理員協助關閉請求,謝謝!-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8:05 (UTC)
- [25]。--Mewaqua(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7:10 (UTC)
- 撤回。--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0:20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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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請求Mail到信箱。-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6:55 (UTC)—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6:55 (UTC)
- [26]。--Mewaqua(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7:10 (UTC)
- 感謝User:Mewaqua,同上,請管理員協助關閉請求,謝謝!-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8:05 (UTC)
- [26]。--Mewaqua(留言) 2014年11月21日 (五) 17:10 (UTC)
- 撤回。--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2日 (六) 00:21 (UTC)
the kingdom of haihao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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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入行兩年已經配過許多要角—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6:57 (UTC)
- @8045889a:根據WP:NRVE和WP:V,請提供證據。--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8:26 (UTC)
- 《最佳李純信》聲演主角李純信、《巴啦啦小魔仙II》聲演主角凌美雪—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8:34 (UTC)
- 我指的是證明其演過這些角色的可靠來源,否則我無法相信你說的是實話。--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8:37 (UTC)
- 撤回,見下文。--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01 (UTC)
- 理應給予足夠時間回應。呈請,請遞來來源證明此人曾聲演要角。--J.Wong 2014年11月12日 (三) 08:49 (UTC)
- 已過一周。--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1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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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入行一年已配過許多要角—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1日 (二) 06:59 (UTC)
- 請列明來源。--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1:15 (UTC)
- 港台節目《8花齊放》第五集有配音員名字 按此觀看。
- 這個可以了吧,我說你這個IP號怎麼就這麼多事,之前我復還幾個配音演員不用那麼麻煩,怎麼這次就這麼多要求啊!!!!!—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3:05 (UTC)
- (+)支持。BTW,之前的管理員不負責不意味着我能不負責。就在前些月某印尼ip用戶編造了幾十條虛假配音演員的條目。--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5:06 (UTC)
- 你還要什麼證明嗎?馮詠恩我只能提供這些,你再要我就沒有了,上面那個我提供不了了硬要證明我只能給她配音作品的視頻,你要駁回就駁回吧,等她再配多點主角或要角再來復還吧,百科全書都是以事實為依據,難道我地呢班配音迷還能提供虛假信息。—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6:32 (UTC)
- 「之前的管理員不負責不意味着我能不負責」,請問ip戶你是誰?要是你不是管理員,談甚麼負責?要是你是,為何用ip?是否傀儡?有「印尼ip用戶編造」等於其他人也編造嗎?第三方媒體證據已在,還有甚麼你們這些提刪派所聲稱的證據不足?!--Tvb10data(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7:14 (UTC)
- 首先,我是180.155.78.186、 180.155.72.174、 180.155.69.97 等等。非管理員和負責沒有聯繫。其次,我不是deletionist,也不是inclusionist,而是encyclopedist(因而或許前兩種人都恨我)。最後,有第三方報道,請列於此。--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8:00 (UTC)
- @8045889a:請注意禮儀,此留言被視作一次正式通知。並沒有規定非管理員不可協助處理存廢覆核請求,並且在處理中似乎未發現任何問題。--廣雅 范★ 2014年11月12日 (三) 09:29 (UTC)
- 我只能提供這些資料了,請受理吧。--8045889a(留言) 2014年11月15日 (六) 12:07 (UTC)
- 《存廢覆核方針》規定本頁提案應由管理員處理,而用戶則可留言表達意見以協助決定如何處置,請各方恪循方針。
- 社群有所憂慮實可理解,而呈請所提來源亦確無法證明條目內容真實無誤,乃駁回所請。唯極建議用戶去函「粵語配音資料庫」查詢來源,再交社群判斷,評之是否可靠來源。--J.Wong 2014年11月24日 (一) 07: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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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樣是一款APP的介紹,其他的APP可以審核都能通過的,感覺也只是軟件功能的介紹,煩請審核~~—Unicom ecom(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24日 (一) 07:24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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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手,求指引—Haihao kingdom(留言) 2014年11月23日 (日) 12:18 (UTC)
- 求指引,送方針。--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0:30 (UTC)
收到,已學習,不熟練,請求恢復 The kingdom of haihao ,我可以繼續修煉,謝謝Haihao kingdom(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12:23 (UTC)ha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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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崇尚人類自由 ,並非 神權觀念 ,待續便知 。—謝長融 2014年12月2日 (二) 04:19 (UTC)
- 無有效覆核理由,頁面未被刪除。--廣雅 范★ 2014年12月2日 (二) 06: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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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仍在研究如何使用維基的編寫功能,及仍在撰稿,所以請求復核開通淮予編寫,感謝您了,陳慶良為飛碟唱片、開麗時期三陳(陳樂融、陳大力、陳慶良)之一,其近期所創作之金門山歌曲,已成為世界金門日,金門縣政府等所指定,並成為旅居全球數百萬金門人所傳唱、代表家鄉之重要歌曲與代表人物,也是全球金門人及閩南鄉親們熱門搜尋的對像,不好意思因之前仍在編寫內容及適應維基編寫中,加上返鄉替父親祝壽延誤,請求管理員仍夠協助讓我們來作編寫...陳慶良簡介: *金門金沙鎮西園後珩村人 *世新大學廣播電視系畢業 *詞曲創作者 *唱片製作人 *從事流行音樂20多年,累積逾百首的創作及製作歌曲。
- 重要合作的歌手如:
小虎隊/吳奇隆/蘇有朋/陳志朋/南方二重唱/張克帆/陳慧琳/溫兆倫/楊 林/何 方/葉璦菱/孫建平/剛澤斌/黃仲崑/陳潔儀/施易男/黃乙玲/謝 雷/王識賢/阿吉仔/王中平/曾心梅/卓依婷/王建傑/楊宗憲.......等等。 創作的歌曲與參與製作的專輯曾獲得提名甚至得到金曲獎。 曲亦獲選為2014年第五屆[世界金門日]的主題曲,於2014年的10月10日至13日的[世界金門日]活動上播放和演出,引起熱烈的迴響,該曲亦有台語版的[台灣山],有別於[金門山]是用金門閩南語發音,而[台灣山]是用台語演唱,但詞意所傳達的都是對故鄉土地的愛與感恩。 --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5:31 (UTC)
- (!)意見
建議駁回,請複查。--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17日 (一) 15:46 (UTC) 感謝賜教,會作內容修改,不具宣傳語調...感謝,但請能淮許繼續編寫...
- 致覆核者:請點擊這個連結開始編寫,寫好之後拿到這裏來。注意,如果仍然語調宣傳,不僅會再次刪除,閣下也可能會被封禁。祝編安。--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12:17 (UTC)-
十分的感謝各位,會盡快的來作編寫,再請各位能給予指正及指導..願上帝祝福大家
- 鑑於討論已逾一周,而目前的用戶頁版本仍然無來源,程序性地關閉討論。如已完成,可重啟討論。--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1:00 (UTC)
各位編委平安,已初步編寫好了,惟圖片使用仍不知如何使用,請能不吝指導,感謝,另新用戶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這是怎麼回事,是要怎麼編寫內容才沒這問題呢,也請多多幫忙指導解惑,感謝您了
- 各位編委平安,請問如何重啟討論,編寫內容貼上後就被過濾掉了,已寫在,請點擊這個連結。另外,其會出現新用戶加入明顯宣傳性內容,這是怎麼回事,是要怎麼編寫內容才沒這問題呢,也請多多幫忙指導解惑,感謝您了,這些內容的大多數,綱路上都搜尋的到呀,編寫方式也是參照維基上來作的,可否幫修與解惑,不真不知道問題所在說,感謝了
- 建議去「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求助,那邊有比較多的編輯者關注。這裏是跑覆核流程的,只有少數人在看。而且如果您的文章內容有不少修改,且在互助客棧被大家認為問題已修正的話,直接重新創建條目即可,不需要來這邊。(在討論發文請記得在文章結尾加上「~~~~」,系統會自動轉換成簽名,這在WIKI是一種禮貌)-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5日 (二) 09: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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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說在沒有討論出結果之前不應該直接刪除的嗎?我在討論頁面提出異議,沒有得到回覆就被刪除了,另外,我在編輯的時候可能會有沒有注意到的地方,大約違反了維基的規定,或者哪句話哪個詞語讓管理員覺得我有廣告嫌疑,但是請不要直接刪除好麼?若有不符合規範的地方,我會根據要求再次更改的~拜託了~—大善人(留言) 2014年11月27日 (四) 09:36 (UTC)
- 確為廣告,且乃襲於他網,屬侵犯版權,違反《收錄準則》及《版權守則》。--J.Wong 2014年11月28日 (五) 02: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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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內容是來自玉珍齋官方網站所提供的資訊,並無任何宣傳廣告的目的,請求複核—Kimijanice Wang(留言) 2014年11月19日 (三) 08:24 (UTC)
- 確為廣告。--廣雅 范★ 2014年11月21日 (五) 09:39 (UTC)
排版及內容的部分皆參考其他食品業的維基百科來做編寫,請問為何玉珍齋為何被列為廣告而刪除?請解惑?謝謝!如: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ki/春水堂人文茶館
已於11/28修改內容,但又收到快速刪除的通知,到底內容哪一些文字是有顯明的廣告宣傳?其他食品業者不也是這樣寫嗎?
- 一大段門市資訊 以巴洛克式三層樓頂立鬧區 表達珍貴尊重之意 穩健中透顯著輝煌 將光芒化為內斂與高雅 太多地方像廣告了。--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04:5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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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求Mail到我信箱,只是要copy到我的doc理由—曾艾斯(留言) 2014年11月24日 (一) 05:58 (UTC)
- 呈請,請備妥電郵,再此通知。--J.Wong 2014年11月24日 (一) 07: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12月5日 (五) 05: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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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何要刪除,這再台灣醫療界是一年一度的大事,媒體也都有大篇幅報導。那為何金馬獎可以放?—Wennie Wang(留言) 2014年11月26日 (三) 02:48 (UTC)
- 理據不是WP:FAILN,而是WP:G11,請直接重寫。--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6日 (三) 03:55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請逕重撰。
- 非管理員者,請勿修改提案狀態欄。《存廢覆核方針》有定本頁提案應交管理員決定,用戶則可留言、表達意見協助管理員落取決定。《破壞方針》規定屢次違反其他方針可視為破壞,並可予封禁。敬請留意。--J.Wong 2014年11月28日 (五) 02:25 (UTC)
- (※)注意<存廢覆核方針>中"管理員可就提案作以下回應"不等於"非管理員不可就提案作以下回應"。"用戶則可留言、表達意見協助管理員"是你的WP:POV。如有異議請去WP:互助客棧提出修改方針。--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05:41 (UTC)
- 贊成J.Wong的看法,請勿玩文字遊戲。非管理員改動狀態欄,可能反而增加管理員們巡查此處的負擔-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18:00 (UTC)
- 那麼"一位管理員修改狀態欄可以令另一位管理員的巡查任務增加?"讓我們用事實來說明這種疑慮是否存在。--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0:55 (UTC)
- 就事論事,如果覆核者提出該條目不是廣告,則我沒有能力處理。(例如上面玉珍齋與聯通手機營業廳)。但問題在於覆核理由是"台灣醫療界是一年一度的大事,媒體也都有大篇幅報導",與刪除理由不符,因而我有能力處理。--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1:04 (UTC)
- 請問又應如何解釋此段︰「要求介入,當管理員無法就提案下取決定,尤其涉及內容覆審或易於引發爭議之提案,管理員可作此決定,要求社群介入討論,用戶則可用上述四項回應表達自己意見。」本人並非要反對閣下在此留言、表態,甚或質詢提案者、本人或其他管理員。至於結案則請可免則免,非辦不可則︰一、請註冊以便其他用戶辨認及核查資歷,再坦白點講就是要褒要貶亦總算有個固定用戶討論頁;二、請要求管理員暫時復還頁面、自薦為管理員或動議設立覆核員一職,閣下只憑申請理據就去判斷接納與否,豈非兒戲,恕難苟同。--J.Wong 2014年11月29日 (六) 21:17 (UTC)
- 那麼"一位管理員修改狀態欄可以令另一位管理員的巡查任務增加?"讓我們用事實來說明這種疑慮是否存在。--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0:55 (UTC)
- 贊成J.Wong的看法,請勿玩文字遊戲。非管理員改動狀態欄,可能反而增加管理員們巡查此處的負擔-Sega7131(留言) 2014年11月28日 (五) 18:0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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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詞條講述一部中國大陸地區網頁遊戲,本人編輯的詞條中立客觀,不屬於廣告類型,沒有給任何公司從主觀臆斷上進行廣告宣傳。請重新確認。—穆雷夏(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0:55 (UTC)
- 復還,非明顯廣告。--J.Wong 2014年11月29日 (六) 19:56 (UTC)
- @Wong128hk:不要復還侵權的歷史版本。--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0:24 (UTC)
- 抱歉,已易。--J.Wong 2014年12月5日 (五) 05: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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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改好了 可是為何還是刪除 已經沒有廣告文字了 可以把稿子再貼給我一次我在作一次修改—Phil Tis(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7:58 (UTC)
- 語調遣詞均有欠中立,廣告貌,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1月29日 (六) 20:53 (UTC)
- 覆核理由:已經改好了 可是為何還是刪除 已經沒有廣告文字了 可以把稿子再貼給我一次我在作一次修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Phil Tis(對話|貢獻)於2014年11月30日 (日) 05:15 (UTC)加入。
- 請備妥電郵,以取得最後版本。閣下則可修改並再交。--J.Wong 2014年11月29日 (六) 21:24 (UTC)
- 電子郵件:se09102001yahoo.com.tw 如果改好要再交 是貼在這裏還是再創一頁呢?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Phil Tis(對話|貢獻)於2014年11月30日 (日) 06:02 (UTC)加入。
- 已寄。請創於此。--J.Wong 2014年11月30日 (日) 03:1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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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天則經濟研究所在中國大陸小有名氣,不知道原來的條目質量究竟差到什麼地步,如果還有挽救的可能,煩請管理員恢復,我將對其進行維基化;如沒有挽救的必要,也請@我一下,我將重寫該條目。—DukeAnt(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5:4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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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詞條無任何侵權等行為,只是本公司對公司品牌的介紹,謝謝。—Galy.gu(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3:42 (UTC)
- 未完成:廣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3:4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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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像宣傳—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30日 (日) 09:09 (UTC)
- 值予斟酌,未至於明顯違規,唯語調略為欠妥,然而稍作修改,則應可解決問題,未知君是否願意助其一把。--J.Wong 2014年11月30日 (日) 11:22 (UTC)
- 有人正創作草稿,本人其實也願意。--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1日 (一) 13:37 (UTC)
- 茲許期兩週,屆十二月十六日,時再定其去向。--J.Wong 2014年12月2日 (二) 04:14 (UTC)
- 修改完成,請查看。--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2日 (二) 08:33 (UTC)
- 既正,乃還。--J.Wong 2014年12月5日 (五) 05: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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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面該改進的都改進了,不知為什麼此頁面會被刪除?—124.155.190.223(留言) 2014年12月2日 (二) 15:15 (UTC)
- 刪削無誤,駁回。--J.Wong 2014年12月5日 (五) 05:53 (UTC)
- 狀態: 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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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明白為何要被刪除,身份及事跡均有出處,且近期中國APEC也在熱議中,吳秀誠作為多次報道人物和APEC多語種中文郵件推動的參與方收錄維基百科是有參考意義的—Ishincassir(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02:37 (UTC)
- 非明顯宣傳,暫還,並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4年12月5日 (五) 05:5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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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LYRA是一個在台灣的金屬樂團,他們將全新的曲風(Djent)帶入台灣、而且在台灣獨立音樂圈上已經具有很大程度的名聲,作為一個曲風進入台灣的歷史性意義、以及獨立樂團的里程碑而言,他們應該被收納在維基百科之中。—Shenpeter sh(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05:28 (UTC)
- 致@Shenpeter sh:,請用可靠來源向我們證明"曲風進入台灣的歷史性意義、以及獨立樂團的里程碑"
- 致無關用戶:建議維持,作為這樣一個團體,幾乎不可能有線下來源,而google搜索什麼都沒有。--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3:22 (UTC)
- 首先由奇摩名人娛樂提供的報導指出:「Djent這個曲風雖然在國際上十分流行,但一直沒有任何一個華語樂團有嘗試過,更不用說還融合了 「前衛」及標準台式Pop在裏頭。」,但在內文中也提及LYRA是一個Djent曲風的樂團,因此可推論出LYRA是第一個華人Djent曲風樂團。(來源: https://tw.celebrity.yahoo.com/news/lyra-不可思議-挑戰djent曲風的台式pop-114747564.html)
第二,在Wiki百科的Djent頁面裏,所有列出的樂團裏沒有任何一個是華人組成、更沒有一個是華語樂團,甚至連整個亞洲都沒有。但若以"Djent"+"樂團"或者其他中文音樂術語,你除了LYRA也搜尋不到任何其他華語樂團,只能用這種逆向的方式去證明LYRA是泛亞地區第一個Djent樂團。(來源: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jent )
第三,Google不到LYRA很大一個原因,是因為LYRA這個字本意是「天琴座」,本身就是個很普遍的名詞,而且還跟一個德國的文具廠牌同樣名稱,本來就很難單憑一個詞便精確搜尋到。你只要再加上一個關鍵字(例如Djent、樂團)立馬可以搜尋得到。 (來源: https://www.google.com.tw/webhp?hl=zh-TW#hl=zh-TW&q=LYRA+樂團 , https://www.google.com.tw/webhp?hl=zh-TW#hl=zh-TW&q=樂團+djent )
Djent這個曲風本來就是非常新穎的東西,進入到華人市場僅有短短二~三年,但在國外早行之有年、Wiki也有Djent的專頁,所以在華語圈內要找到Djent一詞,本就尚需一些時間,也更是因為如此才更能凸顯出LYRA樂團在華語、泛亞地區對於Djent的突破性、引領性。—Shenpeter sh(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8:21 (UTC)
- 可以,復還。--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4:26 (UTC)
- 覆核理由:this is a main character in a heat comic Hitman Reborn —61.15.164.133(留言) 2014年12月3日 (三) 12:55 (UTC)
- 61.15:請列來源於此。--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0:07 (UTC)
- 傾向於維持原決。英文版角色列表的相應段落也無reception一個部分,想必是英文來源也沒有。--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0:07 (UTC)
- i think you can take a look this : http://baike.baidu.com/view/1390228.htm
- refer to the link above also the comic :http://www.dm5.com/manhua-jiatingjiaoshi/ and http://ac.qq.com/reborn/v/cid/1 ,里包恩 is very inportant in the comic
- i also found that this comic is made in japan, we can find japanese introduction of "里包恩" in : http://ja.wikipedia.org/wiki/%E3%83%AA%E3%83%9C%E3%83%BC%E3%83%B3_(%E5%AE%B6%E5%BA%AD%E6%95%99%E5%B8%AB%E3%83%92%E3%83%83%E3%83%88%E3%83%9E%E3%83%B3REBORN!) but why can't we have a chinese one?
- 里包恩 is the second main character in 家庭教師HITMAN REBORN! just like 奇犽·揍敵客 in HUNTER×HUNTER , 石田雨龍 in Bleach , 宇智波佐助 in 火影忍者 , 志村新八 in 銀魂 ...... they are all second main character in comic , they all have their own page !
- 重要性對維基百科來講無關緊要,如果沒有可靠來源,那麼就無法寫出一篇符合WP:NPOV WP:V和WP:NOR的條目。--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6:24 (UTC)
- than, how can the entry fit in WP:NPOV WP:V and WP:NOR , what are they? Can you give more information?
- They refer to neutral point of view, verification and no orginal research, our three major content policies. If a topic hasn't received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multiple, reliable, secondary, independent sources, we can never write a good article on the topic. --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we can refer to the comic .
- The comic itself is a primary source. If an article is entirely based on primary sources, it will contain nothing but original research work, which violates our "no orginal research" rule. Find me something else, such as book reviews or news articles.--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11:51 (UTC)
- 此文確未符《關注度指引》,未有可靠來源深入講述,然而《刪除守則》有定刪除應為最後手段,而《關注度指引》亦建議合併未符者至主題更廣者,乃翻原決,並改處併兼至「家庭教師HITMAN REBORN!角色列表」。--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4:42 (UTC)
- why we can't just like japan have 里包恩 in a page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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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編寫所提供之資料均為洹國際文化(股)公司官網之資料,並無添加任何廣告內容,因何判斷為有廣告嫌疑,請求複核,感謝!—Miyamiha(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08:29 (UTC)
- 確為廣告,遣詞欠中立,語調未客觀,有違《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4:46 (UTC)
- 狀態: 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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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前一個是因為關注度不足,後來重建的有補充關注度與資料來源。應該可以建立內容。而且黑檸檬除了是人物也是烏龍院系列的漫畫之一,內容本身有意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178.52(對話|貢獻)加入。
- 請列來源於此,供討論。--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0:00 (UTC)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978292/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o1v5ngEACAAJ&dq=%22%E9%BB%91%E6%9F%A0%E6%AA%AC%22+-inpublisher:icon&hl=zh-CN&sa=X&ei=NTSAVOr0PI3i8AX3m4H4BQ&redir_esc=y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ANfHoQEACAAJ&dq=%22%E9%BB%91%E6%9F%A0%E6%AA%AC%22+-inpublisher:icon&hl=zh-CN&sa=X&ei=NTSAVOr0PI3i8AX3m4H4BQ&redir_esc=y
- 黑檸檬第一卷 isbn7530106414
- 黑檸檬第二卷 isbn7530113178
- 黑檸檬第三卷 isbn7530106392—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178.52(對話|貢獻)加入。
- (:)回應 很遺憾,但是這樣的來源不起作用。原因有兩個,但是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說明:
- 假設你是一位發展商,興建了一個樓盤。那麼你在樓盤銷售時所說的話是否能夠支持一篇符合維基百科質量標準的條目呢?一方面,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沒有人能夠保證你所說的話是正確的。第二,你說的話多半是對該樓盤的宣傳,因而語調就不可能中立。所以答案是否定的。
- 你提供的來源,即豆瓣讀書,是一個用戶自行生成內容的網站,而且所列頁面是出版時的宣傳。
- 請參考WP:GNG和WP:BOOK以了解我們需要什麼樣的來源。---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4日 (四) 13:38 (UTC)
- 你提供的來源,即豆瓣讀書,是一個用戶自行生成內容的網站,而且所列頁面是出版時的宣傳。
- 假設你是一位發展商,興建了一個樓盤。那麼你在樓盤銷售時所說的話是否能夠支持一篇符合維基百科質量標準的條目呢?一方面,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沒有人能夠保證你所說的話是正確的。第二,你說的話多半是對該樓盤的宣傳,因而語調就不可能中立。所以答案是否定的。
網頁不算那第一二三卷的那些不算麼,另外講下,現在找得到的黑檸檬漫畫有兩個出版社的,一個是時報出版,另一個是北京少年兒童出版社。我參考的書是北京少年兒童出版社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178.52(對話|貢獻)加入。
- (:)回應,那就更加不可取了。因為這部作品本身,就像化學物質的分子式,一處建築的照片,被採訪者說的話一樣,屬於原始資料。對原始資料進行加工,處理,分析的過程被稱為原創研究。例如通過計算方法預測該物質的性質,分析建築的藝術特色,寫一篇新聞報道。(現在是基於一部作品本身寫書評)。很遺憾,維基百科不是一部學術期刊,其上的內容不能是通過原創研究而得來的,因而原始資料不能作為來源。--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1:00 (UTC)
對原始資料進行加工,處理,分析。那賣火柴小女孩 (網絡動畫)又算什麼,下面的網頁也有些是blog、youtube等等的,有內文腳註的也就開頭第一段。為何用漫畫裏的介紹描述就不行,就一定要有別的書和網站介紹才算麼,劇情的介紹不也是從漫畫裏的劇情概括出來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178.52(對話|貢獻)加入。
- 已修繕賣火柴小女孩 (網絡動畫),但每個條目都是不同的。至於為什麼"漫畫裏的介紹描述就不行",上文已經講過了,維基百科不收錄原創研究。所有的來源追溯至原始資料,其間至少有一步原創研究。兩者不矛盾。--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6:05 (UTC)
因為沒有專門的介紹書,網站可以再找,烏龍院系列漫畫確實有黑檸檬的部分,相關的內容介紹應該可以補充的,不然烏龍院的條目本身也別建立好了。記得烏龍院主條目當初也是被掛關注度指引,然後討論好決定先掛{{wikify|time=2014-12-5}}{{expert}}{{expand|time=2014-12-5}}。 另外能找到的網頁還有如http://product.dangdang.com/8978974.html http://www.mrq.com.tw/works/profile.aspx?WID=100000000014
- 仍然是廣告和愛好者網頁。--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6:44 (UTC)
什麼樣叫不是廣告與愛好者http://blog.xuite.net/n7752086/childhood/63296894-%E3%80%90%E5%89%AA%E5%A0%B1%E6%BC%AB%E7%95%AB%E3%80%91%E9%BB%91%E6%AA%B8%E6%AA%AC%E3%80%81%E7%A5%9E%E6%B0%A3%E8%B1%AC http://www.bookschina.com.tw/1076559/ http://www.readingtimes.com.tw/TimesHtml/authors/ao/2010/online/lemon_FA0068_2.htm
那時報官方網站裏面的那個介紹也不行麼
- 常言道,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維基百科使用的來源應當與主題無關,上文也有闡述。--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9:39 (UTC)
如果關注來源還沒找到那先算了,但內容部分應該可以做介紹,不獨立條目應該也可以先移至如烏龍院等等的,等到那時有所謂二手資料做關注度的再另外考慮可否起條目吧。
- 請將電子郵件地址列於下方,供另一位用戶郵寄條目內容。----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13:19 (UTC)
可否先恢復條目然後把內容移動過去順便做重定向。 郵寄條目內容是哪個在郵寄
- (:)回應 任何一位管理員。--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02:43 (UTC)
先恢復再重定向條目不可以麼
- --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03:22 (UTC)“管理員在存廢討論、快速刪除及修訂版本刪除中所做出的決定(包括恢復已刪、刪除既留及還原合併)都可以被覆核及推翻,用戶也可以請求管理員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已刪條目的最後版本。”——存廢覆核方針
先說定了,內容重定向到烏龍院那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16.178.52(對話|貢獻)加入。
- 併至烏龍院角色列表。上列來源最大問題在於介紹有欠深入,而非獨立或可靠與否。--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5: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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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空分類,而是模板:User Windows XP (反對)的分類,本人使用的用戶框,只是近期撤銷了。—-- 墳前的丁香花 卍 請給我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05:49 (UTC)
- 其實沒人用的用戶框都該提刪了吧。--Kuail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4:14 (UTC)
- 既暫未見用,則請留待有用戶選用之時,再行申請。另,認同Kuailong君所言,該模既無所用,亦大可去之。--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5: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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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未達7天即刪除(非快速)。提交: 2014年11月28日 (五) 08:15 (UTC);刪除:2014年12月5日 (五) 06:22 (UTC)。結果可能改變,且轉交侵權,我覺得是教學。—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5日 (五) 13:32 (UTC)
- @333-blue::首先,七天和六天半沒有區別,我們en:WP:NOTBUREAU,另外這句話"結果可能改變,且轉交侵權,我覺得是教學"什麼意思?如果侵權,肯定不應該來這裏。(因為侵權刪除是毋庸質疑的)。--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5日 (五) 15:09 (UTC)
- 時日足而其序雖有所顛倒,唯無改其況,侵權之物縱交至維基教科書亦會為所刪削,乃駁回所請。若然有日創文者願獻之於維基百科或維基教科書,本站亦設有完善制度審受。--J.Wong 2014年12月6日 (六) 05: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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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是普及信息,不做任何關於廣告相關內容。謝謝—Galy.gu(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9:25 (UTC)
- 全文明顯的廣告宣傳。--Lanwi1(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7:5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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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我要用來讓別人知道我是誰啊—Ericwong984(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3:04 (UTC)
- 無效理由。--廣雅 范★ 2014年12月9日 (二) 13:29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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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參見WP:互助客棧/方針#管理員刪除了較小的版權圖像,但保留了較大的版權圖像——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12月9日 (二) 12:09 (UTC)
- 撤回,已有人恢復。--—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12月11日 (四) 02:16 (UTC)
- 狀態: 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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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廣告嫌疑,這個只是單純的進行描述,無其他的想法,還請見諒—鬼少(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14:36 (UTC)
- 轉為存廢討論。--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1:54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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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需要重新創建—Fanlinld(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1:07 (UTC)
- (!)意見:刪除理由是侵權,只要符合WP:C隨時可以重建。--162.105.99.112(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5:53 (UTC) (說明:此為114.81.255.X 並非傀儡)
- 理由無效。--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1:5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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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只是針對該詞條做了介紹,沒有任何推銷性質。2、只是對上一屆做了一個簡單回顧,未曾對下節活動做宣傳。因此,我覺得沒有理由刪除該頁面—Ubmsinoexpo(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2:52 (UTC)
- 確為宣傳語調。--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1: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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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告知為何刪除—Huangtian732(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5:00 (UTC)
- (?)疑問
未被刪除過?--162.105.99.112(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5:47 (UTC) (114.81.255.X X屬於{37,40,41})- 廣告語氣。--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4:42 (UTC)
- 侵權+宣傳。--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1: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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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專門性廣告—Guangzhou020(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4:59 (UTC)
- 宣傳內容,恢復後無建設性。--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1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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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圖像完全符合相關方針。當初快速刪除的原因是G6,但是那段時間主條目戰爭前線在驗證版權,現已移動至戰爭前線/temp,可以保留。—-- 墳前的丁香花 卍 請給我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6:53 (UTC)
- ……G6?--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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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月21日的版本未有完成reference部份,內容未整理好,因為我是新手不熟悉維基系統, 錯誤上傳因而被成性為廣告. 所以12月9日重新上傳一個已完成的版本, 已補上REFERENCE, 內容也是根據大陸和澳洲新聞媒體所提供的資料寫成的, 也根據了維基百科所要求的格式和中立的角度作出修改, 不知為何也被快速刪除, 希望能夠重新覆核一次. 若有不符合維基百科要求的地方, 本人再作修改, 謝謝—GreenR123(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00:04 (UTC)
- @GreenR123:未有刪除記錄?--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06:54 (UTC)
- 未發現日誌。請檢查標題繁簡性。--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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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沒有明顯的宣傳,只是我對教材內容的整合和歸納,改過之後為什麼還會再被刪除?—Wannn13(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00:56 (UTC)
- 存廢討論通過。若需要覆核請提出新的有力理由。--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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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2 (UTC)
- 完成,請查看討論頁。--Lakokat 2014年12月12日 (五) 11:1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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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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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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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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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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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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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4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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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5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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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51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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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Golaxy(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1: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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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頁面一直並非孤立頁面,除非在刪除前曾被修改,例如改為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若是這個問題應該還原而非刪除,很明顯的Twinkle出錯。—60.246.221.135(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21:53 (UTC)
- 查頁面歷史,現在看來所有能恢復的版本要麼是循環重定向,要麼指向不存在頁面,要麼指向自身。--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5 (UTC)
- 怎麼可能?本條目一直都並非重定向頁面,亦非孤立頁面,大量鏈入頁面指向,看過無數次了,怎樣可能突然變成循環重定向?根本不成理由啊!--60.246.221.135(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2:16 (UTC)
- google cache可以查到原文[28]--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5:00 (UTC)
- (!)意見Google Cache看到的原文很明顯並非循環重定向或指向不存在頁面啊……如果是內容有問題應該提刪除討論而非速刪啊!--60.246.221.135(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5:05 (UTC)
- 查頁面歷史,現在看來所有能恢復的版本要麼是循環重定向,要麼指向不存在頁面,要麼指向自身。--廣雅 范★ 2014年12月12日 (五) 02:05 (UTC)
- 感謝管理員User:Jimmy Xu協助回復到被惡意破壞前的版本,非常感謝!--60.246.218.234(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9:5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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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有11年以上歷史,超過300期,之前的提刪理據薄弱,而且只有三人進行存廢討論,通常學術期刊才有ISSN,但這是一本平民雜誌,現在仍在香港任何一間7-11便利店、OK便利店及一些報攤可以找到,足證符合公眾關注度。—Lavenderbun(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2:19 (UTC)
- @Lavenderbun:在維基百科,任何一個條目都需要符合WP:NPOV,WP:V和WP:NOR,但是,只有一個主題得到了多方,獨立,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我們才能夠真正為該主題寫一篇符合上述方針的條目。因此我們撰寫了一個指引來說明這一點,就是我們的通用關注度指引,即WP:GNG。所以,在維基百科,關注度不等於公眾關注度,它只等於多方,獨立,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許多主題一點公眾關注度都沒有,但仍然值得收錄,例如氧化磷酸化;有的主題頗具公眾關注度,但仍然不值得收錄,例如ACGN類的許多主題。希望閣下能理解這一點。
- 因而,閣下需要提供符合WP:GNG的來源,請列在我的留言的下方。--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5:56 (UTC)
- http://dictionary.sensagent.com/%E5%8B%95%E6%BC%AB%E7%8B%82%E7%86%B1/zh-zh/
- http://www.twwiki.com/wiki/%E3%80%8A%E5%8B%95%E6%BC%AB%E7%8B%82%E7%86%B1%E3%80%8B
- http://baike.baidu.com/view/915535.htm
- 這是一本介紹次文化及流行文化的雜誌如電影、玩具、專業配音員,並不屬於ACGN類,而是屬於文化類。
Lavenderbun(留言)2014年12月13日 (六) 11:42 (UTC)
- (:)回應,這些來源不屬於可靠來源,因而對改善條目沒有幫助 。--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0:37 (UTC)
- (:)回應為甚麼不屬於可靠來源?請IP用戶114.81.255.37解釋清楚對每個來源的分析。還有請IP用戶114.81.255.37澄清到底是否這區的管理員?Lavenderbun(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3:09 (UTC)
- (:)回應,首先,我當然不是管理員,已經強調過無數遍了。在判斷一個來源是否為可靠來源時,請問自己兩個問題:
- 來源的作者是誰?是否為權威人士?
- 發表在什麼地方?是否有審稿過程?
下面我們就以這兩個問題評判閣下的來源。閣下提供的三個來源,有一個共同特點,即都是用戶可以自行編輯的百科類網站(俗稱wiki)。它們的編輯者為熱心網友,而非專家,並且也沒有審稿過程。因而不是可靠來源。----------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4:09 (UTC)
- (:)回應維基百科也是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百科全書,根據你的說法,維基百科也有同樣的問題,閣下是否也同時在質疑維基百科的「自由」優點?
Lavenderbun(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4:16 (UTC)
- (:)回應,不矛盾。在外人看來,維基百科是一部高質量的百科全書。然而,任何一位維基百科編輯都不會認為維基百科自身是可靠來源,而是會追求可靠性更高的來源。也因為這種嚴謹的態度,維基百科才會享有高質量的名譽。------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4:34 (UTC)
- (!)意見ip用戶114.81.255.37是否在質疑維基百科的可靠性?可能請已註冊的管理員用戶直接處理問題比較適宜。Snowgrape(留言)2014年12月13日 (六) 07:47 (UTC)
- 用戶並未列出可靠來源。--廣雅 范★ 2014年12月13日 (六) 08:1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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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引用相關參考資料,詞條內重容並無廣告性質,煩請複查,百度百科和360百科都已通過—卓文君(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2:28 (UTC)
- (:)回應致覆核者@卓文君:如果閣下創建的條目是這個樣子或這個樣子的,那很遺憾,全文都是廣告。必須重寫。"百度百科和360百科都已通過"不能說明問題。
- 致無關用戶:確認被刪除的版本是否也有以上問題。--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1月29日 (六) 04:32 (UTC)
- (!)意見:@卓文君::該條目真的有被刪除過嗎?是否搞錯了?無論如何,目前該條目並非在被刪除了的狀態,但正被提刪中,因此存廢討論應到該處進行,此處的討論應先關閉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4年11月29日 (六) 06:25 (UTC)
- (:)回應@Moonian:被刪除過的。不妨擱置待那邊有共識,再決定是否復還歷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81.255.41(對話|貢獻)於2014年11月29日 (六) 14:32 (UTC)加入。
- 值存廢討論,擱置待竣。--J.Wong 2014年11月29日 (六) 20:19 (UTC)
- 版權驗證。--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1月30日 (日) 09:11 (UTC)
- 結。--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4: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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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人物為80年代台灣家喻戶曉的俊鳴話三國的主持人,本人(使用帳戶)依照俊鳴本人意願建議該wiki百科,絕非虛構,請覆核該請求,如果關注度過低的話,則會另外做宣傳讓使用者知道俊鳴有此頁面.—Nole2466(留言) 2014年12月6日 (六) 12:24 (UTC)
- @Nole2466::請列來源於此。參見WP:NRVE。(114.81.255.X)--162.105.99.112(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05:56 (UTC)
reason = 請教來源不知這樣是否可以? 網絡上有的音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9mf7SPZHqo , 網絡也有人在詢問 https://plus.google.com/113980140292619171285/posts/bEvm2ob9Pft , 奇摩知識家的問答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90203494 , ppt也有人提過 https://www.ptt.cc/bbs/TTV/M.1253903164.A.8AA.html
- (:)回應,恐怕不行。因為這些來源沒有事實校驗過程,人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無法保證其正確性。--162.105.99.192(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1:41 (UTC)
- 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所需,駁回。--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4:2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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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關注度了
http://upwill.org/index.php/news/testimony/7209-actor http://worldjournal.com/bookmark/21733444-%E6%AD%90%E9%99%BD%E9%9C%87%E8%8F%AF%E8%A2%AB%E4%BB%A4%E6%B8%9B%E9%85%92-%E9%97%9C%E8%A9%A0%E8%8D%B7%E8%A6%81%E8%B2%A0%E8%B2%AC%E7%9B%A3%E6%8E%A7—Haudai(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2:38 (UTC)
- 前者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4:3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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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廣告嫌疑,只是對一個產品簡單的敘述,沒有偏向或廣告性質。美折是在淘寶賣家服務市場中的一個工具,在Google中搜索美折,搜索結果第一條就是美折(美折促銷)的服務頁面。—Tuying1011(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08:33 (UTC)
- 非廣告,復還。--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4:50 (UTC)
- 狀態: 翻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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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2/06#乳酸發酵中,提報者未有說明合併理由。存廢結果為「已重定向」,但當時只是加上了重定向鏈結,正文未有除去。ip用戶的意見也未經討論。是次存廢討論在程序上似有問題,故提交覆核。—578985s(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2:06 (UTC)
- @578985s:原條目沒有多少內容,如要擴充可直接擴充,不必來此。--162.105.99.192(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2:33 (UTC)
- 我認為重定向是恰當的,只是當初的討論存在程序問題,僅此而已。--578985s(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2:36 (UTC)
- 那就算了,WP:IAR,en:WP:NOTBUREAU--162.105.99.192(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3:08 (UTC)
- 此決確值斟酌,是文雖淺嫩,然非不可展也,其議亦欠周詳,是故決翻原決,並處以無共識。唯既併之況,則不予易改,並待擴展。--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5: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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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作為香港童軍總會下一級的組織,並且負責再下一級的區會層面,本人認為本身有一定的關注度及認知度,而且可以補充,而提反對票者全為來自大陸用戶,在一個根本沒有童軍制度下的國家,當然視為沒有關注度可言,因此公正性及中立性存疑,亦和Wikipedia: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中提及的建議相違背,本人可以協助改善相關條目以符合最基本的關注度要求。而為免一次處理過多條目,本人願先以自己所屬的港島地域為先,待合符要求後,再提出其餘四個地域:香港童軍總會九龍城域、香港童軍總會東九龍地域、香港童軍總會新界地域及香港童軍總會新界東地域的覆核請求申請。—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5:36 (UTC)
- @Foamposite:請列來源於此。------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5:53 (UTC)
- 暫時很短時間我找到了新世界集團官方刊物中有提及港島地域協辦的活動,另外也有一些政府公告提及每年的大型活動「港島地域繽紛日」的公眾安排,要花一點時間去找,另外,地域亦有其官方資料可參考,來源已足夠亦相信可以不用靠單一來源,所以我才提出先以恢復一個為試點。
畢竟地域的制度已存在數十年,竟然還亂扯上說甚麼缺乏關注度的理由,要不是找回Wikipedia: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內裏有提及單單「缺乏關注度」五個字不足以視為刪除理由時,說實話,很多被刪條目根本可以打得甩。--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6:06 (UTC)- (:)回應 以上的是活動兩個合辦單位其中一方新渡輪的宣傳資料,不能作第三方來源。請提供其他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05:28 (UTC)
- 我只是舉出一個例子而已,有些資歷很長亦有規模的學校旅團,都有地域的簡介,本身不直屬於地域的管豁,那已是有效的第三方來源,而且條目的保留不單單受關注度作為唯一準則,有合格來源去反映內文的事實已可構成條目保留的合理理由,閣下沒有興趣撰寫絛目是閣下自己的問題,但不能阻止其他人因願意優化條目的內容而禁止重建。--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0:29 (UTC)
- @Foamposite:,我建議你去看一下en:WP:WHYN。重要性與WP:GNG毫無關係,我們的伺服器容量沒有上限,我們可以容忍無限量的條目,我們從來不為篩選而篩選,但我們惟一不能容忍的是不符合,且永遠不可能符合WP:NPOV WP:V 和WP:NOR的內容。你所提供的來源如果是廣告,那麼肯定不可能同時NPOV 和 NOR。如果你想了解什麼樣的來源可以支持一篇合格的條目,那麼上海猶太人總會為你提供了一個例子。--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1日 (四) 01:39 (UTC)
- 「永遠不可能符合」,我想連維基創辦人也未敢說這樣的說話,亦煩請管理員了解為何一個IP用戶似乎擁有比管理員更大的話語權。--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17:59 (UTC)
- 部分無關問題已回復於閣下討論頁。------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4日 (日) 04:18 (UTC)
- 「永遠不可能符合」,我想連維基創辦人也未敢說這樣的說話,亦煩請管理員了解為何一個IP用戶似乎擁有比管理員更大的話語權。--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17:59 (UTC)
- @Foamposite:,我建議你去看一下en:WP:WHYN。重要性與WP:GNG毫無關係,我們的伺服器容量沒有上限,我們可以容忍無限量的條目,我們從來不為篩選而篩選,但我們惟一不能容忍的是不符合,且永遠不可能符合WP:NPOV WP:V 和WP:NOR的內容。你所提供的來源如果是廣告,那麼肯定不可能同時NPOV 和 NOR。如果你想了解什麼樣的來源可以支持一篇合格的條目,那麼上海猶太人總會為你提供了一個例子。--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1日 (四) 01:39 (UTC)
- 我只是舉出一個例子而已,有些資歷很長亦有規模的學校旅團,都有地域的簡介,本身不直屬於地域的管豁,那已是有效的第三方來源,而且條目的保留不單單受關注度作為唯一準則,有合格來源去反映內文的事實已可構成條目保留的合理理由,閣下沒有興趣撰寫絛目是閣下自己的問題,但不能阻止其他人因願意優化條目的內容而禁止重建。--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0:29 (UTC)
- (:)回應 以上的是活動兩個合辦單位其中一方新渡輪的宣傳資料,不能作第三方來源。請提供其他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05:28 (UTC)
- 暫時很短時間我找到了新世界集團官方刊物中有提及港島地域協辦的活動,另外也有一些政府公告提及每年的大型活動「港島地域繽紛日」的公眾安排,要花一點時間去找,另外,地域亦有其官方資料可參考,來源已足夠亦相信可以不用靠單一來源,所以我才提出先以恢復一個為試點。
- 是文屬「香港童軍總會」。其母文未見過長,需要副拆,而此文所載者亦過於雜瑣,宜加刪減。既無來源,證其關注度,亦未見副拆之需,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6:31 (UTC)
- 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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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找到由報紙、雜誌、電台新聞稿及合格網站等第三方資料介紹/提及此線,再加上官方交通事務局、巴士公司及澳大,已有超過10個有效來源,相信已提供有足夠、有效並多方面的來源去證明該線,尤以有報紙報導本線經常都滿載及班次不足.已能提供其重要性。因此尋求復原條目,可以將相關資枓加入原來條目上。—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9日 (二) 19:22 (UTC)
- @Foamposite:這幾個來源很明顯地將37U,71和MT3U作為一個整體(不知道叫什麼名字)介紹的,為什麼不建立關於這一整體的條目?(或者合併到某個條目)?單單就某一條路線建立條目恐怕有原創(發掘材料)嫌疑。--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02:50 (UTC)
- 首先我只列出了部份的來源,以證明不止是單一的來源,其次,如果因為報導是把多條線結合來講,就等同可以合併來講,道理上講不通,正如大陸某省內各個小縣,同樣都只是寥寥數十字,有些還好的有官方網站連結,有些連這都沒有,那「關注度糾察」又不要求把各窮鄉僻村合併為一個條目講?同樣,把3條路線合併來講,除了只因大家都是從澳門大學新校園開出外,並沒有共通點,公司不同,走線不同,服務對象、時間亦不同,因此並不能如閣下所言,合併為「澳大巴士路線」條目來處理,就算開得成,亦解決不了「關注度糾察」以自己銓釋的維基「關注度」來亂提刪,維基要的是肯動手改善條目以能合符基本條目要求,而不是找一堆連撰寫條目的要求都欠奉,倒來檢查其他人所寫的條目是否合標,維基條目的標準,應以「可供查證」的合格來源為先,關注度只是其中一個準則,而非唯一準則,現在出現的問題是有人以「關注度」作為條目去留的唯一準則,這是很弊的,而且維基手冊也以「超群西餅」為例,提出了大部份條目未必有全球的「關注度」,但如在某地區上有知名度亦可以收納,地區巴士路線正正符合這個要求,所以我們應當做的,是如見到可以有得改善的條目不幸的刪了,有維基人肯承擔願意優化,讓它可以保留,而不是一味反對重建,這樣的話,連最起碼的維基精神也做不到,根本不配留在這裏。--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0:20 (UTC)
- 將太多散雜又短小的條目獨立成條而不加以整合為一有合理足夠內容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如果有看看英文或日文維基等等去比較一下,就不難發現其實這類條目確實不應獨立成條,因為獨立成條內容及可讀性確實不足,但將所有巴士路線整合成一個條目,則更能突顯其關注度,可讀性也更好。中文維基現況確實有很多不足,但希望各位維基管理人可以協助這些條目做有意義的整合,而不是只單單的把其他維基人的心血,以一個理由簡簡單單地刪除了事。--60.246.221.135(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3:30 (UTC)
- 不然。絕大多數鄉鎮在地方志中都有獨立的章節介紹,因而不必通過原創研究發掘內容。--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3:59 (UTC)
- 我看不清為何個別維基人仍視公共交通條目為「原創條目」、「原創研究」,儘管已提供有效來源及資料去證明路線的存在及重要性,維基條目的其中一個可以保留的原則是有可靠來源,當中更有報章引述及引證部份內容,究竟會否是有少部份人維基人執意阻止在中文維基內建立相關條目,或是當被提刪後要盡力阻止重新恢復。--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20:18 (UTC)
- 所以讓你去看en:WHYN呀。有一種原創研究叫合成材料。-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0:41 (UTC)
- 先別作無謂的假設,過份地利用維基手冊來為理由有違維基百科精神。--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17:54 (UTC)
- 所以讓你去看en:WHYN呀。有一種原創研究叫合成材料。-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0:41 (UTC)
- 我看不清為何個別維基人仍視公共交通條目為「原創條目」、「原創研究」,儘管已提供有效來源及資料去證明路線的存在及重要性,維基條目的其中一個可以保留的原則是有可靠來源,當中更有報章引述及引證部份內容,究竟會否是有少部份人維基人執意阻止在中文維基內建立相關條目,或是當被提刪後要盡力阻止重新恢復。--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20:18 (UTC)
- 不然。絕大多數鄉鎮在地方志中都有獨立的章節介紹,因而不必通過原創研究發掘內容。--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3:59 (UTC)
- 將太多散雜又短小的條目獨立成條而不加以整合為一有合理足夠內容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如果有看看英文或日文維基等等去比較一下,就不難發現其實這類條目確實不應獨立成條,因為獨立成條內容及可讀性確實不足,但將所有巴士路線整合成一個條目,則更能突顯其關注度,可讀性也更好。中文維基現況確實有很多不足,但希望各位維基管理人可以協助這些條目做有意義的整合,而不是只單單的把其他維基人的心血,以一個理由簡簡單單地刪除了事。--60.246.221.135(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3:30 (UTC)
- 確未見來源可證其關注度,亦未見可行例外之處,乃駁回所請。建議擬定關注度子則,交付討論。--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8:13 (UTC)
- 首先我只列出了部份的來源,以證明不止是單一的來源,其次,如果因為報導是把多條線結合來講,就等同可以合併來講,道理上講不通,正如大陸某省內各個小縣,同樣都只是寥寥數十字,有些還好的有官方網站連結,有些連這都沒有,那「關注度糾察」又不要求把各窮鄉僻村合併為一個條目講?同樣,把3條路線合併來講,除了只因大家都是從澳門大學新校園開出外,並沒有共通點,公司不同,走線不同,服務對象、時間亦不同,因此並不能如閣下所言,合併為「澳大巴士路線」條目來處理,就算開得成,亦解決不了「關注度糾察」以自己銓釋的維基「關注度」來亂提刪,維基要的是肯動手改善條目以能合符基本條目要求,而不是找一堆連撰寫條目的要求都欠奉,倒來檢查其他人所寫的條目是否合標,維基條目的標準,應以「可供查證」的合格來源為先,關注度只是其中一個準則,而非唯一準則,現在出現的問題是有人以「關注度」作為條目去留的唯一準則,這是很弊的,而且維基手冊也以「超群西餅」為例,提出了大部份條目未必有全球的「關注度」,但如在某地區上有知名度亦可以收納,地區巴士路線正正符合這個要求,所以我們應當做的,是如見到可以有得改善的條目不幸的刪了,有維基人肯承擔願意優化,讓它可以保留,而不是一味反對重建,這樣的話,連最起碼的維基精神也做不到,根本不配留在這裏。--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20:2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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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劇已開拍了(附參考)[29]鬼同你OT》舉行造型記者會, 回復後會補上更多資料, 謝—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12月12日 (五) 18:51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8: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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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日本版維基也已經有此頁面了—Hikki(留言) 2014年12月13日 (六) 04:33 (UTC)
- 所以?日語版維基,本站非必從之。存廢議亦未見有誤,無可受理,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8:48 (UTC)
- (:)回應:這個是有深入評論的網站
- 這些都是有關注這單曲的網站
- 日本情報站 | 小剛的日本音樂風暴區【日本音樂搶先播】倖田來未/HOTEL
- Re: [情報 57th Single「HOTEL」]
- HOTEL (豆瓣)
- 至於可靠來源,也有這些網站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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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條目在存廢討論未取得共識前就刪除。—3BL. 此討論區謝絕廢話 2014年12月13日 (六) 09:17 (UTC)
- 此文言而無物,遂續其狀,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8:53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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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G3破壞?看不出來那邊屬於破壞的範疇—Zenk0113(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04:18 (UTC)
- 未發現日誌,請檢查標題繁簡性。--廣雅 范★ 2014年12月15日 (一) 08:26 (UTC)
我打錯了! 已重新申請! 感謝提醒!! Zenk0113(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14: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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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孤立頁面,有其討論頁使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5日 (一) 07:09 (UTC)
- 沒有對應項目頁面,符合孤立頁面準則。--廣雅 范★ 2014年12月15日 (一) 08:2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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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 talk:ACG專題該頁面有嵌入使用,請檢查清楚鏈入情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6日 (二) 00:47 (UTC)
- 可以先恢復,然後用{{CSD_Placeholder}}佔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6日 (二) 02:5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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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看不出來那邊屬G3破壞—Zenk0113(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14:3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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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14年獲第25屆金曲獎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Withinarts.studio(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06:10 (UTC)
- @Withinarts.studio:標題打錯了,沒有刪除記錄。--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06:23 (UTC)
- 請求無效。--Jimmy Xu 論 2014年12月17日 (三) 23:5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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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特殊的用戶頁,作為對127.0.0.1的特殊性描述,參考enen:User:127.0.0.1,另@Jimmy Xu、Liangent:能否跑G15機械人時給它一個白名單?——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8日 (四) 03:26 (UTC)—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8日 (四) 03:26 (UTC)
- 我沒有跑G15機械人。Liangent(留言) 2014年12月18日 (四) 04:06 (UTC)
- 那抱歉了,因為你和Jimmy都是維護型機械人主管大戶,我以為你有所以能申請一個白名單給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8日 (四) 06: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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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廣告,請恢復!謝謝您—221.219.110.133(留言) 2014年12月18日 (四) 06:27 (UTC)
- 是廣告,不恢復。不用謝。--廣雅 范★ 2014年12月18日 (四) 08:5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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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武漢健民藥業是中國大陸知名的製藥企業、上市公司,不知道原來的條目質量究竟差到什麼地步,如果還有挽救的可能,煩請管理員恢復,我將對其進行維基化;如沒有挽救的必要,也請@我一下,我將重寫該條目。--DukeAnt(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8:37 (UTC)—DukeAnt(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8:37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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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資料尚未建立完成,只是想讓他人可以搜尋到此協會資料,由於是第一次使用,想請問哪段文字造成廣告宣傳?可否提出讓我修改>—Liuinventor(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02:39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4年12月18日 (四) 09:06 (UTC)
- 已被另一位管理員刪除。
- 請檢查一下標題是否輸錯,尤其是繁體/簡體字。--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02:1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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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特殊的用戶頁,作為對127.0.0.1的特殊性描述,參考enen:User:127.0.0.1。—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2月16日 (二) 06:10 (UTC)
- 已恢復,附加全保護防止機械人屢次速刪。--廣雅 范★ 2014年12月16日 (二) 06:25 (UTC)
- 看來全保護也沒什麼用。-DukeAnt(留言) 2014年12月17日 (三) 10: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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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詞條被快速刪除後一直是等待管理員審核的狀態。提供了多處公開報導作為資料出處,詞條內容並無廣告性質,煩請複查。如有欠妥之處,也請歸還詞條文本,我將重新修改以達到wiki標準,謝謝。—Cloudskate(留言) 2014年12月10日 (三) 12:57 (UTC)
- 速刪無誤,有請參考其他同類條目,並加重撰。--J.Wong 2014年12月14日 (日) 08:36 (UTC)
- (:)回應 @Wong128hk: 我想重新撰寫,請將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寄回我的電子郵箱,謝謝。--Cloudskate(留言) 2014年12月16日 (三) 15:57 (UTC)
- 請備妥電郵。--J.Wong 2014年12月18日 (四) 03:10 (UTC)
- (:)回應 @Wong128hk: 電子郵箱已備妥,勞煩。--Cloudskate(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16:57 (UTC)
- 已遣。--J.Wong 2014年12月20日 (六) 10: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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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任職配音演員一年,已經配過好多要角。—楓 2014年12月15日 (一) 03:26 (UTC)
- @8045889a:請提供供查證的證據以證明他配過這些角色。--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06:06 (UTC)
- http://artiste.tvb.com/main/artistedetail/andylee ,@369aio:@Tvb10data:IP友又來刁難了,請大家幫幫忙-- 楓 2014年12月15日 (一) 06:08 (UTC)
- @8045889a:裏面哪裏有他演出的作品和角色?--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06:27 (UTC)
- @114.81.255.41:但是我能證明有這個人,另外我想說一句,IP號來協助管理員是沒什麼問題,但是IP號不能保證公正性,也不排除某些IP號在維基攪屎棍,要是有賬號的就算了,IP號來協助我還真的保持懷疑能否保持公正。
- 上列來源確可證明有此一人,唯無法證明其為配音員及曾聲演多個要角。建議專題直接去函無線要求提供或證明配音員曾聲演何角,再存於專題內備查。--J.Wong 2014年12月20日 (六) 10:55 (UTC)
- 狀態: 改判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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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靠關注度來源已找到:http://timable.com/zh-hk/event/116436, https://www.facebook.com/TheTalentsWorld/photos/pb.500404733340367.-2207520000.1414162797./510822398965267/?type=3&theater%20--—Ryune852(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13:44 (UTC)
- @Ryune852:閣下提供的第一個來源是廣告,第二個是facebook頁面,均非可靠來源,請提供其他來源。--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15日 (一) 15:21 (UTC)
- 有鑒於一、存廢議之中,主刪並未有提供理據,僅表示違反《關注度指引》;二、主留者提出合理質疑,表示條目內容有官方資料證其真偽;三、據條目所列,此人符《人物收錄準則》,唯條目內容終須有證,乃改判無共識,暫留,以冀主留盡早證明所列非虛。--J.Wong 2014年12月21日 (日) 04:1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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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關注度了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1205/13576606.html http://m2.21cn.com/news/roll/a/2014/1208/11/28693188.shtml 還有在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的警界線演出重要角色泰臣 Haudai(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15:39 (UTC)—Haudai(留言) 2014年12月19日 (五) 15:39 (UTC)
- 符《人物收錄準則》,復還。--J.Wong 2014年12月21日 (日) 05:3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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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是新手,希望能夠加入維基團隊。對於該詞條,我無意冒犯,只是創建新詞條,充實維基百科,還望諸位維基人能夠體諒,無宣傳之意,還望恢復。>—空空035(留言) 2014年12月20日 (六) 10:43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12月21日 (日) 05: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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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生平可以重寫,以符合原創原則。至於廣泛關注度,嘉玲乃是香港五、六十年代粵語片著名女星,電影紅遍東南亞。與當時著名男星謝賢在多部電影中合作,成為銀幕情侶。受歡迎程度不下於同期另一女星南紅。若認為嘉玲廣泛關注度不足,則謝賢、南紅等的頁面也應刪除。—223.17.211.163(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02:13 (UTC)
- 確有侵權之虞,請逕重撰。--J.Wong 2014年12月22日 (一) 14: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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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再重新編輯,確定以符合維基百科規定—Bshqzk(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02:24 (UTC)
- 駁回,確為廣告。--J.Wong 2014年12月22日 (一) 14: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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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加入授權聲明—101.78.234.147(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07:57 (UTC)
- 仍值版權驗證,恕無可受理。--J.Wong 2014年12月22日 (一) 14: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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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是音樂一週員工,授權編寫wiki,貴網站可以直接向音樂一週facebook(www.facebook.com/musicweekhk)查核
相關報導: http://watermoonone.mocasting.com/p/24524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ulture/art/20130126/18146387 http://www.hkaaa.org.hk/?a=doc&id=7472 —Alice000(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2:56 (UTC)
- 駁回,存廢議無誤。--J.Wong 2014年12月22日 (一) 15: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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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詞條並無任何宣傳的用途,也遵守維基規則沒有添加公司的地址,參考文獻中也無使用公司連結。品牌在美國真實存在,也沒有寫任何的產品介紹。望請複查—Frankxie0342(留言) 2014年12月23日 (二) 01:02 (UTC)
- 確為廣告。--廣雅 范★ 2014年12月23日 (二) 03: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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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是左先生旗下音樂一週員工,授權編寫wiki,貴網站可以直接向音樂一週facebook(www.facebook.com/musicweekhk)查核
相關報導: http://watermoonone.mocasting.com/p/24524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ulture/art/20130126/18146387 http://www.hkaaa.org.hk/?a=doc&id=7472 —Alice000(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5:04 (UTC)
- 確為宣傳。--廣雅 范★ 2014年12月23日 (二) 03:0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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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詞條已經在社會上形成了一定的影響力,也成功的舉辦了好幾屆演唱會,並且作為演出票務電子商務及演出經紀公司,在社會上也有良好的地位。http://www.juooo.com/ 這是官網。 http://news.hexun.com/2014-11-07/170156795.html 這是深圳人民政府關於聚橙網調查的一篇文章。http://www.sh.xinhuanet.com/2014-03/06/c_133165721.htm 如果還不能足以見證,這是新華網刊登的一則關於聚橙網A.C.Orange的消息。
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06/29/content_20827511.htm 這是中國網對於聚橙網的評價,還望予以恢復,還請維基先生明察,核實。 >—暮天(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13:02 (UTC)
- 駁回,確為廣告,無關乎其影響力大小。--J.Wong 2014年12月23日 (二) 13:58 (UTC)
- 狀態: 另立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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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曾於2013年9月1日送交存廢討論,討論結果為併入EXO。然而此人在這一年間的個人關注度已經有所提升,也獲得了廣泛報導及不同的關注。包括:
- 2014年5月15日,此人向韓國首爾地方法院遞交與韓國SM娛樂有限公司《專屬合同》無效訴訟,事件轟動娛樂界媒體(疑早有預謀 EXO-M隊長吳亦凡解約 牽動大陸媒體戰、KRIS吳亦凡退exo 傳將演出《小時代4》、吳亦凡與SM第2次調停破裂 明年進行第3次)。
- 申請解約後,先後參與由徐靜蕾執導的電影《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老炮兒》(電影《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官方微博、徐靜蕾王朔三度聯手 電影《有一個地方》曝金句、《老炮兒》管虎調教鮮肉 吳亦凡挑戰京味、《老炮兒》拉開「雙鮮對決」 吳亦凡被曝比李易峰更討巧)。
- 於11月6日發行由吳亦凡自行創作的電影《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主題曲《有一個地方》、電影《小時代3》片尾曲《時間煮雨》(吳亦凡首度創作 新歌《有一個地方》首發、吳亦凡新歌再創紀錄 MV發佈兩周破十億點擊量、吳亦凡獻唱《小時代3》 《時間煮雨》MV曝光、EXO吳亦凡唱《小時代3》時間煮雨 或演於正《宮5》)
- 以90後第一位演藝明星成功進駐「上海杜莎夫人蠟像館」(吳亦凡入駐杜莎夫人蠟像館 成九零後娛樂明星「第一人」、吳亦凡蠟像入駐蠟像館 成首位90後藝人)
- 在《2014搜狐時尚盛典》獲得「年度亞洲時尚偶像獎」(2014搜狐時尚盛典 吳亦凡獲年度亞洲時尚偶像獎)。
就以上內容來看,此人已擁有足夠的個人關注度並符合標準,因而請求推翻上一次存廢討論結果,允許重建頁面。—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5日 (四) 14:32 (UTC)
- 不必追究責任,但要恢復條目或允許重建(Endorse, but restore or allow recreation):此條目經歷2013年9月1日存廢討論,結果是重定向到EXO。在當時的缺乏來源的情形下,合併是合適的處理方式。討論充分,關閉方式合理。因而不需要推翻原判決,也沒有用戶將為此承擔責任。
- 然而,一年以來,此人已獲得許多獨立於其所屬團體的介紹,上文也有闡述。根據通用收錄準則,我們現在的確可以在團體條目之外另立新條目。
- 總之,不必追究責任,但要恢復條目或允許重建。請複查。--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25日 (四) 15:37 (UTC)
- 然而,一年以來,此人已獲得許多獨立於其所屬團體的介紹,上文也有闡述。根據通用收錄準則,我們現在的確可以在團體條目之外另立新條目。
- (?)疑問:閣下並非管理員,為何擅自更改覆核狀態?這有機會影響條目的覆核程序,如有冒犯請見諒。--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5日 (四) 21:21 (UTC)
- (:)回應,並未作出復還或駁回的決定。在英文維基百科,en:WP:DRV有大量的討論,這裏沒有是這裏的問題,不是那裏的程序有問題。--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0:29 (UTC)
- 還是(&)建議閣下僅發表意見就好,更改覆核狀態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已經發生幾次來此處的半新手誤會IP用戶能當管理員了-Sega7131(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1:13 (UTC)
- (:)回應,之前做決定可能被誤解為管理員,現在不做決定僅僅討論也會被誤解為管理員?還是"存廢覆核只是管理員"的事這一誤解已深入人心,無法糾正?--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2:34 (UTC)
- (:)回應,因為閣下不是「僅僅討論」,而是還改動了覆核狀態欄。何苦多此一舉,惹人誤會-Sega7131(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4:17 (UTC)
- (:)回應,之前做決定可能被誤解為管理員,現在不做決定僅僅討論也會被誤解為管理員?還是"存廢覆核只是管理員"的事這一誤解已深入人心,無法糾正?--114.81.255.41(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2:34 (UTC)
- 還是(&)建議閣下僅發表意見就好,更改覆核狀態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已經發生幾次來此處的半新手誤會IP用戶能當管理員了-Sega7131(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1:13 (UTC)
- (:)回應,並未作出復還或駁回的決定。在英文維基百科,en:WP:DRV有大量的討論,這裏沒有是這裏的問題,不是那裏的程序有問題。--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0:29 (UTC)
- (?)疑問:閣下並非管理員,為何擅自更改覆核狀態?這有機會影響條目的覆核程序,如有冒犯請見諒。--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5日 (四) 21:21 (UTC)
- 承上,翻原決,允另文錄之。--J.Wong 2014年12月26日 (五) 15:22 (UTC)
- 狀態: 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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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面曾2次送交存廢討論。於2013年8月10日送交存廢討論,討論結果為刪除。刪除理據是符合快速刪除守則G11「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並於2013年8月17日通過存廢討論,管理員已對頁面進行刪除。於2013年8月25日有ip地址用戶對此頁面進行重建。於2013年11月28日再被送交存廢討論,討論結果為重定向至EXO-K。然而此人在這一年間的個人關注度已經有所提升,也獲得了廣泛報導及不同的關注。包括:
- 出演韓國SBS電視劇《沒關係,是愛情啊》,於該劇中飾演 韓江宇 一角是主要演員。此人更憑着該劇在《第三屆大田電視劇節》中獲得「男子新人賞」及在《第16屆首爾國際青少年電影節》中獲得「男子青少年演技獎」(《沒關係,是愛情啊》官方網站、EXO成員DO首演電視劇 變身神秘高中生 、EXO成員D.O.參演「沒關係,這是愛情」十二人中率先挑戰演戲、D.O.唱過界殺入螢幕 踹下時完封戲精、韓大田電視劇節得獎揭曉 趙寅成贏大賞、EXO都暻秀金鐘大獲得首爾國際青少年電影節一位獎項)。
- 出演已於2014年11月13日上映的韓國電影《Cart》,於該電影中飾演的 泰英 一角是主要演員(카트電影介紹(naver)、韓片《Cart》獲邀出席夏威夷電影節引關注、EXO成員DO首演電影「Cart」 致謝前輩廉晶雅、EXO成員D.O演唱電影《Cart》主題曲(圖))
就以上內容來看,此人已擁有足夠的個人關注度並符合標準,因而請求推翻上一次存廢討論結果,允許重建頁面。—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5:52 (UTC)
- 不追究責任,但允許重建,理由同上。--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09:14 (UTC)
- 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允另文錄之。附︰請問有何責任可究呢。--J.Wong 2014年12月26日 (五) 15:27 (UTC)
- 狀態: 改處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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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人物收錄準則》,有第三方資料證實其工作性質,而且最近亦有參與重要角色配音(如Fate/Zero)。—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12月26日 (五) 12:35 (UTC)
- 翻案到無共識,或重新列於afd(overturn to no consensus, or relist at afd):糟糕的關閉。下面我作為評論員方評論一下正方和反方的言論:
- 該討論進行了一端時間,共有三人支持保留,四人支持刪除,乍一看並沒有共識。進一步的深入分析顯示,一個保留理據,三個刪除理據僅僅列出了方針,而沒有詳細討論為什麼或為什麼不符合方針。(WP:JN 或 WP:JNN)。剩下的一個刪除理由違反了"關注度不等於影響力"和"關注度不限制條目內容"兩點。現在還剩兩個保留理由。一個認為此人配過重要角色,但沒有給出確切的證據證明其配過這些角色。另一個找到一個來源,由於我並沒有參與討論,無法評判。總之,正反兩方的理據都有欠說服力,似是而非,稍稍傾向於正方。在這種情形下,依英文維基百科的慣例,應當作無共識保留。如果關閉管理員想要大膽地做一些決定,也應當有詳細的分析。現在都沒有。因而關閉管理員需要檢討一下是否越權。討論也應當被翻案到無共識,或重新列於afd。--114.81.255.40(留言) 2014年12月26日 (五) 14:27 (UTC)
- 承上,並察其內文,悉之確符《人物收錄準則》,唯缺來源,乃翻原決,且改處無共識。--J.Wong 2014年12月26日 (五) 15: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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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介紹公司 不掛連結 純文本 沒廣告—博同裝飾 2014年12月27日 (六) 01:2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1361517(對話|貢獻)加入。
- 確為廣告。--廣雅 范★ 2014年12月27日 (六) 03:3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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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很抱歉因為那個來源我不知道如何使用,不過我在新建頁面上參考資料有來源網址麻煩請審核,不要在刪除了,我知道是有要求編輯來源,但我不知道如何編輯來源—111.250.194.213(留言) 2014年12月27日 (六) 07:22 (UTC)
- (※)注意:頁面現在沒有被刪除,仍然存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12月27日 (六) 07:57 (UTC)
- 沒有刪除記錄。--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2月27日 (六) 08:09 (UTC)
- 尋無其誌,恕無可受理。--J.Wong 2014年12月28日 (日) 09:2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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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線是珠海最主要的巴士線路之一,由1991年開通。《珠海市1979—1999年公共交通發展史》上有介紹,雖然網絡上無此書源,但該來源是從檔案館搜集的重要資料。望恢復為正常條目。—A浪漫情懷K 2014年12月28日 (日) 02:43 (UTC)
- 擱置待續。--J.Wong 2014年12月28日 (日) 09:56 (UTC)
- 尋無其誌,恕無可受理。--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09: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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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檔案在圖像的描述頁面中我已提供合理使用依據,用以說明正當的使用理由,該檔案參考來源鏈結失效且沒有其他自由版權可供代替及僅只被用於條目插圖目的及在條目中闡釋了漢字本名為朴善英之原因。提刪者User:Littletung的刪除理據為「電視節目螢幕截圖,非用以辨識及評論該電視台台徽或電視節目」。但在User:Littletung提供建議後,我已把合理使用標籤{{Tv-screenshot}}改為{{Non-free fair use in}}及剪裁不必要的範圍避免有使用在世人物圖像的嫌疑。該檔案如要繼續提刪,應提出另一個刪除理據。其後,User:Wing則以「侵犯著作權」為由支持刪除該檔案。因此,我以「電視節目螢幕截圖當然是受到版權保護,而我是以合理使用為由上載至維基百科。」回應。少女時代成員條目崔秀榮(File:Choi Soo Young Hanja.PNG)及徐朱玄(File:Seo Joo Hyun Identification Hanja.PNG)同樣以電視節目畫面螢幕截圖方式上傳並引述使用理由,雖討論結果為無共識但得以保留。在投票過程中的參與者應該就他們的意見作出解釋,也應該檢視、考慮其他人的解釋。我認為若果單單是以「侵犯著作權」為新的支持刪除理由,那一些受版權保護而又用作合理使用的檔案是否全部可應以侵犯著作權提刪?這個刪除理據有不合理之疑。—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07:24 (UTC)
- 駁回,理據有欠。據《非自由版權物使用準則》款一及款八,此圖須無可取代及不可或缺方可使用。按君所言,此圖旨在證明其名為「朴善英」而非「朴善憐」。然而,實可標註電視節目為來源,而毋須刊載此圖。此圖並非無可取代及不可或缺。標註以後,若然仍有用戶無端易之,請語之、說之、誡之、告之。--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10: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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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按照File:Park Sun Young Identification Hanja.png存廢覆核被駁回的理據進行提刪。—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10:53 (UTC)
- 請逕提刪。--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12:1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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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按照File:Park Sun Young Identification Hanja.png存廢覆核被駁回的理據進行提刪。—Sandylee215(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10:54 (UTC)
- 請逕提刪。--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12:1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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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被指內容與高晨維的個人網頁的介紹內容相似,但其後其網站已加入共享創意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101.78.234.147(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08:25 (UTC)
- 語調欠中立,遣詞乏客觀,版權縱相通,亦恕難受納。--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17: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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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主留方始終沒有提供任何有效介紹,保留結案疑屬錯誤判決。—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2月29日 (一) 08:30 (UTC)
- 維持(Endorse close)。第一 ,縱觀整個討論,兩人支持刪除,三人支持保留。支持刪除的一名用戶理據WP:JNN,無效。剩下的一名用戶與三名用戶的理據均是基於WP:GNG,有效。辯論焦點在於是否有Significant coverage 。這是比較主觀的事情。而共識是"有"。第二,我個人喜歡採用評判方法是,是否所有來源支持的內容可以遠超過一篇小小作品?在第二次提刪之時(8月),答案是否定的。但現在反觀條目中的二手來源,答案則是肯定的。第三,存廢覆核不是用來強調已經在存廢討論中表達過且已納入考量的的觀點的地方,見存廢覆核方針。最後,我是114.81.255.X,也就是親手為之掛上notability模版的180.172.239.231。--162.105.99.188(留言) 2014年12月29日 (一) 16:20 (UTC)
- 察條目所載來源,有數項來源均非順帶提及,而是直接並詳細地講述主題,符《關注度指引》。此指引誠為收錄準則,未宜過嚴。鑒之,駁回所請,持其原決。--J.Wong 2014年12月29日 (一) 17:40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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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參考其相關產業寫法並已做修正,請再確認內容是否符合標準—Onepaid(留言) 2014年12月30日 (二) 08:16 (UTC)
- 未發現日誌。--廣雅 范★ 2014年12月30日 (二) 13: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