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 (全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頁互助客棧 (全部)是供以方便瀏覽所有討論而特別設置。如果您想要新增討論內容,請在互助客棧中選擇最合適的版面。

按此刷新頁面

  歡迎光臨互助客棧!  
   
  互助客栈是維基人議事相助之處,用以討論消息、方针、技术以及编辑、求助等議題。
發表議題之前請搜索先前文章,遵守指導禮儀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問題,请前往知识问答

消息

方针

技术

求助

條目探討

其他
討論維基相關新聞與消息 討論方針與草案 解決或報告技術疑難 解決在維基百科中所遇疑難 條目模板主題相關探討 未符任何分區之議題
发表 | 监视 发表 | 监视 发表 | 监视 发表 | 监视 发表 | 监视 发表 | 监视

查看全部討論

If you don't use Chinese, and want to contact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your message here.
我想要…… 请前往……
如何有效並安全地访问维基百科的方法 如何访问维基百科
与繁简处理有关的问题 字词转换
協助或尋求條目的改善意见 同行评审
对某些特定来源的讨论 可靠来源布告栏
寻找参考文献 文献传递
參與即時讨论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讨论 即時討論」或者「邮件列表

消息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布

先前讨论

新闻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

条例正文未见“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相关内容。[2]

脚注

签名

Bovemdep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1:27 (UTC)[回复]

删掉原先的第四十一条我是没想到……不过原第四十一条在de facto层面上来说有在执行这一点还是不变的。--💊✖️2️⃣3️⃣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3:53 (UTC)[回复]
几乎整个条例都回炉重造了……另外现在执行的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24年)》,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中的“邮电部”--Bovemdep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5:43 (UTC)[回复]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防范、处置网络数据跨境安全风险和威胁。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破坏、避开技术措施的程序、工具等;明知他人从事破坏、避开技术措施等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耐人寻味。--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4:20 (UTC)[回复]
无对应罚则。--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4:24 (UTC)[回复]
这条并没有明确指「翻墙」或者类似活动。如果是的话,这似乎将本地反代、域前置等规避措施(甚至hosts?)也纳入违法范畴了。(本来仅有VPN、代理在利用「违规信道」条款来处罚,理论上这样的处理也是不合法的。如果说全部统一成「破坏、避开技术措施」……有点难评。不过不清楚为什么要用「专门」一词,众所周知VPN、代理最初、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保护隐私,难道我上维基百科就不能保护隐私了?)无罚则也有意思,但不排除后来加上不是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5:09 (UTC)[回复]
我也注意到这一条可以被解读为与网络审查相关,不过当时出于谨慎没说出来。还是那句话,有没有明文规定并不重要。--💊✖️2️⃣3️⃣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2:51 (UTC)[回复]
Re@Liu116在某些情况下很重要,比如要不要在首页公告栏给大陆用户加个警告和免责声明--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1:07 (UTC)[回复]
不需要,有Wikipedia:編輯維基百科危險嗎这个页面来提示用户,并且在更多页面里面合理添加指向该论述的内链足够。即便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执法人员还是可以以各种原因给你强加违法依据进行处罚。--💊✖️2️⃣3️⃣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1:30 (UTC)[回复]
请参考前面的已有讨论
--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1:50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Liu116)移除。2024年10月4日 (五) 11:13 (UTC)[回复]
Re@Liu116:我知道呀,所以这个讨论我发的消息区而不是别的什么区--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6:30 (UTC)[回复]
Re@魔琴境外的“反动有害信息”应该不算“网络数据跨境安全风险和威胁“吧,这个”安全风险和威胁”应该只包括“网络数据跨境“过程中的--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1:18 (UTC)[回复]
我觉得是“网络数据跨境(导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而不是“网络数据跨境(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威胁”,行政执法单位大概率不会理解此中不同,具体执法中也没有见到“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会按照专业含义进行解读,翻墙还是要被抓。----Cat on Mars 2024年10月3日 (四) 15:02 (UTC)[回复]
你法我笑 是这样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日 (四) 15:11 (UTC)[回复]
Re@CatOnMars@魔琴我们一直在谈“名义上、理论上”的东西,事实上怎么样我们说了也没用。--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2:37 (UTC)[回复]
还有
第八条 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利用网络数据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网络数据、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数据等非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
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前款非法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前款非法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不知道身在中国大陆的管理员为中国大陆编辑者提供IPBE算不算其中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非法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6:45 (UTC)[回复]
之前的讨论节选
  • 赋予IPBE取权限不知道算不算“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11日 (一) 01:32 (UTC)[回复]
  • 征求意见稿不一定过;授予IPBE权限应该不算“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毕竟对方连不到站点的话给账号以权限也没有用。--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02:21 (UTC)[回复]
  • 中文维基应对中国大陆用户做一个法律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了。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4日 (日) 17:30 (UTC)[回复]
  • 似乎主要是针对机场,而不是个人?注意关键词“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有技术能力搭建VPN自用且不分享似乎不受限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11月14日 (日) 17:54 (UTC)[回复]
  • 特别要强调本站不由管理员运营,以免因“境外反动网站和有害信息”拿管理员开刀。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6:36 (UTC)[回复]
  • 镜像站建议都停掉,因为完全符合这个条款,自己翻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可能还不符合,但镜像站是肯定的。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6:38 (UTC)[回复]
  • 出于实际考虑,其实本站镜像站维护者很多是在墙内,或具有墙内身份,或需要进入墙内。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7:37 (UTC)[回复]
  • 现在的中国已经陷在全球化之中,一大堆科研(非国家直接管理的)、外贸等需要连接国际互联网的,搞闭关锁国这种玩法已经行不通了,最多恶心下普通的蠢货,而且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意味着用的人的水平也得跟得上,至少有能力看明白这个糟糕的世界。当然另一个问题是,工具的傻瓜化反而拉低了下限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1月18日 (四) 07:13 (UTC)[回复]
  • “无论你身处何处,你的镜像站必须维持小众,否则就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这句话说的很对,就算你身处墙外,你的镜像站到达一定的规模依旧有被墙掉的风险。不过在可预见的将来,还是应该大力鼓励我们这些身处墙外的人来多多镜像维基百科。--不爱思考得猪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06:46 (UTC)[回复]
  • 看到这里感觉整个网信办新规的相关的话题变得有些偏了,有必要在这里重归正题。一般这样的征求意见稿变成正式实施的规定要花上至少几十天到数个月。虽然在我看来,不管有没有这样的规则,官方对于翻墙工具的打压力度只会越来越大,Shadowsocks最初的作者受到官方威胁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GitHub今年年初开始遇上间歇性干扰问题的时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还没见到正式确认下来,足以看出他们对于技术手段的传播问题之重视。不过中国毕竟还是需要依赖国际互联网进行科研、外贸、外宣等活动的,这规则似乎并不完美,因为规则当中似乎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合资格个人或组织(例如跨国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从事者、外宣官媒等)以合理目的获取合法途径访问被封锁网站相关的内容(不过近期有消息提到上海面向企业推出专用的国际互联网通道,广东和澳门在横琴岛建的合作区可以免翻墙,而北京似乎也开始允许向外资推出VPN服务),我等普通维基百科用户对于此条规则提意见,网信办当然不会采纳,不过那些跨国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从事者、外宣官媒等等可就不一定了。鉴于目前仍在意见征集期内,现在我们还是静观其变吧。--🔨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09:09 (UTC)[回复]
  • 说个和维基相关的,如果该条例最终通过,要不要禁止大陆管理员授予用户IPBE权限(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为翻墙提供技术支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6:34 (UTC)[回复]
  • IPBE是用来豁免维基百科为代理IP设置的编辑限制的,如果连WP都访问不了,给你IPBE也没用,这个其他用户先前就回答过了,而且自从基金会行动后,管理员人手现在已经比较吃紧了,当然居住在中国大陆的管理员本身在安全上就要有所顾虑,不管你是否有曾授予他人IPBE权限。一定要限制IPBE权限授予的话,最好视乎此条例具体执行情况再做进一步决定。--🔨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16:15 (UTC)[回复]

--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1:51 (UTC)[回复]

艾特一下之前讨论比较活跃的@ShizhaoAnYiLin桐生ここ不爱思考得猪Cwek忒有钱,请问你们有什么看法?--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58 (UTC)[回复]

Wikimedia Foundation Bulletin October Issue 1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0月10日 (四) 23:30 (UTC)[回复]

2024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的初步結果

大家好,

我們在此感謝所有參與2024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的人士。來自180個以上維基媒體專案的近6000名社群成員已投票。

以下四位候選人得票最多:

  1. Christel Steigenberger
  2. Maciej Artur Nadzikiewicz
  3. Victoria Doronina
  4. Lorenzo Losa

儘管這些候選人已透過投票得出名次,但他們仍需要被任命為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成員。他們需要成功通過背景調查,並滿足章程中規定的資格。新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成員將於2024年12月舉行的下一次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會議上任命。

請閱讀元維基上的選舉結果。

祝好,

選舉委員會和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工作小組


MPossoupe_(WMF)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6 (UTC)[回复]

理事會仍缺乏亞非地區人士參與,且一時間恐難改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1 (UTC)[回复]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49

尋找志願者加入維基媒體運動的委員會

每年10月至12月間,維基媒體基金會若干委員會均會招募志願者。

請在元維基頁面上閱讀有關委員會的更多資訊:

各委員會本輪職務申請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自治體委員會委員之申請期限至2024年11月18日止,而監察委員會和案例審查委員會的委員之申請期限則至2024年12月2日止。您可以透過造訪元維基上有關委員會任命事宜的頁面了解如何進行申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發佈到討論頁面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st@wikimedia.org

謹代表委員會支援團隊,


-- Keegan (WMF) (talk) 2024年10月16日 (三) 23:08 (UTC)[回复]

The Signpost: 19 October 2024

News, reports and features from the English Wikipedia's newspaper
Read this Signpost in full · Single-page · Unsubscribe · Global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0月19日 (六) 11:17 (UTC)


方針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版本8(分句公示)

原标题为:版本8(分句公示)

1.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2.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3.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4.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那合拍节目呢,所涉及合拍地区的都算吗?比如日美合拍,日本和美国各自的首播都写?--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28 (UTC)[回复]
是的(請在提問前先閱讀上方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20 (UTC)[回复]
早就看了啊,现在讨论的是版本8--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27 (UTC)[回复]
5.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把本条扩充成: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首播信息;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不同中文主题曲或配音的首播信息;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不同电视台的首播信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48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 / 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 /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 /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哪种顺序表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29 (UTC)[回复]
上方會改為「…的各原創版本的首播資訊」,突顯節目的原創性,如字幕、配音、主題曲等。
下方沒有分別,只是按中文使用基數及比例排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52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港澳台新马的顺序还是要固定一下,避免有些所在地区的用户内心不舒服--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改「如字幕、配音、编排、主题曲、高清化等」,因为有时候会播导剪版或者精装版或者修改了部分顺序和首播排版,另外也有老片高清化重播--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9 (UTC)[回复]
6.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 关于第5和6点:除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那文莱缅北等中文使用地区算不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31 (UTC)[回复]
「 等中文使用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9 (UTC)[回复]
那就直接写出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缅北等中文使用地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28 (UTC)[回复]
請閣下到元維基,要求維基基金會在中維語言轉換模組增加「汶萊中文、緬北中文」,並提供充足意見,否則的話就免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37 (UTC)[回复]
缅北的中文和中国大陆的中文一样,文莱和大马的中文基本一样,只不过不是属于同一个国家而已--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1 (UTC)[回复]
請閣下到元維基說明閣下想法,要求他們更新中維語言選項。如果這裏也明文標示那兩個地區,請問閣下知不知道會影響多少條文及模組連帶需要修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7 (UTC)[回复]
我记得@HK5201314以前说过「阁下急来干什么?一定要全部条目在手册生效后马上统一?维基编辑者只是义务工作者,看到哪个不符合才改,慢慢改,最多也就发一个动员令。」--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7 (UTC)[回复]
兩個是不同概念,「閣下急來幹什麼」那句是指相關條目慢慢地依照新手冊修訂,不需要再立共識討論。而閣下的提議是需要大幅度修改現行方針、指引、格式手冊、模組,每一個修改也需要「強共識」,因為牽涉維基百科方針,以及關乎元維基在中維的維護。關於方針,還要重新審視有什麼方針因為提案修改而重新修訂,這個是與時間競賽,避免方針之間的衝突。
But the way, 閣下知不知道格式手冊是Under方針及指引,任何格式手冊內容需要按照方針及指引編寫,有一些論點不是閣下想改就改的,是需要按程序的。
最後,請在發表意見前先閱讀WP:方針與指引先(不是「論述」,這裏沒有人會用「論述」論證),了解清楚整個討論流程及引用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7:03 (UTC)[回复]
WP:方针与指引 很久以前已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7:37 (UTC)[回复]
7.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如何定义和量化「大规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44 (UTC)[回复]
下方有寫,一般是跨地域、跨語系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7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还是量化比如跨多少地区,比如仅仅是中日美三国播出呢?是「是跨地域、跨语系」但算不算「大规模的国际播放」。应该量化 比如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达到百分之多少才算「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12 (UTC)[回复]
如果是日本製作, 中日美同時播放,其收錄地區是中日。如果是法國製作,中日美同時播放,其收錄地區是中。如果是法國製作,日美英同時播放,其收錄地區是日美英。(這樣描述是三地也採用同一個播放平台作計算;詳見17)--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10 (UTC)[回复]
@HK5201314最好具体量化标准,不然到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1 (UTC)[回复]
請閱讀17--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6 (UTC)[回复]
@HK5201314早就看了,不够细化量化--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3 (UTC)[回复]
8.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流媒体平台通常还有代理版权时限,代理版权过期后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8 (UTC)[回复]
維基百科:列明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5 (UTC)[回复]
@HK5201314不知道你看懂没,我再说详细一点,比如某动画2019-2023年在A平台上架,2023之后到期下架,2023-2025又在B平台上架。那么该列举上架的A和B平台记录?还是现在正在上架的B平台的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10 (UTC)[回复]
他说的应该是应不应该提及曾经上架的平台。(部分作品平台是以独占形式购买,平台独占权到期后改为非独占形式在其他平台上架。)----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7:27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也有这个平台独占到期后,在另一平台独占上架。--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3 (UTC)[回复]
那就是重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比如 大陆这边,航海王 2015之前代理是搜狐视频,2015之后转爱奇艺了,那应该写搜狐还是爱奇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17 (UTC)[回复]
如果版本一致, 搜狐。如果有來源證明 愛奇藝 的播放引起討論,可以同時記錄 愛奇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5 (UTC)[回复]
@HK5201314网播和传统播出的形式不一样,最好以实时平台为主,过期的平台也可列出来,并注明版权过期。--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28 (UTC)[回复]
請閱讀WP:非原創研究,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5 (UTC)[回复]
@HK5201314不谢,这不属于非原创研究。而且正在网播的平台才是可靠来源,可以证明该节目正在网播,过期版权怎么证明该节目曾经网播过?--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2 (UTC)[回复]
看來閣下還未熟讀WP:可靠來源WP:列明來源WP:可供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8 (UTC)[回复]
@HK5201314 请勿随意对他人妄下判断,这句话可以改为「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代理存在期限,且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有可能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32 (UTC)[回复]
代理存在期限並不是考慮因素,因為任何來源總會有過期的一天,請問閣下知不知道維基來源有Web achieve 工具為相關被引用的網站存檔,如果播放清單被任何原因下架,我們也可以透過Web achieve 工具尋找相關資料,這個處理方法即使是引用一般可靠來源,也是這樣操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3 (UTC)[回复]
你试一下把 10年前到期的 搜狐视频 航海王 页面找出来看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8 (UTC)[回复]
首先,請問「10年前到期的 搜狐視頻 航海王」有沒有被維基引用?
其次,搜狐視頻並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請問引用價值是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3 (UTC)[回复]
我只是举个例子,想说明过期下架的不容易找,且很难找到快照类型网页作为来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6:00 (UTC)[回复]
10.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1.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2.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同一条目,是否应该统一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47 (UTC)[回复]
不需要,資料應以一般人「readable」,而非使用需要換算的報時制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56 (UTC)[回复]
@HK5201314完全有必要,一个条目,一会12小时制,一会24小时制度,给人看晕了。另外日本很多深夜档写25时或24时30分,在中文这边应该写成次日1时或0时30分还是尊重日本原文写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1 (UTC)[回复]
近期日本深夜節目條目時間制式已開始採用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並主動回退30小時制,現把這個行為成文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8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也就是说比如 日本 9月11日23:30-24:30, 中文是写 9月11日23:30-次日0:30 还是 9月11日23:30-9月12日0:30 ?这个应该规范一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3 (UTC)[回复]
13.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4.*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我觉得以实际为准,比如台视 专题官网会写整点时间,但是台视官网自己的节目表又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 https://www.ttv.com.tw/taiwan/ProgramList.asp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06 (UTC)[回复]
「 This page can't be displayed. Contact suppor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4 (UTC)[回复]
跟從「節目時間表」,因為這是電視台的正式文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4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0 (UTC)[回复]
15.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6.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同一地区不同电视台播出,算重播还是首播?因为有很多情况是不同电视台播出,编排和配音是不一样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56 (UTC)[回复]
同一地区不同电视台播出实际上也算重播例如东京都会电视台在今年为了纪念播出数码暴龙大冒险动画首播25周年这种就算[2](日本方面称为実質再放送)而大中华地区的节目重播更为普遍。除非相关的重播有媒体报道。(上面这个25周年纪念重播除了电视台和数码暴龙官方之外,就没有其他媒体报道提及这个事情。)----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3:27 (UTC)[回复]
葬送的芙莉蓮 (動畫)首播台视,第二次在纬来,但是首播没中文配音,在纬来有中文配音。这种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0 (UTC)[回复]
原先无配音后来补充配音配音这种或者更改配音语言(例如台配版每日妈妈)的可以收录。----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02 (UTC)[回复]
首播只有原声主题曲,本家或者别家电视台第二次播出加上了粤语或者国语主题曲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2 (UTC)[回复]
还有那种 在A台是一种配音,换到B台又重新配音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3 (UTC)[回复]
其实都是有其他媒体报道的 你又不没关注--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2 (UTC)[回复]
日本那边自然有其他媒体报道,大中华地区就不好说了。(大中华地区除了代理商之外的其他媒体一般对电视播出动画的报道比较少。)----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06 (UTC)[回复]
哪家电视台播出 他们自己的媒体会宣传的 对家不可能给你宣传--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0 (UTC)[回复]
台湾最近还出现 首播是国语 重播是台语或者客家语 亦或是 首播台语 重播是国语或客家语。这种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6 (UTC)[回复]
这里面前面已经提到了。(上面提提每日妈妈的时候就说了不需要再重复提问)----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30 (UTC)[回复]
现实情况比这复杂多了,现在所谓的这个小团体修改方针不搞清楚不厘清,未来一堆麻烦事棘手事和困扰,到时候更加说不清道不明--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41 (UTC)[回复]
说到这个那您觉得配音相关内容是不是琐碎以及爱好者(WP:FAN)才会关注的?(之前有条目主编辑因为中国大陆配音没有影响力为由把中国大陆配音资讯给删了)----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5:02 (UTC)[回复]
不同版本之间的区别,我不认为是琐碎。同一个版本不停列举二次三次等重播信息才是琐碎--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09 (UTC)[回复]
但是编者认为配音本身就是琐碎以及爱好者内容呢?(认为配音只有作品以及配音爱好者会关注而删除掉除日本声优之外的其他地区配音员)----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7:33 (UTC)[回复]
你我他都是编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7 (UTC)[回复]
麻煩閣下看清楚此分段,這個分段是避免「 同一個版本不停列舉二次三次等重播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36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其实不用写那么弯弯绕绕,直接改成「可适当记录同一平台同一版本的第一次重播,但避免记录同一平台同一版本的第二次第三次以上的重播」--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9 (UTC)[回复]
這個是不理會播放平台,只要「 同一版本的第二次第三次以上的重播」也不在沒有廻響下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2 (UTC)[回复]
再看看其他人什么观点,个人认为制定方针应该先细化量化,到时候执行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不然最后又是一笔糊涂账--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4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播放的序列是高於只在歐洲播放。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HK5201314考虑过一个问题没有,如果该方针落地,几千个条目需要修改,到时候怎么实际操作?建议再加一条「条目创建三年以上的,可适当按原先约定俗成的方式保留;条目创建不足三年的,以新方针为主。」--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3:17 (UTC)[回复]
閣下急來幹什麼?一定要全部條目在手冊生效後馬上統一?維基編輯者只是義務工作者,看到哪個不符合才改,慢慢改,最多也就發一個動員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0 (UTC)[回复]
已追加第18-20条,可以讨论一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5 (UTC)[回复]

针对该提案流程合规性和用户参与的广泛性问题的相关质疑

此讨论已形成共识反对为此大范围通知,如有对提案的实质意见可在上方提出。另外也有编者提出航站区在此讨论串下可能存在扰乱行为,请注意。由于保持开放此讨论串弊大于利,且有妨碍共识形成的可能,现关闭此讨论。另若题主希望更多人参与,可以通知邀请他人参与以上讨论、留下有效意见。如对此关闭有异议,欢迎到我的用户讨论页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2:20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还是无法苟同,个人认为还需要更加广泛讨论,讨论人数不够,且共识性并不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45 (UTC)[回复]
约定俗成十几年了,岂能是十几个人一两个月内所达成所谓的「共识」,并强加于「代表」整体用户,很多用户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个方针讨论,个人认为广泛对用户发布通知,在更大范围内召集用户讨论所达成「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9:11 (UTC)[回复]
然而按照方针制定的流程只有公示阶段才会在站内公告中通知。并且有部分格式手册并不属于正式的方针指引。例如:MOS:ACG明确提及不建议使用電視節目的變遷模板来描述播出信息建议使用散文或者以其他列表形式。但实际上有部分ACG系列作品例如:数码暴龙、光之美少女仍旧在使用電視節目的變遷模板描述节目信息。----甜甜圈 2024年9月11日 (三) 23:08 (UTC)[回复]
通过繁体「電視節目的變遷」查到,目前总共1959个条目使用電視節目的變遷模板 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0%9C%E7%B4%A2&limit=500&offset=0&ns0=1&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search=%22%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7%9A%84%E8%AE%8A%E9%81%B7%22&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advancedSearch-current={%22fields%22:{%22phrase%22:%22\%22%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7%9A%84%E8%AE%8A%E9%81%B7\%22%22}} 通过简体「电视节目的变迁」,目前总共305个条目使用電視節目的變遷模板 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0%9C%E7%B4%A2&limit=500&offset=0&ns0=1&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search=%22%E7%94%B5%E8%A7%86%E8%8A%82%E7%9B%AE%E7%9A%84%E5%8F%98%E8%BF%81%22&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advancedSearch-current={%22fields%22:{%22phrase%22:%22\%22%E7%94%B5%E8%A7%86%E8%8A%82%E7%9B%AE%E7%9A%84%E5%8F%98%E8%BF%81\%22%22}} 涉及范围过大,仅仅18个人的在未经过大范围通知告知的情况下的讨论,绝对不能代表广大用户的「共识」以及改变十几年来的约定俗成,如果把「少数人暴政」凌驾于「所有人的共识」之上,我认为是有违「民主」的。而且话说回来,凭什么英文维基en: MOS:TVINTL有限制,中文维基就一定要对标英文?这个方针讨论的立意点是不是都有点「崇洋媚外」的感觉?——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23:27 (UTC)[回复]
然而MOS:ACG只针对日本ACG作品限制使用電視節目的變遷模板并不限制其他类型作品。(而相关模板的搜索结果是包含其他类型的作品)----甜甜圈 2024年9月11日 (三) 23:48 (UTC)[回复]
由於MOS:ACG草案提案人另於互助客棧發起新討論,兩邊討論同一話題不符合集中討論原則,且討論意見均認為有關規範應定於範圍較廣的影視規則而非僅限日本動漫,是故MOS:ACG討論關閉。更多討論請集中於此处進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1:58 (UTC)[回复]
现在出的一些新日本动画作品条目基本没人往这里面放这种模板。----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0:40 (UTC)[回复]
MOS:ACG并非指引内容,指导仅供建议。——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1:52 (UTC)[回复]
然而MOS:TV现在在整体层面是论述,而就部分细节是指引(而该提案是将这部分细节成为正式指引)。并且有部分收录重播的内容,甚至比描述动画剧情还长例如哆啦A梦 (电视动画) ----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2:47 (UTC)[回复]
然而相关讨论之后就放弃了。(原因是部分配音无法找到来源推行不了。)----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2:28 (UTC)[回复]
請留意,「中文維基就一定要對標英文」在此版本已經不成立。英維是明文禁止列出其他語系地區的播放資訊,其他維也有不成文規定不列出其他語系地區的播放資訊,而中維在提案當刻仍然暢通無阻,想怎樣列出就怎樣列出。提案清楚列明列出條件,以「可供查證」為核心,輔以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指引編寫這部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51 (UTC)[回复]
并且维基的共识也是属于约定俗成,只不过是将这种形式明确化了而已----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6:12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目前讨论人数不够,无法代表民意基础。——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13 (UTC)[回复]
但问题是爱好者通常不会特意参与到维基百科站内事务的讨论中,所以爱好者反倒成了站内事务讨论的沉默大多数。----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5:26 (UTC):::前段期间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就进行了大范围的用户通知。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操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09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愛好者,正確一點來說是熱衷編輯Wikipedia:愛好者內容的人,雖是不少,是沉默大多數的一部分,但也有正常貢獻者覺得站務很煩,不想插手,他們也屬於沉默大多數。對我來說,有時參與站務討論也是逼不得已。--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40 (UTC)[回复]
@Factrecordor@Underconstruction00@甜甜圈真好吃 Wikipedia: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为了避免说明泛滥,方针或指引的草案都应经过广大维基社群的讨论来取得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5 (UTC)[回复]
前段期间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就进行了大范围的用户通知。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操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09 (UTC)[回复]
并且真要按照民意基础,那不管是中文社群还是英语社群除了公示阶段是民主其他的时间就只能算是精英政治。(类似于2024年美国大选贺锦丽特朗普的对决在正式投票之前都是精英选出来的。)----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5:30 (UTC)[回复]
精英政治也要先有一群精英通過某些方法競爭或選拔出來做代表,這裡只是看誰更有空留意討論。--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18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你看的很透彻啊--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20 (UTC)[回复]
我們都不是精英,只是比較關心政局、碰巧路過、碰巧有人在耳邊談起、某種原因進入了不完整的諮詢名單而已。--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26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所以这个提案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6 (UTC)[回复]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这个论述完全背离了维基百科的初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11 (UTC)[回复]
毕竟现在社群的情况确实不大好。最后好奇问一个问题,您觉得重播资讯给您以及相关爱好者带来有什么样的作用,对阅读者来说说有没有必要?(上方的修订案已经要求必须提供来源证明重播的重要性。)----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7:42 (UTC)[回复]
又不是所有人都关心什么格式手册/电视,我就不关心,为什么要大范围通知?2017年的时候政策简报滥发还被人批评了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2日 (四) 08:10 (UTC)[回复]
个体不能代表一般,你不关心不代表别人不关心,关心的人也不一定会关注到这个方针讨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8:50 (UTC)[回复]
@航站区:不知道閣下有沒有閱讀Bulltin的習慣?請問閣下知不知道這則討論已在三個月內多次被我掛上Bulltin了(超過4次,詳細請閱讀Bulltin的編輯記錄),個人認為已經足夠了,不過閣下可以留意,我每一次正式公示當刻,會透過ping通知所有參與討論的編輯者。最後,由於閣下沒有就提案表示相關意見,僅作出規程問題,故已當「不正當合理回應」處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45 (UTC)[回复]
想必没有多少人知道Bulltin为何物?故你所谓的多次挂在上面,是否具备所谓的「广泛性」。另外我针对提案的广泛性和流程性问题进行了质疑,但被你单方面宣称为「不正當合理回應」處理。故,我对你一言堂行为表示反对。——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2:39 (UTC)[回复]
Bulltin实际上就是公告栏。除非阁下能证明收录重播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提供相应的来源。例如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富士电视台重播鬼太郎6数码暴龙重启之战的报道以及港澳台地区对于动画的重播报道。----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13:39 (UTC)[回复]
東映アニメーションの日曜朝アニメ、放送延期『ワンピース』『デジモン』『プリキュア』 http://www.oricon.co.jp/news/2160397/full/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52 (UTC)[回复]
WP:共識: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
「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就進行了大範圍的使用者通知」是透過Bulltin通知編輯者。對上一個要利用同等規模通知提案是@LuciferianThomas的互助客棧提案。個人認為這個提案沒有那個這麽嚴重,要動用管理員的權限處理提案內容。另外,公示指引僅要求掛上Bulltin 7日,無正當合理的反對意見即可,請問閣下有多久時間沒有參與提案倡議工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3:39 (UTC)[回复]
WP:CONLIMITED 哦哦,原来你是独裁者啊,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48 (UTC)[回复]
你們有爭議的話,大不了就繼續討論,多通知幾個人也行,別吵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2日 (四) 17:06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的观点是,约定俗成十几年了,怎么能是十几个人一两个月内所达成所谓的「共识」?这种重要的方针讨论,没有通过大范围通知通告就进行,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那些错过讨论的用户怎么办,谁来代表他们的「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56 (UTC)[回复]
@HK5201314可能我说的语气有点重,对阁下造成了困扰表示歉意,但是我也要强调的是,我不是「阻碍讨论进度」而是质疑相关流程和广泛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54 (UTC)[回复]
@Ericliu1912本人是去逛不當行為佈告板才看到這「討論」演變成這樣的。說實在話,這個叫航站區的,前面自己根本沒參與討論,現在出來嚷共識不足卻又不是提出自己對提案的不同意見,最後還加上一段疑似不文明的話。先不論此事是否真的共識不足,本人認為他的做法已構成擾亂。本人明白您可能想先作勸喻,但在本人看來,此事是非頗為分明,甚至已上提報區,即使立刻行動也不為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29 (UTC)[回复]
「前面自己根本沒參與討論,現在出來嚷共識不足」阁下提出的这个观点我不认可,理由同上不再赘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7:59 (UTC)[回复]
本人為免誤判,特意用 Ctrl-F 尋找頁面上有您的簽名的位置才敢留言的。這不是觀點,而是觀察結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1 (UTC)[回复]
@Patrickov我觉得 十多个人还是无法代表广大的共识。而且是改变十几年的约定俗成。所以我才提出扩大人数和加长时间。毕竟这个讨论都快结束了,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19 (UTC)[回复]
@Patrickov另外 刚刚不小心误操作了,现在恢复了,请见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20 (UTC)[回复]
WP:CONLIMITED 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
Wikipedia:何谓共识#不是闭门造车 一个编者小团体的共识并不能超越又更广泛的编者讨论形成的方针和指引。
Wikipedia: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为了避免说明泛滥,方针或指引的草案都应经过广大维基社群的讨论来取得共识。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37 (UTC)[回复]
沉默不代表同意,并不等于沉默就是不同意。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指的是Wikipedia:方針與指引里列出来的共识。这个讨论并不属于这种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4日 (六) 02:49 (UTC)[回复]
Wikipedia:制定新規則時,沉默不代表同意#共識 共识方针写道“在方针指引的修改上,维基百科要求比其他页面更高的参与度和共识”。沉默是不够的;更甚者,方针指引若总是由那群活跃于互助客栈的人来修订,亦不算是充足的共识。建立新规则或废除旧规则都应该证明其讨论有足够参与者和共识。
Wikipedia:方針與指引#種類 方针在编辑者社群获广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57 (UTC)[回复]
@航站区認為討論不夠廣泛的話,建議去看看受影響範疇有什麼活躍編者,PING多些人過來。我自己也只能這樣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9:05 (UTC)[回复]
@Factrecordor看看能不能谁有@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的权限,广发消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9:28 (UTC)[回复]
然而召集再多的人,还不如一个有用的意见更有实用性(虽然相关的意见有可能会对爱好者造成限制但是只要是好主意就能接纳)。@DarkWizardCody----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0:07 (UTC)[回复]
并且拥有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群发消息权限的,基本不会群发与部分主题相关的公告并且部分人不愿意接受这种消息认为是一种骚扰。----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1:18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现在一小撮人在小范围搞一个所谓的小圈子共识,没有与其他广大编辑者达成共识,单方面大改十几年的约定俗成,到时候真正实践起来,又要兴起一轮又一轮编辑战。--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28 (UTC)[回复]
现在一小撮人闷声改了方针,广大编者完全不知道,那他们到时候按照传统模式编辑是对还是错?这里不是小条目的小方针,而是牵扯成千上万条目的方针重大修改。--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31 (UTC)[回复]
我真的很好奇您说的这种约定俗成和传统模式是什么?----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1:40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详见第18、20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10 (UTC)[回复]
@航站区: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对共识的理解是错误的。我知道你也会说,维基百科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关注客栈上的方针讨论,维基百科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公告栏上面的讨论,但是这反而说明了为什么认可在你看来「小圈子」中形成的共识是有必要的。因为维基百科上的人都很忙,不是所有人都能来参与讨论来形成共识,所以说让不是那么忙的、愿意讨论来形成共识的人来形成共识才能推进,使社群进步。如果说所有需要制定的方针和指引都需要「沉默的大多数」来参与讨论,写下想法的话,那么可以说维基百科就很难作出任何实际上的改变了!那么解决方案,就是要我们对于共识的理解更加灵活。假如今天通过的内容,形成的共识不符合社群大部分人的意见,那么很快就有人能找到这个问题并改回正确的提案。今天也许只有8个人讨论,以后推翻这个讨论的可以由更多的人来讨论推翻之前的共识。我个人很喜欢这样对共识的理解,因为只有这样去解读共识的意义才能让社群灵活面对新视角,对于需要改善的地方作出改变。
同样,我也能理解也许你不同意此提案。但是我认为提出程序性异议是一个很不妥当的做法。从我个人角度出发,我认为你所说「小圈子」共识的问题根本不存在。我之前也讨论过这方面的修改,而我并没觉得我需要留下更多的意见。如果你认为提案内容有哪些方面不妥当,又或者你认为哪里可以改善,你可以直接提出来。但是希望你以后不要以阻止提案的推进而质疑共识的程度,我觉得这样是很让人头疼的,并且也不是有很多人愿意去向你解释为什么此处的共识是够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1:50 (UTC)[回复]
只能说,因人而异,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且和而不同,愿求同存异--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54 (UTC)[回复]
希望你能读完我的留言再回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1:58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 有没有可能我已读完了,我才回复的?对了,我已多次强调,本人对流程性和广泛性提出相关质疑而非阻碍讨论进度,谢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01 (UTC)[回复]
那你读完了的回复确实是没有想和我讨论的意思。那就bye--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2:28 (UTC)[回复]
上面该说的都说的大差不差了,不用再赘述了,另外,预祝您中秋快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33 (UTC)[回复]
公告欄又不是昨天才成立的,況且方針指引都明確告訴你了公示要放在公告欄上[嚴格來講不知道公告欄的人根本不該參與討論,連共識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要淌渾水?],怎麼自己不關注沒參與到還要反過來怪東怪西的?再來我沒興趣關注這個議題為什麼還得被你以參與人數不足發一堆我沒興趣深入的通知到討論頁?--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7日 (二) 05:34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 全部看完再说,请友善发言,勿断章取义——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7:42 (UTC)[回复]
假定善意和斷章取義不是這樣用的。一碼歸一碼,這個討論有沒有共識我不清楚也沒有要評價(WP:太長不看),您們慢慢討論;但我完全不認為您反過來「檢討」公告欄有沒有公告作用是合理的,謝謝。--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7日 (二) 11:07 (UTC)[回复]
同理 Special:Diff/84171042 对比 你说的原话「[嚴格來講不知道公告欄的人根本不該參與討論,連共識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要淌渾水?],怎麼自己不關注沒參與到還要反過來怪東怪西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1:5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版本

10.5 至於電視頻道首播節目,可分別列出「收費本地頻道」、「免費本地頻道」、「收費外地頻道」及「免費外地頻道」的播放資訊。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相關頻道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為避免一少部分編輯者因為不熟悉電視頻道的傳播媒介而對提案表示混亂,故修改了收錄內容,以達到「一望而知」目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Kalin8111:如無反對意見,3日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2:11 (UTC)[回复]
所以如果明珠台真是在各個平台無加減無插播,原裝直送給澳門觀眾的話,現在這個10.5會不會要刪除賈神探在澳視的播放資訊?--素菓霖 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Tvb在18年的宣传片确实提及在澳门无插播并且开始统计澳门收视率。[3]但是并未提及是对哪一种收视方式进行统计。----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0:28 (UTC)[回复]
并且其他语言条目中只有法语的条目提及了在港澳的播出情况。法语条目中的列表只标注主要地区(香港)并未标注周边地区(澳门及广东省)的播出情况。(也就是说其他语言社群就只关注电视台主要覆盖区域的播出情况)----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3:22 (UTC)[回复]
現在這個版本,明珠台是外地頻道,澳廣視是本地頻道(不探討是否收費),也可以收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3:43 (UTC)[回复]
已經是外地頻道的話,「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相關頻道的可觀看地區。」的作用是什麼?--素菓霖 2024年9月13日 (五) 02:02 (UTC)[回复]
主要是针对主要服务地区的问题。(香港tvb是持有香港本地的免费电视牌照理论上播出范围只能是香港但实际上大气电波可以覆盖到邻近的广东省和澳门并被当地的有线电视传送)----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3:02 (UTC)[回复]
翡翠台在广东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观看,所以翡翠台覆盖范围应属于粤港澳大湾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25 (UTC)[回复]
还是香港。因为香港方面给tvb的牌照已经限制在香港本地播出而香港方面对这方面管理比较宽松不像日本那么严格只能覆盖电视台牌照所在的都道府县除了东京(关东都市圈)、大阪(关西都市圈)和爱知(中京圈)三个都道府县的电视台的牌照是覆盖所在都市圈区域(爱知县的爱知电视台和大阪府的大阪电视台只能覆盖爱知县和大阪府)----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5:05 (UTC)[回复]
于2004年9月正式获得在广东省的合法落地播放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17 (UTC)[回复]
重點是你總不能說翡翠台是「粵港澳大灣區」的本地台嘛!--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53 (UTC)[回复]
@HK5201314这要看站在什么角度,如果把粤港澳看做三个地区,那么翡翠台就不是广东本地台,如果把粤港澳大湾区看做一个城市群整体,那么翡翠台就是大湾区的本地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5 (UTC)[回复]
請運用常識,謝謝!
粵港澳大灣區 簡稱大灣區、GBA(縮寫自:The Greater Bay Area),是由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江三角洲伶仃洋組成的城市群,包括廣東省九個相鄰城市:廣州深圳兩個一線城市副省級市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肇慶七個地級市,以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1 (UTC)[回复]
重点是你发了这段话 进一步证明了翡翠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本地台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4 (UTC)[回复]
然而粤港澳大湾区本身就是个经济区概念。类似于东南亚的印马新三角(马来西亚柔佛、新加坡与印度尼西亚廖内群岛省的一个经济区)难道新加坡的电视频道是印马新三角的频道?----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13:24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两者没有可比性,一个是中央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的,一个是三个地区自发且没有相关框架统筹的,另外马来西亚东西两部分也类似于一国两制#馬來西亞,那么西马和东马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14 (UTC)[回复]
OK,那我改為「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1 (UTC)[回复]
举个例子 比如DisneyXD或者Animax这种呢?虽然节目在这个地区播,但是电视台不是本地的,比如新马,都不清楚有没有机构对这种国外电视台进行监管。另外,考虑一下,卫星接收的电视台怎么表述,因为据我了解,以前广东看香港的电视台、福建看台湾的电视台很多都是用卫星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22 (UTC)[回复]
你也懂得說「 電視台不是本地的」,那即是「外地電視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6 (UTC)[回复]
口头讨论而已,实际方针写出来就要严谨一些--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38 (UTC)[回复]
18 自新方针发布之日起,条目创建三年(含)以上的,可适当按原先约定俗成的方式保留;条目创建不足三年的,以新方针进行编辑为主。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23 (UTC)[回复]

這句有很明顯的問題,目前維基並沒有「日落條款」,意指編輯者見到有問題就改,沒有編輯者留意的不用刻意維護。而且這句並沒有準確時間點,今年起計三年及明年起計三年也不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39 (UTC)[回复]
修改为「自新方针发布之日起……」--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07 (UTC)[回复]
但假设相关内容存在明显问题呢?(例如类似于哆啦a梦条目的过度收录重播问题影响条目长度的)----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05:57 (UTC)[回复]
见第20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6:27 (UTC)[回复]
19 原则上不应收录非正规平台(如未获得相关牌照的私营电视台、盗版资源的流媒体平台等)。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20:05 (UTC)[回复]

這句可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0 (UTC)[回复]
好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04 (UTC)[回复]
20 方针未提及或疏漏部分,以实际情况或约定俗成进行编辑。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20:05 (UTC)[回复]

版本9(分句公示)

原标题为:版本9(分句公示)

1.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2.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3.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4.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5.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字幕、配音、主題曲、高畫質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後制處理方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6.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7.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8.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0.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0.5 至於電視頻道首播節目,可分別列出「收費本地頻道」、「免費本地頻道」、「收費外地頻道」及「免費外地頻道」的播放資訊。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其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播放信息,也可分别列出“地面频道”及“卫星频道”的播放信息。@HK5201314--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20 (UTC)[回复]
這個不改,因為@Kalin8111分不清各傳播媒介之間的分別。由此可見,其他編輯者也有機會分不清。--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16 (UTC)[回复]
@HK5201314他不清楚不代表别人不清楚,中国内地早期好多电视剧都是先在地方台播出后,才在卫视播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40 (UTC)[回复]
然而严格意义来说地方台和卫视台这两个词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例如英国的BBC One这种全国播出的频道会给地方新闻预留节目时段而且还在卫星平台上播出,那您觉得这种频道是属于卫星台还是地方台?)----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03:06 (UTC)[回复]
只有本地能看的见,外地看不见的叫做本地台。卫视是全国都看得见的。比如湖南卫视是卫视,长沙电视台是地方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0:46 (UTC)[回复]
你這樣說,CCTV4的廣播範圍是全球,所以它是全世界最大的「本地台」,對嗎?如果是,那真的是「全世界人民的電視台」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0 (UTC)[回复]
請在發言前運用WP:常識立論,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复]
看来@甜甜圈真好吃 说的没错,港澳台地区编辑者估计没见过「地方台」。不过既然@HK5201314已经说了,地方台先于卫视台播出,两个都可以写,那到时候出现编辑争议的时候就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参考第16点(不过也可以参考第5点,其实只要卫视台和地方台播出的版本出现如字幕、配音、主题曲、高清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后制处理方式等任何一处不同,都可以算不同版本,因为基本上本地台都是拿片源直接播出,最多中间插上官方,卫视台一般都会重新编排一下再播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58 (UTC)[回复]
您这种概念的话港澳台的编辑者很难理解。况且有些卫视国内根本看不到或者属于定向上星方便省内偏远地区覆盖的,例如广东大湾区卫视省内版是属于本地频道而海外版是属于对外上星频道不对中国大陆播出以及新疆广播电视台的维语和哈语综合频道和西藏广播电视台的西藏藏语卫视均属于定向上星(雖然這幾個少數民族頻道在總局的登記是衛星綜合頻道)。----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2 (UTC)[回复]
一部电视剧如果先在某市电视台首播,然后再在他们所在的省的卫视面向全国播出,请问,写哪个时间?这种情况早期内地比比皆是,所以多写一句话「可分别列出“地面频道”及“卫星频道”的播放信息」是没问题的@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12 (UTC)[回复]
Q:請問,寫哪個時間?
A:兩個也可以寫,詳見16。--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26 (UTC)[回复]
@HK5201314 两个都写是不是还要证明两者观看人数超过一倍?那早期节目找不到收视率,或者地方台没有统计收视率,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33 (UTC)[回复]
這個得看在當年有沒有反響。例如後宮甄嬛傳當年在地方台首播的時候就有媒體報導。不過其他的抗日神劇大概率是沒報導。----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2日 (日) 22:38 (UTC)[回复]
不过说实话中国大陆的电视烂账确实挺多的。例如陕西卫视播出日本电视台电视剧(35歳の少女)播出三集就不再播出了。目前根本找不到来源证明陕西卫视播出就更别提地方台了。----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2日 (日) 22:45 (UTC)[回复]
找到当年当地的报纸,一般本地报纸会刊登节目表。其实台湾的早期节目也一样查不到具体播出时间,也是只能查报纸。做的最详细的还是香港,基本上大部分具体时间都查的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40 (UTC)[回复]
請留意,這裏的「可觀看人數」不等於「收視率」或「觀看次數」,這裏的「可觀看人數」是指那個平台的受眾人數。以CCTV-4CCTV-6相比,CCTV-4的受眾對象是全世界,受眾人數是73億人口,即地球總人口(不管某人有沒有購買頻道觀看或有沒有開電視收看,他選擇不看是他的問題)。而CCTV-6的受眾對像是中國大陸,受眾人數是14億人口,即中國總人口。在沒有來源情況下,如果a電影先於4播放後於6播放,那不記錄6。如果a電影先於6播放後於4播放,那同時記錄4及6。--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28 (UTC)[回复]
所以先着緊「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及準確度。若然搞不清楚「可觀看地區」,你連如何篩選收錄資訊也成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32 (UTC)[回复]
所以 打个比方 如果一部剧 最开始在 市级电视台播出 然后 省级电视台 然后 CCTV8 最后 CCTV4,那么这四个电视台的播出时间都应该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7:41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23:27 (UTC)[回复]
「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相關頻道的可觀看地區。」的作用是什麼?這個問題還沒有明確答覆。用賈神探作為例子,無論明珠台可不可以在澳門合法收看,都不會影響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所以那段的作用是什麼?--素菓霖 2024年10月4日 (五) 07:43 (UTC)[回复]
因为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电视牌照或频率竞标的条件中通常会限制特定区域播出。(例如日本、美国、印尼、菲律宾等。) 此处只是为了理清相关地区的电视牌照制度。(大中华地区目前只有香港和台湾实行电视牌照制度。)--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4日 (五) 08:06 (UTC)[回复]
毕竟有部分长期待在井底的两岸三地人士是不知道地区频道的区别的。@Kalin8111--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4日 (五) 08:17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 请友善评论,阁下提及的「井底」会让人联想到成语「井底之蛙」,同时「」及其绿色的肤色,又能影射某个地区的人或某种颜色的党派阵营。--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23:59 (UTC)[回复]
這部分會由「數碼地面電視」 改至「無線電視」,因為修改了比較準則。
另外,不拿TVB這個具爭議的公司作比較。以HOY TV作例,HOY TV條目指出其頻道可以在澳門及深圳部分地區收看。閣下貴為澳門地區的編輯者,請問澳門可否合法透過大氣電波或有線方式收看HOY TV節目?翻查資料,HOY TV並沒有任何中國大陸及澳門的宣傳活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05 (UTC)[回复]
我沒有說過我是澳門編者,我不知道澳門能不能合法收看HOY TV,看澳門基本頻道表[4]看不到有HOY TV。不過應該不是重點,「無論明珠台可不可以在澳門合法收看,都不會影響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那麼我把明珠台換成HOY TV,HOT TV某個節目也被澳視買了在澳門播出,那樣無論HOT TV可不可以在澳門合法收看,都不會影響那個節目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所以預設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還有什麼作用?因為另外一個城市無論可不可以合法收看該台,都不會影響當地台的播放資訊。--素菓霖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7 (UTC)[回复]
此处内容只为厘清部分地区的电视牌照制度。(部分地区的电视牌照制度会在发牌条件中会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播出。例如香港的本地电视服务牌照以及日本、菲律宾和美国以地区范围发放的无线电视服务牌照。)@Kalin8111--聽海湧:我们是日本人--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4日 (一) 07:38 (UTC)[回复]
基本上,不寫這句的話,如果沒有來源下,你單單寫澳廣視節目可在澳門廣播是原創研究,什至,你需要在每一節目條目的廣播範圍也要提供來源,難道這是閣下樂見嗎?請明確表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49 (UTC)[回复]
看到這裏,敝人感到很奇怪為何會說到澳廣視在澳門廣播也是一種原創研究,不過我先不談這個問題,接下來先假定「如果沒有來源下,你單單寫澳廣視節目可在澳門廣播是原創研究」是正確的說法,但按WP:CON:「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例如,維基專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意味着如果原有的方針會令「澳廣視節目可在澳門廣播」需要列明來源才不會導致原創研究的話,那麼在專題指引也是不可以訂立規條令其不需要列明來源,也即是說:如果「其預設的『本地授權』範圍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這句話的作用是為了令本來需要來源的「澳廣視節目可在澳門廣播」不用提供來源的話,則明顯屬於專題指引凌駕通用方針的做法,是不可以這樣修訂的。由於此問題有必要繼續探討,公示需要停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15日 (二) 15:48 (UTC)[回复]
个人觉得觉得提出相关质疑的人明显是在扰乱已经达成的社群共识。(香港的电视专题爱好者社群因为中文社群删除原创总结、琐碎内容以及爱好者内容的问题一直很仇视中文维基。)--既然朝鲜可以称韩国为傀儡韩国那大陆可也可以称台湾为傀儡台湾伪政权--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6日 (三) 00:18 (UTC)[回复]
回應@Kalin8111:曾經,@航站区認為,如按照上一版本的條文,明珠台及澳廣視可同屬粵港澳大灣區的本地台,可以寫「大灣區觀眾可透露明珠台觀看本節目。」,因此在本地授權下,兩者只能保留其中一個。這個部分閣下沒有參與討論。
所以寫「其預設的『本地授權』範圍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以規管地區記錄,小地區台的本地授權只能在小地區,不能是大地區,以確保本地台優先的方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0:20 (UTC)[回复]
况且最可靠的判定播出区域方法就是所在地区的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公示的播出范围。(例如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以及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当然国营或者公营广播机构应当按照常识来判断。--既然现在的台湾人在聽海湧承认自己是日本人后代,那为什么不能享受高溫津貼--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6日 (三) 06:09 (UTC)[回复]
11.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1.5. 原則上不應收錄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如未獲得相關地區政府合法廣播牌照的私營電視台、盜版資源的流媒體平台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2.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另外,編輯者需要確保同一條目需要使用同一報時制式及列出方式,如有對報時制式及列出方式有爭議,請在相關條目討論頁透過協商解決。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3.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4.*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例子1:如节目时间表或官网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例子2:如节目官网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节目时间表和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建议在条目讨论页协商解决。
@HK5201314--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59 (UTC)[回复]
但是例子2的话,之前韩国有这个做法但是现在不用了。韩国修正广播法之前一般都是把一个节目拆成两部方便插播广告在修正广播法,放宽在节目中插播广告现之后就把拆分的两个节目合并到单一节目内。(而两岸三地的话目前没有把一个节目拆成两个节目的做法)----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02:54 (UTC)[回复]
版本8我提过,被@HK5201314无视了。「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0:49 (UTC)[回复]
@航站区:如沒有問題,3日後將開始公示程序。
「例子:如相關節目設有官方網站,優先使用官方網站的播放時間,並列出相關來源;如相關節目不設官方網站或官方網站沒有提及播放時段,請參考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請注意,如表列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14 (UTC)[回复]
“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18 (UTC)[回复]
说直白点,就是官网里两种时间都写了,以哪种为准--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22 (UTC)[回复]
節目官網 —>電視台節目時間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37 (UTC)[回复]
好的 相关细化请写入条例--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41 (UTC)[回复]
15.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6.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我們不建議收錄同一版本的重播資料,若然: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航站区:有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49 (UTC)[回复]
@HK5201314 我有个问题,如果早期节目,首播具体时间无法考据了,但是重播时间记录很清晰,那么这个重播时间能否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41 (UTC)[回复]
有說首播時間需要來源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12 (UTC)[回复]
@HK5201314我的意思是首播时间已经查不到了(也就是说没有首播时间了),但是有记录清晰的重播时间,那么这个重播时间能否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7:47 (UTC)[回复]
有來源的話理應可引伸出迴響。那當然可以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14 (UTC)[回复]
18.方针未提及或疏漏部分,编辑者建议在条目讨论页以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51 (UTC)[回复]

Ping多一個作討論@SunAfterRain:最近嚴捉播放地區來源的編輯者。--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6:00 (UTC)[回复]
@HK5201314如果你能100%確定真的就是那樣的話寫我沒意見,但問題是實務上一堆都無法確認,代理商拿了但沒講(也無法從公開來源得知)他拿了那個區域的情況也大有所在。--SunAfterRain 2024年9月29日 (日) 09:23 (UTC)[回复]
所以這部代理做法只能含糊表達。例如以「中文授權」取代「台港澳旗」。你只能證明他有以中文代理,不能證明準確代理地區。
舉個例子,你能證明REMOW這間代理取了哪140國家地區的鹿乃子代理權(英維相關部分的來源也沒有說明哪140個,故此做法僅是「有在英文地區以英文上架」。)?
又或者,你能證明北海道辣妹金古錐於全球的代理是不是REMOW(噢!這個故事有點複雜!It’s anime Facebook曾經於其宣傳帖文回覆承認擁有「北海道」於全球的代理權,但最後It’s anime YouTube頻道某帖文說明此片只能在S.Korean觀看)?
其望後續需整頓代理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10:12 (UTC)[回复]
所以證明不了就不要寫啊,這不是整不整頓的問題,你要搞版權研究去站外玩,站內只能放可以有效證明的東西(例如說誰是總代理這類除非有內線消息不然無法證實的東西就應該放到站外)--SunAfterRain 2024年9月29日 (日) 17:51 (UTC)[回复]
@SunAfterRain:根據閣下留言,可否當成支持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05:07 (UTC)[回复]
你有辦法給出資料證明的東西我沒意見。另外如果有通過的話記得@我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1日 (二) 07:38 (UTC)[回复]
而且还有部分平台或电视台不公开代信息或者委托第三方做中间代理例如战斗陀螺X在香港通过周边代理商购买节目时段形式播出(台湾目前并不允许赞助儿童节目以及在儿童节目播出前后播出与节目相关的产品广告)以及卡片战斗先导者在台湾通过武士道台湾总代理元美国际映像出售给巴哈姆特动画疯。----英语维基百科:经过社群的认定大纪元时报最可靠的媒体(尤其是喜欢阴谋论反疫苗的人)--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9日 (日) 11:07 (UTC)[回复]
@HK5201314 条例18 如果无问题,请一并公示--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24 (UTC)[回复]

版本10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字幕、配音、主題曲、高畫質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後制處理方式);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原則上不應收錄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包括未獲得相關地區政府合法廣播牌照的私營電視台、盜版資源的流媒体平台等。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至於電視頻道首播節目,可分別列出「收費本地頻道」、「免費本地頻道」、「收費外地頻道」及「免費外地頻道」的各類別頻道播放資訊。請先在相關頻道所在的條目提供來源證明該頻道的授權地區。當中「本地授權」範圍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其他地區則是「外地授權」。

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另外,編輯者需要確保同一條目需要使用同一報時制式及列出方式,如有對報時制式及列出方式有爭議,請在相關條目討論頁透過協商解決。

我們不建議編輯者在條目列出下列資訊,例外情況除外。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例子:如相關節目設有官方網站,優先使用官方網站的播放時間,並列出相關來源;如相關節目不設官方網站或官方網站沒有提及播放時段,請參考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請注意,如表列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我們不建議收錄同一版本的重播資料,若然:
    •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受眾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受眾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 如節目的重播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如方針未提及或疏漏部分,建議編輯者在條目討論頁以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唯相關共識僅適用於討論頁所在條目。

甜甜圈真好吃航站区、@Kalin8111 :如1日後沒有問題,將開始公示程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38 (UTC)[回复]
第二次更改在2024年10月16日,關於本地授權與外地授權看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1:47 (UTC)[回复]

怎么18条删减了这么多?--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5 (UTC)[回复]
你在9月21日提出第18條並沒有進行刪減工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8 (UTC)[回复]
10.5条后半句没有了啊?--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0:22 (UTC)[回复]
把「可觀看地區」微調至「本地外地」之分,改了一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0:49 (UTC)[回复]
@HK5201314还有第15条怎么没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23:53 (UTC)[回复]
補回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0:14 (UTC)[回复]
@航站区、@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SunAfterRain、@Factrecordor、 @YFdyh000、@CaryCheng、@Milkypine、@Nostalgiacn、@神秘悟飯、@Cwek
我應該ping了所有參與由這則留言起計上方所有參與本次手冊討論的編輯者了(不包括下方 #方針研究 部分的編輯者,因為與制定手冊無關。),如有任何違漏,歡迎再ping。
由現在2024年10月10日UTC時間上午0304開始, 公示版本10至2024年10月16日UTC時間上午0304。--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3:04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19 (UTC)[回复]
因为我支不支持我反正是(+)支持的我就明确告诉这一点。--中文社群容得下fack 喬·拜登却容不下賴皮寮--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0日 (四) 05:41 (UTC)[回复]
(-)反对:我上面預設地區問題根本還沒有解決。2024年10月10日公示七天不是10月17日結束才對?為什麼少了一天?不過已經不重要了,我上面還在討論,我先中斷這次公示。--素菓霖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7 (UTC)[回复]
那就建议题主先排查一下还有没有未闭环的问题,待所有问题闭环后再说。--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44 (UTC)[回复]
根據WP:共識的最後發言七日準則,已排查了所有未閉環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52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9:44 (UTC)[回复]
@HK5201314現在是甚麽情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1:01 (UTC)[回复]
簡單來說,上方的反對者不看版本8的修正,也不參與版本8就他提出的意見作深入討論,當這個版本出現之時,他對版本9表達不滿。而她的不滿僅源於他不看討論內容。於是自行中斷討論。而管理員也針對版本8提出了程序問題。
現在暫時因為程序問題而暫停公示,待7日後(本月21日)重啟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02:54 (UTC)[回复]
@HK5201314我建議這討論改走RFC程序,不然VPP的頁面壓力會過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46 (UTC)[回复]
既然是按版本討論,可以先將前幾個版本章節悉數存檔,僅留最新版本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10:30 (UTC)[回复]
可把方針研究及版本一至七存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1:23 (UTC)[回复]
@Ericliu1912HK5201314完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33 (UTC)[回复]
記得之後存檔時直接合併討論為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5 (UTC)[回复]
其實也不用,那邊的存檔的章節標題我額外加了“(版本1至7)”。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7 (UTC)[回复]
(:)回應,「而管理員也針對版本8提出了程序問題」?敝人提及的「其預設的『本地授權』範圍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明明就是源於版本10,而且閣下在10月16日對方案10進行實質修改,顯示其條文本身的確存在實質問題,但也被您無故描述為「程序問題」。再一次提醒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勿作失實之言論。另外,10月16日實質修改過後竟完全沒有留下任何修改訊息?然後就按實質修改前的時間算10月21日公示?由於方案最後實質修改時間是10月16日,如無更多異議最快也衹能在10月23日開始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19日 (六) 11:32 (UTC)[回复]
「其預設的『本地授權』範圍定為相關電視台上級監管機構所在的管轄地區」這句在版本9已經出現,程序問題也是指版本9的提案與現行方針有落差(現以修正,與外地授權看齊)。
@Kalin8111:如無更多WP:建設性意見指引提倡表達方式的意見,10月23日開始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1:44 (UTC)[回复]
敝人是從版本10抄的,其實版本9根本沒有出現這句話,按事實說話真的很難嗎?還有與方針有差那就不是單純的程序問題了,是條文的實質執行的問題了,衹是程序問題是不會導致條文需要修改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14 (UTC)[回复]

有關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現行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單,僅投票管理員(監督員、監管員)可以查閱。鑑於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當事人安全及隱私等疑慮,不公開具體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許應考慮定期公布投票人數(情況允許者,並應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另不確定相關方針與指引本來是否有明文規定應提供投票者名單?一併請社群討論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复]

支持公布具投票資格人數,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至於用戶名單是否一併公布、是否有任何安全或隱私等疑慮,可視具體情況調整,或是有任何疑慮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复]
開放用戶投票前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與名單應可行(說實話現在不都有MMS發送名單了嗎)。但「定期公布投票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個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進一步闡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雖然本意不是如此,不過明文要求公布選舉人名單也好,提前讓大家檢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43 (UTC)[回复]
技术上投票前,投票权人名单必定会在phab公布,增设方针明文要求我不反对。反而我认为应该关闭隐藏已投票人名单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毕竟投票选项已经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吗,别人只能知道谁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复]
保密已投票人名單有意義,不排除有人威脅特定用戶必須或不能投票的情況,前者會使投票滿足最低票數要求,後者會使投票無法滿足最低票數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复]
看来还是有点意义,不过我仍然认为应该公开已投票名单,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后公开已投票者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复]
考慮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复]
WMLO拖拽並施壓反對方,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 -Lemonaka 2024年7月31日 (三) 03:24 (UTC)[回复]
@Lemonaka此提案並未要求公布具體名單,祇要求公布人數,應無影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日 (六) 14:58 (UTC)[回复]
对于提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8:22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8月8日 (四) 04:43 (UTC)[回复]

七天时间已过,总结一下目前的共识。参与讨论的用户就安全投票前应公布有资格投票人数及名单一事上基本达成共识,然在是否定期公布投票人数和在投票后公布投票人名单上并未达成共识。根据目前共识,个人建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增添以下内容:

現行條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提議條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始前1514日内,行政员应公布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及用户名单。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7 (UTC)[回复]

  • 說噢,公佈名單就公佈名單,也不用每次都統一用機器人留言ping用戶吧?自動確認用戶有的也早已退休不編輯維基百科了(可能也有的都逝世了)。反正誰在進行選管理員,公告欄不是都會寫嗎?就算一個用戶具備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如果還沒逝世的,但他要投不投、想回不回維基百科投票那是用戶自己的事情,不是嗎?就算撇除這點不說,請問解任的安全投票Bug到底修復了沒?另外寫在其它頁面很難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23:05 (UTC)[回复]
    本次提案并不涉及是否使用机器人留言问题。如果阁下觉得不应该使用机器人留言而仅需在公告栏通知,也欢迎阁下您新开一个话题讨论该问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0 (UTC)[回复]
    這本來就不應該用機器人一個個通知啊,根本就已經是常識了。但這個社群沒有動腦過不說,居然還要浪費時間方針對這種常識講話?難道要叫一個死掉的用戶回來投管理員投票或是罷免投票?不愧是鬼月說鬼話。且在上面提到的解任案之後,就對安全投票Bug問題忘得一乾二淨,標準的維基百科社群模式早已習以為常。--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5:54 (UTC)[回复]
為什麼是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7 (UTC)[回复]
因為用戶@Kriz_Ju的留言吧:「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佈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3 (UTC)[回复]
(-)反对:實務上投票者名單會發佈在 phab(如phab:T368610),任何人皆可查閱及轉貼至本站,未見為何需要行政員公佈。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1:21 (UTC)[回复]
一、技術門檻雖不高,卻不可謂無;二、在本站正式公布,較有公信力。不過上面已提到,其實我本來是希望相關申請期間由監票者定期公布投票人數,現在的方案倒確可謂離題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一、難不成行政員更有技術能力理解?且解決技術門檻的問題應透過增加說明來解決,而非由行政員公佈。二、未見行政員公佈增加公信力,難道沒有「行政員」公佈的投票名單便會有問題?且如果存在問題,行政員的公佈也不會解決當中的技術問題。如有需要,社群中任一編者皆可轉貼至本站,此舉僅增加行政員的負擔而毫無用處。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0:51 (UTC)[回复]
@SCP-2000那么您是否认同应向讨论用户通知存在投票者名单这点。如果认同的话是否支持将其写进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2:1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2 (UTC)結束:贊成该方案者多數,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2 (UTC)[回复]

@人间百态考慮其他類似程序多用兩週(十四日),建議別特立獨行用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已修改,既然如此那我就重新公示下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10:18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8 (UTC)[回复]

根据SCP君所言,此方针修订只会增加行政员的负担。不过“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综上鄙人撤销该方针修订并宣布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一事大体得社群共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27 (UTC)[回复]

这是为什么?既然“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那么就写入又何妨?--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0:50 (UTC)[回复]
他在哪裡講的這話?另外行政員現在唯一的主要「負擔」就是主持管理人員申請,這要「增加」也算是合理增加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7:17 (UTC)[回复]
@人间百态SCP-2000。——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5 (UTC)[回复]
見此留言,所以您還是沒有給予合理解釋為何要讓行政員負責一個任何人也可以做到的事情。--SCP-0000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47 (UTC)[回复]
@SCP-2000那末是否可以改為經行政員確認即可?若屆時確無人負責,再由行政員自行處理,是否有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7 (UTC)[回复]
@SCP-2000人间百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1:58 (UTC)[回复]
若無其他意見,則將擇期付諸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12 (UTC)[回复]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見: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導航模板」是否是原創研究,本議題討論其實有點狹窄,沒有考慮到維基百科既有的組織條目方式。在英維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的「導航模板」就提到何時分類替代,何時列表替代,「毫無意義」的時候,個人認為就是刪除的時候。
當然退一步不看英維總結的經驗,要重造輪子的話。個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個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後,都會在討論頁給出當年的數據來源。
導航模板部分收錄範圍並不明確,不像「XXX公司遊戲」、「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欄,按「慣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員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條目也是如此,收錄範圍不明,都沒有「慣例」,還不如跟著當地旅遊局/旅遊冊子的內容收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錄範圍不明者還有{{楚原}}。當某部電影不列在其部分導演作品裡,讀者不知道是不被收錄,還是根本不是他導演的,這算什麼導航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導演電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實還是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如果是收錄「楚原」執導作品,導航模板名稱應該為「楚原執導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與他相關都能收錄,結果就是連他演出過的作品,還有父親和妻子都在這個導航模板裡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與你討論的編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許香港島嶼列表和{{香港島嶼}}的區別算是一個參考點,全香港共263個島嶼,導航模板收錄的為何那麼少。我還發現一個範圍更大的{{太平洋島嶼}},也是中維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建立“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建立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導航模板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以便在頁面與頁面之間進行導覽。”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關”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導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導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場館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場館列表,那個列表應該是Template:NBA場館的基準,原則上沒有問題。留意在NBA,場館可變空間比球隊大,所以球隊可放主模板,場館則有另開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場館是不是應該敘述一下「哪個場館是哪個球隊的主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導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況,應該考慮將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觀點,如「過於空泛/涵蓋範圍太大的主題,例如Category:花卉,應當以分類或列表代替」通過作為指引,「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避免誤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條文,一如WP:STAND無共識,只能寫一段小的WP:LISTD達成共識。--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維的相關編輯指引,如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等,雖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潛意識還是以這種方式處理三者的關係。這裡舉例一個主動縮減範圍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從「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變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導航模板要收錄所有大陸電子遊戲公司是不合適的,這是分類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縮減範圍的觀點。
維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編者可能出於{{孤立頁面}},所以使用導航模板把內容集合起來,但是以不明確的標準創作出來的導航模板,很容易出現比重失衡。為何要針對導航模不能原創研究,其實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版本落後,「導航模板」缺點內容沒翻譯全。「導航模板」的內容可以是有傾向性的,有違WP:中立。一些導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會出現「為何有XX,沒有YY」的爭論,最後還是要給出可靠來源,有資料佐證的情況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比較熟悉粵語片,估計楚原模板的思路是粵語片時期電影作品(不論執導和演出)數量太多,且近半沒條目,故不窮舉,只收錄藍連,電視演出則不算很多,且只有小量紅連,故窮舉。不知是否@Will629的想法?昨天在存廢覆核那邊談起,據我觀察,紅連與是否窮舉是影響導航模板觀感、引發爭議的主要因素之一,可探討相關準則。--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红链几乎没有问题。只要有两个蓝链就可以起到导航作用。当然,红链不应是不太可能会建立条目的项目。(这里只说对存废而言,我认为“红链”不应成为删除理由,并非鼓励创建含有大量红链的导航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15:39 (UTC)[回复]
我認為窮舉會造成太多紅連,所以楚原導航模板中電影部分裡,我的收錄範圍都是有條目的。--Will629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9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对于内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除非刻意为之,否则我不觉得属于POV,如同不完整的列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然而同样是“不完整”或“仅列出部分观点/事物”,模板给人造成的印象和条目/列表能一样吗……(视觉影响力应该是模板>列表>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对于视觉影响力大小的主观判断,见仁见智。如果用手机看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大多数模板在手机上估计并不显现。--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31 (UTC)[回复]
P.S. 参见:Template:Template displayTemplate:Navbox documentation。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不要再扰乱讨论了好吗?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英维第5条,你有没有读过?还有你的逻辑完全就是诡辩逻辑,不回复这种废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4:47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這討論的最頂層是不是錯用了現有條文及提議條文模板?那是quote條文本身不是寫論點。--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有關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觀感,看了近來的爭議,我看因素很多,可分為「看似多了」及「看似少了」兩大方向。
「看似多了」當然就像近來熱話,以地區為主題的導航模板在不同元素上任意擴展,過於龐雜。或是瑣碎的窮舉。相信需要經歷漫長時間的討論,可能難以取得共識。
「看似少了」例子有上文所舉的楚原模板,及像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老北京城[錨點失效]@Sheminghui.WU談到的Template:日本新左翼中的代表性團體。這個方向的釐清也許更易取得進展。如上文所說,少的原因未必是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引致的範圍收窄或偏好,可能只是不想收錄紅連、編者根本不知道原來還有更多項目可收錄、或編者暫時想不起更多項目而已。其實模板和條目一樣,都是應該由大家一起編寫的,但大家對導航模板的態度好像更當作一種個人作品,創建者未必有WP:OWN之心,反而旁觀者先這樣默認,對收錄範圍產生不必要的疑惑。以上回應了@自由雨日的一些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本着谨慎的态度,我详细看了上面的讨论,目前倾向于支持自由雨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将导航模板分为“主题类”和“列表类”。
“主题类导航模板”,没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主要有A、B、C,但除此之外也可能包含D、E,不同编者的认知可能存在不一致),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但是如果个别模板明显内容组织混乱、不足以阐释主题的(比如模板武汉市),可以具体说明理由进行提删。
“列表类导航模板”,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就是A、B、C,除此之外的D、E肯定不是,毋庸置疑的不是),那么收录A、B,不收录C很容易导向原创研究,所以两种处理方式:1、照单全收,2、给出有参考依据的标准,在模板中解释这个标准(人数超过多少、面积大于多少、名次排在前100名等等,比如大陆有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收录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完整名单”或者“更多”的链接,让读者可以看到完整内容(通常是列表类条目)。--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6:30 (UTC)[回复]
其實我一直不喜歡打開後面積很大的模板,之前有一個導航模板類比條目的觀點,「主題類」這種擴展性較大的,可否像條目那樣有長度參考上限,能夠拆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列表類導航模板」也不一定能嚴格列出,例如某年航空事故,肯定是集合,但也肯定不能照單全收。有沒有參考依據呢?目前看來只是收有關註度的。按傷亡和失踪人数算?{{2023年航空事故}}就有領空關閉系统故障這種根本沒傷到人的事故,2020年还有一起没公布伤亡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2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其理想上“应该规定”有参考依据,比如只收造成人死亡的,等等(更理想的是依据相关可靠来源的标准)。但不代表没有参考依据就非得提删,毕竟一些列表类导航模板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原创研究)“新结论”。就像理想上应该规定所有条目所有字句(常识除外)都要有来源,但不代表一遇到无来源内容就要移除、无来源条目就非得提删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6 (UTC)[回复]
是的,只要不导致或者暗示新结论即可。如果因为一个参考标准而不得不排除某些理应列入的条目,或者为了「照单全收」而罗列成百上千个条目(甚至可能大半是红链),都不会给读者带来什么好处(bonum)。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另一个例子,地球每年都会发生五十万起可探测的地震,其中十万可感知。{{2023年地震}}无论是列五十万起还是十万起都是完全不可能的。难道会有读者认为「2023年只发生了15起地震」,然后觉得这个模板展示了错误信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32 (UTC)[回复]
无共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8 (UTC)[回复]

建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格式指引

前一陣子有不少條目移動至中文維基學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區公車路線中的部份條目),而移動過去的條目目前有一部份是用計畫間連結的方式處理,因此,我提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確立這類條目的連結處理方式。

另外,現有「模板型」一節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較有彈性,不必都放在此頁面。--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回复]

可以在客棧展開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1日 (六) 09:03 (UTC)[回复]
不反對移動至方針板討論。--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1:10 (UTC)[回复]
更像是一份说明,而不是一份可行的指引,没必要升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9:13 (UTC)[回复]
@Cwek:您不支持升级的理由是因为该页面的格式亦或者是该页面的定位?如果是前者,能否给出一份修改的指导。如果是后者,可否更详细的阐明一下为什么不需要一份指引来确立上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4:06 (UTC)[回复]
因为跨项目链接本来就没有明确限制的,唯一明确限制是类似MOS:INTERLINK跨同项目的不同语言,通过直连同项目外语代替本地创建条目的方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4:14 (UTC)[回复]
其中還是有如WP:MOSSIS這種類似格式指引的章節。--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23:07 (UTC)[回复]
(+)支持User:Hibiscus105兩次無視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兩次撤銷維基百科條目神韵艺术团和姊妹專案條目n:紐時:神韻嚴苛訓練、行為控制、精神操縱之間連結,建議將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級為格式指引。Kitabc12345 海南 2024年9月21日 (六) 20:04 (UTC)[回复]

增補WP:OWN的內容

提议大陆简体模式下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引入工具书对合并字保留繁/异体字的惯例

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

在讨论政府概念时,强调该政府由何政党执政或主导执政是很常见的用法。如美国共和党总统执政即称为共和党政府、民主党总统执政即称为民主党政府;台湾亦有国民党政府、民进党政府的说法;另有“联合政府”描述多党联合执政的概念。既然如此,在需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时,使用“中共政府”、“共产党政府”即如上述例子一样是很普通的用法,惟现行方针两岸四地用语里竟明确禁用“中共政府”一词,建议在该段落删去相关表述。--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3日 (五) 17:53 (UTC)[回复]

多说一句,我认为基于相同的理由、中共当局在部分条目内也是合理使用的一部分,而且可能更具有中立性,我认为这个词也应该正式解禁--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3日 (五) 18:22 (UTC)[回复]
对中国共产党的称谓#中華民國对中共的贬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16 (UTC)[回复]
「中共政府」一词具有负面意义,和民主前的「国民党政府」一词差不多。这个和称呼多党制国家的历届政府不一样。另附上过往讨论供参考: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存档1#关于指代名称引起的一些问题Wikipedia talk:避免地域中心/存檔4#修改避免地域中心方針Talk:中国共产党/存档3#关于条目中“中共”一词的使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存档3#增修MOS:两岸以促衡平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1:20 (UTC)[回复]
未见“中共政府”一词在仅讨论中国大陆内部施政问题时有何贬义,如果您认为可以从中共认为是侮辱的角度来判定何为贬义的话,那么所有中立表述都会具有贬义--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4日 (六) 15:41 (UTC)[回复]
感觉类似建国后的“中共当局”、中文的“台军”,不承认其合法性的在用,所以显得贬义。--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20:59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中共当局”确有贬义的话,那您对“中共政府“一词的评价为何呢?顺便说下个人看法。我认为“政府“(government)是有较积极意味的称呼,“政权“(regime)是有较负面意味的称呼,而“当局“(administration)则是介乎于政府和政权之间的中性用法。--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3:44 (UTC)[回复]
我认为这种强指性的名词,本身就有类似“捧杀”的意味,不建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5日 (日) 07:24 (UTC)[回复]
强指性是指?如何捧杀?我未能理解您的意思--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9:36 (UTC)[回复]
如下面所说。——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8日 (三) 07:26 (UTC)[回复]
除非所引用原文这样说,不然可能是有暗示性的非中立表达。对说话人来说,“政府”比“政权”的权威性高,但我不觉得会更积极或负面,还得看上下文。比如某某政府做了坏事,在暗示其他党派执政时可能更好;某某政权做了好事,暗示它虽未成功但民心所向。--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9:02 (UTC)[回复]
大陆的政体和你提到的多党制有区别,不同情况应该区分对待,比如“朝劳政府”“苏共政府”就听起来很奇怪。
如果需要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我认为应该直接使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下,……”。--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9月15日 (日) 09:54 (UTC)[回复]
太长了,有时间需要以主语形式来强调--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11:18 (UTC)[回复]
加顿号就好了嘛,「中共、政府如何如何」,就像「党和国家」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中共」这个词长期被台湾地区污名化,导致这个词在某些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类似于「支那」一样,现在已经不是中立名词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04:01 (UTC)[回复]
看不出中华民国如何污名化中共一词,难道对岸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你才高兴?(笑)[開玩笑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09:50 (UTC)[回复]
随手一搜 一堆青鸟1450在污名化「中共」,现在「维尼」和「包子」都被他们恶意指代了。另外,还有出征那些使用「大陆用语」的,称之为「支语」,也有俗称他们为「支语警察」——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哈?不管是「維尼」還是「包子」不都是大陸網民先興起的?就連用「支」、「蜘蛛」稱呼中國的不也是自reddit上某個簡中sub才開始大量流傳的?--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20:03 (UTC)[回复]
哪位大陆网友发明的?怎么证明是大陆网友?确定不是1450或者恨国党反串?——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23:47 (UTC)[回复]
哪位「青鳥」、「1450」發明的?怎麼證明是「青鳥」、「1450」?確定不是大陸人或者恨臺黨反串?
確定不是1450或者恨國黨反串?1450就算了,恨國黨是自動除大陸籍還是不可能是大陸人?--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3:41 (UTC)[回复]
把维尼和包子拿出来说事也有点好笑了,强显IP属地之前也是一群人信誓旦旦说网上全是1450,结果呢出征这个词又是谁最开始用的呢。[离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01 (UTC)[回复]
“中共”类似“支那”?那要不要把《中国大百科全书》给起诉了每次看到Ericliu君称“中共当局”我都非常感动,将大陆习惯称为“中国”的台湾用户似乎现在都已经占多数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0:17 (UTC)[回复]
我其實偏好用「大陸當局」,「中共當局」政治意涵較濃厚,使用場合狹窄一些。說起來,此話題正好就是討論相關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知道,另外也注意到您“大陆当局”和“中共当局”两词一直区分地很清楚()我说的“感动”是说“不像很多台湾人将大陆称为‘中国’”,类似前面魔琴的意思。我也倾向不赞成中维用“中共政府”一词(当然更不赞成“中共当局”等),只是不认可前面将“中共”一词都排斥的矫枉过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05:56 (UTC)[回复]
我知道(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5:58 (UTC)[回复]
所以“中共中央“是贬义词(?)--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6日 (一) 11:58 (UTC)[回复]
@静魔魔女 请勿断章取义,我说的是「导致这个词在某些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02 (UTC)[回复]
@航站区:请勿偷换概念。台湾地区一些团体厌恶、敌视中共,不代表“中共”一词本身不中立;就像目前世界主流价值观厌恶纳粹,不代表“纳粹”一词就不中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2:19 (UTC)[回复]
他说的不是全无道理,不过这可能涉及地区词和简称习惯的差异。在文章中用中共指整个中国共产党,现在‘大多’是非认同者在写,且多是批评态度。在大陆简体现行习惯下,会称“中国共产党”(中性)、“党”。不过文章标题可能简写“中共”。“中共中央”、中共xxx部门等简称是另一回事。类似称呼一个人的大名、乳名、外号所呈现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词汇中立不代表用法中立。--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6 (UTC)[回复]
啊?“中共”这个词不中立?那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鲜出炉的报道也不中立?中国共产党自己都在用这个词,肯定是没问题的吧。--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6 (UTC)[回复]
“中共xxx”与直接的“中共”我认为情况不同,以及标题与正文不同。可以尝试将正文中的全称全部替换后阅读,语感有无差异。--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55 (UTC)[回复]
是的「中共」这个词长期被台湾地区污名化,导致这个词在台湾等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在大陆地区仍然是中立名词)——对中国共产党的称谓#中華民國对中共的贬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5:30 (UTC)[回复]
引用@自由雨日的話:

台灣地區一些團體厭惡、敵視中共,不代表「中共」一詞本身不中立;就像目前世界主流價值觀厭惡納粹,不代表「納粹」一詞就不中立。

我覺得這顯而易見,沒有什麼好爭執的。台灣有人厭惡、敵視中國,覺得「中國」是不好的詞語,是不是也要提議把「中國政府」列為禁語呢?--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33 (UTC)[回复]
不认同,那么支那也可称中立词语,受到台湾法院支持,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避免使用之詞彙怎么能禁止呢。--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46 (UTC)[回复]
「中共」是「中國共產黨」的簡稱,「中國」是一個地區的總體稱呼。「支那」這個詞語本為音譯的中立詞,是因為侵華戰爭期間日軍的使用而帶上負面意涵的。而台官方使用的詞多為「對岸」、「中國大陸 /(大)陸方」、「中共」。所以這些稱呼都是不中立的嗎?如果說是貶義稱呼的話,恐怕以前的「共匪」更符合標準吧。如果說是因為民間使用導致這個詞語有不好的意涵,那應當先證明這種用法已經相當廣泛。--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5:42 (UTC)[回复]
中共本来是中性词汇,但因为反中共的势力通常用此简称代替全称“而带上负面意涵”,这不代表中共完全是负面词汇,但也必须注意其负面效果。不止是“民间使用”。“证明这种用法已经相当广泛”未理解,是要求可靠来源说简称“中共”带来的意涵,还是要某种使用统计。--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6:01 (UTC)[回复]
我想起了我寫1932年經濟計劃綱要條目時的遭遇,老實説這裏的討論某程度上算是當時DYK的爭論的翻版。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8:21 (UTC)[回复]
你说「支那这个词语本为音译的中立词,是因为侵华战争期间日军的使用而带上负面意涵的。」同理「中共这个词语本为音译的中立词,是因为国共内战至今国民党和后来的民进党的污名化而带上负面意涵。」--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6:08 (UTC)[回复]
首先,中共是中國共產黨的縮寫詞,不是音譯詞。其次,「支那」這個詞僅有大日本帝國(及其傀儡)在使用,無論是國共兩黨還是民間都不會使用這個詞。而「中共」一詞無論是中國共產黨還是台灣政府,甚至是及其反對共產黨的法輪功都在使用,具有泛用性。最後,先不說「中共」這個詞在台灣或其他地方是否有負面意涵,如因為一個詞被部分個人或團體抹黑而帶上負面意涵就不得使用,那「港獨」(香港獨立的縮寫)、「台獨」(台灣獨立的縮寫)這樣在中國大陸有著毫無爭議且極其明顯的負面意涵的詞彙也不可以使用?--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19 (UTC)[回复]
那似乎不是@静魔魔女的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7日 (二) 15:47 (UTC)[回复]
@糯米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3:39 (UTC)[回复]
抱歉,引用錯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3:46 (UTC)[回复]
改一下吧?以免给当事人(以及其他用户也可能)造成困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2:25 (UTC)[回复]
最一开始我被莫名其妙地at到那边看了一眼以后改和不改已经没有本质区别了x--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26日 (四) 00:28 (UTC)[回复]
其實捫心自問,當今媒體使用「中共政府」一詞,相對於所謂「中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等,通常正面意涵不大;又中共一黨執掌北平政權已七十餘年,未見更易趨勢,故一般而言亦無必要特地使用帶政黨性質之「中共政府」稱呼大陸當局,以為區別。本人認為相關規定應予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民進黨網軍利用綠媒到處造謠抹黑,企圖把中共污名化。柯文哲就是被綠營污名化例子。--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3:46 (UTC)[回复]
有句老话说得好「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大家懂得都懂--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6:50 (UTC)[回复]
关于中共一词,我的意见同User:Techyan/媒体综述#题外话:有关“中共”一词的用法。关于中共政府一词,附议Eric Liu的发言。如果需要强调政府由中共领导,可以使用「中共(党委、市委、……)、政府」等形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3 (UTC)[回复]
另外我其实想解禁MOS:中共不允许直接出简写的规定,至少允许「中共中央」和「中共(某)委」。这两个词还是很常见不会有疑义的,写全称也很麻烦。如果还认为可能有歧义的话加内链大概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04 (UTC)[回复]
我想应该是台湾人不太能够意识到“中共政府”这个词带给大陆人的别扭感,或许这样比喻就能理解了: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缩写成“中共政府”,就像把“中华民国统治下的台湾”缩写成“中国台湾”一样。
你说“中华民国”的缩写是不是中国呢?是,但是我想大部分人都能理解这样径直缩写不恰当。
对于大陆人来说,虽然共产党是长期执政,但是党和政府终究还是两回事,“中共政府”这个词很明显党政不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19 (UTC)[回复]
或者再讲一个例子,“中共政府”这个词就好像把2024年以后的赖清德政府叫成赖清德内阁一样。赖清德的确对卓荣泰内阁有(事实上绝对的)领导力,但在组织架构上是分开来的(总统府并不直辖行政院)。同样,虽然中共的确领导政府,但是中国政府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组织架构的一部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08 (UTC)[回复]
那就是我講的(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9 (UTC)[回复]
本站只限制「中共政府」、「中共當局」、「中共軍隊」,卻不限制黨國程度遠遠更低的其他「◯◯黨政府」、「◯◯黨當局」、「、「◯◯黨軍隊」等,確是不合比例、不合事理。至於前三者的負面詞性或與之關聯的負面語調是否多於後者,相關研究更可靠,各人觀感難免受限而偏頗。但若尚無相關研究,暫且分析:詞性方面,均為政黨名稱以同等結構構成,詞性無差異,或者説對黨國程度越深者越準確。與之關聯的負面語調方面,以下三角度觀察:一、中共中央臺辦使用的「民進黨當局」與陸委會使用的「中共當局」,相較其比例及所在語句的激進程度,前者更高;二、數以千計的中國大陸官方媒體使用的「民進黨當局」與爲數甚少的臺灣官方媒體使用的「中共當局」,以平均單家媒體相較其比例及所在語句的激進程度,前者也更高;三、中國大陸教科書使用的「國民黨當局」與臺灣教科書使用的「中共當局」,相比所在語句的激進程度,前者遙遙領先;中國大陸教科書使用的「國民黨政府」與臺灣教科書使用的「國民黨政府」,相比所在語句的激進程度,前者仍然遙遙領先。總之,「中共政府」、「中共當局」等詞在實務中相較於中國大陸所用的同等詞語,與之關聯的負面語調實非突出。當然不可忽視的一點是,中國大陸長年將國外不具褒貶的字詞賦予褒貶之意,以致部分人士對有關字詞觀感不佳。可以設想:中國大陸人對「習近平政權」、精通中文的日本人對「岸田政權」的正負語調值評分,前者平均評分會更接近負值;中國大陸人對「習近平當局」、精通中文的北美華人對「拜登當局」的正負語調值評分,前者平均評分會更接近負值;中國大陸人對「中國政客」、精通中文的大馬華人對「馬國政客」的正負語調值評分,前者平均評分會更接近負值。或許無需民調,復查在中文維基百科,是哪國的「政客」最常被改成非「政客」之詞,哪國的人名+「當局」之語最常被改名,即知一二。--— Gohan 2024年9月24日 (二) 08:25 (UTC)[回复]
我也一直倾向支持1927—1992年的民国政府禁用「国民党当局/政府」来指代。事实上民国大陆时期的条目用到「国民党当局/政府」的很可能是照抄或者简单改写(close paraphrase)中共材料,可能有POV的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0:54 (UTC)[回复]
行憲以前,除有必要強調等情況外,可通用「國民政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5日 (三) 05:46 (UTC)[回复]
不能一概而論,還要具體區分中原的「臨時政府」「北洋政府」「汪偽政府」以及東北的「偽滿政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6:35 (UTC)[回复]
噢,是的,我的意思是用以指稱訓政時期國民黨執政之中國政府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5日 (三) 06:47 (UTC)[回复]
還是要說一下:「國民政府」與「國民黨政府」是兩個不同的詞,前者是1947年中華民國行憲前的中央政府的正式名稱與行憲後(至解嚴前?)的中央政府的通稱,而後者才是强調中華民國的黨國體制的稱呼。Sanmosa 武昌起义113周年紀念 2024年10月10日 (四) 02:02 (UTC)[回复]
举两个例子:如果对一个台独分子或港独分子说「你是中国人」那么他会觉得被冒犯了;如果对一个美国黑人唱「阳光彩虹小白马」那么他会觉得被冒犯了。所以原本很多词汇本来是中性或中立的,但是使用的意图或者场景不同,给人造成了不适或者冒犯,那么就是「非中立」或「非中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0:00 (UTC)[回复]
再补充一个,原本诸葛亮称「卧龙」庞统称「凤雏」,本来是形容忠诚和智慧的褒义词,结果现在「卧龙凤雏」在大陆的网络意思完全变味了,变成了形容俩傻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0:32 (UTC)[回复]
西虹市首富》导致的。[离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0:50 (UTC)[回复]
所以你要因此提禁「中國人」這個詞嗎?--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1:09 (UTC)[回复]
确实不能在务实的台独工作者这类相关人员条目里描述他为「中国人」,因为不符合中立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4:59 (UTC)[回复]
(+)支持,但是要提醒您,這個提禁若是MOS:CHINA內的,將覆蓋全部條目哦。--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7:30 (UTC)[回复]
離題提示,另外,你當然也可以單獨去提案,把務實的台獨工作者賴清德條目提案禁止提及他是「中國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5:03 (UTC)[回复]
“既然如此,在需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时”,为什么需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因特定政党执政而产生的施政偏向(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长期由一党执政,其倾向不言自明)?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强调这种施政偏向?Fire Ice 2024年10月5日 (六) 10:45 (UTC)[回复]
中共之於中國政府,不是長期執政那麽簡單,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獨有,中華民國好像沒有。--Luwai2366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5:50 (UTC)[回复]
“多黨合作”完全僅“中華人民共和國獨有”不至於,很多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安排,其中不乏如PRC一樣將之成制度的。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13 (UTC)[回复]

管理人員申請指引基礎修訂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站「管理人員申請指引」往年設有申請通過之最低總票數標準(「投票通過標準是有效支持票數至少25票」),以免參與太寡,難以形成授予權限之充分共識,此適用於管理員及行政員,並經年沿用;另外,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也適用相同或更高標準。惟該等規定今已不見於指引,似乃當年社群全盤更新管理員安全投票及(或)「臨時」權限相關規定時,修訂未及注意,無意間予以刪去,而與其他兩方針有所參差,結果亦頗顯突兀,甚而需要標註例外;與其如此,不如直接恢復原規定即可。今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論在即,本人提議補回相關文字,以確保管理員及行政員申請通過之基本共識基礎:

現行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據全域使用者查核和監督方針,使用者查核員和監督員需要25票支持才能當選)。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提議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各該申請之有效支持票數至少25票,且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據全域使用者查核和監督方針,使用者查核員和監督員需要25票支持才能當選)。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以上,請社群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6:43 (UTC)[回复]

此外,本人注意到使用者查核方針中有仲裁委員會相關描述,本地行將建設仲裁委員會,雖基金會尚未返還本地自行任命使用者查核員之權限,惟相關規定或仍應予調整,以實際反映本地現況。併此敘明,以供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6:43 (UTC)[回复]
更早的时候是要求支持票加反对票不小于25票。--GZWDe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5:46 (UTC)[回复]
再稍候幾天,看有沒有新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6日 (四) 17:42 (UTC)[回复]
属于小修改,我觉得连公示也不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日 (四) 13:13 (UTC)[回复]

7日時間已過,基本無反對意見,就此修訂 公示7日,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1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1日 (五) 14:4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COVID-19條目共識是否需要更改?

台灣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佈,會在9月1日起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為「新冠併發重症」。在這個條文的名稱中,台灣的部分是不是要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修改為「新冠併發重症」?相關的條目,以及字詞的轉換,是不是也要相應更改?--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35 (UTC)[回复]

一律用「2019冠状病毒病」即可,我看新加坡的官方译名也可以考虑废掉了【直译但是用词不同,还是留着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15:24 (UTC)[回复]
其實就著現在的情形,我也傾向於一律用「2019冠状病毒病」。我建議設置轉換機制,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與「新冠併發重症」,如果社羣認為適合的話)在臺灣以外的模式、「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一律轉換為「2019冠状病毒病」,但是反之不然。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8:24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提出一個草案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22 (UTC)[回复]
提案可以,目前需要看社群有沒有其他意見--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5:21 (UTC)[回复]
那我開個公示?--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7:53 (UTC)[回复]

糯米花的提案

現行條文
  • 條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條目內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中國大陸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進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稱呼應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中國大陸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進行替換。在「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三者之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四者之間可以分別設置字詞轉換
  • 如未有共識支持,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四者之間、「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五者之間進行手動互相替換,或手動把它們替換為其他同義詞,将被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首次出現上述幾種稱呼之一時的版本。
提議條文
  • 條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註 1],否則條目內文應使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新冠併發重症」)或SARS-CoV-2(中國大陸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進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稱呼應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狀病毒疾病」;臺灣作「新冠併發重症」)或SARS-CoV-2(中國大陸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臺灣作「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進行替換。在「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新冠併發重症」三者之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四者之間可以分別設置字詞轉換
  • 如未有共識支持,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新冠併發重症」四者之間、「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五者之間進行手動互相替換,或手動把它們替換為其他同義詞,将被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首次出現上述幾種稱呼之一時的版本[註 2],唯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或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例外。[註 3][註 4][註 5]

--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30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包括但不限於機構、文件等專有名詞,如「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不得改成「北京市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2019冠狀病毒病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
  2. ^ “首次出現同義詞之一時的版本”的定義如下:
    1. 設1712年2月27日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新冠併發重症已經治癒」,應該計算B的加入動作為「首次加入」,因為兩次動作已相隔相當一段時間,故若C將「該患者的新冠併發重症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應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設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和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新冠併發重症已經治癒」兩個動作的相隔時間在24小時內(例如兩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發生),此時應該計算加入「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句的動作為「首次加入」(該動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為兩次修改動作相隔的時間較短,故若C將「該患者的新冠併發重症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除非該同義詞是「2019冠狀病毒病」(與A修改前的版本一樣),否則應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 上述規定具有無限追溯力(無限溯及過往)。
  4. ^ 此共識的相關討論見此
  5. ^ 此規則在2020年7月19日進行了一次修訂,該修訂根據《忽略所有規則》方針直接實施,詳情見此

重提一律使用COVID-19的直译,停用台湾官方名称

2020年的妥协案中,禁用了已经占优的「新冠」等名称,各地区采用COVID-19的直译「2019冠状病毒(疾)病」,而台湾因为不是WHO成员而得以使用其自定义的官方译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這並不符合字词转换的要求,且因此无法写入全站字词转换表。既然我们选择了不用(在各个地区都压倒性地常用的)「新冠」等名称,我们应该一视同仁,在各用字版本均使用WHO命名的「COVID-19」的直译。現在臺灣官方正好修改了其疾病名稱,臺灣的維基人也不用去適應一個新的名稱,各地編者也不需要花費時間在複雜的字詞轉換上。(而且既然臺灣都用了「新冠」,COVID-19命名的政治爭議應該起不了什麼波瀾了。)

因此我提議停用台湾官方名称,各用字版本均採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作為COVID-19的中文名稱。我在谷歌簡單搜索了一下發現「2019冠状病毒疾病」明顯比「2019冠状病毒」更常用,因此我建議臺灣用字和新加坡用字一致,為「2019冠状病毒疾病」。使用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頁面可以用{{NoteTA}}單向轉換為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作為COVID-19的中文直譯加入全站字詞轉換表。

吐槽一句,「新冠併發重症」是什麼鬼名字?「新冠併發重症重症患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9:14 (UTC)[回复]

根据卫福部原文确实是指重症患者大概 囧rz……
『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 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9月19日 (四) 15:30 (UTC)[回复]

草案(章节标题和标点符号的修改并没有尽数体现于高亮中)·预览
修订方面:

  1. 废除「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用词,臺灣改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已有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允许使用单向转换。
  2. 补充SARS-CoV-2已经加入全站字词转换的信息。讨论存档
  3. 修改了中國大陸對於變體的命名格式,改用希臘字母中文名稱,而非英文名称。
  4. 未來的变体命名系统一段,「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的条件修改为「希腊字母已用尽」。已经跳过NyXi
  5. 删除了已实质变动的条文的共识讨论链接。
  6. 调整目录结构,合并相近的但书并独立成段,精简部分段落,调整一些语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9:43 (UTC)[回复]
Special:Diff/84260775/84260838:修改了中國大陸對於變體的命名,改用希臘字母中文名稱。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20:04 (UTC)[回复]
能不能允許用「COVID-19」(不轉換)?📕📙📒📗📘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8日 (三) 22:08 (UTC)[回复]
這本來就是允許的,你是否真的有認真看過條文?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22:33 (UTC)[回复]
囧rz……不好意思,只看了魔琴君的修訂,漏看了前面的內容。📕📙📒📗📘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9月18日 (三) 23:23 (UTC)[回复]
此方案也可以--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2:36 (UTC)[回复]
为什么不所有地区统一一律使用世卫组织的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9:46 (UTC)[回复]
(&)建議一律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一劳永逸解决转换等问题。不能因为新加坡官方使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就保留这一名称,就像不能因为中国大陆官方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就保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07:54 (UTC)[回复]
我覺得先不要大規模的重整格式比較好。就我上面‘設定轉換機制,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與「新冠併發重症」,如果社羣認為適合的話)在臺灣以外的模式、「2019冠狀病毒疾病」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一律轉換為「2019冠狀病毒病」,但是反之不然’的提議,我在這裏給出我的版本的草案變更)。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22:56 (UTC)[回复]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可设置单向转换。同时基于“新型冠状病毒”在2019年之前曾出现并使用过的先例(例如[5]),以及有学术界提及需为尚未出现的“SARS-CoV-3”做准备的事实[6],反对使用包括台湾新使用的“新冠并发重症”等带有“新冠”的词语指称COVID-19及SARS-CoV-2(当然专有名称、来源标题及原话引用的依旧除外)。所有地区词宜统一使用世卫组织的“2019冠状病毒病”及其衍生称呼(例如“2019冠状病毒疾病”)。--💊✖️2️⃣3️⃣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7:40 (UTC)[回复]
也可以。--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现ping过往讨论参与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1 (UTC)[回复]
(3/4) @Temp3600Theodore XuTigerzengDiskdanceUjuiUjuMandanUniversehkUranus1781Walter GrassrootWolfchWonderwind2002WpcpeyXinuGodXiplusYFdyh000Ye JiluoYejianfeiC9mVio9JRyYolopertzYumetoChasingAirCwekLovewhatyoudoPigpppだ*ぜチルノ一片枫叶利諾可卡達听风吹过的声音和平至上唐吉訶德的侍從太子太保啦啦安忆尤里的1994巴波忒有钱悔晚斋扬州炒面君把酒唱离别丶林木甜浪子魚淺藍雪游魂瑞丽江的河水Renamed user 219981023809123890284098240維基小霸王落花有意12138葉又嘉蘇州宇文宙武蟲蟲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4 (UTC)[回复]
游魂和蟲蟲飛也Ping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4:46 (UTC)[回复]
只手动筛选了本地永久封禁(用小工具)但未列入WP:BANLOG的用户。全域锁定需要一个个点进去查,累。反正ping了他们也收不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8 (UTC)[回复]
虫虫飞快来讨论啦!--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0日 (五) 01:04 (UTC)[回复]
:「蟲蟲飛」在2021年9月被基金會行動全域鎖定了。--Sinsyuan✍️💙🐻 2024年9月20日 (五) 01:40 (UTC)[回复]
(+)傾向支持,不过( π )题外话:百度百科对SARS-CoV-2的译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比WHO中文网页提供的名称多一个“型”字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46 (UTC)[回复]
WHO中文网页和大陆地区词毫无关系,WHO经常使用和任意一地中文均不相同的术语,比如将SARS称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5:54 (UTC)[回复]
但如果这样说的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实际上仍称SARS-CoV-2为“新型冠状病毒”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7:24 (UTC)[回复]
新型冠状病毒”本来就是大陆最通用的官方名称啊 囧rz……只是社群不允许使用它当大陆地区词(所以同理我也反对使用新加坡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7:34 (UTC)[回复]
不许用“新冠”更好,“新型冠状病毒”一词MERS时期就有用过,本就已说明它再怎么常用,难以脱离其指代对象不稳定的本质,只能说中文圈在这方面欠缺考虑。--💊✖️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0:08 (UTC)[回复]
我完全赞成您“中文圈在这方面欠缺考虑”的看法,我一直极度困惑为什么要把一个病毒在正式场合叫作“新冠”这种“不稳定”的名字。不过,不管这种用法“是否欠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这一名称确实已经成为中文多地最通用的指代SARS-CoV-2的词,在中国大陆等地甚至是官方用法(现在在大陆口语或书面上使用“新(型)冠(状病毒)”一词,如无特殊语境,可以说不可能被人理解成MERS病毒等非COVID-19病毒),所以以“命名本身不合适”为由反对在中维使用我认为不一定很有说服力,也有点原创研究的味道。我是出于“能统一地区词就不要转换”的理由支持不使用“新(型)冠(状病毒)”“2019冠状病毒疾病”等名称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6 (UTC)[回复]
这不是原创研究的问题,而是日后维护方便性的问题,既然“不稳定”,且世卫已经有了一个词义上更稳定的称呼,那当然就是以世卫的为准,有鉴于本世纪才过去五分之一就已经出现三次冠状病毒疫情了,且现在是人类与病毒共存的状态,禁掉新冠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第四次、第五次乃至后面的冠状病毒疫情是否出现,我们不需要再为了区分2019年“新冠”和未来某一年“新冠”的问题而烦恼。--💊✖️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2:29 (UTC)[回复]
既然可靠来源(包括《中国大百科全书》等工具书)都已经使用了这种“不稳定”的名字,那么维基百科就不必替可靠来源操心,“2019年“新冠”和未来某一年“新冠”的问题”我想可靠来源以及政府部门会远比维百编者烦恼得多,所以我说编者的这种“超前考虑”是没必要的。当然,这不代表我支持使用“新冠”,理由就是统一,所以其实我们实质意见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2:43 (UTC)[回复]
不,考虑到此次疫情的体量如此之大,超前考虑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到时候又要进行批量替换,早点统一按世卫称呼省下这力气总是更好的。而且事实上本站也有针对某一事物称呼不遵照当地来源常用称呼的情况,一大典型例子就是中国大陆普遍使用“中国台北”称呼台湾体育代表团,但本站出于该称呼的中立性问题,无论何种语言变体都不遵从这样的惯例。--💊✖️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事实上本站也有针对某一事物称呼不遵照当地来源常用称呼的情况:我知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2:54 (UTC)[回复]
现在还是有人写条目时在正文中用“新冠”,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厘清这个问题,真不是水晶球、原创研究之类的问题,毕竟没有哪一次疫情像这次这样,在维基百科里开如此之多的条目,写如此之多的内容。--💊✖️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3:04 (UTC)[回复]
所以我个人的意见是:对于病毒名称大陆简体应使用世卫组织中文网站的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甚至应该考虑全变体统一,就像COVID-19那样)或直接使用英文SARS-CoV-2以避免混淆(我非常确信“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的名称极罕用;SARS-CoV-2条目中的来源是社会组织“深圳市生命科技产学研资联盟”,尽管这个组织受到民政部承认但我不认为该组织对病毒的命名可以作为官方名称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这个名称虽然确实有歧义但现时在中国大陆仍是绝对的官方名称且大多数人都认可,因此我对该名称的态度保持(=)中立。--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58 (UTC)[回复]
支持除了第一次出现之外的正文直接使用英文“SARS-CoV-2”,前面给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条目也是这么做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03 (UTC)[回复]
正文其实还有一段需要例外,就是命名段落;另外我认为其实条目内文的事宜都是后话,现在当务之急是确定大陆简体的病毒名称(我甚至觉得这件事应该另起一段开始讨论了)。--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7:26 (UTC)[回复]
@忒有钱今年的学术论文,仍然是用“新型冠状病毒”。--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50 (UTC)[回复]
另外,您指的“大陆简体病毒名称”是指“变体下的病毒名称”(对应疾病名是“2019冠状病毒病”),还是“大陆官方使用的名称”(对应疾病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52 (UTC)[回复]
主要指“变体下的病毒名称”,但此前得出的“大陆官方使用的名称”的共识也有误。--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变体下病毒名称”的话,我觉得也是所有地区词一律直接使用WHO的用语就好了。“大陆官方使用名称”,确实,我也觉得不应是什么“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而是“新型冠状病毒”。--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0 (UTC)[回复]
Google搜索中,世卫组织“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用例仅1处,而“2019冠状病毒病”有1,760例,故考虑WHO的唯一一例“2019冠状病毒疾病”为误用。故而(-)傾向反對中维使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一词。我希望所有地区词模式均统一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5:59 (UTC)[回复]
理论上「疾病vs病」可以算是「COVID-19直译」的地区词。我是无所谓,新加坡人和台湾人肯定也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1日 (六) 18:10 (UTC)[回复]
我個人沒那麼堅持,能統一為COVID-19且不用轉換也省事。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9月19日 (四) 17:43 (UTC)[回复]
同。--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9月20日 (五) 01:06 (UTC)[回复]
+1。--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7:03 (UTC)[回复]
(+)支持 从台湾cdc官网原文来看,“新冠并发重症”一词更像是特指在2024年9月以后,得了COVID-19且表现出较严重症状的患者(“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 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1])。用这个名词来指代从2019年开始的疾病名称并不合适。把所有地区对于COVID-19的指代全都直译为“2019冠状病毒病”更合适一些。Wonderwind2002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我是支持使用COVID-19的直译或者直接用英文的(至于病毒我支持只使用直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况且这是少有的能够达成共识的中立命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33 (UTC)[回复]

以上暂时可以得出停用台湾官方用词的共识,现在拆分出两个议题以推进讨论进程。若对于此共识有异议的请在本条留言下方提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拆分议题A:是否转换疾病-病

目前臺灣正體以外的模式下,COVID-19的中文直译亦有地区词差异,陆、港、澳、马采用「2019冠状病毒」,新采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由雨日认为既然不用陆、台官方使用的「新冠」,也不应该用有新国官方背景的「疾病」,而且省去了字词转换的问题。我认为「疾病」和「病」是COVID-19直译的差别,和「新冠感染」「新冠併發重症」性质并不同,取此而去彼其实可以自圆其说。现拆分出来讨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我支持全部轉換為「2019冠狀病毒病」。--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4:55 (UTC)[回复]
@糯米花能否确认一下您是否反对「疾病」?以及能否论述一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15 (UTC)[回复]
僅從技術角度考慮,統一為「2019冠狀病毒病」難度最低。但我對新加坡是否採用「2019冠狀病毒疾病」持中立態度。本人不了解新加坡當地的常見用詞,故不做過多評論。如果新加坡普遍使用「疾病」,我會支持疾病-病的轉換。--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1:53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全部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但如果新加坡编者认为“2019冠状病毒疾病”更符合新加坡中文的语法习惯,成为字词转换我也觉得未尝不可。--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27 (UTC)[回复]
我支持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全部轉換為「2019冠狀病毒病」,至於是否在新加坡模式轉換為「2019冠狀病毒病」可以再探討。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3:29 (UTC)[回复]
@Sanmosa从Google搜索结果来看台湾比新加坡更倾向用「疾病」(见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17 (UTC)[回复]
不論官方定名,「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新加坡非官方主流來源亦遠比「2019冠状病毒病」常見,應當保留。--— Gohan 2024年9月29日 (日) 08:08 (UTC)[回复]
这样的话,“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国大陆非官方主流来源更是远比“2019冠状病毒(疾)病”常见,岂不是更应保留?(~)補充:我认为不必保留“zh-sg 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原因绝非“既然不保留中国大陆等地的官方/民间用词,那么公平起见也应不保留新加坡官方/民间用词”这个理由(这只是论证该做法合理性的一个理据),而是我有强烈的“能不转换地区词就不要转换地区词”即“尽量各地统一”的观点。既然新加坡常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那么想必也不会对“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名称感到困惑,统一成“2019冠状病毒病”带给新加坡读者的困扰比起其他地区来其实反而是最小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9日 (日) 19:01 (UTC)[回复]
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感染是不同定义。(~)補充 部分文献还略称“冠状病毒病(COVID-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7],或误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8]。感觉名称不是特别严格,只是常见度及规范有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0:41 (UTC)[回复]
我似乎没提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是COVID-19的官方中译)?这些文献显然是极少数,“新型冠状病毒”是绝大多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3:37 (UTC)[回复]
是,参考2019冠状病毒病的标准译名栏目。我是指,“新型冠状病毒”对应2019-nCoV,无法与“2019冠状病毒病”来比较常用性吧。--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7:12 (UTC)[回复]
啊抱歉,看岔了……这里是讨论疾病,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感染”“新冠”比“2019冠状病毒病”常用得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8:33 (UTC)[回复]
對「新型冠狀病毒」去留不置可否。但不止一人指出「新型冠狀病毒」存有歧義。故「新型冠狀病毒」與意義惟一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不可類比。多説一點,「2019冠狀病毒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的轉換應納入全局轉換。--— Gohan 2024年9月30日 (一) 01:58 (UTC)[回复]
“新型冠状病毒”已经是专有名词(至少在大陆是),而非“新型的冠状病毒”这种普通短语。现在不论是中文可靠来源还是口语语境,99%以上的“新型冠状病毒”都是指SARS-CoV-2。当然,我不会因此而倾向保留这一名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3:40 (UTC)[回复]
若能指出「2019冠状病毒疾病」與「新型冠状病毒」有共同缺點,則援引「新型冠状病毒」反對保留「2019冠状病毒疾病」尚且在理;若非如此,近似集體主義式拉人下水,並無説服力。--— Gohan 2024年10月4日 (五) 08:46 (UTC)[回复]
并无共同缺点,(※)注意:请避免使用“近似集体主义式拉人下水”等诉诸动机、违反善意推定的说辞。已经指出我反对“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理由并非援引或类比“新型冠状病毒”等,而是因为我观点强烈倾向“尽量统一地区词”,这是我一贯的观点而不是突然用来论述本地区词的。您可以反对我“尽量统一地区词”这一观点,但不要无端将对方的行为或动机说成是“拉人下水”。@微肿头龙您对“zh-sg的‘COVID-19’地区词”这一问题怎么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4日 (五) 10:11 (UTC)[回复]
新加坡地区词我也不是很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比较习惯简称“冠病”,其他不太知道。我比较希望所有地区词统一使用一种称呼啦。病-疾病这种小差别我觉得对于理解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应该不需搞地区词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4:16 (UTC)[回复]
並非訴諸(任何人的)「動機」,只是對脫離任何人的意志的「論證」/做法的譬喻。説是「近似……拉人下水」,主要是就印象過深的「既然不用陸、台官方使用的「新冠」,也不應該用有新國官方背景的「疾病」,而且省去了字詞轉換的問題」而言,當時忘記閣下説過的「我認為不必保留「zh-sg 2019冠狀病毒疾病」的原因絕非「既然不保留中國大陸等地的官方/民間用詞,那麼公平起見也應不保留新加坡官方/民間用詞」這個理由(這只是論證該做法合理性的一個理據)」。這種「既不,也不」的「論證」/做法(並非動機)喻爲「近似……拉人下水」並不爲過。另外閣下也承認這是「論證該做法合理性的一個理據」。閣下若不滿意,可另想一個生動的譬喻。無論譬喻爲何,既無共同缺點,援引「新冠」鏟除「2019冠狀病毒疾病」無説服力這點不變。「2019冠狀病毒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顯然相似,共有專業、嚴謹、意指惟一的優點,相對而言更應共進退;有何理由以一個不相似、不專業、不嚴謹的名稱逼退一個專業、嚴謹、意指惟一、在地(中文)常用的正式名稱?
「儘量統一地區詞」本是自相矛盾的説法。各地用詞一致,一般不會作爲地區詞討論;地區詞的有無,取決於外界,而非維基百科的意志;抹殺現實存在的地區詞差異,也與字詞轉換處理傳統背道而馳。
此外,「2019冠狀病毒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是否轉換、「2019冠狀病毒疾病」可否在維基百科繼續存在,是兩碼事。不知上方有無討論。如果不設地區詞轉換,認爲「2019冠狀病毒疾病」書寫有錯的人改爲「2019冠狀病毒病」,是否地區詞破壞或其他類型破壞?避免這種無價值的改動(或相反的改動),不是好事一樁?
況且,「2019冠狀病毒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若不作地區詞轉換,將有違地區詞處理指引要旨(「貼近其語言習慣」)及一貫做法。世衛對「AIDS」通稱「艾滋病」,www.who.int幾無「愛滋病」、「愛之病」;多數星馬人不會不知「艾滋病」、「愛滋病」為何物;維基百科仍然轉換三者。此外「登革熱」等例比比皆是。何以惟獨「2019冠狀病毒病」變成明知各地用詞不同卻不被轉換的孤例?--—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45 (UTC)[回复]
新加坡中文用户的确基本不可能不理解“2019冠状病毒病”,也有些来源使用。但是这两个名字都远远不是最常用的名字,新加坡媒体最主流叫法应该是简称“冠病”。不转换也是有理由的,既然都用了官方名字不用常用名,为什么要统一命名呢?不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不值得耗费大量精力,所以(=)中立 转不转换都差不多。
PS: 这ping的人真多呀...--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9:39 (UTC)[回复]
「2019冠状病毒疾病」是全稱,「冠病」類同「新冠」是簡稱,此外還有「2019冠病」、「一九冠病」等。早前考慮過「冠病-新冠」納入轉換組,調查過度轉換風險之後作罷。不過現在(不加復查地)粗略回想,似乎只需禁止「新冠病毒」被轉換即可避免過度轉換?--— Gohan 2024年10月4日 (五) 08:47 (UTC)[回复]
fyi, google:"2019冠状病毒病"+site:.sggoogle:"2019冠状病毒疾病"+site:.sggoogle:"2019冠狀病毒病"+site:.twgoogle:"2019冠狀病毒疾病"+site:.tw,星、台分別有17、32倍的使用量差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認為抽樣檢查是否有錯誤結果是必要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5日 (二) 02:40 (UTC)[回复]
回應「省去了字詞轉換的問題」:「2019冠狀病毒疾病」與「2019冠狀病毒病」之間一對一等價轉換,乾净利落,不存在任何問題;與歷史用法/構詞錯綜複雜的中港臺其他名稱完全不同。--—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47 (UTC)[回复]
@神秘悟饭想问下您对议题B的看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17 (UTC)[回复]
近期對病毒的各地名稱注意不多,難作具體評論。道理相通,合理即可。--— Gohan 2024年10月15日 (二) 10:01 (UTC)[回复]

拆分议题B:病毒名称

当前版本的《共识》,SARS-CoV-2(世卫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了地区词转换。除了「综合征-綜合症-症候群」这一地区词以外,差别在于是「呼吸-呼吸道-呼吸系统」以及「2」后跟不跟「型」。我这两天简单搜索了一下,其实有个疑问,就是《共识》反映各地区的用词倾向——这种倾向是否存在?SARS-CoV-2的中文直译本身就是复杂且罕用的词汇。上面也有些对于大陆译名的质疑声音。现在单独拆分出来讨论如何处理病毒名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中国大陆肯定是“新型冠状病毒”绝对常用;台湾那边我看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同样称“新型冠状病毒”;香港卫生防护中心倒是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其他地区我不太确定。--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39 (UTC)[回复]
中文直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应该作为病毒的正式名称,至于“新型冠状病毒”可以做简称和俗称。--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24 (UTC)[回复]
请给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这一中文名称是正式名称的来源,以及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是“俗称”而非“正式名称”的来源。另外WHO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6:45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當時有官方文件給出具體正式命名,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這個名字是帶“系統”的,見此。另外,WHO的具體正式命名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這個名字才是不帶“系統”的,見此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3:27 (UTC)[回复]
@Sanmosa啊抱歉,WHO的名字我没仔细搜,单纯根据上面魔琴的留言说带“系统”了。但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的那个文件我在社群讨论存档里看到过(也是您给的),但我有点怀疑那是该协会自己翻译的(虽然当然是可靠来源,可以证明大陆“有”这一翻译),并未被官方、学界和民间普遍接受的名字——比如卫健委的文件就是“新型冠状病毒”,学界今年仍用“新型冠状病毒”,民间我很确定99%都叫“新型冠状病毒/新冠”。当然我只是论证“地区词模板”和“描述各地命名的章节”里用“新型冠状病毒”作为大陆名称,其他正文部分我认为应使用世卫组织的中文名或直接用英文SARS-CoV-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13:39 (UTC)[回复]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顶多只能当香港的正式名称,另新加坡联合早报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与香港卫生防护中心使用的名称接近。--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12 (UTC)[回复]
要不全部用「2019冠狀病毒」?--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59 (UTC)[回复]
这是严重的原创研究,显然不可以……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中文可靠来源将其称作这个名字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7:03 (UTC)[回复]
有的,比如新加坡联合早报曾经用过。--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9:22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不算固定的大规模使用……类似于YF提到的那些误用“新冠病毒”的例子,只是媒体较为随意地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19:33 (UTC)[回复]
是不是把“2019冠状病毒病”误解成“2019冠状病毒/病”了()它其实是“2019/冠状病毒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7:06 (UTC)[回复]
我當時其實是有特地搜索過來源才確定現行的轉換的,至於來源現在依然放在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條目裏,大家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驗證。在這個前提下,我認為現行的病毒名稱相關規定不需要更動。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我其实对这个词的转换是否必要抱有疑问。按我对字词转换的理解,地区词转换主要应该是用于「许多外国译名以及新生词语[有]非常大的分歧」(Wikipedia:字詞轉換處理)的情况,如“帛琉”“帕劳”等影响阅读和理解的地区词差异。而像「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这种打错一个字可能都没人发现的词,地区词差异可能带来的阅读障碍可以说基本不存在。另外,地区词转换的常用性质,虽然确实能够反映一些用词倾向,但是样本量实在太少,大陆和台湾也似乎没有政府背书(?),我觉得不如全部使用世卫的命名,视作「名从主人」。如果说怕读者用错常用词的话,我们都禁用「新冠」了,这个问题真的不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19 (UTC)[回复]
(+)滋磁统一成世卫名称。--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8:15 (UTC)[回复]
另一个问题是去掉末尾的“型”之后“2”会和变体希腊字母粘起来,而港台一般用希臘字母的英文名稱(即,Omicron而非奧密克戎),這中間需要空格(否則會出現2Omicron這種東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3:52 (UTC)[回复]
好像没人看我就展开来解释一下:
目前SARS-CoV-2有几种变体用希腊字母命名,WP:CC19规定是都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其实是拉丁文转写),但是我们又有Module:CGroup/SARS-CoV-2 variant,中国大陆用希腊字母的汉译。(所以其实这一条也没有严格执行。)另外,Omicron新加坡模式也用奥密克戎。经过考察我认为简体可以合并为汉译,繁体保留英文名。
即,以Omircon变体为例:
zh-cn 奥密克戎变体
zh-hk Omicron变体
zh-tw Omicron变体
如果我们统一用世卫名「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综合症、症候群)冠状病毒2」,我们会有:
zh-cn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奥密克戎变体
zh-hk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Omicron变体
zh-tw 严重急性呼吸症候群冠状病毒2Omicron变体
这样「2」、「Omicron」黏在一起的情况,我觉得不太合适。
不过恰好hk和tw好像都爱在「2」后加「型」🤔如果繁体统一加“型”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了……但应该算是原创名称了……其实我觉得百度加“型”挺符合汉语习惯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7:10 (UTC)[回复]
世卫中文怎么称呼SARS-CoV-2奥密克戎毒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6日 (日) 17:13 (UTC)[回复]
似乎是主导性地(英語:dominantly)使用汉译「奥密克戎」。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8:12 (UTC)[回复]
google:"Omicron"+"株"+site:who.intgoogle:"奥密克戎"+"株"+site:who.int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8:13 (UTC)[回复]
就算加“型”字,用英文“SARS-CoV-2”时也会出现问题吧?我的观点是正文尽量直接用英文“SARS-CoV-2”而不是冗长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6日 (日) 18:22 (UTC)[回复]
要不把2+希腊字母加进转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11 (UTC)[回复]

現在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的條件只有文學獎項,但學術書籍獲有關範疇的學術獎項也該納入,像《中國植物志》獲得200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

現行條文

該書曾獲得主要的文學獎項,比如諾貝爾文學獎、普利策獎、茅盾文學獎等,該獎項本身必須符合關注度。

提議條文

該書曾獲得主要的文學獎項,比如諾貝爾文學獎、普利策獎、茅盾文學獎等,該獎項本身必須符合關注度;或學術類書籍曾獲得有關範疇的主要學術獎項,該獎項本身必須符合關注度。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8:23 (UTC)[回复]

我嘗試重寫一下提案的行文架構:
現行條文

該書曾獲得主要的文學獎項,比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等,該獎項本身必須符合關注度

提議條文

該書:

書獲得的獎項本身具備關注度。

以上,@Underconstruction00。有一點建議是可以考慮在條文裏列舉若干個主要學術獎項。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09:53 (UTC)[回复]

其實可以簡單濃縮成「該書曾獲得具關注度的文學獎項或學術獎項」。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9月28日 (六) 10:21 (UTC)[回复]
那就需要視乎“不屬學術類書籍但曾獲得主要學術獎項”與“屬學術類書籍但獲得無關範疇的主要學術獎項”是否會合理出現的情形。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11:42 (UTC)[回复]
同意濃縮方案,一來跨界獲獎情況應該很罕見很特殊,我只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諾貝爾文學獎有點像,二來只要是主要獎項,就算跨界也是關注度。至於會頒給書籍的主要學術獎項列舉,暫時沒想到,徵集各位意見。--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2:07 (UTC)[回复]
新版草案:
現行條文

該書曾獲得主要的文學獎項,比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該獎項本身必須符合關注度

提議條文

該書曾獲得具備關注度的文學獎項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及/或學術獎項(如英国皇家学会科学图书奖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國家自然科學獎等)

以上。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30日 (一) 14:19 (UTC)[回复]

於2024年10月8日 (二) 13:35 (UTC)作調整。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8日 (二) 13:35 (UTC)[回复]
建議將「及/或」直接改為「或」,只要滿足其中一項就可收錄了,不必強調兩項都滿足的情形。--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23 (UTC)[回复]
10月14日沒反對就進行公示。--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2:16 (UTC)[回复]
公示7日至2024年10月21日--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2:08 (UTC)[回复]

傀儡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

为了就在退出状态下编辑维基百科做进一步说明,建议在傀儡方针对“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节中的“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相关条文作出调整,参照英文版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加入于“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中作为子章节),作为新的方针内容。拟提议全文如下:

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账号的编辑者有可能会以未登录状态编辑维基百科,原因例如登录状态意外过期,以新设备访问维基百科,经其他网站编辑维基百科,遗忘账号密码等。未登录的编辑者不得主动欺骗其他编辑者,例如直接声明没有帳號或将会话用于本方针前述列出的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为了保护隐私,在退出状态下编辑的编辑者永远不需要将其用户名与编辑时的IP地址相关联。

如使用多重IP地址进行编辑,以迷惑他人或违反上述原则,亦可视作是使用多重帐号的行为。注册用户在未登录情况下進行編輯,其IP地址亦會被視為另一个账户。故如果您因无心之失登出並作出編輯,您可联系管理员或拥有监督权限的用户以避免被誤會。(引自原条文“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维持不变)

如果您担心IP编辑者实际上是一个拥有账户的用户,并且在退出时以不适当的方式进行编辑,您可以将此方针通知IP编辑者({{subst:uw-login}}可用于此目的)。如果继续发生这种行为,您可通过傀儡調查页面发起调查。

待提议通过后,从“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节删除“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条文,并创建快捷方式WP:LOGOUT。--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7日 (五) 15:55 (UTC)[回复]

找到一個翻譯腔問題:「會話」應該是指英文的 session 吧?雖然本人知道有這個譯法,但用在這裏怪怪的。據聞這個詞語亦可以譯「階段」,本人甚至認為用「認證」這個詞語代換也可以。進一步說,「包括沒有注意到登入會話已過期、更換電腦、直接從連結轉到維基百科頁面以及忘記密碼」整句都有點翻譯腔,建議改為:「在某些情況下,擁有帳號的編輯者會在未登入狀態下編輯維基百科,原因可能包括其登入認證過期而不自知、以另一設備訪問維基百科、直接從其他網站的連結訪問維基百科,或忘記其帳號密碼等」。英文版對應條文的第二個原因「Changing computers」感覺非常像是智能手機普及前寫下的條文,不改不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46 (UTC)[回复]
建议“拥有账号的编辑者有可能会以未登录状态编辑维基百科,原因例如登录状态意外过期,以新设备访问维基百科,经其他网站编辑维基百科,遗忘账号密码等。因此,”。原文going to a Wikipedia page directly from a link不太理解。不知道是否该称“经其他渠道/非官方的网站编辑维基百科”。原文no policy against未体现。--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09:30 (UTC)[回复]
session就是“会话”的意思。不过呢,我看了一下,中国大陆网站都没看到过“登录会话已过期”的说法,只有“登录过期”、“登录失效”的说法。至于“登录会话”或许只在欧美网站的中文版才有吧。而百度百科关于“session”的词条是这么说的:Session直接翻译成中文比较困难,一般都译成时域(时域,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个词)。--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8日 (六) 14:48 (UTC)[回复]
中国大陆就是译成会话啊(例子),应该算标准译法,只是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含义。初次听说web session译成时域,读秀中只有一本书这样写,绝大多数都译作会话。时域对应time-domain。--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5:49 (UTC)[回复]
@YFdyh000Shwangtianyuan所以本人不是直譯啊。很多香港的正式文件常說「如有爭議以英文版本為準」,但中文維基百科並非如此,就算是翻譯,本人也寧願是按自己對文意的理解,重新使用符合中文語境的字詞,並盡可能減少地域爭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8日 (六) 17:43 (UTC)[回复]
感谢您的意见。不过说到翻译腔问题,我看到用戶頁指引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作为文章所在页,用户的内容有时会遭到恶意的破坏,甚至变为一场编辑战但英文版的对应原句是:As with article pages, user pages are occasionally the targets of vandalism, or, more rarely, edit wars.其中第一句中文翻译竟然是“作为文章所在页”,很明显是严重的翻译问题,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这边我跟各位预告一下,我之后除了小幅修订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用户名方针已开始按照英文版的内容再结合中维本地化进行重修;用戶頁指引的修订我仍在研究之中。--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9日 (日) 14:44 (UTC)[回复]
各位好,已经按照阁下的意见对提议条文进行了修改。请问还有其他意见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日 (四) 09:25 (UTC)[回复]

七天時間已過,對該提議修訂基本無反對意見,就此提議 公示7日,2024年10月19日 (六) 14:37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2日 (六) 14:37 (UTC)[回复]

七天时间已过,已修改对应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09 (UTC)[回复]

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的草案被當作通過後立即對條文作多次改動

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

隔壁其他区讨论的CampaignEvents扩展已然引进,故参照元维基的建议写了草案。简单来说,活动组织者可以启用CampaignEvent活动注册 campaignevents-enable-registration,创建CampaignEvent活动 campaignevents-organize-events,和向注册者发送电子邮件 campaignevents-email-participants。该权限将由管理员管理,并在Wikipedia:权限申请处申请。草案全文放在Wikipedia:活动组织者,还请各位审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03:04 (UTC)[回复]

要求会不会太高?这个权限也不是站务权限,可能并不需要去与巡退看齐。有些活动负责人大概没有太多时间在站内编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16:18 (UTC)[回复]
有道理,我照猫画虎MMS改了下,plus 已添加——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0日 (四) 00:28 (UTC)[回复]

七日无新留言,现 公示将《活动组织者》列为程序方针,为期7日,2024年10月24日 (四) 04:30 (UTC)結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7日 (四) 04:30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流程及方針

原标题为:仲裁委员会的流程

关于仲裁委员会选举的预讨论已开启,然而关于仲裁委员会运行的流程仍没有一个定论。为了防止出现仲裁委员会选举出来后却无法审理案件的窘境,故此鄙人提出仲裁委员会的初步草案。待仲裁委员会的RFC通过后我将会给出进一步的方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7日 (一) 05:47 (UTC)[回复]

早前社群已經通過並且實施高風險主題制度,之後或許可以授予委員會設立及撤銷高風險主題之權力。(Special:Diff/84544387#高風險主題)--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31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社群对于仲裁委员会是否能有权限设立高风险话题仍有很大疑虑,须待REC开启后进行进一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8 (UTC)[回复]
我發現一個很不合理之處Wikipedia:仲裁/方針#行為規範「在可能暫時停止活動一週以上向委員會及社群彙報」,仲裁員同樣是志願者沒理由設下如此嚴格的限制,強制要求仲裁員每周保持活動,此處的停止活動也沒有說明得很清楚,什麼情況稱為「停止活動」,我不是反對設下活躍度限制而是這個限制太嚴格且嚴格到不合理,還需要報告給仲裁委員會跟社群,此處的限制也與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產生執行上的衝突了。--~~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46 (UTC)[回复]
我提醒一下这个报告并不是强制性的,仲裁员报不报告给仲裁委员会都是可以的。而且我并不觉得这里的限制与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有冲突,仲裁员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是否活跃,想要恢复活跃也仅是参与决议表决即可。之所以要设置限制也只是为了防止因为不活跃仲裁员而导致决议难产。--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7 (UTC)[回复]
了解,不過我希望可以加上註解說明:(--~~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4:01 (UTC)[回复]
原因是語句中沒有提到不需要強制報告,往後仲裁員要是因為現充沒有上站,很容易會被不清楚情況的維基人用這條規則發難。--~~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4:07 (UTC)[回复]

提议明确限定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范围

如题,近期有用户开始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对部分媒体的外语人名/地名之可靠性及准确性展开讨论。个人认为由于人名/地名译名的复杂性及其中的专业性成分,特别是小语种的并不为大多数人所掌握,加上纵观整个中文圈,只有中国大陆新华社拥有相对最为权威且资料量最为丰富的译名标准及人名地名辞典供参考,台湾虽然有个“国家教育研究院资料库”,不过显然做不到像新华社这样连译音表都有的,而港澳针对人名基本上都是按粤语发音来翻译,且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这意味着真要认真起来探讨各中文媒体人名地名翻译可靠性,恐怕绝大多数中文媒体都可以拿来挑刺,而要是遇上法语这样的发音复杂程度偏大,特例偏多的那更不得了![9]

因此个人在此提议今后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明确只允许探讨来源所述内容是否与事实本身冲突,是否因观点偏颇影响准确性,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曲解原意、扭曲原文等等偏向内容方面的问题,除非个别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针对人名/地名翻译准确性进行探讨,同时过往所有此类探讨也统统认定为无效。原本根本没有必要特意加入此限制,但无奈近期已经有人开始在可靠来源/布告板发起此类讨论,望通过追加此类限制,让可靠来源/布告板更多聚焦各来源内容方面的问题。--💊✖️2️⃣3️⃣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4:44 (UTC)[回复]

  • (-)傾向反對「除非個別特殊情況,否則不允許針對人名/地名翻譯準確性進行探討」,因為把一種語言的拼寫和發音規則強加在另一種語言之上,嚴格而言也屬於與事實本身衝突因觀點偏頗影響準確性曲解原意、扭曲原文。但不反對收緊限制。(在下的反對是針對收緊的程度。)
@Liu116:那是@PÑēüḾôňïę1357写的用“*”分成两行的同一条留言。。你直接在他的留言中间插入评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0:02 (UTC)[回复]
  • (-)強烈反对一刀切推翻過往所有相關討論。現在好不容易把最臭名昭著的兩個賭博機構——指鹿為馬會和澳踩從「可靠來源」的神壇上拉下來。一旦一刀切地推翻翻過往所有相關討論,這兩個機構的支持者們必定捲土重來。📕📙📒📗📘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7日 (一) 16:29 (UTC)[回复]
  • 我认为译名能挑问题的不止是你口中那些赌博机构,相当一部分中文媒体根本就没有懂小语种的编辑人员及记者(因为他们不需要也不好找这类人),比如法国球员Benjamin Pavard,按照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应该是翻译成“邦雅曼·帕瓦尔”,然而我们看到半岛电视台叫他“本杰明·帕瓦德”[10]、BBC叫他“本杰明·帕瓦”[11],法广居然也把他的姓翻译成“帕瓦德”[12],更不用提各大香港主流媒体不少都是用的“班捷文”[13][14][15][16][17][18]。可以这么说,人名地名翻译在中文媒体界算得上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是个别媒体的问题,不然你觉得德约科维奇这样的错误译名是怎样在中国大陆流行起来的[19]?如果你只去针对那些“赌博机构”,我们旁观者也许觉得这些机构的人本身各方面专业素养明显不如新闻媒体也就算了,可你居然最近连东网和AM730这样的主流媒体都去开始针对了,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在拿新华社的标准在要求这些媒体。不特意在这里提议追加限制才怪了。个人认为在WP:非原创研究#翻译WP:命名常规等页面的框架范围内进行人名地名的规范,结合业界权威、约定俗成、常用性等各方面因素来决定译名是否合适足够。--💊✖️2️⃣3️⃣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9:36 (UTC)[回复]
    香港賽馬會在營運方面需要面向大量橫跨所有階級的群眾,且有專業團隊做翻譯,其實這方面反過來是香港傳媒公信力比馬會低,甚至有媒體跟隨馬會譯名的做法。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似乎想把全部會引用馬會的來源(甚至一些不是用馬會譯名的來源)都否定掉。其實本人最擔心的還不是人名,而是地名,因為馬會所譯的隊伍名稱不少是與地名有關。讓他這樣下去的話,搞不好類似交通運輸類條目也會受到牽連,因為一些譯名來源被否定了變成要靠譯名表做事,反而會譯出一些讀者不知道是甚麼的東西來。本人是有點認為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可能沒留意到可供查證不等同正確這一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8日 (二) 17:24 (UTC)[回复]
    我当时也是这么和他说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7:31 (UTC)[回复]
个人倾向@神秘悟饭和@Liu116的看法,只要因其他方面可靠而评价为可靠的这些来源中存在译名,就应该优先用这些译名(不论它在编者看来译得“好不好”),而不是编者自行研究发音等(哪怕是根据权威工具书)。但也不是完全不认可@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看法:主要是针对“刚刚出现的某人名等专有名词译名”(即该人物等并没有常用译名、通用译名的情况下),如果发现A媒体普遍存在明显比B媒体不贴合原文发音甚至错译等(且这些译名都是新出现译名)的现象,那么当然可以据此分析媒体在某语言翻译上的可靠性,进而在不同媒体之间作出选择。因此,反对一刀切完全禁止“人名/地名翻译准确性”相关讨论。尤其是假设一种情况:某媒体在其他方面均较权威,但却多次给出类似于“朴菩蝙蝠”之类的明显错译,那么自然可以通过布告板将该媒体给出的某语言译名视作不可靠。副知@Heihaheihah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9:48 (UTC)[回复]
如果出现你说的情况,那么还是要视乎具体影响,来判断是否符合上面说的特殊情况,需要在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去探讨。提这个提案本来的目的就是防止这样的讨论过于泛滥,而我认为PÑēüḾôňïę1357就有准备抠更多媒体译名的倾向,当然一些具体的措辞可以进一步调整。--💊✖️2️⃣3️⃣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24 (UTC)[回复]
這一層閣下大可以放心。我並不準備摳更多媒體譯名,因為我既沒有精力也沒有意圖。之前發起關於東網和AM730的討論,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的某個政敵以「可靠來源」為擋箭牌,強行用明顯不符合原文發音的譯名取代符合原文發音的非原創譯名,然後@自由雨日君提議我在《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布告板》發起討論。我本來是想動用《WP:忽略所有規則》的,但有管理員告訴我需要參與爭論的用戶達成共識才行。
至於@Patrickov君「搞不好類似交通運輸類條目也會受到牽連」的擔憂,能不能具體說明一下:為什麼閣下認為交通運輸類條目也會受到牽連?在我的認識裏,賭博機構對球會名稱的翻譯,是完全獨立於且不考慮地名(甚至也可能不考慮現成翻譯)的,否則也不會在「納士維」之外,而且存在把「Nash」譯成「拿殊」的先例的情況下,另外搞一個「拿舒維爾」出來。📕📙📒📗📘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8日 (二) 19:03 (UTC)[回复]
地名問題,舉一個快速例子。智利Coquimbo現在維基百科是譯科金博,但沒有可靠來源。香港賽馬會給其足球隊的譯名是哥甘保[1],而星島日報[2]亦使用之。上網搜尋過,其他網站引用此二名者不是賭博相關就是共筆網站。如以您的立場而言,兩名皆需否定,那會變成無來源可用。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科金博」是《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提供的译名。📕📙📒📗📘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08 (UTC)[回复]
那是講普通話的人才會用的譯名。香港賽馬會和星島所用的譯名對香港而言是比較在地。如果因為香港沒有相類的權威翻譯工具而需使用普通話譯文,本人不否認是感到不爽。
(~)補充:Fifaindex亦有使用「哥甘保」譯名[3],有關譯名似亦參照香港賽馬會。雖然該網站似為遊戲網站,惟有關遊戲系列本身曾跟國際足協合作,不排除有關譯名一定程度上受其認可,而開發商藝電亦不能以等閒待之。若如是,情況恐怕遠比您所主張的複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1日 (五) 15:28 (UTC)[回复]
你没有进一步去探讨更多来源译名问题的倾向是好事,最好其他编者也能意识到类似探讨不能受到鼓励。我对于赌博机构不是很了解,不过我认为一般情况下,编辑条目并不需要拿赌博网站做来源,因为能用比赌博机构更好的网站,译名更是只从少数那些相对可靠的网站里面去找,在中国大陆那个少数相对可靠的毫无疑问一般是新华社>其他官媒>澎湃等其他可靠的大陆媒体,像自媒体我们认定不可靠,是拿的编采团队本身素质难以令大家信任这样的理由,不需要拿译名说事,港澳那边不好说,香港赛马会的人名翻译其实和一众港澳主流媒体差不多(可能主流媒体那边略高),都是一样的一般不考虑小语种发音,毕竟那边没有什么明确标准。译名这块的处理有的时候应该诉诸权威(例如上面提到的Benjamin用在法语时该用邦雅曼),有的时候又该约定俗成(例如Novak Djokovic、Hilary Clinton),有的时候只能从诸多可靠来源当中去挑(例如俄乌战争期间引起讨论的乌克兰地名翻译),更多时候只能靠编者自己根据工具书原创一个。我也知道部分编者对于条文具体的描述方面有些意见,这点也欢迎提出更好的方案,但总之今后的来源可靠性探讨还是该更多聚焦主要内容、主要观点、编采团体整体素质等方面的问题,而非一些对于上述问题影响不大的错误。--💊✖️2️⃣3️⃣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1:39 (UTC)[回复]
閣下也認為「一般情況下,編輯條目並不需要拿賭博網站做來源」,這是好事。然而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那個政敵(懇求諸位不要艾特他)卻剛剛好相反:他不但公開主張賭博網站作為譯名來源比翻譯工具書更可靠,甚至公開聲稱《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提供的譯名是「原創譯名」。更有甚者,他會在選擇普通話譯名的時候,在已經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作為來源的情況下,還非得去找些名不見經傳(既不是賽鹿會也不是澳踩)的賭博網站作為參考,還公然把這些賭博網站地址加入編輯摘要。然後一會兒聲稱「賭博網站的譯名和《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一樣,因此賭博網站是可靠來源」,一會兒又聲稱「從工具書譯出中文譯名不是可靠來源」「使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翻譯中文譯名是不是原創?」。正因如此,我才不得不強烈反對一刀切地推翻過往所有相關討論,因為一旦推翻這些討論,主張賭博機構是可靠來源的用戶(們)就一定會捲土重來。
順便一說,那些編輯摘要中含有賭博網站地址的編輯,我曾經要求全部刪除,但千村狐兔君以「未達RD2準則」為由拒絕,真是可惜、可嘆。如果有任何人能指點迷津,教教我怎樣才能說服管理員把那些挨千刀的賭博摘要全部刪除,我將不勝感激。📕📙📒📗📘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0日 (四) 16:40 (UTC)[回复]
用人名翻譯是否正確判斷來源可靠程度有點歪理,畢竟按這標準,採用怪奇比利、愛快羅密歐這種翻譯全都不專業應當加入黑名單。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8日 (二) 11:13 (UTC)[回复]
@Milkypine:不是“用人名判断是否可靠来源”,是“单单在这个可靠来源的某语言译名”上(判断是否可靠)。比如说,可靠来源A和B,“赌坚反”兄的意思是:如果发现A来源在翻译法语人名方面总是远不如B来源,因为都是可靠而且都是新出现名词(即常用度无相上下、均为罕用),如果按以前的规则就会是“先到先得”,即使其他编者用了A后来编者也不能改成B;然后就希望通过布告板将“A来源在法语人名译名上不可靠”来实现优先使用B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3:36 (UTC)[回复]
  • 支持將「以音譯人名(尤是與原語言發音相近程度)評判來源(譯名)」排除出可靠來源佈告板,否則將推翻幾乎全部知名或重要來源(譯名),畢竟哪個知名或重要來源不存在英語「John」譯爲源於希伯來發音的「約翰」等情形?其他理由已經詳述,不再贅述。
    • 回應「一刀切推翻過往所有相關討論」:Wikipedia:可靠来源不涉音譯或譯名。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結論中涉及譯名的只有三個來源,全部是在近一個月內作出或更改的。其中兩個來源footylogic、澳门彩票公司在討論前中期及公示的結論都不局限於譯名或人名,惟最後張貼的結論離奇地局限於譯名。因此,若前二來源張貼的結論不離奇,「可靠來源佈告板排除譯名評判」只會影響一個來源——香港賽馬會——的結論,而最近對香港賽馬會的討論其實是懸而未決、無共識。故而,對既有結論的影響可謂微乎其微。
  • 但可容許在一地有不止一個譯名同等最符合有關方針指引(命名常規及地區詞處理等)時,以主人母語發音討論(單人譯名)個案。例如在某地可靠來源中A譯名與B譯名6:4開,其餘符合方針指引情形相當,則可依主人母語發音選擇B譯名;但若為8:2,其餘符合方針指引情形相當,即只有一個譯名最符合方針指引,則無需討論發音,直接取用最常用者。討論個案應在相應頁面,而非可靠來源佈告板。
--— Gohan 2024年10月9日 (三) 08:47 (UTC)[回复]
老實說,“對部分媒體的外語人名/地名之可靠性及準確性展開討論”本身多多少少沾了些官話優越主義,我擔憂長此以往特定地區的來源會被完全排擠。我個人完全(+)支持Liu116的提議。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47 (UTC)[回复]
@Sanmosa:这和官话优越主义好像完全没什么关系?因为@PÑēüḾôňïę1357就是按照粤语(而非官话)的发音来判断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12 (UTC)[回复]
然而他提議的替代譯名往往都是奉人名地名辭典等中國大陸翻譯標準為圭臬的,這會導致中國大陸的譯名逐漸displace掉其他地方的譯名。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25 (UTC)[回复]
@Sanmosa:那就奇怪了思考...我印象中@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立场是“应根据粤语实际发音来音译港澳地区词人名,而非使用(其认为的)明显不合格乃至机翻的媒体机构译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59 (UTC)[回复]
這是因為現在的方針規定如果存在可靠來源給出譯名,用戶不得自譯(我知道這條最近修訂過,但這個大原則應該是不變的),但他又看不上那些他聲稱為“賭博機構譯名”的譯名,在香港與澳門都根本不存在一個明文的翻譯標準的情況下,他自然只能奉人名地名辭典等中國大陸翻譯標準為圭臬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8:23 (UTC)[回复]
請恕我百分之一百反對「官話優越主義」這種說法。一方面,即便是官話媒體也有不按原文發音亂譯的先例(例如當年中央電視台也把「Kubica」譯成不符合波蘭語發音的「庫比卡」);另一方面,即便是粵語媒體也有按原文發音翻譯的先例:
  • 英語的「Maguire」,有粵語來源譯成離行離捺的「馬古尼」,也有粵語來源譯成相比之下明顯更符合原文發音的「麥佳亞」;
  • 法語的「Crépeau」,有粵語來源譯成離行離捺的「基比奧」,也有粵語來源譯成相比之下明顯更符合原文發音的「基普」;
  • 瑞典語的「Djugårdens」(這裏的「s」其實是所有格標記,類似於英語的「's」),有粵語來源譯成離行離捺的「佐加頓斯」,也有粵語來源譯成相比之下明顯更符合原文發音的「宇哥登」。
可以看出,即使暫時還沒有統一的明文標準,粵語媒體其實也有更符合原文發音的譯名。這怎麼就成了「官話優越主義」了?思考...📕📙📒📗📘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9日 (六) 14:35 (UTC)[回复]
然而無法否認的是,在大部分情況下,你確實在提議的替代譯名時奉人名地名辭典等中國大陸翻譯標準為圭臬。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4:51 (UTC)[回复]

提议对维基百科不是什么部分条文修订

个人认为,中维的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部分条文仍有欠缺的地方。参考英文维基的方针,现对方针的部分条文修订做出提议。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

拟修订第四条。

現行條文

討論非維基事宜。請謹記討論機制是用於協調編者正确編寫百科全書。如有維基百科相關事宜需要討論,不妨於其他用戶的討論頁交流商議。亦可在條目討論頁解決條目相關問題。然而,請勿在條目內展開任何討論。亦請勿在條目討論頁展開無關該條目編輯的討論,又或者當作詢問處來尋求指引或技術協助。如果留言內容不符合討論頁指引,則可以移去。本站亦設有知識問答頁,無關維基百科的問題可以發至該處。

提議條文

討論非維基事宜。請謹記討論機制是用於協調編者正确編寫百科全書。如有維基百科相關事宜需要討論,不妨於其他用戶的討論頁交流商議。亦可在條目討論頁解決條目相關問題。然而,請勿在條目內展開任何討論。亦請勿在條目討論頁展開無關該條目編輯的討論,又或者當作詢問處來尋求指引或技術協助。如果留言內容不符合討論頁指引,則可以移去。本站亦設有知識問答頁,無關維基百科的問題可以發至該處。但是,“知識問答”栏目应用于讨论合理的学术与兴趣上的问题;维基百科不是拥有条目的产品或公司的客户服务支持。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博客、网站空间提供者、社交网络或追思网站”

在这一节中,除修订条文外,拟新增一条内容(新增条文的编号是5,通过后改#号):

修订原有条文
現行條文

個人網頁維基人均有其用戶頁。然而,用戶頁只應用於展示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適量自我介紹並無問題,但千萬別把用戶頁面當成個人網頁或網誌,亦請勿放置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如果想展示履歷或製作個人網頁,請移步其他免費網站。用戶頁作用應為提供合作平台,而非錯放重點在社交或娛樂。維基百科相關幽默內容或者可以放於適當命名空間之下。

提議條文

個人網頁維基人均有其用戶頁。然而,用戶頁只應用於展示與維基百科相關的資料。適量自我介紹並無問題,但千萬別把用戶頁面當成個人網頁或網誌,亦請勿放置大量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內容。如果想展示履歷或製作個人網頁,請移步其他免費網站。用戶頁作用應為提供合作平台,而非錯放重點在社交或娛樂。維基百科相關幽默內容或者可以放於適當命名空間之下。维基百科条目应使用正式的语调,而非以互联网发布风格撰写。

新增条文

5.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项目内容。请勿存放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材料,包括用户空间。请参阅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内容的示例。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目录”

拟对本节条文进行修订,将“商业黄页、名录”、“经商资源”和“销售目录”整合为“开展业务的资源”,重新编号;并增加导语(注:Wikipedia:独立列表在中文维基百科仍为论述,尚未取得共识,故“简单列表”暂不考虑引入方针,第一条暂以“電話簿條目”为方针):

現行條文
  1. 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列表。純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適合維基百科。您如果想編寫名句或格言列表,請使用本網的姊妹項目維基語錄。當然,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為它與某列表的主題相關,創建列表也許是合適的。維基百科也會為了方便讀者翻查,而創建適當的參考列表或表格。但請謹記維基百科已經有自動生成的頁面分類([[Category:]]),請儘量利用此功能。
  2. 宗譜電話簿條目。維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聲(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獲多處外部資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賴的網站或書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關条目中提及。(參看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3. 商業黃頁、名錄。請不要在條目中只列出公司名稱、地址等一般資訊,或是用來招攬生意。請對公司的歷史、發展、現狀、特點等進行介紹。條目的討論頁也只應該用於討論條目本身,而不得用於招攬生意等。
  4. 目錄、目錄項目、电子节目指南、或經商資源。例如,電視(廣播)台不應該列出未來活動、當前宣傳、當前節目表等,不過重大活動、宣傳、或歷史意義節目的清單或時程表或許是可以接受的。同樣地,企業條目不應該包含全部專利申請的清單。此外條目討論頁不是用來談論條目主題的商業經營。
  5. 銷售目錄。條目不應該包括商品價格或可獲得資訊,除非其有來源並且提及的理由正當。在百科全書的意義可以由主流媒體來源(非單純商品介紹)提供對這些細節的評論而不是順帶一提。價格和商品獲得資訊可能隨地方或時間變化甚大。維基百科不是價格比較服務
  6. 非百科式的跨領域分類。像是「服務於 Y 組織的 X 種族人物、文化人物、宗教團體」或「Y 城市的 X 食物專門餐廳」。諸如此類的跨領域分類不被認為有充分道理以創建條目、除非這些類別的交集在某方面上具有文化上的顯著特殊現象。
提議條文

维基百科包含许多维基百科内条目的链接列表,用于内部组织或描述值得注意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维基百科充当了其自身内容的索引或目录。但是,维基百科并不是宇宙中现存或曾经存在的一切的目录。请参阅Wikipedia:其他选择以了解替代方案。基于此,维基百科条目不是:

  1. 電話簿條目。維基百科不应复制白页黄页之类的列表。
  2. 主題關係鬆散的資料庫列表。純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適合維基百科。您如果想編寫名句或格言列表,請使用本網的姊妹項目維基語錄。當然,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為它與某列表的主題相關,創建列表也許是合適的。維基百科也會為了方便讀者翻查,而創建適當的參考列表或表格。但請謹記維基百科已經有自動生成的頁面分類([[Category:]]),請儘量利用此功能。
  3. 宗譜。維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聲(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獲多處外部資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賴的網站或書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關条目中提及。(參看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4. 非百科式的跨領域分類。像是「服務於Y組織的X種族人物、文化人物、宗教團體」或「Y城市的X食物專門餐廳」。諸如此類的跨領域分類不被認為有充分道理以創建條目、除非這些類別的交集在某方面上具有文化上的顯著特殊現象。
  5. 电子节目指南。電視(廣播)台不應該列出未來活動、當前宣傳、當前節目表等,不過重大活動、宣傳、或歷史意義節目的清單或時程表或許是可以接受的。
  6. 开展业务的资源。条目及其相关讨论页均不应用于开展条目主题的业务,條目的討論頁只應用於討論條目本身。应避免的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联盟、客户、竞争对手、员工(首席执行官、监事和类似的高级职员除外)、设备、房地产、办公室、商店位置、联系信息、专利申请、产品和服务、赞助商、分支机构和旅游景点。請不要在條目中只列出公司名稱、地址等一般資訊,应對公司的歷史、發展、現狀、特點等進行介紹。條目不應該包括商品價格或可獲得資訊,除非其有來源並且提及的理由正當。在百科全書的意義可以由主流媒體來源(非單純商品介紹)提供對這些細節的評論而不是順帶一提。價格和商品獲得資訊可能隨地方或時間變化甚大。維基百科不是價格比較服務,无法比较竞争产品或不同供应商的单一产品的价格和可用性。

修订提案通过后,快捷方式亦根据条文内容进行调整。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手册、攻略书、教科书、科学杂志或物种列表”

拟增加导语: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不是手册、攻略书、教科书。因此,维基百科条目不应是:

拟修订第二条:

現行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丽舍大街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這些資訊請考慮寫入维基导游。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版權持有者。

提議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丽舍大街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维基百科不是创建酒店或美食指南、游记等内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录标准,但最终条目不必包括每个旅游景点、餐馆、酒店或场地等。虽然每个城市的旅游指南通常会提到邻近城市的景点,但维基百科的每个城市条目应该仅列出实际位于该城市的景点。如果您确实希望帮助编写旅行指南,我们非常欢迎您为我们的姊妹项目维基导游做出贡献。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版權持有者。

拟增加一条“案例研究”:

9.案例研究。许多主题都是基于因素X与因素Y的关系,从而产生一篇或多篇完整的条目。例如,这可能指位置Y中的情形X,或项目Y的版本X。当两个变量放在一起代表一些具有文化意义的现象或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兴趣时,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通常,由于国际边界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因此需要为一系列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主题撰写单独的条目;诸如中国汽车制造业之类的条目就是恰当的例子。然而,关于“北京的榆树”或“蓝色卡车”的条目可能会构成观点分歧原创研究,因此不能写成条目。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

拟增加导语:原则上,所有维基百科条目都应包含最新信息。我们鼓励编辑者撰写有关重大时事的独立条目。然而,并非所有可供查证的事件都适合在维基百科收录。即使引用最近的新闻报道作为来源,也要确保维基百科条目不包含以下内容:

拟修订第四条,增加“名人八卦”:

現行條文

日記。即使個體值得關注,並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體育明星的新聞報導可能頻繁出現且涵蓋大量瑣事,但使用來源會導致條目過度詳細,看起來像本日記。不是每一場比賽、進球、或揮手都有足夠意義寫進人物傳記內。

提議條文

名人八卦和日記。即使個體值得關注,並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體育明星的新聞報導可能頻繁出現且涵蓋大量瑣事,但使用來源會導致條目過度詳細,看起來像本日記。不是名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细节,每一場比賽、進球、或揮手都有足夠意義寫進人物傳記內,只有有关注度的事件或读者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才值得纳入。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

拟大幅修订。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要避免編寫過分冗長的指示。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提議條文

虽然维基百科具有一些官僚机构元素[1],但并不依据严格的规则运作。维基百科不是一个准司法机构,规则也不是社群的目的。尽管有些规则可能会被执行,但书面规则本身并没有设定公认的做法。相反,它们记录了社群已经存在的关于应该接受什么和应该拒绝什么的共识。

尽管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应该被认真对待,但它们也可能被滥用。不要在不考虑其原则的情况下对方针文字进行过于严格的解释。如果规则确实妨碍了您改进百科全书,那就忽略它们。要避免編寫過分冗長的指示。分歧是通过基于共识的讨论来解决的,而不是严格遵守规则和程序。此外,方针与指引本身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反映不断发展的共识

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参考資料

  1. ^ Joseph Michael Reagle, Jr.; Lawrence Lessig. Good Faith Collaboration: The Culture of Wikipedia. MIT Press. 2010: 90–91. ISBN 9780262014472.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战场”

拟大幅修订。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戰場,每個用戶都應該以文明冷靜、保持合作精神的態度,來與其它用戶交流。不要侮辱、騷擾或恐嚇意見與您相反的人。您應該用您的智慧來處理問題,禮貌地進行討論。某用戶假若行為不文明、不冷靜、不合作,又侮辱您、騷擾您、恐嚇您,這不是以牙還牙的機會(如「不關我的事,是他開始的!」)。請以事論事、針對對方發言的客觀事實而進行討論,並無視他的主觀語調。您甚至可以完全無視他的發言。

另外,請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換句話說,不要為了證明某種做法不好,而故意大肆去做。不要用維基百科來對維基百科、維基人、维基媒体基金会進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嚇。維基百科有其他渠道處理法律問題。(如果您認為您的合法權利正被侵犯,您可與其他涉及事件的用戶討論事件,或把事件提交適合的郵件列表,或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如屬侵犯版權事宜,可參看Wikipedia:联络我们/条目问题/侵权。)恐嚇行為不被容忍,及可能會導致用戶封禁

提議條文

维基百科不是记仇或挑起个人冲突的地方,也不是进行意识形态斗争或培养偏见、仇恨或恐惧的地方。利用维基百科讨论进行个人斗争直接违背了我们的方针和目标。除了避免在讨论中发生争执外,不要试图通过单方面更改方针来推进您在分歧中的立场。另外,請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換句話說,不要為了證明某種做法不好,而故意大肆去做。

我们希望每個用戶以文明冷靜、保持合作精神的態度,來與其它用戶交流。不要侮辱、騷擾或恐嚇意見與您相反的人。您應該用您的智慧來處理問題,禮貌地進行討論。某用戶假若行為不文明、不冷靜、不合作,又侮辱您、騷擾您、恐嚇您,這不是以牙還牙的機會(如「不關我的事,是他開始的!」)。請以事論事、針對對方發言的客觀事實而進行討論,並無視他的主觀語調。您甚至可以完全無視他的發言。如有必要,请温和地指出您认为哪些讨论可能被视为不文明,明确表示您希望继续向维基百科的目标前行并专注于内容问题。如果冲突继续困扰您,请充分利用维基百科的争议解决指引。总有一些用户愿意调解他人之间的纠纷。

在较大的争议中,要阻止将维基百科变成派系之间战场的冲动。要善意推定每个编辑者都是为了改进维基百科而存在的——尤其是当他们的观点与您不一致时。与您喜欢的任何人合作,但不要组织一个扰乱(或旨在扰乱)维基百科基本决策过程的派系,该过程基于建立共识。较大争议中的编辑者应该真诚地努力寻找不同观点之间广泛的一致原则。

请不要利用維基百科來對維基百科、維基人、维基媒体基金会進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嚇。維基百科有其他渠道處理法律問題。(如果您認為您的合法權利正被侵犯,您可與其他涉及事件的用戶討論事件,或把事件提交適合的郵件列表,或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如屬侵犯版權事宜,可參看Wikipedia:联络我们/条目问题/侵权。)恐嚇行為不被容忍,及可能會導致用戶封禁

新增“维基百科不是实验室”

新增章节“维基百科不是实验室”,加在“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后、“维基百科不是战场”前。

关于维基百科的内容、流程和相关人员的研究可以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和理解,有益于公共知识、学术研究和维基百科社群,但维基百科不是公共实验室。分析维基百科上的文章、讨论页面或其他内容的研究通常不会引起争议,因为维基百科的所有内容都是开放且可自由使用的。但是,扰乱社群或对条目产生负面影响(即使是暂时的)的研究项目是不允许的,并可能导致丧失编辑权限。在开始一个可能引起争议的项目之前,研究人员应当在互助客栈上展开讨论,以确保它不会干扰维基百科的使命。无论项目类型如何,建议研究人员在其用户页面上尽可能透明,披露机构联系和意图等信息。

某些编辑者明确要求不参与研究和实验。请尊重编辑者退出研究的意愿。

待提案通过后,建立重定向WP:NOTLAB。

在提案提交之前,我已做多次修改,但仍有一些文字有改进的空间。各位对我的提案有何看法,欢迎提出意见。

--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7日 (一) 16:16 (UTC)[回复]

个人基本认可所有修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4 (UTC)[回复]
建議在「案例研究」中的舉例「北卡羅來納州的橡樹」改為「北京的榆樹」(當然其他地方都可以,這裡僅為舉例所用)--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39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其实中文维基的方针指引最主要的还是要本地适配。--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8日 (二) 14:59 (UTC)[回复]
公示提案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1:59 (UTC)[回复]

延长RfA提名窗口

查阅RfA改革之前的方针(版本71204923):「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于自荐或被提名3天内回答三个基本问题,若未于3天内回答投票将可以被任何自动确认用户提前关闭」。现今RfA规定提名在窗口期内提名并回答「三个问题」(在此7天内,愿意接受提名的用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对于晚受提名的候选人来说时间未免过紧。譬如这次ASid的提名在6日12:48 (UTC)才正式提出,仅有一天半的时间回答「三个问题」。因此建议回答「三个问题」的时间限制放宽到正式提名的72小时以后。

此外,7天的提名窗口也太短,这次甚至有两则提名意愿询问是在最后一天做出的,观感上还是有点紧张。而23日至1日中间鲜有咨询意愿者,这段时间也挺浪费的。可能需要在方针中明确,预讨论开始时即可咨询意愿,在讨论串中预先提名,在正式提名时间开始后再列出格式,视作正式提名。或者将其视作社群共识,下次执行即可,因为这样做也是符合现行方针的。

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29 (UTC)[回复]

补充:是至少为正式提名的72小时以后,即5日之前提名的截止时间仍在8日0时。或者可以一律放宽到11日0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1 (UTC)[回复]
搞这么多程序性的东西不知道还以为是在弄换灯泡的宗教仪式。——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2:20 (UTC)[回复]
换灯泡需要的维基人越来越多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2:30 (UTC)[回复]
(+)支持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02:24 (UTC)[回复]
(+)支持--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2:50 (UTC)[回复]
我觉得所谓“预讨论”的时候完全可以开始提名,这段时间最初的目的是解决一些意外问题的,目前使用安全投票进行RfX已经相对成熟,没必要空置这么一大段时间。题外话,“咨询意愿”不是随时可以么,为什么非要等到某个特定时刻才去做,而且这种事情在私下岂不是更好 Stang 2024年10月8日 (二) 03:24 (UTC)[回复]
是这样,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提名堆到2号甚至是4号以后才扎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5:45 (UTC)[回复]
(+)支持这也要换个灯泡?--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0月8日 (二) 05:19 (UTC)[回复]
其實既然個人申請仍有子頁面,且目前已不要求連署,理論上可直接延長期限至開設子頁面後三日內(或自薦或被提名三日內,同原規定),不應限制在初始提名期內即須完成作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8日 (二) 07:08 (UTC)[回复]
修正為提名後72小時內或開設子頁面的72小時內均不反對。--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1:5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预讨论: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在预讨论发出后,应在公告栏发布公告,并公示7天。一般情况下,不应在其他时间内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

提名:用户可以提名自己为管理员、行政员、界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其他用户为管理员、行政员或界面管理员。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情况不在此限。提名期限为4月1日 00:00—4月8日 00:00或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时间段外做出的提名均无效。若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符合资格的提名候选人出现,则此次讨论结束。在此7天内,愿意接受提名的用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条件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资格,并将统一进行选举,且分别设置个人选举页面……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是……

发表意见: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起二周内,任何用户都可以发表意见,包含提问及讨论等。二周后,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问题,而其他用户则不应再提出新问题或继续展开讨论。安全投票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准备,并在不早于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的时间开始。

提議條文


提名或自荐:用户可以自荐为管理员、行政员、界面管理员、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也可以提名其他用户为管理员、行政员或界面管理员。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情况不在此限。提名期限3月25日 00:00—4月8日 00:00或9月24日 00:00—10月8日 00:00,应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提出,任何在此时间段外做出的提名均无效。若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符合资格的提名候选人出现,则此次讨论结束。在提名期内,愿意接受提名的用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条件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资格,并将统一进行选举,且分别设置个人选举页面……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在提名期结束后的72小时(4月11日 00:00或10月11日 00:00)前回答三个基本问题,这些问题是……

发表意见: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起二周内,任何用户都可以发表意见,包含提问及讨论等。二周后,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问题,而其他用户则不应再提出新问题或继续展开讨论。安全投票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准备,并在不早于4月22日 00:00或10月22日 00:00的时间开始。由于安全投票事务较为复杂,投票实际开始时间可与计划有一定偏差。

扩大了提名窗口,放宽了“3个问题”回答期限。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52 (UTC)[回复]

同时修正了对“预讨论”和“发表意见”中时间的描述,对齐时间,具体可以参考上面的图表(D-day: 提名开始)。这一修改部分参考了过往讨论内容。ping参与本讨论的编者@魔琴暁月凛奈阿南之人DryraceMartinc021Ericliu1912S8321414 Stang 2024年10月16日 (三) 00:21 (UTC)[回复]
修订:删去了对于“预讨论”的描述。这段内容在2023年7月引入,在引入后的三场使用安全投票的RFA中,预讨论开始到正式提名开始的14天之内基本没有实际需要处理的业务。随着社群目前对于安全投票的相关流程逐渐熟悉,这段长时间的空窗期已无必要,因此删去了这个部分。概括来说,计划对于方针的修订包括了:取消“预讨论”,延长“提名与自荐”时间。延长“3个基本问题”的回答时间,对各种时间点进行微调。 Stang 2024年10月16日 (三) 05:22 (UTC)[回复]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6:40 (UTC)[回复]
暫時沒看到什麼太大的問題,(+)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1:26 (UTC)[回复]
已更正提名部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6日 (三) 01:34 (UTC)[回复]
(+)可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6日 (三) 02:57 (UTC)[回复]
没有什么意见, 公示7日,2024年10月27日 (日) 06:32 (UTC)結束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20日 (日) 06:13 (UTC)[回复]

提議增加Wikipedia:列明來源中網頁內容多項參數格式的標準

由於站內有使用者使用{{cite web}}、{{cite news}}模板時多使用預設填入,致使呈現效果中website欄往往是網址,而title段則全數採用網頁標題,呈現效果如[at 1]所示。個人認為此類顯示並不直觀。目前站內指引尚未對此做出說明,恰逢站內有人提議將WP:WBM轉正,故在此提議增加多項參數格式的標準。

  • 报纸
現行條文
  • 如果该篇文章有网络版,请在文章标题上加原文的链接。
  • 網址選項為選填,如果該篇文章在實體版面與網頁中都有,則請將網址的地方填上,填入方式請參考「網頁」的引用方法。
  • 如果該版次有專門名稱,請附上該版次所屬的版名。版名選項為選填。(只適用於報紙報導部分)
  • 引用以YouTube為平台之新聞影片時,須注意上傳者是否為「官方正式代表」(頻道名稱旁邊的勾號註記「✓」),通常官方代表的帳號,於「頻道簡介」的資訊中皆能連入該媒體的正式網站。
  • 來源若為「維基新聞」,請改用{{wn|該新聞標題}}
  • 由於部分新聞機構閱覽新聞全文時,可能需要相關會員權限的關係,若相同內容於其他第三方公正來源(如:政府校院機關)有收錄時,可斟酌改使用第三方來源網址。
  • 若紙本報紙新聞與網頁版新聞的內容相同,但不共用同一個標題時,title欄位標註紙本版與網路版的標題,需依照該新聞優先曝光的位置為基準。
    • 如:{{cite news|title=第一曝光標題(OO版:第二曝光標題)}}
提議條文
  • 如果该篇文章有网络版,请在文章标题上加原文的链接。
  • 網址選項為選填,如果該篇文章在實體版面與網頁中都有,則請將網址的地方填上,填入方式請參考「網頁」的引用方法。
  • 如果該版次有專門名稱,請附上該版次所屬的版名。版名選項為選填。(只適用於報紙報導部分)
  • 引用網際網路平台(如:搜狐新浪微博YouTube)之新聞時,須注意發布者是否為「官方帳戶」。
  • 來源若為「維基新聞」,請改用{{wn|該新聞標題}}
  • 由於部分新聞機構閱覽新聞全文時,可能需要相關會員權限的關係,若相同內容於其他第三方公正來源(如:政府校院機關)有收錄時,可斟酌改使用第三方來源網址。
  • 若紙本報紙新聞與網頁版新聞的內容相同,但不共用同一個標題時,title欄位標註紙本版與網路版的標題,需依照該新聞優先曝光的位置為基準。
    • 如:{{cite news|title=第一曝光標題(OO版:第二曝光標題)}}
    • title欄位不應填入與標題無關的資訊,如分類、發布者等。
  • work及其等效參數[注1 1]應填入刊登該新聞的出版物、專欄或副刊的名稱。請勿填入網址。
  • 網頁:
現行條文
  • 引用來源需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另外兩者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採納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任何沒有標明可靠參考來源的編輯內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編輯移除。
  • 留意該連結是否含有木马還有是否含有廣告訊息
  • 留意該連結是否有時效性,有些網頁不會存在過長時間。
  • 網頁語言是指該網頁顯示的語言(正體中文、英文、簡體中文、韓文等),使用時請用以下模式,關於此標示請參閱{{Languageicon|語言標示範本}}的相關說明。
    • (简体中文) {{zh-hans}}
    • (繁體中文) {{zh-hant}}
    • (英文) {{en}}
    • (法文) {{fr}}
    • (韓文) {{ko}}
    • (德文) {{de}}
    • (日語) {{ja}}
提議條文

参考資料

  1. ^ 1.0 1.1 包含:journal、newspaper、magazine、periodical及website

以上,供社群討論。--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1:30 (UTC)[回复]

看上去可以。网页标题本身有版块名称的呢,算不算“分类”。标题中的“(图)”是否宜保留不变。--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3:53 (UTC)[回复]
個人觀點:前者(=)中立,後者(+)支持移除。--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5:08 (UTC)[回复]
基本支持所有修订。最近糯米花参与了多项方针指引讨论,并提出了多个极具建设性的意见乃至指引修订条文,在此深表谢意和敬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9:14 (UTC)[回复]
(...) 吐槽:如果RefToolbar智能一点,也不至于website栏往往是网址,而title段则全数采用网页标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16:25 (UTC)[回复]
支持改動,不過我個人是那種標題原封不動複製貼上,可能要找幾個例子展示一下誰該出現在標題誰又不行。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0日 (四) 02:26 (UTC)[回复]
这是接下来要讨论的点,试举例:
  • 【本地新聞】#1 開發工業區一工廠發生火災 現場濃煙滾滾 (圖) #2
  • 【不斷更新】#3 開發工業區一工廠發生火災 現場濃煙滾滾
  • 【有片】#4 開發工業區一工廠發生火災 現場濃煙滾滾
  • 【俄烏戰爭】#5 烏軍稱占領某某某地 俄重申當地仍在俄控制
  • 開發工業區一工廠發生火災 現場濃煙滾滾_本地_某某新聞網#6
其中,#1至#6是否需要保留?個人意見是#1、#5中立,其他支持移除。請社群討論。--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5:08 (UTC)[回复]
(!)意見:遇到英文來源的話,|work應該允許使用斜體。標題和網址的部分,個人採(=)中立態度,不要變成硬性規定就好,容許編者在這方面選擇求快。--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12 (UTC)[回复]
斜體這段我是從{{cite news}}的doc說明搬下來的……現行條文已有「可參考{{Cite news}}/{{Cite web}}」。--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16 (UTC)[回复]
@糯米花既然有编者对“work参数是否使用斜体”有争议,不如就不将其升为正式指引?可将“使用斜体”去掉,或者写上“社群对‘是否使用斜体’无共识”?(题外话,我个人偏好是不用斜体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54 (UTC)[回复]
doc并非方针指引,修改起来较为随意,您若认为应允许用斜体可直接修改该doc(当然,这种可能引起争议的修改最好也在修改前征求一下社群意见,但肯定不会像修改方针指引那样正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51 (UTC)[回复]
(:)回應:感謝兩位回覆。從編輯歷史來看,{{Cite news}}的「請不要使用斜體」似乎從創建時(2008年)就已存在,經歷多次修訂後依然保留,所以我先改成「請不要使用斜體,但在處理英語等外文來源時可以斟酌使用。」其實據我觀察,絕大部分的編者都沒有加斜體的習慣,所以也想看看其他編者有沒有什麼看法。--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04 (UTC)[回复]
稍微補充一點,我個人會加斜體的習慣最早是參考英維的,後來也得知{{Citation}}系列模板的原型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以及其他的如APA格式也會加斜體。--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09 (UTC)[回复]
我个人是认为中维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主要参考中文学术文献(包括工具书,但主要是论文)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不论参考文献本身是英文还是其他语言)。我平时读大陆学术论文比较多,一般是没有斜体格式,大陆的参考文献著录标准GB/T 7714—2015也是不用斜体,不知道台湾的中文文献在著录英文参考文献时一般用不用斜体?当然,即使大部分中文文献的文后著录不用斜体,毕竟斜体具有其作用,而且在英文文献的文后著录格式里有这种斜体用法,故我不完全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16 (UTC)[回复]
(:)回應:據我所知,台灣的中文文獻引用英文文獻滿多會使用斜體,上課教的也是以《MLA格式手冊》為準(即要用斜體)。--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4:29 (UTC)[回复]
这样的话,我就更不反对中维用斜体了()当然一篇条目内应该统一格式,可以以该条目主编者的偏好为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21 (UTC)[回复]
参考文献中英文斜体的用法,见《APA格式手册》([20])。中国大陆在引用英文文献也是有使用斜体的。「请不要使用斜体」应该去掉。一篇条目中统一即可。--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22 (UTC)[回复]
目前社群共識為何?--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4:56 (UTC)[回复]
根據社群共識,刪去了禁止使用斜體的部分。--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6:02 (UTC)[回复]
「留意該連結是否有時效性」那一段應該是依據WP:ELDEAD的,處理上和既有方針有一點不同。失效連結对维基百科条目没有任何意义,應該删除。建議是应该尽量提供可替代的文献支持条目相关内容,其次才是使用網頁存檔替代,也就是cite 系列的「|dead-url=yes 」。
前車可鑒,2018年美國國家圖書館也因為成本和能力放棄了存檔全部Twitter(現X)內容([21]),既有的存檔網站能堅持多久,我並不樂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7:31 (UTC)[回复]
但此類指引是「列明來源」,那應當預設連結添加時是有效的,故無需強調刪除失效連結的內容。而使用網頁存檔服務也是防止產生失效連結的方法。--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1:57 (UTC)[回复]
不太認同,應該先尋找替代,再考慮使用存檔取締失效連結,一如我最近的編輯。--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2:31 (UTC)[回复]
此指引是涉及添加新的連結的部分。您認為編者會將已經失效的連結添加到條目內嗎?固然,有些網頁不會存在過長時間,但編者將此連結加入到條目內的當下,這個連結是可以訪問的。您說的「應該先尋找替代,再考慮使用存檔取締失效連結」是指對失效連結的維護與處理,這點我並不反對。但有關添加新連結的部分,我們不能占卜說這個連結很快就會失效,也不能確定替換的連結能比原連結存活時間更長。在這種情況下,對找到的連結使用網頁存檔才是更合理的方案。但後續如果出現失效連結,我支持使用WP:ELDEAD處理。--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3:25 (UTC)[回复]
將已經失效的連結新添加到條目內這個問題,在實際操作上,是有這個情況,而且不少。以個人2022年7月重寫的遊戲條目《1/2 summer》舉例。開發商的官網自2014年轉移之後,之前的資料就沒了,個人是憑藉互聯網檔案館,找到開發商官網上的開發日誌,完成「開發」章節。又如数字专辑销售数据统计网站saoju在2023年6月之後就關閉了,但是在需要相關數據時,2023年6月後創建的音樂條目,如2024年10月我寫的《平凡的一天》,有其他編輯加入相關失效的頁面存檔。--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5:48 (UTC)[回复]
那您對條文修訂有何建議嗎?--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5:59 (UTC)[回复]
WP:ELDEAD。建議:「留意該連結是否有時效性,失效連結应该尽量使用可替代的文献,若無,可使用第三方網站的網絡存檔服務添加網頁存檔」
其他我也順便說了,「work及其等效參數應填入网站的名稱」一段,有問題。如果是在說網站,參數是「website」,不是「work」。褪一步說,WP:CS上出現的所有cite例子(常用維基語法)都沒有提到work、或者website。不結合例子聯繫上下文,沒人懂你在說什麼。增加要求,也請修改例子。
「是否含有廣告訊息」這段話太理想了,簡直是脫離實際,如果不是用AdBlock之類插件上網,瀏覽器有禁止彈窗等設置,現在的新聞網站都有廣告。如明報新聞網用Microsoft Edge瀏覽,上下都是廣告(如圖)。
最後,「文獻參考的格式」章節其實是「建議的格式」为了便于读者阅读,下面给出了在维基百科上使用参考文献时所建议的格式。個人理解,目前存在有些人刪除存檔頁面等問題,但是嚴格來說「文獻參考的格式」都是「建議」,所以目前版本並沒有使用「請勿」、「不應」等字眼。增加某些主張未必會有你想要的效果。--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6:31 (UTC)[回复]
T:cite web,website是work的等效参数。--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21:46 (UTC)[回复]
如你所說,我上面那一段是為了說明增加的說明和例子對不上,就是在虛空輸出。WP:CS的网页「常用維基語法」,既不是work也不是website,而是publisher,就算等效,也不是人人都知道。修改是要整體去看,整體去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01:04 (UTC)[回复]
( ✓ )同意如上修订。修订中提到了“引用互联网平台(如:搜狐、新浪微博、YouTube)之新闻”的描述,我觉得很好。毕竟网络新闻传播平台多元化,仅有YouTube的描述显然不够。当然,我在这里有个建议,那就是微信公众号中的官方账号也适用这个规则。也要跟各位说,在确认新闻报道所属账号是否官方的时候还是要使用常识,中国国家网信办稿源名单并不是最为全面的。--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14日 (一) 16:11 (UTC)[回复]

存廢覆核請求積壓

跨年份體育賽季的條目命名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體育賽季 當體育聯賽、盃賽以及球隊的賽季條目名稱跨年份時,請以「2024年至2025年XXXX(賽季)」格式命名,例子:「2024年至2025年NBA賽季」、「2024年至2025年法國足球甲級聯賽」、「2024年至2025年英格蘭足總盃」、「2024年至2025年傑志體育會賽季」。

社群已針對此議題討論過六次(2009年2月2012年11月2014年7月2018年12月2021年10月2022年7月),提議將兩年前討論中的方案九新增在Wikipedia:命名常規 (體育)。--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06 (UTC)[回复]

@CaryCheng@Easterlies@Ericliu1912@YFdyh000,兩年前參與討論的用戶。--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09 (UTC)[回复]
@B612cess@慕尼黑啤酒@Kims6331@Jeffchu2014@ItsLiana,建立相關條目的用戶。--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14 (UTC)[回复]
(+)支持--慕尼黑啤酒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04 (UTC)[回复]
好。不過是否可與另一命名常規整合為「體育命名常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03:14 (UTC)[回复]
可,已調整。--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58 (UTC)[回复]
那末,若得社群共識,應該就是將相關內容直接加入上述頁面,並予移動至「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體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7:48 (UTC)[回复]
支持统一,可以整合成Wikipedia:命名常规 (体育),这样不会重复。另外诸如曼城2023年至2024年球季这类具体队伍赛季条目,也可把规范后的例子写进内容。--东风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11 (UTC)[回复]
已新增例子。--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19 (UTC)[回复]
(+)支持,另外想請問各位關於女子俱樂部的條目命名是否能統一為XX(隊名)女子足球俱乐部/體育俱乐部?曾經看過XX俱樂部女隊、XX俱樂部女子隊、XX (女子)、XX女子足球部(舉例的是隸屬男子俱樂部的女子俱樂部),個人覺得既然它們本質上都一樣是隸屬某男足的女子足球俱樂部,那就統一一種名稱比較好理解。——Liebhart 💬👩‍🚀⚽ 2024年10月9日 (三) 09:07 (UTC)[回复]
( ✓ )同意:那些本來名稱上有足球/體育會的,我認為可以以此方式(女子 + 足球/體育會)進行統一。但有些球隊本身是沒有「足球/體育會」這些字眼的(例如飛燕諾英语Feyenoord (women)),個人認為以「名稱 + 女子隊」(即 飛燕諾女子隊)這方式命名較為合適。B612cess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4:50 (UTC)[回复]
( ✓ )同意——Liebhart 💬👩‍🚀⚽ 2024年10月10日 (四) 06:04 (UTC)[回复]
本人認為必須先觀察現實中文語境常用稱呼,再據此定出格式;且若有多數可靠來源傾向為特定隊伍使用某名稱,則仍應凌駕社群自訂之通用慣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7:47 (UTC)[回复]
(+)支持--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2:44 (UTC)[回复]
(+)支持--Kims6331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3:51 (UTC)[回复]
(+)支持 B612cess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4:18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9:47 (UTC)[回复]

开始公示。--东风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7:04 (UTC)[回复]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回复]

囧rz……完全不能理解這些重定向為什麼非刪除不可。📕📙📒📗📘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48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不說其他,@Cwek第三次回應就已經指斥您GAME,本人感到這討論難於正常進行……
本人第一句想問他的是:為何重定向會被視為規避?規避了甚麼?
其實對本人而言,條目名不准帶書名號似乎是技術考慮為主(第一個想到的是「影響條目排序」),不是甚麼「道德」問題。重定向也要管制的話可能太嚴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49 (UTC)[回复]
原則上不反對自由雨日在上面所説的觀點,個人認為應該禁止帶書名號的是條目與列表名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1:51 (UTC)[回复]
只给出以下我推导的观点:1.重定向技术上就是一个页面占据一个唯一位置后,其他合适名字作为其别名的位置存在,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所以意义上应该类似于页面,所以命名常规的一些观点可以参考;2.如果根据前面观点,如果我们不允许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页面名称(在命名常规上规定),但却默许以重定向代替,也就是意味容许可以这样绕开命名常规,而且也就失去了限制“书名号括住作品名”进行内链的作用;3.我给出了一个测试例子,说明“书名号括住作品名”对于外部搜索引擎,内部项目引擎不影响其搜索,也就是“加了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搜索关键词一样能搜索出来,所以不能说是“有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4.“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整体不被普遍认同的讨论见类似讨论(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0#无法理解条目名不含书名号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2#作品命名),还有类似的台风名引号括住(WikiProject_talk:热带气旋#提议在所有(西北太平洋)台风条目增加单向字词转换以适应中国大陆习惯)。总之:如果作品名作为页面(包括重定向,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整体的话,不应该加作为其声明功能的声明标记符号,书名号不是这个作品名本身一部分;但行文中需要添加上作为其声明标记,而链接上应该只链接“作品”这个实体上,不应该包含其他不属于的部分;作为附属条目的修饰语素区分,我认为类似于“XXXX作品列表、XXXX获奖与提名列表”等附属条目中的“作品名”应该添加可用的书名号(例如斜体、下划波浪线等作品标识方法在条目位置命名上技术不可行,无法应用,除了标题显示上)作为区分;{{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属于管理员案例认可特例,或者说是共识认可特例,暂无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04 (UTC)[回复]
举例中《[[管子 (书)|管子]]》是因为这个条目名是带有消歧义后缀导致主观上的编辑不便,对于没有消歧义后缀的情况下就没有这种情况,举例是一个特例;不允许或者不建议开此先例关于带书名号的作品名重定向,是因为对于内部链接的话,链接到页面和链接到重定向效果一样,要考虑到会不会鼓励某些编辑探讨自己的“便利”而用链接到“带书名号的重定向”代替直接链接到作品名的扩大化(例如红链情况,可能会导致创建页面时的带书名号情况),甚至从而变成对命名常规关于书名号限制的绕过;也因为这样,不能因为某些编辑的所谓“习惯”而迁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44 (UTC)[回复]
{{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的说明“这是以传统百科全书中的条目标题为名的重定向。它将这类标题引导至符合维基百科条目命名常规的标题,以便用户在本站快速找到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相对应的主题。”也暗示了某些编辑可能会以“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查找来源于传统百科的对应条目(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管子 (书)|管子]]》带消歧义后缀的作品名的对于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指引错误问题),此重定向是作为社群默许的给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方便指引。或者可能存在这样的暗示: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暗示了应该直接以作品名(或者会带消歧义后缀的,如果同名的情况)进行内部链接,不能应用那前面例子。——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15 (UTC)[回复]
@Cwek其實第一點「可以參考」四字就已經可以做文章了,因為只是「參考」、不是「必須」。實際上,重定向方針有提及,「僅當重新導向頁面確實有害,或是最近才建立,才可考慮刪除之」。本人能看出您有嘗試證明此等重定向有害,但如果作為內部連結而言,「書名號不能作為連結一部份」這類事情是可以用格式手冊、或者完善重定向方針條文加以限制(例如加入「僅接受在書名號內的字詞不含消歧義或其他與名稱無關的事句時建立此等重定向頁」去堵塞您上面提及《[[管子 (书)|管子]]》的問題),刪除不見得是唯一做法。當然了,如果您的主張得以實施,有關方針應該也需要作出相應修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4 (UTC)[回复]
我说“参考”是因为某些编辑认为重定向不属于页面,所以捉字虱认为不应该属于“命名常规”;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规则的精神高于规则的言辞。”至少我认为这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是不必要的存在,如果考虑到由于功能相近(内部链接对重定向和正式页面相同的表现功能),或者是对“命名常规”是不好的表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5 (UTC)[回复]
不是,命名常規規範的對象是「條目」而不是所有「頁面」,你整個前提本來就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3日 (日) 22:52 (UTC)[回复]
“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4日 (一) 12:41 (UTC)[回复]
然而現行的重新導向相關規則明文否定重新導向為「條目」,而命名常規也明文規定其規範的對象是「條目」,所以你參考的對象和方式都完全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5日 (二) 02:37 (UTC)[回复]
如果你这样抠字眼的话,当然觉得对不上吧。但我考虑的是技术概念上可以推导的问题。从内链连接方式上,直接连到目标页面和重定向上是无区别的(如果不留意内链时的重定向检查提示信息),而且前述过,这会鼓励一些编辑以重定向的方式代替页面创建时书名号的限制,尤其是未创建页面是红链时(我留意过,一些外语翻译条目,在链接作品或刊物类型时,会将带书名号部分一并作为链接内容),并且例子也说明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对搜索不起帮助作用,也就是无法引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所以最差的理解,也就是这种重定向除了特例允许的情况外,属于灰色地带。我认为应该对此作明确的规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7日 (四) 11:04 (UTC)[回复]
你這裏提到的“在連結作品或刊物類型時,會將帶書名號部分一併作為連結內容”我確認確有此事,然而這種情況並非只在外語翻譯條目出現,我觀察到的情況是部分(主要是中國大陸相關的)非翻譯條目也有同樣的情況。除非說有一個bot能完全清理掉所有的帶書名號內部連結,不然我擔憂這樣刪除會引起比較嚴重的連結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43 (UTC)[回复]
(-)反对删除带书名号的内部链接,没有方针指引等共识支持这么做。且将书名号加入内链是一些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应“先到先得”且在一篇条目内统一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6 (UTC)[回复]
那大概率也会统一至不链接书名号的版本,因为多数条目是这么做的。(另问传统百科有所谓”加入内链“一说么)--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5:36 (UTC)[回复]
@微肿头龙:“大概率会统一链至”和“是否允许先到先得”完全是不同程度的问题,就像中维新加坡用户少,大概率很少有条目会采用新加坡地区词命名,这和剥夺新加坡用户“先到先得”的权利完全是两个程度的问题。“传统百科的内链”,我在前面已经说了,可以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42 (UTC)[回复]
先到先得只有地区词才有这种说法吧,内链属于格式问题,格式有先到先得这种说法吗?我对链接书名号本身并不反感,但还是希望全站能够统一格式。--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06 (UTC)[回复]
按我的经验来看,一般来说,任何编辑,只要地位是平等的,一般都有“先到先得”的精神,就像参考文献格式百花齐放,有人喜欢顺序编码制,有人喜欢著者-出版年制,只要求同一条目内保持统一,没听过有谁把一种格式全盘改为另一种格式而且被认为合理的。(格式手册中的用例有空格等。)此外脚注位于句号前还是句号后、消歧义用冒号还是逗号,等等,一般来说你将主编的一种格式无故改为另一种格式经常会有争议,解决方式当然就是“先到先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16 (UTC)[回复]
就本人与管理员shizhao的沟通结果,他认为不宜删除Topic:Xtgtq7r74lou8zoy,更多资讯可以参照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29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一般而言應當禁止此種重新導向以防濫建,惟若有上方所述傳統百科全書特例,或添加書名號可達成消歧義目的者(如Cwek所說《管子》等),則當可予以通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8 (UTC)[回复]
赞成阁下的意见。--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17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是我说的,不是Cwek说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6:38 (UTC)[回复]
列出一些数据: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1是通过API的allpages找出以“《”开头的主空间重定向页面,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2是格式化成文本后便于处理,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3是筛选出头尾为书名号后的数据,初步来看,大约筛选出50条,其中 自由雨日 自 2024年8月开始创建的有24,其他的一部分是{{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特例,另一部分是创建时就是带书名号页面然后移动残留的重定向。另数据整备时统计总数为136,被筛走的基本为作品类带书名号的附属条目(例如角色列表、奖励列表)和书名号条目本身。——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0 (UTC)[回复]

高风险模板指引的导语修订

現行條文

這個指引是Wikipedia:保護方針的延伸。其目标旨在保護所有應被維基百科社群認定為高風險模板模組。這些模板和模組應該只被管理員修改,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討論頁得到共識。

根據這項指引而被保護的模板列於Category:被半保護的模板Category:被保護的模板;模組列於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块Category:被保护的模块

提議條文

根据保護方針,页面保护可不限期应用于被社群認定為高風險模板、模板重定向和模組。对于受到全保护的页面,仅可由管理员编辑;而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则可以由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員编辑。对于受到上述两种保护类型的页面应谨慎编辑,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討論頁得到共識。此外,对于受到半保护或延伸確認保護的页面,任何现有用户(需达到相应的用户级别)均可以编辑模板和模块,但用户应确保对其编辑达成共识并避免编辑战。

根據该指引而被保護的模板列於Category:被半保護的模板Category:被保護的模板;模組列於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块Category:被保护的模块

高風險模板指引的导语目前看来已经过时,特别是本维引入“模板保护”已有多年,而现有指引的导语显示“這些模板和模組應該只被管理員修改”,而且是仅针对全保护的页面。为了理清上下文与内部链接关系,特此提议修订本指引的导语。--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32 (UTC)[回复]

公示7日。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1:22 (UTC)[回复]

今天看到英维的这一段我们没有,并觉得这一段方针对于日常编辑时很有引导作用,以下是我大概翻译的版本,欢迎大家编辑改善,提出自己的意见。

存在可靠来源不保证内容被收录

任何条目中收录的内容应可由可靠来源验证,但这并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证的信息都应写入条目中。特定内容可能通过共识决定没有改善其条目,也可能由其他方针指出并不应写入维基百科条目。此类内容应被省略或写入其他条目。希望添加存在争议的内容的编者有义务为添加该内容形成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08 (UTC)[回复]

本人對有關條文的譯讀如下:
  • While information must be verifiable for inclusion in an article, not all verifiable information must be included.:(本人譯讀跟閣下相同)
  • Consensus may determine that certain information does not improve an article, and other policies may indicate that the material is inappropriate. Such information should be omitted or presented instead in a different article.:「社群可能會得出某內容無助於改善某一條目、應該寫入另一條目,甚至不適合收納於維基百科的共識
  • The responsibility for achieving consensus for inclusion is on those seeking to include disputed content.:「有意使用此等爭議內容的編者應負起為此目的達成共識的義務」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30 (UTC)[回复]
同意你翻译的第三点。不觉得第二定应该合并两点:可以说「社群可能会得出某内容无助于改善某一条目,其他方针也可能指出此内容不合适。此类内容应被省略或写入其他条目。」
对于「指出此内容不合适」可能有点翻译腔。--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09 (UTC)[回复]
@0xDeadbeef抱歉過了兩天半才有空回應。本人對中間兩句的合併確實有點「自行理解」。實際上,本人是認為那兩句之間意思的轉折很突兀:如果不適當(inappropriate),乾脆不收錄就是,後面卻又寫上「可能應在另一條目表達」(presented instead in a different article)是甚麼鬼?由於本人不能分別「does not improve an article」、「other policies ... inappropriate」、「should be omitted」以及「presented instead in a different article」四者的因果關係,感覺直譯會令其他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因此索性全句改寫,把它們濃縮為三個較簡單易明的概念並加以並列了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6日 (三) 16:58 (UTC)[回复]
也许方针或共识会指出写在一个特定的条目会有问题,而写在另一个条目就没有问题。我主要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就是你的版本某內容無助於改善某一條目不代表不適合收納於維基百科,而原文把两者的链接表达地更清晰。--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12:46 (UTC)[回复]
或者這樣說……這兩句的重點是「內容」,但原文用「共識」、「方針指引」等為敘事主體,有點失焦。您的改法是有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文筆可能有點問題(例如「決定沒有改善其條目」感覺是翻譯腔)。本人再試一次:
有些資訊可能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有關條目,或因為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而不適合寫入有關條目。這時,編者應考慮省略該等資訊,或改為將之寫入其他條目之中。
另外就下面有編輯對第三句表示的憂慮,本人認為也可以改寫它以減少爭議:
如果有編者未能確定某則可供查證的資訊是否適合寫入某條目之中,不論他是希望將有關資料寫入條目,還是有意把已寫入條目的資料移除,都應該先尋求共識。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23 (UTC)[回复]
副知有在下方留言的幾位,包括@沈澄心甜甜圈真好吃KOKUYO自由雨日YFdyh000SanmosaEricliu1912諸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31 (UTC)[回复]
支持使用你第一段的提议,但本人认为把两处“信息”改成“内容”要好一点,涵盖方面更广。不同意第二段提议。“希望添加存在争议内容的编者有义务为添加该内容形成共识。”这一段已经够清楚了。如果说滥用,你提出的这一段更能滥用了。
关于共识的形成,由编辑形成的“沉默共识”是较“低级”的共识,是可以由其他编者靠删除内容直接推翻的。一旦我对哪些内容提出有效反对意见,举证说明此内容为什么应该保留是希望保留的编者的义务。不应因为“还没有删除的共识”就重新加入原先内容。这个问题其实在我的用户讨论页的讨论中就有体现。--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55 (UTC)[回复]
@0xDeadbeef其實本人是認為原本的英文條文早已把規範加在打算加入內容的人身上,本人上面的條文只是打算指出誰想刪掉已寫下的內容(尤其是如果有關內容在條目中存在已久)也得先討論而已。對本人來說,這種條文的最大目的是防止編輯戰。如果需要說明「保留方應有舉證責任」(不過@KOKUYO是否反對這一點?),可能就要再潤飾後一句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2:54 (UTC)[回复]
(~)補充:抱歉沒看到@KOKUYO在下面的修訂,或者吾等移步到那裏繼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00 (UTC)[回复]
最簡單的辦法是將目前提案中存在超出當前方針指引的規範,修改成與當前實際情況相同的條文即可:「任何條目中收錄的內容應可由可靠來源驗證,但這並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證的內容都應寫入條目中。社群參考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可能認為特定的內容無助改善有關條目,而應被省略或寫入其他條目。」而這修改後的條文,早就已經達到此章節「存在可靠來源不保證內容被收錄」的宗旨。
至於其他條文的寫法,目前看來非但不是此章節的設立宗旨,且因為其文字描述方式,導致「理應成比例表達的重要觀點」因所謂的「社群存在共識/社群沒有共識」,將有可能成為「在條目中被刪除的重要觀點」。因此,這部分非但沒有必要添加,且現有方針指引對此早有更豐富的說明內容,不需在此將全部方針指引片面地簡化成一句話。--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3:38 (UTC)[回复]
意思上好像變得不一樣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8日 (五) 13:43 (UTC)[回复]
如果是前半段的部分,是基於一群人如果是依照方針指引做出改善條目的共識,其共識理應符合維基百科的其他方針指引。但如果是「社群可能會得出某內容無助於改善某一條目、應該寫入另一條目,甚至不適合收納於維基百科的共識」、「有些資訊可能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有關條目」,兩個條文沒有指出該共識是否是依照方針指引,而其結論便可能與其他方針指引相違背。以我前面所述案例,例如一批存在偏見的用戶會做出「在條目中刪除重要觀點」的共識,但這與其他方針指引要求「理應成比例表達重要觀點」相違背。--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3:55 (UTC)[回复]
所以你说的这些和我所提的条文有什么关联性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3:58 (UTC)[回复]
不就正是因為您的條文存在問題,且確實有幾個人認為可以改進,所以我和@Patrickov正在提如何修改條文改善嗎?--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5 (UTC)[回复]
我没看到我的条文存在问题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11 (UTC)[回复]
所以我前面(還有下面)詳細地提到哪一些地方會出問題,並且在剛剛提出改進意見。結果您只繼續說沒有看到條文有問題,或者說自認為不需要糾結,就可以不用回應我所提出的問題?--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4:17 (UTC)[回复]
(+)支持。--dringsim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09 (UTC)[回复]
我担心有条目编辑者会滥用此段内容来阻碍某些对条目主(主要是生者传记、政党和企业)相关的负面资讯的收入,例如条目探讨的香港铁路相关事件虽然有部分事件确实没有收入价值,但是把有相关收入价值的事件直接删除掉了。[22]以及马来西亚华人公会(政敌对其出卖华社的指控)、台湾民众党(京华城案和柯文哲政治献金案)以及民主进步党(赖清德住宅涉及违建)相关党员对涉及自身负面资讯进行删除。--聽海湧:我们是日本人--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5 (UTC)[回复]
那就形成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37 (UTC)[回复]
認同甜甜圈所說。當前的方針指引早就對相關規定有所說明,特別是在非百科內容、瑣碎內容的刪減上。而當條目出現是否應繼續保留特定內容之爭執,不滿特定內容之提刪者需說明刪除之依據,若沒有形成刪除共識便會保留該內容。在此過程中,支持保留內容者可以根據其他人的意見,進行相對應的改動,爭取更多人支持。而在非明顯出錯之情況,提刪者在討論中並無絕對的優勢,也有機會轉為妥協方案。
相反地,此條文將原本提刪者「需形成刪除特定內容之共識,才能刪除內容」,轉為支持保留者「必需形成特定內容應保留之共識,才能保留內容」。換言之,提刪者不需改變其刪除條目特定內容立場,只要確定有一群人堅持反對意見(即便不是多數意見),就能以「無共識」為由刪除內容。提案者認為支持保留者要去推動「形成共識」,但即便提出妥協方案,只要有一定人數需堅持刪除意見,就能藉由「無共識」達成個人目的。
回過頭來看,這項條文若在中文維基百科執行,是會重提不同方針指引早就提及的東西,處理非百科內容、瑣碎內容;還是堅持特定立場的人將引用條文,藉由無法形成共識,更便於刪除與自己觀點不同的內容?我想大家應考慮中文維基百科編者的組成與發展情況、實際編輯條目的經驗、討論條目問題的狀況,而不是看到英語維基百科有此條文就急著要搬過來用。--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4:18 (UTC)[回复]
本人覺得這條應該是要求還沒加入的內容先尋求共識再寫上去,而不是管制已經加上去的內容(那時仍然跟您說的一樣,刪除需要共識,無則暫時保留)。不過這又令本人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將條文如此解讀,恐怕大部份人還是會直接把內容寫上去就算,變相令條文形同虛設。--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6日 (三) 17:06 (UTC)[回复]
从理念来说,没有说保留一定需要共识,只是说添加者有举证和协调的责任?“也可能由其他方针指出并不应写入维基百科条目。此类内容应被省略或写入其他条目。”的“应”可能过于强制性。如果添加者寻求的争议内容持续引发争议,我觉得确实应该搁置不写入,而不是一直放在条目里。可能需要进一步明确条文,将举证和回应责任视作义务,但所添加内容“一定要达成共识”并不是添加者的义务,也不是绝对的回退理由。--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5:18 (UTC)[回复]
但我認為假若因持續出現所謂的「爭議」,維基百科的條目就應與所有可靠來源發表的觀點脫節,而不能寫入特定內容,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例如,某個政黨被諸多專業學術文獻廣泛認定是屬於衛星政黨,難不成只要多位編者不斷要求刪除此描述而持續引發爭議,維基百科就應無視專業學術文獻而不加入此知識?依現行規定,此種情況應依可供查證、中立的觀點等方針處理,或可調整其文字、比重,但「理應成比例表達的重要觀點」不應變成「在條目中被刪除的重要觀點」。--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7:03 (UTC)[回复]
所以重點是如何界定「爭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5日 (二) 03:29 (UTC)[回复]
@0xDeadbeef我想了一下,我認爲KOKUYO關注的點是合理的,因此我會希望你具體説明一下條文會如何界定「爭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29 (UTC)[回复]
我不知道纠结争议的定义的必要在哪里。--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12:38 (UTC)[回复]
@0xDeadbeef我能否理解為你對爭議的界定大體上依循自由雨日在其下方留言所說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37 (UTC)[回复]
是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47 (UTC)[回复]
那我沒有額外的意見了。我要在這裏提一提這事主要是為了日後如果出現有人試圖扭曲爭議的界定方式的情況的話,我還能拿這裏的討論紀錄來反駁一番,畢竟規則的文字有時候無法完全涵蓋規則本身的精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8日 (五) 13:49 (UTC)[回复]
基本上支持0xDeadbeef的提案。诚然可能有人通过GAME、冗长辩论来制造所谓“争议”、强行“为反对而反对”而阻挠有可靠来源佐证但其不喜欢的内容加入条目,但任何方针指引都可以有这类漏洞,发生这种情况,该处理的是GAME的人(乃至群体)而非规则本身。“不构成合理意见的争议并不能算作争议”,这本应该是常识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6 (UTC)[回复]
然而問題在於實際執行上並非如此,因此我認為可能有必要通過一些辦法確保條文在實際執行上和你所說的這個原則相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6日 (三) 23:20 (UTC)[回复]
你无法确保任何方针或指引执行上「如此」,所以个人觉得写多少都没有办法「防止滥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12:48 (UTC)[回复]
我説的“辦法”不限於方針指引條文上的表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35 (UTC)[回复]
那就和“是否应该引入此方针”的讨论不是很相关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1:58 (UTC)[回复]
沒關係,我現在已經找到辦法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1 (UTC)[回复]
我倒認為即便無法完全阻止條文濫用問題,只要丟棄凡事都跟隨英語維基百科主義,還是能在這之上更進一步明確化,而更加限縮濫用的空間。例如,我前面提到可進一步修改成「任何條目中收錄的內容應可由可靠來源驗證,但這並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證的內容都應寫入條目中。社群參考某些方針、指引的規範,可能認為特定的內容無助改善有關條目,而應被省略或寫入其他條目。」如此,此時社群的的共識就必然得基於根據其他方針指引的意見,而非其他違背方針指引的意見。--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4:25 (UTC)[回复]
另外根據上面的條文,我在想此處除了明確要求參考「方針、指引的規範」外,或許可以再加一個「長期以來實踐的慣例」。這樣可以把方針、指引之外的長期實踐也列進去,雖然這些未成文規定可能較難舉證,但是藉由比較大量同類型條目的案例可能還是有辦法產生一致的結論。--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9 (UTC)[回复]
我對於這個概念本身沒有意見,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共識是可以改變的,如果真的要把這寫進去的話,我覺得可能還需要考量如何避免條文僵化的問題。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5:05 (UTC)[回复]
這部分確實可以再改進,或許可以藉由修改第三點來處理:「當出現意見不同情況時,編者需基於方針、指引、慣例等理由來說服他人,重新確定共識。新的共識結論可能會遵循過去的共識,也可能改變過去的共識」如此表述,應能讓各方在爭論的情況(無論是要增加或刪除內容)下,意見不同者均要基於方針指引等進行討論,也再次提醒這個新共識可能會改變過去的共識。--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5:18 (UTC)[回复]
那我沒進一步的意見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5:40 (UTC)[回复]
本人也沒有意見。會根據這一討論串補充上面本人跟@0xDeadbeef的討論。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2:58 (UTC)[回复]
本人选择放弃此提案。反对一切与我原先提出内容不符的编辑,我不会再在这个讨论串下留言。
说实话,引入此条文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后这一句。既然你觉得这一句很可怕,那我干脆不干了呗。User talk:0xDeadbeef#关于《自己按门铃自己听》周深表演时所穿服装 这个讨论就是需要ONUS那一句来管的。对方回退我的时候说了什么?讨论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是可以暂时保留的,然而他提出任何有效的保留此内容的理由了吗?他没有。那我能怎么样?放任爱好者内容留存在条目内容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22 (UTC)[回复]
抱歉本人看到這段,再去您的討論頁逛,似乎本人有可能因為不知道一些事情而被「誤導」了。如果本人調整一下取向,可以挽回討論嗎?說實在話,本人是十分希望這個提案以您願意的意思通過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45 (UTC)[回复]
另外@KOKUYO可以閱讀@0xDeadbeef的討論頁再思考一下您們各自的憂慮有沒有衝突之處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4:17 (UTC)[回复]
現在的不同點在於,他想要用「有意使用此等爭議內容的編者應負起為此目的達成共識的義務」,讓其可以直接去刪除內容;而我認為這句話模稜兩可、會導致刪除方具有優勢地位而被濫用,因此可參考既有方針指引修改為「當出現意見不同情況時,編者需基於方針、指引、慣例等理由來說服他人,重新確定共識。新的共識結論可能會遵循過去的共識,也可能改變過去的共識」這樣的修改根本不代表放縱愛好者內容會加入條目,因為保留一方還是要提出有根據的意見,而若兩人無法有共識,那就找尋其他人取得更廣泛的共識。--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4:21 (UTC)[回复]
我并没有直接去删除内容。我是引用了不同方针和指引合理说明了为什么要去删除内容才去删除的。我想用这一句话是防止对方不用任何合理理由回应、不去尝试讨论形成共识,就回退重新加入内容。
换句话说,如果你仍然反对条文的这一句话,我们仍然可以继续讨论。因为我觉得还有其他人是支持添加这句话的。你一个人的反对也不影响共识的形成。--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17 (UTC)[回复]
@KOKUYO看來本人決定不即時回應是對的,您果然補充意見了。雖然@0xDeadbeef也親自回覆了,但也希望兩位容許本人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他想要用「有意使用此等爭議內容的編者應負起為此目的達成共識的義務」,讓其可以直接去刪除內容」:本人不認為提案有這個意思。這句更多是在說「發起討論/程序,達成增加/保留有關內容的共識是持此立場者的責任」。至於發起討論/程序本身,誰看到需要增/減內容就應該做。本人是認為,如果不經適當的討論/程序而直接行動,不論是增加還是刪除都是不對的。
其實要解除這個憂慮也很簡單,在提案條文(「有意使用此等爭議內容的編者應負起為此目的達成共識的義務」)後面加上「反之亦然」四個字就已經可以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23 (UTC)[回复]
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07 (UTC)[回复]

修改后版本

存在可靠来源不保证内容被收录

任何条目中收录的内容应可由可靠来源验证,但这并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证的信息都应写入条目中。有些内容可能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有關條目,或因為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而不適合寫入有關條目。這時,編者應考慮省略該等内容,或改為將之寫入其他條目之中。希望添加存在争议内容的编者有义务为添加该内容形成共识。

经上方回应调整,根据Patrickov的翻译版本调整了第二句的语言。@Ericliu1912KOKUYOPatrickov沈澄心甜甜圈真好吃YFdyh000自由雨日Sanmosa 欢迎留下意见。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22 (UTC)[回复]

(+)贊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26 (UTC)[回复]
我主要想做的事情其實只有2024年10月18日 (五) 13:49 (UTC)的留言而已,只要不涉及非常原則性的問題,我都沒有意見。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29 (UTC)[回复]
本人剛才把意見打太慢,在出現修訂之後才推出去了 囧rz……。本人的意見就只是剛才提到的「反之亦然」,該修訂原則上(+)贊成。另外煩請@KOKUYO也把意見集中到這邊發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30 (UTC)[回复]
或者说,如果你们觉得有必要把「存在争议内容」写成「存在合理争议内容」,以免别人没有合理争议还要求别人形成共识的话,加上合理两字便是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31 (UTC)[回复]
本人並不認為「存在爭議內容」需要修改,甚至認為@KOKUYO的主要憂慮也不在此(有錯請指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05:34 (UTC)[回复]
那我不知道你所谓的反之亦然是要别人怎么理解,我反正搞不懂加到那里是想表达什么。--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03 (UTC)[回复]
@Patrickov他確實沒有根據我的主要擔憂做回應。例如,我認為中間那句指涉一群人可以藉由所謂的「共識」,去違背既有需採納的方針指引,但其實只需要強調此處「共識」仍需依照方針指引做出即可。至於您所說的「反之亦然」,其實我認為可直接由主詞部分著手。因此,此規定可以修改成:
任何条目中收录的内容应可由可靠来源验证,但这并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证的信息都应写入条目中。有些内容可能因為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內容,而不適合寫入有關條目。這時,編者應考慮省略該等内容,或改為將之寫入其他條目之中。希望添加、刪除或修改爭議内容的编者,均有义务为该行為形成共识。
這樣的修改的話,應該確實避免我所提出的主要擔憂,也能夠以此方針處理瑣碎資訊,不知道大家的意見如何?--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6:10 (UTC)[回复]
不认同你的修改,与我的核心思想相悖,并不认为你的修改就能处理琐碎信息了。我删除内容因为我提供了原因,对方不应该恢复是因为对方没有提供原因。如果我利用你的条文说他应该形成共识,他会先说我希望删除此内容要先形成共识。
既然你仍然不认可我提出提案的初衷,我就当你反对此提案好了,多的不用再说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15 (UTC)[回复]
我還以為理想的討論模式是,如果要加入「存在可靠來源不保證內容被收錄」到方針裡,大家可以提出各自的疑慮,並互相討論如何修改文字以解決各自的憂慮。結果現在與最早提案的人意見不合,提出修改意見者就得非黑即白地被打成完全反對提案?--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6:26 (UTC)[回复]
@KOKUYO不好意思,我剛才留意到現行的WP:可供查證#举证的责任有特別説明“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有鑒於這個討論串裏的所有提案都不涉及修改“举证的责任”章節,依WP:共识#共识的级别,“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我認為像“希望添加、刪除或修改爭議內容的編者,均有義務為該行為形成共識”的這種規範很有可能違背了“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的規定。@0xDeadbeef是的,我到現在才突然發現WP:可供查證#举证的责任有“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的規定,KOKUYO的提議與添加「反之亦然」兩者的合規性可能也是需要討論的地方。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32 (UTC)[回复]
@Patrickov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33 (UTC)[回复]
@Sanmosa其實本人認為「舉證」和「達成共識」不一定是同一回事,所以兩者的責任也有一點分別。「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原則上是贊成的(雖則本人亦曾責成提刪者反對FL者舉證證明他們的理由成立),但是「達成共識」則應該是誰希望達成哪種共識,他們自己要做好這件事。某程度上@0xDeadbeef在上面說「(自己)有提出原因而對方沒有,所以就(自己)動手刪除」這個做法,本人覺得是有機會出事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12:46 (UTC)[回复]
有關於「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的部分,我認為該條文原本應該是指內容無來源佐證時,添加內容者有責任添加來源,否則其他編者可以無來源去刪除(原文:「缺乏來源的內容將可以被刪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確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刪除前應給予加入此內容的編者充足的時間來補充來源」)。但在目前的討論裡,其基礎是該內容已經明確有來源佐證(甚至是廣泛受認可的學術來源),也就是已經達到「可供查證」的舉證責任,但是這個來源可能因為過於瑣碎等理由,無法通過其他方針指引。因此,我認為這兩邊的「舉證」是針對不同的情境。
而就我印象所及,目前當條目內容存在爭執時,應該還是不同意見的人均要依照方針指引(可能還包含慣例),去討論該內容是留或刪,而非單一方的責任。不過如果您覺得上述理解有問題,我們再討論看看,然後可共同想方法去解決這句。--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6:52 (UTC)[回复]
以你舉的例子來説的話,我認為存在衝突的點在於在「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的規定下,打算重新加入相關內容的人需要重新論證(或參與重新論證的討論,如果刪除相關內容的人先開了討論串的話)加入相關內容的正當性,因為此前刪除相關內容的操作相當於不認可更此前加入相關內容的操作為符合既有共識(包括但不限於方針指引)的操作,而這意味著重新論證的過程需要更高的門檻以合理地説服各方加入相關內容的操作實際上是符合既有共識(包括但不限於方針指引)的,然而像「希望添加、刪除或修改爭議內容的編者,均有義務為該行為形成共識」的規範移除了這個門檻。我個人並不反對爭議的各方都應該要參與討論的觀點,然而據我的理解,在「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的規定下,如果該討論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唯一合規的處理方式只能是刪除相關內容意圖以局部共識凌駕更廣泛共識的情形例外)。因此,“希望添加存在爭議的內容的編者有義務為添加該內容形成共識”這句話理論上是不能“反之亦然”的,除非無法達成共識時預設刪除相關內容的前提存在。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20 (UTC)[回复]
抱歉,我還是無法理解,您似乎認為「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的舉證工作範圍,不會只限於該章節所提到的來源需附上來源佐證之工作,而是可以自動擴及到其他方針指引討論的舉證,其原因為何?目前該章節的刪除方的發動刪除條件,應該明確只有「缺乏來源的內容」,為何刪除方在有來源之內容情況下,還是享有同等地位?--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7:47 (UTC)[回复]
另外,我認為「存在可靠來源不保證內容被收錄」的規定是適用在具多種中間方案之討論情況,也與沒有來源即可提刪的情況不同。例如,對於一個有可靠來源佐證的重要觀點資訊究竟要收錄多少細節,在維基百科裡條目可能有10,000字(方案A)、1000字(方案B)、500字(方案C)、0字(方案D,即刪除內容)等方案,理應是不同方案的人基於方針指引共同討論妥協,但不應該是討論沒共識就可能由方案A轉為方案D。--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8:01 (UTC)[回复]
方針的原話是“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參照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我的理解是這兩句話應該要結合來看,刪除相關內容的操作或提議本身意味著對相關內容的質疑,因此打算重新加入相關內容的人需要有效妥善回應相關質疑。類似的情況是關注度提刪,僅滿足可供查證與可靠來源的要求不能滿足關注度提刪下主張保留相關內容的門檻,主張保留相關內容的人還需要額外論證相關內容如何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或任何子關注度指引,這裏主張保留相關內容的人重新論證的過程同樣地被要求更高的門檻。WP: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有提到“就算所有編者根據善意和方針一致不滿意某條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我會傾向於把不存在相關內容的頁面版本視為“Status quo版本”,而在無法達成共識時,頁面應該維持Status quo,因此這時候頁面需要被恢復到“Status quo版本”,也就是不存在相關內容的頁面版本。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08:18 (UTC)[回复]
我認為這樣似乎是擴大「質疑」的範圍。這邊的其他人的「質疑」,應只涉及同段註解提到「在維基百科中,當內容要求被直接證即時,現有慣例是在內嵌參照中提供支援內容的參考文獻。這樣能最為直接地核實條目內容與參考文獻是否一致」。同樣地,後面註解也提到:「不同人之間有時會對所給來源是否能完全支援條目內容產生爭議。此時可直接參照來源原文以及被要求的其他細節資訊,來說明來源真實可靠。」換言之,此處條文的解釋範圍,不應擴大至經條目內容與參考文獻已經一致,所給的來源均能完全支援條目,但其他人「質疑」這內容是否給予過少或過少篇幅的情況。
另外,關於「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的部分,我認為這個解釋方式存在著問題,因為您似乎預設「Status quo版本」就等於「刪除內容之版本」,所以提刪者不屬於「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者。附帶一提,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沒有共識的處理方式(排除幾個特殊狀況)是:「When discussions of proposals to add, modify, or remove material in articles end without consensus, the common result is to retain the version of the article as it was prior to the proposal or bold edit.」似乎沒有讓提刪者具有優先地位,也不太可能解釋成因為最少內容版本視為現狀版本,所以保持提案或編輯前的版本將等於刪除內容版本。--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8:42 (UTC)[回复]
另外,我個人參考您所提的「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的條文、以及其當初翻譯過來的原文(「There can be unanimity that some change is needed without consensus to make any particular change. Even if every editor at an article unanimously hates an aspect of the article (for good-faith policy-based reasons), nevertheless changing that aspect of the article may be disruptive if there is no consensus about how to change it. Some editors may want to completely delete that aspect, whereas other editors might oppose deletion but disagree among themselves about what modification would improve the article. In such a circumstance, discuss rather than repeatedly impose your preferred change to this aspect of the article, at least if it has been a stable or prominent feature of the article for a long time, or was previously supported by consensus.」),也似乎沒有您所提到的意思。在我看來,他還是強調在刪除方、修改方、保留方均應討論取得共識,而非「穩定存在已久版本」便等於「刪除版本」。--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9:14 (UTC)[回复]
上面説“丟棄凡事都跟隨英語維基百科主義”的人好像也是你?zhwiki對現有條文的落實情況總歸是與enwiki有些不同的。我相信你並不反對我對於關注度提刪的現況的描述,我認為從這點能夠看出zhwiki所認定可「質疑」的範圍比enwiki所認定的來得大。“Status quo版本”算是我給出來的補償性解釋吧,但我也是按著社羣近年來對待瑣碎內容的嚴謹態度來如此總結的,社羣此前其實已經多度以“瑣碎內容”為由決議移除部分特定性質的內容了(比如巴士路綫列表之類的,這個討論的具體存檔位置我忘了),如果真的僅以可供查證這個最低限度的門檻來作限制的話,那後遺症恐怕會非常嚴重。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30 (UTC)[回复]
首先,我並不認為關注度提刪的討論,會完全等同於討論條目內容應當採用版本A(保留內容)、版本B(修改內容)、版本C(刪除內容)的討論情況,且自動等於沒有保留共識即刪除的情況。實際上,過往處理刪除的方式,就已包含因討論沒有共識而保留頁面(「依據關閉存廢討論指引討論已超過五週的提案,則以無共識保留。」)。更進一步,現在的條目編輯爭執處理方式似乎也不是您所說的,「Status quo版本」直接等於「刪除相關內容版本」,也有因為社群沒有如何編輯的共識,而在沒共識的情況下保留「穩定存在已久版本」。
另外,我講的是「可供查證#舉證的責任」是指加入內容者一開始便需「舉證存在來源」,否則該內容即應視為可疑內容而刪除。但目前處理的條文,是該內容已經「舉證存在來源」佐證其存在,但該內容可能不符合其他方針指引,因此意見不同的各方需「舉證各自有利的方針指引」內容,去決定此內容是否適合存在條目中。而前面條文早就已經提到:「任何條目中收錄的內容應可由可靠來源驗證,但這並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證的資訊都應寫入條目中。有些內容可能因為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內容,而不適合寫入有關條目。這時,編者應考慮省略該等內容,或改為將之寫入其他條目之中。」在此,我從來沒有說過對於瑣碎內容,社群就只能用「可供查證」去限制。--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1:22 (UTC)[回复]
我並不是沒有在AFD主頁面看到「依據關閉存廢討論指引討論已超過五週的提案,則以無共識保留」這句話,然而對於部分條目的處理則並非如此(就好比關注度提刪,最近就有相當數量的DRV是因為管理員無共識保留了關注度提刪而提出的,而且其中還有不少的例子是成功推翻原來無共識保留的結果的;另一個例子是小小作品提刪),因此這個規條也不是絕對的。此外,對於你所説的“也有因為社群沒有如何編輯的共識,而在沒共識的情況下保留‘穩定存在已久版本’”,我看到的情況是更多的是有用戶意圖霸佔條目所有權,而這應該是其他方針指引的範疇了。我認為你“從來沒有說過對於瑣碎內容,社羣就只能用‘可供查證’去限制”的説法與社羣現在欠缺有效的手段來管制瑣碎內容的現狀本身並不衝突,正因為社羣理論上並非只能用“可供查證”去管制瑣碎內容,0xDeadbeef才會來這裏提案來讓社羣獲得有效的手段來管制瑣碎內容。注意我這裏説的是“有效的手段”,共識程序乍聽下去很美好,但也並不是沒有漏洞的,我認為0xDeadbeef的提案正是為了填補漏洞以使共識程序得以正常運行。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3:26 (UTC)[回复]
在條目刪除的部分,現行的規定就是無共識採取保留版本,如果有出現新的共識,那也會是因為新達成的共識已經確立刪除結論,故刪除之。我是不知道為何當方針指引明確規範此事時,不引述大體方向來解釋,而是引用特殊案例來當成普遍情況解釋之。同樣地,您稱「社群沒有如何編輯的共識,而在沒共識的情況下保留『穩定存在已久版本』」是「霸佔條目所有權」,但卻不想這樣的作法才符合方針所稱「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這時這條規則又不適用了。
另外,目前規定就是條目存在爭論,各方應各自基於方針指引提出理據,而若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就暫時保留現行的版本。相反地,目前0xDeadbeef的原始提案存在著漏洞,允許一部分人藉由共識/沒有共識來刪除可靠來源佐證之重要觀點的內容,這才是為何需要修正條文的原因,讓其執行更加貼緊現行的方針指引。--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3:56 (UTC)[回复]
“現行的規定就是無共識採取保留版本”這個説法容我持保留態度,至少在小小作品提刪上AFD並不是這樣處理的,不過無論如何,最近我與另外一位管理員因為其他的緣故也有討論到這點,我不排除日後提出修改此條的可能性,因此這個問題或許可以先不討論。「霸佔條目所有權」是違反現行方針的行為,雖説zhwiki確實有「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這條方針,但這兩條方針可不興詮釋成相互矛盾的意思啊。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4:06 (UTC)[回复]
然後談到這裏,我認為我和你在觀點上的不同其實只有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到底如何。我自己其實也並不是完全不憂慮意圖以局部共識凌駕更廣泛共識的情形,這點我在上面其實也提過了,但我覺得為此來要求刪除爭議內容前也要走一次共識程序似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我認為稍稍複述一下WP:共识#共识的级别的首個自然段的意思已經完全足夠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4:12 (UTC)[回复]
那我也不认为应该添加「反之亦然」。你自己决定是否支持此提案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16 (UTC)[回复]
看到這裏,回想港鐵條目大幅度刪減事件作例,DarkWizardCody 的刪除顯然未得到共識。雖則及後有編輯者提議按事例達成共識,但是提刪者在整個討論只拋出大方針連結,卻沒有進行深入交流及按事件分享提刪原因,最終促使整個討論停滯不前(今日內應該被機器人存檔了)。
根據閣下提案,這個行為已經繞過了閣下的提案內容了,刻意透過不參與討論並以「無共識」作結,於是按照他在多年前自行立下的慣例繼續刪減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1:31 (UTC)[回复]
如果是擔憂刻意不(實際)參與討論的問題的話,我的個人意見是可以考慮引入“沉默與共識”的概念。0xDeadbeef的提案既然寫到“希望添加存在爭議內容的編者有義務為添加該內容形成共識”,那只要希望添加存在爭議內容的編者確實為此開展了認真的討論,反對添加存在爭議內容的編者不參與討論就屬於咎由自取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4:20 (UTC)[回复]
但是,Dark屬港鐵條目「主編」,他會嘗試走規例邊緣進行工作及嚇走其他編輯者干預他的「工作」。雖則目前有完善了的OWN限制他的行為。但是,若然他不釋出善意參與討論,他不會知道共識達到什麼程度,而且也依舊固步自封執行工作。所以,如果是引入「沉默與共識」 ,煩請使用「強制性討論」級別(他不參與實質討論且繼續進行刪減,即無視共識,依破壞處理),避免他利用共識公示程序漏洞而促使整個提案以「無共識」作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4:58 (UTC)[回复]
英维有en:WP:FAIT这一说法,是由英维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下面是粗略翻译:「如果编辑者集体或个人进行了大量类似的编辑,并且被告知这些编辑存在争议,则应尝试通过讨论解决争议。使用重复或大量内容来向他人提供fait accompli或耗尽他们质疑更改的能力是不恰当的。这适用于许多编辑者各自进行少量编辑的情况,也适用于少数编辑者进行大量编辑的情况。」
也就是说,在对于多个条目来说,即使是删减,发起讨论的责任在于DarkWizardCody上。当然,你维我就不知道要怎么论证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1 (UTC)[回复]
又以香港頌歌作例,在眾多編輯戰中只有一個強共識,也是目前最後一個經公示的共識,就是採用「路西法人」方案(香港國歌標題+PRC國歌置頂+首段避談政治事件)。經過一年半載,有不少編輯者不看既有共識,大幅度更改內容,就連標題也更改,造成源源不絕的編輯戰及回退戰。
按照提案,一日未有新共識,只要有編輯爭議,理應回退至「路西法人」方案,對嗎? 「Joker Twins」這位不依從最新共識編輯的又可以以什麼罪判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5:16 (UTC)[回复]
至於這點,我認為我上面提到的「稍稍複述一下WP:共识#共识的级别的首個自然段的意思」能處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54 (UTC)[回复]
  • (!)意見:我認為 KOKUYO 主要擔心的是「希望添加存在爭議內容的編者有義務為添加該內容形成共識。」這句,可能被斷章取義後,誤讀成任何情況下的「爭議內容」,都是添加方需要負共識責任,實際上這裡的文字只是要表達有可靠來源但已被社群認定不適合的部分。所以我建議這樣精確化文字:「任何條目中收錄的內容應可由可靠來源驗證,但這並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證的資訊都應寫入條目中。有些內容可能被社群共識認為無助改善有關條目,或因為某些方針和指引的規範而不適合寫入有關條目。此時,編者應考慮省略該等內容,或改為將之寫入其他條目之中;若有編者仍希望添加既定共識認定不合適的內容,需負起形成新共識的義務。」這樣若沒有先前既定共識,形成共識的義務就刪除方或添加方都平等;而添加方負較重義務的情況,只有在有舊共識存在的情況下較重。--Reke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5:17 (UTC)[回复]
    @0xDeadbeef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59 (UTC)[回复]
    (+)贊成:我主要擔心的確實是「爭議內容」字句被人斷章取義,但是 Reke 提出將「是否存在認定內容不合適的既定共識」作為採用何種模式的標準,確實能滿足各方需求。假若事前存在該內容不適合添加至條目的共識,挑戰過往共識的添加者負有較多推動共識形成的義務,確實合理。而假若事前沒有明確的共識,刪除全部內容方、修改內容方、保留全部內容方分別提出理據,平等地討論出解決方案,且若仍無共識便繼續等待共識明確建立,在這之前藉由頁面保護等機制維持「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這做法也確實能解決我的問題。--KOKUYO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6:51 (UTC)[回复]
    只是要表达有可靠来源但已被社群认定不适合的部分 并不对。确实能满足各方需求 并不对。
    所以说你们可以互相了解各自的担忧,原本提出提案人的担忧就不考虑解决了嘛。
    你们改吧,我在看到能理解我要解决的编辑上问题之前的修改统一(-)反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01:56 (UTC)[回复]
    所以你的擔憂是什麼?總不能有爭議就以刪除為主,也不能還沒形成共識前,就假定爭議文句要先形成共識才能編,這不但符合維基應該先勇於編輯的原則,有時也很難讓人猜測什麼會引發爭議。總要先有一定共識,才能說明符合可靠來源但並不適合編入。--Reke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07:59 (UTC)[回复]
    @Reke這不但符合維基應該先勇於編輯的原則」:這裏是不是漏了一個「不」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46 (UTC)[回复]
    也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5:13 (UTC)[回复]

建議檢討NC:FULL原則

有很多團體或機構全名比較長,一般人並不會直接稱呼全名。例如苏州日本人学校,中文的正式校名為「苏州日本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然而沒有人會用全名稱呼,其日文正式校名亦是「蘇州日本人学校」,百度地圖上也不是用全名。這種情形我以為此條原則不適用,應叫作「蘇州日本人學校」比較適合。--~Mahogany~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3:10 (UTC)[回复]

可能 感觉就这个例子来讲,“苏州日本人学校”是明显符合 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且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且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只使用这个名称 这一条件的,依然可以适用NC:FULL中的例外情况,使用该名字作为条目名。--SparrowHe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4:18 (UTC)[回复]
才注意到苏州日本人学校这个链接已经是重定向了,看到这个条目的移动是@Yumeto 所做,故想征求一下您的观点。--SparrowHe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4:52 (UTC)[回复]
我最初移動是看到TimWu007广州日本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广州韩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广州美国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條目的更名,認為其操作合理(即符合NC:FULLNC:NFM,且NC:FULL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這樣的範例),遂在查證之後將一些同類學校條目一併移動。--紺野夢人 2024年10月14日 (一) 05:48 (UTC)[回复]
--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6:03 (UTC)[回复]
正是如此。上述及其他分類:中国国际学校下類似的正式校名均見於[23],為符合多項命名常規之名稱。另有WP:COMMON,不過從方針提供的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這一範例來看並非最首要。--紺野夢人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19 (UTC)[回复]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 这一示例意在避免非该地区读者误解,而本例提到的苏州日本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苏州日本人学校并不会存在误解,且港媒也在报道中也使用这一名字。如@Cwek所言,这个地方应该参考“苏联”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例子更为妥当。--SparrowHe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4:34 (UTC)[回复]
常用比全名优先,一定程度上,日常使用“苏联”比“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比较普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4日 (一) 12:40 (UTC)[回复]
這種是極為常用且有相當知名度者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12 (UTC)[回复]
中国大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好像现在逐渐统一名称为「某某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参考[24]。要说误解,蘇州日本人学校,第一眼可能不知道是为外籍人员子女设置的学校。感觉和「台中一中」也差不了多少(一般也就是初中和高中的歧义)。--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6:32 (UTC)[回复]

目前WP:GAME沒有任何指引規限玩弄規程,雖則有限制冗長辨論,限制「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獲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近期,有不少編輯者嘗試利用規程上的漏洞,透過提出規程問題,阻礙共識形成。如在自己不參與討論情況下,僅在相關討論指出「這個討論目前太少人討論,所以我認為不夠共識提出公示」、在持續上線編輯情況下,提案者在第一日邀請某編輯者提出意見,但他選擇在討論公示週期最後一天提出反對意見,然後自行強行終止公示。故建議這裏增加規程問題的限制。
—————

現行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 理當使用合理的理據說服其他用戶,以達成共識來不通過提議。
    • 而不要自己註冊七個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
提議條文
  • 如果有人發起投票以達成共識,試圖通過一個您不贊成的提議……
    • 理當使用合理的理據說服其他用戶,以達成共識來不通過提議。
    • 而不要自己註冊多个傀儡並利用它們全都投票支持您;通過提出、製造或利用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註:如相關提案出現能有效幫助達成共識的程序問題,可在討論中簡單提及,通知提案者或公示者修正,若然相關編輯者不願修正,請到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向管理員尋求協助)。

——————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7:13 (UTC)[回复]

为什么使用「七個傀儡」这种具体的数字,注册6个不就绕过了?--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0:44 (UTC)[回复]
可能是忘记改了。--既然朝鲜可以称韩国为傀儡韩国那大陆可也可以称台湾为台湾伪政权--吃瓜群眾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34 (UTC)[回复]
香港例子過於地域中心,要麼換成冗長辯論,要麼用維基百科本地的說法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WP:CON)--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2:51 (UTC)[回复]
冗長辯論是主要說明「無限制演講」,不主張打程序戰。而香港立法會的做法是程序戰,把整個討論的重心放在規程問題(如清點討論人數及刻意透過程序問題拉長討論週期至會期結束,迫使政府放棄提案。),本人認為一切規程問題應交給管理員處理,而不應透過程序問題擾亂整個討論。討論重點應以達成共識為核心,而不是不斷提出規程問題。
WP:CON僅主張無視規程問題,專心做討論達成共識,但沒有說明惡意提出規程問題的後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3:58 (UTC)[回复]
修訂內容過於冗長,現行版本規定應已足矣。另外,本無規定不應在最後一天提出實質異議,否則所謂一定之「公示期」即淪為空談;不能假定所有編者有空即時參與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6日 (三) 01:54 (UTC)[回复]
通過提出、製造或利用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
提案明文僅新增此句,不明白為何過於冗長。我相信大部分編輯者也知道什麼是玩弄規程,上方討論已充分反映,及以關閉玩弄規程的討論。唯目前並沒有後果針對程序戰的行為,WP:CON僅主張無視程序戰,專心做討論達成共識,但沒有說明作出程序戰的後果。
又例如, 雖則「無規定不應在最後一天提出實質異議」,但是,如果有證據(舉證責任在投訴者)顯示某人不斷重複提出已獲解決的問題/不斷提出不獲社群認可的論點/僅提出程序問題而不參與討論(特別是相關行為出現在公示週期最後一日),而導致整個討論因某人的發言而妨礙或拖延其他編輯者達成共識,甚至把共識成文化。
管理員應擔負「剪布」的責任,不能任由討論偏離提案核心。--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0:07 (UTC)[回复]
看起来冗长,实际上只是增加“也不要”半句话(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03:33 (UTC)[回复]
(+)贊成提案。另修饰语句:“
  • 而不要自己注册多个傀儡并利用它们全都投票支持您;也不要提出、利用乃至制造程序漏洞以阻止、妨碍或拖延其他编辑者达成共识[1]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6日 (三) 16:16 (UTC)[回复]
@Ericliu1912@Kethyga@Nostalgiacn@甜甜圈真好吃@自由雨日:無意見的話就於三日後公示自由雨日的表達方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50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但若相关提案确有能有效帮助达成共识的程序问题,可在讨论中简单提及,通知提案者或公示者修正;若相关编辑者不愿修正,请到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等处向管理员寻求协助)。

调整《WP:非原创研究#翻译》章节

現行條文

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版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

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1]。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超出各地标准、规范、惯例(如中国大陆的翻译规范有《外语译音表》等)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见下段例外情况)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对于不译成中文的外文专名,其罗马化相关规范参照《命名常规·外文命名》处理,不论出现在标题还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则建议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给出原文写法;大小写格式则标题应符合《命名常规》要求,正文参照《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处理(不论是否出现在序章首句)。

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允许编者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2]。这些共识可能存在于方针指引(如《命名常规·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也可能在某单篇条目讨论页中形成。若随着时间推移,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了中译,且与编者根据共识选用非可靠来源或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

提議條文

对于外文文本[3]而言,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翻译的中文版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版本,除专有名词之外(见下两段条文),本方针并不限制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4]有一定的限制。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超出各地标准、规范、惯例(如中国大陆的翻译规范有《外语译音表》等)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见下段例外情况)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5]

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允许编者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6]。这些共识可能存在于方针指引(如《命名常规·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也可能在某单篇条目讨论页中形成。若随着时间推移,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了中译,且与编者根据共识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将自译译名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

参考資料

  1.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2. ^ 如可靠来源中暂未出现(某一音乐家的)“第10交响曲”这一中文名称,但其第1至第9交响曲无一例外地被统一译作“第X交响曲”,且该地音乐界存在将所有音乐家的交响曲均译作“第X交响曲”的惯例,则可能可以形成“编者可自行翻译该音乐作品名”的共识。
  3. ^ 本章节所说的“外文”指“非中文”;所说的“文本”涵盖范围从篇章、段落到语句、词语,即一切外文文本。
  4.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5. ^ 对于不译成中文的外文专名,其罗马化相关规范参照《命名常规·外文命名》处理,不论出现在标题还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则建议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给出原文写法;大小写格式则标题应符合《命名常规》要求,正文参照《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处理(不论是否出现在序章首句)。
  6. ^ 如(某一音乐家的)“Symphony No. 10”暂未被任何可靠来源译作中文“第10交响曲”,但该地音乐界存在将这种命名的交响曲均译作“第X交响曲”的惯例,则可能可以形成“编者可自行翻译该音乐作品名”的共识。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2 (UTC)[回复]

@Sanmosa:您是否有对调整内容的具体建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6 (UTC)[回复]
我沒有額外的意見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42 (UTC)[回复]
建議簡介修訂內容,或酌予標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06 (UTC)[回复]
直观的修订差异可见差异链接(除“参见”外的所有修订均和这个链接一致),下面具体说明:
  1. 增加顶部“参见|命名常规”的链接,因为条目名称常常是“翻译”相关问题讨论的对象,且条目名称显然对原创译名问题有直接影响。
  2. 修订第一段内容。将“材料”具体解释为“涵盖一切外文文本”、将“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改写为“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翻译的中文译本/译名,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并提到前面。这一修订是避免有编者将“材料”狭义地解读为“一段话”而声称“一个名词可以不优先使用可靠来源”,且修订后更为强调“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而非自译”。增加“除专有名词之外(见下两段条文),本方针并不限制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描述,这是为了和下两段内容做过渡和衔接,类似《WP:非原创研究#日常计算》章节的写法。
  3. 将“专有名词”的注释移到该词之后。
  4. 将外文专名的罗马化规范、大小写规范移入注释,因为这并不涉及“原创研究”,只是对操作细节的补充说明。另@Ericliu1912
  5. 调整“可能可以形成‘自译’共识”的交响曲例子,我认为这更符合古典音乐命名的现状(包括现实中的翻译惯例和中维命名)。另@魔琴
  6. 在“可靠来源”后增加“(包括官方中文资料)”并将“官方中文资料”链接至“NC:名从主人”,这是为了避免有人游戏维基规则,声称“官方中文资料不属于可靠来源”而故意不使用官方中文名称。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18 (UTC)[回复]
「譯本/譯名」統一寫為「版本」即可,因此處為銜接「外文材料」部分,「外文材料之中文版本」顯亦合理。有關「材料」一詞之解釋,則過於瑣碎,建議改以註釋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7:00 (UTC)[回复]
已改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07:05 (UTC)[回复]
@HK5201314PatrickovStarcopterTisscherry阿南之人神秘悟饭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6:43 (UTC)[回复]
(+)支持,沒有意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06:55 (UTC)[回复]
  1. 第一段的「非中文的」被改爲「外文」,徒增爭議、有弊無利。不少詞典解「外文」為「外國語文」,套用即為本國中心,更會被別有用心者用以排除藏文等語言,顯然不合理。應反其道而行,將全部「外文」改爲「非中文」。
  2. 仍然懷疑將「材料」涵蓋範圍擴及「詞(組)」,不合真實世界的用義。小學生都知道,「閲讀/依據/翻譯以下材料」題目之下,「材料」不會只有不成句子的詞(組);除非只有一個詞(組)的紙,當中的詞(組)的確可稱爲「材料」。
  3. 提議條文原條文更多地暗示只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譯本與自行翻譯兩條路,不妥。事實上應有第三條路——改寫(可靠來源)譯本語句,可能比自行翻譯更忠於原意。
  4. 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後的「,允许编者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間接暗示「選用(包含外界)非可靠来源的译名受前述限制」、不合上一段事實,甚或涉嫌為「原创研究」與之勾連提供法源,極爲不妥。另與閣下此前説法(「不是《命名常规》,《非原创研究》方针当然只规定“原创研究”相关的不允许做的事情。」)回應改法背道而馳。此外,此變化遲至9月20日才出現,此前表示支持者等各位討論者有無知悉?至少我在宣告通過前渾然不知,並不認可。應當刪去「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
  5. 對「可靠来源」新增「(包括官方中文资料)」不妥。官方資料可能帶有虛假宣傳(例如電影本事單故意誤植外文名、劇照、情節、演員、獲獎或賣座等資訊),並非一定可靠;況且在非原創研究方針如此判定來源可靠,涉嫌僭越。
  6. ……外文专有名词……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一句中,最後分句的主語依據語法為「××外文专有名词」,不妥、有害,應改或補爲「◯◯中(文)譯名」或類似詞語;否則此句嚴格意義上會引致「外文A出現中譯,且與自譯B不同,應改爲可靠C」(A改C)之後果。
  7. 若随着时间推移……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一句語意似乎相對承接第二段,而非第三段。
--— Goh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09:45 (UTC)[回复]
@神秘悟饭
  1. 已改为“非中文”。但第二段我没改,我实在觉得改为“非中文”太拗口,若有人声称“藏文不是外文”,这应该当作GAME处理。
  2. 注意这里是强调“不论是语句还是词语都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而不能自译”,而非讨论“材料”一词的含义;为避免歧义我将“材料”改为“文本”。
  3. 这似乎是原条文的问题(原条文就是单纯的、没有强调“改写”的“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与上一次方针修订和本次修订都无关系;可另开案提出修正。
  4. 已删除“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
  5. 已删除“(包括官方中文资料)”。
  6. 这个当时就已经强调过,条文里有“且与编者自译的版本不同”的字眼,已经包含了“这个名词已经被自行翻译过了”条件,故不会有“外文被改中文”的情况。(或者您说的是另外的意思?)另外根据第4点删去了“非可靠来源”字眼。
  7. 我认为语意承接第三段,因为强调的是“先自行翻译,后发现可靠来源译名和自译译名不同”的情况。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0:30 (UTC)[回复]
我知道您強調過第6點,但我也強調過方針文本不取決於任何人的意志。語句的現實就是「外文A出現中譯,且與自譯B不同,應改爲可靠C」(A改C),而非「自譯B應改爲可靠C」。對於第1點,第二、三段的「外文」仍然存在。--— Gohan 2024年10月17日 (四) 10:39 (UTC)[回复]
虽然我还是没觉得哪里有问题,因为“与自译不同”就表示它在条目中已经是以中文形式出现了,何来“A改C”?不过既然阁下有疑虑,还是加上了“将自译译名”这几个字,这样应该万无一失了吧😂对于“外文”这个词,我想到一个既避免被GAME又避免拗口的办法,就是将第一段“非中文”也改为“外文”,然后加上“本章节所说的外文指非中文”,这样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1:40 (UTC)[回复]
我已暂时将第一段也改为“外文”,并加上了“本章节所说的“外文”指“非中文””注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3:03 (UTC)[回复]
針對第3點,提議條文的確變換説法,增加論述,作出更多上述不妥暗示;不過我在此點不強求。「文本」可否小到一個詞語,仍然存疑。「××及字詞」或類似表述更好,畢竟「英國及歐洲」等也是正規説法。此外,只建議不譯中文的外文名首次出現時寫原文,不建議中文譯名首次出現時寫原名?--— Gohan 2024年10月19日 (六) 09:58 (UTC)[回复]
  1. “xx”指什么?您认为将“文本”改成什么词语/词组比较好?
  2. 这一点,我个人当然是认为大多数情况下中文译名首次出现时应该标出原文。但一我觉得这可能更多和格式手册相关而非“非原创研究”;二是觉得根据常识来判断是否应该标出原名即可,如果规定的话可能需要讨论更多细节问题(比如严格来说“英国”一词也是中文译名,但这一译名显然一般无需标出原文)。另外,原条文主要是针对“罗马化”这一问题,主要用意在于“不应通篇只出现罗马化后的外文名,至少得在首次出现原文”。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9日 (六) 11:06 (UTC)[回复]
回應@神秘悟饭第五點,當時我提出官方譯名+可靠來源譯名(+命名慣例,如第十交響樂例子)並存作候選譯名,總之不能是原創譯名。關於最終選擇哪個譯名,請參考命名常規表列的共識決定(如NC:ACG)。
但是自由雨日堅持「官方」是其中一個可靠來源為由終止對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2:07 (UTC)[回复]
终止对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2:30 (UTC)[回复]
應該是指過去的某個討論。HK5201314君可考慮加上Diff方便查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52 (UTC)[回复]
我的观点就是,任何官方译名都必须证明其“可靠”才能使用,证明可靠之后,这就是“如何在不同可靠来源之间选择”的问题而非“原创研究”的问题,跟本方针关系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02:05 (UTC)[回复]

技術

模板 template:俄罗斯聚居地人口 不能正常工作

模板 template:俄罗斯聚居地人口 不能正常工作。它只能在海参崴一个条目中能正常显示,在其他相关条目中会红字报错。希望有人能处理。--——Kone718 2024年10月12日 (六) 11:57 (UTC)[回复]

具体错误?是 module:Statistical/RUS-0…… 对应页面没创建吗。这模板的本地化状况真糟……模块:Statistical/Regions相较日文俄文版加了RUS-前缀的原因是什么。--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5:33 (UTC)[回复]
确实糟糕。我根本不懂它是如何运作的。希望懂得的人能修复一下,让它至少能跑。模块:Statistical/Regions俄语原版就带RUS-前缀。——Kone718 2024年10月17日 (四) 08:08 (UTC)[回复]

NoteTag模板中的内容未能位于NoteFoot模板所在的位置

聖誕星 (歌曲)条目,不知为何。--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12日 (六) 12:45 (UTC)[回复]

完成。—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2:54 (UTC)[回复]
感谢,我竟然把<references group="註" />给漏看了。--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12日 (六) 23:42 (UTC)[回复]

Multiple issues模板右上角的“折叠”按钮在手机版视图不起作用

頭份市条目为例,实测iOS和Android均是如此,点击右上角的“折叠”无效,不过点击信息框本身倒是可以展开或折叠。--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13日 (日) 08:25 (UTC)[回复]

@BigBullfrog可以試看看
mw.hook('wikipage.collapsibleContent').add(($ele) => $ele.filter('.compact-ambox .multiple-issues-text').find('.mw-collapsible-toggle').hide());
不過最好的方式還是想個方法不要在那個地方跑摺疊比較好(畢竟有其他配套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13日 (日) 10:23 (UTC)[回复]
应该是在移动版视图下直接隐藏折叠按钮,补上模板样式之后 已修复。--Dabao qian 2024年10月14日 (一) 15:45 (UTC)[回复]
模板的副标题说明文字为什么没有了?--。->>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1:58 (UTC)[回复]
 已修复--Dabao qian 2024年10月15日 (二) 12:52 (UTC)[回复]

草稿页面来源搜索提示出现手工转换代码

如题,本人在撰写草稿时发现编辑/预览时上方来源搜索的提示显示为:

来源搜-{zh-cn:索;zh-tw:尋;}-:「-{"草稿名称"}-」——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任何侵权内容将会删除 | 百科内容须附有来源,以供查证 | 维基百科内容均容许他人编辑、使用和重制 | 参阅繁简和地区词处理指引。

烦请修复。--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20:18 (UTC)[回复]

 已修复,但是舍弃了在正常模式(非界面文字)下忽略标题繁简转换的功能。--Dabao qian 2024年10月16日 (三) 09:15 (UTC)[回复]

2024年第42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0月14日 (一) 21:19 (UTC)[回复]

Template:譯名重定向中printworthy参数无效,依然分类到Category:不需列印的重定向中。--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2:12 (UTC)[回复]

Category:不需列印的重定向是{{Redirect_template/autodoc}}的。--Miyakoo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5:01 (UTC)[回复]
好吧。@SunAfterRain 麻烦看一下。--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6:35 (UTC)[回复]
處理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15日 (二) 11:21 (UTC)[回复]

能否把维生素A2条目名中的2改成下标?

英文维基的条目名就可以正常显示为Vitamin A2。而目前的中文维基的条目名不是(正文则是正确的)。

( π )题外话:我忍不住想要吐槽条目名的字体,数字比大写字母小还偏下,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些数字是下标。(我当时是查看T1的时候就被数字的字体迷惑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6:01 (UTC)[回复]

@The_Puki_desuGeorgia的「高端」设计罢了。您可以在您的设备上下载优先级更高的Linux Libertine字体,或者直接用css修改标题使用的字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应该提议设立过滤器禁止含有中文标题的条目使用{{DISPLAYTITLE}}魔术字,否则会覆盖掉标题繁简转换。--Dabao qian 2024年10月15日 (二) 12:56 (UTC)[回复]
這顯然不是一個好主意,副作用太大了(不過我倒是覺得可以給非自確加{{DISPLAYTITLE}}時加個警告就是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41 (UTC)[回复]
(&)建議,重命名為维生素A₂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15日 (二) 15:01 (UTC)[回复]
不方便输入,感觉没必要。--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6:03 (UTC)[回复]
维生素A2可以做重定向嘛,那就不會有不方便輸入的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15日 (二) 16:22 (UTC)[回复]
要考虑到别人使用条目名的时候会不方便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16日 (三) 02:06 (UTC)[回复]

Infobox Douyin personality模板embed参数填写为yes时出现显示故障

以此为例。--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15日 (二) 20:07 (UTC)[回复]

写法有误,注意参考Template:Infobox_vtuber#範例--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20:42 (UTC)[回复]
我看条目刚建的时候就这样了,应该是此后某次Infobox Douyin personality修改导致的吧,不可能如此严重的显示bug两年都没人修。--BigBullfrog𓆏2024年10月16日 (三) 08:48 (UTC)[回复]
这笔修改前,显示没有很长横条,但内容目前看是错位的,用用户:YFdyh000/沙盒2预览模板。Infobox Douyin personality没有变更。但以前确实显示正常。不清楚原因。--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21:59 (UTC)[回复]

Enabling_SecurePoll_elections_with_the_electionadmin_right

跨语言链接小工具导致页面在加载时布局变化

一个细节体验方面的问题:由于跨语言链接小工具默认情况下会把{{ilh}}变成绿链,导致其宽度减少,所以在页面加载时会出现肉眼可见的布局变化,从网页设计准则的角度来说,这是有害于用户体验的。请问社群是否有意向优化,具体如何优化?--碟之舞📀💿 2024年10月18日 (五) 07:00 (UTC)[回复]

除非改变无小工具时的默认输出长度,不然似乎难以解决?--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9:22 (UTC)[回复]
似乎是的,是不是意味着又要开煮了……--碟之舞📀💿 2024年10月19日 (六) 06:36 (UTC)[回复]
默认隐藏后面的括号?不过我加载了这么多小工具以至于加载页面的时候到处都在抖动,都习惯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2 (UTC)[回复]

有沒有批量修改內連的工具?

赵敏 (官员)宜改為赵敏 (1956年),因有赵敏 (1914年)的存在。但赵敏 (官员)本身內連了不少條目,有沒有工具能協助批量修改內連?--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3:29 (UTC)[回复]

安装DisamAssist(我用的是User:暁月凛奈的版本),然后将赵敏官员改为消歧义页,就可以利用小工具批量修改了。--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5:47 (UTC)[回复]
DisamAssist并不能直接批量修改这样的内链,但mw 1.31后自带的Special:替换文本可以(中维没启用mw:Extension:Replace Text所以用不了)。——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9:24 (UTC)[回复]
另外刚发现您已经建了趙敏 (消歧義)……——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19:38 (UTC)[回复]
謝謝處理,那麼趙敏 (消歧義)就刪除吧。--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8:12 (UTC)[回复]
WP:AWB。--Kcx36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7:03 (UTC)[回复]
其实真正链接到赵敏 (官员)的也就6个条目,其他都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五届理事会}}链入,我已处理完毕。--Kcx36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7:13 (UTC)[回复]

「連結至此的頁面」功能可否不顯示只是在同一模板的條目?

使用「連結至此的頁面」功能時,有些條目主頁看似內連到很多條目,實際上只是在同一模板,模板被放在各條目內。一些包含大量條目的模板,令到內連清單裡變得數量龐大,檢查時浪費不少精力。能否把它改成不顯示因模板而來的內連?或改成可進行這方面的篩選(自行選擇顯示或不顯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8:51 (UTC)[回复]

模板空间和条目空间在技术上实际上没什么区别,只是被专门用来放被引用的内容。以前{{}}中是要写明{{Template:页面名称}}的。只是现在的mediawiki默认了没加引号的就是引用Template空间该名称的页面,被模板带进去的内链还是会在那里。不过可以通过Special:搜索+insource直接搜索含有[[名称的页面,这样出来的结果就是本身就有相应内部链接的源代码的页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9:29 (UTC)[回复]
比如insource:"[[赵敏 (官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9:32 (UTC)[回复]
insource:/\[\[赵敏 \(官员\)/--GnolizX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0:56 (UTC)[回复]
原來如此,謝謝。--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7 (UTC)[回复]
@Factrecordor這種搜法還是有一些奇怪的瑕疵啦,例如說沒辦法匹配到[[:赵敏 (官员)]]{{link-en|Example|赵敏 (官员)}}之類的,所以還是更建議自己一個一個慢慢看。(P.S. 改進篩選並不實際,因為在軟體層面他們是同一種東西)--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39 (UTC)[回复]

求助

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 - 外部連結更新

希望幫忙更新以下外部連結。

外部連結

--203.188.101.31留言2024年9月26日 (四) 04:40 (UTC)[回复]

未完成:违反WP:ELMIN。--Kcx36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2:32 (UTC)[回复]
如果這樣呢? 只保留4個連結, 且連結之間沒有聯繫。
==外部連結==
--Lingnanlife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1:37 (UTC)[回复]
官網最下方就有官方YouTube、Facebook和 IG的連結,所以根據WP:ELMIN,只保留官網即可。--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4 (UTC)[回复]

植物類條目問題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資料庫問題,Category:臺灣特有植物中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站內仍有眾多條目受《中国高等植物数据库全库》內的錯誤資料影響,想請各位一同解決。--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1:05 (UTC)[回复]

#請求協助創建台灣植物模板可以部分解決閣下提出的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7:14 (UTC)[回复]
謝謝協助--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06:29 (UTC)[回复]

一名稱在不同地區代指不同人事物,重新導向時該如何處理?

我遇到的案例是大頭菜這個俗名。 大頭菜在中國指的似乎是捲心菜,在台灣指的是苤藍

(然而蕪菁少見於台灣,同樣也有大頭菜的別名,情況有點複雜哈哈,可參考相關文章 你說的大頭菜是我說的結頭菜嗎?結頭菜營養防癌,快來認識它 | 上下游  蕪菁、大頭菜、結頭菜其實是不同蔬菜 - 蔬福生活

目前有一大頭菜的消歧義頁,但是搜尋繁體的大頭菜會重新導向到捲心菜。 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呢?--我只是修個連結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9:51 (UTC)[回复]

繁体的重定向改掉,如何。--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20:09 (UTC)[回复]
那麼各條目的大頭菜連結都會連到消歧義頁面,這樣沒關係嗎?
還是說把那些連結都改成連到各自指稱的對象是ok的呢? 可是這樣的話消歧義頁就沒有任何連入頁面了耶……
像這樣的衝突通常都會怎麼做呢?--我只是修個連結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8:00 (UTC)[回复]
消歧义页不需要保留链入页面。Wikipedia:消歧义#链往消歧义页的链接--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20:23 (UTC)[回复]
遊戲條目的地區詞問題遇過幾次,你可以參考一下少女咖啡槍。--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3:03 (UTC)[回复]

篮球的变种

U:Martinc021因被禁制無法參與評審,故篮球的变种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不能参与DYK。他想问下符不符合DYK要求,希望大家可幫忙看看。谢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0:47 (UTC)[回复]

感谢!--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0月11日 (五) 00:49 (UTC)[回复]

请求添加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维吾尔语名称和伊犁广播电视台的维吾尔语及哈萨克语名称

考虑到这两家电视台均设有对应的少数民族语言频道,因此需要添加对应的名称

因为本人不会维语和哈语,因此需要懂上述语言的维基人帮忙补充添加,谢谢!

详见Talk:乌鲁木齐广播电视台Talk:伊犁广播电视台--4084470 0.smil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8:23 (UTC)[回复]

其实相关行政区划的名称,在中文维基百科已经有了。另外可以参照哈萨克语维基百科(在preferences切换成阿拉伯文哈萨克语版本)以及维吾尔语维基百科。--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25 (UTC)[回复]
ئۈرۈمچى تاراتقۇ گۇرۇھى 乌鲁木齐的(拼凑的名称,因为中国大陆当局严重的地域歧视,未能透过百度、中共官媒得到搜寻结果,但透过Radio Free Asia勉强找到了“广播电视台”的搜寻结果)。--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35 (UTC)[回复]
乌鲁木齐新闻维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sX_V5-qjp0,电视台的维语名称可在开头和18:39处找到
伊犁新闻联播哈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Rt3bE_q_9s,电视台的哈语名称可在22:40处找到
伊犁新闻联播维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UEizX5EtG0,电视台的维语名称可在25:26处找到
主要还是我对这两种语言不熟悉所以没有添加--4084470 0.smil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5:20 (UTC)[回复]

总是自动退出登录

在网页端提交编辑时经常自动退出登录多次。在退出几秒后会提示中央登录,刷新页面后会显示为登录状态,但提交编辑时仍有概率再次退出登录。
使用维基百科移动端APP时仍存在此问题,而且更严重。登录几秒后将提示已退出登录,即使无任何操作。再次登录后仍会在几秒内退出登录。
--郭佳昌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5:31 (UTC)[回复]

H:自动登出--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6:04 (UTC)[回复]
谢谢!我已经向英文维基百科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了“强制创建本地账号(force local account creation)”申请。
--郭佳昌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5:41 (UTC)[回复]

请求协助修复京华东道站显示问题

本条目原来的车站结构表述比较难以理解(主要是站台配置部分),我尝试改完之后发现其内容太长以致与右侧信息框重叠,至少在Vector 2022下可100%复现。另ping一下此前加入站台配置的@Zzhtju--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8:25 (UTC)[回复]

应该没ping到。@Zzhtju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14 (UTC)[回复]
ping是后加的,我加的时候重新签了名。--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5:58 (UTC)[回复]
我先拿硬换行解决了,丑陋但有用。(正式解决还是等熟悉铁路模板的人来吧--Trz1118留言来人救救金属学材料科学条目们吧 2024年10月14日 (一) 02:28 (UTC)[回复]
之前尝试用过,但模板好像不支持这种表述--Zzhtju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8:39 (UTC)[回复]

導入英維模板

導入英維模板en:Template:Main page image/ITN(新聞動態)、en:Template:Main page image/DYK(你知道嗎)、en:Template:Main page image/OTD(歷史上的今天),用於改進首頁圖片顯示。--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3:49 (UTC)[回复]

@Kethyga已导入。--东风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5:37 (UTC)[回复]

请求取消创建限制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尊敬的管理员,

我注意到标题“User:Slug4565/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禁止创建和编辑。我理解这是为了防止破坏性编辑,但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个页面应该被创建。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一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重要地位的医疗机构,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力。该医院在多个可靠来源中被广泛提及,包括学术期刊、新闻报道和官方网站。

我请求取消对该标题的创建限制,以便我可以创建并编辑该页面,提供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和帮助。

此致,--Slug4565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3:44 (UTC)[回复]

@Slug4565:请先以其他标题编写,如:User:Slug4565/其他标题;完成后,请提出移动请求。祝好。--伞木 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4:26 (UTC)[回复]

求助管理員!想建立新條目但標題含有黑名單文字該怎辦呢?

管理員好,這裡想建立新條目,但網頁顯示「被禁止建立和編輯,只有管理員可以取消此建立限制。因為標題「User: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 .*平.*台.* <autoconfirmed>配合。這通常是為了防止破壞性的編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自行刪除,已由August0422 (TC)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你好,我不是管理員,這應該是觸發了過濾器,但在問題解決之前,請你先閱讀WP:USERNAMEWikipedia:利益衝突Wikipedia:有償編輯方針,原則上維基百科不建議當事人編輯自己的條目。祝編安。--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7:52 (UTC)[回复]
我已經完成建立,如有改善地方,敬請賜教,但請勿自行編輯,以免利益衝突。--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00 (UTC)[回复]

請求協助創建台灣植物模板

我最近在修復臺灣植物條目時,發現不斷重複引用臺灣物種名錄作為條目首句來源。我想創建臺灣植物模板,顯示臺灣物種名錄收錄的物種俗名、學名、又名,並引用臺灣物種名錄,可以作為臺灣物種條目的首句,但不太熟悉模板語法,希望熟悉模板語法的編輯可以協助創建模板。我想產生的模板語法是

{{臺灣植物
| id = TaiCOL物種編號
| zh = 物種臺灣中文名
| zh-cn = 物種中國大陸名 (當與臺灣不同時)
| en = 物種英文名
| synonyms = 物種中文又名
| binomial = 物種拉丁名(屬名+種加詞)
| sub = 亞種名
| var = 變種名
| form = 變型名
| cv = 栽培種名
| accessdate = 引用查詢時間
| authority= (命名者,紀年)}}

模板產生的Wikitext是

'''物種中文名'''([[學名]]:{{植物学名|binomial|authority}};{{lang-en|物種英文名}})又名'''synonyms'''<ref name="臺灣物種名錄-id">{{TaiCOL|id|zh|binomial}}</ref>

以台灣油杉為例,

{{臺灣植物|zh=臺灣油杉| en=Taiwan Cow-tail Fir|id=t0058106 | binomial=Keteleeria davidiana | authority=Hayata | var=formosana}}

產生的Wikitext是

'''臺灣油杉'''([[學名]]:{{植物学名|Keteleeria davidiana | Hayata| var=formosana}};{{lang-en|Taiwan Cow-tail Fir}})<ref name="臺灣物種名錄-t0058106">{{TaiCOL|zh=臺灣油杉| id=t0058106 | binomial=Keteleeria davidiana | authority=Hayata | var=formosana }}</ref>

此外中國大陸有不同物種名稱時,模板會使用地區用詞模板加以處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20:48 (UTC)[回复]

Template:臺灣植物已建立雏形。地区用词参数不确定如何表示。参数示例您可以扩充一下。--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22:43 (UTC)[回复]
感謝閣下迅速創建模板。我更新了參數範例,目前模板並沒有使用參數tw,cn,sub,var,form,
cv來顯示名稱,以至於範例2、3不能正確顯示(範例2學名應該顯示var),希望閣下能修正這些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4:54 (UTC)[回复]
已更新。另见模板:地区用词/testcases示例2,该模板有一个强制性逗号,但我没找到方法正确避免,希望有人能解决。--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23:19 (UTC)[回复]
补充了模板数据 Special:Diff/84618028,烦请复查和补充 @YFdyh000 @Happyseeu--SparrowHe 回复请ping 2024年10月17日 (四) 09:40 (UTC)[回复]
@SparrowHe感謝閣下貢獻。--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5 (UTC)[回复]
你这个以后维护的时候会麻烦啊。而且學名那里一般不写完整的学名,命名人和命名时间一般不写,只写在信息框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16日 (三) 02:10 (UTC)[回复]
這是與臺灣物種名錄一致,如Gonostegia matsudae (Yamamoto) Yamamoto & Masam., 1931 小葉石薯。引用臺灣物種名錄時,引用參考來源的標題應該與臺灣物種名錄的標題一致,學名可以不顯示命名人和命名時間。--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5:00 (UTC)[回复]

請求建立重新導向

各位管理員好,我剛才嘗試將Nobelprize.org重新導向到諾貝爾獎,就像英文維基百科所作的那樣,但編輯頁面顯示「本頁已被禁止創建和編輯,只有管理員可以取消此建立限制。因為標題「Nobelprize.org」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 .*\.(info|net|com|cn|org).* <autoconfirmed>配合。這通常是為了防止破壞性的編輯。」,請問可否幫忙建立這個頁面,感謝!--Nebulatri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7:13 (UTC)[回复]

我对创建这个域名重定向的必要性抱有怀疑。对中文使用者,读/写中文名比拼写该域名容易。日俄法等语言维基百科没有创建。--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8:12 (UTC)[回复]
我是在建立Template:Nobelprize時看到了這個重新導向頁面。也許建立這個頁面有助於(在不建立條目的情況下)直接説明這個網站的性質?剛來維基百科,對這裏的規則不是很瞭解。--Nebulatria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8:28 (UTC)[回复]
{{域名重定向}},Category:域名重定向--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0:18 (UTC)[回复]
原来中文维基也有这个。有它的语言不多。中文维基用的不少,那么我不反对创建,但如果有更清楚共识会更好一点。--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0:28 (UTC)[回复]
這些域名重新導向的用途之一應該是使用在引用模板{{Cite web}}的參數website當中。--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0:38 (UTC)[回复]
但website填写纯域名属于应该纠正的问题。--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1:13 (UTC)[回复]
此提案通過前,不能說屬於應該糾正的問題。而參數website填寫純域名並加上連結應該是英維那邊的作風,使用戶從英維翻譯條目至中維時會有域名重新導向的需求,如CNN.comCNNMoney.comNytimes.com,所以域名重新導向應該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吧。--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1:34 (UTC)[回复]
通过前也应该纠正,但不是必须纠正。website参数的要求是“网站的名称”而非域名,如果域名是可接受的,那写脚注省事不少。相比英文维基,中文读者对英文域名的理解和判断力更弱,虽然也有少数网站的域名相比名称同等或更易辨识。可以保留重定向,只是怀疑能(该)建多少出来。--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1:49 (UTC)[回复]

新聞動態繁簡轉換問題

求救

請求有權限的人把日本全域移到全國放送--2404:0:8234:D308:0:38:6471:FB01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03:39 (UTC)[回复]

完成。不過"全國放送"這個詞是有在建立限制的範圍內嗎?--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0月16日 (三) 04:10 (UTC)[回复]

打原始碼時出現的<sup>

想請問我在原始碼模式的頁面打句號和逗號時皆會出現<sup>。</sup>或<sup>,</sup>,應該怎麼解除?--樹葉上的o(* ̄▽ ̄*)ブ木漏れ日 2024年10月16日 (三) 15:05 (UTC)[回复]

@雪雨73快捷鍵的問題,打開語法醒目可以暫時關閉。
「視覺化編輯器的wikitext模式」與「視覺化編輯器」會有這個問題嗎?它們也使用ctrl+,和ctrl+.快捷鍵。--Miyakoo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5:55 (UTC)[回复]
視覺化編輯時不會有上述問題,那請問語法醒目要怎麼打開呢? (相當不擅長程式碼🥲)--樹葉上的o(* ̄▽ ̄*)ブ木漏れ日 2024年10月16日 (三) 15:58 (UTC)[回复]
「進階」旁邊的筆圖示。--Miyakoo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6:01 (UTC)[回复]

求助

Category:孟裔泰國人这个分类有很多不相干的人物,都是破坏者加入的(有几个我回退了)--Thyj (คุย) 2024年10月19日 (六) 04:05 (UTC)[回复]

而且没有可靠来源证明他们是不是孟裔--Thyj (คุย) 2024年10月19日 (六) 04:06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0-19 09:4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Object&id=259753>,想要使用在道卡斯族的<服飾之刺繡劍帶那個部分>。 --吉伊卡哇哭哭超可愛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9:41 (UTC)[回复]

未完成:图片授权协议为CC BY-NC,不属于自由授权。--伞木 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11:02 (UTC)[回复]


條目探討

参考資料

為什麼有的中國大陸人物條目會這樣開頭?

我注意到,好幾個中國大陸人物的條目常會類似這樣開頭:

  1. 郭淑珍,女,原籍山東長清……
  2. 柯兰,女,山東膠縣人,……
  3. 席澤宗,男,山西垣曲人,……
  4. 龚祖同,男,……
  5. 方俊,字君選,男,籍貫江蘇武進……
  6. 何泽慧,女,山西靈石人,……

不僅維基百科會這樣,在百度百科或其他大陸的網站,也會有:

  1. 孔佑仁,男,漢族,……(這還是台灣人,不過百度既然一口一個「中國台灣」,配合官方意識形態不意外)
  2. 孔祥楷,男,漢族,……
  3. 孔德懋,女,漢族,……
  4. 孔令仁,女,山東曲阜人,……
  5. 江青,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首要分子,女,原名李雲鶴……
  6. 譚厚蘭,湖南湘潭人,女……

這是什麼奇怪的格式,不知道哪來的慣例就這樣一個字簡略地寫「男」「女」當作開頭、照搬到維基百科來,明明這樣很不通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6:42 (UTC)[回复]

不确定,可能是抽数据库的格式模板或者编写惯例延续,也可能是仿照中国大陆新闻电视新闻在介绍政治人物时的口吻,因为的确是这样开头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9日 (一) 07:29 (UTC)[回复]
不知道這邊有沒有相關方針,說這樣的格式是可以還是不可以,至少這種寫法在我一個台灣人看來是很突兀的。要怎麼描述一個人是男是女還是非二元性別,怎麼寫比較通順可以另說,但是一再看到這樣「男」「女」開頭的,個人感覺這就像條目下餃子一樣,太敷衍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这是中国大陆的习惯使然,沿用某些标准格式。类似孫中山先生傳略的“孙中山先生,名文,字逸仙,广东香山县翠亨村人”,感觉并无二致。您只是对性别写在名字的后面感到不适吗?--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6:39 (UTC)[回复]
我也注意到這個現象。見先前討論Wikipedia:知识问答/存档/2024年5月#近代中國人物傳記開頭格式,同樣覺得突兀,雖然也不違規。-KRF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7:56 (UTC)[回复]
插一句,我没觉得突兀,大概习惯了。对于加注勋章(见这些人物),我反而觉得突兀,很多人认为正常合理,可能有我不知道的点。所以全球人物该有统一的序言格式吗,或者如何为各地设立单独规范,又该如何决定拒绝哪些(如姓名格式)。--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2:01 (UTC)+1 [回复]
(+)强烈支持,加注勋章真的符合中立原则吗……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23:39 (UTC)[回复]
GBE这些可能会起辨别作用?加个GBE能体现出他是因为GBE而被称为爵士的,而不是因为准男爵或者其他荣誉。——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3 (UTC)[回复]
抱歉,我基本完全没有懂,因为我不知道GBE是什么……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0日 (二) 03:09 (UTC)[回复]
GBE(大英帝国勋章-爵级大十字勋章),所获此等勋章人士的称呼为“XXX爵士”,而“爵士”称号也可因获GCMG等勋章而获得。加注不代表社群认可,只是阐述事实。--CHNAQW戳我进入讨论页!o(*^▽^*)o~2024年9月22日 (日) 12:23 (UTC)[回复]
这样书写称呼是否地域中心。--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22:09 (UTC)[回复]
还有更离谱的在人物后面加荣誉的,比如《刘德华》,真的会有传统百科全书这么做吗……真的符合中立原则吗……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3 (UTC)[回复]
这些是照搬西式习惯,因为那些其实可以是西式姓名的构成部分--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3:54 (UTC)[回复]
這應當為大陸當局常用政治人物簡介格式,本站其實不應照搬,予以改寫方符合格式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9日 (一) 18:03 (UTC)[回复]
好像不止中国大陆的人物相关条目,有些苏联相关的条目也有照搬之嫌(甚至还滥用列表代替散文格式,如莫捷尤斯·舒毛斯卡斯)。--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5日 (三) 23:08 (UTC)[回复]
這牽涉到性別是否放在首段。若資訊框有寫,或許不用,但資訊框沒寫時該在哪裡寫性別?英文無此問題,因為人稱代名詞有性別區分。「江青」條首段寫「女性政治人物」應可。--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0:13 (UTC)[回复]
同理,「毛泽东」条目首段可写「男性政治人物」或「男性马列主义理论家」之类的。貌似没有看到資訊框(或条目其它地方)有寫其性別。--Wengier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1:00 (UTC)[回复]
对于世界知名人物,“男性”、“政治人物”的开头似乎多余,“*性政治人物”的表述也不多见。比如贝拉克·奥巴马,美国总统开头就够了,大多数人都知道总统是政治人物。(似乎政治人物开头是英语维基的体例?)--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3:05 (UTC)[回复]
性别是否必须写出也无共识,有些人会去掉,但去掉后人物性别需另查或凭感觉猜测。如果只标女性、少数民族(政治人物简历常见),是否公平合理,也不好说。--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1:29 (UTC)[回复]
名、字號這些差不多是延續古人的寫法,但是其他東西要再加上就顯得有點格格不入了。不僅是這次的「男」「女」一字,以前我也見過類似「朝鮮哲宗,姓李,諱昪」,後來我是改寫成「朝鮮哲宗,姓名李昪」。覺得性別、最為人知的身分,應該都是得往後挪的,第一句能寫的東西能有幾個,語感上需要恰到好處。——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0:12 (UTC)[回复]
不反对,从统一传主导语句的简介规范上考虑。但一般这样的导语句,后文介绍传主头衔和性质时,(尤其是非男性这是男权对女权的歧视(狗头))最终都会提及性别等,例如賀錦麗首句头衔后,有“她是美国历史上级别最高的女性官员,也是第一位女性副总统、第一位非裔副总统和第一位亚裔副总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0日 (二) 01:12 (UTC)[回复]
可能因为我是大陆人,我觉得“某某某,女,某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比“某某某,某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政治人物”通顺。另外,我还觉得“姓李,讳昪”比“姓名李昪”通顺。。。——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23 (UTC)[回复]
關於前者,我認為比較折衷的作法是第一句只講主要職務不講性別,之後就比照賀錦麗的那種寫法,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性別、最為人知的身分往後挪」;至於說朝鮮哲宗那個,是因為廟號比姓名還有辨識性,現代又沒有避讳必要,就不提「諱」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34 (UTC)[回复]
抱歉,我以为您说的性别“往后挪”是指性别和主要职务合并,也就是我说的“女性政治人物”。贺锦丽的写法我是赞同的,因为她是美国第一位女副总统,自然不用在前面加一个“女”,但是其他并非因其女性身份知名的人可能并不适用这种写法?——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52 (UTC)[回复]
当然,我认为您举的郭淑珍、柯兰、何泽慧中的“女”是多余的,因为后文已经提到了“女高音”“孙女”“夫人”这些表示性别的词。——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1:58 (UTC)[回复]
就是先說職務,性別在後面詳細說明的時候再看需不需要。畢竟一個人除了最主要的那個稱謂之外,後面要放什麼本來也要取捨,包括職務經歷、祖籍、頭銜等等,性別也就跟後面那些合併就好,總比一個字的寫法還要通用。我就好奇,大陸如果要寫傳統男女性別之外的人,又要怎麼寫,難道就「跨性別」或者「非二元」放在前面?——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2:19 (UTC)[回复]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非二元性别怎么写。——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7:28 (UTC)[回复]
“非单一民族”的人比“非二元性别”的人多多了,既然前者都要求必须定下一个民族,后者想必更是如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0日 (二) 08:11 (UTC)[回复]
中国大陆不认可非二元性别。跨性别者介绍应该可参考金星 (舞者)的写法,名字后不写,在随后指明。--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0:18 (UTC)[回复]
不觉得有必要在首句提及性别,除非某一政治人物的性别与其受关注的特点有关(如“第一位女性副总统”)。而且若是如此,那这些特点本身就已经包含性别,更不用额外单用“男”、“女”标注。见孙中山是不是男性不重要Irralpaca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6:09 (UTC)[回复]
同意以上说法,除非某一政治人物的性别与其受关注的特点有关,其实没有必要在首句提及性别,不管是男性、女性,亦或其它非二元性别。对于某些想要从相关条目中寻找特定内容的读者来说,其放在資訊框中通常应该已经足够。--Wengie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22:54 (UTC)[回复]
有人还把这种格式照搬到运动员条目(例如这个,还是外国运动员)身上,这就让我非常无语。--💊✖️2️⃣3️⃣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06:12 (UTC)[回复]
抄资料抄的。写成这种模样的条目,查编辑历史查出“佛祖西来”几乎是必然的。Fire Ice 2024年9月23日 (一) 04:04 (UTC)[回复]
还有这个“Jared-li”也是疑似模仿百度的写作风格,过度添加不需要的章节,如加入“社会兼职”、“出版物”这样可能琐碎的章节,有违WP:NOTINFO。--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9日 (日) 09:24 (UTC)[回复]
社会职务有检索价值,虽然散文化可能会更好,但条列编写有时更省事和清楚。出版物看是否有足够关注度,单纯罗列的意义可能不大,属于结构化信息。--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09:36 (UTC)[回复]
单纯罗列当然不行,以散文化的语言简短介绍会更好。--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9日 (日) 09:39 (UTC)[回复]
百度百科的条目格式純粹抄襲各級政府官網或新聞報導,條目的導言不應該受其轄制。当然,性别有时可写,有infobox的情况可以忽略,如果性别与相关人物的价值观、经历有极大关联的话,就应该加入。--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9月25日 (三) 09:42 (UTC)[回复]
我看見一句,"组织关系转入某某單位",像這樣的中共術語,應否直接寫在WIKI?--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9:24 (UTC)[回复]
我觉得不应该直接写,这大概是中共组织系统下的一种固定操作了,因为中国大陆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倘若仍为共青团员,也要“组织关系移转”,像琐碎细节,对于一篇人物传记或许不需要。参考见此
若为退役士官,得用“退役转岗至XXX机关”即可。--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6日 (日) 02:12 (UTC)[回复]
是在张耀南_(贺龙副官)看到,請看看如何修改。--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2:32 (UTC)[回复]
(!)意見,雖然姓名後寫男/女不是中國內地以外地區的習慣,但不妨礙其他地區的人理解內容,也沒有不中立問題。我剛才就看見一個台灣條目這樣寫:超級偶像8戰績表的合作人物都是這種格式,雖然不知道寫的是不是台灣人,至少是用繁體字。
甚至一生都在香港成長的我自己,以前也試過這樣寫一個只有台灣人和香港人的人名消歧義:何思穎 (消歧義),可能是名字中性,當時內心把表達性別視為首要,又剛好看過這樣的格式,就受到影響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3:18 (UTC)[回复]

關於香港鐵路公司相關條目被大幅度以「移除一時關注度的新聞內容」為由移除相關新聞資訊

至本年9月9日起,延伸確認用戶U:DarkWizardCody移除了大量涉及港鐵公司營運的負面新聞內容,當中涉及:

  • 東鐵綫 (事故:​移除關注度一時的內容),共移除4706字元
    • 1991年6月大埔滘電纜折斷事故(沒有來源)
    • 1995年12月白石角電纜支架裂痕事故(來源:九廣鐵路公司員工通訊)
    • 1996年8月上水站信號系統失靈(來源:無綫新聞 新聞檔案 )
    • 2005年12月車底機件裂縫問題(來源:香港立法會)
  • 九龍塘站 (香港) (事件:​移除關注度一時的內容),共移除2105字元
    • 月台助理染腦膜炎命危(來源:東方日報經雅虎新聞發布)
    • 車站大堂/月台增設多部有爭議企業的閉路電視(來源:立場新聞)
  • 大圍站 (事件:​移除關注度一時的內容),共移除3771字元
    • 車站查票率高(來源:蘋果日報)
    • 清潔工默站抗議被警員截查(來源:頭條日報)
    • 快餐店起火 煙攻月台(來源:頭條日報)
  • 觀塘站(事件/事故:​移除關注度一時的新聞內容),共移除1486字元
    • 中國好聲音香港區冠軍於港鐵觀塘站近apm商場出入口的行人天橋演唱時被港鐵職員阻止,港鐵職員其後報警(來源:明報)
  • 尖沙咀站(‎事件/事故:​移除關注度一時的內容),共移除2546字元
    • 多個團體認為港鐵坐享巨額盈利,但每年加票價,因而在尖沙咀站抗議及遞交請願信(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尖沙咀站「單程票售票機」冒煙(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尖沙咀站A1出口改建地盤發生工業意外(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14歲女童乘搭港鐵時,疑遭一名41歲男子非禮(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59歲外籍男子疑在尖沙咀站車廂內非禮一名27歲女子(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64歲男子涉嫌在車站月台上非禮一名22歲女子(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內地學生團的一名隨團學生在車站大堂內便溺(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29歲女子在金鐘站遭到一名31歲男子非禮,隨後警方在尖沙咀站以涉嫌非禮拘捕該男子(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車站內其中一部扶手電梯在運行中突然損毀(不按來源格式列出來源)
    • 車站其中一部扶手電梯在運行期間其多級梯級突然碰撞拱起且損毀(來源:東方日報)
  • 深水埗站(移除過度收錄的一時性內容),共移除3933字元
    • 女警開槍制服持鎅刀男子(經重寫後刪減3篇hk01報導、2篇明報提及的內容,僅餘東方日報提及內容)
  • 堅尼地城站(移除一時關注度的新聞內容),移除了1307+1778字元
    • 塗鴉惡搞港鐵 數小時內被清理 (來源:hk01)
    • 站名書法題字爭議(來源:國學大師、蘋果日報)
  • 西營盤站移除一時關注度的新聞內容)
    • 西營盤站仍在興建期間,連續有兩名工人在地盤工作後出現登革熱症狀(來源:頭條日報)
    • 乘客於西營盤站近B出口使用八達通入閘後,被港鐵職員指未付車資進入付費區(來源:壹週刊)
    • 2016年反釋法遊行,港鐵列車不停西營盤站車站(來源:星島日報)
    • 車站C出口站外的其中一部升降機故障(來源:東方日報)
  • 灣仔站 (香港) :沒有原因,連同其他愛好者部分共移除了4869字元
    • 有劫匪於灣仔站內,被數名内地籍人士搶去謝的96萬現金(來源:明報)
    • 因為灣仔站車門與月台幕門無法正常打開,有列車內有乘客自行打開位於車尾駕駛室的緊急出口斜道,並有約20人走進路軌範圍(來源:2篇明報文章)
  • 杏花邨站 :(移除一時性新聞內容),共移除7006字元
    • 一名21歲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手持一張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及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療紀錄文件證明,在出閘時突然被在場港鐵職員要求查票。期間男子情緒激動,有網媒拍攝到港鐵職員以疑似按壓頸部的動作按地制服該男子。而男子在激烈反抗下打傷了5名港鐵職員。(來源:2篇明報、2篇蘋果日報、1篇獨立媒體、1篇頭條日報)
  • 利東站:(意外及事故:​移除一時性新聞內容),移除1587+746字元
    • 一列駛進利東站改由一名具駕駛列車資格的「顧客服務主任」駕駛列車,開錯車門 (來源:hk01)
    • 南港島綫正式通車後第二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利東站有架空電纜供電故障,導致服務嚴重受阻。(來源:蘋果日報)
  • 海怡半島站 :移除一時性新聞內容,共移除812字元
    • 近海怡路地底的一條淡水管爆裂,引致大量積水沿海怡半島站樓梯及假天花流向站內大堂,故南港島綫列車服務受阻超過3小時。(來源:蘋果日報)

以上,期盼「黑色怪物」解釋為什麼刪除這些新聞資訊,以及當中的刪除因素是什麼?當中有沒有共識支持閣下的行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03 (UTC)[回复]

基於上述編輯,有團體合理懷疑閣下可能是港鐵公司的打手(WP:OWN:「對於別人的編輯,公開或暗示地指出自己有權審查過才允許放上條目。」),在有可靠來源報導下唱淡港鐵公司在營運方面的不足之處,希望閣下可以解釋,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08 (UTC)[回复]
WP:NOTNEWSWP:IINFO。--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1日 (六) 16:25 (UTC)[回复]
非礼、升降机故障等偶发事件可能适合一时新闻或者与主题关联弱。但海怡半岛站的淹水事件看上去该保留,涉及地形、运营,并有后续报道[31]。--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8:07 (UTC)[回复]
上面提及的事情似乎关注度非常有限,非礼等事件与地铁站关系也不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9:04 (UTC)[回复]
然而海怡半岛站的淹水事故是有后续报道吧?----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01:47 (UTC)[回复]
相關的結構問題本人早於其結構章節有所提及,但如果該站的漏水及水浸情況頻生的話,本人亦會考慮另開章節提及。--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2日 (日) 07:06 (UTC)[回复]
過往曾有用戶主張「所有事必然有人關注」的觀念,較常收錄一些性質較為普通(如搶刧案、傷人案等)的事件內容,而目前該用戶已因履次添加侵權內容(直接拷貝報章內容收錄於維基百科並不予以修改說法)而被封禁;而過度收錄事件內容亦容易導致條目繁複瑣碎的問題,故除非相關條目的事件性質嚴重(如發生於車站的嚴重事故、涉及他人身亡(註:東鐵綫車站的跳軌事故為較頻生的情況,故相關內容最好於其路綫條目提及。)等。)均可保留外,否則不建議收錄。--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2日 (日) 07:25 (UTC)[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大圍站「清潔工」本身是爭議人物;而杏花邨站的跪頸事件的行為就連警察也不能做,相關行為與美國的”I can’t brave”事件類近,來源應該有提及到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回复]
兩宗事件僅為單一事件,再者雖事發地點位於車站卻與車站的關聯不大,其關注度亦相當有限,故不建議繼續收錄。--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2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 閣下會怎樣量度車站的關聯度及關注度? 是否有客觀標準 (如搜尋次數), 還是以閣下的主觀感覺認為一件事是否有關注度?--Acidrain1016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2:16 (UTC)[回复]
本人已在較上方留言表示相關方針,若有不明請檢閱。--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3日 (一) 02:29 (UTC)[回复]
每次這些愛好者內容出問題都反映兩件事:
  1. 該類條目的部分編者往往毫不篩選內容,只要有關就全部塞進條目,根本不關心讀者在該條目會尋找什麼資訊;
  2. 站內外不論是該主題愛好者還是異議者,都很愛隨意把對方抹黑成打手。現在竟然有用戶還將站內外這些肆意毫無實質證據的誹謗指控美化成「合理懷疑」,實屬荒謬。
倒是必須指出,上列有部分新聞我是認為是過度刪除,但好一部分都是缺乏收錄價值的純粹列出新聞。以下是對上列被刪除的內容是否適合收錄的分析:
延伸內容
  • 東鐵綫
    • 1991年6月大埔滘電纜折斷事故:缺乏來源,缺乏影響時長。若有來源且影響(復修)時間長,自然有收錄的需要。
    • 1995年12月白石角電纜支架裂痕事故:缺乏影響時長。若影響(復修)時間長,自然有收錄的需要。
    • 1996年8月上水站信號系統失靈:不應分列,而是應併入東鐵綫歷史部分,改寫成東鐵綫獲更換訊號系統傳輸模式的前因後果。還有,光纖電纜是什麼鬼謬誤翻譯,怎麽把cable翻成「電纜」?(不是站內的問題)
    • 2005年12月車底機件裂縫問題:影響最少半個月的服務,有充足重要性去收錄,應予以恢復。
  • 九龍塘站 (香港)
    • 月台助理染腦膜炎命危:沒有查到是跟車站有關,根本不應該收錄。
    • 車站大堂/月台增設多部有爭議企業的閉路電視:涉及車站本身(有密切關聯),收錄在這個條目算是合適。
  • 大圍站
    • 車站查票率高:與站務管理有密切關聯,可收錄。
    • 清潔工默站抗議被警員截查:與管理有密切關聯的抗議事件,但與大圍站關聯不大,就算收錄也顯然不適合在車站條目收錄。
    • 快餐店起火 煙攻月台:與車站關聯不密切,且影響算小,沒收錄價值。
  • 觀塘站
    • 中國好聲音香港區冠軍於出入口行人天橋演唱時被阻止:涉及車站界限的爭議,可算是有密切關聯,該收錄。
  • 尖沙咀站
    • 抗議每年加票價:年經事件,與尖沙咀站本身關聯不大,收錄在車站條目並非讀者會有意去該條目找的資訊。
    • 尖沙咀站「單程票售票機」冒煙:無人受傷、毋須疏散、單一事件,有什麼收錄的意義?
    • 尖沙咀站A1出口改建地盤發生工業意外:視情況收錄。
    • 多宗非禮:視情況聚作一段撰寫,或不收錄。除非有來源將非禮案成因能拉到尖沙咀站的某些情況(如擁擠),則可全段收錄。
    • 站內便溺:跟尖沙咀站無關,不適合收錄在該條目。
    • 車站內扶手電梯損毀:無人受傷,也是單一事件,有什麼收錄的意義?
    • 車站其中一部扶手電梯在運行期間其多級梯級突然碰撞拱起且損毀(來源:東方日報)
  • 深水埗站
    • 女警開槍制服持鎅刀男子:與車站無關聯(並非針對車站的襲擊),不適合收錄在條目當中。也不會任何一條路上發生這類事件都要將新聞收錄在道路條目中吧?
  • 堅尼地城站
    • 塗鴉惡搞港鐵 數小時內被清理:幾乎無影響,且並非針對車站本身,而是對港鐵公司的抗議,收錄在車站條目並非讀者會有意去該條目找的資訊。
    • 站名書法題字爭議:為何刪?
  • 西營盤站
    • 西營盤站仍在興建期間,連續有兩名工人在地盤工作後出現登革熱症狀:難說,但登革熱這個並非地盤本身specific的內容(不像任何其他建築地盤的意外),不認為適合收錄。
    • 乘客於西營盤站近B出口使用八達通入閘後,被港鐵職員指未付車資進入付費區:難說,這個我評斷不了。
    • 2016年反釋法遊行,港鐵列車不停西營盤站車站:關閉整個車站,為何不收錄?
    • 車站C出口站外的其中一部升降機故障:miniscule的影響,不該收錄。
  • 灣仔站 (香港)
    • 有劫匪於灣仔站內,被數名内地籍人士搶去謝的96萬現金:同上其他事件,非針對車站,不該收錄於此。又不是港鐵的安保問題。
    • 幕門無法正常打開,乘客打開緊急出口斜道走進路軌範圍:涉及車站/列車安全問題,不知為何刪除。
  • 杏花邨站
    • 精神病男子被壓頸和傷人:實質涉及職員執法問題及有人受傷事件,當然適合收錄,為何刪除?
  • 利東站
    • 「顧客服務主任」駕駛列車開錯車門:這事為何值得收錄?
    • 南港島綫正式通車後第二日利東站有架空電纜供電故障導致服務嚴重受阻:20分鐘的事故兼無人傷,毫無收錄必要。
  • 海怡半島站
    • 路面淡水管爆裂,積水流進車站影響服務:影響事件尚短,不該在維基百科記錄。在站外其他站點的完整事故記錄更合適。
--西 2024年9月23日 (一) 05:35 (UTC)[回复]
某程度上,建立專屬港鐵相關條目的格式手冊是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格式手冊最能有效反映大規模共識。這個或許需要閣下與黑色怪物商議,清楚說明哪些事件可以收錄,哪些不能。坦白說,現正商議的WP:OWN提案是為了黑色怪物度身訂造。例如「本人亦會考慮另開章節提及。」「非官方資訊」等佔領條目主導權的語句將會禁止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33 (UTC)[回复]
以上的例子中有不少實際不僅會發生於港鐵站,諸如疫病、罪案、設施損壞……那些都是任何一種公眾場所也會發生的事情,例如快樂蜂記述某新冠患者曾經光顧、關閘總站記述某次毆打事件、塔石廣場記述某次飾板鬆脫……都不是很合適,很明顯就不是港鐵獨有的問題,就算真的要完善也應該是擴充Wikipedia:關注度 (事件)#刪除外的替代方案(此節規管「在現有的條目中介紹事件」)。簡單說一下我的判斷準則:事件本身對於相關場所的發展歷程有多大的影響?如果有相當程度的,多數會收錄,否則多數不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9月23日 (一) 14:20 (UTC)[回复]
這些不是瑣碎內容嗎?我之前寫學校村一見到「學校村學生齊參加升旗禮」、慣例的開學日加強警方人手這類的報導一概不收。開學日交通狀況除首年首次運行外不會寫。
謀殺案或自殺案除真的改變車站結構設施或人手安排外不應該寫進車站。--S叔 2024年9月23日 (一) 14:44 (UTC)[回复]
我大体支持@Cdip150的论述。
我给标准的话,那就是:如果这件事关注度中等,而这个地方如果只是在这件事情上作为一个场所,而不是事件重要的核心元素,那就不收。
此外,如果关注度很高,如郑捷事件伊藤博文遇刺案,那也可以收;
而如果虽然和站点直接相关但关注度极低,如以上提及的查票或者普通设备故障,那也不能收。--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51 (UTC)[回复]
就我的观点来说,其实也就是上述郑捷事件或伊藤博文遇刺案这种类型的才值得收入。--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52 (UTC)[回复]
@Cdip150、@The Puki desu:問題是,@DarkWizardCody根本說不出移除準則及理據,又沒有把準則達成共識,那把尺只在放他心裏邊,他把他認為「不重要」全刪了,這個先讓人頭痛的原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21 (UTC)[回复]
他这样做是他不对,不过我个人认为他删去的内容的确应该移除就是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27 (UTC)[回复]
但是诸如配音内容这种中国大陆代理有公布的的内容却被他个人以主观以琐碎内容为由删除就感觉不合理。(类似于之前某部中国大陆电影中关于鸭子特别出演的资讯被删除的争议)虽然个人认为无来源以及原创总结的配音资讯,同样不应该收入。----吃瓜群眾 2024年9月24日 (二) 14:01 (UTC)[回复]
現在正討論鐵路條目問題,還請閣下以事論事。--黑色怪物 2024年9月24日 (二) 23:53 (UTC)[回复]
1991年6月大埔滘電纜折斷事故來源,兼有數年內九廣鐵路嚴重事故整理[32]--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3:21 (UTC)[回复]
大致( ✓ )同意路西法人的逐一判斷。--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9:5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上提供了1991年6月大埔滘電纜折斷事故的新聞,影響時間是12小時,對當天交通看似頗大影響。你怎判斷?
@Acidrain1016@Cdip150@DarkWizardCody@Factrecordor@HK5201314@So47009@The Puki desu@YFdyh000@吃瓜群眾不如我們就以路西法人上述延伸內容的點列意見為基礎來確立初步共識,如同意就不用多說,如對某一點有異議就提出來,看看哪幾點是爭議大的,集中討論。--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5:47 (UTC)[回复]
問題是沒有來源。補上來源還能談。--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05:52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缺乏來源的1991年6月大埔滘電纜折斷事故已補來源了啊[33]。其他沒說缺乏來源。--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6:17 (UTC)[回复]
啊我沒看到那一則留言。半日的服務停頓加眾多混亂情況當然值得收錄。--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06:41 (UTC)[回复]
(+)支持:長遠應訂立關注度(事件),避免主觀性回退重要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8:08 (UTC)[回复]
不過短期內較希望建立 港鐵公司管理爭議 或同類型條目,畢竟絕大部份事件也是管理上的不足所導致的。而且可以統一收錄其他業務,如MTR MALL + MTR PROPERTY 這兩個品牌的爭議,如康城打穿主力牆及大圍躝方事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8:14 (UTC)[回复]
維基的關注度是用來判斷該事物有否成獨立條目的價值,不是判斷條目中某些內容的去留吧。範圍越大,取得共識越困難,不智。現在應尋求在指引加入更具體的準則及事例,我想就算修訂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中的WP:NOTNEWSWP:NOTIINFO等,也是範圍很大,最好是在格式手冊看看有沒有適合的部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0:49 (UTC)[回复]
以此事件作例,我想看看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WP:V引入en:WP:ONUS可以如何實施。@0xDeadbeef--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13:37 (UTC)[回复]

Wikipedia:优良条目/2024年10月1日

我認為Wikipedia:优良条目/2024年10月1日杜嘉祺)被刪去太多內容,相較於其他在首頁展示的優良條目,現時的篇幅太短了,而且相片也被移除,顯得條目相當單薄,最低限度應補回「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期間,滙控在2020年至2023年間罕有地暫停定期派發季度股息,一度引起很多股東不滿。」這一句,敬請明鑒。--ClitheringMMXXIV 2024年9月30日 (一) 05:52 (UTC)[回复]

@Clithering不對吧,這部分纔是瑣碎資訊。不如補回其任職經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30日 (一) 15:58 (UTC)[回复]
杜嘉祺在滙控主席任內一度停派股息,持續數年,相信是其任內數一數二的頭等大事,個人認為並不屬於「瑣碎資訊」。另外,是否有規定人物傳記類條目登上首頁時,只可放人物肖像?可否使用條目內展示的自由版權圖片?--ClitheringMMXXIV 2024年9月30日 (一) 18:22 (UTC)[回复]
難不成停派股息幾年比任職經歷重要?我覺得很難解釋。至於圖片問題,感覺沒什麼規定,您應該可以問問刪除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日 (二) 11:49 (UTC)[回复]
由於已過了大半天,我就不再對這次的維基百科審查(Wikipedian censorship)作進一步堅持,但仍歡迎各位發表意見。--ClitheringMMXXIV 2024年10月1日 (二) 12:28 (UTC)[回复]
我剛剛看了一下圖片,是其任職銀行某棟建築,我覺得關係不大,取消圖片並非不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日 (二) 15:21 (UTC)[回复]
@Ericliu1912抱歉事忙沒看到這討論。本人認為您可能對投資或者香港社會不夠熟悉而認為停派股息的重要性「很難解釋」。至少對香港人來說,匯豐銀行幾乎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甚至持有匯豐控股股票也是當中不少人在某個人生階段會做的事。匯豐停派股息對香港絕對是大事,而對本人剛才提到的香港人而言,此事理所當然是作出此決定的人(即杜嘉祺)最為人所知的事蹟。不過導言是可以寫得再中立一些,例如「另外,杜氏領導下的匯控曾於2020年至2023年間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而多次停發股息,引起投資者不滿,股價亦因此受到衝擊
另外(...) 吐槽一下:其實該條目內文並沒有怎樣交代「股東不滿」。本人只找到「事後杜嘉祺需要親自致電滙控主要投資者解釋有關決定」和「滙控停派季度股息的決定導致其股價受到衝擊,在香港交易所的股價由疫情前的2019年高見每股60港元以上,跌至2020年9月最低報每股28.2港元」兩句有些關係,而且後句的來源是股價圖。假如給苛刻一些的維基人看到,搞不好會嚷重審……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4日 (五) 16:42 (UTC)[回复]
您好Patrickov,謝謝您的意見,原先希望盡量保持條目精簡而沒有很深入交代所有內容。參考您的意見後,我已在條目內略為增加篇幅交代更多有關滙控暫停派息的歷史;至於滙控股價由某個高位跌至某個低位,我認為以股價圖作出處是合宜的。--ClitheringMMXXIV 2024年10月13日 (日) 15:47 (UTC)[回复]

資料庫問題

大關山南星,來自中國的資料庫稱這是台灣特有種,可是不管是世界植物在線還是台灣的中央研究院都未有此植物之紀錄。

另,Category:臺灣特有植物中這類問題層出不窮,請問該如何解決--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5:19 (UTC)[回复]

國立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說大關山南星是長行天南星的異名,但《中國高等植物資料庫全庫》連異名都不一樣到底是怎樣--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5:27 (UTC)[回复]
然後基隆南星是长行天南星的變種,那個資料庫也太爛了吧--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5:41 (UTC)[回复]
那个数据库是精简信息后的三手来源,需要查证根据,既那个“所在卷册”。《中国植物志》 第13(2)卷 (1979) >> 187页 PDF >> 大关山南星 Arisaema biradiatifolium、“Arisaema biradiatifolium Kitam. 注:是错误拼写,正确名称是:一把伞南星 Arisaema erubescens”。“一把伞南星 俗名:洱海南星、溪南山南星、台南星、基隆南星、短柄南星、大关山南星”--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7:39 (UTC)[回复]
我很好奇為甚麼當年會有人直接拿bot引用然後創了一堆有問題的條目--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16 (UTC)[回复]
条目数大跃进--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7:07 (UTC)[回复]
現在幾乎隨便點一個簡體字的台灣特有種條目都會出問題欸--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1:31 (UTC)[回复]
來源引用舊版臺灣物種名錄{{TaiBNET}}都會指向無效URL,因為新版臺灣物種名錄該使用{{TaiCOL}},而兩者id不同,必須手動修復id。--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9:00 (UTC)[回复]
当年用的数据库也是灌完了条目后才逐渐发现错误挺多的,现在的几个中文物种资料库数据质量好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05 (UTC)[回复]

臺灣歌手鳳飛飛大量專輯條目提報關注度不足

Category:自2024年10月主題關注度不足的條目出現大量臺灣歌手鳳飛飛的專輯條目。未知有否臺灣維基人能跟進一下。似乎要看看有沒有一些專輯能從銷量認証及獎項着手。這樣一下子大量提報會讓尋找來源方面構成很大壓力,而且這些條目大部分屬於實體來源時代,不是隨便GOOGLE一下就能判斷,宜以專案形式給予合理時間處理及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5:33 (UTC)[回复]

@Morris TangFFFzzzaAhzhangSolomon203Ken1998225Kriz Ju克勞棣J7729林祐Sammypan--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5:48 (UTC)[回复]
這個條目我不參與,雖然我是台灣人沒錯,但鳳飛飛的歌除了掌聲響起我比較熟悉之外,她的專輯我不太熟--Ken1998225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1:24 (UTC)[回复]
我有兩個問題:(1)請問關注度是指需要非常多新聞等可靠資源來“佐證”這些專輯曾經發行過/大賣過的事實嗎?(2)請問現在是收到某用戶的大量投報嗎?會不會有惡意投報的可能性?--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6:53 (UTC)[回复]
@Factrecordor 請問是不是Special:差异/84528968這位用戶投報的呢?--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7:21 (UTC)[回复]
我沒有逐一查看,應該都是@糯米花提報吧。從Wikipedia:关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銷量是沒關係的,需達「有效介紹」。另一方面途徑是Wikipedia:關注度 (音樂)的獲得該地區受廣泛認同的音樂獎項或金唱片銷量認證。--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08 (UTC)[回复]
@Factrecordor 我已經盡量使用當年的報紙報導來佐證了,包括這些專輯的發行日期/資料/哪家唱片公司發行等資料,我都有引用,只是資料大多都是新加坡報紙的資料,如果還需要台灣報紙的資料才足夠的話,可能還需要在臉書向許多鳳迷們索取。另外,@糯米花已經回答我說他在批量提報關注度方面可能有所疏失,意外把有引用當年報紙的條目都一並提報,所以這方面可能需要提醒他一下。--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31 (UTC)[回复]
若能找到當年的報導的話,保留是沒有問題的。不過簡介、曲目、創作者等信息可能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可以考慮去維基學院記錄。--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36 (UTC)[回复]
@糯米花 個人認爲簡介、曲目、創作者是可以收錄的,因爲不只是鳳飛飛,其他台灣歌手,甚至香港歌手(梅艷芳等),海外歌手(ABBA等)的所有專輯都有這樣的形式被記錄在維基百科。而且一些比鳳飛飛、梅艷芳、ABBA等名氣更小的歌手也有這般詳細的記錄,所以這種資料應該是適合被保留的。不知道您爲什麽覺得不適合被維基百科收錄呢?--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06 (UTC)[回复]
其實個人是不太喜歡把這些寫上來的,有曲目清單列表足以,而記錄這首歌曲首次發行於哪裡,被誰翻唱過這樣的訊息可能太過詳細。不過這僅為個人觀點,也需要其他人討論,所以這個部分您可以有自己的理解。--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33 (UTC)[回复]
好的,明白--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20:22 (UTC)[回复]
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4/20#鳳飛飛金唱片第一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5:58 (UTC)[回复]
隨手試試搜尋來源[34][35][36][37]--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6:06 (UTC)[回复]
WP:NOTDIR,而且這些條目確實大多關注度不足,連鳳飛飛作品列表都該送存廢討論,遑論單一專輯。閣下上一篇留言提供的新聞我看起來就是「廣告新聞化」,新聞化的廣告會昇華成什麼呢?仍然是廣告!很遺憾我只能這樣說。-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0月10日 (四) 16:43 (UTC)[回复]
個人淺見,這些您所説的“廣告化新聞”大部分的用處並不在其内容,最大的用處是在判定專輯的出版日期。比如某報紙在某日報導出這張唱片已經發行了,就可以記載說這張專輯的發行日期為“某日”。--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6:56 (UTC)[回复]
根據我經驗,不認同這種程度應全部視為不能使用的來源,擔心這樣的話,所有演藝圈範疇條目將會陷入災難,尤其唱片評介那一種,究竟還有哪些當時報刊對音樂作品的專題介紹是可以用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36 (UTC)[回复]
個人認爲唱片評介的内容也不是全都不能用,只是能用的部分有限,比如出版日期、唱片公司資料、唱片編號、專輯名稱、專輯歌曲排序等等。--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33 (UTC)[回复]
新聞來源也僅只是說他出專輯了。鳳飛飛在受歡迎的年代大量出唱片,很多歌都是重唱再重錄,或者是翻唱,一年可以出到5張專輯,看歌單內容大概是這樣的方向,新歌加精選等等的,我認為除了得獎專輯外全部改為重定向,重定向好處是未來若真有好的來源就能立即重建。列表格式需要修改。--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0:52 (UTC)[回复]
鳳飛飛是往昔台灣當紅歌手,唱片賣雙白金、三白金,百萬以上發售量多有。只是此人全盛時期不是網路年代,以前媒體對這些專輯的新聞報導大都已經亡佚喪失,在台灣老一輩的人仍有對這些暢銷專輯的記憶。可惜這人的愛好者年齡層不是現在網路世代的維基百科用戶,沒有對這些專輯的回憶。既然找不到關注度依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就當作是時代的眼淚。--Znppo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03 (UTC)[回复]
看看能否找到銷量認証的來源。未知@Outlookxp、@Milkypine君對久遠的來源有否辦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7 (UTC)[回复]
我對來源的追求很低,基本上已經是有就好的程度,看看鬼島IFPI完美錯峰而且到現在都沒有呼吸。當然也不是每張專輯都該獨立成條,終究還是要看內容,再說只是基本資訊(跟專輯背面介紹長87%像的那種)有很難算得上有效介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1日 (五) 16:00 (UTC)[回复]
@Tisscherry至少報道的主題就是出唱片,提及了條目裡有什麼歌。當然,我不認為全部唱片都能有獨立條目,正如不一定每張唱片都能找到報道。--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1:44 (UTC)[回复]
線下報導應該還是有的,只是需要有人去翻資料庫。就關注度來說看有沒有得獎,所以除得獎的唱片外,其他先做重定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21 (UTC)[回复]
個人認爲根據得獎/不得獎來分類有所偏頗,因爲很多現在所認爲的大型獎項(比如金曲獎)都在鳳飛飛發片頻密的年代之後才開始舉辦。另外,在鳳飛飛頻密發片的年代也有一些現在來看是初出茅廬,但當時卻是具有指標性的獎項,比如金鼎獎、綜藝100銷售量獎項、電臺投選比賽、海外獎項等等,這些資料絕大部分都還沒被記載進條目裏面。另外,@提斯切里 鳳飛飛在錄音室專輯方面雖然有重唱再重錄的時候,不過此情況不常發生,除了70年代有2張完全重唱專輯之外,其餘數十張專輯都是全新專輯(有些全新專輯的部分歌曲是重複收錄之前專輯的歌曲或再收錄之前只在卡帶發表過的歌)。而且關注度依據絕大部分是找得到的(至少在報紙方面)。--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43 (UTC)[回复]
獲獎是符合NT:MUSIC,報紙報導符合NT:,只要條目符合任一標準就可被保留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50 (UTC)[回复]
個人認爲除了獲獎、報紙報導之外,還有銷售量也是一個當年唱片公司和歌手百家爭鳴的時候,大家都在極力爭取的重要標準。銷售量有時可以在IFPI等音樂組織的網站找到,但在IFPI成立之前發行的專輯,知道銷售量的途徑大概只有報紙、電臺或電視節目。請問這樣的來源有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嗎?如果有,或許不應該執行像提斯切里所説的"除了得獎專輯外全部改為重定向"。如果有誤請指正。--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57 (UTC)[回复]
作品至少登上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月、年商業排行榜或兩個周商業排行榜頭十名內,但登上同一組織或單位發佈榜單的不同類別不在此列。供您參考。若您有找到可靠來源的銷量排行榜,那便符合規定。--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00 (UTC)[回复]
鳳飛飛70年代出道初期其實是沒有(或極少,可能需要更仔細搜尋才知道)排行榜的攀比的,更多的是在報紙上報導”某某專輯銷售出XX萬張“。請問這樣的引用也算”可靠來源“,不一定非得要在銷售榜單的資料才算”可靠來源“對嗎?--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11 (UTC)[回复]
你可以試試台灣大型圖書館,尤其是私立大學前段的圖書館,不是中後段只單純開來收學費錢,沒在作硬體投資。以前我念書時,我那大學花了新台幣15億元剛蓋好圖書館,裡面有資料庫系統,還要換證件才能進去使用,我剛好有修一門人文課要用到幾十年前的資料,我就是靠那個系統去翻找幾十年前台灣報紙的簡報。總之,我給個路徑給你,你如果真想對那些歌曲條目作些什麼,可以斟酌參考。--Znppo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22 (UTC)[回复]
@Znppo 謝謝您提供途徑,但因爲我不是台灣人,所以想確認一下有沒有一些建議使用的台灣大型圖書館網站?可以讓大眾訪問到資料的網站會更好,像新加坡的NewspaperSG - NLB eResources可以訪問到絕大多數以前的新加坡報紙資料。--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28 (UTC)[回复]
抱歉,我缺乏這類的情報獲取知識。我使用這種資料庫都是線下,無法透過網際網路直連。看有沒有其他知道的人可以提供。--Znppo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5:38 (UTC)[回复]
國家圖書館永不落幕的.掌.聲.響.起以及國家圖書館典藏鳳飛飛黑膠唱片清單對於專輯關注度以及出版時間有參考價值。--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9:12 (UTC)[回复]
能找到來源的專輯就保留,找不到的就合併到專輯列表裡面。--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32 (UTC)[回复]
現在所見,有一些條目其實還是有來源的,應該保留。主要是身為一個鳳迷,我還是想這些條目都能保留,但要在那麼有限的時間內找一大堆來源出來,也是不容易的事......希望各位鳳迷和其他有心人看到這裡能幫幫忙,謝謝。--Will629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8:06 (UTC)[回复]
您好,我也是鳳迷,我會盡量幫忙。我主要會從加入新加坡報紙資料著手,希望其他台灣鳳迷能協助加入台灣可靠資料。--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20:27 (UTC)[回复]
不然這樣吧…能找到來源的先做改善,不過我不認為每張系列專輯都能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所說的條件,所以屆時仍有找不到來源的,或者缺乏來源的,那麼就看看是要合併處理或者重定向回母條目,再做探討。--薏仁將🍀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40 (UTC)[回复]
如果是缺乏或全無可靠來源的專輯,個人認為合併處理會更理想,不應該重定向回母條目,因為這些專輯都是確確實實存在的,網路上全都搜尋得到,只是缺乏可靠資訊而已。--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4:28 (UTC)[回复]
@FFFzzza感謝你為鳳姊付出!🙏--Will629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3:09 (UTC)[回复]
我不熟悉鳳飛飛。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有電子資源「鳳飛飛: 永不落幕的掌聲響起」,簡介道「台灣流行音樂集體記憶的帽子歌后鳳飛飛(1953.08.20 ─ 2012.01.03)女士在2012年1月3日辭世,自1972年發行第一張《祝你幸福》專輯唱片至2012年辭世,期間鳳飛飛所發行之個人專輯、合輯,包括黑膠唱片、CD與DVD超過百張。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網站特規劃專頁,集中展示本館的數位資料。」至少有個作品列表當之無愧。有以她為題的專門書籍,但其主條目也沒有引用過,這是中維演藝範疇條目常見的流弊。--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8:56 (UTC)[回复]
(!)意見:香港也未必不能幫忙。以鳳氏的活躍狀況而言,在香港舊報紙尋找《工商日報》、《華僑日報》等右派報紙可能會有收穫--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2日 (六) 06:10 (UTC)[回复]
因為鳳飛飛在當時中港澳台或東南亞國家還算蠻有一定的活躍度,所以所到之處都會有相關程度的報導內容,舊報紙報導內容的確可以有相當程度的幫助。--薏仁將🍀 2024年10月12日 (六) 07:24 (UTC)[回复]
這波Notability是@糯米花報的,他是一個新任巡查員,在他的用戶討論頁發現@FFFzzza建立的鳳飛飛 87(什麽樣的你)在報前已有舊報章來源及@Happyseeu所提出國家圖書館所製列表,但仍被報Notability,在這番討論開始後才撤回。在上文中,糯米花最初曾說簡介、曲目、創作者等信息可能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這樣令人詫異之話,足見他根本好少去看寫得好的音樂作品條目是甚麼模樣,也沒參考過WikiProject:音樂/專輯條目格式指導WikiProject:音樂/歌曲條目格式指導,後來才說是個人意見,若是普通人就罷了,但巡查員有這樣的個人意見實在教人憂心。另,瑣碎內容過多,和主題有否關注度沒關。不過之前我得到指導,巡查員的巡查權是用來在新頁面加已巡查標記,舊頁就和巡查員工作沒關,希望這位新上任巡查員多點進修,及別搞錯工作範圍。--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7:03 (UTC)[回复]
(~)補充:FFFzzza君那則條目的確是解讀上差異所致,因為先前該君撰寫的草稿很不容易透過舊報章雜誌的內容以佐證其關注度,也不容易轉換成正式條目,近日則發生被提列關注度問題而ping我,查看相關條目關注度內容並無相關問題於是我請該君聯繫懸掛模板的用戶(糯米花君)詢問相關問題,同時我也委請Tisscherry君協助該君進一步確認是否該條目關注度欠妥適,並且請他也加入此討論話題發表意見,嗣後糯米花君自行撤回其相關關注度模板並改懸掛瑣碎資訊需要清理的模板,每位維基人並非全能或者全領域皆知,我想對於一位尚在試用期間內的巡查員可以不用太過苛責,我想他並非故意的;但,適度的提點仍是需要的,這是為了使其做為一位巡查員必須要知道的事情,提點以便於他適度修正並且更精進自己,以避免產生不必要誤會與爭議,以上意見。--薏仁將🍀 2024年10月12日 (六) 07:41 (UTC)[回复]
例如草根歌謠 鳳飛飛專輯(一),像這樣就不用建立了,重定向回主條目,是一種保留方式而不是刪除,搜尋的時候還是可以查到,對主條目能見度也是好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8:17 (UTC)[回复]
請問您所謂的主條目是鳳飛飛,還是鳳飛飛作品列表?-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0月12日 (六) 08:24 (UTC)[回复]
鳳飛飛作品列表。我覺得應該要值得一個特色列表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9:19 (UTC)[回复]
但那個列表似乎也需待改善維護…但不可否認,那個列表也有存在的理由對吧?--薏仁將🍀 2024年10月12日 (六) 09:22 (UTC)[回复]
列表要保留,我的意思是能否參閱比照特色列表,比如宇多田光影像作品列表華僑晚報十大歌星金駱駝獎音乐唱片销售认证列表,用這個標準參考整理。如果現在就能討論出共識,那就先直接重定向不用等存廢討論,接著看參閱哪個合適的特色列表當作樣板,作為整理鳳飛飛作品列表的標準。--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9:47 (UTC)[回复]
順道說說,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1:06 (UTC)[回复]
@Factrecordor 若有機會我會建立,這部電影的相關資料連台灣來源都很容易得到,但需要等到我處理完這次大量專輯關注度不足的問題之後--FFFzzza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5:42 (UTC)[回复]
個人工作確有疏失,十分抱歉,感謝提點。--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0:11 (UTC)[回复]
是次風波讓敝人深切感受到自身水平的不足。敝人已辭去巡查員一職。向社群諸位致歉。--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8:35 (UTC)[回复]

大愛電視劇條目的關注度及宣傳

大愛電視劇,有IP於討論頁留言,我沒有很理解這方面只是一知半解,隨點幾個,打怪任務搜尋者有一些偏愛好者內容不過還可以,冬菊,沒問題!看起來大量紅連以及製作團隊全列出了,在光裏的人播出中但Google沒有更新消息,想麻煩熟悉電視劇方面的維基人協助確認。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9:34 (UTC)[回复]

幾乎都是由IP主編輯的條目。--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0:03 (UTC)[回复]
最後所提及的大愛單元劇那個前導影片、花絮、製作團隊名單,基本應該可以算瑣碎章節與愛好者內容及原創行為了,可以先移除再到條目討論區說明移除原因,不過這也是個人看法。--薏仁將🍀 2024年10月12日 (六) 10:44 (UTC)[回复]
編號001-300的戲劇頁面很多都有關注度或Google不到資訊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違反兩岸四地用語

幾乎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例:中國—塞爾維亞關係中國—俄羅斯關係)名稱均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58 (UTC

直接移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XX關係"即可。--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05:08 (UTC)[回复]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會不會違反甚麼維基百科的規定或某種共識?--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2 (UTC)[回复]
@Happyseeu中國—俄羅斯關係本身已經是重定向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7 (UTC)[回复]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回复]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回复]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回复]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回复]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4 (UTC)[回复]
(~)補充:各位維基人是否有處理過相同的情況,關於條目名稱違反兩岸四地用語?我在互助客棧開始此話題的目的是解決此問題,請問各位維基人有甚麼解決方案嗎?--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7:00 (UTC)[回复]
我是覺得除少數條目外(如中華民國建立前即與中國有外交關係者,應保留綜述標題),全部移動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中立原則),並將「中國—某國關係」重新導向之(兼顧常用名稱原則),會是較好的折衷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48 (UTC)[回复]
(+)支持--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1 (UTC)[回复]
(+)支持 --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6:11 (UTC)[回复]
不過必須提醒,此議題茲事體大,過去有多次相關討論,故建議等待社群廣泛意見,切勿操之武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8 (UTC)[回复]
謝謝您:感謝閣下的提醒,敝人持相同意見,也在等待更多維基人參與討論。--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3 (UTC)[回复]
(-)強烈反对--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8:29 (UTC)[回复]
這不是投票:@逐风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回复]
我反对将带“中国”的名称重定向至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条目名,比如将“中国—俄罗斯关系”重定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关系”,以及将“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定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这种做法,也反对将带“中国”的名称改成单纯的消歧义页面。在此前的讨论中我已经多次表达过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回复]
(?)疑問:閣下提出了什麼樣的方案?請問是否有相關討論的存檔?--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10:32 (UTC)[回复]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就事實而言,乃進行中而尚未結束;又中國歷史,共為雙方政體所繼承,故外交史部分,本應均同開列,非單置於其中一方。綜觀現行條目配置,多有重大問題,應一併檢討。若有需要,本人願嘗試就多種情況撰寫範例,以供社群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8 (UTC)[回复]
是否分割成不同條目取決於內容多寡。1949年以後,由於「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不可能同時與某國建交,兩岸對某國的官方關係沒有時間上的重合,因此某國轉變外交承認的時間點是一個自然的關係劃分界限。以英國為例,「中英關係」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英國的關係,例如香港主權轉移(清朝割讓、民國試圖收回、共和國收回)與英國對藏政策在此框架下可以完整顯示歷史脈絡。1950年以後,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是非官方的,與香港、西藏無關,除了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英關係」。因此「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若有大量內容,可以拆分成「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11-1950)」、「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50至今)」。
以俄羅斯聯邦為例,俄羅斯聯邦從未承認中華民國,雙方關係始終是非官方的;而PRC始終與俄羅斯聯邦保持官方關係。我主張分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以及「中華民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反映關係性質的不同。中俄關係則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從俄羅斯帝國至今」的關係,包括雙方多次劃界與俄國侵佔中國領土的過程,完整顯示俄國侵略中國的歷史脈絡。
對於與小國的關係,如果內容不多,可以合併成一個條目。--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40 (UTC)[回复]
(+)傾向支持:閣下對於簡稱的提案敝人贊同,這樣可以避開爭議較大的到底重新導向到哪個中國。--lauid 2024年10月18日 (五) 00:18 (UTC)[回复]
個人主要意見即是,就諸多「中共建政」以後方獨立之國家,尚無必用「中國—某國關係」為主的道理,應正常按兩岸標題對等拆分。至於「中國—某國關係」標題,個人當然較屬意平等消歧義,但鑑於「中共」政權在國際上居上風之現實,予以重新導向乃為一種折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8日 (五) 01:54 (UTC)[回复]
(!)意見:基於全球視野,中X關係,不是也能指中非—XXX國關係。例如上面的中俄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英语Central African Republic–Russia relations。我覺得不只是兩地用詞問題,而是本身就存在歧義。--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05:29 (UTC)[回复]
你不是第一位提這事的人,我之前已經在客棧提過這事好幾次了,你也可以參見WT: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存檔的先前討論。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3 (UTC)[回复]
有“中非共和国-俄罗斯关系”被称作“中俄关系”的用例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4 (UTC)[回复]
其实我只在八炯的频道见到他称“中非”略称“中”(纯属他的挖苦,并非认真的做法),一般,在中文圈,“中俄(或‘俄中’)关系”应该都指“中国与俄罗斯关系”,这个涉及WP:命名常规#易於識別了。--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好像不算題外話):先不論簡稱的問題,目前帶有「中國」(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關係條目閣下作何感想?
重新導向方案?單獨列出(中國與某國關係條目作為歷史介紹的條目)方案?消歧義頁面方案?或閣下有新提案?-- lauid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上面討論提出的觀點,並沒有超過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国际关系)#兩國關係條目命名提及的情況,具體處理上我沒有補充。
我只對縮寫存在潛在的歧義提出意見,是否作為主頁面另說,消歧義頁的處理已經有了(中蘇關係 (消歧義))。退一步,我們可以頁討論「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縮寫為「中俄關係」屬於消歧義提到的「部分題目相符」情況。中蘇關係的消歧義,「蘇」既然可以指蘇丹、蘇聯、蘇里南,「中」為何只局限於RPC和ROC。--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7:06 (UTC)[回复]
因為外國國名於中文多可隨意簡稱,自有重複可能;然中文語境幾根本不用「中」簡稱中非,此見諸可靠來源。故純粹以「中」可能指代中非而要求予以全面消歧義者,乃屬無理取鬧。其他理由,則另作他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9 (UTC)[回复]

提议首页版块图片添加文字

首页「历史上的今天」、「你知道吗」、「新闻动态」中的图片下无文字标识(caption),很多时候可能需要搜索一番才能确定图片中介绍的是什么,看了英维首页en:Main Page均添加了图片,技术上不存在问题。--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06:06 (UTC)[回复]

能不能訂出個規矩,方便往後開放大家自由按格式添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49 (UTC)[回复]
@Ericliu1912 像新聞動態(ITN),僅需要將目前的語法([[File:Han Kang - 2017 (cropped).png|90px|right|韓江]] )替換成模板en:Template:Main page image/ITN,見en:Template:In the news。要先從英維導入模板。圖片下方的空白正合適填寫文字標識。文字方面,中日韓越可以寫全名,歐美等感覺常用姓氏即可。--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0:51 (UTC)[回复]
使用圖片模板的ITN(新聞動態)沙盒版見Template:Itn/sandbox (84584698)。DYK(你知道嗎?)版塊,Template:Dyk/auto需要增加caption參數。OTD(歷史上的今天),模板Template:Otd/format需要增加caption參數。還是需要點技術,可能要挪到技術版塊。--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5:56 (UTC)[回复]

Category:越共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我剛創立日本動畫條目「雖然我是注定沒落的貴族,閒來無事只好來深究魔法」被移動到沒有中間逗號,中間空一格的新名稱

白起相關戰役被一名使用者忽然進行大量改寫,勞煩具有相關知識之維基人幫忙確認真偽

白起相關戰役被Philip zg忽然加入大量內容,但我對該時期沒啥暸解,還請對該時期有一定理解的維基人幫忙檢查--Waylon1104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33 (UTC)[回复]

(※)注意:根据讨论递进机制试行案,请先在条目讨论页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56 (UTC)[回复]
@自由雨日方才看了一下Special:用户贡献/Philip zg,受影響的條目似乎已經橫跨多個主題,因此在VPD發起討論應該是合適的。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回复]

臺灣特有植物的正確學名

@Kanshui0943YFdyh000臺灣特有植物正確學名在《臺灣物種名錄》、Plants of the World online、World Flora Online不同時,該選擇哪一個用在條目首段?我遇到不只一個例子。以杉形马尾杉為例,POWOWFO說正確學名是Huperzia cunninghamioides,而臺灣物種名錄物種學名管理工具說正確學名是Phlegmariurus cunninghamioides,三者都將另一個名稱列為同物異名。該選擇哪一個?--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0 (UTC)[回复]

小葉石薯為例,POWOWFO說正確學名是Gonostegia parvifolia,而臺灣物種名錄說是Gonostegia matsudae--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0月19日 (六) 00:43 (UTC)[回复]

電影《邪Mall》的編輯

應否把「慕尼黑快鐵」及其下分類全部移動?

本人發現Category:德國城市快鐵之下的各分類皆以「城市快鐵」稱呼S-Bahn。Category:慕尼黑城市快鐵雖然曾經存在,但隨即被移動到Category:慕尼黑快鐵。本人應該把該分類及其下的所有子分類和相關頁面都統一命名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16:38 (UTC)[回复]

由於創建有關分類的用戶@暖城2016-02-05直至昨天仍有編輯,特此告知。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9日 (六) 16:42 (UTC)[回复]
@Patrickov分類名稱剛才已經處理了,畢竟我們現在有分类命名一致性的規定。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0日 (日) 01:11 (UTC)[回复]
更新:條目名稱、模板名稱與連入也處理好了。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0日 (日) 01:46 (UTC)[回复]
@Sanmosa謝謝,看來本人真的需要從頭到尾溫習一遍方針指引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09:14 (UTC)[回复]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背景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official Chinese version)

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

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回复]

(+)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回复]
(!)意見: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回复]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回复]
(&)建議&(~)補充
  •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回复]
@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回复]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KKBOX科科世界
  2.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九廣鐵路公司),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等)。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回复]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回复]

其他

仲裁委员会的选举

今天看到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結果及仲裁方針草案下早有公示过的仲裁委员会试行方案。在其之后仍有讨论关于是否有解任管理员的权力问题,但目前本人认为细节基本商榷的差不多了。目前唯一一个剩下的需要形成共识的事情就是在试行期间仲裁委员会需要多少支持率才能上任。定下这个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了。那么这下面先讨论支持率的问题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38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支持率只需要50%就够了。首先考虑到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需要社群高度信任的职务,在考量一人是否符合成为仲裁委员会的标准明显要比管理员的标准要高,于是反对的比率肯定会比管理员更高。本人希望中维能够选举出来第一届委员会,于是希望50%,这样既获取majority的支持(超过一半的人支持)也能给仲裁委员会给一个好的起点。(注:英维是采取60%以上可以任职委员会两年的机制,但因为这次试行所有人都是一年,故偏向50%。--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44 (UTC)[回复]
抄錄前一階段討論情況:
  • 基本同意授予仲裁委員會委員「已刪除內容」、「非公開過濾器」、「IP信息」、「啟用雙因素驗證」等權限,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授予「查閱全站未受監視頁面」、「創建短連結」、「查看当前转码活动的信息」、「查看标题黑名单日志」等權限;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限制仲裁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既有職能外行使職權;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委員(至少第一任期)選舉採相對多數(百分之五十)當選制;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是否按支持率多寡區分當選任期(如百分之五十以上為一年、百分之六十以上為兩年);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件,係經調查確認存在操守違規事實後,方轉交社群決議是否除權;
    • 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如何區別或取捨仲裁委員會與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 基本同意仲裁委員會有權拒絕受理案件。
似乎第一屆確實不需要區分任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05:45 (UTC)[回复]
哎,当时的讨论有点久远,所以应该是不需要讨论支持率了?那我觉得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事宜。RFC先删掉,之后写点时间相关的内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6:19 (UTC)[回复]
但似乎還有若干職權問題必須商榷?要擱置也不是不行(仲裁委員會現有職權不少,也夠行使一整屆了吧?),但似乎想要快速推動仲委會設置提案者,目標都是希望該會介入(調查)管理人員解任,那就又不適合擱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日 (五) 13:23 (UTC)[回复]
我选择先搁置管理人员解任问题是因为要是先选出来一批人,这一批人可以帮忙推动共识,也就是说在委员会成立之后再对于管理人员解任的事情帮忙推动共识。既然他们都选上了,他们来推动讨论、邀请社群成员来发表意见来形成共识个人觉得更合适--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2 (UTC)[回复]
(!)意見:對於「尚未有明確共識決定如何區別或取捨仲裁委員會與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1.若用戶未申請仲裁,自然可直接發起罷免解任。
2.若用戶申請仲裁,委員會決議不解任管理員,則社群在一段限制時間內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該段時間可議,比如半年、兩年等);當該段限制時間過後,社群若以同一事由再次發起罷免,須出具自前次仲裁後出現的新事證(也就是新糾紛事件的時間點或所出具的證明實際發生在前一次仲裁後)。
3.若用戶申請仲裁,社群或相關用戶對委員會的決議不滿,可將委員會的決議,在具備可明確、合理、一般人所具智識即可辨識之理據或事證的前提下,向基金會投訴(也就是仲裁極其離譜,而如何為「極其離譜」,或可討論)。
4.若用戶申請仲裁,社群或相關用戶對委員會的決議不滿,可將委員會的決議發起公投,獲特定支持比率的情況下推翻。公投結果須具備數個條件方可具效力,如:不滿意仲裁結果的當事相關用戶須參與聯署(明言自願放棄表態或投票者除外);總有效票須佔當時社群具投票資格用戶總數的相當比例(比如至少四分之一);公投結果出爐起一段限制時間內(該段時間可議,比如半年、兩年等),不得就同一事項再發起公投;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諸如此類。
5.若委員會決議遭推翻,社群自可再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惟為避免仲裁程序遭濫用或社群無謂虛耗空轉,社群在委員會決議正常生效、用戶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原限制時段的二分之一期間內不得以同一事由發起罷免(該段時間可議,參見第2點,比如原本是半年或兩年不能再發起罷免,這種情況下須在三個月或一年後才可再發起罷免,但不須額外出具同一罷免事由的新事證)。
6.委員會決議遭推翻後,其仲裁結果之效力即自公投結果確認起解除;委員會決議遭推翻前,其仲裁結果之效力視為有效。
個人路過隨想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21:37 (UTC)[回复]
鉴于目前的闹剧,我不认为社群会信任仲裁委员会。--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05:57 (UTC)[回复]
同上,強烈反對以此次RFDA為由立即推動仲裁委員會上馬,社群有權就必須商榷的若干職權問題進行更加深入的討論。--🎋🎍 2024年8月3日 (六) 11:50 (UTC)[回复]
首先,我并没有“以此次rfda为由”,而只是有人提到“若已有仲裁委员会,则可能此事处理能够更加妥当”的想法而选择推动。选择推动委员会选举,并不是代表不讨论职权问题,但是,早已为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形成共识(其并不包含对于管理人员除权相关的事宜),则说明社群已有仲裁委员会上任的基础共识,所以我个人觉得你反对的理由无法站住脚的,欢迎你提出另外的理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42 (UTC)[回复]
你可以解释一下这两者(目前的闹剧、社群对于仲裁委员会的信任)之间的关系。顺便,若是你自己表达不信任无妨,但请不要代替社群说话。--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34 (UTC)[回复]
一个RFDA案就已经出现某人或某些人(无法确定是不是WMLO)发送拉票(或伪装成拉票)的邮件,意图使RFDA通过或不通过。如果为解决RFDA而急于成立的仲裁委员会,难以想象是否会有更多对仲裁委员候选人的拉票(或伪装成拉票)的邮件试图让人当选或不当选。--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4:07 (UTC)[回复]
是的,所以我觉得先完善仲裁委员会的选举流程以杜绝不公平情况,然后再在这群人获得社群各方信任的情况下推动共识,是比较好的做法。至于急不急的问题,看社群可以搁置多久。我觉得久一点并无太大问题,毕竟一套完善的流程建立起来之后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碟之舞📀💿 2024年8月3日 (六) 14:17 (UTC)[回复]
不要稻草人,我在这里讨论筹办选举又不是为了解决RFDA而急于成立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19 (UTC)[回复]
不过这里要澄清一下就是我确实有在主群说过「在选出仲裁委员会再来调查」这一说法,实际上在我后来想过之后不现实,因为成立仲裁委员会之后估计RFDA案没有什么可调查的了。因此此次提出完全就是为了流程上继续推进而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21 (UTC)[回复]
同樣支持50%。至於相關權限等問題,個人認為仍須回歸社群如何看待此權限及信任程度,如果目前的確認程度已經不需釐清所有細節,個人現無意見。--Kriz Ju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3:38 (UTC)[回复]
我提議採取管理人員任期制,管理人員有一定年限,不要一直「無限上綱」。因為中文維基百科與英文維基百科比起來,管理人員似乎有點專權化。而英文維基百科則是比較海納百川的態度。--華夏戰士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43 (UTC)[回复]
引入管理员任期制,到期必须重选系常年提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17:11 (UTC)[回复]
現行條文規定,管理員逾150日以上未曾做過在使用者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且通知發出逾30日後仍未有上述活動者應予解職,建議仲裁委員會亦應採用相同標準。但如遇有仲裁委員辭職,或因其他規定遭解任,而該屆仲委會之任期又尚未結束的情況,則仲裁委員職位空缺問題應如何處理?目前來看,似乎只能舉辦補選,不過我擔心這麼做會浪費額外的時間成本和人力資源。--Jiaweipan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2:01 (UTC)[回复]
沒有指定任期或複議的永續在位會有專制觀感,或者可考慮設立一個輪任名單包含可能適任的人員,如有委員出缺就可以較快遞補,亦容許之前卸任的委員在一段時間後再上任,至於進入輪任名單及遞補機制可以再論。--Uranus1781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5:43 (UTC)[回复]

七日已过,总结一下上方的讨论。目前参与讨论的用户基本同意(至少在第一届)选举中采取相对多数当选原则,并就选举结束后继续推动仲裁委员会相关共识上基本达成共识。就此,我提议在今年9月份展开管理员选举的同时举行第一届仲裁委员会选举,七日内若无人反对或反对意见已解决的话就进行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2日 (一) 11:36 (UTC)[回复]

在確定仲裁委員會權限及仲裁程序以前,選舉仲裁委員會委員沒有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2日 (一) 14:49 (UTC)[回复]
赞同。我们应该等到委员之权限得到确定之后再选举。--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2日 (一) 18:25 (UTC)[回复]
@Ericliu1912: Happy to talk about this off-wiki if you want. 首先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結果及仲裁方針草案WP:仲裁/方针已经通过公示,于是以下为已确定(有共识,被社群接受的方针)的仲裁委员会的职权:
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委託委員會處理以下事務:
  1. 在無法通過社群討論管理程序等常規流程解決的嚴重用戶衝突中擔任最高爭議解決機關,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
  2. 處理管理人員解任請求(自請者除外)及
  3. 處理仲裁裁決有關之封鎖及禁制申訴。
至于仲裁程序也在方针下「流程」的section已经定下,不知道有什么还需要确定的。而基本权限部分也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RfC:2024年2月定好。
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是仲裁委员是否可以经决定直接解任管理员,而这一小细节不应阻止我们选出委员会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2:51 (UTC)[回复]
不,管理员仲裁解任权(暂且这么叫它吧)关乎“處理管理人員解任請求”的实施形式,是先前讨论的焦点之一。在下相信社群对于“谁适合当选没有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仲裁委员”和“谁适合当选有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仲裁委员”这两个问题的看法是有差异的。管理员仲裁解任权问题未解决就举行选举,无异于认为这种差异可以忽略。窃以为,这种差异值得得到关注,如果在解决管理员仲裁解任权问题前就选举,就操之过急了。--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3日 (二) 07:13 (UTC)[回复]
@CopperSulfate我并不觉得属于操之过急,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循环依赖 (en:circular dependency)。比如说,在讨论委员会是否应当有仲裁解任权的时候,便有人以「社群不一定信任委员会而支持其有这样的权力」来反驳我个人认为应当拥有此权力的观点。但是呢,如果人已经选出来了,那么讨论委员会到底是否应当有这种权力则可以在以选出的人作为context。比如说如果我个人信任被选出来的人,我个人就会对于委员会有这种权力更放心。如果我个人不信任被选出来的人,我可能就不会希望委员会有这样的权力。
另外,根据之前的匿名问卷,貌似已有大概共识在「仲裁委员不应有仲裁解任权,而是调查查证报告给社群」这一观点,所以以「委员会在前期很有可能不会有直接解任管理员的权限」来选举是合理的。
你觉得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7:42 (UTC)[回复]
可以准备公示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1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8月26日 (一) 11:54 (UTC)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4 (UTC)[回复]
想問下不考慮技術原因,你們覺得選舉應該跟管理人員申請錯開還是一起辦?兩者性質畢竟不同,我當初提個「管理人員當然席位」還一直被打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11 (UTC)[回复]
另外連個具體流程都沒有出臺就公示,未免操之過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20:59 (UTC)[回复]
个人认为试运行为方便放在一起。仲裁系统成熟后应错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03:07 (UTC)[回复]
@0xDeadbeef(!)意見鉴于社群在仲裁解任问题上已有模糊的共识雏形,如果不给予新当选的仲裁委员“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话,我不反对尽早开始选举。--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9日 (一) 20:04 (UTC)[回复]
(?)異議:應先就選舉具體流程達成共識。另(?)疑問在「不需要考慮當選人有無權限決定管理員罷免」的情況下選出仲裁委員後,要進一步讓社群「信任他們能夠有權決定管理員罷免」豈不是更難?應先確定和細化「仲裁委員不應有仲裁解任權,而是調查查證報告給社群」的初步共識,這樣豈不更快。--🎋🎍 2024年8月20日 (二) 02:48 (UTC)[回复]
@Ericliu1912 @Newbamboo,那就与管理员选举相似,一周预讨论(与管理员选举同时进行),一周提名期(可自己提名也可由他人提名,每个候选人应提供自我介绍),两周意见期(可提问、讨论),两周投票期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5 (UTC)[回复]

公示通过。社群将会根据讨论得出的仲裁委员会职权和流程在今年9月举行第一届仲裁委员会成员选举。--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5 (UTC)[回复]


社群目前业已达成举行选举的共识,然在部分流程的细节仍未敲定。就此鄙人展开对选举相关工作的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用户组

已设立:
仲裁委员会成员用户组已设立并获得除ipinfo-view-full以外的共识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7日 (一) 23:3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先前的讨论中已经敲定了仲裁委员会成员具有的权限,但对是否设立该用户组尚无定论。就此对是否设立仲裁委员会用户组展开讨论,若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创建设立仲裁委员会用户组的工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支持设立特定用户组,有利于识别委员会成员。不过(?)疑問用户组名将会是什么,“仲裁委员会委员”?——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29日 (四) 09:56 (UTC)[回复]
用户组名为仲裁员,不过仲裁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9 (UTC)[回复]
支持成立「仲裁委員會委員」用戶組,建議在Wikipedia:在編輯記錄中標示使用者權限中顯示為粉紅色的「委」。--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FLC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4 (UTC)[回复]
深紫色的「裁」可能較好。「委」一眼看不出來是什麼意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8 (UTC)[回复]
同意,Eric的方案比本人更好。個人也支持將用戶組名稱簡化為「仲裁員」。--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FLC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7 (UTC)[回复]
他站已有「仲裁委員會委員」用戶組,本站可以引進,並自訂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8 (UTC)[回复]
个人不反对「仲裁委员会委员」这一名字,但是我个人更喜欢更短的「仲裁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05:01 (UTC)[回复]
平常口語可以簡稱,大家都知道同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0日 (五) 08:51 (UTC)[回复]
他站相关用户组权限如下:
  • 啟用雙因素驗證 (oathauth-enable)
  • 搜尋已刪除的頁面 (browsearchive)
  • 檢視已刪除的歷史項目,不含關聯的文字 (deletedhistory)
  • 檢視已刪除修訂中已刪除的文字及變更 (deletedtext)
  • 檢視過濾器日誌詳細資料 (abusefilter-log-detail)
  • 檢視標記為非公開的濫用過濾器日誌項目 (abusefilter-log-private)

供参考。--Hamish T 2024年8月30日 (五) 15:1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6:49 (UTC)結束:基於已有前次初步討論,且此處共識基本同意建立相關用戶組,進入公示期。公示期後無異議或異議被解決,將創建工單以建立名為“仲裁委員會委員”的用戶組並持有 oathauth-enablebrowsearchivedeletedhistorydeletedtextipinfo-view-fullabusefilter-view-privateabusefilter-log-privateabusefilter-log-detail權限。--Hamish T 2024年9月2日 (一) 16:49 (UTC)[回复]

@Hamish提醒一下,社群尚未討論哪個權限組能授予或移除「仲裁委員會委員」權限組,還有英文名稱(像IP封鎖豁免權授予者是設定「ipblock-exempt-grantor」)。英文名稱的部分我建議設定為「arbcom」,哪個權限組能授予或移除可能需要由社群討論一番會比較好,這部分我有特別找一下其他有Arbcom usergroup的wiki,幾乎都是設定行政員AddGroups和RemoveGroups,社群可以參考看看。--~~Sid~~ 2024年9月7日 (六) 14:31 (UTC)[回复]
補充公示仍可以繼續,不需要為此特別暫停公示。--~~Sid~~ 2024年9月7日 (六) 14:38 (UTC)[回复]
赞同行政员赋权——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7日 (六) 23:24 (UTC)[回复]
建议英文名为arbitrator。个体而不是整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9:51 (UTC)[回复]
(+)支持:這部分沒什麼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8日 (日) 11:02 (UTC)[回复]
這部分我的想法是直接與其他項目同樣,由行政員賦權及除權,英文名亦參照定為“arbcom”,未能說明,在此表達歉意。如果沒有很明確的異議,就如是之了。上方D君的意見看到了,但是我個人認為英文名方面,除非是中文維基獨特設立的(如ipbeg),與其他計劃保持一致並無不當,當然如果社群有許多不同意見的話,這方面可以再做修改。--Hamish T 2024年9月8日 (日) 11:39 (UTC)[回复]

公示通过,总结一下目前的共识,并按照此共识创建设立用户组的工单:

  • 用户组名:仲裁委員會委員
  • 英文名:arbcom
  • 职权:oathauth-enablebrowsearchivedeletedhistorydeletedtextipinfo-view-fullabusefilter-view-privateabusefilter-log-privateabusefilter-log-detail
  • 谁可以赋权/除权:行政员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0日 (二) 14:18 (UTC)[回复]

嚴格來說,中文名的決定權在本站。--Hamish T 2024年9月10日 (二) 15: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条件

先前的讨论中已经确立了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条件,但不清楚目前社群对此共识是否有异议。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根据此共识进行选举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人數能否浮動(如七至十三人),視選舉情況而定,僅設人數下限為兜底?又首輪選舉人數不足,是否繼續選舉,直至人數足夠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日 (日) 08:14 (UTC)[回复]
不反对人数可浮动及人数不足时举行特殊选举,已修改条文。--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08:36 (UTC)[回复]
我记着之前是有讨论,存在一个“最低当选所需票数”,这个是最后没写到条文里么@人间百态 Stang 2024年9月14日 (六) 00:55 (UTC)[回复]
没有这个讨论吧--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02:54 (UTC)[回复]
@人间百态比照其他管理人員申請類似標準,建議至少25人投票,甚至最少25人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6:13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的讨论场所

目前对仲裁委员会选举的讨论场所尚无定论。鄙人认为可以跟管理人员申请的预讨论一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讨论,但不清是与管理人员申请在同一章节讨论更好,还是另开一章节讨论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实际还是预讨论,而且开启的时候肯定挨在一起。个人觉得应该拆分成两个章节,但是也可以共用一个讨论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43 (UTC)[回复]
我也认为拆成两个章节可能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0:48 (UTC)[回复]
兩者全然不同,僅是時間巧合,仍宜分為兩話題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0 (UTC)[回复]

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

目前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尚无定论。鄙人认为可以参考其他的管理人员申请设立一个WP:申请成为仲裁员并将所有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置于其子页面。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根据此方案进行选举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不需如此並彆扭的命名「申請成為仲裁員」。「仲裁委員會選舉/20XX年」即可。--西 2024年8月31日 (六) 02:35 (UTC)[回复]
已完成对应页面创建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31日 (六) 07:00 (UTC)[回复]

关于仲裁委员会选举是否公布有资格投票人数及名单

目前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及名单的提案正在公示。如果公示通过且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让未参与选举的行政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15日内公布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及用户名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公布投票名单提案公示期已结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的监票工作

目前方针规定由监督员兼任选举的监票员,但参与选举的监督员是否能成为监票员尚未有定论。鄙人认为参与选举的监督员应秉持避嫌原则不应担任选举的监票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避嫌是基本原則,此實毋庸置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日 (日) 08:09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RFC

目前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尚存在一些争议。鄙人认为在这次选举后应展开一次关于仲裁委员会的RFC,并在RFC上厘清仲裁委员会的职权以及完善仲裁委员会的相关页面。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在选举结束后举行一场关于仲裁委员会的RFC。--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仲裁委員會選舉投票形式

仲裁委員會委員之選舉,是否仍應採行安全投票?抑或改行公開投票?請兼述其利弊。可參閱下方相關話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日 (日) 08:17 (UTC)[回复]

鑒於仲裁委員會執行時對本站影響力大,我強烈請求社群停止以安全投票的方式進行,以討論為主投票為輔的公開方式來選舉仲裁委員,如果得不出共識就不要施行此制度即可,至於共識結果由管理員(即並無兼任行政員的管理員)與行政員聯合發布。--~~Sid~~ 2024年9月1日 (日) 13:43 (UTC)[回复]
可否具体阐明一下仲裁委员会执行时对本站影响力大与停止以安全投票的方式进行存在什么必然的因果联系。--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13:59 (UTC)[回复]
我說要停止安全投票的原因是因為中維太多人有著人多就贏的觀念,還有太多人聽風就是雨,再用純投票的方式,只會讓仲裁委員成為下一個被社群的一些人吵著要罷免的目標而已,這跟轉移戰場沒什麼區別,這部分跟影響力大倒沒什麼因果關係。
有人會說不用安全投票會可能會導致有人不願意表達意見,怕被騷擾攻擊,我想說的是這部分可以選擇將意見寄去行政員信箱或管理員信箱(wikipedia-zh-adminlists@wikimedia.org),讓管理員行政員公布共識結果時可以考慮到其意見。
我說影響力大的原因是,社群選擇將仲裁委員會做為解決爭議的最後手段,後面就沒有處理機制了,這影響力自然會很大,還有不要忘記社群是有想將人事任免爭議的部分交由仲裁委員處理的,儘管現在還沒有這麼做。--~~Sid~~ 2024年9月1日 (日) 15:07 (UTC)[回复]
个人认为可以暂定第一届仲裁委员会选举采取安全投票,以测试安全投票是否适用于仲裁委员会选举。如果安全投票不甚理想,可以在接下来的RFC中对选举规则进行进一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13:54 (UTC)[回复]
既然 rfa 是採用安全投票,那個人看不出為何不採用之。至於既然「仲裁委員會執行時對本站影響力大」,那應比照同樣影響力大的用戶查核員之選舉形式,實行安全投票。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5:57 (UTC)[回复]
選舉通過門檻纔過半數,本人認為票票(更)算數,投票者應公開負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日 (日) 22:1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个人认为可以在第一届进行公开投票,若效果不错可在接下来的选举中继续使用公开讨论方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20 (UTC)[回复]

雖說我支持此議,但現行共識略顯單薄,應繼續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5日 (四) 18:17 (UTC)[回复]
考虑到中维独特的社群环境,对于维百上的事情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编者之间不能有效沟通。而安全投票却能够很好地隔绝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看法。举个小小的例子吧。每个人议论别人是否可以当仲裁员的时候都是依靠片面的了解。我没有参加MOS在2018年有啥RFC,我没有在2019年在客栈上与此用户激烈讨论某争议性话题,我对这人的看法就会和别人有不同。这就是为啥支持的人和反对的人都要公开。如果我看到一个我认识的编者有理有据地留下反对票,我可能刚开始想投支持,我去读完他的描述又可能想投反对了。
如果投票和投票理由不在投票时公开,就会形成信息茧房,人与人之间就没有沟通。不可能假设所有人对所有事情都掌握,对于所有主张都有查证的热情,人与人之间不沟通,那就别想有多健全的社群。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安全投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28 (UTC)[回复]
投票之前就可以沟通,就可以讨论,就可以尝试说服对方,而不愿意沟通的人,公开投票也不会沟通,也不会参考别人的意见,这和安全投票无关。而且投票是最终表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论是投票前还是投票中都可以在专页上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31 (UTC)[回复]
或者说,应该鼓励更多人参与讨论,去了解他人的看法,愿意发表意见的在站内发表。但是,如果强制所有人都必须公开投票,可能有些人选择不参与。就像ANM棘手案件,管理员也可能选择不参与一样。--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37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影响力甚至比管理员还大,没道理管理员使用安全投票,仲裁委员会却不使用吧。--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27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临时选举方案

距离选举方案细节商议已过数日,感谢所有在此期间参与讨论的用户。鄙人根据讨论期间的共识,正式发表仲裁委员会第一届选举的临时选举方案。欢迎各位前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44 (UTC)[回复]

支持方案内容,理由如下:
  1. 组成 为以前社群便已有的共识,唯一改动是仲裁委员会席位数量改成可浮动,这点能理解,毕竟可能出现选不出来太多人的情况。
  2. 预讨论 和RfA都一样,不认为仲裁会选举需要改动。
  3. 提名 同上。
  4. 投票过程 支持公开投票的理由我上面已经解释。有一句是安全投票的残留我已经改掉,若有共识继续安全投票的话可以回退。
  5. 计票和评估 50%是之前的共识,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讨论。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考虑较周全,合理。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36 (UTC)[回复]
以下意見是這兩個留言(12)的接續及更深入的說明我為何會希望「公開投票」、「討論為主投票為輔」與「投票與討論共識結果由管理員(即並無兼任行政員的管理員)與行政員聯合發布」的原因,請注意我不是不重視安全問題,很抱歉我必須使用一些粗體字強化我的觀點。
我為何希望仲裁委員會「公開投票」,安全投票確實有很大的好處,安全投票使很多人願意投下自己的票,然而卻也造成一個很嚴重的弊端,社群無法有效討論候選人是否具備獲取相關管理員工具的能力,支持者反對者的留言都無法得到有效討論,再來由於志願者服務,此弊端導致候選人極大的壓力,有人會說管理員本來就要有承受壓力的能力,這我認同,然而也請注意到管理人員是志願者,我完全不認同這種毫無節制施加壓力在候選人身上,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社群完全沒有給予候選人對反對票解釋的權利,社群亦沒有任何一個人有給付薪水給予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及管理人員候選人也有來自生活中的壓力,如此會導致志願者不願意參選管理人員的選舉。
我為何希望仲裁委員會「討論為主投票為輔」與「投票與討論共識結果由管理員(即並無兼任行政員的管理員)與行政員聯合發布」,這樣是給予行政員管理員共識判定權,由他們決定仲裁委員候選人是否適任,原因:本地原先就已非常不信任管理員與行政員,近期這種信任層次仍還在不斷崩解,尤其仲裁委員會做為解決爭議的最後手段,我無論如何都無法也不會相信社群在此種情況以純粹投票方式投出來的候選人,不會成為下一個被社群嚷嚷著要罷免的地方,原先投票標準更高的管理員與行政員都無法信任,是要怎麼信任只有50%標準的仲裁委員,這種各種角度來說就是一件完全不合理也不合邏輯的事情,如果社群已經可以信任管理員與行政員,有仲裁委員會的出現才合理合乎邏輯。
關於安全問題同我上面留言說到的,可以將意見寄去行政員信箱或管理員信箱(wikipedia-zh-adminlists@wikimedia.org)。有關行政員和管理員共識判定權,社群可以討論出對於仲裁委員的期望給與行政員和管理員,即可避免他們不會出現無所適從不知道要依據哪些意見做判定的情況。--~~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4:39 (UTC)[回复]
補充;我的重點在於社群需要有討論,如果說社群使用安全投票又能兼顧討論,那我對安全投票就沒什麼意見了。--~~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4:55 (UTC)[回复]
真悲哀,罷免管理員所出現的安全投票Bug都忘得一乾二淨,甚至導致有些人的反對票還視為無效票的,總覺得不必再多說什麼了,因為社群根本都不重視這些Bug所出現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59 (UTC)[回复]
我看你发言好久了,真没见到你哪里表现出对于维基百科程序规定的初衷与效果有什么实际的理解,这个留言也一样。。--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5:06 (UTC)[回复]
發神經,那若照您這樣說的話,那已知的安全投票Bug是都不用解決了嗎?果真是能擺爛就擺爛的維基百科社群。難道這個Bug沒人提過嗎?原來安全投票也是個笑話、裝飾用的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5:13 (UTC)[回复]
你确定你知道一个好的bug report是什么吗?你要是不好好精确描述你认为安全投票所存在的"Bug",谁能理解你这个所谓的Bug到底是什么?--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6:07 (UTC)[回复]
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這還有需要再次說明嗎?不會自己去看當時那個罷免管理員的投票討論嗎?維基百科的(獨裁)社群果然又犯了「同樣的事情都要說N次」的毛病,懶成這樣,真的一點都不意外。既然您自己都懶得去看當時的罷免管理員相關討論,那是真的不用再回覆您,反正已知安全投票的Bug繼續擺爛也沒有關係,說不定都沒人要處理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7:50 (UTC)[回复]
你觉得我没看过?我既然是自己认为没有"Bug"我才要问你为什么你觉得有。不愿意沟通就不要在这里用情绪化的语气留言扰乱讨论,张口闭口就是独裁社群、懒、摆烂社群。--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8:08 (UTC)[回复]
投票選項問題這個討論串您是不是真的沒看過?標準的睜眼說瞎話,原來這樣都還有資格嗆人說安全投票沒有Bug?佩服,您這樣有看跟沒看意思一樣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0:36 (UTC)[回复]
没错,讨论串下面我的签名出现八次,还能说我没看过这个讨论串,还能说我睁眼说瞎话。我有点无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3 (UTC)[回复]
很抱歉對於此次仲裁委員會選舉討論有這麼多意見,我澄清我並不是反對運行仲裁委員會選舉,也不是要阻攔討論,我反而希望社群多多改革不要原地踏步,對於造成社群的困擾或導致一些維基人苦惱,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5:02 (UTC)[回复]

距最后留言已过五日,就目前方案 公示7日,2024年9月19日 (四) 14:20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2日 (四) 14:20 (UTC)[回复]

@人间百态這個重要的方案我是建議等通告寄發再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3日 (五) 02:38 (UTC)[回复]
不认为存在必要,目前已有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17 (UTC)[回复]
上面總共纔三個人,而且有一半在吵奇怪的東西,根本不夠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4 (UTC)[回复]
谁说只有三个人了.. 上面已经对于这个提案有分开共识了好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02:51 (UTC)[回复]

公示通过,将会根据此选举方案开展第一次仲裁委员会选举。--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4:33 (UTC)[回复]

附属设施

仲裁委员会按照惯例,会设置私有wiki站点和相关邮件队列(看到没人提就提一嘴,以免被忘掉了)

对于私有wiki:站点的名字应该是什么?Logo应该使用什么?网址的话arbcom-zh1.bitforum.be.eu.org是否可以?站内是否需要启用文件上传?
对于邮件列表:需要谁来管理?地址应该是wikipedia-zh-arbcom@lists.wikimedia.org(edited)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我前几天翻译仲裁委导航栏的时候发现英维有个专门的用户User:Arbitration_Committee来帮助发送邮件,好奇中维是否应该效仿创建一个?——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2:14 (UTC)[回复]
「wikipedia-zh-arbcom@lists.wikimedia.org」?另外我們應該暫時不需要仲裁委員會專門使用者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18 (UTC)[回复]
修改了,应该可以看出来咱是抄的别的项目的,另外咱没看懂你想表达什么@Ericliu1912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6 (UTC)[回复]
什麼意思,你說後面的嗎?我的意思是不確定是否需要一個「User:仲裁委員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53 (UTC)[回复]
看懂了,我没明白“专门用户”是指什么东西。这个相当随意,毕竟不需要他人来配置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5:39 (UTC)[回复]
突然想到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先前讨论指出会有一个由NDA-ed的成员组成的subcommittee,没有签署NDA的成员不能访问涉及到由NDA覆盖的内容。我们假设某一天,某用户希望对某项严重用户冲突提请仲裁,并要求提交一份由NDA保护的文档(证据)。这份文档 a) 可否仅向某个NDA-ed的成员提交?b)如果禁止私人(点对点)的提交,应该发送至哪一个邮箱?换句话说,我们是不是需要为subcommittee单独设立一个邮件列表?c) 这份文档是否可以在私有站点上长期保存?如果可以,是不是需要另外开设一个仅subcommittee成员可以访问的私有站点? Stang 2024年9月12日 (四) 08:28 (UTC)[回复]
我觉得这些只能靠先选出来一个委员会才能往前推进。我不觉得目前有必要讨论,因为委员会还没成立,不一定就能直接开始去处理与CU/OS相关的案件。等基本程序成立后再说是否要分开站点、subcommittee如何组成吧(可以在选举之后的RFC上形成新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1:02 (UTC)[回复]
当然可以,我单纯记录一下目前我觉得可能有问题的地方;按照当前这种低效讨论的现状,这个时候进行讨论也没什么问题吧,免得人都选好了还没讨论怎么处理一个case @0xDeadbeef Stang 2024年9月14日 (六) 00:59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10月20日 (日) 01:39 (UTC)結束:最后讨论一月前,进入公示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3日 (日) 01:39 (UTC)[回复]
暫停公示:等待选举后进一步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32 (UTC)[回复]
备忘一下,创立站点可参考T262812Create a new Wikimedia wiki内容——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30 (UTC)[回复]
@ZhaoFJx不好意思,但能否總結公示之內容?--Hamish T 2024年10月13日 (日) 01:57 (UTC)[回复]
抱歉,设立wikipedia-zh-arbcom@lists.wikimedia.org邮件列表和arbcom-zh1.bitforum.be.eu.org私有wiki。——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6 (UTC)[回复]
從phab的角度來說,私有wiki需要確定的事項如站點名等基本是既定事實,不作表態,但建立郵件列表需指定一主管理員和一備份管理員的email地址,恕在下認為需要等待選舉完成,或討論是否由本地其他權限持有者擔任前述列表管理員後再推動郵件列表的建立。--Hamish T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03 (UTC)[回复]
我的想法是趁选举之际先行公示并曝光此“想法”,好在选举结束后落实具体细节和“方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15 (UTC)[回复]
按您的來,我不反對公示,只不過發表一下對郵件列表的意見,實際仍需與社群溝通共識。--Hamish T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42 (UTC)[回复]
不是,窝这就征求一下意见啊,有什么需要公示的么 Stang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1 (UTC)[回复]
方便提工单设立邮件列表,见Meta:创建新列表。——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3 (UTC)[回复]
用VRT拿@wikimedia.org吧,別用@list.wikimedia.org,看起來很不正式(--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23 (UTC)[回复]
尤其是涉及ANPDP的郵件,我絕對不信任任何用戶使用個人郵箱接受list.wikimedia.org郵件列表的信件來處理涉及隱私的公務。--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26 (UTC)[回复]
赞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30 (UTC)[回复]
可參照最成熟之英文方面如何辦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04 (UTC)[回复]

仲裁委員會的不信任

你好,当仲裁委员会成员主动参与可能危害当地社区的场外行为,包括人肉搜索、威胁伤害和向普通用户磨刀霍霍时,我们应该如何废除他们?这个过程是怎样的?

当仲裁委员会被一群会利用这些特权、急切地反对五大支柱的人控制时,社区应该如何采取行动来阻止这种行为?

为了阻止这种情况,已经进行了不止一次 OA,在采取行动之前,例如授予太多特权,需要进行更多的思考。---Lemonaka 2024年9月27日 (五) 08:29 (UTC)[回复]

弹劾程序是应考虑,也许可仿照管理员紧急除权方针制定。粗略查了一下,英维的方案是若仲裁员不能履行职责,若有三分之二的仲裁员同意,可决议停职或免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9日 (日) 22:51 (UTC)[回复]
仿效管理员除权方式--Uyi liu2 幸泉居士✍️ 2024年10月4日 (五) 01:35 (UTC)[回复]
个人支持英维方案。采用繁琐的管理员除权方式可能会导致仲裁员的滥权行为在此期间得到进一步加深,而且如果仲裁员已经严重到必须除权,通常情况下这说明其滥权事实已经是明显且毋庸置疑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篇详尽的调查报告和快速的仲裁员会议明显比管理员除权流程更加的合适。如果有用户对解任该仲裁员感到不满,大可以对这届仲裁委员会进行不信任动议并通过投票解散该届仲裁委员会。--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4日 (五) 02:04 (UTC)[回复]

其他意見

此章节供社群發表雜項意見,若有重要問題提出者,歡迎於上方新置章節。--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不如連檢討管理人員任免制度一起寄送討論通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07:59 (UTC)[回复]
写了份模板,没什么问题的话三日后走公示程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8:39 (UTC)[回复]
我晚點結合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事寫一份更簡潔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已結合下方管理人員任免事宜寫了草稿,請確認是否得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0日 (二) 15:36 (UTC)[回复]
通告現已發送予社群成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

路過看到這一擴充功能,因本站時常舉行編輯松,似乎可以引進來測試一下看看效果,不知諸位覺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5 (UTC)[回复]

(+)支持:顺便把扩展主页翻译到中文了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6日 (五) 09:37 (UTC)[回复]
個人不反對此等引入。不過,現階段如何運用該功能?就個人理解,本站編輯松的註冊大多利用維基上的頁面(如動員令)或 fountain(如亞洲月),似乎它略簡單的註冊功能(缺乏計分功能)未必適用本站?而它的邀請功能雖明顯有利編輯松的參與度,但現在仍測試中。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12 (UTC)[回复]
@SCP-2000所以正應該引進來試試操作,反正不適合就擱著不用,也無大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2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0 (UTC)結束:讨论用户就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一事基本达成共识,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0 (UTC)[回复]

问题不当本人想問一下,只有2人也算「達成共識」嗎?雖然7日之內無人加入,但是2人是不是太少了?(我還是新手,不太懂)--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的第1000次编辑! 2024年8月29日 (四) 04:46 (UTC)[回复]

公示通过,请求引入该扩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26 (UTC)[回复]

已依部署手册向Phabricator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日 (一) 18:18 (UTC)[回复]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相关讨论

(※)注意 部署后,中维将新增“活动组织者”用户组,允许发起CampaignEvents活动及活动注册,和向参与者发送电子邮件。该用户组将由管理员管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9 (UTC)[回复]

是否应该允许这一组自己移除自己的权限?这像是一种本站的惯例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12 (UTC)[回复]
完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43 (UTC)[回复]
 需要討論——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3:19 (UTC)[回复]
大概沒有問題,建議允許自行取消權限。話說,亦應考慮建立本地權限描述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17 (UTC)[回复]
@Ericliu1912 WP:用户权限级别WP:权限申请,和T:方针列表应作出更改,WP:活动组织者应被创建。有什么漏掉的吗——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7 (UTC)[回复]

摘要一下上方意见,部署后将同时创建用户组活动组织者(event-organizer)。

准予启用CampaignEvent活动注册 campaignevents-enable-registration,创建CampaignEvent活动 campaignevents-organize-events,和向注册者发送电子邮件 campaignevents-email-participants

该权限将由管理员管理,并在Wikipedia:权限申请处申请,权限拥有者也可自我移除权限。参见Meta:Event_organizersRegistration。望社群提出想法建议,谢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13:16 (UTC)[回复]

转交 转交至Phabricator——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7日 (二) 13:16 (UTC)[回复]
开发者说他们现在没这功能 囧rz……并建议先走不能自我移除权限的部署,后面再讨论自我除权。上方权限管理部分修改后将仅允许管理员管理权限,活动组织者暂时无法自我除权。属于由于技术原因进行事实修订,若无人反对就这样修订了
其实这点值得专门开个讨论串,因为像大量账户创建者巡查豁免者文件移动者IP封禁豁免者和授予者巡退员甚至管理员都可以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然而过滤器助理、仲裁委员会成员(组列表里已经有了)等等却不具备该功能,也许社群可以考虑统一用户组自我除权之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5 (UTC)[回复]
另一点是,刚才翻权限列表,发现可能与WP:活动参与者有着无意关联,不知是否应该修改event-organizer的译名?——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51 (UTC)[回复]
有沒有想過直接整合兩個權限...--1233 T / C 2024年9月19日 (四) 17:17 (UTC)[回复]
兩者明顯有異吧?前者是「組織者」,後者則是「參與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2 (UTC)[回复]
我說的是大量帳號建立者...--1233 T / C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4 (UTC)[回复]
有道理,可留至未来讨论处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9日 (日) 22:54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这个新的组是某个扩展的附带设置,原来的“大量账号创建者”是一个原生的组,所以不适合合并 Stang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2 (UTC)[回复]

扩展预计在10月2日UTC 13:00部署,即UTC+8 21:00。——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1:57 (UTC)[回复]

另提,欢迎各位前去本地化Campaign Events界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2:18 (UTC)[回复]
扩展已部署——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日 (三) 22:20 (UTC)[回复]
希望提前申请该权限,以便测试,还有准备接下来的编辑松活动。权限申请页好像还没写就先在这申请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4日 (五) 19:35 (UTC)[回复]
🏳️先投降,方针还没写好。等到申请权限页等零零总总事情就绪后,我定会第一个提名魔琴老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5日 (六) 03:14 (UTC)[回复]
讨论已在方针区创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03:05 (UTC)[回复]
话说这个活动是只能在metawiki创建吗?我在本地没找到创建活动的入口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8日 (二) 02:44 (UTC)[回复]
书生君可参考mw: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Registration上的指引,不过好像只有活动组织者会有弹窗,其他人没有 囧rz……——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8日 (二) 11:09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以等待后续方针工作落实。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安全投票問題

目前,本站之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制度。安全投票之匿名,優缺點一體兩面,優點在於得脫離現實外力束縛,保障自由表達意見,有助於完整呈現社群意志;缺點則在於幾無制衡極端之手段,如此次投票之若干附言,或因涉及與當事人之私人恩怨,極盡猥瑣下流之能事,對部分群體及特定個人之攻訐、人身攻擊及無理羞辱等暴言(本人不擬重述各種不堪入耳之文字於此,請自行閱讀相關內容),不僅早已背離解任投票本身形成有效共識之意旨,更遠遠超出社群應容忍之文明底限,而顯難以「可受公評」為藉口。此外,安全投票雖號稱得以防堵大規模公然拉票之威脅,惟迄今其效果不僅有待商榷,而社群因該制度高度封閉之特性,反而難以協助查核投票細節;如此次投票雖有嚴重擾亂之指控,但僅有少數電子郵件等書面證據,社群無法對比既有編輯貢獻,或額外確認許多可疑相關內容。又安全投票長期未能由本地社群完整掌握,須受制於全域社群等客觀限制;投票設定程序繁瑣冗長,更屢生不可抗力之技術問題,若與其他因素疊加,結果甚至可能損及管理人員任免案本身之公信力。安全投票本為預防若干外部勢力之現實威脅而設,此種威脅既已有消退跡象(與本站志趣不合之同志,多已分道揚鑣不復歸),加之以前述安全投票之弊端,雖難謂前述惡意影響蕩然無存(此處須特別強調仍不應低估危險),惟兩相權衡下,認為有酌加商榷該制度應用之必要,至少亦應有些許合理討論。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過往執行安全投票,就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不包含須迎合全域動態之技術安排等),有何應從速改善之處(如事前人事選定等籌備作業、事後點票及公告程序等)?
二、社群應是否繼續於管理人員申請及管理員解任投票採行安全投票?或研議若干指標,持續評估是否沿用,乃至於採取行動,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違反方針與指引之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就管理员解任而言,我个人觉得非常有必要返回公开讨论的机制。
1、安全投票所带来的「隐私」实际弊大于利,共识应当是一个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互相尝试说服对方的过程,而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另外,安全投票对于外部影响有混淆的负面效果,如果有人平时没有编辑的突然在解任案上发表意见,则可能是被拉票。公开投票则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影响。
2、安全投票程序复杂,给志愿者带来不必要的工作
3、未发现公开讨论有哪些弊端,目前的恶意影响有利用信息不透明的嫌疑,因此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5 (UTC)[回复]
1、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之后基金会可能允许直接在本地维基上举行安全投票,有关要求可以跟基金会提。
2、安全投票可以保证意见不受干扰,虽然WP:暴力威胁风险降低,但也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因此社群應繼續採行安全投票。
3、对于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违反CIV、PA等投票内容,应该可以宣告辱骂他人等违反方针的投票无效,相信很多人就不会发出违反方针的内容了。必要情况下也可以请求基金会协助,因为技术上还是能找到这个人的。
4、投票前就可以讨论并尝试达成共识,投票中也仍然可以在站内讨论,也可以回复他人意见。另外也建议公开投票人名单即可找出可能的影响。
--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4 (UTC)[回复]
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 - 如何证明安全投票减少骚扰,或公开投票骚扰现象会更多?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8 (UTC)[回复]
使用安全投票,骚扰者不知道你的态度,所以根本不会骚扰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你的意见和他一致还是相反。使用记名投票,骚扰者知道你的选择和他不同,自然可以骚扰你。你维现在也有邮件骚扰这种事。--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7 (UTC)[回复]
这个和安全投票防止暴力威胁的原理是差不多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0 (UTC)[回复]
并不觉得这种未经证实的事情(你只是提供了「公开投票可能有更多骚扰行为」的解释,你并没有证明这实际上会发生)可以作为以投票代替讨论的理由。共识就应该以讨论来产生,安全投票只会导致原本愿意沟通的人更加两级分裂(参考此次解任案)而对于对方的合理观点不予理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7 (UTC)[回复]
附议。甚至之于管理员选举等重要议事事项也未尝不能恢复到公开投票的模式。--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1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可否澄清一下此附议是指哪一个留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8 (UTC)[回复]
您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2日 (四) 02:37 (UTC)[回复]
(!)意見 虽然安全投票可以很好地隐藏发言人,并且在结束前无法得知意见,但这也催生了一些可从本次投票窥见的问题。A. 安全投票能保护投票人,可能会有人抱着找不到我的心态投票,导致一些公开投票不会出现的留言;B. 依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隐藏意见对共识的取得是致命的,无疑盲人摸象。就好比辩论双方只能写意见到白板上,裁判喊321同时亮牌子并直接打分。纵观RFA/AFD投票,经常会有人被他人说服后改票。
直接取消安全投票也可,但我也想了两种不成熟的折中方案,供社群参考,抛砖引玉:
先行投票是否启用SecurePoll
在依方针举行SecurePoll前,先请各位维基人对是否启用安全投票进行投票。投票完毕后,则按照结果正常执行程序。补充:也可考虑仅允许投票选择投票方式的用户参加正式投票,此举一可以避免群发讨论页信息,二可提前筛选用户。
安全投票之优势在于避免受他人威胁与保护自我隐私,如果上述二种诉求不强烈,大可采用更便捷的公开投票。缺点则会使过程冗长。
自愿隐藏投票者
与旧投票方式无异,但是用户可自行选择隐藏投票签名者。目前能想到的办法是请求监督隐藏编辑者用户名?
优点是便于划无效票,并及时知道他人意见以供参考。缺点则会增加监督工作量。——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不觉得两方案可行,第一方案在原本SecurePool之上更加浪费时间,而不一定就解决投票代替讨论这一问题。第二方案,首先技术层面上就很难做到,其次也阻止不了“写下歪曲事实或诽谤的意见就走人”这种情况(因为如果实际匿名,那监督员不应知道是谁留下意见,而如果监督员知道所谓匿名的意义也就消失了,与其把扰乱用户揪出来的责任交给监督员不如公开让社群看到是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07:19 (UTC)[回复]
所以直接取消掉安全投票转公开投票也挺好的,不过还是要看社群共识。对第二个方案我想补充一下,显然不符合事实的投票质询回复来来回回,自然可看出谁有理。而且可以考虑允许监督员作为受信任用户监票并记录,同时在争议情况下综合意见判断特定投票是否有效。——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4日 (六) 09:09 (UTC)[回复]
我有替代方案就是同时进行公开投票和安全投票,担心有安全风险或遭受暴力威胁骚扰报复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然后这些人使用安全投票,其他人使用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7:37 (UTC)[回复]
仍不能避免此制度遭濫用。另一個想法是恢復公開投票,但允許有必要者向第三方行政員(或管理員?)報備後使用未公開分身帳號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5 (UTC)[回复]
若那些留言严重到需要处理,社群完全可以请求基金会处理,而无需因噎废食。想想为什么基金会选举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运动宪章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UCoC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en仲裁委员会使用安全投票?如果社群不打算彻底改革管理员任免,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那么就不应该对投票制度倒行逆施。--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6 (UTC)[回复]
某些純粹是道德低下的行為,如果換成公開投票,當事人不見得就敢如此在自己的簽名前面大放厥詞,就算堅持要發,至少也能公開為自己愚蠢的言論負責。我當然亦不會幻想這樣做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肯定能解決不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15:36 (UTC)+1 [回复]
(!)意見:敝人在此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相關討論斗膽提出意見。首先個人仍然傾向採行「安全投票」,既然採行此方法的各種用戶投票偏好留言和外部干擾等相關影響難以預期,那麼即便恢復公開討論,也難保可杜絕此類影響,反倒留言的用戶須承擔更多所處地域和立場偏好所帶來的相關風險,而且如果採用公開的途徑檢視或「審視」是否有人趁此機會提出「不公道」或偏頗的留言,個人覺得似乎變成一種對用戶意願或意見偏好進行言論審查的作法,人們反倒因為有所忌憚而無法表達真實偏好,進一步而言,既要人們表達意願,又忌憚於讓人們自在發言或選擇,似有矛盾之處,個人擔心可能導致每個用戶的意見受到壓力終究無法在此時呈現;長久觀之,言論空間會否更為限縮呢?在表達個人真實偏好時,必須「先考慮提出具說服力或相當參考價值的觀點」才敢發言,此種前提會否加諸用戶自我審查的壓力呢?此種壓力是否必要?又或者使偏好表達更趨近於某種「立場正確」的形式?尤其在已經具備激烈爭端,或者就是要表達自身立場偏好的時刻,個人認為值得深思。
再說投票當下,用戶看不見其他人的留言和意見,投票後的結果,我認為也是眾人各自參考,不論是否滿意,既無法阻止人們從留言意見中尋求個人偏好的自我印證和反饋,也不具備顛覆或改變投票結果的影響力,各種留言反倒可能只是「偏好選擇的順勢表態」而已,我傾向認為他人既不須陳義過高,也不須全盤認可。反而對身處爭議的相關當事人而言,是否在此可能遭受他們認為「不公允評價」的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惡意對待?社群是否提供當事人為自己發聲、澄清、闡明或如何自述的機會,以降低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個人認為或許在相關頁面中,投票結束後,可以提供當事人自我表達或社群協助點明顯然不妥當惡意留言的機會。
個人會認為,在不受拘束、自由表達的前提下,其實用戶發言的自我克制,可能是更值得被期待的。人們是否在意自身發言內容所抱持的心態和出發點,以及對他人的影響?無法一以概之或強求,但或許可以期許有些人會多一點考量,這有待時間驗證。因此,敝人的想法是,可以考慮增設一種象徵性的權限,名稱大致是「社群事務協調員」之類,定義為:「於平台活動和事務中可與其他用戶協作,於社群事務所表達言論和觀點對社群關注的公共命題具相當程度參考性,惟不具有其他顯明特殊、站務或社群事務權限。」而現正規劃的「仲裁委員會」往後(比如此次選舉以後)或可參酌此權限,甚至採機動編組,應實際案件需求組成。「社群事務協調員」的用戶參選資格不高於「仲裁委員會」,投票資格依現行規定,「社群事務協調員」內容大致如下:
1.所有社群成員互相投票,形式可參照先前的「全域社群事務協調員」(好像是這個名稱),但更為簡化,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對他人發問或應答他人問題。每年一選,員額可以「社群當下具投票資格用戶的1%」之類訂定(比如3000人取30名、3500人取35名等),換言之在第一次選完後,往後每年隨社群用戶人數增加按比例新增增補員額。
2.持權狀態同於其他站務權限,而除權條件為自行卸任除權、辭職、不活躍(一樣不活動半年),或經客棧討論達共識除權。
3.選出的協調員名單,為「仲裁委員會編組候選名單」,仲裁員名額和組成型態可依往後編組組成前所獲共識,或者按照現行共識也行,也就是往後可能機動調整當下的實際編制之類。
4.具管理員資格的用戶為協調員當然當選人員,可不列入協調員候選名單;其他用戶依所獲票數高低依序入選。
5.當(第一次或往後)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後,仲裁員編組有效期限可依現行共識,或於案件結束後解散。
6.往後增補的協調員所獲票數,列入既有的協調員當選名單排序。
7.下一次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前,可從既有協調員名單中參照用戶得票數高低,直接在徵詢當事人意願後,列入委員會編組或候選名單,往後的歷任仲裁委員會編組組成依此類推。隨著舊有協調員是否有意願、逐漸淡出、不活躍或不適任,自然可依名單往後逐名參考或徵詢「仲裁委員會」人選。
8.自然情形下,名單所列協調員可能逐漸增加。
個人傾向所有曾經或現在在此社群活動的用戶,其編輯等活動可得到或許某種相對持平的階段性評價,也或許可以某種程度降低「仲裁委員會」會否因「可能具備太大影響力」引起用戶間的忌憚,畢竟如果此機制的成形和實現成為「另一個具特殊效果爭執標的的開端」,對社群相關當事人和往後用戶產生其他各種影響,美意不盡完整呈現就比較可惜了。個人意見,稍顯冗胖,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7:00 (UTC)[回复]
@Kriz Ju: 我仔细读完你的留言,我只能说我没看到你对于安全投票相对于公开投票的好处说出了个所以然。如果你想回复我这里的话我希望你能够提供一个完备点的逻辑(因为X,所以Y,所以安全投票比公开投票好)
对于为什么我个人认为公开投票会好,我上面已经写下了我自己的理由,其中主要有提到秘密投票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公开投票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拉票]影响安全投票程序复杂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等论点。
那你这里有提到对于公开投票下言论空间会否更为限缩这一论点我想回应的是:不应假设「言论自由」就是好的。从公开投票和秘密投票的留言对比之下可以看到,秘密投票下留言更多存在不尊重其他编者、不文明、嘲讽、阴阳怪气的行为。我姑且认为这是因为秘密投票导致无法查询到发言人,所以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展现出人性丑陋的一面,但这就是好的吗?维基百科是什么地方?是大家合作写百科全书的地方。而畅所欲言的「言论自由」有助于编者合作吗?有助于社群风气吗?我认为没有。为什么维基百科需要有文明方针,限制「言论自由」?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能够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对于那些一直不尊重其他编者,颠倒事实的人,我们有必要请他离开我们社群。所以: 在表达个人真实偏好时,必须“先考虑提出具说服力或相当参考价值的观点”才敢发言,此种前提会否加诸用户自我审查的压力呢 - 我认为此压力是好的。对社群风气有正面影响。
对于你想推行的事务协调员我自己只能看完觉得太麻烦。而且对于你所在的讨论串公开讨论和秘密投票的讨论无关。--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18 (UTC)[回复]
對此命題,我不確定與0xDeadbeef閣下切入的視角是否全然一致。個人認為,雖然乍看是如您所說言論自由的相關命題,這肯定沒錯;而就個人所見以及隨後的衍生觀點,這是個小有複雜的命題,我認為這涉及幾個面向,是包括言論自由與規管、人身安全、公眾言論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社群行為與文化、社群爭端和價值衝突、授權信任的基礎以及可能的社群永續經營等面向構成的系統性命題。恕敝人暫無才學和心力一一對以上項目細論並提供確切的科學客觀理據。退一步而言,是否公開投票、利弊如何、留言標準守則等事宜,端視眾人意見,比較簡便的辦法或許也可以在發言頁面加註個比如「請注意文明發言和社群守則」之類的警語即可(不論該頁面是否在第一時間公開),而且技術上應該也可以找到留言的使用者(必要性姑且不論)。至於您關切的焦點,個人在上方也已經提出看法乃至針對問題的具體作為,也純粹對於以上涉及命題面向提出發想,無意企圖證明什麼,這也並非一般自然科學命題,更多時候我認為是一種綜合性的選擇評估,當然也是隨人好惡參看,所以是否符合您的論證模式和喜好,就恕敝人由人隨意看看、隨喜心證了。感謝撥冗。--Kriz J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23 (UTC)[回复]
技术上应该也可以找到留言的用户 你是指安全投票?据我所知,安全投票完全匿名,无法从留言找到用户,于是才会有人身攻击等乱象。
我并非要将此作为多么严肃的命题来探讨,我知道里面包含很多不同元素,但我仅仅认为你所提出的理由不完整足以说明为何RFDA应当需要保留安全投票而已,不过既然你也不愿意继续讨论具体理由,那就罢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1 (UTC)[回复]
我沒什麼意見,理據確實不足,閣下喜歡用什麼投票就看眾人意見,謝謝。另外,若有冒犯,請各位高抬貴手。--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52 (UTC)[回复]
閣下所言“未公開身分帳號”,或者編輯次數不達標帳號,若沒資格進行管理員存廢之安全投票,那麼該用戶能自行投票嗎?投票用戶不是系統篩選出的符合資質之用戶而後發出的邀請通知嗎?所以我不明白不符合投票的人如何能進行安全投票,此事如果可能,當不會現在才存在和發生。
  • 另外,安全投票既然是之前的既定存在,必是前人多年經驗和智慧之結晶,也是經過審慎討論的。實行多年,現在為何就不合理了?當初都知道有公開投票,為何搞出安全投票,必是因為要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那麼現在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嗎?正如已經有人提到的那樣,說白了,管理員是人,或許發生官官相護、與某交情相投之類事,即便投票人有百分之一二可能招致報復類對待,也是應該考量的,這是民主制度人性化思維方式。我記得,在安全投票之前,對於該管理員的爭議討論是有很充分的雙方意見交流展示的,關心社群的人想必大多都知道,罷免相關管理員的呼聲也並非這一次。以此次事件為例,主要提議罷免的用戶,之所以提出罷免,實在是相關管理員在多次爭議溝通後不能改進並且讓提議者看不到誠意,嚴重挫傷了社群的積極性。那麼,在此種長期無法溝通解決的磋磨下,就剩下一個公投了結。不可迴避,如若一個管理員在位時剛愎自用盛氣凌人甚至歧視弱小,他必然是覺得有同夥撐腰而勢大不可動搖,大多數反感之人考慮自身得失恐怕只得沈默,而安全投票恰恰給予了沈默多數一個機會。社群的真實聲音才得以釋放,這對於管理員和管理層是個提醒。靠疑心拉票來質疑安全投票的結果並無意義和根據,如果存在此類事,公開投票就不存在了嘛?
  • 還記得約三年前曾在社群裡很活躍的一群人,動輒就琢磨更改規則的某些人,有朝一日在維基上層高管整治後暴露了很多問題。過去我們小編只能心中懷疑而沒根據批評的事,都成了真。那些人被清理出去了,維基平靜了一段時間。少了些中共的水軍就少了破壞性導致的消耗戰。那時候,如果社群能正常實施罷免之權力,及時限制不合格之人的權限,那麼就不會發生大面積清退的事情,也不會有人被誤打。當時也有人遺憾,覺得應該有個機制給予一些人機會。須知天理循環,蔑視別人機會,以狹隘之心對待社群用戶之管理者,必遭反噬。與其想改變安全投票之規則,不如加強管理人員的測評機制,在一定時間內打分,幾次分數不高,就降級或解職。因為有降級的過程,對上進者是個提醒,也是改正之機會。因為現實世界不在一個水平面,中國大陸與世界民主制度為敵,大陸網絡封鎖,而翻牆出來的管理人員本身的安全性以及對他人的安全性都與其他自由國度不同,為保障社群真實的聲音,對管理者經常進行群眾測評,德賢之人上,狹隘之人下,這才能讓維基百科不離初心。--Nice-walker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20:46 (UTC)[回复]
我同意阁下的提议,但是无论用什么方式隐藏投票人的用户名都应该不会立即生效(监督员不可能在有人投票后立即隐藏他的用户名)--Wikipedia_Creepe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8:03 (UTC)[回复]
似乎有人提出匿名投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那么能否在投票期以前用SP或者其他途径匿名征集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9日 (一) 01:39 (UTC)[回复]
這讓我想到應開放亮票(可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我个人没法想象有哪些只能匿名投票表达的意见而公开投票无法表达的。有例子吗?
还是说,有人会因为无法匿名就无法表达意见,那我很好奇这样的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因为投票程序本身,还是此人的个人因素?--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3 (UTC)[回复]
这种例子恐怕不少,只是投票意见的正当性在匿名后更难审视,但意见也会更大胆。想到一种极端情况,交互禁制是否会干涉投票意见与程序,您觉得那些当事人有哪些权利。--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18 (UTC)[回复]
出处是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c-Temp3600-20240323034300-SunAfterRain-20240331114100,和记忆中的有点偏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4日 (二) 02:18 (UTC)[回复]

对于离任转为公开讨论已公示,见下方。关于RFA是否应该回到公开讨论,个人认为须继续讨论,比如是否在管理员选举流程下附加自由提名公开讨论流程(英维目前在尝试的做法)或是直接废除以安全投票来管理员选举这一流程,完全回到过去的公开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考慮到WP:IBAN,或許可以先采亮票,如有問題再采安全投票也行--Mykola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49 (UTC)[回复]
個人確實無意見,以最適當形式即可。--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9 (UTC)[回复]
恐怕目前首要折衷辦法確實還是亮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RFDA转为公开讨论

以上讨论已对管理员解任投票回到公开讨论取得共识,且讨论已达30日,现以WP:7DAYS为此变动公示。

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

現行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开始进行安全投票的准备程序。同时,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週。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投票人需在留言框按照指定格式投票并给出理由。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 計票和评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后,由监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提議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答辩期过后,进入投票程序。投票期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无论支持票还是反对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解任,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间改变意向。投票者可以在投票期间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期结束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計票和评估: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1:04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 暫停公示:用户请求暂停公示以便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0日 (五) 00:27 (UTC)[回复]

假設騷擾及拉票的情形出現(e.g. Mys 721tx 第一次 RFDA),那社群應如何在沒有安全投票的情況下應對?當然,幸運地當時有管理員願意封禁,但不幸地情況無法控制又如何處理?再者,既然可預見仲裁委員會將於不久的未來成立,或許會否交由他們決定需否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安全投票?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1:39 (UTC)[回复]
该怎么应对就怎么应对啊。这个讨论与投票是否公开好像没有太大的联系,请问转为开放投票会造成更大的骚扰/拉票影响吗?(公开的拉票影响大家都能看到,相对来说能处理,而不公开投票则是有站外影响可能无法处理的考虑)另外上方「其他意见」章节已有讨论仲委会是否应有主持投票事宜的权力,但是估计共识认定仲委会没有这个权力。--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8 (UTC)[回复]
的確,公開投票不會造成「更大的騷擾/拉票影響」,但用戶因擔憂騷擾而不願投票的問題又如何解決?現在安全投票可確保用戶不受站內外騷擾影響,自由地發表意見,但往後改為公開投票時該怎樣做?站內外騷擾及干擾投票的現象即使 OA2021 前後以至 WMLO 被封禁後仍然存在(當時 rfda 改為安全投票某程度上亦因為這樣),個人不見得社群現在存在足夠能力解決此根深柢固的問題,至於仲裁委仍未成立,他們能否解決仍為言之尚早。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28 (UTC)[回复]
有道理,那么确实需要更多讨论。我现在在手机端,如果有人方便的话帮忙撤下公示继续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23:16 (UTC)[回复]
「不公開投票則是有站外影響可能無法處理的考慮」,公開投票也是會有同樣的問題啊(比如以往尚未引入安全投票的RFA/RFDA)。當年引入安全投票也是因為有些人認為可以減輕站外影響的問題,因為站外有意影響投票的勢力更能夠藉由公開投票去「確保」各個特定用戶是否真去照他們的動員投下了「支持」或「反對」。以往此類案例並不少見,甚至也有過用戶反應因為其公開投票時的表態不合某站外人士的心意,被施壓威脅而划票改票的情形出現。具體案例我就不說了,為了保障相關人士的隱私和安全,但相信經歷過當年情況的很多社群成員會知道我所指為何事。-Peacearth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6:39 (UTC)[回复]
(?)疑問:Mys_721tx的RfDA是否需要重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0 (UTC)[回复]
与这个讨论串关系不是很大,可以单独开一个章节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9 (UTC)[回复]
如果社群认为Mys解任案反映了RfDA有问题,那么明显Mys解任案是有问题的。有问题就应该重审。所以和本讨论串应该是相关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1 (UTC)[回复]
是否应就此事咨询WMF T&S?--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18日 (三) 13:10 (UTC)[回复]
当初社群以OA2021为由为RFA使用安全投票,又后来决定RFDA也同样使用安全投票,而这些决议只有OA2021是与T&S相关,后面两个据我看来好像都是社群自己推行,所以个人也不认为这个提案需要咨询。如果认为有需要,还请哪位愿意的去通知一下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24 (UTC)[回复]
已咨询基金会意见,不过应当不影响提案的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20日 (五) 03:06 (UTC)[回复]
建议同时进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希望安全投票的人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2 (UTC)[回复]
另外既然RFDA被一些人认为不能使用安全投票,那么RFA是否也应该讨论是否继续使用安全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4 (UTC)[回复]
技术性(-)反对,应该等通告发完至少一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對於RFDA廢除SecurePoll持保留態度。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1日 (六) 23:25 (UTC)[回复]
(-)反对废除安全投票,废除安全投票会导致骚扰问题等担忧。且很难解释为什么RFA要安全投票,RFDA就不需要安全投票。WMF的选举都是安全投票也说明了安全投票的一些优势。--AnnaBeiyan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3:59 (UTC)[回复]
我在站外看到有人對Mys被罷免很不滿,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4:05 (UTC)[回复]
本人雖支持恢復公開投票,卻亦認為相關共識未至充足。茲事體大,本不應如此隨意。本人尤其注意到有關仲裁委員會之討論及此話題,均有推進公示操之過急之現象,是否對社群有益,恐須特加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8 (UTC)[回复]
这是在说我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11 (UTC)[回复]
其实投票之前就可以讨论尝试互相说服对方,投票只是最终表决,安全投票和普通投票没有什么差异。如果认为安全投票影响讨论,不如取消投票,改成无限期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17 (UTC)[回复]

若RfDA转为公开讨论,Mys_721tx第二次解任案是否应宣布无效重新投票

不通過
顯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屁股声明:本次RfDA未投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5 (UTC)[回复]

赞成,且该解任案是RFDA投票中唯一使用安全投票的。——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14:12 (UTC)[回复]
(?)疑問:如果认为使用安全投票是错误的因此任免案无效,那么使用安全投票的RFA是否有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2日 (日) 11:39 (UTC)[回复]
明显目前为止的安全RfA没有如此案一样有若干附言,或因涉及与当事人之私人恩怨,极尽猥琐下流之能事,对部分群体及特定个人之攻讦、人身攻击及无理羞辱等暴言;解任投票中,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所带来的危害远比管理员选举来得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安全rfa也有不文明的留言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3:13 (UTC)[回复]
開玩笑呢,有誰想讓mys繼續當管理員,明說就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1:51 (UTC)[回复]
「法不溯及既往」,社群彰顯意志,固然其間程序及執行問題頗多,仍不宜隨意否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5 (UTC)[回复]
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0 (UTC)[回复]
(!)意見會檢討就是因為要把實際執行過程發現有缺失的部分做檢討並予以改善,如果宣布解任投票無效,那去年10月的投票是否也要無效計算?畢竟Wikipedia:徵求意見/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就是去年選舉結束時的產物。與其在弄一次RFDA,還不如看現在或明年4月管理員選舉,當事人是否願意參選管理員一職。Lily135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已經過完整討論和投票,敝人認為似乎不宜也不須再持續進行上一次效果的探究。若總如此,將反覆混亂。--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涉及管理權限爭議之過渡仲裁措施

此次投票,一大理據涉及管理權限特定爭議。此種複雜之爭議,本應考慮由具公信及專業之第三方維基人組織仲裁,詳加審核相關操作及證據,並經深入思索提出報告供參為宜。「管理員的離任方針」亦明確強調,解任投票屬最終手段,當有十足充分之考量而行之;若能藉由仲裁措施或處分有效釐清雙方權責過失,並藉由溝通有效緩和爭議、化解雙方分歧,最終往往毋須訴諸解任。惟本地現有制度,尚未提供前述第三方仲裁措施之基礎;如管理員布告板,向來無力處理特別嚴重之爭端,而此次投票縱有若干管理員等社群成員就解任理據獨立從事查證,惟其受時間、人力等客觀限制,亦難稱臻至完善,且未能獲社群正式背書,效力恐有所折扣。近年來本站籌設仲裁委員會,固有就此問題予以釜底抽薪之可能,惟社群現階段仍在討論組織及人事細節,望其短時間內付諸運轉、乃至於樹立適當權威,自是天方夜譚。值此一過渡之際,實有賴社群即時研議臨時仲裁措施,以處理涉及管理權限之爭議。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對於現有個別管理員難以處理龐大管理權限爭議之情況(如管理員布告板各子布告板等),有何協助應對之可能方案?
二、社群現階段於嚴重權限爭議及解任投票「決戰」夾縫間,是否可能留有任何緩衝之選擇?如比照相關權限方針,引進停權警惕機制?甚或搭配獨立第三方調查制度,由行政員、管理員或其他有能社群成員聯席組織,以停權當事人之臨時處分,換取些許餘裕,得為有限期而妥當之調查報告,而免於驟然躍進解任投票之地步?
註:有關仲裁委員會之組織細節,請繼續踴躍參與上方相關段落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

有关任期问题的条文已修改;有关明确临时管理员是否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的提案已被撤回,关闭此处讨论。如有其他需要展开的请随意重新打开讨论。 Stang 2024年9月21日 (六) 06:4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社群晚近引進「臨時」管理員機制,為尚待爭取社群充分信任者提供有限期權限以為鍛鍊。惟「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方針」指出:「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對於所謂「投票確認」之細節語焉不詳,尤未有聲明此種「臨時」之有限效期是否得以連續申請無條件延長(形同「任期無限」),此於本年新一輪管理人員申請前當有所解決,方得迴避無謂混亂。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是否應保留「臨時」管理員機制?抑或取消之,或再研議其他制度以為替代?
二、社群是否應就「臨時」管理員之任期有所限制?如限定任一期或連任特定次數以後,次輪(下輪)申請累積信任須達到正式通過門檻,否則即應收回「臨時」權限,越次輪(下下輪)始得重行申請?或改為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直至正式通過為止?
註:特副知目前本站唯一「臨時」管理員@ATannedBurge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機制既然是提供給還沒取得社群充分信任的人爭取社群信任,那麼臨時管理員就應該把握時間讓大家認可他,加上臨時管理員權限與一般管理員無異,代表臨時管理員在下一次申請前能充分表現,若是經過一次任期仍無法取得社群足夠的信任,那或許就是暫時還不適任,因此我認為臨時管理員在次輪申請時需至少達到正式通過門檻,若無法達到則應收回臨時權限,下下輪才能再申請。--PC 2024年8月18日 (日) 20:36 (UTC)[回复]
我認為臨時管理員機制多少還是有些必要性。不論是因為當前社群對永久管理員門檻的下調程度有限,又或者是在實務上能幫助社群多認識和了解新管理員處理事務的方式,貿然取消當前制度的話很可能導致經常被詬病的管理員難產問題再次重現。
第二個問題的話大致上同PC君的觀點。考量到臨時管理員的當選區間(65% ~ 75%)並沒有很大,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究竟是需要離上次當選差多少百分比(換句話說,多少的提升才無法用誤差範圍/臨界值來解釋),為了避免此類爭議,我覺得倒不如選擇較為乾脆的處理方式會比較洽當。--)dt 2024年8月18日 (日) 20:52 (UTC)[回复]
1、若现在取消临时管理员,那么这个试验期太短,无法评判临时管理员制度效果,因此建议目前保留。
2、大致认同PC意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讨论用户基本就临时管理员在第二次申请权限时须达到正式管理员标准才可保留权限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目前共识,个人提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修改以下内容:

現行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提議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0:2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3:19 (UTC)結束:无人对该方案有质疑,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19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修改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9日 (一) 14:42 (UTC)[回复]
给意见超过公示期了,但是咱还是写一点吧:提案人的更改给条文造成了一些不清晰的内容,咱认为应该将“保留权限”明确为“转为正式管理员”,类似于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来转为正式权限,否则将被移除临时权限。@人间百态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人间百态Stang寫成「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此種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應於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成為管理員,且申請支持率達75%,才能保留並取得不限期權限;否則權限將予取消,必須待下次再行申請。」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6 (UTC)[回复]
惊人的好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不反对。--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1日 (三) 13:30 (UTC)[回复]
因為實際意思沒變,再等幾天無異議我就直接改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17: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问将被移除临时权限是指投票后立即结束还是等到期日?(如果是前者,就会不满6个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14 (UTC)[回复]
争议已解决,是到期日后除权。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43 (UTC)[回复]

还有关于临时管理员回答三条问题的问题,虽然询问各个使用者后得出的结果是可选答,但在WP:RFA中没有列明。为了在日后的讨论中避免矛盾,便在此发起公示。

現行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提議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临时管理员可选择不回答以上问题。临时管理员可选择直接使用上次申请的答案。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結束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38 (UTC)[回复]

(-)反对:權限「臨時」與否,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1 (UTC)[回复]
@Ericliu1912 这样好了些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如此瑣碎之事,其實不用寫進指引。就如從前極少會問多次申請者是否可沿用上次申請答案一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本人决定撤回更改。请问阁下为什么认为「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普通管理员必须回答问题才可申请,而临时管理员再申请则可选答,这样的逻辑非常清晰。对于临时管理员而言,回答问题的确并非基本需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4 (UTC)[回复]
不認為如此。反而鑑於「臨時」權限設定一大初衷——即給予社群觀察當事人表現機會——渠甚更有必要回答基本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7 (UTC)[回复]
@Ericliu1912 怎么之前你还扬言道“大不了抄上次的”,现在又说“更有必要回答基本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26 (UTC)[回复]
「大不了」是兜底,要不要重複回答問題是當事人的自由。這顯然不代表本人對當事人期望有如此低,兩者不可一概而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30 (UTC)[回复]
@CopperSulfate 可以到此发表意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9日 (四) 09:03 (UTC)[回复]
(+)傾向支持:個人認為臨時管理員申請續任(轉正?)可選擇不回答三個基本問題,甚至多次申請者在後續的申請中我也覺得可以不必每次都回答,首次申請必答就好。--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23:17 (UTC)[回复]
鉴于ATannedBurger认为需要重答,本人决定撤销提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1日 (六) 06:2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

具体意见与前次RFC相同。在维基百科的权限得失上用投票得结果不过是拙劣的cosplay。既然这么喜欢互煮,建议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6 (UTC)[回复]

所謂「投票」是有必要的,因為以社群規模永遠不可能純經討論得出共識,最後還是會變成「類似投票」(!vote)。其實管理人員申請及解任投票理論上一直都是「類似投票」;個人反而覺得「解任投票」目前看來很有必要降低純「投票」的成份(儘管社群整體意見仍占有極高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有何差异,为何RFA如此特别,应该继续“类似投票”,无需降低“纯投票”成分?--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回复]
沒辦法透過純討論得出共識那也沒關西阿,就是以後沒管理員可以上任而已,這沒什麼啦。--~~Sid~~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不用投票決定結果,難道以反對罷免的那幾個人決定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5 (UTC)[回复]
(!)意見:那估计会无限循环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2:30 (UTC)[回复]

RFA和RFDA是否要求提供理由

最近有些人认为应该废除RFDA要求提供理由:

  • 要求提供理由如同DYKC要求必须写废话
  • 判断理由是否有效造成点票困扰
  • 要求提供理由引發很多問題

也有人认为:

  • 要求提供理由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

提请社群讨论,如果要求提供理由没有意义,而且弊大于利,是否应该废除。如果要求提供理由利大于弊,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是否应该也要求RFA必须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5 (UTC)[回复]

這可能與安全投票問題掛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2 (UTC)[回复]
虽然有点关系,但不挂钩。公开投票一样可以要求必须提供理由,或不用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5 (UTC)[回复]
(&)建議:若已有用户提供明确的理由,在该用户之后投票,且意见与前面用户相同的用户可以使用{{同上}}等模板。--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1日 (六) 14:07 (UTC)[回复]

有关公开投票人列表的问题

在先前多场使用安全投票的管理人员选举之中,都依照既有共识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隐藏,使列表只能由监票人员查看。然而,在最近的一次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之中,监票人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公开。个人理解这是出于对解任投票的一些“不透明”的批评的举措,但咱也希望这可以正式的定下来,关于使用安全投票的投票中,什么时候应公开投票人列表,什么时候不应公开。

  • 在管理人员上任投票中?
  • 在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中?
  • (上方讨论区进行的)在仲裁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中?

谢谢。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意見:個人斗膽結合相關討論綜合表達,認為各式投票結束後,投票人列表原則上應於選舉結束後公開,若具備明確重大事由,可視情況特例不公開;畢竟投票這個行為本身並未透露當事人意向為何,若該行為本身對當事人已造成任何心理負擔,建議當事人斟酌考量是否參與投票。至於是否在投票時提供投票意見,個人認為相關意見主要是在投票結果爭議極大或臨界判斷時所用,介面上應具備該欄位供用戶填答較佳,至於用戶是否必須填答才能投票?目前個人傾向上任投票可選填,解任投票則必須填具。
至於相關爭議個人認為仍回歸信任度問題,不論是投票用戶對投票制度或是觀者對其他投票用戶的信任感,但這又往往不離個人的主觀評價;尤其以仲裁委員制度而言,如果往後確實具備某種決定性的效果或權限,對照上次的罷免投票,應如何評估異同或當中部分疑慮?歷來此類討論最大爭點在於社群認為應該「數人頭」抑或「講共識」?長期以來論者各有利弊衡量和偏好,在此或可不論。然而重點在於,人們是否真能在更大規模的投票中,純以就事論事、各提理據的公開爭論和投票中有所共識呢?如果得到的投票結果就是共識,今日自也無須爭議,重點可能還是在於「安全投票」的目的為何?以及為何全世界的大規模投票都可說是「安全投票」?個人認為關鍵有兩個:一個在於投票或選舉過程中人們的任何爭論、命題、理據或偏好,在投票結果出爐前,都難以論斷「前因」和「後果」是否具備得以直接、必然預測的因果關係;其次在於安全投票最大限度保障人們的表意自由,個人認為後者最為重要且關鍵。然而,考量中文社群的地域複雜性,又是否適合單純數票數呢?即便試圖公開討論,某些用戶在不具備客觀理據的前提下,是否就不得表達特定意向偏好?而公開投票是否又如何判定該票是否有效?如此思索必然又陷入無止盡的取捨循環。若折衷由行政員裁定,也必然有站友質疑其認定標準等。既無絕對的方案,可能需要釐清相關制度之所以存在所欲彰顯價值目標和實務考量取捨的先後標準。在此敝人嘗試提出幾個個人關注點:
1.仲裁委員是否可能被罷免?若可能,條件大致為何?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結果可能直接影響該制度運行,以及用戶目前對此制度之初步評價。
2.以當前管理員罷免制度而言,和選任管理員的投票方式和介面是否有明顯差異?個人傾向認為罷免管理員應更嚴謹審慎,原因有二:首先罷免投票是剝奪持權用戶的既有權利,當事人既已獲權,社群欲以「群體意向表達的制度」推翻先前選舉的社群意向表達結果,並藉此剝奪當事人權利,自然需要證明持權者是否因其持權而對社群的他人或事務造成何種程度的明顯傷害或錯誤,獲得證明方可決定如何處理甚而除權,因此對於罷免制度的嚴謹公開討論,應該是合情合理。
反過來必有人疑問「選任管理員難道不需如此嚴謹嗎?」持平而論,某人當選管理員獲得授權,並未因此直接影響或剝奪何人權益,或是直接造成何種傷害(對當選者看不順眼不在考量範圍內,若討論到代表性問題那這個話題可能就很難繼續了(笑)),當事人當選前乃至當選當下,是否濫權或因「坐大」而對其他用戶如何打擊,亦需時間證明,況且管理員人數不限、也有其他持權用戶同時持權,自然沒有「佔了誰的缺不幹活」之類的事(過往有此一說),所以在授權前需要討論審視,自屬合理;然而「剝奪他人權限」如前所述,需要公開審視的程度涉及對前一次社群意向表達和當事人的直接否定。個人認為,參與罷免投票的用戶更應填具適當的「不適任」理由,而若有顯然灌票導致影響公信力的問題可能還是偏向技術面處理的問題。
其次,一名用戶從開始活動至足以參選管理人員,一般而言光是如此即需要相當長的養成時間,等到真正參選並當選,又可能因各種因素作用而波折再三,當中至少經歷數年以上時間;然而,只要一次的罷免投票成功,基本上該名被成功投票罷免的用戶就彷彿社群信用全毀、持權基礎破滅。罷免不適任者自屬社群行使制度權利無疑,然而這當中所產生的影響是否僅於該次投票便結束?又或是新的開始?又或者對於可能具持權條件以及已經持權的用戶產生何種影響?相關問題或可留待有心觀者玩味。
3.安全問題如果發生在現實生活,個人不認為是管理員可以直接處理的事情;況且若此類情形發生,即便發生在線上,往往也已發生某種程度的結果或負面效果,再說並非所有用戶都有能力或意願對此類事情執著或如何追究,更可能直接因恐懼和傷害而放棄。我認為用戶的身心安全和使用體驗仍然是首要考量,這方面勝過一切;若知其風險實現的可能性顯然存在,個人主觀認為在此前提下選擇其他考量而將用戶安全問題置於其他選項後,可能會更像「顯可預見而不預防」。在過往的投票方式選擇問題上似已多有討論,當然如果要採用公開投票,個人亦無甚意見(只是當初為何決定採用安全投票呢?)。
4.如果安全投票的單一投票認定存在爭議,那麼試問改為「公開投票」,若出現同樣投票內容時(比如在經過各種討論後,出現類似留言:「對該用戶仍然不信任,投下反對票」;或者「經驗欠缺,來日方長」、「輕舟已過萬重山」等,如何看待該票有效性?此為有效或無效投票又或者不影響其有效性?或者難以一概而論之類?),關於投票有效性的判斷標準就更容易認定或是更少爭議呢?又或者有何異同?以仲裁委員而言,公開投票後,若當選門檻為過半,是否也代表可能有一半的用戶不信任當選者呢?會否影響之後該權限的社群公信力?在相關問題具備明確答案前,又是否有更充分理由應該直接推翻先前的安全投票介面選用結果?
5.「社群對於仲裁委員的期望」以及「行政員和管理員依據何人的何種意見判定」一事,個人認為回歸信任度問題,可能也涉及投票公正性一事(假設出現突然大量帳號如何灌票等)。事實上,正因當前仲裁委員這個稱謂和制度看似頗有影響,然而信任度問題從未真正直接有解,我認為關鍵在於當前不具備一個可以讓用戶彼此間「直接認同度對決」的機會。在此前提下,除了公開選舉獲得明顯支持度的管理員以外,究竟應如何看待所有用戶彼此之間所抱持的信任度?可能難以量化。或許可從平日社群、站務乃至線下活動,以及權限申請之類的事情衡量,但這是否可直接對接社群對於仲裁委員或管理人員的信任度呢?在前述的比如罷免爭議投票意見中,有無更簡便的方法讓管理員和行政員看待取捨用戶意見的參考性?這也是為何敝人先前嘗試發想「事務協調員」之類的部分主因,也就是不同用戶的意見具備之可信度或參考性如何看待?如果「條目建立」有「豁免者」,那麼「社群言論和行為」是否具備對應存在的可能性呢?此類概念若存在,是否對於來日的各種權限選舉更容易提供某種信任和銜接基礎?若答案偏向否定,那麼其實不論如何選舉或者投票介面如何選擇,結果可能大致偏向對於當前社群所孰悉現狀的維持。相關命題端視留待社群如何討論。--Kriz J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6:53 (UTC)[回复]

其他意見

此處供社群發表雜項意見,若有重要問題提出者,歡迎於上方新置章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除放置公告欄外,是否亦考慮寄送使用者討論頁通告,俾便廣大社群知悉參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同意应该寄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0日 (二) 12:01 (UTC)[回复]
简要模仿管治讨论做了一份通告模板供参考。——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07:29 (UTC)結束:讨论用户基本就寄送通告达成共识,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7:29 (UTC)[回复]
我晚點結合仲裁委員會選舉事寫一份更簡潔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事宜寫了草稿,請確認是否得宜。另此種通告應寄送予何人?延伸確認使用者(或達到相同貢獻門檻但尚未自動升格者)何如?請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0日 (二) 15:35 (UTC)[回复]
👍 ,挺简洁的,发给延伸确认用户就好。不过浅黄色不是很好看思考...可否考虑浅蓝色或其他替代背景?——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1:40 (UTC)[回复]
隔壁仲裁委員會通知都是用此種顏色,我覺得不錯,用藍色反倒相對刺眼。另外我也希望發通告給幾年沒編輯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確認資格者,說不定人家看到就來參一腳發表有益意見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1 (UTC)[回复]
有道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2 (UTC)[回复]
現在祇差產生使用者清單,然後即可遞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此條未正確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4年9月12日 (四) 07:23‎ (UTC)加入。[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但我不會弄這種東西,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幫忙一下?順便問問@0xDeadbeef。——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7 (UTC)[回复]
话说“几年没编辑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确认资格者”怎么定义呢……注册满90天且编辑大于500次的用户比较庞大,python跑了一遍递归错误了 囧rz……先输出了一份目前所有的延伸确认用户加管理员的名单phab:P69123。——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4日 (六) 22:39 (UTC)[回复]
重新写了下代码,跑了五个小时跑完了中维上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次的7008名用户,phab:P69124——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5日 (日) 03:06 (UTC)[回复]
這麼多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5日 (日) 11:01 (UTC)[回复]
純粹吐槽而非真的要提出改方針:究竟是為啥會讓已經多年無編輯跟社群完全脫節的用戶參與投票?這跟尸位素餐只靠定期編輯一兩次裝活躍的管理員有啥分別?--西 2024年9月16日 (一) 02:55 (UTC)[回复]
有人就想做讀者,不打算編輯;現有「活躍」編輯者,也不見得較其更懂規矩。我自己開臺大維基社,就有幹部因為要備考,曾數年未有編輯;也認識有學長即將「升格」為社會人士,編輯頻率大幅下降甚至停止等,但他們可沒有因為一段時間沒碰編輯器,就一瞬變成過時懞懂的老頭兒啊,而且他們還是可以上維基百科看客棧在幹嘛。當然,不否認確有類似案例,但見仁見智,尚不足以概括全局。吾人顯不應以是否編輯或編輯多寡縱然斷定某人是否脫節於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6:54 (UTC)[回复]
可以查询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词、最近90天有编辑的用户:https://quarry.wmcloud.org/query/86391#--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1:18 (UTC)[回复]
@ZhaoFJx話說是不是可以幫忙統一加「user talk:」後綴並匯入此處?系統沒法自動辨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0 (UTC)[回复]
完成Special:diff/84288815——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03:30 (UTC)[回复]
通告現已發送予社群成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关于0xdeadbeef阁下在讨论中提到(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在下认为是不当解读, 澄清可见于: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9:45 (UTC)[回复]

您好,因與檢討相關制度並無直接關聯,本人將此議題移至其他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08 (UTC)[回复]
谢谢--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05 (UTC)[回复]

关于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补充的说明

請移步相關頁面繼續討論,勿於此處別生枝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3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Bluedeck 于2017年4月28日创建这个文档:Wikipedia: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感觉目的挺好:“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实践中,管理员和管理人员有时可能会因为未注意到方针指引的一些细节而出错。在此总结了一些常见的错误,以便管理员在执行封禁时更加符合方针和指引,同时也便于普通用户根据方针指引与管理员沟通,针对疑似不当封禁的类似情况提出质疑。”

有些管理员需要更加熟悉有关方针和指引, 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长期多年做出大量违反方针和指引的封禁行为, 避免发展到需要社群启动弹劾程序。为此目的,我系统地阅读了方针指引,查找了众多案例,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补充。

所增加的问题都是在实际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从目前情况来看,许多有多年经验的管理员对方针指引仍然不够熟悉。这些总结不仅有助于管理员自查,也能帮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用户找到相关方针和指引,以分析实际遇到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管理员和用户都能够按照方针办事,这些总结是否能帮助管理员和用户、是否能帮助维基社群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合作环境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 希望大家关注如何帮助社群,如何帮助维基营造一个和平公正的合作环境。

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社群可以继续补充和讨论, 有助于建立积极的中维社群环境。社群协作的关键在于理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观点。即使某些用户表现不佳,作为管理员,我们应该保持专业和耐心,应该保持客观、公正和理性,而不是简单地采取高压态度。公信力需要建立在合理和公正的行为基础上。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13 (UTC)[回复]

其實在Wikipedia talk: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有關此頁面新增內容,請大家協助確認及提供意見已有用rfc發起討論,建議在該討論頁討論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3:28 (UTC)[回复]
谢谢您的理解, 社群需要一起合作, 进一步改善。这个补充的目的,和本次解任直接相关,涉及范围大时间长影响大,更应该在客栈的检讨此次检验程序的过程中讨论,让一切改动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意见, 有助于避免将来再启动弹劾程序。
目前我的修改已经被全部彻底的回退。请测评用户看一看在下的补充,发表您的意见, 包括是否应该恢复在下的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意見,此討論內容已經和頁面發起的rfc討論重複,請求未參與其中的其他使用者協助關閉此段討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5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否还有必要建设中国的线下维基人社群?

現時大陸地區政治環境較為惡劣,尚不宜(公開)發展實體社群;還請諸位朋友保重安全為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MC和一些非善意势力与组织的不当联系以及最后的被揭发和被处理导致中国的线下维基人社群几乎陷入了停滞。甚至可能中国的线下维基人社群建设如数被一部分人带走变成了求闻人社群。
如果我们可以有一个和以往不同的、不被众所周知的某些非善意势力与组织操纵和渗透的中立的新的中国线下维基人社群,诸位觉得我们是否还有必要去重建这样的线下社群呢?--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4:15 (UTC)[回复]

Nik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5日 (日) 07:21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5日 (日) 07:23 (UTC)[回复]
[38]。——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5日 (日) 07:30 (UTC)[回复]
虽然没有必要,但想做就可做,我觉得这无需讨论。不过不支持建立会“代表”中国用户的用户组,因此反对中国大陆维基人用户组等称呼。
另外线下活动我建议各位考虑中国内地的特殊情况,以及WP:ANONWP:SAFE。--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07:32 (UTC)[回复]
据我所知,一些在OA2021中被处理的前编辑至少让一些非善意势力与组织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直接对本社群相关人士进行铁拳打击,而更倾向于渗透、收买。故个人认为只要放弃犬儒的精神,事实上是有条件重建线下社群而不必过于担心来自一些非善意势力与组织的相关压力的。--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9:45 (UTC)[回复]
您所预期的岁月静好的前提就是那样的线下社群本来就不致力于做对维基百科有用的事。忠孝不能两全,别闹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6日 (四) 01:50 (UTC)[回复]
@UjuiUjuMandan Not engaging in helping the community is just Okay, don't be harmful to the community, I will be gratitude from the bottom .
不搞社群帮助也就罢了,不做危害社群的事,我就会满怀感激了 -Lemonaka 2024年9月27日 (五) 08:34 (UTC)[回复]
忠孝不能两全。如果是实实在在为维基百科做事,那就难免在有些话题上不能按照当局的意思去说去做,那么这样的维基人组织当然是会给维基人带来麻烦;如果是优先保证说话做事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就不会是为维基百科做事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0月2日 (三) 06:17 (UTC)[回复]
看你想弄成怎样的组织?是躲在telegram上借着WP的旗帜对所在地的一切评头论足,还是在QQ上整天说着在“如何在FreeBSD上给KDE2打补丁”;或者一群人在星巴克开着电脑在讨论无论是WP、评头论足、还是只是闲聊的事。想弄就行,最多索引页挂上联系方式就是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5日 (日) 07:45 (UTC)[回复]
出于安全原因考虑我不建议任何人举办中国大陆的公开线下活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5日 (日) 11:23 (UTC)[回复]
同上。不要给人添麻烦。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5日 (三) 08:41 (UTC)[回复]
豈不知北平政權打壓多烈否?至少也學當年之「中共」改搞「地下黨」為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5日 (三) 16:24 (UTC)[回复]
这只会死得更快。。--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6:26 (UTC)[回复]
私下活動,總比公開當靶好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5日 (三) 16:51 (UTC)[回复]
照我国政府的监测能力,我不认为有任何“有组织的私下活动”能不被有关部门获知并关注(除非就是两三个人私下单纯会友),尤其是若某组织可类比“地下党”那绝对早已构成严重的“非法结社”……😨反倒如果是公开行程、内容的活动(指在本平台公开,当然不可以在大陆社会上公开宣传),只要内容不牵涉敏感话题,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我认为最多组织者可能会被谈话一下之外,其实有关部门不会太过阻拦打压。就像更进一步说,翻墙编辑维百本身就已经存在安全风险,因为这已经是违法行为,但“千方百计隐藏身份进行编辑(尤其是编辑内容不被有关部门喜欢)”的风险可能其实并不如“半公开身份(指有关部门不难获知身份)光明正大地编辑”。(以上纯属个人看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06 (UTC)[回复]
我认为讨论于中国大陆不敏感的条目还好。但任何时候都不要曝露自己的使用者名称,以免遭到不必要的骚扰。--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3日 (四) 00:28 (UTC)[回复]
两三个人私下讨论分享是最好的,至少可以让身边的人有机会认识维基百科。而出于安全考虑,我的QQ+WeChat几乎不添加任何维基人。至于站务之类的,在中国大陆的社群媒体还是尽量回避讨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2日 (三) 12:21 (UTC)[回复]
👍  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加任何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2:31 (UTC)[回复]
你能不能对人多点善心……--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6日 (四) 02:11 (UTC)[回复]
雖然我覺得你沒有get到我的意思,但總是我措辭不彰的緣故,抱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6日 (四) 17:52 (UTC)[回复]
我觉得我get到你的意思了,所以才说你对人不够善意。虽然你显然无意吃什么人血馒头,但如果真的有人因此而倒霉了,估计你也不会内疚。--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9日 (日) 05:49 (UTC)[回复]
遺憾閣下如此誤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6:52 (UTC)[回复]
@Ericliu1912:搞地下党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一不留神人身安全就会受到威胁。所以你真的愿意中国大陆维基人这样做?不然UUM为啥会认为你对人没有善心。--绍🌟煦·集思广益 2024年9月29日 (日) 19:08 (UTC)[回复]
对中国维基人来说,哪怕是“不大张旗鼓的,私下交流维基百科条目编辑和站务”的群组,哪怕是线上的,我都不鼓励。--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0月1日 (二) 09:37 (UTC)[回复]
出于安全原因考虑,(-)反对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任何线下活动,同时建议不应在站内展示任何大陆线下聚会内容。--Taco很好吃 | 时代在变 我们的征程是星辰大海 2024年9月28日 (六) 13: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管理人員申請預討论

依方针,

一名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

——WP:RFA

现开启此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6日 (一) 04:12 (UTC)[回复]

留意:现在有一位临时管理员@ATannedBurger,权限将于2024年12月13日到期。他需要在本次投票中获得75%支持率以转正,否则12月13日会被除权。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6日 (一) 08:50 (UTC)[回复]
如果不到75%,是看支持率決定後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08:56 (UTC)[回复]
@Tisscherry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投票結果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據全域用戶查核和監督方針,用戶查核員和監督員需要25票支持才能當選)。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此種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應於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成為管理員,且申請支持率達75%,才能保留並取得不限期權限;否則權限到期時將予取消,必須待下次再行申請。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6日 (一) 09:01 (UTC)[回复]
还有一个问题:临时管理员投票需不需要再次回答三个问题?(因为之前已经回答了)指引里没有写。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6日 (一) 10:40 (UTC)[回复]
我認為根據RFA方針還是要提出問題,因為這是RFA程序的一部份(不管是新申請管理員資格,或者是臨時管理員續任申請)。--Sinsyuan✍️💙🐻 2024年9月16日 (一) 13:43 (UTC)[回复]
@Sinsyuan 普通提问时间还是有的,现在讨论的是需不需要回答那三条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6日 (一) 13:56 (UTC)[回复]
若临时管理员想写,可以补充一些内容,若没有那个想法直接链接到上次的回答就是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4:05 (UTC)[回复]
阿南之人提出的這個問題不錯,因為以前似乎還沒遇過。有關臨時管理員是否回答三個回答問題,由於前面ATannedBurger在選管理員時就有作答過(&)建議直接豁免再次回答三個問題的部份,除非他仍然想再次說明;因為同樣的三個問題真的沒有重複敘述的必要。還有,也要看那位臨時管理員還有沒有想選,如果不想選直接半年後離任管理員也不用勉強。--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5:48 (UTC)[回复]
鉴于半年前已经回答过了,我建议允许其不回答。(当然,如果ATannedBurger君对那三个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再次回答也可以。)--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19日 (四) 08:35 (UTC)[回复]
個人認為臨時管理員續任投票可以不用再次回答三個問題,當然候選人如果還是想寫的話也不反對。--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22:54 (UTC)[回复]
(註:上面有相關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9 (UTC)[回复]
如果社群需要的話,我也可以重答。回答的話肯定是會包括一些擔任臨時管後的心得,所以是會跟上次的回答不太一樣。--)dt 2024年9月20日 (五) 17:42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对于你这次重选有帮助的话就重答吧。决定权在你。--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11:50 (UTC)[回复]
是否有人筹备投票人名单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8日 (六) 08:07 (UTC)[回复]
@TimWu007暁月凛奈兩位不曉得有意願參選嗎,個人認為這兩位維基人對於網站運作各方面都很熟悉,管理層面而言是很有力的幫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0:17 (UTC)[回复]
@Tisscherry (※)注意10月1日提名才开始,不要在此之前提名用户。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30日 (一) 10:19 (UTC)[回复]
問問意願也不行嗎?那是否要畫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0:21 (UTC)[回复]
这里肯定是能询问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0日 (一) 14:50 (UTC)[回复]
@Tisscherey感谢您的认可,在下认为还有很多比我更熟悉方针的用户更适合担任管理员。—Tim Wu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14:20 (UTC)[回复]
感谢信任,但目前无此意愿。——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5:47 (UTC)[回复]
@Shizhao 我想提名阁下成为监督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02:42 (UTC)[回复]
因为Shizhao住在中国大陆,无法签著非公开信息信息保密协议,因此提名失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12:55 (UTC)[回复]
@桐生ここ您本次是否有意愿参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0:43 (UTC)[回复]
提名@魔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8:08 (UTC)[回复]
感谢认同,然在下贡献少甚,实难从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日 (二) 18:15 (UTC)[回复]
您太谦虚了……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8:32 (UTC)[回复]
提名@Ghren:--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8:32 (UTC)[回复]
恕小弟才疏學淺,未敢接受提名。--Ghren🐦🕚 2024年10月3日 (四) 15:21 (UTC)[回复]
@Ghren:您也谦虚……您的“才”“学”早已足以让您成为社群的“领路人”之一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日 (四) 16:28 (UTC)[回复]
提名@0xDeadbeef(如果他還在這兒的話)。--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23:48 (UTC)[回复]
考虑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2日 (三) 14:04 (UTC)[回复]
强烈鼓励您参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日 (三) 14:09 (UTC)[回复]
接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5日 (六) 10:18 (UTC)[回复]
不知@Peacearth君是否有意愿担任行政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日 (三) 08:02 (UTC)[回复]
@人间百态:考慮中,雖然我是覺得監督員比較缺人。-Peacearth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5:32 (UTC)[回复]
破天荒同時競選兩個職位?--AT 2024年10月2日 (三) 17:29 (UTC)[回复]
還有這種操作?.jpg 雖然好像似乎也沒禁止就是了。-Peacearth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2:02 (UTC)[回复]
如果在這一屆申請管理職位同時申請成為行政員和監督員,到時候若兩者皆當選後可不可以寫入WP:之最?--Sinsyuan✍️💙🐻 2024年10月3日 (四) 02:18 (UTC)[回复]
怎么就破天荒了,管理员同时选举界面管理员跟这个不一样么 Stang 2024年10月3日 (四) 03:03 (UTC)[回复]
不太一樣吧。介管是選管理員時同時申請,不存在一個當選,一個落選的可能。行政員和監督員就算同時競選也需要分開申請,有可能同時出現當選和落選的結果。況且,同時參選介管常有,行政員和監督員同時競選還真沒過,算破天荒吧。--AT 2024年10月3日 (四) 04:12 (UTC)[回复]
一次選3個職位,前所未聞。--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4:22 (UTC)[回复]
和平沒有要選介管吧?--AT 2024年10月3日 (四) 04:26 (UTC)[回复]
沒有。-Peacearth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10 (UTC)[回复]
(+)强烈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23:17 (UTC)[回复]
雖然我(+)支持Peacearth擔任行政員監督員,但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監督員們同時擔任行政員和管理員,不過我還是尊重Peacearth的選擇。--Sinsyuan✍️💙🐻 2024年10月3日 (四) 02:07 (UTC)[回复]
我都好。如果有人想這麼提名的話我也不會拒絕就是了。-Peacearth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3:30 (UTC)[回复]
所以確定要幫您提名行政員監督員嗎?--Sinsyuan✍️💙🐻 2024年10月3日 (四) 07:39 (UTC)[回复]
可以。-Peacearth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5:11 (UTC)[回复]
提名@人间百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日 (三) 09:56 (UTC)[回复]
感谢您的提名,但鄙人目前没有参选管理员选举的意愿。--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日 (三) 10:06 (UTC)[回复]
请问@Tigerzeng阁下本次有意愿参选行政员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日 (四) 15:15 (UTC)[回复]
感谢提议,目前没有意愿。--Tiger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3:49 (UTC)[回复]
欲提名@薏仁將為管理員,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14 (UTC)[回复]
感謝提名,目前個人暫無意願參與管理員的選舉且自認其有待歷練,再次感謝。--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2:56 (UTC)[回复]
欲提名@S8321414為管理員,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43 (UTC)[回复]
可以。--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3:16 (UTC)[回复]
欲提名@HTinC23為管理員,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43 (UTC)[回复]
感謝認可,但近來無法活躍參與站務, 抱歉。——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9 (UTC)[回复]
欲提名@Cwek為管理員,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45 (UTC)[回复]
(+)支持cwek--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2:34 (UTC)[回复]
现在可以提问了吗?--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0月6日 (日) 23:20 (UTC)[回复]
提名期到明天,別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7日 (一) 00:35 (UTC)[回复]
@ASid @ATannedBurger 提问期将在明天早上8:00结束,请两位候选人尽快完成答题,否则可能会被取消资格。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7日 (一) 08:57 (UTC)[回复]
✖提問期,✔提名期。--Cookai餅塊🍪💬留言 2024年10月7日 (一) 11:37 (UTC)[回复]
我提名前管理员@YFdyh000,不知阁下是否愿意重新担任管理员?--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3:26 (UTC)[回复]
目前没有足够精力和信心参与管理事务。--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3:31 (UTC)[回复]
我想提名@だ*ぜ,但他好像不在了离开不了幻想乡力(悲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7日 (一) 13:44 (UTC)[回复]
@阿南之人我在,也可以說是不在。我只是認為法學界和我的實證法學期刊論文更值得我花時間罷了。-- (Dasze) 2024年10月8日 (二) 05:37 (UTC)[回复]
@AT @Shizhao @Jimmy Xu @Wing 提名期已結束,請行政員對各候選人進行檢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23:57 (UTC)[回复]
请问14/10-21/10提问期有没有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1日 (五) 07:36 (UTC)[回复]

提名区

提名期为10月1日 00:00(UTC) — 10月8日 00:00(UTC),请在下方分节提名或自荐,对于管理员需要回答“三个基本问题”。根据旧有共识,被提名人不需要联署可直接获取选举资格。 Stang 2024年10月1日 (二) 02:03 (UTC)[回复]

SCP-2000(管理员)

SCP-2000对本站方针理解透彻,处理站务能力足够且经验丰富。对于著作权相关的事项了解全面而不失严谨,在本站侵权发现和处理,以及VRT队列贡献显著;可以快速发现破坏和鬼祟破坏并进行相关处理,并熟练使用过滤器等工具;可以耐心对待新手并解答问题;了解基金会各项最新政策并长期义务搬运。基于以上优势,我在此提名SCP-2000为管理员。(本提名已私下获得同意) Stang 2024年10月1日 (二) 02:03 (UTC)[回复]

(+)聯署(雖然現在不需要了)--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03:19 (UTC)[回复]
感謝提名,個人接受。--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7:16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

ATannedBurger(管理员)

临时管理员@ATannedBurger自动被提名。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02:36 (UTC)[回复]

根据上方共识,临时管理员可以选择回答或不回答「三个问题」,若不回答直接复制上次回答即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日 (二) 10:09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可选)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Peacearth(行政員)

Peacearth自2022年6月上任管理員後,對於目前的站務表現不會引發社群爭議,提名他為行政員(本提名已獲同意)。--Sinsyuan✍️💙🐻 2024年10月3日 (四) 15:23 (UTC)[回复]

Peacearth(監督員)

Peacearth自2022年6月上任管理員後,對於目前的站務表現不會引發社群爭議,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有3位監督員,因此提名他為監督員(本提名已獲同意,且他已簽署保密協議)。--Sinsyuan✍️💙🐻 2024年10月3日 (四) 15:23 (UTC)[回复]

0xDeadbeef(管理员)

0xDeadbeef在英维积累了不少管理员经验,且加入中文维基百科以来就对站务非常纯熟,处理了不少事件。我有信心他能成为一位优秀的双语言管理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5日 (六) 10:24 (UTC)+1 [回复]

(※)注意:编辑次数达3000次仅为建议条件并非必要条件,因此不影响本次申请。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5日 (六) 10:29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

S8321414(管理员)

根据上述讨论@S8321414已被Eric Liu成功提名。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5日 (六) 10:25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

ASid(管理員)

提名@ASid君,目前是維基學院管理員,雖然上線時間略少,但看得出來持續為社群服務的心,上次選舉只差一點點,個人認為應該要給他機會,我相信他能正確使用管理工具協助站務。已獲得同意,另轉「我只是做為志願者並抱著為社群服務的精神來參與選舉,我不認為自己特別厲害,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我不是十項全能,我也無法如同聖者一樣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一定會有人不相信不信任我,我只想說願意信任相信我就投支持,不願意試圖信任相信我,要挑我毛病的話,是一定挑的出來的,所以這種情況請直接投反對,謝謝」,我很欣賞這樣的直接,管理員要承受一定的壓力,既然能夠答應,那我想這次也沒問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2:48 (UTC)[回复]

(+)聯署,雖然現在不需要,但因被提名人希望,給予作為提名人的支持。--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2:48 (UTC)[回复]
(+)聯署 - 因为被提名人需要七人才愿参选。--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7日 (一) 06:36 (UTC)[回复]
(+)聯署--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7日 (一) 06:39 (UTC)[回复]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7日 (一) 07:06 (UTC)[回复]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07:07 (UTC)[回复]
(+)聯署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7日 (一) 07:11 (UTC)[回复]
(+)聯署:臨門一腳送您,望您能發揮所長並從中吸收經驗。--西 2024年10月7日 (一) 07:57 (UTC)[回复]
七颗龙珠已经集齐,可喜可贺。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7日 (一) 08:59 (UTC)[回复]
神龍即將出現,趕快記得許願XD--薏仁將🍀 2024年10月7日 (一) 09:16 (UTC)[回复]
(+)聯署(虽然我没有投票资格)--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3:17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

其他意見

原标题为:1

?过零点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0:06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0:40 (UTC)[回复]
其實之前ATannedBurger也超時答題了,不如這次也不要關吧,難得人家剛剛收集了七顆龍珠😢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00:44 (UTC)[回复]
@ASid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00:45 (UTC)[回复]
一天半确实还是短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03 (UTC)[回复]
所以最後一兩天才被提名的候選人要馬上回答三個問題?這好像不太合理……,建議重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1:22 (UTC)[回复]
各位好,十分抱歉,我人在外面,對於沒有注意到時間是我的問題,我仍要再次表達歉意,我想表達的是我沒有足夠的時間回答問題,這次也有特別集齊七票連署,所以我想懇求一下社群IAR不要視為提名失敗,我會於今日10/8 UTC+8午夜十二時回答完畢問題,十分抱歉造成社群的困擾,如果可以的話請順便修改一下方針,這部分我覺得不太合理,回答三個問題的時間會因為提名時間導致回答問題的期限過於急迫。~~Sid~~ 2024年10月8日 (二) 01:27 (UTC)[回复]
支持IAR,不要将此视为提名失败。--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0 (UTC)[回复]
支持IAR。WP:5P5方针与指引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比字面措辞更为重要,并且有时为了改善维基百科允许例外的出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1 (UTC)[回复]
谢谢回应,我根据IAR取消了这一关闭。建议被提名人在适当的位置提议修改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流程中“提名”部分。 Stang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2 (UTC)[回复]
已拉去VPD开煮: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延长RfA提名窗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5 (UTC)[回复]

結果

@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Wong128hk請確認此次管理人員申請提名結果(若有上述爭議者可先擱置),俾利分設個人申請子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8:24 (UTC)[回复]

上述參選人均符合資格。關於Asid的情況,「在此7天內,願意接受提名的用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符合條件者,經行政員確認,即獲得正式提名資格,並將統一進行選舉,且分別設定個人選舉頁面」這裡提到的「條件」語意不明,難以理解成必須在7天內回答三道問題,實際操作上也不符合常理。而且,「候選人在自薦或被提名後3天內沒有回答三個指定的問題。」反映參選人至少有三天的時間去回答問題,因此回答時期不應算進提名期內,還望社群盡早在方針區討論得出共識,以免再出現類似情況。謝謝。--AT 2024年10月11日 (五) 05:41 (UTC)[回复]
副知@SCP-2000@ATannedBurger@Peacearth@0xDeadbeef@S8321414@ASid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1日 (五) 06:15 (UTC)[回复]

小结:6名参选人被确认资格,提问期已开始,技术层面的安全投票筹备正在进行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在本讨论串,或是Wikipedia_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处提出。 Stang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23 (UTC)[回复]

@SCP-2000 @ATannedBurger @Peacearth @0xDeadbeef @S8321414 @ASid 提问期已经开始,请做好准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26 (UTC)[回复]

请求社群关注U:Rastinition对我的留言动手动脚,甚至指控我滥用傀儡一事

{{votevoidh}} 首先邀请@RastinitionManchiu讨论。同时提醒未曾关注此事的人:此事十分复杂,在没有完整了解的情况下请勿轻易评论

(先前主要的讨论,参见[39][40]

先说下背景,可以略读:

背景说完了。

我本以为麻烦终于得到了结,没想到Rastinition又出新招:

  • 先是以“多重帳號使用者,不應參與任何投票或形成共識的討論或方針/指引等規範制定,參與時票數無效或意見無效,但意見文字本身可供參考”为由,把我后来大部分的留言全部用{{votevoidh}}包裹。(包括一些明显跟多重账号或所谓“投票”沾不上边的讨论,如[42]Special:Diff/84233459)。
  • 最近,甚至直接干预我在条目的编辑(如Special:Diff/84233409),再次指控我滥用傀儡(显然不能仅因为我比较像WP:單一用途帳號就直接这样指控)
然而,对于前者,其实是Rastinition曲解、扩大了方针WP:SOCK从未说多重账号就不能参与投票、不能参与形成共识的讨论。我唯一找到沾点边的,还是上面提到的编辑项目页面:未公开的多重账号不应编辑项目页面。此外,任何多重账号皆不应在容易使人混淆身份的项目页面进行编辑,如修改方针和指引、参与存废讨论、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等。。然而,这既未提及投票,又未提及共识。我反而可以反驳:方针中投票:在投票中投下多于一票。(投票以个人,而非账号为计算单位)可以侧面佐证,只要一个“自然人”最多投一票就不违规,不论是否使用多重账号;而所谓“不能参与形成共识”,则明显违背常识,因为绝大多数讨论的目的正是形成共识,禁止参与形成共识则约等于禁止参与讨论,明显不合常理,况且就用一个账号并没有干扰社群形成共识,也明显不违规。
对于后者,我不必多言,清白不必自证,指控我滥用傀儡应当给出证据,否则就是明显违反WP:AGF轻率指控

Rastinition不断以各种方式,阻止我正常的留言,甚至指控我在滥用傀儡,却给不出任何证据(即便Manchiu已经证明我的清白)。显然,此等行为,已经对我的正常编辑和讨论产生了明显的干扰,甚至几乎算是WP:骚扰,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我的诉求很简单:制止Rastinition此等行为,保障我的编辑权益即可。如果事态过于严重,考虑WP:IBAN也未必不可(当然,只要可以沟通就没必要)。

如果我这条留言也要被{{votevoidh}}包裹,甚至直接被{{deltalk}}移除,我只能感到十分遗憾。--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8 (UTC) {{votevoidf}}[回复]

就此帳號事情,已知會基金會。維基媒體基金會指出此情況需本地社群自行處理。我認為此帳號情況合符傀儡方針下的私隱條文所允許的情況。--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53 (UTC)[回复]
就此帳號事情,一律不參與對象帳號的討論及回應,至多提出(*)提醒 警告--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59 (UTC)[回复]
{{votevoidh}}
看,我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这名用户仍继续杜撰方针(这已经不是曲解或扩大的问题了),不必要地用{{votevoidh}}包裹我的留言,我实在感到遗憾。“不参与讨论”,却WP:轻率指控干扰编辑;“至多提出提醒或警告”,却搞莫名其妙的指控我正式指控Rastinition此等行为是骚扰行为,要求对其实施单向交互禁制。--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3:11 (UTC)[回复]
(注:关于WP:IBAN,我已经提报到WP:ANM#Rastinition了,管理员可以关注一下)--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06 (UTC)[回复]
{{votevoidf}}
@Wnotieagusdr(+)支持阁下申请单向或双向交互禁制,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3:38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Rastinition-20240918234100-航站区-20240918232900--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3:52 (UTC)[回复]
我提及的是2024年9月15日Special:Diff/84216466--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3:57 (UTC)[回复]
你在我發出警告後連續複製貼上同樣的文字到不同版區對我而言很"明顯出自報復心態的處理",如果你討厭別人對你這麼做,你對我這麼做 警告"我也同樣會用你處理別人的方式處理你"
  • 重點是請你固定一個位置,你至少將意見擴大到3個以上頁面,我很明顯不知道要在哪個位置處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02 (UTC)[回复]
该离题固定到我讨论页说--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0:16 (UTC)[回复]

折叠离题内容,你们的冲突别在这吵。另提醒注意WP:AGF。--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0:12 (UTC)[回复]
我个人反对此事中不必要的删改隐藏他人留言。对于傀儡方针一事,我个人心中有摇摆,对隐私目的倾向支持,对方针细则感到模糊、后感觉方针确实在禁止编辑WP空间、但对这种禁止倾向反对并期望改进,减少合法用途傀儡的不便。--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5:02 (UTC)[回复]
Wikipedia空间的讨论又不是投票,用votevoid标记也很奇怪啊……Rastinition的附言「參與時[...]意見無效,但意見文字本身可供參考」也怪怪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7日 (二) 07:40 (UTC)[回复]
他本來中文就不是說得很好,其實很難懂。我是覺得沒必要動輒動用劃票模板處理正常言論,感覺真像是在羞辱人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7日 (二) 10:00 (UTC)[回复]
每有回應對象僅新增標註帳號,維持不新增新回應及參與。
(*)提醒@Ericliu1912@YFdyh000@魔琴@Miyakoo@航站区過往的意見陳述內容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0:35 (UTC)[回复]
{{votevoidh}}
哈哈,说得挺一针见血,反正我是看不懂每有回应对象仅新增标注账号是什么意思,大抵是我中文不好吧
我也搞不懂“不回应”的意义何在,看来是很“高冷”吧。
又把之前的讨论搬出来,无非就是几个点
  • 【无法确定我还有没有其他账号没有告知管理员】 但我反驳过,这很明显违反WP:AGF。稍微类比一下([43][44])就知道这很离谱。况且,怀疑有别的账号也该他自己举证。
  • 【方针说任何多重账号皆不应在容易使人混淆身份的项目页面进行编辑,如修改方针和指引、参与存废讨论、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等】 然而,这显然不是“划票”的依据(上面说过)。
其他还说了什么,我反正是看不懂,要是有什么我说错或者漏掉了的,哪位中文好的人可以转达一下我()--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3:59 (UTC)[回复]
{{votevoidf}}
每有回應對象僅新增標註帳號意思應該是每次有新的使用者留言,僅新增該使用者的ping。--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07 (UTC)[回复]
明白了(虽然这么说也挺奇怪的)--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10 (UTC)[回复]
建議有多重帳號的使用者至多告知管理員、行政員、監督員,不在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告知,以避免「懲罰」。--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3:44 (UTC)[回复]
我把劃票模板全拿掉了,並提醒Rastinition此處並非投票,也未見濫用多重帳號情事,如此標註除了增加衝突沒有任何意義,請不要再如此做,謝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7日 (二) 15:34 (UTC)[回复]
(*)提醒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Manchiu-20240917151600-Rastinition--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5:42 (UTC)[回复]
確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03:15 (UTC)[回复]
所以,加上@Manchiu那句话,我可以认为目前的情况就是:
  • 等社群对此事评价,产生共识
  • 暂时不用{{votevoidh}}之类的模板标注我的留言
对吧?
如果是的话,我(或者谁都可以)就(该)把那些现在仍存在的模板移除了--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5:06 (UTC)[回复]

有件事情我好生困惑,為什麼上面那個的貢獻常常出現標籤:移除他人留言,是不是他被移除習慣了,所以覺得自己也應該來個幾發爽一下?他今天好像刪上癮了XD

如果不仔細看還以為這個主題是要檢討他自己,噗~~--2401:E180:8881:FA30:E8C4:F702:7DD1:DF9F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21 (UTC)[回复]

还挺会人身攻击的
(附:可能Special:Diff/84316272就是所谓的“删上瘾了”吧,看看好不好笑)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32 (UTC)[回复]
最近500笔编辑带这个tag的都是他恢复自己的留言,并移除「移除他的留言的标记」,因为「标记」有别人的签名,移除了就会提示移除他人留言。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5:32 (UTC)[回复]

@Ericliu1912移除了{{不存档}},但我认为此事并没有得到解决。即便我已指明“不能投票”是谬论,Rastinition仍以“是投票”为由阻挠我删除其所加的划票模板。虽然最后没能成功,且此事已发生数日,但上述行为发生在此讨论停滞之后(IP留言除外),我可以合理推断Rastinition仍可能在未来做出相似举动,故我认为社群应形成共识对此事做出评价。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0:43 (UTC)[回复]
(我先把{{不存档}}加回来了)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10:45 (UTC)[回复]
多日未有討論,應認為無明顯共識,而尋求自然存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56 (UTC)[回复]
唉,可是上面好像都没有讨论这个问题啊……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4:22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预讨论

根据已通过的选举方案,开启此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4:36 (UTC)[回复]

對於「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我些話想表達:
是否能夠採取管理人員任期年限的方式,因為管理人員必須要有一定期限,年限一到就自動解除身分,讓新人有機會擔任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的汰舊換新是希望不要讓維基百科有過於專權的情況發生。--華夏戰士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39 (UTC)[回复]

关于投票方式

根据讨论共识,这次选举采取公共投票方式,然目前关于监票员的条款容易让人误认为本次选举采用的是安全投票。就此鄙人提出如下修改:

現行條文

投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且未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则由符合条件的监督员进行监票工作。

計票和评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后,监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並由行政員按得票比率遞補席位,得票比率低於50%自動視為無法當選。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
提議條文

投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計票和评估投票結束後,經行政員確認,按支持率高低依序宣告當選,直至比率低於50%為止。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0日 (五) 14:33 (UTC)[回复]

可直接寫為「投票結束後,經行政員確認,按支持率高低依序宣告當選,直至比率低於50%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6:56 (UTC)[回复]
done--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1日 (六) 10:27 (UTC)[回复]
支持。这个没什么可说的,本来意思就是这样。--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1日 (六) 11:49 (UTC)[回复]
考慮到上方討論中提到對公開投票的安全隱憂,而共識並非不可改變,個人認為有需要重新討論應否在仲裁委員會選舉中使用公開投票,或是暫行安全投票。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53 (UTC)[回复]
考虑到仲委会选举是新程序,且之前已有共识(见Eric上方回复你的选举通过门槛才过半数,[..]认为票票(更)算数,投票者应公开负责)使用公开投票,本人认为只有形成新共识才应转到安全投票,毕竟公开投票的决定已经公示过了。我仍然对于安全投票对于安全问题是否有帮助持保留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10 (UTC)[回复]
雖然如此,該討論共識相對薄弱,恐確有商榷之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18:40 (UTC)[回复]
于是你们可以经讨论获得更强力的共识啊。如果不讨论,那就依照相对薄弱的共识走。--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6日 (四) 01:15 (UTC)[回复]
此論述有問題。蓋仲裁委員會預定成為本站站務工作重要體制之一,顯不可同普通討論議題一概而論。本人認為,單憑所謂「相對薄弱」共識,並不足以推進仲委會此一制度之建設。這也就是我之前說某些討論操之過急的原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6日 (四) 18:05 (UTC)[回复]
意见同Eric。--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6日 (四) 23:56 (UTC)[回复]
意見同Eric。畢竟事關重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0:17 (UTC)[回复]
本人意见同上面两位管理员。就几个人同意的根本不是共识(甚至连“薄弱的共识”都不算)。“国情”都不同,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人想把英维这一套搬到中文维基百科。--Dryrace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2:28 (UTC)[回复]
反正你们是能不讨论就不讨论咯?天天就喜欢搞程序性反对有够恶心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2:53 (UTC)[回复]
我想問問您這句話是對誰說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7日 (五) 13:06 (UTC)[回复]
同諸位,考慮到上一次管理員解任投票暴露本站投票存在明顯的騷擾風險,有合理理由認為將來的仲裁委員會選舉也會面臨類似的不當干預,有必要使用安全投票防止騷擾。--🎋🎍 2024年9月27日 (五) 23:46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是不亚于用户查核员和管理员的身份,因此,建议和RFA、RFDA使用同一个投票方式,而不是降级。如果选用户查核员、管理员使用安全投票,那么建议选仲裁委员会也使用安全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08 (UTC)[回复]
我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小事也应该谢,但是真心谢谢你还愿意写点论证理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12:55 (UTC)[回复]

@Ericliu1912Newbamboo桐生ここManchiuDryrace回复一下上方各位的意见。说明一下我的观点,我认为正是由于仲裁委员会十分的重要,所以我才会在这次选举中试行公开投票。首先关于为何要试行公开投票以及如何处理用户忧虑发表意见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sid君的留言已经给出了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我在此想跟各位说的是,目前实行的安全投票制度已经暴露出了他的种种弊端,尤其在Mys_721tx的解任投票中展现的淋漓尽致。诚然公开投票也不是什么好制度,在安全问题上他可能会让投票者面临威胁,在促进共识上也未必能让那些不愿改变想法的人去改变其想法,但针对安全投票的种种问题,也几乎只有公开投票一种方式能解。而且社群上次举行公开投票已经是OA2021之前了,对于目前的社群来说举行公开投票是否还会出现之前那样的安全问题还是一个未知数。至于共识问题,我一直都认为共识从来不是点人头。之前关于是否采纳试行公开投票的问题上,我也是因为Sid给出了基本可信的论述以及在讨论期间基本无用户就此提出反对才初步采纳此共识。如果您们能够详细的论述为什么在目前的中维社群采用安全讨论会更好并对之前所有支持采纳公开投票的意见进行一个系统性的反驳,我也不反对在这次选举中举行安全投票。--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8日 (六) 03:48 (UTC)[回复]

之前实行的公开投票制度已经暴露出了他的种种弊端,在之前投票中展现的淋漓尽致,我觉得不用多说了。我再说一次,投票之前就可以沟通,就可以讨论,就可以尝试说服对方,投票中也可以在选举专页讨论,不愿意讨论的人,公开投票一样无法有效讨论,不会改变想法,公开投票和安全投票在这方面并无差别,除非根本取消投票,改为纯讨论。也建议想一想英文维基即使管理员是公开投票,但选举Arbcom使用安全投票。如何判断什么是可信论述,什么是有效意见?最近好像很多议案都是根据反对方没有可信论述,不是有效意见而通过的。而且难以想象一个重要议案只有极少人参与就可以产生共识,而且有关安全投票问题同时有多个议题,分布在多个位置,也让人感到混乱。有关该论述的“意見寄去行政員信箱或管理員信箱”,我提出过同时举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的意见,投票人可以选择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也可以选择不登记直接参与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8日 (六) 07:56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意见。首先关于您同时举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或许是个解决的办法,但不知阁下将如何解决安全投票中可能出现的针对参选人的不文明或明显不构成理由的留言。关于如何判断什么是可信论述和有效意见,我倒是可以聊很多,不过简而言之的话就是好好读方针指引和要有常识吧。--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8日 (六) 08:59 (UTC)[回复]
「可能出現的針對參選人的不文明或明顯不構成理由的留言」,看選舉規則頁面似乎沒有強制投票者給出理由,故完全不清楚您為何要擔心「明顯不構成理由」的留言,至於嚴重不文明的留言可以在行政員討論後不予公示。
據我所知,在OA後即使是使用安全投票,仍然存在在(公開的)聯署階段情緒勒索特定維基人,試圖影響聯署的情況。再看看前不久的管理員解任投票,可想而知若接下來公開投票,此類情況只會更加嚴重。--🎋🎍 2024年9月28日 (六) 09:58 (UTC)[回复]

根据桐生的提议又写了版方案:

現行條文

投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且未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则由符合条件的监督员进行监票工作。

計票和评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后,监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並由行政員按得票比率遞補席位,得票比率低於50%自動視為無法當選。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
提議條文

投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选择公开投票或安全投票方式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同时选择两种投票方式的用户其投票当以后选择的投票方式为准。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計票和评估投票結束後,經监票者確認,按支持率高低依序宣告當選,直至比率低於50%為止。

  • 執行結果:若投票通過,行政員或監管員將賦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權限;不通過則做出相應的操作。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

不知各位意下如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日 (二) 13:18 (UTC)[回复]

@Ericliu19120xDeadbeefSCP-2000Newbamboo桐生ここManchiuDryrace通知下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日 (二) 13:18 (UTC)[回复]
(!)意見:同时参与的用户以其安全投票为准,且监票员仅应当告知社群公开投票的废票数量。Python6345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3:43 (UTC)[回复]
理由?如果有用户在进行安全投票后又想改换为公开投票方式又该如何处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日 (二) 14:03 (UTC)[回复]
1:若有人被威胁公开投票中投特定候选人,则可在安全投票中表达自己真实想法。
2:可在安全投票中选择弃权选项。Python6345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5:01 (UTC)[回复]
  1. 你说的这种情况更好的处理方式是向监票员邮箱报告自己被拉票威胁并向监票员表示安全投票为其真实意愿表达,而非一刀切以安全投票为准。
  2. 安全投票的弃权票≠放弃使用安全投票形式。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日 (二) 16:29 (UTC)[回复]
針對第一個問題,理論上若被施壓進行公開投票,可以在進行公開投票後再於安全投票投一次,讓安全投票的票成為後投的就行了。當然向行政員/管理員報告受壓也是必須的。--🎋🎍 2024年10月6日 (日) 12:27 (UTC)[回复]
支持可選安全投票。--—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54 (UTC)[回复]
個人傾向於安全投票為主,設一個「公開區」給有意公開自己投票的維基人發表意見。--🎋🎍 2024年10月6日 (日) 12:51 (UTC)[回复]
没太看懂为什么要单独设立一个“公开区”。如果只是想要发表意见的话完全可以在讨论区进行留言而无需多设一个“公开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6日 (日) 13:26 (UTC)[回复]
中庸一点,可以默认公开投票,如果有着安全顾虑,可以向oversight-zh-wp@wikipedia.org监督邮件列表举报,进而由监督员决定是否启用安全投票。——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13:04 (UTC)[回复]
然而这么做还是无法解决有人因为安全问题而不愿意投票。--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6日 (日) 13:28 (UTC)[回复]
「允許亮票」(預設安全投票)跟「允許安全投票」(預設公開投票)其實意思相去不遠,僅是社群明示心向何處之問題。使為最小限度改動,則建議按前者措辭修訂(不更動預設投票形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7日 (一) 17:31 (UTC)[回复]
个人认为应需要在提案中明示投票者可以选择投票方式。而且在提案中公开和安全投票是平行而非先后关系,不知阁下从何看出“默认”“允许”之语。--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8日 (二) 13:39 (UTC)[回复]
個人支持明示投票者可以选择投票方式,兩種選項開放任選、以用戶後選者為有效投票計;而預設何種方式或加上允許亮票等措詞,看上方或其他站友如何考量。至於受到何種騷擾等事,上方站友似已有所提及,其實仍依個人方便和安全評估。--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6:19 (UTC)[回复]
應該預設選擇一種。另外憂慮同時採取二種方式,屆時監票及計票恐有參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8日 (二) 22:41 (UTC)[回复]
其实可以选择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则仅能使用安全投票,在公开投票的投票无效只视为意见留言,未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则无法使用安全投票,仅能参与公开投票。这个安全投票投票人名单可以常设,每次投票从这个名单里挑出符合该次投票资格的投票人配置安全投票。这样既能解决以往投票人名单过长配置不便,又能同时举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10月10日 (四) 00:07 (UTC)[回复]
公开+安全投票会显著增加点票的复杂性,很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反对;前面所谓的“亮票”完全可以在意见区进行公开的表达。我的想法是如果你要试行,就试行的彻底,但很显然社群并不支持恢复(仅)公开投票。顺便一提,想知道有没有具体的案例,觉得“安全投票相较于公开投票让我产生了顾虑,让我更不愿意投票” Stang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11 (UTC)[回复]
也许可以像当时社群启用安全投票一样,再举行一次公开投票以调查安全担忧与恢复公开投票的意向。——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49 (UTC)[回复]
公开+安全投票會明顯增加點票的複雜性無錯,然較單獨使用公開投票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單獨使用安全投票造成的溝通不力,這種技術性的問題我認為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不過我會考慮撰寫一篇給投票人的投票指南以減輕監票員在點票方面的工作。關於為什麽已有意见区可以公開表達意見而仍採用公開投票,此處我以上次管理員選舉作例:除U君有人留言外剩於參選人的意見區根本無人留言。那麽在刨除去個例之後我們基本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意見區雖然在功能上可以頂替公開投票的作用,但在實際效果上根本無讓參選人於投票人之間得以有效溝通,而有效溝通恰恰是我為何要采納公開投票的核心原因。至於有沒有具體案例,我不甚清楚,不知其他人可否補充。--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0日 (四) 14:31 (UTC)[回复]
关于上次管理员选举时“除了U君有人留言外,其他参选人的意见区几乎无人留言”的情况,可能是因为用户没有意识到应尽早在参选人的意见区发表意见。这样可以在投票前通过必要的交流和相互影响,逐步形成共识,使投票从形成共识讨论的相互影响过程中独立出来,仅作为识别共识程度的手段。
我当时没有在意见区发表意见,也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应尽早表达自己的看法。今后选举,我会尽早在参选人的意见区发表意见。
如果能增加提示,鼓励用户尽早在意见区发表意见以便交流和相互影响,逐步形成共识,大家可能会这样做。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4:26 (UTC)[回复]
若要解決「溝通不力」倒是可以取消安全投票的附言功能,想發言的都去公開投票或意見區,這樣也可以避免藉匿名投票而發表不妥言論的行為。--🎋🎍 2024年10月11日 (五) 15:47 (UTC)[回复]
我對增加提示即可使用户尽早在意见区发表意见持悲觀看法,而且我並不認為中維的投票能夠作為识别共识程度的手段。安全投票的意見區我認為是必須設立的,一方面可以讓那些擔憂發表意見會產生安全隱患的用戶發表更具體的意見,另一方面可以讓用戶標註自己的安全投票是否作廢。--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2日 (六) 15:13 (UTC)[回复]
安全投票的附言功能對於「讓參選人與投票人之間得以有效溝通」本身就是可有可無的,引用上面桐生君的話,「不願意討論的人,公開投票一樣無法有效討論,不會改變想法」,在此情況下如果不靠投票來(為不願發言的人)體現社群意志,難道要靠互煮時誰的聲量大來體現社群意志?社群表達「某一個人是否適任某職位」的共識的方式不是正要通過(提問期煮完後的)投票嗎?就我理解而言,投票正是社群產生共識的方式之一,而安全投票正是為那些不願捲入互煮的人簡單明瞭地表達意志的途徑,「願意討論願意煮」的人不管有沒有公開投票都會出來討論出來煮的,只要候選人願意多溝通就一定會有足夠的互動。至於作廢安全投票的方式可以設置棄權選項表明自身在安全投票投的票為無效。--🎋🎍 2024年10月12日 (六) 15:49 (UTC)[回复]
溝通的主動權在候選人手中,本來就應該由候選人主導。如果候選人只是機械性地回答兩個問題並對意見區或公開投票的意見裝聾作啞,或者一上來就對著反對意見火力全開煮的死去活來,那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有任何有效溝通。溝通不溝通的問題在於候選人,不在於社群或選舉制度。--🎋🎍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47 (UTC)[回复]
阁下可能会错我意思了,我从来不否认投票这种形式是体现社群意志的手段之一,我只是觉得你维有很多用户投票时只是草草看几个人的观点而并非深入地了解事件的全貌便投下了票。而且若真要通过投票选项来表明安全投票无效,何不改个新名称而不是采用“弃权”这种定义含糊的名称。--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30 (UTC)[回复]

提名区

本次仲裁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提名期限为10月1日 00:00(UTC) —10月8日 00:00(UTC),若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符合资格的提名候选人出现,则此次讨论结束。符合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资格,并将统一进行选举,且分别设置个人选举页面。 Stang 2024年10月1日 (二) 05:18 (UTC)[回复]

本人提名@薏仁將薏仁將君長期參與ANM及AN3用戶間的編輯爭議,相信他能勝任仲裁員一職。--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1日 (二) 11:25 (UTC)[回复]
感謝提名,閣下認同個人,那麼自當願意接受與嘗試,再次感謝。--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3:44 (UTC)[回复]
同提名常参与ANM、行事沉稳成熟的@Allervous。--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3:20 (UTC)[回复]
感謝提名。決定接受提名,感覺可以參選一下。我認為仲裁委員會一定會有擅長編寫條目的使用者之類的使用者參選的。雖然我自認為不是一個長於編寫條目的人,能找到那些文獻純屬與條目主題因緣如此。此處感謝@SickManWP的參選以及他對「仲裁委員會」的建議。--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3日 (四) 07:38 (UTC)[回复]
自提名ZhaoFJx,希望借此机会了解我所存在的不足。我从反破坏工作中习得了沟通技巧,常围观并参与计划命名空间,有着全域编辑和留言讨论经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日 (二) 22:26 (UTC)[回复]
亦提名SickManWP,他的能力有目共睹,相信足以胜任仲裁员这一需要调和冲突的工作。——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日 (二) 22:32 (UTC)[回复]
感謝提名。不過本人需要少許時間考慮,應該今天晚上就會決定是否參選。--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1日 (二) 23:53 (UTC)[回复]
經考慮後,決定接受提名,感覺可以參選一下。我能保證我不會像4月被提名管理員一般接受提名後中途退選。本人希望仲裁委員會有更多不同範疇的維基人(例如擅長編寫條目的用戶)參選,有助增加仲裁委員會的說服力。--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2日 (三) 14:53 (UTC)[回复]
自提名人间百态。鄙人自认为较熟稔于中维政策,也在客栈以及ANM版较为活跃。希望能用此权限协助处理中维的争议事务以及继续推行仲裁委员会制度的相关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日 (三) 09:49 (UTC)[回复]
提名@魔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日 (四) 15:20 (UTC)[回复]
感谢认同,但是半年以来因为现实生活影响,未能及时关注仲裁委员会制度的草创,以至于对整个制度十分陌生,不敢就此莽撞参选,抱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日 (四) 15:38 (UTC)[回复]
提名Ericliu1912。该用户自上任以来一直活跃于中维站务,且在之前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讨论中一直推进相关共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4日 (五) 02:23 (UTC)[回复]
由於本人近期勉力處理管理員布告板某些請求而招致疑慮(甚至有所謂「包庇」指控),不免要懷疑自身是否適合此職位?雖說屆時該迴避時仍自會迴避,但本人作風相對溫和,在此方面不見得為社群所好,這我還是有自知之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26 (UTC)[回复]
处理请求而遭至疑虑实属正常,无需担忧自己是否适合该职位。您作为中维少数愿意处理的管理员之一,在下认为您的参加更能让仲裁委员会能够合理的处理仲裁事务。--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4日 (五) 02:33 (UTC)[回复]
誠如其他用戶的說明,您的活躍程度以及溫和的處理方式,仲裁事務/事件的確是需要一位思慮嚴謹但處理方式不會過於躁進的用戶來擔任才不會有反效果。--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3:40 (UTC)[回复]
我接受提名。但當選機率大概不高,就姑且試試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7日 (一) 19:17 (UTC)[回复]
欲提名@自由雨日,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2:27 (UTC)[回复]
赞同,自由雨日经常活跃在讨论区并提出建设性想法。只可惜曾因编辑战被封禁,可能不符合资格。——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4日 (五) 02:53 (UTC)[回复]
我覺得那是不合理封禁,可以忽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4日 (五) 03:00 (UTC)[回复]
如果該筆封鎖可認為是不合理的封鎖,那麼撇除這一點我也認為以自由雨日君活躍的程度以及對於ANO、AN3區域的協助調解用戶相關爭議,應當可以提名他的。--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3:06 (UTC)[回复]
同意楼上——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4日 (五) 03:09 (UTC)[回复]
支持提名自由雨日君。不過還是想幫解釋,雖然看起來自由雨日君沒錯,但那筆編輯戰書生管理員的處理沒有偏頗。兩邊都有對應處置才是公平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3:12 (UTC)[回复]
其實其他位管理員好像也做過類似的解釋,但忘記是否為千村狐兔君說的...冏--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3:30 (UTC)[回复]
冤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5日 (六) 13:37 (UTC)[回复]
感谢@Ericliu1912的认可。补充,除了编辑战封禁之外,还有您亲自给的互动禁制🤣这似乎也不符合资格?如果社群认为在有该封禁记录和禁制记录的情况下仍可“忽略”之让我参选,那么我接受提名。不过选上的概率应该也不大,我近月来是中维被提报最频繁的用户,“一边被提报一边做仲裁”这未免有些喜感。--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4日 (五) 07:55 (UTC)[回复]
那除非原先處理的管理員或者社群認為那個禁制是誤判...不過這樣子的話就...會有很窘的狀態...--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8:07 (UTC)[回复]
噢,那倒是⋯⋯若來日真的選上,結果一大半案件要迴避,那其實也挺囧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4日 (五) 08:54 (UTC)[回复]
(!)意見,候選名單裡沒有自由雨日君?--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08:31 (UTC)[回复]
自由雨日君有自己提及先前被管理員禁制的問題,這個問題會使其候選資格不符,這點我想你應該知道,除非當初給與禁制的管理員Eric Liu君承認其處置有欠妥當,不過,這樣子會陷入很糗很冏的狀態。--薏仁將🍀 2024年10月7日 (一) 09:31 (UTC)[回复]
那就請問@Ericliu1912君。我是覺得這兩份處置都不是很嚴重的,個人認為沒問題,不過也要看社群的意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2:41 (UTC)[回复]
没问题,支持你参选。--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6:19 (UTC)[回复]
我也支持@自由雨日。如果大家都没意见,感觉可以破例。--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6:44 (UTC)[回复]
我個人傾向支持,但不知道他自己本身的意願是否現在仍有?--薏仁將🍀 2024年10月8日 (二) 07:12 (UTC)[回复]
嗯,若社群认为我可以参选,我就试试咯()感谢信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7:14 (UTC)[回复]
@自由雨日 在下支持你參選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10月8日 (二) 08:32 (UTC)[回复]
差點想去叨擾行政員,看來不用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08 (UTC)[回复]
私下認為仍然應該詢問行政員以確認,在這先ping一下原封禁管理員@Shizhao。--🎋🎍 2024年10月9日 (三) 07:53 (UTC)[回复]
@阿南之人君有意願參選嗎?個人認為您的經驗也足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3:51 (UTC)[回复]
小弟經驗尚淺,加入維基百科不足兩年,還是等多10年8年再說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4日 (五) 04:09 (UTC)[回复]
我倒覺得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您經常上線也很活躍,能跟上目前社群發生的事,提出不少意見也很中肯,對過去一些情況也都有理解,更重要的看得到您有調整自己,非常適合出來參選。請務必再考慮看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4:27 (UTC)[回复]
(▲)同上,鼓励@阿南之人参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4日 (五) 08:03 (UTC)[回复]
等等等等,剛剛查了一下禁制紀錄發現阿南之人君貌似有被禁制的紀錄,在存檔那個章節有紀錄,今年4月才解除禁制,那這樣是否得等下一屆了?有點可惜耶。--薏仁將🍀 2024年10月4日 (五) 08:15 (UTC)[回复]
而且本人生活繁忙,还是不适合参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4日 (五) 10:05 (UTC)[回复]
個人意見是、仲裁員可能只是一個機制,真正出場的機會不多,不過可以作為判斷的磨練。--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0:43 (UTC)[回复]
@阿南之人不再考慮看看嗎?禁制的問題或許可以請教行政員或看社群意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10 (UTC)[回复]
还是免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10:15 (UTC)[回复]
您太客氣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5:09 (UTC)[回复]
提名@ATannedBurgerBluedeckWong128hk春卷柯南。这几位管理员均均相对活跃于站务工作,个人认为让他们参与仲裁委员会更有宜于处理争议事务。--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4日 (五) 06:21 (UTC)[回复]
這提名理由是真心誠意的啊(詳見管理操作)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8:13 (UTC)[回复]
感謝信任,但我暫時沒有動力去參加仲裁委員會相關事宜,可能還牽涉到生涯規劃的問題。等委員會運作了一兩年再看看吧。--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0月5日 (六) 13:23 (UTC)[回复]
感謝信任,不過出於對仲裁流程的不熟悉,個人目前還是偏向觀望的狀態。考量到需要兼顧管理員一職和私生活的情況下,個人自認當前是沒有足夠的多餘時間來參與。可能明後年再看看吧,望您見諒。--)dt 2024年10月7日 (一) 15:56 (UTC)[回复]
抱歉回复的晚,今年由于比较忙,可能不能胜任这样人数有限的职位,不过感谢人间的提名!Bluedeck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22 (UTC)[回复]
提名@ASid已獲得回應,另轉留言「......基本上不會直接參予仲裁案,我只願意做為顧問在旁提供社群與仲裁委員會雙邊建議與橋梁溝通(我想社群應該挺需要橋梁的)」。現在是維基學院的管理員,我想能夠成為很好的橋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2:03 (UTC)[回复]
提名@Kenny023君为仲裁员:Kenny023在中文维基百科长期活跃,一直积极处理各种破坏包括LTA问题,也有参与一些编辑争议案件或其他争议案件之中。其为人友善、做事冷静,值得信赖,也受到不少用户的肯定,私以为应成为仲裁委员会人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6日 (日) 16:49 (UTC)[回复]
感謝信任,接受提名。個人珍惜這次機會,無論最終能否當選,結果對我不重要,再次表達謝謝。--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8:27 (UTC)[回复]
自提名CopperSulfate:在下近几个月活跃于社群讨论,参与了多个争议性话题,且自认为语言风格较为简洁、持中、不过激。在下希望能藉仲裁委员会选举这一新的机遇,为协助解决编者间的争议出一份力。--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10月7日 (一) 03:02 (UTC)[回复]
提名@桐生ここ君,已獲同意,非常高興他願意出來參選,是很熱心也經常提供各項協助維持社群運作的維基人,相信他在社群以往的經驗能成為很好的仲裁員。--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2:22 (UTC)[回复]
提名@ATJimmy Xu。他們能成為行政員/監督員,理論上社群足夠信任他們,不知意下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7日 (一) 16:42 (UTC)[回复]
欲提名@Tigerzeng,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7日 (一) 17:17 (UTC)[回复]
各种意义上来说都不适合,谢谢您。--Tiger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4:51 (UTC)[回复]
欲提名@BorschtsSCP-2000,不知可否?此二位對外地仲裁經驗及全域協調事務相對熟悉,應可幫助本站仲委會建設。本來還想據此提名LuciferianThomas,不過他說比較希望在會外從旁提點,祇好作罷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7日 (一) 19:17 (UTC)[回复]
感謝信任,接受提名,望可盡一點綿薄之力。--B+ 2024年10月7日 (一) 19:26 (UTC)[回复]
感謝信任,唯暫無意參選。--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9:35 (UTC)[回复]
提名@Dewadipper、@Ghren、@Manchiu、@Shizhao,不知四位意下如何。--🎋🎍 2024年10月7日 (一) 23:44 (UTC)[回复]
感谢信任,但在下学业及实验室事务繁忙,恐难以稳定参与站务,暂无意参与ARBCOM选举。—-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0月8日 (二) 17:12 (UTC)[回复]
提名@HTinC23、@Stang,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2024年10月7日 (一) 23:57 (UTC)[回复]
谢谢,拒绝。 Stang 2024年10月8日 (二) 00:43 (UTC)[回复]
感謝,但抱歉不能參選。——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22:44 (UTC)[回复]
提名@Newbamboo。早先已有在個人討論頁詢問提名,希望能同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23:5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这笔提名刚好是在截止时间前一分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8日 (二) 01:01 (UTC)[回复]
同意,感謝信任。--🎋🎍 2024年10月8日 (二) 23:37 (UTC)[回复]
考慮到提名期臨近結束時仍有數個提名,且是次為仲裁委的首次選舉,對本站未來影響甚大,再者似乎選舉方案仍未達成共識及準備工作尚未完成。既然如此,個人建議或可考慮 IAR,將是次提名期延長7天,以便更多有意者參選。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0:54 (UTC)[回复]
如果延长的话,我想提名@Hoben7599。--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3:48 (UTC)[回复]
接受,感謝信任。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10月8日 (二) 03:58 (UTC)[回复]
若提名期得以延長,我希望能提名@FradonStar。--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8日 (二) 04:02 (UTC)[回复]
感谢您的信任,但目前敝人因学业因素恐无法抽出太多时间参与仲裁事务,恕暂拒提名。----氡鈁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10月8日 (二) 04:13 (UTC)[回复]
我想提名@日期20220626,不知阁下是否愿意接受。--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5:36 (UTC)[回复]
謝謝,不過我暫時不想參與仲裁事務。--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5:39 (UTC)[回复]
我想提名@微肿头龙,不知阁下是否愿意接受。--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5:42 (UTC)[回复]
附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5:47 (UTC)[回复]
谢邀,如果社群信任的话本人愿意尝试担任。不过必需诚实地说,本人在被在此之前从未参与过这个仲裁委员会的讨论,也甚少处理站务,不知何德何能被提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6:44 (UTC)[回复]
我想提名@BxxiaolinHamish这两位经验丰富的老巡查员,不知两位是否愿意接受。--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5:52 (UTC)[回复]
感謝認可,自覺能力尚淺,但同意,希望可為社群貢獻力量。--Hamish T 2024年10月8日 (二) 15:57 (UTC)[回复]
我想再提名前管理员,写条目一级棒的@瑞丽江的河水,不知阁下是否愿意接受?--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3:21 (UTC)[回复]
谢绝。现在不参与社群,我都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 2024年10月9日 (三) 05:21 (UTC)[回复]
我想提名@CatOnMars,不知阁下是否愿意接受。--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4:16 (UTC)[回复]
没空,干不了,谢了----Cat on Mars 2024年10月8日 (二) 15:44 (UTC)[回复]
參考SCP-2000提議,我建議將本次仲裁委員會委員選舉的提名期限延至10月15日 00:00(UTC),不知大家意下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8日 (二) 04:14 (UTC)[回复]
我認為延長七天還是太多,三天就好了。--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8日 (二) 04:17 (UTC)[回复]
也可,@SCP-2000您怎樣覺得?--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8日 (二) 04:21 (UTC)[回复]
個人的想法是既然準備工作仍未完成,延長多幾天也無妨,但不反對三天。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6:29 (UTC)[回复]
(+)支持三天+1。--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12 (UTC)[回复]
(-)傾向反對,坦白說,9月19日已展開預討論,十多天時間不是應該已經準備好要提名哪些人參選的嗎?為甚麼總是要臨近10月8日00:00(UTC)才提一堆人出來臨急抱佛腳?況且截至10月7日23:59(UTC),已答應參選的人數其實已經達到席位所需下限的7人,也不覺得今屆非要填滿13個席位不可。第一屆就這樣子一個「準備不足」而去IAR,相當兒戲,開了一個不好的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8日 (二) 17:26 (UTC)[回复]
(-)傾向反對,@街燈電箱150號君,個人對此表示認同,選舉不是兒戲,時間已經給的非常充足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個人的看法不應再進行延後。當然還請社群進一步研議。--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9:12 (UTC)[回复]
本人因有參選,理須避嫌,但個人意見基本同Cdip150;且此情況與上方管理人員申請之必要問題或有不同,故請社群考慮拒絕延長期限,以正程序。惟期限內已受提名而尚未決定接受者,或可除外從寬,待其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8日 (二) 22:29 (UTC)[回复]
再參考Cdip150/Kenny023/Ericliu1912提議,本次仲裁委員會委員選舉的提名期限不改變、但非自薦者接受提名期限定在10月11日 00:00(UTC),不知大家意下如何?@SCP-2000SickManWPTisscherryCdip150Kenny023Ericliu1912--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9日 (三) 03:29 (UTC)[回复]
支持這種做法,不認為現時應該再推更多人參選。--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9日 (三) 03:44 (UTC)[回复]
個人對此讚同。--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50 (UTC)[回复]
(?)疑問,想问下有些人是在期限内,在用户讨论页收到了提名(而不是在客栈),但是昨天才接受提名,这种是不是也算成功接受提名了呢?--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15 (UTC)[回复]
我的看法是:只要有修訂版本證明提名在期限前,不在客棧也可以。只是不知其他人是否認同?--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9日 (三) 06:10 (UTC)[回复]
此次提名區明在客棧。凡有赴彼等處問詢事,則均屬個人交往行為,尚不在正式提名範圍內,理應不作數。故恕難贊同上方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06:10 (UTC)[回复]
先ping一下已被提名但尚未在本頁面表態接受與否的@Bluedeck、@Wong128hk、@AT、@Jimmy Xu、@SCP-2000、@Ghren、@Manchiu、@Shizhao、@HTinC23,如有打擾請見諒。--🎋🎍 2024年10月9日 (三) 08:01 (UTC)[回复]
另外就期限而言,將提名期延長1天至UTC10月9日00:00不知@Cdip150、@Kenny023、@Ericliu1912、@SickManWP四位能否接受,因為目前最晚的提名也在UTC10月8日14:16。--🎋🎍 2024年10月9日 (三) 08:08 (UTC)[回复]
同意,最好沒人提名24小時內就截止提名。--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9日 (三) 08:16 (UTC)[回复]
可以。--Kenny023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8:19 (UTC)[回复]
修订选举总页面。--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9日 (三) 14:16 (UTC)[回复]
通知一下相关用户@SCP-2000SickManWPTisscherryCdip150Kenny023Ericliu1912NewbambooTokisaki Kurumi薏仁將--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9日 (三) 14:20 (UTC)[回复]
不可以,既然已經是「時間已經給的非常充足了」的話,那就沒有IAR的餘地,一分鐘也不該延,10月8日00:00之後才提出的都應作廢,明明提名區第一句話已經寫了「本次仲裁委员会委员选举的提名期限为10月1日 00:00(UTC) —10月8日 00:00(UTC)」,完全看不到有何合理理由可以抵賴和寬容,要怪就怪做提名的那位為何不守時。至於10月7日23:59前已提名但於10月8日00:00後仍未答覆者,WP:ACERULES好像並未要求一定要先取得同意才能提名?如是者則還有可能解釋為有效,不過我會覺得是個漏洞,下一屆選舉前應當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9日 (三) 15:52 (UTC)[回复]
(?)疑問,目前提名流程已經是公示過的方針嗎?若還只是草案階段,我認為應該給予討論空間,不應該僅只是反對,另外如果只能在提名頁面提名,不能私下請問,是不是往後應該要說清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6:13 (UTC)[回复]
Wikipedia:仲裁委员会,仲裁權也尚未確立,沒有明確寫出提名規範,這是首屆,我認為前幾天都在觀望,臨時動議不是不可行,最大容許空間維持在10月11日前回覆即可。若流程進行略有壓縮,則維持和管理員選舉並行時間為佳,不能有任何延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6:25 (UTC)[回复]
反對:意見同Cdip150。另外此些程序當初商量了半天,哪有拿所謂「草案」來執行的道理。就算是試行規則,調整也有一定限度,不該連正式公告已久之提名期限都討價還價。又各類正式權限或職務申請,本須以專門頁面或話題行之,不至有私下提名情事,此應為歷來管理人員及若干進階權限申請已臻確立之實例;不理解輪到仲裁委員會委員如此崇高之職務,選舉豈能反倒如此隨便,遑論屆時樹立公信?本人早就質疑仲裁制度建設過於倉促草率,惟時人總有云「權能可以後談,先選舉再說」者,好說歹說之下,且暫寬容,以觀後效;然今選舉之際,尚狀況百出,真是令人擔憂。本人仍繼續建議社群駁回所有遲來申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6:43 (UTC)[回复]
另外請注意,有關規定早已指出,若屆時選舉委員人數不足,仍應有特別選舉補足額度,就此而言,更無伊始即遲延提名之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7:01 (UTC)[回复]
沒人想隨便,請問有人可以指出討論裡哪裏寫明了提名方式,是確立的方針嗎?還有討論了很多,有沒有人能夠協助整理出來。沒人想遊戲維基規則,但我看完了所有討論,沒有看到明確明定的提名方式,我的意見還是,現在有點小狀況,但還在能接受討論的範圍,有問題了社群現在討論出結果,定下來後讓第二屆後不要再發生同樣的狀況。或者由行政員討論決定也是更有效力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7:01 (UTC)[回复]
其實情況比原先預想還要急就章,比方說甚至投票形式都還在討論而未有充分共識,就已經開始提名,實乃要邊提名邊討論,實際上恐有多不周(且要聲明:本人正是少數全程參與討論者,並非路過「嘴砲」)。另外,此次臨時選舉方案,可能有些「想當然爾」處,以至於未能詳細規範,但幾乎能援用往例;比方說以客棧話題為提名處、固定提名期等,均屬安全投票制度實施以來類似權限申請所大體遵從者,我想並沒有太多積極理由在此階段加以改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7:35 (UTC)[回复]
我也( ✓ )同意延期一天,这次是第一次选举,所有方针都是试行(如上面提斯切里所说),宽限一天是可以理解的。--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6:45 (UTC)[回复]
没看懂现在到底延长了没有,但如果延长有意自提名。--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0月9日 (三) 08:55 (UTC)[回复]
目前的討論是,僅推遲一天--薏仁將🍀 2024年10月9日 (三) 09:04 (UTC)[回复]
@薏仁將 囧rz……隔壁一个写的延长到15一个写的延长到8。不过如果真晚了也无妨,记得告诉我不能再自提名就好。--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10月9日 (三) 10:08 (UTC)[回复]
會告知你的,等到有定案的話--薏仁將🍀 2024年10月9日 (三) 10:11 (UTC)[回复]
Tokisaki kurumi君個人認為可以算入、雖然時間變動有瑕疵,但這確實是不熟悉所致,故建議通融。--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5:33 (UTC)[回复]
同Eric和Cdip150,傾向反對接納Tokisaki kurumi的報名。--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9日 (三) 16:51 (UTC)[回复]
若產生了特別選舉,我會記得提名Tokisaki kurumi君。--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4:54 (UTC)[回复]
在下在限期前已獲邀請(Special:差异/84499586 ),且已有打算同意,非在「限期後被提出來的那群人」,惟在下當時公務繁忙,未能及時自提名,也未知悉提名期限,被提名時已是限期過後的2~3小時。因此希望各位能首次選舉寬容12小時提名(即在10月8日 12:00(UTC) ),並下不為例,讓各有志之士能參與選舉,增加選舉的競爭性,建設我維。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20 (UTC)[回复]
如討論結果為若不延長提名期,認為Hoben7599的情況能夠接納。--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38 (UTC)[回复]
(+)支持,早先原想回應Hoben7599的情形,但有事離開。懇請行政員納入考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4:43 (UTC)[回复]
恕不能認同。即使我是屬於同意延長提名期的人,但既然這次IAR受到多人爭議,理應按原有規程限制處理,而不可能選擇性開放個別用戶繞過原有規程。既然社群無法就延長提名期達成共識,那就不存在延長的提名期,提名期過後的提名應全部無效。--西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45 (UTC)[回复]
(▲)同上(我起初甚至是同意延長提名期7天的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10日 (四) 05:08 (UTC)[回复]
不過,這次在討論頁提問意向確實沒有共識,我詢問Hoben7599是基本上應該算是已經提名了。若先私下詢問意向是不合規範的,希望往後能明定。還是希望行政員能納入考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4:50 (UTC)[回复]
用戶的個人討論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是正式的提名空間。試想在真實的選舉中,只詢問別人是否有意參選,而不正式提交提名,這能算有效提名嗎?--西 2024年10月10日 (四) 05:26 (UTC)[回复]
(+)支持:不论最后提名期是否延长,个人认为Hoben7599的情况应允许参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0日 (四) 05:07 (UTC)[回复]

選舉總頁面

選舉總頁面已建立於Wikipedia: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請各參選人及投票人前往補充缺失資料及頁面,謝謝!--西 2024年10月8日 (二) 10:09 (UTC)[回复]

仲裁委員會選舉問答環節進行中,敬請踊躍參與。--西 2024年10月14日 (一) 02:53 (UTC)[回复]

結果

@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Wong128hk請確認此次仲裁委員會委員選舉提名結果(若有資格爭議尚待討論者可先擱置),俾利分設個人選舉子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9日 (三) 18:26 (UTC)[回复]

被提名人 提名時間(UTC)
≤2024-10-08T00:00:00Z
甲類仲裁員資格 符合甲類 乙類仲裁員資格 符合乙類 通用資格 符合資格
編輯次數
≥1000
WP編輯次數
≥150
EC zh-3+ 外管 92天編輯次數[45]
≥92
最後封鎖/禁制/除權
≤2023-10-01T00:00:00Z
薏仁將 2024-10-01T11:25:00Z 20k 3.6k N/A
Allervous 2024-10-01T13:20:00Z 32k 2.2k N/A
ZhaoFJx 2024-10-01T22:26:00Z 2.6k 0.4k N/A
SickManWP 2024-10-01T22:32:00Z 41k 8.4k N/A 2018-06-27T09:06:00Z
人间百态 2024-10-02T09:49:00Z 7.9k 0.8k N/A
Ericliu1912 2024-10-04T02:23:00Z 130k 32k N/A
自由雨日 2024-10-04T02:27:00Z 18k 5.4k N/A 2024-09-03T17:28:00Z
ASid 2024-10-06T12:03:00Z 18k 3.9k N/A
Kenny023 2024-10-06T16:49:00Z 36k 1.5k N/A
CopperSulfate 2024-10-07T03:02:00Z 13k 2.9k N/A
桐生ここ 2024-10-07T12:22:00Z 8.6k 4.4k N/A
Borschts 2024-10-06T16:49:00Z 3.5k 0.9k N/A 過濾器誤判
Newbamboo 2024-10-07T23:59:00Z 45k 6.7k N/A
Hoben7599 2024-10-08T03:48:00Z 9.3k 1.2k N/A
微肿头龙 2024-10-08T05:42:00Z 47k 0.8k N/A
Hamish 2024-10-08T05:52:00Z 26k 8.2k N/A 2021-09-13T16:58:00Z
供行政員參考。--西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16 (UTC)[回复]
請問本次選舉是不考察乙類仲裁員資格嗎?--Hamish T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55 (UTC)[回复]
原方案提出的乙類仲裁員機制,引入乙類仲裁員的設計是歡迎對仲裁有一定認知的用戶參與中文維基百科仲裁程序,擔任中立客觀的裁決者;但基於其並非主要活躍於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故設定活躍度要求以確認對本地方針指引存在一定認知,並限定名額為兩名。故此,已經符合甲類就無需檢查乙類資格。初步檢查不符合資格的四名用戶都符合甲類資格但不符合基本資格(逾期申請或近期曾遭封鎖或除權),就算檢查了乙類資格也是不符合資格。--西 2024年10月10日 (四) 05:01 (UTC)[回复]
我没有什么问题,确认以上表格有效性。如有疑问再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40 (UTC)[回复]
@ATFfaarrJimmy XuKegnsWingWong128hk其他行政員意見如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11日 (五) 04:48 (UTC)[回复]
符合資格者固然沒有問題。關於四名不符合資格者,上方似乎仍有爭議。對此以個人意見來說,現時符合資格者僅有12位,少於最多的13個名額。鑑於仲裁員只要超過5成支持便能當選,而且參選者大多在社群也小有名氣,不難預料均能當選。因此,從一個遞補選舉角度來看,我認為應該盡可能讓更多有意者參選,從而讓選舉本身變得有競爭或有意義,而不是近乎自動當選。當然我也非常理解嚴格執行時效規定的意見,因此希望社群能夠對此再深入討論。情況比較不一樣的自由雨日還望實施相關禁制的管理員作出表態。謝謝。--AT 2024年10月11日 (五) 05:18 (UTC)[回复]
故想請問@Ericliu1912君,您對於自由雨日君的參選資格是否可以適度放寬?因為您是當初實施禁制的管理員,而後面您自行也提名他詢問當事者意願,依照AT君上方的說法,可能仍需由您做出後續的表態說明,勞煩您了。--薏仁將🍀 2024年10月11日 (五) 06:41 (UTC)[回复]
另請各位注意於上述禁制前一日由Shizhao實施的封禁[46]亦會阻礙參選人的候選資格,亦須作出封禁的管理員釐清。--🎋🎍 2024年10月11日 (五) 13:18 (UTC)[回复]
版本差異:AT君已確認12名參選人。--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7:33 (UTC)[回复]
打擾@FfaarrJimmy XuKegnsWingWong128hkShizhao請問各位行政員對AT君的意見能不能再做考量。另外@Ericliu1912君以及Shizhao君,對於自由雨日君曾有的封禁問題,麻煩需給出解釋能否參選,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6:24 (UTC)[回复]
很老實說,你問行政員是沒用的。行政員是執行既有方針或共識的,延長未獲社群共識同意,當前有效共識仍為原先七天提名期,行政員無權繞過現存機制確認候選人。倒不如嘗試去說服反對的用戶更實際。--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21 (UTC)[回复]
本人既自有參選,顯然若反對通融當事人,則或起利益衝突,若支持通融,則又與個人從嚴原則相違,故數日來難以抉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2 (UTC)[回复]
那麼當初規範流程怎麼訂定,那麼就照辦吧,避免來日尷尬,我相信@Ericliu1912君您自己也很矛盾很煎熬,自由雨日君可能也深知這一點,所以在本議題您詢問他意見的時候他就已經提及到相關問題,我認為他應該對於相關可以預期的尷尬與矛盾不會太過計較的(否則不會以輕鬆的方式提及的相關事項),您可以放寬心不要給自己太多壓力,倘若首屆相關制度運作順暢,而還有下一屆的話,那麼他可以參與的。--薏仁將🍀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4 (UTC)[回复]
嘗試去說服反對的用戶也是沒用的,ArbCom的組成過程應以建立公信力為先,若然委員會尚未成立已經想不按章辦事或擦邊球,代價是委員會的公信力在運作前已先減損一大截。--Uranus1781留言2024年10月15日 (二) 11:55 (UTC)[回复]
看起来这四位参选人被确认的希望不大,我大胆的将他们标记为不合资格。如有疑问可随意回退我的编辑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2:49 (UTC)[回复]
我也在這裏刪除了,需要回退請一併處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15日 (二) 15:50 (UTC)[回复]
很坦白說,如果事情許多都未準備好的話,當初為何還開展提名程序呢?現在連投票形式和規則原來到了今天都未談好,即是還不知道等到何月何日才可以開始投票,甚至委員會的運行流程竟然是到了現在才剛開始討論。為何不等到所有事情都備妥了才開始提名?第一屆真的有必要趕及明年上路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0月15日 (二) 16:18 (UTC)[回复]
我覺得在倉促之下所做成的流程可能未盡周延理想,邊施行邊討論更是令其他用戶覺得猶如在兒戲,日後若設立則仲裁公信力可能會備受質疑,趕在預訂期限付諸實現,趕鴨子上架的結果我想各位可能不用多說心裡大概有個底,是否真的合適,請各位再想想衡量審酌,謝謝。--薏仁將🍀 2024年10月15日 (二) 20:27 (UTC)[回复]
我真的不該撒手不管您維的討論,現充消失一段時間,仲委會投票機制就出事。閱讀上方#关于投票方式一節討論脈絡,有大量用戶要求維持安全投票機制,甚至遠多於當初支持公開投票機制,可視原先公開投票的「新共識」已推翻(退回原方案安全投票)。再提出的新方案所謂「公開及安全投票並行」存在嚴重執行問題和想法基礎:仲裁委員會選舉投票全部人都集中在同一張投票上出現,不會有獨立附言機制,對候選人有意見是到指定區域發表。所謂「同時公開投票」實際上就只能是「照樣在SecurePoll投票,然後在站內評論區自行公開投的票並附言」,而不可能要求點票人員還要去數公開投票,造成點票人員的困擾。
有鑑於此,我斗膽將投票程序完全退回原方案的版本(即只以安全投票為正式投票),一來此部分後來的修訂存在嚴重問題,二來如同上方街燈所說到現在才討論顯然不合時宜。上方討論提及的「同時公開投票」可由編者經SecurePoll投票後自行在參選人評論區自行亮票實踐,不需附以實質計票效力,能兼顧上方「公開討論」及社群推倒全公開投票維持使用安全投票的共識。--西 2024年10月16日 (三) 15:36 (UTC)[回复]
有關仲委會的運行流程:整套仲裁流程幾乎僅由仲裁員執行和維持秩序,既非方針指引,不需explicitly獲得社群共識,而是仲裁委員會討論制定後公示(未來修訂也是);但社群仍具有制衡全,若社群出現一定程度否決仲委會修訂或要求仲委會修改,則仲委會再考量按共識修改(當然,若仲委會能提出不能執行共識去修改程序的合理原因,那仲委會仍可不執行該程序修改共識,防止暴民政治滲入仲委會)。現在的仲委會流程是社群(包括我)發起翻譯英維仲委會流程並加以微小調整的版本,原則上是廣邀社群的意見後,給仲裁委員會一個可以參考的初版,以免他們屆時過多的setup work而已。--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1:50 (UTC)[回复]
補充:「仲裁方針」是社群約制仲委會的方式,仲委會和社群均可發起討論修訂,然後由另一方去ratify有關共識/決議;而「仲裁委員會流程」則是仲裁委員會的內部規則,原則上須要符合仲裁方針規限,不是由社群去自行訂立的。--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1:53 (UTC)[回复]
非常同意Cdip150君的看法。當初本人全程參與討論,向極反對本站倉促建設仲裁委員會,認為必須確定此一「仲裁最高機構」之詳細職權及選舉辦法等,惟社群不少同志認為有必要先行展開提名,故姑且行之;然今日混亂至此,不免令人懷疑是否草率過頭。——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10 (UTC)[回复]

过度诉诸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及永久封禁?

根据个人近几月初步观察和体验,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页面似有被滥用的倾向。感觉不少编者对于与己不同观点的表达反应可能有些过度,常常把批评意见等同于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另外某些管理员对于发表一些不当言辞的编者实施永久封禁,似乎缺乏足够的讨论与适当的观察和过渡期,个人以为不利于社群建设性发展及共识的形成。--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21:32 (UTC)[回复]

我分享一下Z7504君在維基百科的最近貢獻,為了要參與一篇被提出存廢的特色列表討論,僅因為言詞問題而被U:紅渡廚告狀,緊接著管理員將這位維基人無限期封鎖。我當時覺得這樣的行為認為頂多只要封鎖一兩個月就好,不會到「長期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這樣地步。--Sinsyuan✍️💙🐻 2024年9月22日 (日) 23:22 (UTC)[回复]
雖然我覺得說封鎖理由寫「攻擊社群是獨裁社群」不是很合理,但如果說他沒有長期的話,在WP和WT命名空間搜索「獨裁社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3日 (一) 00:28 (UTC)[回复]
对维基百科及其管理的批评,本身似不应成为永久封禁的根据。参见:en:Wikipedia:Why_Wikipedia_is_not_so_great#Restrictions_on_freedom_of_speech。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2:49 (UTC)[回复]
@Zhenqinli,最后 警告,不要再随意歪曲他人不当言论成一个简单的“批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3日 (一) 02:52 (UTC)[回复]
倒不如说Z7504从2021年以来的不好好讲话,非要把社群说成是“独裁社群”,这样的事情。没有早点有人出来制止他/她,不然他/她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3日 (一) 01:59 (UTC)[回复]
当时确实只封了一两个月,但是被实施禁制的时候没有遵循禁制的要求不去编辑特定话题,所以在看到这人没有意愿尊重别人对于他造成的扰乱的好心提醒之后,只能无奈封禁了啊。--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29 (UTC)[回复]
是否做出永久封禁的決定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可否預期該用戶會改善這類行為」為出發點,若無法預期該用戶作出改善的話,不限期封禁反而是保護社群心態/和諧度的最佳方式。至於時長方面的話我會傾向採用比例原則,樓上提到的一兩個月屬實不太妥當。若可預期該用戶作出改善,我倒覺得可以從該用戶第一次出現此類行為開始到現在做計算,換算下來大致上是二到三年的有限期封禁。--)dt 2024年9月30日 (一) 20:07 (UTC)[回复]
注意到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站务奖/Z7504。鉴于以往贡献,建议将永久封禁改为有限期的封禁。--Zhenqinli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6:49 (UTC)[回复]
别胡扯。--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0日 (四) 08:30 (UTC)[回复]
只能簡單的說,您無法證實相關的貢獻是否能證實被封禁的用戶日後的不當行為的改善是否有相關聯性您無法明確的證實也無法替他做出任何的擔保...--薏仁將🍀 2024年10月14日 (一) 08:26 (UTC)[回复]
近年來,社群確有部分同志傾向鷹派作風,尤其對於部分嚴重言論問題,主張施予更有力之處置。本人雖不盡然認同此種看法,卻相當可以理解並尊重其動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3日 (一) 03:12 (UTC)[回复]
怎么说呢,封禁还是不封禁,时间长短,更多是取决于被告的态度问题;如果咱俩曾经交锋过的某位那样,一次封禁之后不思悔改,仍然把自己的观点当做现实,然后为阐释观点而扰乱,那第二次封禁也就理所应当了;但我觉得封禁时,管理员不应该只写结果,还要写一段总结性的话,为什么我们这样判。--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2:26 (UTC)[回复]
是這樣的吧,管理員理論上是執行社群共識,所以確實有必要總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4 (UTC)[回复]

IPBEG選舉改革

各位好,在我選舉IPBEG時,有一些情況發生。
1.如@ATannedBurger,投票資格具體是自確、延確還是符合管理員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2.在23:11, 19 September 2024 (UTC),我4支持2反對,考慮到同意票多於二分之一,沒有投票截止,爲什麽? -Lemonaka 2024年9月29日 (日) 07:18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在提出申請後,具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支持或反對申請人的申請。投票進行三日後,管理員可用雪球法則關閉明顯不受社群信任投票;進行7日後,如同意票數大於等於總票數的四分之三,管理員可以關閉投票並授權;進行14日後投票截止,管理員點票,符合以下條件的授權:
  1. 票數大於4票;
  2. 同意票多於二分之一。
提議條文
在提出申請後,符合管理員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使用者可以支持或反對申請人的申請。管理員可用雪球法則關閉明顯不受社群信任投票;
進行7日後,如同意票數大於等於總票數的四分之三,管理員可以關閉投票並授權;
進行14日後,管理員應關閉投票,並點票,符合以下條件的授權:
  1. 票數大於4票;
  2. 同意票多於二分之一。

-Lemonaka 2024年9月29日 (日) 07:23 (UTC)[回复]

(+)支持 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29日 (日) 09:52 (UTC)[回复]
(+)支持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1:44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共识制是显著好于只算票数判断是否当选的,正如目前WP:BAGWP:CLERKS目前实际操作中也是以共识作为判断标准。如果本站认为管理员缺乏总结共识的能力,我也可以退而求其次的支持这一对方针的修订,但投票人标准我更倾向于放宽至自动确认用户,因为这样没有显著的坏处。 Stang 2024年10月1日 (二) 05:27 (UTC)[回复]
(+)滋磁,建议投票资格放宽至自确或延伸确认。--Taco很好吃 | 时代在变 我们的征程是星辰大海 2024年10月2日 (三) 04:09 (UTC)[回复]

@Lemonaka不知您对将投票人标准放宽至自动确认用户有没有什么意见,如果没意见我会就放宽至自动确认用户得方案公示七日。--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6日 (日) 09:29 (UTC)[回复]

@人间百态 没有 -Lemonaka 2024年10月7日 (一) 07:37 (UTC)[回复]

就将条件放宽至自动确认用户的方案 公示7日,2024年10月16日 (三) 14:31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9日 (三) 14:31 (UTC)[回复]

我個人是反對將人事投票權放寬到所有自動確認用戶,就7天50次編輯的自動確認門檻,部分LTA的傀儡成功擦到自動確認而沒有被及時發現及處理。WP:BAGWP:CLERKS不能比照WP:IPBEG,前兩者本身沒有獲授予額外的權限,相關用戶如沒有自帶更高級的權限,BAG僅為對程序碼作技術判斷的意見提供者,CLERKS只是對呈報個案作初級判斷的中介人,IPBEG顯然和前兩者不同,IPBEG獲授予一般註冊用戶沒有的權限,並且需要簽署NDA,在甄選上理應較為嚴謹才是,即使想放寬投票權最盡也是延伸確認,否則就會把人事授權的投票門檻下降到和DYKC、GA、FPC等一般站務的投票沒有分別。--Uranus1781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0:49 (UTC)[回复]
同上,自動確認的門檻對於需要簽署NDA的職位選舉來說實在是太低了,至少應以延伸確認作為標準。--🎋🎍 2024年10月11日 (五) 14:09 (UTC)[回复]
感谢回应,观点有一定的道理。我不反对将门槛设置为延伸确认,但我在潜意识里还是觉得IPBEG这个组没有那么那么重要到需要这么严谨( Stang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30 (UTC)[回复]

已閲上面兩位對放寬至自動確認用戶可能造成的濫用傀儡成本降低以及安全隱患的憂慮,據此鄙人姑且暫停此公示,若結束後七日內無人對延伸確認用戶的方案反對或反對已解決,那麽我會再行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1日 (五) 14:30 (UTC)[回复]

(+)支持。--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14日 (一) 00:54 (UTC)[回复]

就延伸確認用戶方案 公示7日,2024年10月27日 (日) 12:56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6 (UTC)[回复]

就仲裁委員會的權限,因ipinfo-view-full權限即IPinfo工具需要用戶成為管理員、行政員、用戶查核員、監督員或監管員中其一角色方可使用,根據本地討論,仲裁委員會成員並不必然滿足前述要求,故實際部署本地用戶組時亦未授予該權限以期順利部署。本人認為社群有必要知曉此情況,在此告知。--Hamish T 2024年10月7日 (一) 12:53 (UTC)[回复]

供参考,Wikimedia IP Information Tool Guidelines

Full Access is only available to users who are members of the user groups of administrator, bureaucrat, checkuser, oversight, or steward who have also agreed to these guidelines.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8日 (二) 21:40 (UTC)[回复]
题外话,在foundation:Policy:Access_to_temporary_account_IP_addresses看过本地群组的巡查员组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查看临时账户的IP信息,但不知道是否对应ipinfo-view-full或者这个权限只限于上文提及组别而且不允许再授予给其他群组,因为ipinfo-view-full所能看到的IP信息会稍微更多(包括地理市级、ISP、ASN信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9日 (三) 09:01 (UTC)[回复]
依照最近的更新「Everyone meeting the requirements defined in the Access to Temporary Account IP Addresses Policy will have full access to the IP Info data, and those not meeting the requirements will simply not have access to IP info. 」,考慮到仲裁委員會成員的編輯量理論上符合存取臨時帳號 IP 之要求,個人認為上述問題經已消失。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9:41 (UTC)[回复]
同意此觀點。--Hamish T 2024年10月10日 (四) 00:21 (UTC)[回复]
SCP君引用的是檢視臨時帳號IP地址的變更,而IP資訊工具則未改變存取等級。不過很老實說,這些IP資訊都能通過外部工具獲取全部所需資訊,IPinfo沒了也只是不太方便而已。--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3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您再看一次原文「Everyone meeting the requirements defined in the Access to Temporary Account IP Addresses Policy will have full access to the IP Info data」工單也說得很清楚。--SCP-0000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2:19 (UTC)[回复]
那就是仍然是未更新限制,也只能在基金會修訂方針過後才能給仲裁員。--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25 (UTC)[回复]

有人可以擴充條目臺灣跨性別權益嗎?

台灣目前已經有多件「免術換證」的判決,而近期有在輿論上引起軒然大波的趨勢,但此條目內容停留在2021年。由於本人對此議題了解不深,希望有人幫忙擴充。還有,「免術換證」在維基百科上有對應的條目嗎?--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1:06 (UTC)[回复]

由於目前台灣的免術換證還需要醫學診斷,應該不能算是en:Gender self-identification。--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2:58 (UTC)[回复]
所以我在想「免術換證」是要先保留空白,還是可以重定向到哪裡?--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3:25 (UTC)[回复]

提醒:互联网档案馆暫時無法使用

archive.org目前顯示「Temporarily Offline」,從昨天的新聞[47]來看可能是遭駭客攻擊。--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8:54 (UTC)[回复]

最近数日也显示当机无法进行新存档。不过对于一个喜欢快速删除十余年以前的文章、塑造民众记忆的审查机制来说,WebArchive就是他们最大的敌人吧。--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13 (UTC)[回复]
(~)補充:可以跟下面那一段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Internet_Archive已暫停多日合并。--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14 (UTC)[回复]

請求社群關注User:Rastinition十七年命運週期的編輯行為。

請社群關注活躍用戶@Rastinition於條目十七年命運週期(關於一齣2024年香港播出的電影劇集)的編輯行為:

  • 查看該條目的編輯歷史,會發現該用戶幾乎獨自編輯了整個條目的內容,而把其他編者的內容無故刪去或撤銷
    • Special:Diff/84511186Special:Diff/84511355Special:Diff/84501878Special:Diff/84511525:該用戶多次完全刪除根據角色表。而根據MOS:ACTOR,「電視劇條目之內,角色及演員資料會以角色表或演員表方式鋪陳。角色表段落會包含「演員」、「角色」及「角色扼要介紹」」。即使他無故地不喜歡角色表,但其他用戶根據經社群商議並採納的格式指引所加入的內容,不應因其喜好刪去。
    • Special:Diff/84475610:堅持錯誤使用模板。該用戶不熟悉模板:Episode table的用途,卻把其他編者的編輯回退。模板參數「EpisodeNumber」、「DirectedBy」、「WrittenBy」、「viewers」都是選填的,只有在適用情況才需使用,否則會顯示「待定」、「待公佈」(其實「總集數」只用於多於一季的電視劇,「收視人數」不會有資訊,就算在未來有資訊,也應該在當時才補上),或是將同一資訊重覆十幾次(若是連續劇的分集有不同的導演和編劇,才需要按集列出。該劇的導演和編劇從頭到尾是沒有改變,條目資訊框已經足夠,不需冗贅地列出以免影響閱讀)
    • Special:Diff/84476911:使用Threads貼文為資料來源。根據WP:SOCIALMEDIA,社交網絡上的內容被視為通常不可靠的來源。該用戶申稱他的資料來源是該社交網絡所引用的資料來源。由於該社交網絡帳戶是粉絲帳戶(宣傳其中一名演員屬自我宣揚),我請社群判斷這連結是否適合作為可靠來源:https://www.threads.net/@mirror2018113_/post/DALdNqyPAKs
  • WP:V刪除直接內容,但根據該方針:「缺乏來源的內容將可以被刪除(尤其受合理質疑而確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但在刪除前應給予加入此內容的編者充足的時間來補充來源」
  • Special:Diff/84547899Special:Diff/84547899:濫用警告而非討論。縱然我真的好害怕被警告😭,但我還是選擇透過討論和社群參與解決紛爭。我希望其他活躍用戶也能遵守社群禮儀。

縱然Rastinition刪去侵權文字的功勞令人景仰,但請謹記WP:OWNER,維基百科是協作的平台,不應壟斷編輯,由其是根本不熟悉主題的情況,以免違反維基百科精神及損害條目質素。--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4:01 (UTC)[回复]

  1. 鄭學謙飾演木星資訊不被"site:hk01.com/即時娛樂/1063333/十七年命運週期11-15集劇情劇透-viutv原創劇-演員角色陣容"支持
  2. MOS:B
  3. 針對角色的敘述及介紹重複
  4. 重複列出已經使用的來源(上列1項)
  5. WP:列明來源
其它陳述,如果對來源項目認為不可靠,籠統上針對來源方是屬於"who"和載體性質,"重複貼上"已經陳述文字"我想你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我特別提及(MIRROR發布)及(導演羅嘉駿發布)等文字,同樣的概念也在Wikipedia:生者傳記
但你的提問沒有任何針對你自己行為不符合無資料來源的解釋,我簡單查閱你過往的活動,認為你並不是沒有這種檢附來源的編輯能力[1](但你檢附來源的編輯次數異常的少,7月的再更上一次已經是2024年2月),但綜合你在被我警告的頁面的活動,居然發表類似於寧願不檢附來源也要發表沒有引注資料的觀點
  • 僅此"如果你沒有打算"Wikipedia:列明來源",(~)補充也不能充分證實由作品創作者發布的內容不真實的情形下,我非常不建議你在這麼不負責任的狀況下繼續任何操作。"
(~)補充一段非複製貼上的文字,WP:列明來源並不是單純附上連結,而是要讓連結本身可以證實所增加的內容,"你虛構來源不存在的敘述"是一個很糟糕的行為(最上面1)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4:17 (UTC)[回复]
引用thread的那個情況,應該符合但書內提到的「沒有過度的自我宣揚」。畢竟你不會看見演員名稱,就會愛上他/她吧;而且也只是單純列出演員,沒有特別宣傳演員。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0月12日 (六) 04:24 (UTC)[回复]

Internet Archive已暫停多日

Internet Archive已暫停多日,有點擔心線上來源的備份。大家有沒有聽說什麼消息?--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0 (UTC)[回复]

見上面#提醒:互联网档案馆暫時無法使用。簡言而之,被DDoS了,沒攻成後用其他攻擊手段掘到了用戶數據,之後漏了出去[48]。這情形一般都是要關掉外部連接以免進一步受攻擊,之後再在內部修復漏洞,修完後才會放出來。至於被攻擊的原因呢,承認是次攻擊責任的組織表示是出於以巴戰爭當中美國政府的立場[49]--S叔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52 (UTC)[回复]
見到時光機剛剛再次上線[50]。--Uranus1781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1 (UTC)[回复]
他们的推特有在更新进展:https://twitter.com/internetarchive/ ,目前为只读状态,无法添加新存档。--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3 (UTC)[回复]
养成了同时在archive.today和Internet Archive存档的习惯……希望IA能挺过去。--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8:18 (UTC)[回复]
其實需要小工具支援更多存檔網站(甚至同時存檔功能)為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2 (UTC)[回复]

现在是只能浏览,不能使用Save Page Now(新增页面存档)。archive.is(作为备胎)也是不错的,和Internet Archive最大的区别就是页面爬完后会把javascript给冻结掉,这个有时是优点(例如部分新闻网页的付费墙用is能绕过但ia无法绕过)有时也是缺点(例如无法展开折叠内容)。--💊✖️2️⃣3️⃣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0:30 (UTC)[回复]

其他還有Webarchive.io,不過Internet Archive用最多資料也較齊全,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6日 (三) 13:33 (UTC)[回复]
话说是否有服务器设于中国大陆的存档服务?--Tim Wu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4:11 (UTC)[回复]
百度快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6日 (三) 14:21 (UTC)[回复]
不是早没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7日 (四) 10:55 (UTC)[回复]
百度百科自己有参考资料预览(就是点进参考资料链接不会直接进入原始内容,会先打开存档),但是还得编辑百度百科,所以等于没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40 (UTC)[回复]
今年Google在取消缓存服务后,改为与IA合作(不知道这样搞IA是不是多了个大金主不愁没人捐钱了),结果没过多久就发生ddos的事情……--💊✖️2️⃣3️⃣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6:05 (UTC)[回复]

關於語言委員會的問題

之前看的四川語維基百科因為沒有iso碼而被拒絕建立,想請問文言文有iso碼嗎?謝謝--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13日 (日) 22:52 (UTC)[回复]

ISO 639-3——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04 (UTC)[回复]
文言有ISO 639-3代码lzh,不过域名目前使用zh-classical。这是因为文言维基百科建立的时候ISO 639-3还没发布,然后在域名迁移方面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不得了的技术瓶颈,所以一直没换域名。另外,现在的建站规则,死语言只能建维基文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53 (UTC)[回复]
@魔琴,請問是指現在的規則已經無法建立文言文維基百科了嗎?--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26 (UTC)[回复]
@August0422然。譬如中古英语、古希腊语维基百科没有赶在新政策出台前独立,因此永远失去了建站的机会。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0 (UTC)[回复]
重ping@August042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2 (UTC)[回复]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Category:使用创建条目精灵建立的页面是否应有机器人自动移除?

如题,该分类页中明确写出“此页面应仅用于草稿,被建立条目通过的条目应由讨论页分类Category:已被接受的条目建立专题提交进行标记”,然而在翻看该分类下的页面的时候发现一些页面是在主空间(也就是条目空间里面)的,标题所述的分类并没有被移除,所以如果审核草稿的人忘记移除分类的话是否应有机器人来执行这一操作?另( π )题外话:这样一个明显是繁中语法的分类名称竟然是简中标题,想塞{{NoteTA}}做转换都没法塞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0月18日 (五) 17:29 (UTC)[回复]

亚洲月2024

今年中文维基百科会在本地举办亚洲月嘛?距离11月似乎很近了。--Ceba_robot 才不是机器人2024年10月19日 (六) 10:30 (UTC)[回复]

我认为會,虽然需要考虑一下社群的编辑松倦怠。当然,我也认为不应该接受仅跟两岸四地+新馬相关的条目。聚焦主题,我會建议先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的内容。--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23:01 (UTC)[回复]
(+)支持举办,同时认同社群编辑松倦怠也是不可避免的,常态化举办这种活动的话就算是愿者参加了。--フラトンスダー|往昔を念ふ 2024年10月20日 (日) 05:27 (UTC)[回复]

慨歎,今天GAN清空

這一刻沒有任何條目在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正在看提名區編輯紀錄的位元數變化,看看對上一次是何時。--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43 (UTC)[回复]

@Factrecordor在您留這言的3個oldid後,有人提名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0日 (日) 11:05 (UTC)[回复]
沒看漏的話,從2021年至這次之前,都沒出現過GA評選一條都沒有的情況,但除了這一次,近一年已有兩次位元數很低(點進歷史版本,僅一條在選),而此前三年的位元數從沒有那麼低,可能最少也有兩條。--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1:24 (UTC)[回复]
清空有什麼問題嗎?--AT 2024年10月20日 (日) 14:44 (UTC)[回复]
如果是偶然,但很少出現,就當作一個小小趣聞。但如果是反映產量減少的趨勢,就值得注意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5:30 (UTC)[回复]